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及其改革完善的建议

  摘 要

为贯彻落实xx和xxx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并且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参与大湾区的发展和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联系实际,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与其他吸引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之间的对比,探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并在借鉴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益做法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引 言

  (一)选题的意义及目的

在我国税收体系不断完善的这一过程中,个人所得税以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和对社会公平的促进等重要作用,成为了我国的第三大税种,其地位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近年来,我国的国民收入水平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而上升,对于纳税人而言,个人所得税能够直接地对他们的收入造成影响,因此个税优惠政策也更加被人们所关注。千百年来,人才一直是一国振兴富强的推动剂,可见,优秀的人才资源对于一个国家、一片地区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为此,世界其他国家和许多地区为了推动发展而制定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争夺人才的有力工具。当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考虑当地的一些制度问题,结合该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根据实施情况而不断完善,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高度的开放性和强大的经济活力等优势,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同时,它有着有利于构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优良条件,因此,它的发展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为此,我国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上的优惠吸引、鼓励那些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工作,缓解大湾区发展上的人才需求,推动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联系实际,通过与其他吸引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作对比,探讨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并尝试借鉴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的优秀成果,提出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改革完善的建议。

  (二)国内文献综述与研究现状

在此之前,我国就针对不同的发展需要出台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人们对这些政策的制定方式和现状等情况也展开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郭昌盛(2018)通过对我国个税税收优惠制度现状梳理,提出了对个税税收优惠制度进行合理的设计,必须要理清关系,并且还要清楚地知晓在税收优惠制度的设计中需要思考的一些要素和应该坚决保持的原则。

马鸥(2018)对个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设计进行探究,提出了要对目前社会税收情况和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不同需求进行充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科学设计,才能制定出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和能够满足个人税收规划的现实需要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胡晓东(2018)对我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理和剖析,并提出了个税税收优惠要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并维护社会公平,还要结合我国当前的发展情况与具体国情并吸收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建立和制定科学的税收制度框架。

唐玉爽(2019)通过税收对高层次人才流动所带来的的影响问题进行探究,指出了我国当前的高层次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的不足,提出改进我国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建议。

吴泱 ,廖乾(2018)在吸收欧盟税收合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阐述了大湾区税收合作的重要意义并对粤港澳三地税收制度的差异进行分析梳理,给大湾区的进一步建设带来启发。

本文是在阅读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探究及其规范建议研究等相关文献后,针对近年来我国重点推进建设的一个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究其实施的意义并尝试借鉴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改革的优秀成果,提出改革完善的建议。

  (三)论文的创新点和实践意义

本文主要以研究对象为创新点,探讨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作用及意义,借鉴不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改革的优秀成果,提出进一步完善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四)论文主要结构和内容

第一部分为引言。

第二部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第三部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颁布。

第四部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及不足。

第五部分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最后一部分是结论,它总结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的意义以及未来发展所需关注的问题。

  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粤港澳大湾区概况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珠三角经济带内的深圳、佛山、肇庆、江门、惠州、广州、珠海、东莞、中山九座城市组成的城市群,地理位置优越,总面积约为56000平方公里,现人口已超过7000万人。

粤港澳大湾区是目前我国国际化程度高、经济活跃程度高和对外开放程度高的“三高”区域,同时也是目前世界上极具发展前景的湾区之一。

  (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意义

首先,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有利于营造追求创新、敢于创造的有利环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创造、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有助于我国在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从经济大国走向到经济强国。

其次,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促进了香港、澳门两地与内地的沟通与协作,推动了港澳两地社会经济向前迈步,一方面能够为港澳同胞到内陆就业创业、实现价值创造有利条件,维护了港澳的长期繁荣与稳定,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一国两制”实践的内涵,使得港澳更好地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中,通力合作,加速发展,推动祖国早日实现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这一伟大梦想。

再者,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坚持以中心辐射周边联动发展,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开放程度,作为一个具有重要作用的战略地带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起到支撑作用,有利于建设一个国际化、高水平的新型合作平台,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间的合作和全球治理的能力,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能够促使我国更具自主能力,在经济全球化这一进程中取得新的突破,从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颁布

  (一)出台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背景

粤港澳大湾区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高度的开放性和强大的经济活力等优势,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同时,它有着有利于构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优良条件,因此,它的发展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为了推动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xx与xxx的联合部署,制定出台了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上的优惠,即对在大湾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XX给予财政补贴且该补贴免征个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很大程度地降低了那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水平,有利于吸引、鼓励那些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就创业,缓解大湾区发展时期的人才需求,同时也有助于了人才对区域发展的价值体现和价值创造。

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社会制度的不同也决定了粤港澳三地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在税收制度方面,粤港澳三地有着不同的税收制度,就如个人所得税而言,与粤所在的内地实行统一的所得税制度相比,港澳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非常轻,若是大湾区内各地的税负不同,那么税制就可能成为阻碍大湾区形成和建设的一个壁垒。而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在珠三角九市仍执行大陆整个税收制度的前提下,采取税收的特殊优惠,以平衡粤港澳三地的税负,这一政策相当于一个中性的税收制度,调节了三地之间的税负差距,使得这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到了接近港澳两地的低税负,愿意留在大湾区发展,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大湾区的建设消除个税制度上的壁垒,推动大湾区的发展和建设。

  (二)主要内容

1.明确了15个百分点的税负差额补贴标准

珠三角九市人民XX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且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划定了差额补贴的个税范围

个税已缴税额指的是包括“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和‘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四项所得合计的综合性所得”在内的六种所得按照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确定了补贴的方式和时间跨度等问题

补贴按照个人所得项目进行分项计算并合并补贴,每年补贴一次。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从两处以上取得上述个人所得额,则按照属地原则对补贴进行合理分担。

4.规定了人才的评定条件

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三点):

(1)户籍条件:包括了户籍在境外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取得入境计划的居民)、澳门永久性居民、X地区居民以及外籍人士和户籍在境内但拥有境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回国留学人员;

(2)工作地点与纳税地点:在珠三角九市工作并纳税;

(3)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尊重科研,诚实守信。

必要条件(符合其中一点即可):

(1)对高端人才的认定:入选了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的人员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端人才,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2)对紧缺人才的认定: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在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认定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紧缺急需人才。

  (三)对比其他优惠政策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有利于大湾区发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而在此之前,大湾区内珠海横琴新区和深圳前海合作区也曾有着自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新区规定给予在区域内就业的港澳居民,其在区域内实际缴纳的个税与其按照港澳当地的计税方法计算出的应纳个税的差额全额补贴(现已废止)。

横琴新区个税优惠政策对比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最明显的就是享受个税优惠的纳税人的界定,横琴新区的个税优惠的对象为港澳居民,而大湾区的个税优惠的对象则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次就是税率的不同,横琴新区按照已缴税额与港澳两地税制的差额给予补贴,而大湾区按照已缴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差额给予补贴(免征个税),二者的差异主要就取决于粤港澳三地税率的不同。以薪金所得为例,香港的标准税率为15%,根据其他不同的条件还设有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澳门则适用 7%-12%的六级超额累进税率,若以最高的税率来算,香港为17%,澳门为12%,那么大湾区内珠三角九市的补贴力度则介于二者之间。由于珠三角九市的税负水平本就高于港澳,所以该政策的出台对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补贴还是很可观的。

深圳前海合作区利用薪资和职务等方式判定人才,且深圳市XX以财政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现已废止)。深圳前海合作区个税优惠政策对比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根据对不同人才的需求,在人才的判定方式上有些许不同,但在补贴形式上却是基本一致的,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我们可以把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看作是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的延续与发展。

  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及不足

  (一)对大湾区发展的意义

1.对人才流入大湾区起到推动作用

千百年来,人才一直是一国振兴富强的推动剂,可见,优秀的人才资源对于一个国家、一片地区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的教育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这些具有较强的知识储备以及丰富的专业技能的人才供不应求。这些高层次人才的高产出性,也决定了他们能够拥有较高的收入。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所以个人所得税对高层次人才的收入具有较大的影响。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利用给予特定的纳税人在税收负担上的优惠对待,能够影响纳税人在经济领域、地域等方面的规划,吸引境外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以满足珠三角九市发展上的人才需求。

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经济发展上的差异,导致三地收入水平不一致,高层次人才们更倾向于在香港、澳门等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工作,而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给予的税收优惠加之珠三角九市对比于香港、澳门地区相对较低物价和房价等生活成本,也一定程度上吸引着符合条件的人才来珠三角九市工作,促进珠三角九市的人才流入。然而,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对于大湾区人才流入只能起到一个推动作用,至于人才究竟如何流动,还是得取决于市场机制。

2有利于消除粤港澳三地的个税制度壁垒

粤港澳三地本就存在这社会制度上的差别,港澳两地所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而粤所在的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制度的不同决定了粤港澳三地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在税收制度方面,粤港澳三地有着不同的税收制度,以薪金所得的税率为例,香港的标准税率为15%,根据其他不同的条件还设有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澳门则适用 7%-12%的六级超额累进税率,而粤所在的大陆内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若以粤港澳三地最高税率作比较,可以看出粤的税率分别超出港、澳28%和33%,再加上港澳两地的个税起征点(香港根据不同情况设置了免税额、澳门年收入起征点为144000澳门币,约为人民币123400元),相当于月收入起征点为10283.33元,本身就远高于粤的5000元起征点,所以港澳相对于粤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是非常轻的,这种个税税收制度上的差异可能成为阻碍大湾区建设的壁垒。

然而,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颁布,规定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有15个百分点的税负差额补贴标准,这相当于一个中性的税收制度,调节了三地之间的税负差距,使得这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到了接近港澳两地的低税负,愿意留在大湾区发展,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大湾区的建设消除个税制度上的壁垒,推动大湾区的发展和建设。

3.促进大湾区经济发展

科技创新能够改善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生活水平,先进的科技使得人们的生产设备有所改进,从而提高了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区域发展。所以,科技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的方向。

然而,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最重要的因素,一个国家或地区,想要健康、高效地发展,始终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尤其是那些具有较强的知识储备以及丰富的专业技能,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的高层次人才。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经济发展而实施各种政策吸引人才。虽然近年来我国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大湾区吸引高端专业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不得不说的是,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对于高端人才而言更具有吸引力。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为珠三角九市引进的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珠三角九市发展上的人才需求,为区域内科技创新提供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对纳税人的意义

1.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支出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税收优惠对象主要是针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而高专业性和高收入性是高端人才与紧缺人才的主要特点,就如我国个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那么,高收入也就意味着高税负。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能够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地降低了在大湾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支出。

2.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自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纳税人偷税、漏税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诸多,如税收宣传不到位、征收方式不够完善,但归根结底,还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被眼前利益所左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根据该政策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规划,有利于纳税人的纳税意愿与纳税意识的提高。

  (三)对税收优惠法律法规的意义

1.为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开辟了新思路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XX给予财政补贴,并对该补贴免征个税,它将粤港澳三地个税税收上的差异缩小,以鼓励和吸引人才。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把大湾区内粤港澳三地之间最初的内部与外部具有差异和歧视性的税收制度变成为内外无差异、无歧视性的中性税收制度,为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开辟了新思路。

2.丰富了税收优惠的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如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就是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前进步伐而不断改善的,早期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围绕着促进就业、调节分配等方面展开,而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则兼顾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满足大湾区发展的需求,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那些能够推动大湾区建设的高层次稀缺人才,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上再添一笔,丰富了税收优惠的表现形式。

3.有利于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法律法规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能够使得纳税人的税收支出减少,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因此纳税人会更加愿意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再者,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目前处于试行阶段,国家可通过该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完善,制定出更加符合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体系,从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不足之处

通过前三点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对于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利的分析引发了弊的思考,接下来就要说说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不足之处。

1.可能影响大湾区内本国人才的积极性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制订不仅要考虑对特定纳税人的课税力度,还要考虑利益是否均衡的问题。就如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政策所针对的纳税人是那些符合认定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对他们实行个税优惠。然而,这些高层次人才的高产出性,也决定了他们能够拥有较高的收入,享受和不享受这个政策,对于那些同等工资水平的人才的税后的实际收入具有较大影响。所以对于同在大湾区工作并进行个税缴纳的本国国籍的人才而言,他们无法享受这项个税优惠政策上的补贴,会相对于同等工资水平的外籍人才取得较少的税后收入,这种收益上的不均衡容易打击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有类似的政策来吸引人才,所以如果这种缺乏工作积极性的情况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造成大湾区内本国人才流失。

2.相关的辅助政策还不够完善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缓解了大湾区发展的人才需求,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首先,就是环境问题。大湾区地理位置优越、开放程度高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本就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尤其是大湾区内的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座中心城市,人口密度更大。近年来,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提出到一步步的落实,大湾区内人口迅速增加,现已超过7000万,随着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未来将会有大批人口流入,区域环境承载压力巨大。其次,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还伴随着住房、保险以及外籍人士子女教育等问题,都需要制订相关的辅助政策来解决,以保障该政策的实施与逐步完善。

3.可能会导致珠三角九市内部非良性税收竞争

在大湾区境内,香港、澳门、广州、深圳这四座城市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较强综合实力以及自己的独特优势,如香港的商贸和金融业、澳门的博彩和旅游业、深圳的高科技和新兴产业以及广州综合性发展与对外贸易等,它们是带动大湾区发展的中心城市。大湾区的建设要依靠这四座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以促进大湾区的经济的总体发展。当然,粤港澳大湾区的稳步发展离不开大湾区内每一座城市的默默努力,除了这四座中心城市之外,其他的城市也在迈开脚步不断地追赶。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中和了粤港澳三地之间个税税收,能够消除人才由港澳流入粤的个税制度壁垒,为大湾区内珠三角九市引进这些具有稀缺性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时,由于这些优秀的人才也会有对实际工作城市的进行考量,所以深圳、广州和珠海等城市以期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等优势更容易被人才们所选择,而其他相对处于劣势城市必然会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优势,为此,大湾区的珠三角九市之间可能会在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吸引上展开激烈的竞争。当然,人才究竟怎样流动,最终还是由市场机制决定。

4.个税优惠形式有待丰富

“补贴”是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实施税收优惠的唯一形式,但由于该政策还处于试行期,可以根据试行期间反映的问题,在接下来不断完善该政策的过程中,不断改进,丰富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的形式。

  五、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鼓励本国高科技人才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能够享受15个百分点的个税税负差额补贴,这对于在大湾区工作的拥有较高收入的境外高层次人才来说,是极大的的优惠。而对于同在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个人所得收入的本国国籍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而言,他们无法享受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上的补贴,会相对于同等工资水平的外籍人才取得较少的税后收入,这种收益上的不均衡容易打击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可以在吸引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同时,对区域内符合新兴产业战略发展需要的境内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高科技人才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

由于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的教育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这些具有较强的知识储备以及丰富的专业技能的人才供不应求。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给予补贴,为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引入了境外高层次人才,若是能够完善在大湾区内工作的境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将对境外高层次人才更具吸引力。如对在大湾区内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专项扣除项目,综合纳税人的各项情况进行考量,如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公益捐款和家庭负担等支出先进行专项抵扣后再进行征税,使得税收更人性化,以吸引更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加入推动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的阵营中。

当然,外籍优秀人才的引入可以缓解当前大湾区发展的人才需求,但归根结底,本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更为重要。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政策上的调整,鼓励本国人士进行高等教育,塑造本土高层次优秀人才,为大湾去的发展提供高能力、高水平、高产出的杰出人才。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推进,我国在于人才的培养上十分重视,也制定了相关的一些政策与条例,给予人才鼓励和补贴。而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鉴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耗费较多的资金投入,可以考虑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降低人才培养所耗费的资金,鼓励本国人士对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投资”。如将重点科研型人才、战略型高技能人才或是一些创新型人才的个人负担的在职培训支出列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继续教育”里其中一个子项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给予扣除,引导高层次人才为自身提供更多人力资本投资,推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丰富税收优惠形式

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补贴为主。但由于该政策还处于试行期,可以根据试行期间反映的问题,在接下来不断完善该政策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并尝试丰富个税优惠的形式,如税率优惠、个税专项扣除、分期纳税、递延纳税、加计扣除等形式。

  (四)完善相关辅助政策

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虽然缓解了大湾区发展上对人才的需求,但也伴随着外籍人才在大湾区内的住房、保险以及外籍人士子女教育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制订相关的辅助政策来解决,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与逐步完善。同时,这些相关辅助政策的完善也能够为大湾区进一步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留住人才提供帮助,推动实现大湾区的人口优势向人才优势转化。

  六、结 论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可以说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具有非凡的意义。它为大湾区的缓解了发展上的人才需求,并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阻碍大湾区建设的税制上的壁垒,促进了大湾区经济的发展。而一个政策通常需要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由于目前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还处于试行期间,在后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大湾区个税政策的完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借鉴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秀成果,吸收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大湾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而不断完善,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不断探索中解决问题,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晓东.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设计探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8(34):232.

[2]吴泱,廖乾.欧盟税收合作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启示[J].西南金融,2018(09):14-19.

[3]唐玉爽.我国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改革[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32(05):26-31.

[4]孙雯. 我国高端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探索[D].复旦大学,2013.

[5]马鸥.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设计探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8(27):59.

[6]郭昌盛.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设计初探[J].税务与经济,2018(02):68-74.

[7]王晓红.境外自由贸易区人才资源开发经验的启示[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6,4(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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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in Luo. Exploration and Analysis on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dividual Income Tax[P].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and Humanitarian Problems of State Structures and Economical Subjects (JAHP 2016),2016.

  致 谢

本文是在康晓明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康晓明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学术眼光、精益求精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对学业产生了极大的作用。论文从选题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了康晓明老师的热情帮助和精心指导,使我能够顺利完成论文的写作。所以在此向康晓明老师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此外,还要感谢方安媛、张亚珍等所有任课老师和教辅人员在我大学四年期间的精心授业和辛勤工作! 同时我还要感谢在我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帮助过我的朋友们和默默支持我的家人们!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主要文献资料已开列出来,在此向所有的作者表示深深的感谢!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及其改革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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