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及信息科学技术为主的高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化,电子货币的产生及广泛应用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必然结果。在近二三十年的时间内,电子货币已对金融体系中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机构等各部分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且随着电子货币的持续发展,这类影响程度将加剧。
在我国,由于流通中的现金在货币构成中所占份额比较大、现金使用范围广泛、监管水平有限,随着电子货币需求日益扩大和满足,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将会更加明显。这一切就使得研究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成为必要。所以本文重点针对电子货币的发展对于中央银行的影响和对策,以希冀可以为其发展提供一些可借鉴性的资料。
关键词:电子货币;中央银行;创新发展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所谓电子货币就是指由消费才及相对的特经商户所占有的,在一定电子装置中所存储,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预付价值”或“储值”的一类产品。从具体上来说,电子装置主要有两种形态存在:一是以IC卡为媒介质的智能卡,二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电子资金,不涉及到银行,也不是纸质,是一种新货币形态,可以脱离以银行为中介而存在,在交易过程中不会与存款发生密切的联系。但是,电子货币的出现还只一种新的支付形式,所以它离不开存款,必须以现有的存款做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
电子货币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总而言之,电子货币其实是一种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又被称作为数字货币,是由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所构成的一种特殊信息。人们在交易中使用电子货币其实质上是对相在信息的一种交换,将这些信息传输到已开设电子货币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所进行的结算比以银行系统的结算方式更方便、更省钱、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银行的冲击和影响及原因分析—以中央银行为例
(一)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冲击和影响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中央银行制度。各国的中央银行在针对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管理的时候,大都将其视为领导各个商业银行的核心。它不仅仅代表着国家来进行货币的发型、金融的管理,同时还肩负着制定并执行相关的货币金融政策,有效地发挥着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被誉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它通过各种职能来影响货币供应量、利率等中介指标,进而实现其对金融领域乃至整个宏观经济领域的调节作用。电子货币的出现,不仅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弱化,更使中央银行的地位受到了巨大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受到影响
从历史上看,纸币发展成为不兑现货币并被中央银行所垄断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同样,电子货币的这种发行机制在短期内也不会政变。即使中央银行想强行垄断电子货币的发行权,但电子货币技术上的复杂性、涉及协议的多样性以及防范伪币可能的高成本使央行不得不三思而行。而且,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的垄断发行极有可能阻碍电子货币的创新和新技术的发展,从而使本国电子货币的发展落后于他国电子货币的发展,并成为易受攻击的货币。同时,由于电子货币使用境域的开放性,也很难防止外国电子货币的渗入。这些因素都会对中央银行发行垄断权造成影响。
2、央行独立性受到影响
制定货币政策独立性的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是否拥有独立的收入,其中铸币税收入是其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对于中央银行来说,铸币税收入是维持其独立性的重要保证。因为如果没有铸币税作为其经营费用的收入,中央银行将不得不寻找其他的收入来源,同时使得一些中央银行的经费可能会变得越来越直接依赖于由XX提供,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3、货币政策效果削弱
尽管目前电子货币仍然依托于传统的通货,但其日益广泛的应用,将不可避免地对传统的通货产生替代效应,并衍生出一定的金融风险。电子货币直接导致网络经济社会中货币供给渠道、货币乘数和供给机制的变化,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受到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会逐渐下降。从货币供应量来看,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货币,部分通货以数字化、虚拟化形式出现,而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流通的货币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对流通中货币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从货币需求量来看,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现金,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从而对货币的需求会减少。因此,电子货币的出现会对货币供应量、超额准备金和基础货币等货币政策中介指标产生影响,使他们难以测度,会潜在地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制定,削弱货币政策的效果。
(二)针对电子货币影响中央银行发展的原因分析
1、中央银行在政策制定及其在职能转换方面的滞后性
从客观上讲,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对于中央银行的存在提出了挑战,中央银行在网络经济的支撑下,首先必须要积极地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全面地开展自身职能的转变,同时还要重点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以期望为相关的网络金融营造一个务实的广阔的动作空间。同时中央银行还不应当再坚持通过控制货币基础量B来实现对于总的货币供给量M的宏观调控,因为在未来的网络经济时代,M=m×B是完全能够成立的前提已经发生了改变。货币乘数m将主要通过网络在线即为电子货币信息流通的速度来实现由网上金融市场进行内生决定的方式来开展,这样就会导致其稳定性大大降低,而且状态更是趋于发散。所以,在电子货币逐渐发展的条件之下,因为纸币逐渐地被电子货币所取代,在现实当中流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两者之和被定义为基础货币的理论基础已然不再存在;同时电子货币的再次创造的速度极快,这样就会使得货币乘数的趋于最大,也很可能是无穷大,所以电子货币的流通量将主要由金融市场内生的电子货币流通速度来最终决定,而不是单纯地由央行的初始货币的供应量来外生决定,所以,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作为整个的网络金融内生的市场选择过程,而完全不是一个XX选择的过程来进行相关的制度安排的话,则是一种更加有效及合理的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选择。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某一种新生事物的发展一旦陷入了某个瓶颈时期,那么最好的思考方式就是要从自身方面去寻找原因。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也不例外。目前的状况下,我国的电子货币对央行的本身和相关的货币政策产生了相当大程度的影响,从这种现象的背后我们可以了解到银行业自身的发展的不够健全是造成这种影响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想要真正有效、迅速地解决目前存在于电子货币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那么就必须要从自身找到问题是症结所在,从而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
2、市场发展的客观性需要
客观地讲,电子货币的出现被认为是货币形式发展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同时也是零售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创新。它的存在和出现不仅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同时还直接甚至间接地影响到了目前现有的货币体系、中央银行的地位、货币政策的实施以及相关层面的金融监管。而需要明确的是支付制度的演进总是伴随着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路径进行来开展的,具体表现为货币创造过程中的相关竞争机制的加强。所以说纸币对金属铸币的取代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在货币的创造过程中国家垄断地位的消亡和银行体系之间竞争关系的引入,如果只是将货币从单一依赖一国贵金属总量演变成为与经济发展运行息息相关的一个重要外生变量的话,那么电子货币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重了这一发展趋势。在目前现有的一个阶段,电子货币是作为新生事物而存在的,所以与之相关联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不是很健全,继续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在上文当中所提到的电子货币对于中央银行的以及与之相关的货币政策所产生的影响,都充分地说明了目前范围内的电子货币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都缺乏有力保障。
3、电子货币与传统流通媒介相比的优越性表现
通常情况下,传统的货币政策操作主要依靠公开施行的贴现率、市场操作以及法定准备金等三方面的政策工具来开展的。就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步骤来说,电子货币会大量缩减中央银行的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当中央银行受到资产负债的影响时,将会出现不能适时地进行大规模的货币吞吐方面的操作的现象,从而减弱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时效性。特别是在“电子热钱”大量地涌入又或者是外汇市场出现急剧的变动的情况下,导致中央银行无法进行相关的“对冲”操作的可能性变大,从而影响到该国的汇率及利率。一般来讲,电子货币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时间不受限制,电子货币的发展是为顺应时代潮流所产生的一种新型货币。因此,在未来的很长一个时期以内,电子货币都要经历着长期的发展过程以面对未来的挑战。电子支付交易占比增长的背后是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特别是跨国跨境交易的增加是电子支付交易迅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而电子货币系统的运作主要包括有四种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分别是电子货币发行人、专门软硬件的供应商、网络经营者以及电子货币业务的清算者。在很大方面它们之间复杂的法律契约关系形成了第一类所谓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有针对各方责任以及相关权限的界定,还有容易产生的相关方面的纠纷处理等等。同时第二类法律风险主要源于一部分电子货币类型的完全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它会使得部分洗钱、欺诈、逃税等犯罪活动更加方便和快捷。上述风险对于中央银行监管的影响则主要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对电子货币创新层面的监管;其次是对现有商业银行从事电子货币业务人员方的监管。
4、国外部分央行的政策导向
电子货币目前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它的出现给中央银行的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程度的影响,从客观环境方面的角度分析,不难发现:各国在不同阶段出现的电子货币都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中央银行的发展,这一现象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存在的电子货币深入地影响中央银行发展的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同其他各个国家的政策导向有密切关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虽然电子货币不可能完全由中央银行来进行发行,但是其监管责任一般认为仍然需要由中央银行来进行承担和负责。与传统监管不同的地方表现在: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随开展的创新性监管仍然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如果中央银行过早地进行介入,有或者是在事后证明其所制定的规则过于严厉的话,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行阻碍电子货币的创新性发展,从而造成本国电子货币发展处于相对劣势的方面,最终难以抵挡国外电子货币的冲击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讲,一旦介入得过晚的话,部分风险已经成为现实,那么再进行管理的成本就会相对较高。正因为这样,如何针对相关的电子货币开展创新性的监管,必然要依照各国针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而区别对待。
三、针对电子货币发展给中央银行带来影响的对策分析
电子货币给21世纪的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次极具革命性的创新发展,所以在目前的状况下,与电子货币相关的问题都已经受到了来自多个国家的普遍关注。自1994年开始,欧美中央银行就开始对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创新进行了全面的探讨,主要包括有针对电子货币的发展模式、管理规范、法律监督以及相关的技术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因为目前我国的电子货币的发展无论是从技术方面来讲,还是从外部运作环境方面来看都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这种情况的存在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正在致力于开展针对电子货币的开发及相关研究工作,这是实现未来发展的一个良好开端。因为只有充分认识到电子货币对金融业的正、负面影响,全面分析其整体的运作机理,并合理地借鉴国外的经验、吸取教训,更重要的是要分步骤、有规划地实施推广和发展,这样才能够实现电子货币对于我国网络建设以及金融电子化发展的良好促进作用。
(一)创新央行的货币管理制度
1、规范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为了实现有效地平衡电子货币在发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商品之间的矛盾,要求央行应该在现有发行准备的基础之上,统一针对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过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主要方式如下:建立起相应的针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认证制度,同时还要对发行电子货币的名称、流通范围以及流通方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和合理的资格认证,目的是要把相关的电子货币发行中出现的私人化性质及个性化特征完全地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中去。只有加强针对电子货币发行市场的管理规范,全面保障相关的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时期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系数升高,才能保证电子货币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的最终实现。
2、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抑制货币替代所产生的信用扩张
在电子支付科技降低套现成本,减少货币需求总量的情况下,电子货币扩张货币供应总量的功能将使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因此,中央银行有必要冲销扩张的储备。中央银行可采用的政策工具有对电子货币账户实施较高的准备金率以抑制其信用扩张或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吸收多余的流动性资金。
3、尽快实现货币政策指标从数量型指标转向价格型指标
目前,我国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同时以超额储备作为操作指标。虽然这种数量型中介指标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然而,电子货币对货币供应量的冲击将削弱货币政策的效果。而且,我国是现金使用比重较高的国家,在国际清算银行的43个国家现金流通情况表中,我国现金占GDP的比重最高。
(二)完善电子货币的监管法律规范制度
1、从法律、法规层面约束电子货币的发展与完善
电子货币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制度,应建立适应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中契约关系的法律规范,如电子货币流通中的法定签名制,电子货币发行方、交易方权利、责任的法律认定技术与手段等。电子货币机制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随时可以应持有人的要求,将所发行的电子货币等值兑现为法定货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包括各金融机构参与的电子货币支付网络系统,加强中央银行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银监会的监督作用,从而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电子货币发行规模、交易领域、资金流向的监控,必要时可通过调整准备金率调节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中的信用伸缩。央行应该适时地将金融监管工作重心由控制初始货币供应量转移到对电子货币发行资格的认证、对电子货币安全技术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建立健全电子货币流通的相关法律上来。
2、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监管
从中央银行垄断发行电子货币的状况来看,虽然此举可以消除电子货币对货币供应机制所带来的冲击,有效地提高相关货币政策的适用性,但也会带来影响目前电子货币的未来发展,从而使得整个支付系统效率的降低。但是如果真的允许相关的私人部门擅自发行电子货币,当然可以将发行主体限制在相关银行机构的内部,那么这一举措虽然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竞争状况的发生,但是却十分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操作以及金融发展的稳定。因为一方面,电子货币是作为发行机构所创造的负债而存在的,如果将未来的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限定为银行,那么就会十分方便于中央银行定期编制银行概览以及货币方面信息的概览。而在另一个方面的好处就是,如果将发行电子货币的权利交给银行,那么现存的银行监管制度就依然适用。
3、建立全国统一的支付转账网络系统
在数字化、网络化条件下,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地调整金融监管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现有的电子化基础设施,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包括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参与的电子货币支付转账网络系统,来加强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支付结算渠道提供商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通过制定交纳准备金制度、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具体规程等来强化电子货币流通过程中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通过制定规避系统风险的各种环境和技术条件,包括公共钥匙基础设施、加密技术及制度和电子签名技术及制度等,来加强网上银行安全性能的监管。发挥央行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中的领导作用,来实现对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发行规模、交易领域、资金流向的监控。
(三)加强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目前来讲,电子货币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的产品而纳入到人们的视野当中,同时它的发展也正在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阶段,但是电子货币对基础货币的替代情况却足以影响到相关货币政策的执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需要逐步调整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同时还要改变相关货币政策的操作机制。面对我国目前仍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现实状况,中央银行必须要对货币供应量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而这种调控是通过调控并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来最终实现的。所以,如果还要延续之前的情况继续以货币供应量当作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话,那么我国的货币当局必须要同时对传统货币以及电子货币双面的有效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将电子货币也同时纳入到货币供应量的考察范围之内进行相应的调控。同时,还要对电子货币的相关发行机构实施准备金层面的管理,以便于尽可能地通过调整电子货币的准备金比率从而实现对于电子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最终实现针对货币政策进行相关调控的操作目标。
(四)加强与各国中央银行合作,应对国际资金流动风险
随着国际间货币政策的沟通和协调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为电子货币的迅捷、低成本、快速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加之电子货币具有无地域、无疆界、全天候的特点,从而让资金在国际间的流动更快捷,为大笔资金瞬间流入流出某个国家提供了有利途径,因此,不断加强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的信息协调和沟通,从而避免因为通过电子货币实现对货币政策的规避,使巨额资金外逃,产生金融动荡已成为应对国际资金流动风险的首要任务。各国应针对电子货币的特性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电子货币的跨国界流通进行规范,比如电子货币流动管理和报告制度、电子货币产品与系统资料及交换方式、相互影响的说明等。同时中央银行必须要联合国内的金融机构,成立一个相对统一的金融机构并建立起相关的反洗钱系统,同国外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外的中央银行)实现紧密的合作,共同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货币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特点进行非法交易和洗钱的活动。总而言之,为了从容地应对货币介质的变化,中央银行就必须要不断地调整传统的政策手段,以便于来适应电子货币以及相关的网络银行所带给传统货币的挑战和变革。
四、电子货币的风险及监管
从中央银行的发展角度来看,电子货币虽带来的发展以及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有流动性风险、安全和信誉风险以及法律方面的风险等等。所谓的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在很多程度上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以及余额有很大关系。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她的发行规模越大,那么那些未用于结算的余额部分就越多,这样就会导致其赎回所需要的等值传统货币的数量也就更加地多。一般来讲,电子货币的发行者不会也不需要保持同其发行余额等值的100%的准备。可是,一旦某些因素触发了人们对于某一相关电子货币系统的信心危机,那么就会很容易出现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之前所发行的电子货币,或者说相关的发行者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如果情况更加严重的话,那么就可能形成系统性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如果流动性的风险是一种潜在性的风险,那么信誉和安合风险已然是一种现实存在的风险,同时也越来越多人们所关注。通常情况下,对电子货币特别是电子现金进行防伪鉴定时无法使用我们常用的物理方法,只能通过加密算法或者是数字签名等方面的技术性手段来做防伪标识,加之目前大多数国家现行的监管规则不能自动涵盖电子货币银行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因此,对于现有从电子货币业的商业银行的监管,需建立和健全现有的监管规则。这些监管规则主要包括市场进入、电子货币的发行种类与规模等方面的备案报告制度;技术要求及监督责任的原则;交易合同有效性的规定;调整清偿力管理、业务活动范围管理、外汇风险管理的规则等。
五、结语
本文从当前状况下电子货币的迅速发展所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着手进行分析,同时以国内外相关的货币理论作为相关指导,更重要的是还选取了我国电子货币相关的样本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重点针对电子货币与货币供给的相关性进行了统计和检验。分析了影响我国中央银行发展的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最终针对电子货币影响中央银行的各方面原因进行了相关对策的分析,并得出了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要讲电子货币纳入到较为规范的管理当中,使其于中央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良好的互动,最终可以实现金融行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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