摘要
目前,互联网金融依托于自身开放、快捷且高效等自身优势,提高了传统金融的融资利用效率,优化了市场经济的业务运营模式,互联网金融与经济产业的不断融合,使其得以快速发展。但在互联网金融持续爆发性扩张的同时,隐藏的巨大风险逐步显露出来。现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已成为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净化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关键所在。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及监管现状,从监管制度建设、风控预警机制、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信用建设、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五方面提出防范与监管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风险防范监管
前言
“互联网要和传统金融行业相互结合起来,运用互联网技术将金融业务转移到线上。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高质量的发展。”xxxxxxxx在2015年XX工作报告指出。由此,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进入大众的视野,成为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的一股经济发展新兴力量。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融资规模逐年扩大,到2018年的数额为674亿元.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了现有金融体系的强力补充。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度过了爆炸式增长的阶段,但是其增幅依旧十分迅猛。互联网金融的稳步运行进程当中,提高了资金的融通效率,推动了金融行业的创新进程,很好地促进普惠金融的向好发展。由于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发展的阵痛在所难免。并且金融本身具有风险性的特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金融风险的扩散提供了便利,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在经济的表面繁荣下,各种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上,xxxxxxxx也曾明确指出提出,新技术的产生更需要警惕在此过程当中新增的风险问题。故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成为净化互联网生态环境、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互联网金融尤其是风险防范和研究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实现民族振兴的必然保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许多学者都发布了自己的成果,但大多数都是基于以往的规律和经验来看待互联网金融。却忽视了互联网金融结合独创的特性。本文围绕着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研究,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作为研究主线,运用正反对比法和案例分析法,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力求于解决互联网金融是什么、存在哪些发展模式、各模式的发展状况、面临的主要风险、怎样防范、监管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项风险。
全文首先介绍互联网金融这一背景,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脉络,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其风险传导机制,以e租宝平台为典型案例来说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监管漏洞。通过本文的研究,从监管制度建设、风控预警机制、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信用建设、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五方面提出防范与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管理方向及策略,使得金融业的发展能够得以永续,为经济社会生活服务。
1.绪论
1.1研究背景
自从2007年第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拍拍贷运营以来,其发展就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而也就在当年,阿里巴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实现了金融与互联网平台的正式对接,在香港宣布上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如雨春笋般在金融业上兴起。另外,在互联网的应用领域也逐渐拓宽,以及其产生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拥抱我国高速发展的潮流。所以2013年也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
互联网金融开始爆炸式增长的模式是从余额宝正式上限之后,但互联网趋势快速发展的同时,然而金融上法律层面的监管远远落后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立法滞后,监管不足和运营粗放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而与这些风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现阶段还未完全建立,所以一旦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极可能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为了减轻损失程度,加强互联网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刻不容缓。
1.2研究意义
本文选择互联网金融风险预防与控制作为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选定主题。从理论上讲,关于风险预防和控制筹资的系统研究很少,本文对预防和控制互联网上的金融风险具有参考意义;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篇文章将帮助监管部门全面、准确的控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减轻行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造成的损失。
1.3文献综述
在互联网金融概念这个问题上,谢平与邹传伟(2012)两人最早地提及互联网金融的的构想。他们认为,不同于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实质上是融资渠道上的创新,是一种新兴的第三种融资模式。
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与探讨上,董亮、李博(2013)提出,存在着诸如缺少成熟的法律体系、缺乏健全的法律监管、缺乏成熟的互联网技术等诸多安全问题。何虹(2013)曾指出,互联网金融在监管制度、风控机制、法律法规、社会信用四个方面都存在安全风险,这些未曾探索过的“灰色地带”将成为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核心重点。
在互联网金融防范和监管上,刘梦远(2015)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了解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资质,并且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还是一片空白。这些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的问题日益尖锐。王珂(2015)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应的方法和原则进行系统性的构想。
AndrewVerstein(2011)认为P2P是互联网与金融结合起来并广泛应用的典型。P2P模式连通了借款人和投资者的桥梁。但由于双方的资信水平参差不齐,因而他建议把这种平台纳入XX监管当中。
Stigfitz和Weiss(1981)认为互联网金融借贷监管中存在漏洞,蕴含着大量的信用风险,而造成风险的大部分因素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
通过上述文献综述可知,各国对于互联网风险都有自己的看法,并未有统一性的观点,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管要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认真分析其在各个方面存在的风险,准确判断出互联哇昂金融风险的特性,实现在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正确管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4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篇文章主要采取的研究方法是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作为研究主线,合理运用了金融学、西方经济学等理论,力求于解决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问题,然后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其风险传导机制,以“e租宝”P2P平台为典型案例来说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监管漏洞,并提出防范与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建议。
2.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理论
2.1互联网金融概念与特点
2.1.1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渠道,它运用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市场紧密相连。而与互联网金融关联紧密的一个名词就是金融互联网,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也是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马云曾说,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体现,用互联网思维解决金融问题;而金融互联网是金融行业互联网化,两者并不相同。现阶段较有权威性的概念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运用互联网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资金融通和其他金融服务等金融活动中进行系列创新实践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2012谢平《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分析》]
2.1.2互联网金融特点
(1)高效性
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当中,其交易流程一律按照标准化程序来进行,业务办理速度更快,客户体验度更好。很多P2P借贷平台都是是名副其实的“信贷工厂”,从申请到放贷只需要几分钟,处理速度极快,每天操作的贷款业务能达到一万笔左右。
(2)风险性
互联网金融是科技与金融联合的产物,在我们监管未成正式体系之前,它隐匿着巨大的未知风险,所以相对来传统金融来讲,它的风险性会更加显著与复杂。又由于当前互联网金融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市场监管条例和规范的法律管制体系,这类风险一旦爆发,危害将远大于传统金融行业。
(3)普惠性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之后,可以方面快捷的查询到我们想要了解的金融资源,不会受到任何时间地域方面的限制。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打破了原有传统金融行业“二八现象”的固有状态,覆盖了一些传统金融行业所辐射不到的“长尾市场”的客户,业务运营成本也大大降低,有效扩大了金融服务受众,促进了资源的均衡分布。
2.2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对比
2.2.1二者的联系
两者发展过程中都会产生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以传统金融为发展母体,在传统金融的驱动下,其辐射范围越来越大,已有超过传统金融的态势,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互联网金融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两者协调配合,可以找寻更多的发展机遇。
2.2.2二者的区别
首先,驱动因素不同,互联网金融依靠的是成熟的技术和可靠的数据进行驱动,传统金融依靠客户和过程进行驱动。其次,两者的客户群体不同,互联网金融定位于普通用户,即“80%的长尾客户”,而传统金融定位于“20%的高净值客户”。最后,两者的治理机制不同,互联网金融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体系,故而来源于大众的监督最为广泛;传统金融有专门的银保、证监会进行监督,需要进行抵押和担保。
2.3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2.3.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与客户、银行系统相互合作合作,互联网行业平台作为双方付款的中介。第三方支付企业按照是否能够负责债务清偿的责任分为担保行和不担保型的企业。支付宝和财付通作为非金融机构能够有足够的实力能够为债务人提供清偿责任,是担保型。银联和快钱不具备足够的实力去负责借贷人的债务,为非担保型。
2.3.2众筹模式
互联网众筹是发起人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运用互联网的渠道来实现资金和实物融通的一种融资方式。互联网众筹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打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便于公众和机构进行投资。较有代表性的有轻松筹、众投邦等。
2.3.3P2P网络借贷
互联网借贷平台,简称P2P网络借贷,它是将拥有闲散资金的客户与有资金需求的用户连接起来,资金需求者通过支付一定的利息,令拥有闲散资金的客户将资金出借给他人的一种小额借贷模式。p2p平台交易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在线下交易,也可以互联网交易,也可以两者结合进行,拍拍贷等网贷平台是典型的P2P平台。
2.3.4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甚至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他的目的和传统理财一样获取利润,客户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他具备成本低,便利快捷等优势,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够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欢迎。
3.互联网金融风险相关分析
3.1互联网金融风险形成原因
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于各个传播过程当中,安全隐患非常大,本小结试图从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两方面找寻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3.1.1内部因素
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性要大于传统金融,在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信息安全的不确定性也被放大。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会在与金融结合过程中引发各种信任危机,一旦形成“羊群效应”将会造成大规模的恐慌。
其次,即使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本身易受攻击的弱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信息技术安全性非常薄弱。各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备和操作系统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平台存在技术缺陷或设计漏洞,非常容易引发用户信息泄露、账户资金窃取等一系列风险问题,导致客户对平台信任度降低。
最重要的一点是,现阶段大部分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是由最初的互联网公司转型而来,在风控意识和专业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缺失,容易引发该行业的巨大风险。此外,有些金融机构也存在非法集资、违规自融等违反自律性的行为,加大了风险发生的机率。
3.1.2外部因素
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风险发生的主要外部原因来源于两方面,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是导致互联网风险发生的主体因素,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影响十分巨大。
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没有可以完全参照的管理办法,因此也导致了在互联网金融的领域监管政策具有较强的滞后性,没有做到在出现风险之初加以控制,甚至会出现P2P公司卷钱跑路等现象。目前,针对互联网风险的监管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文件,针对于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也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很多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都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边缘地带,隐藏着巨大的不可控风险。
其次,实体经济不景气亦或是经济效益低下必会带来互联网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经营状况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经济效益的好坏会以较快的传播速度反映到互联网金融当中。同样,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势必会影响实体经济,会造成欠款逾期等不良信用风险发生。
3.2互联网金融风险传导机制
动态的风险传导过程是风险因子倚靠一定的传导载体,经过特殊的传导路径,将互联网金融风险向传统金融进行扩散蔓延。其所需要的传导条件和传导过程如下:
3.2.1互联网金融风险传导条件
一是达到传导临界值。在刚开始互联网金融风险并不会进行传导,那些小的风险会演变成一个个的风险因子,在传导的过程中它们有的会被消化稀释,只有当风险积累到无法消化的时候,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就超过了传导临界值,达到不可控的程度,开始向传统金融进行传导。
二是存在传导载体。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导过程当中存在着两种传导载体,第一种为数据信息传导载体,第二种为业务传导载体。数据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传导速度远高于传统金融。而业务载体制指的是业务流过程中潜在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等,一旦业务流程出现纰漏,这些风险就会沿着业务路线传导给其他业务环节。
三是传导对象。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主体是风险的主要传播对象,一旦产生互联网金融风险,风险源便会通过传导载体传递给互联网的参与主体,像第三方参与机构、金融市场、个体投资者、传统金融机构等都会成为风险的传播对象。
3.2.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导过程
有大量的风险因子存在于互联网金融的传导过程中,这些风险因子包括监管系统的滞后性以及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和脆弱性,它们会慢慢集聚形成静态风险,这些静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存在于传导提议当中,一旦静态风险集聚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传导临界值,互联网金融风险就会变成一个动态的风险流依靠业务载体、信息数据载体迅速传导至个体投资者、金融市场、传统金融机构等主体中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除去依托业务路线的接触性传导,还有一种依靠心理预期变化而产生的非接触性传导。客户在遭遇互联网金融风险时,内心的恐慌和顾虑会加速风险的扩展和蔓延,这种的心理会在资本市场中产生消极影响,从而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4.以“e租宝”为例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人们带来更多投资渠道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多的风险骗局,如若风险发生将会给公众带来巨大的损失。本章选取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一个巨大的庞氏骗局——“e租宝”事件,希望能够通过对“e租宝”事件的梳理,有效分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成因问题,正确得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于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4.1“e租宝”平台介绍
“e租宝”是后期被“钰诚集团”收购,其原属于北易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e租宝”于2014年6月正式挂牌,它是一家致力于为出租人,承租人和投资者搭建直接融资租赁的平台,可以实现投资者资金的自由赎回,受到了广大投资人的青睐。期间推出的“E租财富”等产品,其收益率从低限9%到高限14.6%不等,具体数据如表4.1所示。公司业务主要以融资租赁的债权转让为主。相较于行业内其他公司来说,其业务规模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扩展,发展速度极其惊人。
4.2“e租宝”平台的经营模式
互联网网贷平台的经营大部分都是基于个人对个人的传统模式,而“e租宝”称自己与传统P2P经营模式不同,E租宝采用的是非传统的A2P模式,即”个人对融资租赁的债权资产“:首先,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其次,租赁公司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然后将融资租赁债权向e租宝提出转让申请,e租宝在平台发布相关债权转让信息供投资人进行项目投资。最后,承租人定期向投资者还付租金,等到租金还付完毕,设备所有权归承租人所有,收益方式为待投资期满后,投资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拿回自己的本金及收益。
“e租宝”初期为吸引客户资金,会全额保证投资人的本息安全,为进一步取得客户的信任,也是承诺可以无条件赎回对投资者承诺项目中的债权,使得客户资金更加安全。
4.3“e租宝”事件概述
“e租宝”发展速度极为迅速,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很快成为行业的佼佼者。在2015年11月份的交易额就已经超过700亿,且在最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成交额提升至750亿人民币左右,投资客户超过90万名。但高额的回报率让“e租宝”有了违规经营的嫌疑,有关部门调查显示,e租宝存在大额非法集资行为,在《e租宝非法集资真相调查》中披露,“e租宝”以高于市场正常利率区间的产品为诱饵,长期采用自我担保、借东补西的方式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公众利益。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e租宝”也被北京人民检察院起诉,其中所涉及到的大额资金逐步被当地部门冻结。
4.4e租宝吸收资金的主要手段
“e租宝”平台发布的很多信息都是真实但不全面的,它完美的利用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发布一些片面信息,而客户对于这些片面信息无法进行正确认知。比方说,客户了解“e租宝”为“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但却不清楚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平台只是对其网站安全的认可,而对经营主体的财务状况不在认证范围内,“e租宝”事件中,信息发布者未提供完整的信息导致投资者被错误误导进行投资。
其次,利用低风险高收益的旗号来诱导投资。“e租宝”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推出的产品收益率最高可达年化收益14.6%,这种盈利水平明显高于传统金融行业,明显具有不合理性。但与此同时显现出的“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很好地抓住了客户的投资心理,从而“e租宝”将传统P2P的缺点转化为自己的买点,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
最后,“e租宝”曾斥巨资向知名媒体进行广告投资,如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北京卫视等,利用大众熟悉的媒体平台为自己创造公信力,引导公众进行错误投资行为。
4.5“e租宝”事件反映出的互联网风险问题
4.5.1“e租宝”内部风险问题分析
(1)内部控制系统存在漏洞
完善的内控体系是企业向好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而“e租宝”平台缺乏的就是完整的内控框架。在案例中可以看出,企业采用错误的营销策略时,内部并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进行约束,高层工作人员在公司财务出现状况时,企业也未曾及时制止其肆意挥霍资金的行为。目前行业内缺乏风险管控能力以及完善内控体系的机构或平台并不在少数,互联网金融风险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步暴露出来。
(2)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e租宝”平台设立之初其经营模式与状态都有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态势,内部资金管理业没有任何问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检测系统,当企业的财务指标出现问题时,企业仍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发生,使得运营环境持续恶化下去。当问题已经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时,企业才真正意识到风险危机的来临,可是早已为时已晚。
(3)企业信息披露程度低
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的关键信息披露程度比较低,尤其是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者被动的接受企业披露的模糊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也正是因为这种低程度的信息披露情况,“e租宝”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逐步扩大,故而走上了非法吸取大众资金的不归路。
4.5.2“e租宝”外部风险问题研究
(1)缺乏成熟的征信体系
互联网信用风险的产生是因为缺少完善的信用机制,由于平台技术水平有限,有关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状况无法进行全面的排查,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限制性因素,导致风险发生机率大大增加。“e租宝”平台运营过程当中,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健全,会严重影影响到投资人对于产品的判断,而使得投资者的资金遭受严重损失。
(2)缺少健全的法律监管
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相对应的立法工作完成的并不完善,立法约束也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同时监管体制也是比较落后,这些都是我国互联网监管机制中存在的重要隐患,若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出现多个“e租宝”平台不断吸引投融资者,最终出现非法吸收公众资产、高利贷等违规操作风险。
(3)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不成熟
互联网金融市场没有明确的准入机制,或者相对而传统金融来讲,它的准入门槛非常低,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热潮中许多没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其中,导致了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鱼龙混杂的局面。另外,由于没有成熟的退出机制,所以,当平台受到威胁时,互联网金融行业没有办法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4.6“e租宝”跑路事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e租宝”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方式开展违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高达700亿存款,在这个巨大的庞氏骗局爆发后,对公民、互联网金融业以及相应监管部门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从公民角度来看,90多万人的经济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对很多家庭也有重大打击,但也让很多认清楚认识到互联网快速发展过程中,具有很多诈骗的不良平台;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e租宝”事件加重了消费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不信任,制造出了消极且负面的影响,限制了新兴行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来讲,它也给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加强了国家和相关XX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督与重视,尽快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完善该部分的空白。
5.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风险的相关建议
在大数据蓬勃发展的阶段,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热潮势不可挡,但其所隐藏的内在风险更不可小觑。当前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依靠《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和监管,而真正完善且规范的互联网监管模式尚未形成,所以找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满足“发展”与“监管”的平衡点就显得至关重要。基于以上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及监管现状,从监管制度建设、风控预警机制、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信用建设、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五方面提出防范与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5.1完善强化监管制度建设
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规范好相应的监管条例,完善好部分规章措施,是现阶段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契机。
第一,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能。明确各个监管单位的行业职责,对互联网金融真正实现针对性监管。同时,加大行业协会的覆盖率,建造覆盖面广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框架。所以,要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加强其监管职能,主动出击防控风险成本。
第二,构建适当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就目前阶段来讲,互联网金融发展并不成熟稳定,不能够出具“一刀切”的统一标准法律条例,按照不同的业务范围制定不同的监管细则,制定出真正可施行的分类监管标准。
第三,借助互联网优势,攻克监管难题。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行业融合之后,风险概率在加大,业务范围也变得多元化,但是可以借助互联网处理数据快捷和高效的优势,构建大型的智能金融数据分析平台,去更好的利用互联网数据平台分析业务交易中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等,改变及更新传统金融监管模式。
5.2加强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
在对风险的预警当中,效果最好的是针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从而可以规避风险,使得损失降到零点。真正能够在根源上解决金融风险问题,一定要提前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有效抑制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一,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互联网数据平台可以真实而全面的收集动态性数据,这些数据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出客观现实,揭示出潜在风险,同时动态数据及时更新与原有风险进行对比,对风险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现有的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昆仑大数据平台”和“银河大数据平台”为代表,都能对互联网金融的防范和控制起到巨大作用。
第二,建立具体的风险防控指标。传统金融的风险加上互联网本身的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监管难度变大。为了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和突发性,建立一个可量化的风险防控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可以参照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指标,像是《巴塞尔协议》当中的不良资产率、资本充足率等,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做出调整,定期监管防控指标,做好风险预警,有效防范风险。
第三,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监测。要使风险的监管更加全面且细致,第三方评估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存在。若仅仅只有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进行风险的监测,往往监测结果会出现片面性,一旦出现预警迟滞性的问题,风险预警就形同虚设。
5.3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互联网那个金融风险的发展形势来看,对其的防范和监管必须要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完成,及时调整监管方向,尽早确定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即可:
第一,建立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体系。目前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缺乏成体系的管控,XX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应该提升对互联网金融非法交易的处罚力度,增强违法主体的违法成本,有效抑制违法现象。
第二,建立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由于消费者缺乏金融知识、容易被互联网金融机构误导等因素,在交易过程中大都处于被动地位。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未能履行保护个人信息、超额担保、披露准确投资信息等义务的现象,要对其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进行明确。因此,建立保护消费者主体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
5.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继承了传统金融的优势,也打破了传统金融信息闭塞的壁垒,它合理的运用了互联网的思维和渠道去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金融的核心生命力在于信用,互联网金融更不例外,为了更好的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显扩散能力比传统金融高的特点,我们企业、公众和第三方征信机构三方面精准施策。
第一,企业应该杜绝非法集资、虚假标的的庞氏骗局,遵守行业道德规范,守住经营底线。定期更新企业运营状况,及时披露自身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和透明,是公司减少减小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使得公司长远发展的有力举措。
第二,公众应该改变对于金融产品长期以来“刚性兑付”的看法,去接受金融产品都具有风险存在遭受风险的可能性。其次,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就是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不足,极大可能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改正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信用意识,能够极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第三,第三方征信机构要提高企业信息的披露程度,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系统的构建,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第三方征信机构应该加强与中央银行征信机构的合作,加强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信息与央行征信机构的共享,同时也要完善客户申诉受理的制度,加强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监管,严格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审批制度,能够在最大限度的保证客户的利益。
5.5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鱼龙混杂的乱象,一些没有相关经营经验和能力的企业掺杂其中。所以应该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并且在经营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将不合规企业清理出互联网金融市场,保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互联网金融市场相对开放且准入门槛很低,要在经营者和投资者两方面同时把控才能保持行业有序竞争。对于经营者来说,要对其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管理人员资质要进行严格的审慎把关;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同时严格加强对客户偏好信息的审查,包括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等如实告知,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第二,增强事中经营规制。互联网金融产品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产品的多元化发展,紧密的结合起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建立风险识别机制,有效制止风险传播,阻断风险传播途径;最后运用科技手段监测资金的流向,能够及时的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损失。
第三,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作为当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时的退出机制,不同性质的问题企业应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监管机构要明确公司的退出标准,制定出有序的退出办法,对与企业有经济关联的各方主体作出安排。其中尤其涉及到投资者权益问题时,建立资金索赔和追索制度,动用企业的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最重要的是,公司退出市场时,一定要建立起客户信息的保全机制,为了避免出现信息泄露,对客户资料进行谨慎转移、整理或者销毁。
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稳步运行进程当中,提高了资金的融通效率,推动了金融行业的创新进程,很好地促进普惠金融的向好发展。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短以及监管纵深度不足等原因,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在经济的表面繁荣下,各种风险问题日益凸显。本文根据经济学、金融学相关经济理论论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在信息时代发展的重要产物,它具备传统金融不具备的优势,便捷性、高效性等。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存在模式为互联网理财、第三方支付、众筹、P2P网络借贷等。这些模式的开启也为金融风险扩散的可能性。
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受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制约。内部主要指平台内控和系统本身自带风险,外部因素指经济环境和政策问题。这些因素致使风险因子逐渐堆积形成静态风险,达到临界值后会通过载体传输给第三方金融机构、投资者、传统金融机构等。
第三,为了实现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范必须落实到位。本文从金融监管、风险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对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解决对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业态监管重点、有的放矢投入监管资源。
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将实现健康发展,更好地为XXX中国金融业发展和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致谢
在本文即将完成之际,谨此向我的导师宋玉霞老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本篇从论文的选题、参考资料的选取以及论文细节上的处理,都是通过宋老师耐心指导才得以顺利完成,感谢宋老师给与的理论指导和学术帮助。
感谢大学四年以来教授知识的专业课老师们,正是您们在专业知识上的传授和在逻辑思维上的指导,使我知识结构得以完善,意志品质得以升华。
感谢2016级的金融学专业的同窗们,陪我度过了四年美好的学习时光。同学们开创性的研究思路拓展了我的学术视野,使我的校园生活充实又美好。
毕业论文的完成,预示着大学生活的结束,但这也是新征程的开始。最后,感谢曾经教育和帮助过我的所有老师。衷心的感谢为评阅本论文付出宝贵时间老师们!祝愿交院未来更美好,祝愿各位老师身体安康工作顺利,祝愿各位同窗前程似锦。我将在未来道路上继续前进,以切实行动回报师恩,不悔当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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