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既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又是一个准公共行业。金融的稳定与否,不仅涉及到金融业自身的生死存亡,而且还关系到经济、政治、社会的稳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曾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本身也固化了计划经济的一系列特征,其虽然在资产规模、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也积累了不少风险。本文就国有商业银行面临风险的表现形式和成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了防范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银行;市场;监管;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结构中占有主体地位,在国民经济和金融的运行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作为中国金融业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投入产出行为,经营货币和资金,并向社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从中创造服务性产值和利税,其产值直接成为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和GDP的重要部分,并向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另外,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开展扩大消费信贷业务,对个人消费需求起到了拉动作用,同时,还对外贸出口,以及我国财政收入等起着巨大的作用,并为国际经济与技术合作提供金融支持。
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发展与改革中也有着重要地位:国有商业银行稳定金融秩序、确保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促进中国金融总量增长与金融结构改善、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促进金融开放以及金融体制改革。
如上所述,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金融服务的全球化、监管的放松以及金融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风险问题变得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
一、什么是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说是银行的资产和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为商业银行业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银行经营既受到微观企业、家庭活动的影响,又受到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的制约。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又叫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主要是贷款人)不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延期偿还本息而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使用者信誉较差,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倒置;企业间随意拖欠货款,形成“债务链”;企业的坏帐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偏高;有些企业甚至通过恶意破产来逃避银行债务等等。
(二)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没有足够的现款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使银行信誉遭受损失而形成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是导致银行被兼并、接管、破产、倒闭的风险。它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基本的风险。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城乡居民的短期暂时闲置资金,而银行信贷资金的投放以大型基本建设项目、XX债券、住房贷款为主,放贷资金回收期长、资金的周转率低。一旦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银行就会面临支付困难。如果不能保证存款的按时支付,就会严重损害银行的信誉,银行就有可能发生危机。
(三)管理操作风险。指银行在运作过程中因账务或机构设置不合理、分工不协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不严谨以及操作手段落后等内部管理原因,而可能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管理操作风险在于银行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指令、记账、结算错误,失误、欺诈,业务操作不当,违规、帐外经营等,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导致银行财务损失,或使银行的利益在其他方面受到损失。管理操作风险的其它方面还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其它灾难等事件。
(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会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银行的资产、负债在利率波动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不仅影响银行的赢利水平,也影响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金融工具的价值。它是国有商业银行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利率管制,利率风险主要表现为一种体制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市场定价领域的拓宽和利率波动范围的扩大,必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是指银行在持有或运用外汇的活动中,因汇率变化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价格风险是指由于资产重置或贷款抵押品价格变化,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规定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增加的可能性。同时,现有法律有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影响银行的法律可能会有变化。在开拓新业务时,或交易对象的法律权力不明确时,银行尤其容易受到法律风险的影响。
(六)其他风险。银行管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被盗、遗失、自然灾害等带来的资金损失。这些风险主要由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社会矛盾所引发。
三、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风险成因
(一)国有商业银行的功能定位存在偏差
从本质上来说,国有商业银行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其基本功能应该是实现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而长期以来,作为所有者代表的XX则把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机关来对待,作为贯彻XX意图、执行政策的机构,相对重视它的国有特性,而忽视国有银行的“银行”属性。表现在对国有银行的功能定位上不太重视其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过分看重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公共性和政策性功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财政化的趋向。这种功能定位的偏差一方面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关化、管理行政化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资金运用中的财政化、政策化倾向明显;另一方面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相对薄弱,业务种类单一,业务技术和水平低下,创造能力薄弱,资金筹集和运用的效率低下,社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差。
(二)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贷款较高,不良资产的形成与累积根源未除
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是信贷资产,因此,贷款不能及时归还本金和收取利息成为主要的信用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较大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见附表1)。而在《巴塞尔协议》中规定商业银行一般逾期贷款(因借款人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到期后未能偿还的贷款)率应低于10%,呆滞贷款(逾期2年或2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率应低于1.5%,呆账贷款(已经无法收回,成为死账,需要冲销的贷款)率应低于1%的标准。目前我国4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加上银行新发放贷款扩张迅猛,银行竞相“垒大户”,资金和风险畸形集中。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银行之间恶性竞争,逆程序、超审批权限、无视关联企业循环担保、贷后管理松弛、发放“过桥”贷款等现象也屡见不鲜,降低信贷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更是加剧了信用风险(见表1)。
(三)资产负债数量与结构不合理
资产是靠负债支持的,同时负债的偿还又依赖于资产能否按时收回。因此,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得到优化配置很重要。但目前国有银行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1.贷款比重过高,占银行资产的75%左右,而国外一般不超过50%;2.贷款集中度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80%左右集中在国有企业,但其创造的产值只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0%,这意味着投入多产出少,贷款难以保证效益和及时收回。加上目前企业转轨建制过程中的“母体裂变”、“金蝉脱壳”、破产倒闭等逃债行为,更空前增大了银行信用风险;3.准备率过低,除中国银行达到3%以上,三大国家商业银行均在0.2%左右;4.贷款存款比率除交行、中行外,都在100%以上,“超贷”现象非常明显。
(四)资本充足率偏低,呆帐准备金缺口较大
资本金总额及其增长能力的大小,不仅反映了银行的安全程度,也预示着银行业务扩展的前景。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占总资产(或总负债)的比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直到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财务部发行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为国有银行补充了部分资本金,从而使当年4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与银行现有的不良贷款相对应,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尽管今年来有所上升,但仍然明显偏低,根本不足以抵御现有的金融风险。
(五)票据业务泡沫多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增长迅速,票据业务竞争激烈,基层银行受利益驱动,开出和贴现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其中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本地票据资源有限,银行为了替自身的资金寻找出路,增加经营收入,甚至违规降低贴现利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贴现。2004年李金华审计长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道“2003年审计发现工商银行违规办理汇票承兑和贴现101亿元。在一些地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充斥市场,甚至还出现了以提供虚假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公司,通过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改头换面”,帮助套取银行资金,从中非法牟利。
(六)利率市场化带来转轨风险
“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从2004年开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给我国国有银行带来新风险。利率市场化将导致竞争加剧,给银行破产带来风险。从国际经验来看,有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后出现了银行倒闭增加的情况。X的情况最为典型,X从1982年开始到1986年3月,大约用了5年的时间完成了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的初期,X每年倒闭的银行达两位数,1985年达到了三位数,此后则急剧增加,在1987—1991年每年平均倒闭200家,最多的一年竟然有250家银行倒闭。其他国家也不乏利率市场化失败的例子,日本、韩国和印尼都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发生了严重的银行业危机。所以在利率市场化的转轨过程中也会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七)经营机制超前,内控管理落后,风险控制与商业银行的发展不相适应
1.观念存在偏差。一些人总认为内控机制仅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而忽视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2.执行制度不力。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健全了,但没有检查和评价;有些制度的建立原本就是流于形式,是为了应付部门检查而制定。3.权力制约失衡。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已经有两家(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上市了,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十分明确,三会制度各司其职,但有的行由于人员职责配备不到位,个别负责人越权行事、滥用职权、欺上瞒下等违规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稳健发展。4.稽核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权力不界定,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防范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对策
(一)建立灵敏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银行风险的发生是以一系列经济指标的恶化为先兆的。因此,建立一套灵敏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于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调整策略,制定措施,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和控制具有积极意义。一般来讲,这是一种传导机制,这种传导运作系统由四大部件构成:预警组织机构→预警操作工具→预警实施过程→预警防范措施(见图1)。具体来讲,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指标,包括GDP的实际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财政赤字水平、国家外汇储备总额、股票指数变动等;二是金融体系的基础监测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率、贷款质量比率等;三是对外开放指标,包括外汇储备可供进口月数、经常项目差额占GDP的比例、债务率等。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犹如为存款人提供了一张安全网,由此可以树立公众对国有银行的信心,保护社会公众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并使银行更加稳定,减少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三)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做到依法清收
在处置不良资产上,要措施得力、人员到位、借用合力、抓住成效;在清收不良资产中,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同时,主动争取XX部门、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正确行使债权人权利,依法清收不良资产。
(四)增资扩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争取XX部门的支持,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原则开展增资扩股,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并使股本金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为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在增资扩股中要严格按《公司法》等法规的要求,规范增资扩股行为,纠正以贷款虚假入股的问题,并逐步清收虚假入股贷款,避免新的风险发生。
(五)大力发展无风险的中间业务
银行既是整个社会的融资中心,又是结算、信息、咨询等服务中心。为了规避外部风险,银行在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还应多发展中间业务,这是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
(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把防范风险意识贯穿于银行员工的每一项活动中,并深入到银行内部每一个部门中,使他们在注重工作成果的同时,要善于查找和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止由于马虎大意和侥幸心理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其次,不能畏惧风险。银行是经营信用和管理风险的行业,不可能追求零风险,我们不能因为有风险就退缩,而要勇于面对风险。再次,要意识到风险是可以预防和化解的。尽管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但只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可以认识它的,并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它。只要在金融部门内部形成风险意识氛围,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就具备了条件。
(七)大力引进和开发风险管理的技术
风险管理是当代世界各国银行业探索的一个前沿问题。特别是很多新的风险技术的问题,我们必须现在着手去掌握,我们国有银行应该像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花费一些成本,向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全球风险管得好的银行,引进一些先进软件。比如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非常重要的就是能够跟踪相关客户的风险度,并且对每一个客户的业务组合进行收益的计算,为各业务线进行战略营销和交叉营销提供科学的依据。第二个是建立风险评级系统,力求准确地提供客户信用等级,为各业务线计算信用风险的议价提供科学的依据。第三是内部转移定价系统,这是把业务核算到每个客户,每一个产品和每一个员工身上的必要条件。最后是建立运营成本的分摊系统,可以有效的规避不计成本的盲目扩张。这些都是商业银行的管理技术,作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是努力地、尽快地学会这些风险管理的手段。
(八)强化内部稽核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对超越权限,有章不循违规违纪者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保障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形成真正意义的制度约束机制。同时,对稽核部门人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
(九)不断强化金融监管
1.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好《银监法》,提高执法水平,突出监管重点,以风险监管为核心,准确把握金融风险点,逐步建立健全的银行内部控制、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公共监督机构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齐抓共管,最终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2.持与时俱进,创新金融监管。要创新监管理念,坚持依法监管,以创新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创新中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要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要建立职责定位明确风险,努力实现现场监测现场监管的有机统一。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银监法》精神,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时间和方式,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全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真实性。总之,要通过金融当局的监督管理,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十)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国有银行要从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入手,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只有创新,才能促进资金的快速流动,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的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表现有多种形式,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我们应该对银行风险加以识别并且根据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内在成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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