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入室盗窃案件侦查方法

[摘要]入室盗窃案件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所有权,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目前,由于我国社会各个方面的高速发展和变革,入室盗窃案件也有了新的特点,例如,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成员复杂,团伙犯罪明显、犯罪目标有选择性、盗窃行为具有习惯性和连续性、流窜作案突出等特点。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入室盗窃案件也变得更加复杂,以往的反侦察模式已经不能应对现在不断变换的盗窃方法和手段。盗窃一直是发生频率较高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对公民群益的损害程度也很大,危害面越来越广,对社会治安秩序有巨大的挑战,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着巨大影响,影响了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本文以最近几年入室盗窃案件为参考,研究分析其实行盗窃行为的主要方式,最终概括总结出来了犯罪团伙的基本特点,本文从侦查措施这个方面提供了一部分拥有较强针对性的建议,旨在能为入室盗窃案件的侦查和预防提供帮助。

[关键词]入室盗窃案件;特点;侦查方法;

近年来,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每个XX机关都一直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各项工作展开的前提,提高侦察技术和能力,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盗窃行为的发生机率,但根本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盗窃行为多以团伙的形式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进行犯罪活动,也进一步加大了侦查的难度,也需要不断提高侦察能力吗,来应对复杂多变的盗窃行为。在刑事案件里面,入室盗窃案件的比重占到了一半左右,尽管入室盗窃案件的占比很大,但是与故意杀人、伤人等重大刑事案件相比较而言,入室盗窃案件就显得不那么引起重视,往往会被侦查人员归纳到 “小案”里面。由于这些小案的受害群体往往是那些收入相比较低的普通人群,案件破案率极低,有可能会导致民情民义爆发。而且,入室盗窃案件也对国民们的财产以及安全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影响了社会主义的建设。如今,入室盗窃案件也有了一些新的特点,比如案件发生的地方地域性特点突出,团伙犯罪日益明显等。由此可见,调查研究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问题,有助于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破案率,对预防和打击入室盗窃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一、入室盗窃案件概述

(一)入室盗窃案件的概念

入室盗窃案件指犯罪嫌疑人为了实现自己违法占有私有或者公有财物的目标,而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他人的生活、工作等场所,进行暗中窃取、多次窃取且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事件。对入室盗窃案件可从其构成要件进行阐述:

1.入室盗窃案件犯罪主体

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指的是年满十六岁,能够承担刑责的人,而单位则不能被视作盗窃案件犯罪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唯有年纪达到了可以承担刑责,且当事人能够明白和控制自己实际行为的情况下,方可对其作出承担刑责的判罚。

2.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客体

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客体主要指的是罪犯在窃取财物或造成损失时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侵犯的对象是个人或者集体的财物的所有权,没有财物,也就不可能存在入室盗窃这种犯罪。此处的所有权通常指的是依法获得的所有权,其中包含了处分、收益、应用或占有的权利。而犯罪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财物、现金和一些有价的证券。

3.入室盗窃案件犯罪主观方面

入室盗窃案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刻意为之)的行为,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窃取的东西是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体的财物,而且也明白进行窃取是一种非法的行为,而故意的主要内容,首先是行为人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窃取或占有的东西是归属于他人的,只要行为人拥有一定的生活常识或者认知能力,就可以推测出自己所获得的东西是归属于他人的。而行为人并不需要真正知道物品具体归属于哪个人,只要明白东西是他人所有,且自己非法占有了这件物品即可。其次,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着明晰的预判。譬如当他们窃取保险柜的时候,就应当想到自己涉嫌窃取数额巨大的严重犯罪。而当他们潜入博物馆进行盗窃时,也应当意识到自己犯罪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也意味着他们了解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4.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客观方面

入室盗窃案件从客观层面上看,主要是当事人多次非法占有私有或公有的财物,或者以明显的窃取方式来夺取这些财物,并且达到了一定数额,亦或是多次潜入民宅住户进行扒窃等非法活动,都属于盗窃案的审理范畴。实践中,入室盗窃案件有以下分类:第一类是犯罪嫌疑人对事业或企业单位、团体或机关进行窃取财物的案件,它指的是为了实现窃取财物的目的而进入到事业单位进行非法活动。此类案件的嫌疑人通常是十分熟悉被窃取对象的基本信息,故而警方亦需要辨别是否属于监守自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为了非法拥有公私财物而窃取财产的案件)、外盗案(指的是犯由外部人员进入到单位当中,并窃取了相关财物的有关案件)内外勾结窃案(指的是单位成员同外部组织或成员勾结,一起谋划窃取单位的财物)以及监守自盗案(指的是机关成员们利用职务特点来侵占财物。事先将其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然后伪造现场,谎报被盗的案件)四种类型;第二类是侵入民宅的窃案,为了实现自己违法占有私有或者公有财物的目标,而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他人的生活、工作等场所,进入到民宅当中窃取财物的案件。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现状

1.入室盗窃案件呈高发态势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盗窃案件占全国刑事案件一半的比重,盗窃案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刑事案件的总数量,其也是破坏社会秩序以及长治久安的关键因素。入室盗窃是所有盗窃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每年遭遇盗窃的家庭已经超过了1亿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亿元,无数百姓的财产以及生命安全遭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2.犯罪主体以社会闲散人员为主

随着改革开放XXX的来临,全球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科技得到了巨大的进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加快了城市的发展,城市的用地以及工业的用地大量上涨,而农村用来种菜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以及社会生产的机械化发展的同时,城市化吸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但是城市中的岗位有限,导致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想打工打不上工,想挣钱挣不上钱,恶劣的社会竞争使一些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城市化人口的大量增长必然会导致城市的犯罪率增加。

3.犯罪主体逐渐青少年化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达到了全面小康的水平,但是我国贫富差距依然不小,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同学往往会被送到一线城市去上学,通常会得到比较好的教育,将来有份稳定的工作。家里条件一般的同学除了一小部分成绩好的同学考上了高中、大学,其余的大多数同学要么进入职高,要么进入社会,其中甚至有些同学还没有读完初中就已经踏进了社会。由于年纪小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很大一部分人是处于无所事事的无业状态。由于刚入社会,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自身缺乏抵抗力,有些青少年就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由于现在大量的人员外出打工,导致大量的青少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使得青少年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4.破案率较低

入室盗窃案件一直都保持着高案发率、低破案率的状态。原因是因为入室盗窃案件与故意杀人、伤人等重大刑事案件相比较,入室盗窃案件就显得不那么引起重视,侦查人员都很容易把入室盗窃案件当作“小案”来处理,多数侦查人员在侦查办案过程中不引起重视。而且在数字货币发达的今天,现金的使用越来越少,大部分的案件涉案金额都比较低,往往侦查的成本比涉案的金额还高。同时,由于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的经验传播,网络媒体的错误报道,使犯罪人员的反侦查意识变强。

5.危害性大

入室盗窃案件损害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也会损害居民的合法权益们对于经历了入室盗窃的群众来说,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的损失们都会让其产生焦虑。此外,如果在行窃过程中被发现,事主会进行反抗,凶手为了及时逃逸极有可能采取暴力行为,严重的会对事主的健康造成威胁,甚至丧失生命。

(三)入室盗窃案件形成原因

1.犯罪成本低

入室盗窃犯罪的难度相对较低,不与要具高超的技术手段,也用像诈骗犯那样擅于伪装,更不用直接与人发生冲突。并且入室盗窃不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和精力,程序也相对简便,盗窃成功后会获得较多的利益。在2019年一年时间内,一个县就入室盗窃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近千万元人民币,每期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几千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也是一笔较大的财富。所以,从犯罪动机上来看,入室盗窃再承担较小的风险下,可以快速的获得大量财富。

2.被害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足

大多数群众的盗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业内有进行系统的培训,防范能力不强。在出门时,没有将门窗关紧,没有将贵重物品放在隐蔽的地方,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农村地区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防范能力减弱,家里通常剩一些老弱病幼妇,然而这类人员的没有较强的防范意识,面对危险情况也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防范,也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营业场所也同样缺乏防范意识,在为营业的期间,没有及时清理现金,将其留在店内,防盗设施不完善,不足以应对犯罪分子高超的盗窃手段。有很多农村超市仅仅只有一层卷帘门来就用来防盗,即易撬开,盗窃难度较低。晚上有许多工地仓库,缺少人员值守,施工工具以及建筑材料在晚上被人盗走后,只有在需要使用时才会发现这些材料被人盗走,报警时也难以知道被盗走的具体时间,整个案件侦破的难度较大

3.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足

入室盗窃案件的各项侦查工作,需要耗费许多警力,侦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调取监控视频、勘探现场、访问调查、办理案件等,但是我国现有的警力难以支撑以上侦察内容。公安部门发挥其职能会受到警方警力不足的影响,对于入室盗窃案件,因为警方警力不足导致关注度较低,使警方的破案率降低。而且公安工作重点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近几年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非接触性诈骗案件数量激增,公安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所转变,公安部门的主要关注焦点不再聚焦于入室盗窃犯罪案件上,公安部门主要关注的焦点是非接触性案件诈骗。公安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所转变并且警方警力不足,使得民警不太重视入室盗窃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较缓慢,进而造成了此类案件发生的频率较高。

4.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化程度较低

从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主体来看,刑满释放人员占绝大多数,这类特殊群体重新回到日常生活中时,因为没有支撑生存的技能,就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获得资金的渠道小,再加上本身不愿劳动,对自己自暴自弃,很可能选择再次犯罪,又走上违法犯罪的老路。他们实施犯罪并非想以此为职业,而是因生活所迫,为了维持生存,于是只能重操旧业。

5.城乡结合部防控有待提高

在城镇地区,人力防控、技术防控以及物质防控的投入都非常大。城镇地区安置了许多监控摄像头,这些监控的质量相对较高,能十分清晰的记录夜晚的场景。城镇地区有很高的见警率,住宅区的封闭程度较高,能够使居民更加安心。对比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的投入量相对较小。农村地区的人力防控、技术防控以及物质防控的投入都不足。农村的区也安置了许多监控摄像头,但是这些监控长时期没有人员维修,导致后续损坏现象严重。农村地区的公共场合如超市很少有人安装报警装置。农村地区缺少人力防控,主要的防控组织有治保会以及基层村组织,但是其防控能力较弱,实际的防控作用几乎为零。农村地区主要的人力防控是警方,但是农村地区的警力相对匮乏,无法有效的满足该地区的防控需求。

二、入室盗窃案件特点

(一)有赃物可查

入室盗窃案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有赃物可查。无论犯罪人是如何的狡猾,又如何对赃物进行各种的伪装,但是最后都会因为在实现其非法欲望的过程中暴露行踪,对赃物进行销赃,在花光赃款之后,又进行继续作案。结果表明控制赃物是侦破入室盗窃案件的重要手段。赃物持有者大多数都和犯罪嫌疑人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顺迹追踪也是追查犯罪嫌疑人的一条思路。有的作案人会对赃物进行转移销赃,但是只要犯罪分子把赃物放到市面上来,侦查人员就能够通过这些赃物发现有关作案人的其他线索,对作案人进行追查和打击。

(二)犯罪目标有选择性

我国现住宅区多为单元式结构,楼层高,住户之间来往较少,住户相互不熟悉,这就使得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敢于公开穿梭于公寓楼群之间进行窥视、踩点,伺机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有的直接敲门,如果房内无人答应,他们就迅速实施盗窃;如果房内有人,就以问路找人为借口掩护逃离现场。对于单位的职工宿舍或单门独户居住者的生活、工作规律容易被犯罪嫌疑人了解掌握,上班时间,往往没人在宿舍或家中,这些住所常常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标。而且,犯罪人在侵入居民住所后,对需要盗窃的财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常以现金为主,现如今流行的大众商品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是很感兴趣,其携带不方便,更不便于隐藏和销赃,在对其销赃的过程中往往容易暴露身份。

(三)实施犯罪前多有踩点行为,犯罪时间有规律性

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人在犯罪前都会提前了解现场的情况,比如不同行业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居住环境以及人口流动数量等,既然选择合适的日期进行作案。在选择时间上,犯罪人白天多选择是在职员工上班期间、学生上学期间或者住户外出无人之际,进而实施盗窃;夜间作案多是乘事主熟睡后疏于防范的时间入室盗窃。犯罪人在踩点、窥视以及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行动轨迹和个人相貌总会有一定程度的暴露,在案件发生后居住在现场周围附近的群众或多或少都能提供一部分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有价值的线索。

(四)犯罪成员复杂,团伙犯罪突出

由于侦查机关近几年不断提高了对入室盗窃案件的重视程度,当前我国也完善了治安防控的设施,但是入室盗窃类的案件侦破难度有所提升。这类案件主要采用团伙作案的方式,与传统的单独作案方式不同,团伙作案可以提高盗窃成功的可能性,使作案的风险减小,更多的人倾向于团伙作案。团伙作案相较于个人作案有更加明确的目的,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唯一的目的就是盗窃钱财,团伙作案也增强了警方侦破的难度。团伙作案往往有更加明确的分工,明确到谁开车、谁踩点、谁选取目标、谁实施操作、谁销赃等,这样可以分散盗窃的风险,提高作案的成功率。

在整理了许多入室盗窃案件后可以发现,主要的作案人员是有过吸毒史的累犯和惯犯,这些人的作案频率相对较高。这些前科人员如累犯、惯犯等在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后重新回归社会,因其本身谋生技能的缺乏导致再就业非常艰难,经济方面的困窘再加上自我放弃、不爱劳动爱享受,极有可能走上再次犯罪的老路。这些前科人员同初犯相比,因为受到过公安机关的审讯,具有丰富的反侦察能力,犯罪方式更加狡诈、作案更加肆无忌惮,公安机关对这类型人员所犯案件的侦破更加困难。

我国近几年毒情的形势越来越严重,表现为吸毒人员日益增长同时吸毒人员年龄也表现出越来越趋于年轻,吸毒群体中,以盗养吸情况非常普及,吸毒者利用入室盗窃迅速筹措到毒资,以此来满足毒品吸食的需求。长期吸食毒品会致使吸毒人员大脑控制力弱化、欠缺自控性,在做事时往往不考虑结果,一味蛮干达成目的,入室盗窃时如果遭遇事主反抗会有非常大的攻击性,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极有可能导致他人被伤害的严重结果。

(五)盗窃行为具有习惯性和连续性

入室盗窃案件具有明显的连续、习惯的特征。无论是初次或习惯性犯案,当作案成功并且犯罪嫌疑人没有被他人察觉其犯罪行为,侥幸的心理就会在其内心掌握优势,意识上欲望会更加贪婪,犯罪手法也会持续进化。收益高与低成本这样的犯罪事实更是刺激到犯罪嫌疑人,导致犯罪的冲动持续上升,在经济情况和贪婪的双重作用下,普遍会选择多次作案。

(六)流窜作案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交通设施的日益完善,使得我国人民群众的出行更加便捷。交通上的便利同时也为流窜犯罪人员跨区域带来了便利,使得跨区域流窜犯罪数量不断上涨同时也已经慢慢发展成为了一种常态。作案人为了躲避侦查机关的抓捕,选择利用交通流窜到居住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区进行作案,在某地作案得手后就会快速转移,不会在同个地方久待,这种作案方式转移非常迅速,拥有很强的机动特点,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侦查的进行。而且这类作案人员通常拥有很高的反侦查意识,通常全程放弃通讯联络,犯罪使用假牌照车辆,并且为了隐匿行踪,作案地不留宿、不使用网络,侦查的展开难上加难。

三、入室盗窃案件侦查方法

(一)现场勘查

入室盗窃案件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在现场留下明显的行为痕迹,所以要及时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往往应该重点调查能够进入现场的出入口、还有案件现场中被盗财物存放处、现场被破坏处以及周边环境情况。依据勘查现场得到的结果,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入侵手段方法,找到并提取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有关痕迹物证,无论犯罪嫌疑人采用何种方式和手段、使用哪种工具都会在现场留下明显的工具破坏痕迹。在现场勘查的同时,调查访问工作应重点放在对事主的详细询问上,查清事主的财物是否真正被盗,案件是否成立。对事主的询问,需要查明的主要问题是:事主离开家的时间,房屋的门窗是否关好,何时发现财物被盗;财物存放的处所和存放的情况;什么人有盗窃的可能,有何依据。同时走访调查周围群众,了解案发前后是否有可疑人员出现,可疑人员的人身形象特征以及携带的物品特征,可疑人员离开的时间、方向等。

(二)调查访问

在入室盗窃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作案人如果是居住在案发现场周边的人员,那么我们就要以案发现场为中心,然后根据有关情报合理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范围进而进行调查访问,同时要积极发动案发现场周围的居民为侦查人员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调查访问的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具备犯罪的时间,案发时行踪去向不明的人;具有盗窃的思想基础的人;具有犯罪工具和现场遗留物的人;体貌特征具有与刻画的犯罪嫌疑人形象相似的人;案发后具有反常表现的人;具有盗窃犯罪前科、犯罪手法与现案件相似的人。一旦从具有这些条件的人员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就应该深入追查,查清有关情况。在调查访问中,重点要对不务正业、好逸恶劳、吸毒、赌博人员和有盗窃前科的人员进行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

(三)控制赃物

入室盗窃案件的赃物,既是揭露和确定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更是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线索。因此,在入室盗窃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对赃物的追查,及时采取有效的侦查措施,严密监控被盗财物,通过这些证据找到其他相关线索,是破获入室盗窃案件的比较高效方法之一。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人在对盗窃财物的选择上通常以现金、手表、字画等贵重物品为主,在销赃的过程中,除了现金会被作案人留下挥霍外,其余的赃物一般都会被犯罪嫌疑人进行低价处理,迅速换成现金使用。因此,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要合理的组织运用各种侦查力量相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合理的运用情报间谍提供的秘密力量,对作案人有可能进行销赃的场所进行提前布防和控制。如果赃物的特征明显,需要对作案人销赃渠道的行业和场所展开严密管控,继而发掘收集犯罪线索,必要时可在一定的场所、行业布置定点守候,在犯罪嫌疑人变卖、兑换现金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四)实施并案侦查,提高侦查技术

并案侦查是一种多侦查部门联合侦查大案、重案的一种特殊侦查方式,多部门跨区域进行配合,统一组织,分工负责,重点突破,全面取胜。在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中惯犯、流窜犯居多,同时作案人绝大多数都具备连续作案的特点。在面对连续入室盗窃案件时,公安机关应该根据已知的作案人的相关情况作出相应的侦查措施。比如作案人的作案手法是否相似,在选择作案的时间和犯罪对象上是否有相似性,其中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重点对作案人有一定几率再次实行犯罪行为的地方进行蹲点守候,如果作案人重复作案,应该立马将其缉拿归案,通过实施并案侦查,及时破获系列案件。在犯罪形势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并案侦查能够缓解我国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节约成本,做到资源最大化。目前,由于大数据广泛的运用在侦查领域,侦查机关更应该加强并案侦查措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进而提升侦查机关的整体效率。

在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的趋势下,提高侦查技术也越来越重要。例如加强视频监控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智能化图像侦查。大数据发展的现状,人力侦查效率过低。图像侦查部门需要多加考察图像侦查软件市场,采购效率高、实用的图像侦查软件来达到人像识别对比、处理模糊图像、视频摘要搜索等功能的实现,同时提高目标车辆筛查、车辆特征结构化等技术在侦查的运用。立足实战,专业强警。想要真正提升民警的专业能力,需要从实战方向出发,对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刻苦研习,定期安排民警实战练习,招募专业图像技术人员。提高现场勘查水平,做好现场保护,重视微量物证的提取,加强对外围现场的勘查,重视现场勘查,加强警种合作。

(五)加强审讯,全面收集证据

在入室盗窃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比例相当大。所以在对抓获的盗窃犯罪团伙成员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应该根据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具体情况,采取正确的讯问对策,加强对其的审讯,寻找突破口,查清与之有关联的的人和案件,深挖余罪,扩大破案战果。所以,在侦查入室盗窃案件的过程中,应该及时整理已经发现的有关线索,梳理出有用的线索,对于哪些与案件没有太大关系的线索要适时舍弃,重点放在对入室盗窃犯罪组成比较关键和重要的证据上面,并对已经掌握的线索进行适时的归纳和分析,确定线索能不能够互相印证,如果有线索不齐全的情况要及时补充完善。同时加强讯问队伍建设,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能力,面对着侦审一体化和更加职业并专业的犯罪,侦查询问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公安机会需要非常注重询问团队的组建,通过心理学、人类学相关专业人员的招募,能力优秀、办案经验多的侦查人员的选拔来成立询问团队,队伍学习方面的提升也需要增强,增强专业能力。

通过大数据技术的使用进行线索的搜寻与收集,提高侦查与询问工作的优势。只有更了解犯罪才能更好的打击犯罪。因此询问前不但要清楚掌握的证据、案件侦查的情况,更要仔细了解有关犯罪人的情况。

入室盗窃犯罪案件常见的关键性证据包括以下几种:赃款赃物、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犯罪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监控录像、勘查笔录等。即使部分入室盗窃案件涉案资金额度不高,仍然要重视,同样需要进行充分的侦查,搜寻更全面的证据,更好的服务于串并案侦查与诉讼。不可否认,在法庭证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十分有必要,但只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供诉,无法满足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要求。因此,侦查初期时,其他关键性证据如果比较难取得,应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罪供述,及时根据供述寻找物证、书证等证据,使证据链保持完整,同时安排嫌疑人对赃物的辨认执行,借此来对证据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补充,增加证据的证明力,让证据链更饱满完善。

参考文献:

[1]任惠华主编.《侦查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家弘、刘品新.《证据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

[3]蒋健主编.《犯罪现场勘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4]周述虹主编.《侦查心理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3

[5]潘自勤主编.《痕迹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1

[6]许章润主编.《犯罪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7]陈刚主编.《信息化侦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8]郑海主编.《刑事案件侦查》[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9]郑晓均主编.《侦查策略与措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10]丁凤玲、马忠红主编.《侦查情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11]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论入室盗窃案件侦查方法

论入室盗窃案件侦查方法

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3日
已付费?登录刷新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66918.html,

Like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Previous 2022年11月3日
Next 2022年11月4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