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60年代X政治科学行为革命的领导者之一。达尔以其对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贡献著称,该理论认为自由民主体制下的权力是由公民、利益集团和政党所共同享有,没有单一的占极端地位的团体组织。这种观点的提出,一方面是为了回应对自由民主的批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发展一个更为成熟的民主政治模式。就前者而言,他发表了一系列方法论上的文章来探讨权力的概念,认为精英理论不能满足实证科学的标准。后者则通过他对民主的分析来完成,提出了Pluralistdemocracy(多头政治或多元主义民主)。认为一个以政治协商、竞争性选举和多元精英为特征的政体才是现代民主的惟一模式。为此,达尔穷极一生来探索多元民主模式,打开了研究民主世界的又一条新思路,在这条道路上,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民主的概念,尝试将多元民主应用于民主化探索进程中。
关键词:多元主义民主;达尔;利益集团;困境

第1章绪论
1.1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在政治学的研究中,民主是一个老生常谈也至关重要的研究重点,我们有必要对民主做一个简单的界定。我们认为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民主,即民主的意义、民主的发生过程以及民主的制度形式,首先,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已经是一种广义的民主概念界定,但民主政治又不是一个精确值,在这种意义上,很多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民主政治的要素;其次,民主是一个过程,公民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自己的权力得到尊重,最终实现人人平等的局面;最后,“法治民主”在各种民主制度中占有核心地位,是所有民主政治的本质。[1]表达利益的功能意味着公民可以单独或者团结起来进行利益表达,分配权力和分享福利意味着“人头”很重要,靠的是选票的多少或力量对比。
多元民主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理论,近些年来,广大学者纷纷加入对多元民主的研究。“多元”主要指两种意思:一是指社会中存在许多的独立组织或利益集团,彼此之间独立发展,甚至形成竞争局面;二是指由于利益资源被分散开来所导致多个权力中心甚至没有权力中心的状态,也就是社会呈现出一种多元状态。达尔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现有民主形式进行解释,这个视角即站在多元组织的立场上,认为现代西方民主运行模式就是多元组织彼此竞争的模式。民主被当作一种制度进行讨论研究,而不再纯粹地将“多数统治”作为民主的抽象定义,这样,西方最主要的一些民主运行模式所体现出来的正常竞争和权力分配的自利原则,就被集中地体现出来。在现代的多元社会模式中,个人利益与集团和组织利益密不可分,可以说,个人利益已经被整体利益所吸纳,要想为自己的利益作斗争,依赖利益集团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最初民主所重视的个人利益却得不到保护,一旦个人被社会组织排除在外,他的利益就只能被不幸地被忽视。显然,真正的民主需要超越这种模式,至于如何超越,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
民主理论在西方一直很盛行,也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民主理论家,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便是独树一帜。达尔认为西方民主政治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缺陷,他支持待议民主政治,但需要完善这种政治,尝试用多元主义解释民主制度在西方国家的运行。此次论文思考国内外学者对该理论的见解,力图分析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框架,通过详细阐述其困境与解决方法,加深对西方民主理论的理解。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内研究综述
达尔的思想也在全世界的政治研究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国内的学者们也纷纷投入到对达尔多元民主的研究之中。就总体性成果而言,研究者们纷纷摆脱了盲目批判的文章模式,开始思考达尔思想的根源、社会背景、理论框架和对中国民主建设的启发意义(尤可参考任剑涛,2014);就专题研究来说,对达尔的方法论研究(包雅钧2006、叶剑锋2010)、达尔思想与其他思想家思想的比较(朱亚娇2017)、达尔思想的根源和社会背景(金东瑞2014、夏军2015)、达尔思想对中国民主建设的启发意义(卫欢2014),这些对于人们了解达尔的多元民主思想都做出了学术贡献。
1.2.2国外研究综述
达尔的思想著作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他的多元民主思想。他的那本获得1990年X政治学会的伍德罗威尔逊奖的著作《民主及其批评者》就体现了其对民主的独特见解。《民主理论的前言》作为罗伯特达尔最早的成名作,于1956年开始出版,在政治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本书中的理论可以说是经久不衰,使人们对于民主问题的研究开发出了新思路,推动了民主理论的发展。《论民主》在达尔的著作中是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在这本书里,达尔在前言中就设问:“为什么人人都想追求民主?在如今这些所谓的民主国家里,要民主化到什么地步才算是‘民主’”?达尔对多元民主困境的分析则集中体现在《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中。在为《民主及其批评者》一书所写的评论中,派伊这样写道:“当达尔谈起民主时,每一个人都应该洗耳恭听”。[2]当然,也不乏对达尔多元民主思想的批评者,戴维杜鲁门的《政治过程》中说道:“在许多正式的社团组织中,成员的分布频率从下层阶级到上层阶级有所上升,而且很多(即使并非大多数)的组织成员,却是来自差别不大的阶层。按照阶层路线将利益集团有组织地专门化,和下层阶层中这种集团受到压制,可能从根源上使得政治不再那么稳定”。[3]总之,国外对达尔多元民主思想的研究有褒有贬,为人们了解达尔的多元民主思想提供了指导。
1.3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资料法。撰写论文前,在知网上查阅相关论文期刊,翻阅各种相关名著,搜集好论文资料,对资料进行分析思考、整合筛选。第二,规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是研究客观事物和现象的一种方法,即追求一种事物好与坏的价值判断,力求回答“事物的本质应该是什么”。第三,行为主义法。行为主义法的研究重点在个体行为上,这并不意味着群体行为或者民族国家就被排除在外,主张政治现象应该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科学的重要目标就是资料的量化。
第2章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理论框架
2.1利益集团的基本命题
利益集团在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所谓利益集团,即社会中利益相近的成员为了维护整体的利益而组合在一起,通过有组织的行动而实现共同目标的一种社会组织。将达尔多元民主理论中的利益集团命题概括起来有八个。[4]第一,有关利益集团的分散性命题。在多元民主理论中,正是因为利益集团才使得政治社会权利成分散状态。第二,利益集团的中介性命题。在多元民主理论的范畴中,利益集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中介组织”,因为它们是在人民和XX之间来疏通利益联结的渠道,这种中介功能也绝非是单向的。第三,利益集团的政治性命题。在多元民主理论看来,利益集团并不一定是政治性组织,大多数利益集团还是处于政界之外,只有关系到它们所关心的利益时,才会考虑转化成政治性组织。第四,利益集团的自由性命题。多元民主理论认为,利益集团的组织不能强迫公民成为其成员,其基础在于大家所共有的利益和目标。第五,利益集团的限定性命题。多元民主理论认为,利益集团广泛分布于社会生活之中,但对于利益集团本身来说,它们也不是没有限制地自我运作,只是在一些专业领域中活动。第六,利益集团的竞争性命题。现代社会呈现出一种多元组织状态,它们想尽办法去介入政治来获取它们的利益,从而与其他利益集团不可避免地竞争起来,谁都有可能在这种竞争中获胜,“常胜将军”是不可能存在的。第七,命题认为XX本质上是一个多元体。对于多元主义民主理论来说,国家(XX)是集中了许多组织利益的政治场所。第八,命题认为要想保障社会平衡,多元民主主义是必不可少的。集团如果盲目追求自己的利益,必然会破坏社会秩序,因此有些整合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它们包括:首先,利益集团在很多决策上的利益具有联系性,而不是割裂开来的;其次,利益集团的成员不是相互割裂的。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次,行动中的相互联系与保持各自集团的作用想符;最后,为了解决冲突,达成一种广泛认可,必须要界定一种对成员有约束力的规则,以确立利益集团在达成利益和影响公共生活的合法性。
2.2独立组织的可取性
统治在大型政治体系中往往会不可避免,而独立组织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一趋势,产生一种相互控制。国家XX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采取等级制来取代相互控制。在如此庞大的国家中纯粹地采用等级制,这意味着在这些国家中可能会产生一种专制的倾向。而独立组织的作用就会体现出来,它能尽可能地抑制这种专制倾向。[5]
2.2.1为了独立组织之间的相互控制
在标准的马克思主义和意大利的民主理论中,将统治的力量看作是强大的和不可避免的,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却低估了广泛分布于社会中的独立组织所产生的相互控制和自我治理。当然,达尔也对“统治”这一难以捉摸的术语尝试下了定义:如果A的控制是单向不可逆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存在,并且可能不是B愿意去完成的事务,通过惩罚威胁等手段强迫B以某些对它来讲高成本的方式行动,那么A就统治了B。达尔并不完全同意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认为还有现实存在的一个规律是:每一个组织都有朝着自身独立发展的冲动,这两个普遍规律是同时存在和相互包含的。[6]在臣民与统治者之间存在一种天秤关系,只要臣民有办法将统治成本变得很高,这种天秤就不会是一味地倾向统治者,统治是需要资源支出的,统治者不得不去考虑。因此,统治者总需要一些昂贵的资源来进行控制;统治的资源可能会稍微廉价一下,但绝不是免费的。故而统治者必须决定是否值得进行统治游戏。有时候它并不值得。对于臣民来说,提高统治成本有许多可以尝试的方法,或者说是被迫提高统治成本。首先,个体的力量是弱小的,单独的个体甚至团体都很难掌控大量的资源与统治者进行抗衡。无论臣民怎么可怜,他们还是有一些渠道来获取资源,即使这些资源微不足道。而且,当臣民们团结起来,愿意分享各自的资源,将资源结合在一起,形成足以抗衡统治者的资源,统治者不得不考虑是否采取统治的形式。此外,统治者内部的矛盾要比想象的多。虽然每一个统治精英都致力于对人民进行统治来方便他们获取利益,也会把内部斗争密封起来,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有时双方都希望进行信息流通。如果一些外人介入到统治者与臣民的斗争中,那么他们的帮助对于这种天秤关系的平衡影响更大。因为诸如此类的原因,特定事务的控制成本会被臣民推到一个临界点,在这一点上,统治者会发现在这些特定问题上要想统治臣民代价太高。在欧洲,16和17世纪激烈残忍的宗教冲突之后是缓和的宗教改革,这就体现出了君主的理性估价,即宗教统一的代价太大,获得的利益比预想的太少,总而言之,成本大大超过了收益。
2.2.2为了促进大规模的民主
达尔认为理想的民主程序要满足五个标准:第一,人人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在关系到民众利益的集体决策中,每个公民(公民合在一起构成公民总体)所表达的利益和喜好都应该被纳入制定最终方案的考虑范围内。第二,实质的参与。这种参与并非仅停留在形式上,在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拥有平等的机会、可靠的渠道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并表达自己的选择取向。第三,充足的考虑。在决策过程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公民进行选择,公民必须要通过自己的认真考虑来平衡利弊,做出属于自己的选择。第四,使议程不能摆脱最终控制的范围。公民(公民总体)中的多数是唯一有权力来决定是否必须通过前三个标准来进行决策的主体。(换言之,假如公民总体能够掌握议程的最终控制,他们可以将权利赋予其他人,即使制定决策的程序并非民主。)第五,结论:公民应当包括除暂住人口以外的所有受其法律管辖的成年人。[7]
虽然相对自治的组织不是民主的唯一条件,但它们是大规模民主的一个关键条件,即是大规模民主运转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大规模民主制度运行所导致的结果。
权利在大规模民主中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独立组织来说,同样也具有相对自治的权利,使得组织实现相对自治变为现实。例如,一旦众多的组织消失于庞大体系中,竞争性的选举就会被某一特殊的力量所垄断。若没有了政党,公民就失去了选择他们所喜欢的候选人的载体,这将违背平等投票和实质参与的准则。因此,要想形成一种民主氛围,就需要在一国XX中引入民主过程,赋予合适的权利,于是数量众多的组织自治就既可能、又有利。
2.3多元主义民主的国家差异
并非所有表现出组织多元主义的国家都是民主国家,与之相应,认为所有民主国家拥有大量的独立组织结构,这也是错误的。
2.3.1政治制度的差异
因为权威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的不同,导致了宪法规范性质的不同以及实践的不同。一方面,在像X这样的国家里,由于采取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结果,国家XX成为拥有一个大量子系统的多元复合体。另一方面,在英国这样的国家里,采用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同时采用君主立宪制而不是严格的三权分立,这就有利于更大的权威集中于宪法上。
选举和政党制度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因素,在两党制国家中,两个相当集权的政党实际上是国家选举中仅有的竞争者;而在多党制国家中,十几个党派都可以获得代表席位,但是没有一个能成为多数党。毫无疑问,资本主义世界中的政党要想执政必然离不开某些利益集团的支持,而执政XXX更迭必然反映出本国的多元组织与政治的联系是否呈现良性状态,多元组织相互之间的竞争是否呈现良性状态。
多头政体之间政治制度的不同涉及到独立组织对关键决策的参与和影响程度的不同。大体上来讲,独立组织的制度化参与规则,可能在一些决策方面表现得更为显眼,这些决策对经济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工资、物价、工作条件、土地、投资等等。在有些国家里,主要的独立组织起着十分关键性的作用。
2.3.2组织的包容性和集中程度
一方面,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人口比例参与到组织中来。在可以找到的数据中,不属于任何自愿组织的人数比例从瑞士的百分之二十到墨西哥的百分之八十各不相等;平均值是百分之三十。挪威等北欧国家参与组织的人口比例是最大的;除了墨西哥之外,最低的是法国和波兰。即使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组织成员的差异也是巨大的。达尔理论中的政体民主性是由多个独立组织的健康发展来保证的,独立组织之间的有序竞争形成了民主决策,并界定这个政体的民主程度有多少[8],因此,组织的包容性程度至关重要。
此外,超级组织中的众多子组织的集中程度方面也有显著差异,超级组织的领导在决策过程中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在X,官方和非官方的工会还是有严格区分的,有些大型工会看似属于官方,其实并不是。在欧洲的部分国家,这种情况则更为普遍。
2.4本章小结
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建立在多元社会的基础上,而多元社会又十分强调利益集团等这些独立组织的重要性,正如达尔所说:“社会既不是少数人的统治,也不是多数人的统治,而是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这里的多重少数人即强调社会中多元组织的作用。这种多元社会的特征则表现为能力的多元化、利益的多元化、矛盾的多元化和权力中心的多元化。[9]
第3章达尔多元民主主义理论价值
3.1多元民主的理论贡献
3.1.1重新界定民主
第一个理论贡献是从理想民主和现实民主两个角度来解释民主,使人们对民主观念有了全新的认识。达尔所认为的理想民主是满足第二章所述五个标准的民主状态,这种理想民主状态可以说目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全满足,而反映理想民主的现实民主尽管与前者有所差距,但它确确实实是存在的,需要人们在民主化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努力实现这种理想民主。[10]历史上无论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观,还是熊彼特、莫斯卡等人的精英民主观都做出了对民主探索道路上的理论贡献,但由于种种现实原因使人们对现实中的民主状况大失所望。达尔以多头政体为核心的现实民主本着不断接近理想民主的状态使得人们对民主探索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在多元民主理论的指导下,人们开始从新的角度,即“多重少数”的角度来尝试进行民主建设。
3.1.2重视社会力量
第二个理论贡献是达尔的多元民主思想是本着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理论核心,通过社会中多重少数人,也就是多元组织的相互制衡,来防止某一单方面的权力极端扩张,避免导致专制状态的出现。历史上无论是麦迪逊式民主,还是民粹主义理论都是从极端强调民众利益和主张宪法的保障作用来阐述民主观,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都忽视了社会力量的存在,作为社会力量代表的多元组织往往能够从更高效、更科学的角度来保障民主的存在。由于多元民主理论重视社会力量的独到之处,使得西方民主理论更为完善,无论是精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等这些民主理论,所做出的贡献是值得尊敬的,而多元民主理论则更好地适应了现代的西方代议制国家的民主建设,这些民主理论相辅相成,不断扩充研究者的研究视野,为民主探索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也促进了政治学的发展。
3.2多元民主的现实意义
针对资本主义所谓的民主国家中出现的许多有关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既不在公共议事日程上,也没有得到民主的处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因为在普遍所实行的官僚制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众多的下级部门越来越难以被上级部门所掌控,因为它们都想追求自己的部门利益。因此,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一定要保证收入的公平分配,当然这种公平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来进行分配,经济决定政治,只有保证经济利益的公平有序,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政治平等。第二,由于自由市场的天然松散的缺陷,有时肯定会造成一些非常规和随意的决策,这些决策有时并不符合大众利益,因此,这种决策必须要服从民主控制,这种民主控制必须要由合适的公民总体来掌握,不同的事务应当由不同的公民总体来进行控制,这种公民总体必须是利益与之相关的公民总体,而公民总体中的每个公民必须具有同等的投票权。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建立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基础之上的,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民主建设的道路上具有很大的建设性意义,为民主探索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3.3本章小结
在西方诸多的民主理论中,达尔的多元民主主义理论是有它的独特存在意义的,它使人们对民主的研究重新延伸到一个多元的体系之中,与萨托利等学者倡导的反对“大众民主”的“有限多数”原则不同,达尔追求“多重少数”的原则似乎更符合现代多元利益社会的发展。[11]
无论是达尔多元民主理论的客观价值,还是达尔多元民主理论的反思价值,这些都不可否认该理论所做出的贡献,它指导着我们去探索漫长的民主进程,启迪着我们发掘新的政治研究方法。
第4章达尔多元民主主义理论的困境
4.1加剧社会矛盾
当社会被各种独立组织所充斥的时候,利益多元化和权力中心多元化的因素就可能会加剧各种独立组织为各自利益而竞争的状态,如果这种竞争状态是健康有序的,则有助于多元民主的形成。一旦这种竞争状态是病态混乱的,则会进一步加剧这种多元社会的矛盾。
4.1.1固化政治不平等
在民主国家中,因为组织的活动范围比较广泛,再加上越是矛盾激烈的地方越能激发组织的产生,一旦缺少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使得政治冲突成为常态。在一些大型或者官方的政治组织中,成员数量不可能会无限量的增长,有时甚至比预期设立的数量目标少很多,但是这种有效的最大数量可以由领导人的决策、成员和非成员的偏好去决定。因为利益交涉技巧的制度化,争端会趋向稳定化状态,而每一个竞争者会注意到其他组织的人数限制。在罗坎的理论中,利益交涉破裂的后果有时会十分严重。
在实践中,每个组织都有它们存在的合法性,组织之间会相互承认各自的利益存在,即使有时并非本意。因此,不会有组织去耗费资源破坏其他组织的存在;每一个组织也有能力使得自己的存在价值变高。平衡真的会产生于这种体制吗?其实并不绝对,只不过在利益相互发生冲突时,组织之间会尽力用缓和去掩饰。这种缓和并非容易,各种各样的独立组织会形成一种稳定的阻力,不是一般的变革所能撼动的。国家中的每一个组织只要意识到变革会危害到它们的利益,都会想方设法地去阻止这场变革。结果,当统治者想对社会利益进行重新分配来缓和社会阶级矛盾时,会变得十分困难。达尔本人也将平等作为必须要追求的一个价值目标,一旦平等失去了意义,民主又从何说起?[12]
4.1.2扭曲公民意识
只要公民或其他角色有权利和渠道来表达利益并且维护利益,只要公民懂得运用自己的自由结社权,能够团结在一起建立组织,并且懂得利用自己的宣传技巧,便有机会吸引更多的具有实力的积极分子加入到他们的组织中来,庞大其利益系统,增强其组织实力。反过来,组织又会尽可能地照顾到每个成员的利益,甚至创造出新的利益来供成员分享。只要社会提倡组织的建立并且维护多样化的利益,多元组织的存在与多元利益的存在就注定不可分离。在这一点上,卢梭是最早进行阐述的,多元利益在本质上是属于私意,各种独立组织都想让自己的私意受到统治者的重视,一旦这种私意与公意相冲突,独立组织便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和策略来阻止公意的表达。
因此,组织的作用并不仅限于获取和表达其成员的利益,组织往往会增强这些利益并产生新的利益。通常,它们会以牺牲组织之外的成员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忽视长期需要来满足当前需要。事实上,在利益竞争的状态中,越是潜在成员利益多的大型组织要想影响公共决策会变得越困难。原因是潜在成员的利益会在公共行动中去“不必要”地分散资源,要想集中利益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但是在社会矛盾十分尖锐的国家中,这种冲突会在组织中反映出来,组织中的成员不再那么团结,没有统一的利益,不过是利用组织的力量而形式上的团结起来,实际上却各怀鬼胎。所以,是团结还是分裂,是凝聚还是冲突都由组织是否健康发展来决定;与非成员之间的冲突往往形成于团结组织成员的时候。由于组织有助于划分公民之间的利益联系,形成一种利益分散格局,许多公民所拥有的潜在利益可能会被忽视。
这种单纯强化组织自身利益而忽视组织之外利益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在政治角色中产生一系列感情、态度、价值甚至信仰,长期发展下去,很难保证不会形成一种组织利己的政治文化,个人要想表达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只能依附组织,否则会缺少一种“安全感”。[13]
4.2破坏公共议程的正常运行
公共议程是国家通过民主程序来决策重大事务的必要程序,也是公民参与到国家制定重大决策的必要途径。公共议程的正常运行需要一个社会各种利益能够正常表达的良好环境,当社会中的各种独立组织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择手段的时候,必然会导致公共议程的正常运行受到破坏。
4.2.1歪曲公共议程
对于歪曲公共议程,有必要对其进行概念界定,假设统治者或XX官员采用了政策A,而不去考虑政策B或者C。虽然政策B有代表提出,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它没有得到认真的考虑,而政策C可能连提出都没有提出,因此也不可能得到认真的考虑。让我们设想这种情况,如果统治者或者XX官员出于某些因素能够考虑到政策B或者政策C,会不会有这种可能,他们的偏好不再是政策A,而是政策B或者政策C。那么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即公共议程已经被歪曲,不再按照正常的运行程序去展开。
当一个社会处在多元民主的状态之下,这些多元组织是充满活力的,它们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介入政治,通过影响公共决策来达到其目的。各种组织又并非同质,无论是掌控资源的大小,还是技术策略上的高低,会使多元组织对公共决策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14]现实中,公共决策的施行始终是被社会中具有超强影响力的少数独立组织所左右的,而实力弱小的组织则很难在政治中有所作为,从而导致了多元社会中出现了政治资源不平等的状况。如果这种资源不平等的状况持续下去,就会在社会中固化一种不正义的价值取向,使得部分组织可以完全依靠自己强大的实力和资源对政策的选择施加一种不平等的影响力。而且公民取向也可能会因此而改变,即强化一种不择手段的组织利己主义、破坏组织与组织之间最起码的信任、与组织利益相比的公意不再显得那么重要等一系列的价值观念。社会中的利益联系被割裂开来,组织只会考虑自己成员的利益,在选择行动方案时,会偏向为那些数量较少的有组织的公民带来局部利益的方案,而为那些数量较多的没有组织的公民带来整体利益的方案就会被无情地忽视掉。
4.2.2让渡最终控制
如同前面所说的,在达尔的民主概念中,公民是可以授权他人通过非民主的程序来进行决策的,但前提是公民不能让渡对议程的最终控制。现实中,公民的最终控制常常由于让渡而无法收回。在一个运行有序的政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十分重要的,例如选举权,这种基本政治权利对于公民来说就是不可让渡的,一旦让渡给他人,则会导致公意的失衡,议程的最终控制将会在那些让渡出基本政治权利的公民手中失去。
在实践中,我们如何确定子系统的最终控制权是否保留在成员们的手中?首先,将子系统和系统成员看成是两个主体,两个主体也是一种类似天秤的关系,双方都极力想将天秤偏向自己。对于子系统来说,它有时能够脱离成员来获取自己想要的资源,当它们想摆脱其成员控制的时候,也总有办法通过成员提高控制的成本。反抗控制的手段有很多,比如强大的规则约束力量、坚定的意识形态立场、流行的政治文化等等。其次,由于这些手段、权力分散的优势、高度集权的想对缺陷等因素使得成员缺乏必要的手段使摆脱控制的子系统服从成员自身。成员为了控制子系统,有时甚至会考虑通过重利相诱的手段来针对子系统,这反过来也为子系统提供了反抗的成本。最后,子系统的极度复杂性也考验着成员对于子系统控制的能力,子系统的庞大数量以及利益网络的相互交织性使得这种复杂性很高,而成员的理性策略与掌控信息的能力又是有限的,很难不被这种复杂性所影响。
4.3达尔多元民主理论的自我反思
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都离不开它的时代背景和阶级局限,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也不例外,它所产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他的阶级局限性和政治乌托邦中。
4.3.1对个体客观差异的反思
在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中,极力提倡社会组织的发展,认为分散于社会中的个体成员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个体成员联合成一个集体,通过集体的力量,才能使个体成员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在实际中,分散的个体想要真正达成共识和分享利益,从而团结为一个真正的组织并不容易。二战以后,社会各阶级重新整合,社会分化也越来越严重,各种利益集团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于集团内部成员的角色差异,使得利益集团更多的充满了分裂性,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矛盾也被进一步加剧。无论是阶级差异,还是个体之间的知识、财富、地位、技能等客观存在的差异使得达尔意义中的“组织”产生的难度很大,达尔却忽视了这一难度,也并没有做过多阐述。在达尔的论述中,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很难融入到组织之中去,对于这些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个体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实际上,正是这些人更需要得到自己应有的利益保障,而在多元民主理论中并没有有效方法去保障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个体利益。长此以往,社会中的组织与外部人员的隔阂会越来越深,很难保证这些外部人员不会团结起来推翻组织。此外,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与政治制度有很大的联系,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多头政体”,对于非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要想实现这种多元民主的难度是很大的。[15]
4.3.2理论的实践难度反思
达尔多元民主理论中的统治并不是普遍规律,这是由于达尔过分的相信西方自由民主国家和过分的夸大代议制的作用,这一大前提就受到了一定质疑。至少在现阶段,要想从根本上摆脱政治统治是不可能的,这对于多元民主的实践提出了一大挑战,同时也反映出了达尔带有乌托邦色彩的政治幻想。达尔所重视的社会力量制衡从某种意义上并不具有完善性,因为他忽视了宪法约束的作用,而是将希望更多地寄托在公民的民主思想上,希望公民具有一种自律精神,这种希望显然过于乐观。法治始终是一个政治体系维护统治的最稳定途径,一套科学的法律体系能够有效地节省统治成本,当社会力量的制衡有时难以作用到的方面,就需要法律的强制作用去保证。达尔所追求的政治平等中,要想处理好组织平等与个体平等的关系也是十分有难度的,从本质上来看,组织平等与个体平等是一对内在矛盾,要想同时达到二者的平等,在达尔多元民主理论中,同样也没有过多阐述。[16]在如今的多元社会中,如何同时保证组织平等和个体平等是一个核心问题,需要我们去积极探索。达尔所追求的民主的价值取向也并不具有普遍性,对于东方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多元民主的实践难度就过大,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达尔的理论中是存在偏见的,先不说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多头政体的困难性,难道脱离了多头政体,就不能实现属于社会主义的特色民主?对于民主来说,应该是作为一种适合各国人民的价值取向,而不是仅仅适合部分国家的必需品,它不应该具有排外性。只有在民主这一普遍价值取向的前提下,才能形成各具特色的民主制度,保证世界上的各种政治体系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民主建设道路。
4.4本章小结
可以看出,在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中,多元独立组织的存在也给民主的运行、社会的发展造就了一些困境。从本质上来讲,达尔多元民主理论含有一种精英主义的倾向,达尔所谓的独立组织其实就是一种精英团体,与精英民主理论所不同,达尔不再单纯将精英定义为社会中的“少数人”,而是多重少数人的存在。[17]这种精英主义的倾向长此发展下去很难保证不会演变为多元寡头统治,即社会中出现了多个寡头,一旦这种统治成为现实,寡头统治与外部民众就会形成一种利益分割,因为寡头内部的天然排外性使得外部民众的利益很难融入其中,最终被社会忽视。
第5章完善多元民主理论的途径
5.1实现更多民主
多元民主理论的困境并非是其天然缺陷,而是因为这种多元民主化程度还不够,试想在一个高度民主的国家中,人人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信息流通极其通畅,政治资源不再被垄断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还会产生上述多元民主的困境吗?因此,通过民主化进程来实现更多民主变得至关重要。
5.1.1保障个体和组织的政治平等
民主一直与平等是紧密联系着的,要想在多元民主社会中保证政治平等,必须要从个体和组织两个方面双管齐下,这样既能保证组织的利益竞争的有序,也能防止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个体的合法利益被忽视。对于公民来说,必须要使公民参与组织的机会充足和平等,这就关系到组织与公民之间信息交流必须十分畅通,公民能够及时获取各种动态组织的活动信息,组织也能及时了解众多公民的参与取向,从而保证二者之间的一种供需平衡。对于组织来说,由于组织之间成员数量的差异,如果不将其他因素加以考虑,则很难实现组织之间的平等。[18]因为如果成员数量多的组织拥有的政治资源和成员数量少的组织拥有的政治资源相等,那么前者每个成员手中所掌握的政治资源必然要少于后者每个成员所掌握的政治资源。这种抛弃了个体平等的组织平等实际上形同虚设,需要对政治资源的有效管制来弥补这一缺陷,政治资源除了根据成员数量来分配,还需要根据每个成员的政治技能来分配。即使成员所掌握的政治资源与他人相等,可能还是会施加不等的政治影响力,因为他可能掌握着更高超的政治技能。这就引入了成员数量之外的政治技能因素,只要保证个体拥有对他们自身来说合适的政治技能,根据成员数量和政治技能来分配政治资源则会明智的多。
5.1.2确定议程最终控制的主体
民主化的进程并不容易,要想保证民意的表达,就要保证议程的最终控制要在公民总体手中,但是是何种公民总体呢?对于一个具体国家来说,代表不同群体的议程有很多,每一个特定群体都想牢牢掌控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程,必定就会排斥群体外的人对议程的控制,而这些人也许也有与议程紧密相关的利益。可是多元民主社会中的利益又是相互交织的,一味排斥只会分割利益和破坏民主。达尔从来就不同意社会是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相反,他更关心少数人的群体,希望通过多重少数人的互相制衡实现多元民主。[19]议程要想同时照顾到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也并非易事,即使是一个团体完全信奉民主,由于民主程序的正常范围和效力大小也会导致团体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有时会比人们想象的更为激烈,为了尽量避免这种冲突,需要由所有利益与议程相关的那部分公民所组成的集体来掌握这个议程的最终控制。对于议程最终控制的主体展开进一步的界定需要有利益有序的竞争局面、公民利益的有效表达机制等等一系列条件的保证。
5.2改变公民取向
在第三章已经讨论了在多元民主社会下,会存在扭曲公民意识的困境,可这一定就要归咎于多元民主主义吗?多元民主社会下的公民就真的不能在公共事务中管制自己的行为,使得公民取向不被轻易歪曲吗?或许公民取向一开始就是一种极易被歪曲的脆弱状态,需要我们去塑造一种稳定的公民取向。
5.2.1基于道义的公民美德
基于道义的公民美德,即公民有理由相信对于团体中的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和幸福,并且这些权利和幸福都拥有同等的地位,并得到同样的考虑。这是一种坚定的信仰,以至于公民团结起来组织行动时,他不会一味地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是想办法去实现大家的选择,甚至当这种大家的选择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也会去尽量考虑大家的选择,但前提是这种选择是公正的。
问题是如何在庞大的人类集合体中,建立并维持这种公民美德?这会涉及到三个方面:公民美德自身;对它的信仰程度;在一定环境中认识公共幸福的理论要求。首先,公民美德自身需要有一种强大的精神感召力,能够让公民体会到这种信奉是正义的,这种包含强烈利他主义的公民取向要想维持会涉及到的方面不止一个,成员结构的合理、自身素质的高低、经济基础的稳固等等,都需要得以完善;其次,公民对待他人的取向可以从诚信、友善、爱心、和睦等等的良好素质习惯中培养起来。假如这种情感十分强烈,正义可能会和利己主义渐渐地结合起来,并得到应有的维护,即使个人的自私利益会偶尔地受到损害;最后,随着规模的扩大,直接经验将不再是正确理解公共幸福的决定因素,通过理论推理的间接经验可能会显得更有价值。同样,成员自身的知识素质、理解能力需要得到质的提升。
5.2.2从利己主义到普遍利益
民主与规模的维度是有紧密联系的,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民主的实际效果,要想达到规模与民主的共识并不容易,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20]在一个大规模的集合体中,民主必然要照顾到集体的普遍利益,可是在现阶段,绝大部分的公民只是关注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对于谋求集体的普遍利益会显得不是那么关心,而这种利己主义对公民美德的伤害是致命的。有一种大胆的设想,即在一种预先设定的制度结构安排下,极力追求自身利益的利己主义个体所组成的集合体,究竟会不会在无意之中出现一种既满足每个个体的利益、从而满足了普遍利益的结果。
要想从利己主义转化到普遍利益,必然离不开国家和XX的作用。国家XX要想确定一种完善的基本管理结构,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律,至少在宏观上要是这样。国家XX必须要保护好个体的所有权,防止特殊个体所有权的膨胀;维护好自由市场和合理竞争;保证法律的尊严,保证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惩罚;保证货币供给的平衡等,这些措施需要国家XX努力去完善和实行,从而确定一种正义的、有利的基本管理结构。
5.3本章小结
多元民主主义的困境时很难避免的,本章所阐述的完善途径也并非就是完美无缺的,因为,这些始终只是理论上的途径,倘若真正付诸实践还需要很大的努力。在实践过程中,同样也会出现许多新问题,需要不断解决、积极探索。
结论
本论文从理论框架、困境、完善途径、价值四个角度来浅析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希望能给读者对达尔多元民主理论呈现一个全新的认识,能够从西方的民主理论中有所启发,培养出一种分析和思考理论的科学方法。当然,时代是不断发展的,而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否能够长期经受住实践的考验,还需要我们不断去探索。对于理论中的部分观点,同样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是否真的符合普遍社会发展之趋势。
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民主必定是人类文明发展所不可避免的难题,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则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对民主进行了界定,使人们开始重视社会力量的存在,作为社会力量代表之一的社会组织开始有了新的发展模式和理论存在依据。就如同第四章所说,达尔的多元理论能够在西方诸多民主理论之中能够有一席之地,并且可以说是已经超越了诸多学者的民主理论,毫无疑问,他的贡献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不仅是他自己的理论,而且为其他的民主理论的分析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对比。对于理论中的不足之处,我们也需要有客观地认识,能够从达尔所处的时代背景去进行客观地分析,努力去弥补其困境。在漫长的民主化探索过程中,必定会不断出现相应的挑战,无论是理论上的挑战,还是实践上的挑战,都需要我们认真去反思这些困境的原因,努力找出解决困境的措施,只有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实践,才能够正确地实践,从而不断改造现实民主,使现实民主接近达尔所谓的“理想民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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