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通过金融援助来缓解部分乡村地区的落后局面,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使农村的经济得到持续发展,这是许多国家XX与学术组织比较重视的问题之一。农村小额信贷是金融界前所未有的形式,这样的形式确确实实将小额贷款权与发展权给予有需求的农民,为上述问题的合理解决准备了良好的处理方式。现在,农村小额信贷逐渐变为给全世界的乡村地区带来效益的金融援贫机制和发展形式,这种方式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这篇文章归纳了小额信贷的逐渐风靡全球的推行经验和它所代给我们的启示,而且将小额信贷的深层含义划出范围。在对新疆的农村小额度贷款的推行的近况解析之后,明确了它的供给和需求现实,竭尽全力的去发现顺应新疆的村庄发展需求的小额度信用贷款推行方法,让它的综合实力得到全面的提升。
关键词:新疆农户;小额贷款;问题;对策
一、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现状
(一)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现状
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形式在2000年之前基本为抵押和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是从2001年在部分地州开始进行试点的,2002年全面推开,2003年快速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实施之后,通过XX与人民银行众多支行的持续宣传,农村信用社在创建与改进自身监管地区中的农户金融相关文件或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产出以及营销实力、偿还贷款记载等对农民开展信誉等级评判,给有需要的民众准备一定的依据。此后农民就可通过自身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据得到一定的贷款,在有需要的时候可得到贷款。
与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反差的农村信用社,从2010-2016年农业贷款余额逐年上升,而且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占国有商业银行农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迅速由2010年的34%上升到2016年的79%,即使在2015年11月份,由于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商业银行农业贷款未收回,在贷款余额上表现为虚增,在这种情况下,农信社占所有国有商业银行农业贷款总额的比重也达到76%。(考虑到农发行主营业务是为国家储备粮、棉、油,提供收购资金,其对农村贷款相当一部分记入商业贷款,在此不适宜作同类比较)故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农村信用社成为新疆县域地区信贷投放主体,新疆农村基本形成了以农信社为主体、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由于新疆农信社成为农村地区支农的主体,在这里对其信贷投放结构进一步分析。自从2001年以来,为了解决单个农户“贷款难”和农信社农闲季节“难贷款”及贷款风险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在新疆地区大力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与联保贷款,不断加大对广大农户信贷支持。
(二)制约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发展的因素分析
1.农民受教育水平影响农户小额贷款使用效益
通过对人力资源理念的实践探索表明,农户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和他所展现出的综合能力,将会对产出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农户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成分。而人力资源的素质主要来源于教育。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增加一年,GDP就会增加9%。新疆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生活水平低,懂技术,懂市场的少,使农户小额贷款的投入见不到良好的效益,贷款回收没有保障。新疆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大多数人的知识水平较低、农户的素养大多数都不高,这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至2016年底,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的比率从1990年的25.16%下降到9.1%,小学文化程度从43.43%上升到46.19%,初中文化程度从24.58%上升到35.85%。从数字的变化可以看出新疆在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通过对比发现,新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还是很低的,2016年新疆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占35.85%,而全国达到了48.07%,山东为52.61%。
新疆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08年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67年,可见,新疆总体上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与全国和内地发达省区的水平有较大差距。因为新疆农户的文化素养普遍不高,所以他们很难接纳与运用不同的有效技术与措施,对于市场的认知不强、几乎没有关于市场的知识、不会按照市场的变动来变更产业模式、不会依照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减少农业产出营销的成本、不会运用农户小额度贷款来发现全新的提高利润的方式,所以新疆的绝大多数农户的知识水平在某些程度上对农户小额贷款的使用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2.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发放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农业这个行业本来就处于下风,以往就具有农业产量少、利润不高和市场不对称的缺点,所以面临的市场风险比较大。在小产出和大市场的连接阶段,农户对市场讯息推断的对与不对,都会影响到产量和销量是否能够达标。如果自身推断有差错,那么对农户本身与信用社都将造成影响。农业本身属高风险产业,产业政策调整、自然条件变迁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均会对农户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影响,进而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
道德风险。农村用户小额度贷款中仅仅是依靠信用放款,缺少关键举措。部分农户误解了政策,还款意识差;一些农户在获得小额贷款之后,私自更换用处,并没把贷款用在平常的产出营销活动;相互借用贷款证。这些都为收贷工作带来麻烦。
管理风险。新疆地广人稀,农户分散,距离较远,致使农户小额信贷点多面广、额度小、费时、费力,因此有些信用社不愿开展信贷营销,多凑零为整,搞逆向操作,为小额信贷的经营管理埋下了隐患。
农业生产风险。由于新疆特定的地理地质条件,农业生产环境的脆弱,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如洪水、冰雹、风灾、干旱、雪灾、风沙、霜冻、冷害、干热风、病虫害、鼠害、草害、地质灾害等分布广泛,发生频繁,新疆农业部门和农牧区一直是受灾最重的部门和地区,据调查,约占整个灾害损失的70%以上;而新疆农牧民的减灾防害意识低,防灾能力不强,XX部门也缺少对农牧民有效的防灾减灾信息传输渠道。
二、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经营模式的分析
(一)对新疆农户小额贷款现行经营模式的分析
XX主导的小额农贷模式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处于劣势地位,不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影响市场运行的能力时,XX不得不抵补市场缺损,利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参与市场,推动小额农贷制度的实施。
XX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增收问题,抓住时机主动推广小额农贷制度。加强农村的信用体系的构建,改善农村的信用水平,以个人信用、在核查确定的额度与限期内给农户散发信用贷款的方式来清除农户贷款的障碍。新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和相关部门的彼此协作,把小额信贷的危险系数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贷款程序变得简洁,减少了信用社管理成本,较小的利率也削减了农户的负担。
2011年以来,新疆农村信用社以创建“信用乡(镇)、村、户”活动为载体,深入推广小额农户贷款,解决了部分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然而很多的贫困农户由于不满足信用等级要求,没有人想要和他们共同参加联保,他们贷款仍然不容易。为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2013年3月,在当地XX的大力支持和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新疆率先在乡村创建了农户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中心的建立,让之前不满足信贷要求但是能够保证获利的农民也可以进行信用贷款,这样就有效的清除了贫困农户贷款不易的障碍。
(二)农村信用社主导的小额农贷模式
由于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较低、农户市场认知薄弱,受到农村行政推进困难的限制,而且农村信用社出于对自己经营收益的考虑常常变为小额农业贷款制度的推动者。
新疆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贫困地区,好几个县市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少数民族占比达97%以上,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限于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村信用建设发展缓慢,农业风险主要集中在农村信用社。在农户资本需求少的时期,农村信用社资金的首要用途是用于短期投资,一些信用社同样保有长期债券,然而投资的危险系数极高,债券利息少并且限期长,对农村信用社的成长造成了阻碍。出于对处理淡季资本用途问题的考虑,农村信用社极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运用对超过规定时间还贷的农户撤销他们相关凭证,使他们再次申请贷款的困难程度加大,来提升小额农业贷款及时还款的人数;运用建立联保户,通过联保人之间的彼此督促来强化农民自发还贷的观念,以此来让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系数降低。
(三)XX与农村信用社联动主导的小额农贷模式
20。12年以来,新疆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小额农户贷款,地方XX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部分县域将小额农户贷款发展列入相关干部工作考核中,以保障小额农贷的推广和回收,小额农户信贷在当地发展较快。同时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小额农户贷款的过程中有许多创新与发展,例如阿克苏地区农村信用社把小额农户信贷与联保特点结合起来,在小额农户信贷推广的基础上,将村民分组并指定组长,实行小组联保,依靠民间乡情的约束力确保小额贷款按期归还,既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成本又减少了信贷风险。新疆农村小额农业贷款机制是在依靠XX而发展起来的,农村信用社大力施行对该机制的推广,同时配合各个地区的特征健全机制,让它愈加适合该区域经济情况。
三、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应解决的问题
(一)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问题
我们都知道农业是处于下风的产业,农村贸易拥有贸易本钱较大,危险系数较高的特性。商业金融机构出于防备风险与规模收益等方面的思考,早就几乎全部撤离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承担起为农业生产尤其是农户生产输送资金“血液”的重任,但农信社只是一个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再加上由于受自身体重小且历史包袱沉重以及近几年农村资金匮乏的困扰,根本无力发挥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的功能。必须要有XX的支持、引导和推动。
新疆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一直在10%以上,不良率较高。虽然近年新疆广大农民信用意识有所增强,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有深入开展,但农业生产受制于自然的属性。使其无法摆脱自然灾害与病虫害的风险。同时,当某种农产品大面积丰收,也会导致该种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农民往往增产不增收,从而无力还贷。所以,一旦农户小额贷款出现风险,其影响往往是大面积的,农信社根本无力承受。
当下,农民小额贷款产生的风险亏损都是农信社单独承受的,这给农民小额贷款的施行造成阻碍。因此,新疆XX有关部门应给予农信社以相应的补贴与支持,如可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与税收减免机制,新疆财政还可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向发放支农贷款业务的机构提供补贴和呆账损失的补偿。极力推动农业保险、设立担保体系与赔偿亏损的风险体系。能够探讨创建农业保险机制、创建财政担保基金,以此来减少小额度农业贷款施行以后问题的出现。通过以上措施达到规避农业风险的目的。解决农业风险是防备农户贷款风险的基石,同样是地方小额贷款能不断运行的根基。
(二)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问题
本文认为农户小额贷款是零售业务总最具代表性的业务,具备离散程度深等特征。一个农户的贷款额往往不足在城市中一个企业贷款额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且小额农贷的发放面涉及千家万户,操作成本高于商业银行一般贷款操作成本,其存贷利差只有高于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所以,不可以用一般商业银行对工商业乃至比较大的农业工程贷款的利率来对比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同样不可以把城市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水平作为比照。
其次,应合理确定小额农贷的利率标准。对比国外获得的成果,小额贷款利率溢出资本8%-15%上下。以当下中国农信社的资本3.5%上下的程度计算,小额贷款利率要在11.5%-18.5%上下。但是当下中国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大多在6.9%上下,远远小于国外流通的小额贷款的利率。
第三,事实上,农民对小额农贷的利率并不敏感,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款,能否借到比市场上特别是农村民间借贷利率低的贷款。大多数人并不在意是不是比央行划定的基准利率高。而农信社所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比农村市场上的借贷利率(10%-15%),要低得多。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上浮是农信社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现实可行的。
当下,新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是按照央行发布的贷款标准利率与浮动程度施行的。农村农信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倍到2.3倍之间,存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正逐步推进。但由于农村农信社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对风险的计量、识别和控制能力较弱,在贷款的发放过程中单纯采取“一浮到顶”的方式,导致低风险借款人面临的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从而发生“次品车问题”,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农村农信社应逐步建立完善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根据产品类别、风险状况、成本等因素进行差别定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农户小额贷款的额度问题
自从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来,关于此项贷款金额的上下限到底多少最合适尚无定论。目前此项贷款金额一般在1000-10000元之间,最高可达50000元。2015年的第二季度初期央行的西安分行对西北11个地区展开了对农村金融有关内容的问卷调查,该调查表明有五分之二的农户觉得现在的贷款额度不大,不能满足推动产出的需要。对此,笔者认为既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初衷是要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发展生产以脱贫致富、但又缺乏资金的农民,解决他们告贷无门的困境,那么对于他们的资金需求应按资金的供给状况分阶段来满足。解决温饱问题的贷款量可小些,解决小康问题的贷款量则可大些,当然应视不同地区和农业中不同部门而异。
结合新疆各地农信社的资金供给状况,认为现阶段此项贷款金额应控制在一个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当年的劳动收入的平均水平以内。若以此标准操作,一是可以适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民对资金需求程度各异的状况;二是这一标准是动态的,它将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三是在农民解决温饱问题阶段,将贷款数额控制在一年劳动收入以内,即使遇上灾害,偿付的贷款本息也相对轻些,从而使获贷农户可通过生产增收来还贷,同时信贷风险也就降低了。
四、促进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农信社要全面完善农户的信用评定制度,第一步,要扩大新疆基层一线信贷人员与代办人员的人数,使所有信贷人员获得恰当的工作量,以此来让信贷人员获得充足的时间对农户个人信用相关信息来考察,降低信贷员在不经意之间形成的判断偏差。第二步,农户信用评定标准要尽可能全面,同时依据各标准对农户信用的影响给予它不一样的权力,评定成果要尽量量化,以此来降低评定级别结果的笼统性与不定因素。第三,要构建由信用社相关人员、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加入的评定机制,对农户信用依照给定的基准开展评定,用来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防备信贷员的品德风险。最终,农村信用社应该遵循准则来完善个人信用调查材料,实行“每户一档”的措施,主要用来登记农户家庭的信息、每年的收入状况、生产销售的种类等内容,年末依据资料登记的信息实行考察记分,根据具有多少分来确认该用户是不是还能成为信用户。并且对信用资料进行实时更新,保证信用户资料的有用、靠谱、确切。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创建对生活困难的团体方便募资的法规基础制度由xxxx商讨拟定、颁布《小份额信贷管制法规》,把现在实行的小份额信贷的部门规则升华为中国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时机恰当时升华为由人大拟定、发布《小份额信用贷款法》,首先要按照法律依据明确对哪些人实行小份额信贷的制度。它主要涉及到在农村工作的、在城镇打工需求帮助的、在城市中失去工作的等所有需求帮助的社会中生活困难的群体组成。然后是按照法律明了包办小份额信贷工作的入款和入款单位。在我国国内的贸易性金融与策略性金融单位都能获得这个项目的运营权,同时要在恰当的地方构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风险投资企业,让企业对需求帮助的弱小团体进行投资,救助众多生活困难的城市和农村的人员,以此来尽早的满足小额信用贷款的法律要求。第三点是要按照法律加强对社会信用的管理,对所有不遵守承诺的动作与职员按照法律来追查刑事责任。在小份额信用贷款行政法规的拟定与施行阶段,一定要保持“两个结合”:一方面是要把小份额信用贷款作用定位和信用社改造形式相结合,根据本地信用社改造形式、因势利导的将小份额信用贷款的作用分开变为“策略、贸易融合型”和“贸易型”。另一个方面是把小份额信用贷款作用定位和城市农村的金融单位作用定位相互结合,城乡贸易性金融创办“贸易型”小份额信用贷款、策略性金融创办“策略型”小份额信用贷款、协作金融单位与其余中小金融单位创办“策略型、贸易融合型”小份额信用贷款。只有在国家强有力的信贷法规保障下,新疆农户小额贷款才能朝着支持三农,促进新疆农村经济发展的正确道路前进。
(三)建立金融主体和XX配合的管理体系
新疆各层XX需要改变看法,革新行为风气,不但要鼓励贷款的发放,而且更关键的是要发起农村干部参加收取贷款的行列,运用XX的行动消除某些贷款用户的碰巧心理与依附想法。对故意躲债废债的公司与个人要严惩不贷,提倡信用社使用经济形式和法律形式保护债务权利,由当面揭露加上按照法律收取贷款等手段,全面整顿此类故意抵赖账款、违反信用的举动,使它承担不守诚信的代价。金融部门作为信用中介机构,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协助XX做好信用环境的建设和整治工作。
通过利益体系鼓励信用社、底层XX与农村农民,确保他们拥有极高的使命感,增加小份额农村贷款的还款次数。农业属于不确定性较高的处于下风的产业,农村居民属于生活困难的团体,农户获得的利益很少,农民的收益拥有较高的不稳定性,许多小份额农民贷款从下发当天起就面对着亏损的危险。因而,小份额农民贷款拥有不集中、零碎、高风险的特征,这让农村信用社的经销资本高、利润有限,小份额农民贷款容易发放却不易收回。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求信用社加强贷款跟踪管理,上门动员、督促农产主动归还到期贷款本息之外,XX还要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运用利益杠杆调动农村信用社及基层XX开展小额农贷的积极性;应该给予收取贷款以及对利息有贡献的人一定的奖励,对于其他无贡献或贡献非常少的人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新疆省应规定“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回收率超过一定额度的”,财政部门给予同等比例的奖励。“回收率低于要求的”信用社应承担部分损失。
结论
由金融支持而增加农村农民的经济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这是大多数国家与学术界非常重视的问题。农户小份额信用贷款被视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有效的给予了农民发展与贷款权,这给清除小额贷款制度推行遇到的障碍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现在,农户小份额信用贷款逐渐变成一种遍及全世界农村的金融助贫及发展形式,具备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各地区XX在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要强化XX职能,准确定位XX的职能边界,为新疆小额信贷发展提供基础设施环境、公共事业环境和政策环境,以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不动摇,通过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建设,强化金融监管,加大各种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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