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互联网在便捷人们生活、拓宽人们的视野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困扰,暴露出许多涉及个人隐私的弊端与缺陷。因此,本文从技术层面与主体层面两个角度探讨网络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然而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其本身没有明确的善恶好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多的出自使用技术的“人”的主观问题。因此需要从主体层面深入剖析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弊端,比如XX的监管不足、企业的逐利追求以及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薄弱等。基于此分析,本文立足于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角度,从XX、企业、个人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互联网时代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的对策建议,从XX角度来看,就需要XX积极发挥调控和引导的功能,组建监管和执法机构,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而从企业的角度就是要完善用户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个人则应该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主动采取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如此才能在互联网时代不断发展的风口中,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构建一个科技技术与人和谐发展的社会。
关键词:个人隐私;互联网;隐私保护
一、引言
自1969年X阿帕网正式问世以来,计算机的形态早已从四台笨重的科学家运算专用机器逐渐演变为高速联网实验与便携式应用并存的个人网络形式。可见,在短短几十年的历程中,互联网的发展变化势头不可谓不迅猛,随之而来的更是人们工作与生活方面的焕然一新。与此同时,人们日常生活也受到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影响,数字化、智能化生产逐渐普及,网络服务的精准性迅速提升,人们已经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从海量的数据信息中实现资源挖掘、整合与精密分析,生活与工作的创新程度前所未有。然而尽管如此,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暴露出许多涉及个人隐私的弊端与缺陷,如电脑病毒、网络犯罪、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等,让越来越多的用户蒙受着巨大的隐私泄露与信息损失,严重阻碍了互联网本身的发展进步。根据有关机构的我国网民网络安全满意度调查统计所得,仅2020年,网民经常遇到的侵犯个人隐私行为就已经覆盖了全体网民的50%以上,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1 2020年我国网民遇到的个人隐私侵犯行为调查统计[]
由此可见,隐私保护问题已经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探讨。但相关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仍然只是冰山一角,我国学术界也是如此——零乱分散的隐私研究么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度,且无法形成全面系统的研究基本框架,后续课题的深入探索程度不够等。所以,网络环境下有关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继续认识与深入探索,依然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绕不过去的基础性课题。它不仅有助于人们更系统地意识到个人隐私保护的现状与不足,还为今后的网民隐私保护方案设计提供了许多必要性的参考与借鉴。本文主要致力于研究网络的个人隐私保护,主要从法律政策、个人意识和技术保障三个角度出发,先有效归纳与分析个人隐私保护的现存问题,增强维护隐私的良好意识,再以问题分析入手,继续深入探讨个人隐私保护的可行性建议与措施。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综述
(一)网络个人隐私的概念及特征
个人隐私,顾名思义,主要涵盖了每一位公民个体不愿意向他人或一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个体所表露的信息与秘密,以任何形式窥视、收集、复制、篡改、散播和加工利用个人隐私信息与秘密的行为均被视为违法犯罪。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个人隐私具有数据化、商业化以及泄漏途径隐匿化等特点:
数据化是指个人信息与数据在不同信息来源与维度的帮助下得以搜集和分析的过程。此过程一般公开透明,无法实现匿名隐藏;
商业化主要是在有效建立起用户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商家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对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进行再次挖掘与使用的行为。因而越来越多的用户能够享受到针对性更强、个性化色彩更鲜明的商家服务,同时也在无形中为商家提供了巨大的数据足迹利润;
泄漏途径的隐匿化标志着信息重组与泄露的渠道更加隐蔽,难以追根溯源。这一行为主要受到大数据多维性、关联性与交叉性等固有特征的影响,它们能够将许多看似杂乱无章的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加密,从而显化更深层的内在联系。
(二)网络个人隐私的内容
个人隐私信息往往一旦泄露或是被修改,往往会在一定时间内对个体与群体产生不必要的困扰。但个人隐私信息在不同个体意愿与行业需求的基础上,往往也会形成不同的定义与范围,因而个人信息性质的转变较为灵活多样。一般来说,这些敏感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图2 个人敏感信息示例[]
三、网络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作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体,网络信息技术自产生起,就与时代背景下的个体隐私安全紧密挂钩。可见,在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生产力时,我们不仅应当着眼于将信息技术的自然属性充分开发出来,还需要有针对性地优化使用者的综合素质,维护信息技术的社会属性。因此,本文将从技术层面和社会主体层面两个角度来分析网络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一)技术层面
从技术层面来分析,网络个人隐私存在的问题是基于信息本身的特点,包括信息的数据化、海量性与混杂性、分布的广泛性等等。
图3 网络信息的技术特点[]
1.数据化的信息
作为自然属性的重要方面,数据化意味着数据能够在现实环境条件下充分记录与分析人们的语言、动作与地理位置,个体与组织可以按需采集、随意处理并有效传播。在互联网环境下,数据化一方面充分展示了个人信息可视化的先进优势,另一方面也为信息盗用、位置跟踪与数据攻击等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无形中增加了个人隐私保护工作的困难与阻碍,隐私违规行为得以大行其道。
2.信息的海量性与混杂性
互联网的基本特征是信息的海量性和混杂性。毫无疑问,如今社会上的几乎每一位个体都能通过现代移动智能设备享受到随时随地的网络服务,甚至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的日新月异已经成为常态。与此同时,现代移动智能设备也一刻不停地搜集并分析着用户的信息,造就了庞大且多元的用户数据库。一般来说,海量信息既是结构形式化的,也可以打破结构形式的限制,复杂多样程度无可比拟,因而巨大且复杂的信息也让信息保护逐渐产生缺漏,弱化了数据的安全性,进而产生隐私安全问题。
3.信息分布的分散性
信息储存是信息分布的普适性的重要表现。现阶段被广泛使用的数据信息储存方法已经实现了多元化,常见的手段有移动电话、优盘、移动硬盘、网盘、云盘等等,遍布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当数据储存过于分散零乱时,则数据安全防护容易面临以下几个挑战:一是纷繁复杂的信息储存介质增加了数据传输的次数与频率,也增加了数据损失的风险;二是数据规模过大,数据管理更是无法一步到位,许多未经处理和保护的数据容易在未经允许的环境下被私自使用;三是网络环境中设备之间的连接系统也没有足够的安全性作为传输保障。
(二)主体层面
1.XX方面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造成个人隐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阶段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发展缓慢。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可以得知,网络空间中个人隐私的保护主要依靠XX机关与专门行业机构所形成的对社交空间进行共同管理的力量,官方依赖性十分明显。同时,网络隐私保护的许多法规法条也是在原有法律体系与内容的基础上个进行的小修小改,或是“打补丁”,且隐私保护内容大都较为分散,在不同的文件政策中均有迹可循。在近几年颁布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与《刑法》中增补的法律内容中,党和国家也从原则上对信息保护的具体行为与惩罚措施作出了界定和解释,但实际保障体系仍然不够全面。此外,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关于社交网络隐私保护的法规与文件众多,但缺乏严格实施的必要保障与监督机制。
(2)相关管理机构不够健全
毫无疑问,我国已经逐渐设立起众多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管理机构与部门,然而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程度极低,分工多有模糊重复现象,管理职能尚不明确。所以混乱的管理也成为隐私泄露的可钻空子。
2.企业方面
(1)缺少行业自律
目前,绝大多数国内网站均能够在充分分析用户信息的基础上提供质量更高的服务。换句话说,网站之所以能够让用户享受到服务,是因为用户率先提供了足够的信息数据。出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盈利的根本需求,企业在在搜集与应用用户信息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行业自律与监督精神,在没有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大肆搜集、深层开发甚至私自买卖用户个人数据信息,或在免责条款的掩护下侵略用户的数据隐私领地。
(2)个人隐私保护过程中存在技术限制
如今,现行的隐私保护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加密、数据匿名与数据扰动三种形式,它们拥有各自的优势,也各自存在着技术层面的不足。其中,数据加密侧重于强调数据本身私密性的建设,而分散式网络中对数据加密的综合成本较高,密钥管理难度大;数据匿名与数据扰动则更强调使用者本身的技术水平,且在我国的应用范围不够广泛,时间较短,限制较多,因而挑战也更多元。
3.个人方面
(1)隐私保护意识淡薄
第一,没有养成健康的隐私尊重意识。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文化十分注重集体主义的意义,严重忽略了个人隐私的保护作用。尽管在XXX发展的条件下,人们的隐私尊重与保护意识有所提升,但总体来说依然没有培养好系统全面的隐私认识,无法积极应对复杂多样的数据变化环境,因而隐私泄露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第二,公民个体没有对应地采取隐私保护行为。目前,个体已经成为大数据发展的重要出发点,由于公民不够重视隐私保护,没有采取有效的信息保护措施,让隐私侵犯在社会大众中肆虐,加上智能终端中较高频率的互动性,更是弱化了隐私保护的意识。此外,大多数人不知道在侵犯隐私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也会导致侵犯隐私的频率越来越高。
(2)自身素质缺乏
显而易见,用户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也会相应地让他们的隐私认知发生变化。有调查结果显示,越是能够意识到隐私被潜在侵犯的个体,往往也学习了更精密的技术,或拥有更高程度的学历;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个体而言,他们对隐私侵犯问题的敏感程度与认知程度也较低,甚至不会主动去了解信息技术的运作。可见,网络用户素质的参差,也给个人隐私的保护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四、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的对策建议
从侵犯隐私安全的角度看,出于不同的数据使用主体和使用目的,对个人隐私侵犯的程度与范围也有着不同的界定。但从本质上看,信息技术的使用归根结底都在人们的引导与控制之下。不同的行为需要承担不同的后果,因而隐私问题的解决无疑应当从信息技术的社会属性入手。同时,对于信息技术自然属性的改进,则更多地需要以预防和规避为主,强化技术安全性。因此,本次研究主要立足于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角度,从XX、企业、个人三个方面提出了网络用户个人隐私保护解决方案。
(一)XX角度
企业需要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因而其盈利行为也会多多少少侵犯到用户的个人隐私。这就需要党和XX继续研究并出台更细致完善的法律法规,用于监管企业与市场。
1.发挥XX调控和引导的功能
就我国而言,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网络发展的现状、需求与价值共同决定了个人隐私保护需要由党和XX牵头。从这一层面上看,法律法规自然也比行业自律有着更强硬的态度、更灵活的应用条件以及更广泛的适用性。同时,站在客观公正第三方的XX机关也在执行法律与政策的过程中可以收获更权威公平的结果。所以,我国的个人隐私保护工作可以适当参考欧盟现行的方案,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切入点,强化法律法规的适用性与系统性。如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始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法》则是世界公认的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最为完善、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法律文本,对欧盟成员国XX与企业的数据应用行为作出了严格的界定与要求。此外,我国的个人隐私保护也可以将“隐私商品观点”作为重要的理论基础,鼓励XX利用宏观调控的力量帮助市场修订运行机制,有效矫正个人隐私泄露行为。
2.组建监管和执法机构,加强宣传和教育
从XX的角度出发,可以组建国家级层面的监管、执法机构,从而在强有力的执法行为中深入贯彻落实政策规范的重要指导精神,以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推动互联网行业形成赏罚分明的良好运营风气。另外,以执法带动动态监督机制的建设,从长远看也有利于规范社交网络运营服务商与企业的行为,让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更充分考虑用户隐私的保护问题。
此外,XX也可以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继续落实隐私教育与隐私保护宣传工作,从不同的个体与群体角度(如社交网络用户与运营商等)与公众一道完善隐私问题的认知,共同打造健康优良的信息传播环境,鼓励公民与企业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践行正确的隐私保护行为。
3.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
行业自律对企业产生的利益协调作用,也可以贯彻落实到隐私保护方面。具体来说,行业自律组织需要在行业原定运营规范的基础上,将自身打造成企业与XX沟通交流的桥梁,既对法律与政策上传下达,又要提供行业技术交流与信息发展的平台,让隐私有效保护成为行业自律的潜规则。与此同时,行业自律制度也应当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过程中有效强化大数据使用的约束力,紧密依靠党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所彰显的精神与决心,让其同行业制度的监督价值实现有机结合。总的来说,自律模式相较法律灵活,在与时俱进思维的指引下,快速调整发展状态与发展措施,在节省管理社会成本的同时优化监督效率。
(二)企业角度
1.完善用户信息管理制度
当信息管理制度趋于科学完善时,用户的个人隐私也会获得更强大的保障力量。可以说,信息管理是用户隐私保护的重要防线,应当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现实条件下坚持以保护用户信息为基本原则。这不仅有利于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维护,对于企业加强个人隐私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企业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
网站平台的安全性是实现网络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的可靠前提和有力保障。具体来说,网站平台应当在技术层面强化操作与应用的道德感,以优化系统功能与安全性为核心,一方面以先进的网络系统升级网站的隐私保护功能,如借助防火墙、数字加密、入侵识别等安全防护技术来大力确保系统与数据的综合安全性能;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内部系统的防火墙功能,增加系统杀毒、恶意软件检测与拦截操作,时刻警惕来历不明软件盗取用户数据的行为,通过规避系统袭击来维持良好的网络运营环境,有效防止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
3.加强企业内部监督
保护个人隐私需要内外兼顾,其中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应当作为监督机制的重点内容。因此,针对企业内部的网络数据监督问题,可以率先设立起详细具体的奖惩机制,既作为规范监督主体数据应用行为的准则,避免数据泄露与利益损失,又作为监督机构与主体利益分配的制度准绳。这样一来,内部监督就将监督主体与被监督者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不仅有效规避了职权滥用带来的隐私损失问题,还让监管行为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落实。
(三)个人角度
个人方面加强网络个人隐私保护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认识,即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二是行为,即主动采取个人隐私保护措施。
1.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从理论层面出发,不难意识到用户隐私权的宣传与认识可以作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提升的必要手段。因而可以通过网络学习、广告传播与知识讲座等受众较广的途径,潜移默化地强化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有效改善隐私保护意识薄弱的社会现状。同时,基于社交网络用户容易在引诱与误导中泄露隐私信息的现实,他们需要在上网时都要树立好隐私保护意识,对于个人信息填写环节需要事先了解清楚,并以最高安全等级设置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级别。
2.主动采取个人隐私保护措施
众所周知,互联网环境的优化,已经让越来越多的用户有意或无意泄露自己的个人隐私。尽管互联网技术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许多非法组织与个人也凭借着高超的黑客技术入侵用户电脑,盗取隐私信息。所以,社交网络行为中关于个人隐私的防范与保护依然任重道远,也需要从每一位个体做起,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1)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如今病毒在因特网上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若要在社交网络行为中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有效保护,首先应当安装并升级好正版的杀毒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甚至非法的网络地址,不要贸然点击和下载,彻底隔绝病毒感染的途径;同时,用户也需要有意识地采用安保级别较高的软件对重要数据信息进行加密保护,并坚决革除不安全网络平台的入侵。
(2)过滤和屏蔽掉有威胁的 ActiveX 控件
一般来说,HTML 页面可以嵌入 ActiveX 控件,并能够通过浏览器顺利下载和执行,因而恶意的插件则会绕过用户的允许,直接盗取用户的浏览数据与聊天记录,严重损害个人隐私安全。 所以,若用户在安装插件时需要是否安装等相关询问,也应当确认好插件本身的安全性,对于威胁性较强的ActiveX 控件,要严格过滤、屏蔽和阻止。
图4 ActiveX 控件启用或屏蔽
(3)正确设置社交网络账号和密码
社交网络的安全首先要有一个安全可靠的密码,这也需要用户按照社交网络密码安全设置的标准与要求,有意识地增加账号与密码的安全性,从根源上切断账号被盗取的机率,优化个人隐私安全环境。无数的实践证明,社交网络账号与密码设置的安全性是可以采取必要的技巧进行提升的,如不同的社交帐号使用不同的密码形式、通过提升长度与复杂度来减少账号盗取的可能性、以及不定期修改账号密码等。此外,保存密码最安全的保存方式是直接记忆在脑中。
(4)及时下载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全补丁
计算机操作系统上存在漏洞是计算机安全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许多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的案例显示,没有及时弥补修复的计算机漏洞大都会成为蠕虫病毒与黑客攻击的入口,个人隐私也因此遭到了泄露与损失。可见,及时安装安全补丁、定期修复系统漏洞也可以成为保护用户隐私信息的重要途径。例如,用户可以根据软件提示按时升级漏洞修复平台、打开自动修复开关、部署好内网计算机系统的WSUS服务器以及统一监管计算机漏洞与补丁情况等,使得将内网计算机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降低到最小。
(5)不随意到处乱用 U 盘,避免木马病毒感染
显而易见,U盘凭借着存储容量大、读写速度快、便于携带和保存等符合时代发展的优势受到人们的青睐,使用频率甚至能与传统的硬盘、光盘比肩。然而不可置否的是,U盘的便携性也在无意中成为了计算机病毒传播的介质,让其传播的速度大大提升的同时,也严重加剧了用户个人隐私泄露现象,一些病毒与木马程序甚至能够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中实现交叉传播。所以,使用U盘的基本前提是要做到专机专用,杜绝乱用,强化读写保护等,坚决扼杀病毒交叉传播导致隐私数据泄露的机会。
(6)及时清理电脑上和网络上留下的“痕迹”
如今,许多计算机出于提升用户使用效率的考虑,往往会事先自动保留好用户使用浏览器访问数据的痕迹,确保下次打开时得以迅速获取。同时,用户所打开浏览的文件、输入的账号密码与社交聊天记录等均会成为浏览器保存的痕迹与内容,这也成为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途径之一。为了社交网络中的个人隐私安全,要将操作系统、常用软件操作、浏览器等的相关“痕迹”清除,还应该在在不需要的时候关闭文件和打印共享功能。
结论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互联网的全面普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也成为当今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互联网在便捷人们生活、拓宽人们的视野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困扰,其中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就是互联网时代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当前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除了有利于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健康发展,也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和谐进步,因此对于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问题是当前的重点研究内容。
从问题产生的过程和原因来思考,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虽然有一部分原因出自技术层面,并且这种客观的技术原因暂时无法彻底改善,需要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查漏补缺”。但从根本上来看,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其本身没有明确的善恶好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多的出自使用技术的“人”的主观问题。从主体层面来看,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是出自XX监管不足、企业的逐利追求以及个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薄弱等等。因此,想要有效防范网络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问题,就需要立足于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角度,从XX、企业、个人三个方面出发,积极发挥XX调控和引导的功能,组建监管和执法机构,加强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用户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此外,个人也应该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主动采取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如此才能在互联网时代不断发展的风口中,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构建一个科技技术与人和谐发展的社会。
参考文献
[1] 王浩.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崛起研究——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知识图谱分析[J]. 河南科技, 2023, 40(19):4.
[2] 熊斌.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路径重构[J]. 现代企业, 2020(10):2.
[3] 姜晓婧. 网络个人数据私法保护制度研究[D]. 华侨大学, 2020.
[4] 常建国, 冯万强.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研究对策[J].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0.
[5] 祝阳, 李欣恬.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的一个分析框架[J]. 情报杂志, 2023.
[6] 李鑫. 大数据时代隐私协议中个人信息的保护进路–以互联网分层为视角[J].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1(3):11.
[7] 董淑芬, 李志祥. 大数据时代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冲突与平衡[J]. 南京社会科学, 2023(5):9.
[8] 卢小宾, 袁文秀. 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体系的三维透视[J]. 情报资料工作, 2005.
[9] 王凌云. 网络环境下的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J]. 图书情报工作, 2001.
[10] 贾若男, 王晰巍, 范晓春. 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行为影响因素研究[J]. 现代情报, 2023, 41(9):11.
[11] 邹国红,邹欣宇. 关于群智感知网络敏感信息差分隐私保护研究[J]. 计算机仿真, 2020, 37(11):5.
[12] 王叶刚. 网络隐私政策法律调整与个人信息保护: X实践及其启示[J]. 环球法律评论, 2020, 42(2):13.
[13] 张萍, 蒋琳. 隐私保护的网络实名制体系研究[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3, 49(6):8.
[14] 卢家银. 网络个人信息处理中必要原则的涵义,法理与适用[J]. 南京社会科学, 2023(12):8.
[15] 张慧. 信息隐私和个人信息功能定位的再区分[J]. 北京社会科学, 2023(1):11.
致谢
本文是在指导老师的带领和悉心指导下,使得这次的实验顺利完成。在课题的选择、进展及论文的撰写上无不倾注着指导老师的心血。指导老师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诲人不倦的精神、平易近人的人生态度,将使我终生受益。老师在论文写作中的帮助与指导,使我对互联网发展、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等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实际写作中也加强了自己的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把老师传授给我们的知识与实际结合起来,更好的处理工作中的事务。在此衷心地感谢指导老师悉心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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