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厦门市对于台资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摘要: 2010年,厦门市成为获xxxx批准的首个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辖内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针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服务,本文主要对厦门市对于台资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厦门市;台资企业;金融服务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吸

  摘要:2010年,厦门市成为获xxxx批准的首个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辖内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针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服务,本文主要对厦门市对于台资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厦门市;台资企业;金融服务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吸引外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厦门有各类台资企业3200多家,台资企业产值约占全市工业产值的40%,出口额占全市出口贸易总额的一半。近年来,厦门银行业在建设台商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台商金融服务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对此展开一番探讨。

  二、台资在厦门基本情况

  (一)厦门台资企业的发展过程

  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在厦门茁壮成长,生根发芽,创下了骄人业绩,从厦门台资企业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的话,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初期试探阶段(1984—1987年)
  台商基于特区优惠政策开始对厦门进行试探性投资,迈出了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第一步。可以说,在最初的阶段,多是X中小企业以迂回方式(通过第三地)进行“投石问路”,投资规模有限,基本上属于劳力密集型加工产业,这些台资企业绝大多数在厦门岛内的湖里工业区,主要投向产业是服装、小家电、轻工制品,而且投资行为短期化特征比较明显。1986年台商在厦门投资项目3个,共计60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规模为20万美元,占外商投资项目比例的2.2%。1987年台商在厦门投资项目19个,共计1900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规模为100万美元,占外商投资项目比例的0.5%。
  2.中期扩展阶段(1988—1996年)
  80年代中期,台资企业对在祖国大陆投资信心增强,特别是在以X当局放宽外汇管制以及自从1987年之后,开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为重要契机,台商在厦门的投资活动逐步由暗转明,从隐蔽性走向半公开化,虽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台商需要通过第三地中转,但是越来越多的台商直接到厦门市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的分布范围在厦门市也不断扩展,特别是以杏林区增加最快。不少台商利用雄厚的资本优势加上大陆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优势,在厦门地区投资办厂作为加工出口的基地,不断以“X接单、厦门生产、香港转口、海外销售”的模式实现资本运转,产业形态由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展到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土地利用型投资大幅度扩张,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等成为投资热点,投资行为开始呈现出长期化的重要特征。1988年,台商在厦门投资进入迅速扩张阶段。1988年台商在厦门投资项目80个,共计8200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规模为103万美元,台商占外商投资项目比例迅速跃至37.3%。1992年,台商投资步入新高潮,当年新增投资项目168项,协议金额3.12亿美元;翌年更增至258项,达到创纪录的5.28亿美元。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权。厦门率先颁布实施大陆第一部地方性涉台法规《厦门市X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给予来厦台胞诸多特殊优惠政策。这一系列举措的推出,使台商在厦门的投资额一直保持旺盛的势头,1996年达到3.73亿美元。由于台商日益看好厦门,其投资行为趋向长期化。
  3.近期调整阶段(1997—至今)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台商投资大陆区域日趋扩大,形成了“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大企业群,并将进一步向环渤海湾经济圈北移扩展,台商对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的投资步伐已明显放缓。1997-2007年台商在厦每年投资金额在2亿美元之间摆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阶段。

  (二)厦门台资企业的发展特点

  从厦门台企的发展过程来看,台资企业不仅涉及的领域越来越深,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行为也趋向长期化。总体上,台企在厦投资成效较为显著,经济效益普遍较好。主要具有如下几个发展特点:即投资效率较高,经济效益普遍较好;企业规模日益扩大,增资扩产势头强劲;从以生产项目为主导向第三产业扩展。

  三、厦门台资企业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一)台资企业金融需求分析

  台资企业目前对金融的需求跟以往进行比较的话,存在比较大的差别:随着海峡两岸相继加入WTO,为了增强企业实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应该说觉得所述的台资企业都希望银行能够结合企业的自身特征(投资的实物形态主要是厂房和机器设备等)提供授信支持,包括各类短期、长期贷款和项目贷款、汇票承兑、担保、开立信用证等,希望无论是在投资规模上还是经营规模上不断扩大,以及追求产品的升级换代以提升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进一步占领市场;一部分台资企业希望在能够大陆上市融资,通过强大的大陆资本市场不断壮大自己。这也说明与台资企业有关的投资银行业务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绝大多数的台资企业对以下金融服务表示出一种急需的态度,比如传统的代发工资业务、大额现金服务、离行式自助银行、临时的工资性人民币贷款等等;其次网上银行(远程终端)、信用卡、速汇金业务(汇人、汇出)和人民币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业务也是与之相配套的服务品种。
  台资企业在厦门市的发展迅速,其金融需求矛盾也日渐。在搜集资料对个别台资企业进行了调查与访问,其中有90%以上都表达出对银行授信比如流动资金贷款的强烈需求,希望能够通过如下方式,即机器设备抵押和厂房抵押赢得银行的大力认可,除此之外,对如下业务即以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兑舱业务、票据贴现等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对绝大多数的台资企业来说,与什么样背景的银行展开业务,比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台资银行、港资银行开展业务并没有说特定的兴趣,关键在于服务质量的好坏以及能不能解决实际上的问题。对于两岸“直接通汇”问题,所有的台商都认为这将会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市的健康发展。

  (二)银行对台资企业金融支持

  1.加强专营机构建设。例如,2009年厦门银行利用引进台资背景战略投资者的优势在大陆商业银行中率先成立台商业务部,打造台资企业专属服务平台,除开展一般的银行负债、资产、结算及中间业务外,着重服务台资企业的外汇核销、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外债开户业务,并通过与X母公司的信用接续,开发推广大陆子公司在台资产“异地抵押”授信业务。农业银行厦门分行设立了台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尝试向试点支行台资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派驻独立审批人。
  2.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辖内不少商业银行针对台资企业创新信贷产品。东亚银行厦门分行重点为台资企业设计人民币业务新产品:一是跨境人民币信用证业务。二是跨境人民币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业务。三是厦台直接清算。2005年兴业银行即承销了大陆首支台资企业短期融资券——翔鹭石化(厦门)有限公司10亿元短期融资券。厦门银行针对台资企业贷款难的情况,推出三类信贷产品:一是“外保内贷”。二是“内保外贷”。三是贸易项下的境外融资。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解决中小台商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厦门银行业在在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前提下,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抵押成数等,重点支持台商创业创新加快转型升级。2012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国开行以及厦门银行等7家银行机构与厦门市台商协会签署授信合作协议,
  4.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自列入人民币跨境交易试点以来,厦门银行业积极推动两岸人民币直接清算渠道的建设。
  5.深化两岸战略合作。厦台金融合作将战略重点集中在台商中小企业融资以及跨境资金结算。两岸货币清算协议签署后,厦门银行与台北富邦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与X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即签署了人民币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成功搭建了厦门、X银行业对接营销平台。交通银行与X兆丰银行在上海签署业务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动双方在公司金融、外汇资金、国际结算、贸易融资、风险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深层次的合作。
论厦门市对于台资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四、厦门台资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不能满足需求

  综合看来,厦门市各大银行推出的服务,无论是在综合服务还是在个性化服务方面,其功能依然十分地薄弱。厦门市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选用的传统方式过多关注贷款发放,而台资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比较高,厦门市的金融机构在某些方面还不能满足其需求,这也使得台资母公司倾向选择境外金融机构先进的融资和结算服务,避免在境内中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与结算。

  (二)金融服务产品相对较少

  由于X地区银行市场化较高,银行之间的竞争十分地激烈,因此,造就了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在X地区的银行借其先进的经营理念,无论其在服务还是在产品、技术方面都有较高的水平。因此,台资企业往往对于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厦门投资的台资企业大部分为产品出口的外向型企业,他们的产品远销X、日本、欧洲,习惯使用出口信用证议付,福费廷、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或进口信用证等方式,且对贸易融资品种要求较具体,这就对银行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对于厦门市来说,银行业内部管理并不完善,对于相关产品的操作流程并不具体,部分分支机构的银行工作人员缺乏丰富的工作经验,习惯于贷款保证担保和贷款抵押担保,台商对大陆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台资企业对融资需求日益增大,但目前两岸在货币交换、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现状已越来越不能满足台资企业发展对金融的需要,这也成为了制约台资企业发展的瓶颈。

  (三)贷款手续繁琐

  金融机构现行信贷制度规定的贷款准入、授信、审批环节较多,影响了放贷效率,不利于优质台资企业积极申请贷款。特别是在当前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方面,不少台资企业表示不满。台资银行如果在X进行贷款的话,一旦企业的贷款到期,如果还要继续进行贷款的话,可以进行我们时常所说的“换单”操作,即到贷款银行换个单据,只需要重新签订一份协议,不需要还款就能自动续转。而厦门市的银行如果想要继续贷款的话,必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只有这样做才能重新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而对于大陆银行的这种做法,许多台资企业表示筹措还贷资金压力大。部分企业被迫采取化整为零、滚动贷款的方式来应对“还旧借新”还款方式。

  (四)X当局限制性经济政策造成的融资障碍

  X方面在政策法规上规定,在X注册的台商企业到大陆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企业资本净额的40%。大陆台商以母公司或私人股东名义,多采取“贸易融资”或以境外分公司名义争取X银行的DBU(X银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与OBU(X地区外汇指定银行)贷款融资,但受到“外资企业借款的外债额度不得大于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额差额”的限制。X官方严格控制岛内银行直接贷款给大陆台资企业,导致大陆台资企业丧失了极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五)大陆经济政策与制度环境变化引起的融资障碍

  近年来,面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不健康和不稳定因素,大陆为防止经济过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伴随着大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大陆新政策调整的内在驱动力,各种经济政策和制度环境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其融资障碍。此外,大陆严格的资本账控管制,加上外资银行并非都有操作人民币业务的资格,导致台资企业无法顺利取得境外资金,融资过程常常面临许多困境。

  (六)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贷后管理的难度,贷款风险较大

  很多台资企业属于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两头在外”的企业,在大陆一般仅从事生产加工,企业收取的仅为工缴费,容易截留利润,大陆银行难以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盈利和资金往来等状况,贷后跟踪往往仅限于对企业财务报表作表面分析,信贷风险管控能力欠缺。而对于总部在X的大陆台资企业,由于其管理决策主体在X,大陆银行获得X总部对本地子公司经营策略的信息往往滞后或不完整,不利于贷后跟踪管理。

  (七)台资企业的经营模式影响银行贷款意愿

  不少在厦门的台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台资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上截止到目前为止依然按照延续下来的传统的家族式经营模式,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财务制度,到银行进行贷款的话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但是这一部分台资企业申请贷款的资料真实性不够,对于厦门市银行来说,对其放款收益存在着种种的质疑。由于银行对企业的资信情况缺乏深入地了解,而这些企业缺乏足够的担保品可以用作抵押,往往处于风险防范等因素的考虑,不管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一般都这一部分的台资企业保持一种谨慎态度。而在厦门台资企业错误的经营态度和经营方式,提高了台资企业自身的运营风险,降低了银行对企业的信任程度,也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

  五、厦门台资企业金融支持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服务创新

  实行差别化信贷服务,加大对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节能减排、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台资企业的信贷扶持,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设计开发适应台资企业特点的个性化信贷产品,进一步开拓台资企业信贷市场。
  对于厦门市来说,加快金融新品种的创新成为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厦门市的金融机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就必须在如下几方面,即服务理念、产品种类、信贷管理、业务流程等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活动要从厦门市台资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要把握规律,积极进取,审时度势,因势利导,针对台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厦门市继续积极支持台资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需求,在贷款营销力度上不断加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条件下,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且结合台资企业的特征,比如台资企业特别重视在成本上的控制,为台资企业提个性的融资方案,比如为台资企业提供成本节约型的方案,从而为台资企业客户提供质量最好、成本最低的融资。特别针对台资企业厂房建设、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采购等,积极提供相应的融资组合,比如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的融资组合,并进一步通过提供外汇汇兑、代发工资、外汇金融业务咨询、资金结算等服务吸引台资企业。
  对集群台资企业金融业务市场进行有效细分,在做好现有传统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为集群企业提供更多保值、增值业务品种和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工具等。

  (二)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合作

  厦门台资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两岸金融等其他领域在交流合作上严重存在体制性的障碍,因此,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加强之间的合作,厦门市应从各个方面不断加强以及改进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服务。
  第一,积极推动两岸金融机构双向互设。在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完成签署的基础之上,积极推动两岸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为台资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第二,两岸银行业借金融市场加速融合之机,深入合作,加强交流。在两岸公共征信机构之间建立数据接口,为两岸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开展委托查询业务,有力地促进增强两岸工商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的力度。第三,加强两岸银行业务合作创新。由于两岸的产业发展既有合作的先天优势,又有当前发展的相似需求。两岸在进行合作时,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积极推进两岸银行业资金、产品和技术的融合。第四,一方面抓住国家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契机,享受相关发展金融产业的扶持政策,创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推动X金融机构落户厦门,实现来闽台资金融机构与本土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大力推进高效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要继续鼓励金融创新,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体系,在海西金融中心创设离岸金融市场,专门服务台商企业,同时开展对台金融服务,如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以及解决中小台资企业的融资等问题。进一步的,伴随金融中心的建立完善,也可以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在金融监管、税收等政策方面的优惠,吸引国内更多金融机构向海西集聚,实现金融对海西区域经济发展的全面支持。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仅靠商业银行自身的努力远远不够,还需要XX、协会的共同努力:一是XX有关部门(如台办)要积极搭建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平台,鼓励和推动有实力的X金融机构或在厦门的台资企业与厦门市的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台资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融资担保服务。二是搭建台资企业融资的信息平台,以便商业银行及时查询有关企业信息。
  三是充分发挥台商协会的作用。厦门市的经济发展与广大台商协会是分不开的,建议由协会牵头成立台商投资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积极吸纳有实力的台资企业成为中心会员,再按照相关规定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等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三是针对台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力吸引台资企业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以及贷款担保基金,对不同发育阶段的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为加强台资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强两地在金融上的密切合作,取长补短,比如通过联合授信等形式吸纳在厦门的台资企业在本地融资,从而进一步解决台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银企合作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长效机制,创造互信、共赢、稳定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四)简化信贷流程

  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适度下放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建立“贷款申请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

  (五)强化风险管理

  一要加快在X地区布设分支机构,采取合理方式与X银行业开展企业征信合作,加强与地方台办、台商协会的沟通交流,扩大台资企业信息来源渠道。二要采取差别化风险控制方式,强化风险管理。对于“两头在外”甚至“多头在外”的台资企业,可强化资金流的监管。如将资金流与物流是否匹配和互动纳入监控内容;分析资金流量、流向是否合理,重点监控大笔资金流动,防止企业抽逃资金或通过超计划储备原材料而将资金向境外转移;重点监测集团企业的关联交易,将存在大量复杂关联交易的台资企业纳入集团授信,密切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该类台资企业通过不合理的定价进行集团内资金转移。

  结论

  由于两岸关系的现状及台资企业的自身特点等因素,台资企业在厦门的发展仍受到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的较大制约,大陆方面应积极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支持台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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