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进步和国家政策的开放,P2P借贷应运而生。P2P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将借款人和投资者联系在一起的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不需要银行的参与,借贷双方能够直接通过平台完成对接。这一模式所具备的手续便捷、信息透明公开等优势能够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和普通民间借贷的不足,所以P2P融资模式在早期是备受关注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随着P2P融资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其中一些致命性的问题也凸显了出来。本文采用数据分析法以及文献研究法对P2P融资模式的特性进行详细的分析,通过对互联网环境下的P2P融资模式的研究,分析了融资模式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评估,最后针对不同的风险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 P2P融资模式 风险评估 策略
绪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开放,从而衍生出了P2P借贷这一方便且快捷的金融模式。P2P借贷作为金融界的新起之秀,其流程简单、操作便捷和融资迅速等特点,使得其在金融界备受关注。从宏观角度出发,P2P借贷平台在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是加快资本在市场的流动速度,这对于经济发展而言是起到了积极的效应。在P2P融资模式得到市场认可之后,国内外大量的研究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大量的研究结果显示,P2P融资模式这一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得到缓解。随着P2P行业的逐渐壮大,行业内出现了很多违规操作的平台,诸多风险相继出现,对整个P2P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国内,该模式在当前虽然存在着诸多风险,但从国家扶持小企业的一系列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P2P行业的未来是值得期待的。
第一章P2P融资模式概述
第一节 P2P基本概念
P2P是peer to peer或者person to person的简写,是一种将散户闲置的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出借给有资金需求的人群的一种民间借贷。该模式是互联网金融下的一种衍生品,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
第二节 P2P融资模式概念
P2P融资模式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发布在平台并由投资者通过平台进行筛选投资的新型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债权转让、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以及线上线下结合等。早期P2P融资模式的基本流程为以下内容,第一步是个人或者企业通过平台发放借款指标,第二步是平台在通过大数据对该借款人进行评级,第三步是投资者根据借款人的资料进行权衡是否要进行投标,最后在双方的达成一致协议之后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目前,P2P融资模式在交易过程中为了更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在基础流程中添加了一些其他的步骤,如第三方担保机构的介入和将债券进行拆分转让等。随着P2P融资模式的日渐成熟,P2P平台对于流程中的重要风险点也能够较好的把控。
P2P借贷作为融资行业中的新秀,它的出现使得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由于中小型企业在资金需求方面有着“短、小、频、急”等特点,手续繁杂并且资料要求齐全的传统融资模式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P2P融资模式手续便捷、流程简单等特点却能够很好地照顾到中小企业的需求。
第二章 互联网环境下P2P融资模式
第一节 P2P融资模式起源
经济的飞速发展使众多中小企业看到了成长的希望,但是资金的限制使得他们的发展依旧处于一个较为困难的状态,传统的民间借贷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资金需求,此时P2P借贷相应他们的需求而出现。2005年3月,作为全球第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在伦敦成立,此后,P2P网络借贷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13],Kabbage、Lending Club、Prosper Marketplace等公司相继在欧美成立。2007年6月,国内首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于上海成立。在国内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成立之后,P2P借贷便在国内风靡了起来。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有2835个,其中以陆金所、人人贷为代表。
第二节P2P融资模式的分类
随着P2P融资模式的日渐成熟,P2P概念已经衍生出多种模式,在国内的P2P融资模式归纳出来大概有以下三类。
其一,以担保机构担保的交易模式。早期的P2P融资模式是一种以信誉为担保的民间借贷,信誉是投资者进行选择的唯一指标。2017年银监会将P2P平台定位于中介机构,规定平台只得为交易双方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不得吸收投资者的资金、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及不得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因此,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担保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共同提供。该类P2P衍生的融资模式大多数体现为“1对多”,即同一项贷款项目下存在多名投资者。
其二,P2P平台下的债权转让模式。在该模式下,借款人和投资者是之间会存在一个复杂的关系网,即一个“多对多”的模式。该模式下债权人将债权进行拆分,债权人可以将金额较大或者期限长的债权进行拆分,也能够将债权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转让给其他的投资人由此获取资金。
其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这些P2P微型信贷服务在客户资源、对电子商务数据的依赖以及产品构成等方面更具优势,并由传统的微型信贷公司平台为客户提供服务,即网络平台是离线交易的前端,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更精准快捷的为借贷双方服务。
第三节 P2P融资模式的特点
P2P概念随着P2P行业的日渐成熟,演变出以上P2P融资模式,各种P2P融资模式之间存在共同点的同时也存在差异。
对于以担保机构担保的融资模式而言,其优势是存在借款人和担保机构提供的双重担保,投资者的资金在该模式下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在遇到坏账的时候投资者能够向担保机构进行追偿,其劣势是该模式对借款人而言会承担第三方担保机构的相关费用,使得融资成本大幅度上升。该融资模式适用于金额较大且融资期限较长的融资项目,借款人和第三方机构的双重担保能够适当的降低该项目风险,使其风险在投资者的承受范围之内。
对P2P平台债权转让模式而言,其优点是对融资速率的影响极为明显,加快资金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速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潜在投资者的决策速度,其缺点是该模式复杂的关系网极容易出现浑水摸鱼之人。该模式适用范围为资金需求较为紧张或者资金需求期限长的项目,由于在债权转让模式下投资者能够在项目期间撤出将债权转手他人,极易吸引大量潜在投资者进行投资。
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融资模式而言,其优点是通过线上的一些资源,方便快捷的为线下交易者提供服务,缺点是受经营模式的限制,该融资模式更侧重于线下的交易,而线下的交易对于投资者资金安全缺乏保障。其适用范围为资金额度较小且急的融资项目,在资金需求量少、期限较短和短时间内急需的条件下,通过线上前台进行挑选,再在线下进行联系,直接沟通能够准确且快捷的解决到双方的需求。
第三章 P2P融资模式的风险评估
第一节 P2P融资模式风险概括
P2P行业的利率普遍在8%-12%之间,但由于风险与报酬成正比关系,高收益的背后所伴随的往往是更高的风险。P2P融资模式的风险随着P2P行业在金融市场的受关注程度而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诸多潜在的投资者对这个行业望而却步。因为P2P各种模式之间存在差异,所以面对的风险也是大致不同,如在以担保机构担保的融资模式下,容易出现的风险便是信用风险;在债权转让模式下所隐藏的较大的风险便是信息风险;而对于线上线下结合的融资模式而言,如何妥善的将线上与线下进行管理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整个P2P融资模式的大模块下,准确区分P2P融资和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点,毕竟P2P融资在这方面极易触碰到法律的红线。近期P2P平台的相继暴雷与平台风控措施密切相关,风险的源头如果不能得到控制的话,在事中或者事后才采取措施补救,依然会给平台造成巨大的损失。
第二节 P2P融资模式风险类型及原因分析
一、信用风险
在P2P行业中,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风险,早期的P2P融资是一种以信誉为担保的民间借贷,信誉是投资者衡量是否进行投资的重要指标。P2P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受发展年限的限制,线上、线下贷款信用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即使信用征信体系,再加上P2P借贷是一种信用贷款,大部分借款人没有提供证明其收益情况的资料和抵押的物品,这意味着发生信用风险可能性极大。国内传统金融机构是存在较为完善的征信体系,但传统机构是否愿意将他们的信用记录分享出来这还是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不仅仅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利益问题还牵扯到客户信息安全性等问题。因此,在不确定能否从传统融资机构获得帮助的情况下,为了降低信用风险人们想到了担保机构,而在以担保机构为担保的P2P融资模式下,依旧没能达到人们预期的效果,即信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存在的弊端,在去年“侨兴贷”的违约事件中便得到了证实。第三方一般为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而其提供的担保一般为担保公司的担保或者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其本质是信誉保险,这种情况下只是将借款人的信誉换成了保险公司的信誉,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未得到有效的缓解。在银监会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结构的定位后,P2P平台不得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但一些平台依旧存在提供担保的现象,平台自己另外注册担保公司变相地为平台的借款人提供担保,这一做法连以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融资模式的本质都改变了,使得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幅度上升。
二、信息风险
P2P借贷是通过网络进行运转的,网络的高度兼容性提高了平台的交易效率,简化了借贷的流程。然而,服务的虚拟化、边界的模糊化以及市场运作的透明化,为P2P融资带来了诸多传统借贷业务不具备的风险。
借款人在平台上进行融资时,一般被要求出具身份证明、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做这些信息的堆积会给平台数据处理造成一定的负担。P2P概念衍生的债权转让的模式是一项“多对多”的模式,债权的细分化使得平台的数据量大幅度上升,容易超过了平台能力承受范围。加上一些不正规的平台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廉价的盗版软件,使得数据库极易遭受病毒或黑客的攻击,平台数据库的信息一旦泄露,不仅会威胁到客户的隐私和权益,而且资金账户的安全性也会大幅度降低,甚至被盗取[15]。数据的筛选和清洗操作枯燥,再加上数据数量与审核的维度以及“数据噪音”成正比关系,诸多不利因数都有可能导致数据失真,从而使得P2P平台的信息风险发生。
在P2P平台的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信息不对称的点。其一便是P2P平台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在进行融资时会向平台提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信息,但平台对于这些信息的可靠程度无法准确的判断,而对于借款人而言平台手续费的收取依据以及平台是否能保障信息的安全等问题都未得到合理的解释;其二是投资者和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平台对投资者的资金来源、经济实力以及投资目的等信息都只能靠投资者在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判断,对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无法判断;其三是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借贷之间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平台为了促进成交的数量,在对借款者的信息进行信息评估阶时往往未严格按照标准评价甚至存在虚假的项目都未评判出来的现象;最后一方面是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债权转让人在一下两种情况下可能会将手上的债权进行转让,一种是急需资金需要将手上的债权进行套现,另一种是警觉的投资者发现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在第二种情况下,债权转让人得到的信息与受让人所接受到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所谓的转让其实是一种信息量以及信息可靠程度的一种比拼。信息不对称的而导致的信息风险是在整个金融市场都普遍存在的风险。
三、借贷平台管理风险
早期P2P借贷行业准入门槛的偏低,使得P2P行业出现平台之间良莠不齐的现象,平台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导致平台存在诸多问题,如P2P平台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战略目标不明确、核心技术的掌握水平不达标等,。2013年3月,一家名为“众贷网”的平台上演了一出闹剧,该公司的完成注册的首天1000万的注册资本便被提出来了,存活时间仅限一个月便宣布破产。酿成惨剧的主要原因是平台权益人没有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管理经验,仅仅是从市场上发现P2P平台盈利水平较高便进行投资。而对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P2P融资模式而言则更是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可能会导致线上与线下的业务存在差异,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平台管理机制的优劣决定着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管理层对风险的敏感程度对极大程度的影响着其所做出的与平台发展相关的决策。在P2P借贷行业中想要长久地谋取收益,依靠的不仅是平台的技术水平以及雄厚的资金支撑,管理机制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P2P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
目前P2P融资相关法律规章尚未完善,犯罪人在利用P2P融资进行犯罪行为之后,对其定位和处罚会产生分歧,P2P金融犯罪最为普遍的便是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P2P借贷在活跃金融市场、保障中小企业运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如果犯罪范围过大,就会对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正常P2P融资模式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界定。
P2P融资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其定义要求犯罪人的目的为非法占有资金,而在实践过程中对这一意思表示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某些非法平台为了吸收资金,采取欺诈手段来诱导投资人进行投资,将吸取到的资金转投给借款人,由此在借贷过程中获得利益,该行为只是将吸收到的资金作为工具由此获取收益,并非是直接占有该资金,因此,该行为应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另一种情况是,P2P平台通过虚构借款人发布虚假项目指标来获取资金的自行融资行为,该行为违背了其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即为集资诈骗犯罪行为。
第三节 P2P融资模式风险评估
P2P市场的参与者在评估P2P平台的风险时,一般是通过第三方机构上面平台的一些指标进行判断或者通过向P2P行业的专家进行咨询。首先,在构建风险评估体系之前需要构建P2P风险评估的目标:一是有效的判断平台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对于该类平台应该“一票否决”。二是对正常经营的P2P平台按照其风险存在的可能性进行分类。三是对于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平台而言,平台系统重要性的评估也是应该关注的点。四是对问题平台进行分析,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表1P2P平台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信用风险 | 杠杆水平 | 实缴资本 | 10% |
风险准备金 | 10% | ||
集中度风险 | 最大十家借款人集中度 | 10% | |
借款人数/投资人数 | 10% | ||
信用评估体系 | 信用评估体系是否健全 | 20% | |
信息风险 | 信息披露 | 运营数据及产品信息的公开程 | 10% |
业务规模 | 月成交量>5000万元 | 系统重要性 | |
待偿金额>100亿元 | 系统重要性 | ||
投资人数>1000 | 系统重要性 | ||
平台管理风险 | 平台风控能力 | 管理层的经验 | 10% |
是否建立内部评级及尽职调查规则 | 10% | ||
风险隔离 | 是否资金存管并分账管理 | 一票否决 | |
P2P与非法融资界限 | 合规性 | 是否设立资金池 | 一票否决 |
是否拆标 | 一票否决 | ||
背景核查 | 关联企业、管理层负面信息 | 10% |
在P2P风险评估体系中,对于信用风险而言,重点评估杠杆水平、信用评估体系以及业务集中程度等指标,而其中风险评估体系的健全程度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占据较大的份额;对于信息风险而言,需要考虑的有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度以及业务规模背后庞大数据量所带来的数据处理负担;对于P2P平台的管理风险而言,主要评估平台风控能力和平台对风险的隔离;对于P2P融资与非法融资界限风险而言,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建立资金池以及关联企业和管理层的负面信息;除此之外,业对于行业内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需要进行系统重要性评估。
在以上风险评估体系中,只是列出了评估各项风险的指标,无法对一些刻意隐瞒和短期经营恶化的平台进行识别,此时需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表2 风险预警体系
潜在问题平台类型 | 项 目 | 指标 |
虚假诈骗型 | 超大超长标 | 新标规模或期限远超该平台历史平均标 |
超高利率标 | 新标利率-市场平均利率>5% | |
经营不善型 | 人气萎靡 | 投资人数环比负增长10% |
成交量环比负增长10% | ||
大额坏账 | 不良率环比增长2% | |
关联风险 | 担保机构或大额合作机构经营困难 |
风险预警体系中主要描述了两类企业,第一类是虚假诈骗的平台,在该类平台成立的最初目的是集资诈骗,通过发放超长超大或者超高利率的虚假指标非法吸收投资者的资金,最后将资金挪为己用;第二类是短期经营恶化的平台,其主要存在人气萎靡、大额坏账出现以及关联企业频繁出现问题等现象。通过对风险预警体系中的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可以评估出P2P平台是否属于这两类平台,从而提高警惕。
第四节 以“投之家 ”为例的P2P融资模式风险评估分析
2018年7月,是P2P行业的雷雨季,拥有网贷行业著名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背景的“投之家”宣布资产逾期,这一宣告的出现使得众人都大吃一惊。7月14号,经侦介入,一起大型连环经济诈骗案被揭露出来。
一、“投之家”简介
投之家是在P2P行业中有着显著的地位的P2P平台,其创始人与网贷行业最大的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创始人为同一批。早期的投之家的经营模式是网贷基金,在该运营模式下,投之家只需要在各平台之间选出较为优质的项目,不用开发自身的资产端,风险控制水平以及成本都比较容易控制。由于存在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专业背景和行业地位等依靠,在加上投资者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的认可,大量的投资者在投之家平台进行投资,投之家因此也被网贷行业人士誉为最稳健的P2P平台。
二、“投之家”逾期暴雷事件
2017年12月,投之家将其经营模式由网贷基金转为纯网贷平台。2018年6月,投之家对外宣称其获得上市公司伽伟股份的大股东灏轩投资4.09亿元B轮投资。2018年7月,投之家宣布资产逾期。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投之家便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其背后的隐情在投之家的董事徐宏伟等人被捕之后逐渐的被挖掘出来。根据徐宏伟等人被捕之后的描述,2017年12月投之家便已经被一支来自温州的卢氏家族收购,该团队在2017年下半年期间大量收购P2P平台,由于这些平台陆续暴雷,导致投之家逾期。卢氏家族拥有数百家企业,囊括了实体以及金融行业,但这些产业仅是幌子,真正的生意在集资诈骗上。
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卢家一直关注着在市场上有意转让的P2P平台,出于众多原因的限制,卢家人为了更隐蔽且安全的收购平台,便寻找了两类人帮其购买并代为持股,第一类是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地位的人,如徐宏伟、黄诗樵等;第二类是资金紧张的上市股东的大股东,目前就a股上市公司而言,旗下的平台未曾出现大型突发事故,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全资拥有的平台信任度较高。在平台转让的过程中,卢氏家族引诱平台提高待收,并要求发布卢氏家族指定资产包,以便聚集资金,这类平台出于对业内知名人士知名度和上市公司资质的认可,便极力提高平台待收。在卢氏诈骗案下,卢氏家族采用诈骗手段非法筹集资金,在骗局被揭开之后携款潜逃,最终导致卢氏家族旗下的平台资产逾期暴雷。该案件牵涉的平台多达20余家,其中较为出名的平台有投之家和壹佰金融。
三、“投之家”风险评估
表32018年第一季度投之家数据
总成交金额 | 成交笔数 | 为用户赚取收益 | 注册人数 | 月度成交数 | 交易笔数 | 借款余额总待收 | |
1月 | 26,853,827,594 | 3,418,569 | 641,656,340 | 2,835,882 | 1,182,055,530 | 90,438 | 3,309,569,400 |
2月 | 27,701,748,086 | 3,487,086 | 678,767,491 | 2,841,438 | 841,437,721 | 67,911 | 3,327,186,051 |
3月 | 28,924,186,915 | 3,565,837 | 730,845,944 | 2,849,469 | 1,190,990,730 | 72,847 | 3,287,513,949 |
将投资家的风险按照风险评估体系进行风险评估,从表3显示的数据中得出投之家是属于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应对其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在P2P平台管理经验方面,投之家在整个P2P行业中无疑是属于上游水平,但在内部评级及尽职调查规则的实施方面有所欠缺,胡宏伟及黄诗樵借用平台以及自身名义谋取私利等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P2P融资和非法融资界限风险方面,卢氏家族经济诈骗案以及徐宏伟等人被捕等负面信息的出现,使得投之家跌入谷底,但就这些风险指标加在一起也是仅仅占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风险评估体系并不适用于类似于投之家这类经营突然恶化的平台。对于投之家这种经营突然恶化的平台而言,适用于预警体系的分析,投之家在宣布资产逾期之前并未出现经营恶化的消息,表3中的投资人数与成交量都未出现大幅度变动,其主要存在关联企业风险,从上述投之家暴雷事件中可以看出卢氏家族旗下大量P2P平台相继暴雷,导致投之家也被牵连进去,就投之家幕后老板卢氏家族进入P2P行业的之后的行为来看,其目标是投资者投入平台的资金,该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第四章 P2P平台风险应对措施
第一节 规范经营,完善网络信用审核体系
P2P融资模式的信用风险在规避或者降低时,需要较为完善的信用征信体系作为支撑。如何准确评价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是P2P借贷流程中一项重要环节,是奠定P2P平台行业地位的基础参照。在平台探寻如何取得较为完善且真实的用户信用情况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首先,P2P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措施要完善;其次,对第三方担保机构信用的评级措施得到实施。目前平台对于借款人信用的审核依靠的是该用户在平台的交易信息,是在平台内部的数据库进行筛选,数据量的缺乏使得这种方法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此时,行业内部建立共享信息的需求便变得迫切,P2P行业的发展时间限制着平台的数据的收集,平台想要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征信体系,仅依靠自身的数据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急需建立行业共享信息和互联网金融征集体系便以解决问题。而在另一方面,对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信用审核未能得到有效的实施,第三方担保机构是投资者挽回损失的一道重要的防线,所以在选择担保机构方面一定要对其的信誉进行评级,而对第三方担保机构的信誉评级指标一般是其资产雄厚程度以及民间声誉度。
第二节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目前,国内P2P平台根基都比较浅,管理体系不健全,再加上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区别,一些适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管理体系并不适用于P2P行业,在P2P平台的成长过程中,所借鉴的大部分是国外的成熟的体系,但是由于经济环境的差异以及人们的思想差异,还是存在诸多不适。在磨合的过程中,P2P平台需要整理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首先,作为新型的一种金融模式,平台是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的,所以平台的网络技术水平会成为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平台的经营模式以及发展战略决定着平台在后期所走的路线。最后,优秀的人力资源是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够留着人才的平台,其未来才是可期的。完善平台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使得平台内部高效有序的运转,为平台创造更大的财富。
第三节 构建监管体系,分类监管推进普惠金融
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需要明确P2P平台的定位,构建第三方支付监督体系,实施网络接入准可管理,发放金融行业的牌照,将其纳入银监会的监督体系中,严格审查从平台流过的资金,对其中重要的信息加强保护[22]。2015年后,P2P行业被规划到普惠金融部管理,可实施分类监管。首先,对P2P市场准入的监管,设立严格的准入标准限制不健全的平台进入市场,各地的P2P平台当地的XX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其次,P2P平台的资金进行严格审查 ,平台应将资金交于第三方存管,建立资金托管制度[22],将资金交由第三方管理既可以实现破产隔离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最后,建立投资者风险基金制度,将平台的大量在途闲置资金利息用于建立投资者风险基金,用于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使得P2P行业恢复积极蓬勃发展的氛围。
结论
在如何使得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大命题下,将互联网科技技术与传统金融模式结合的是一种有价值的思考。P2P融资模式这种舶来品在国内经济市场发挥着它的优势,填补了我国金融市场服务金字塔下面的广大空间,这种新型融资模式在为中小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风险,如信用风险、信息风险、P2P借贷平台的管理风险以及P2P融资模式与非法融资界限风险等。当务之急便是在明确P2P融资模式的法律定位的条件下,对该行业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规范其运营模式,引导其合理的发展。在通过对P2P融资模式中的各项风险的产生原因以及如何评估该类风险进行分析,在了解到各项风险的特性之后实施相应措施加以制止,以上便是目前P2P行业急需解决事项。
参考文献
[1]蔡梅.互联网金融下P2P融资模式问题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18(04):189-191.
[2]肖海越.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广东小微企业P2P融资模式创新发展研究[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8,8(01):7-9+17.
[3]杨亚洲,陈璇.P2P融资模式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J].山东纺织经济,2017(02):27-30+8.
[4]王志莹,康大伟.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7,24(02):120-121.
[5]董微,李勇,顾蕙恩,陈奋尹.基于P2P模式的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6(11):36-37.
[6]郭睿.新常态下P2P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研究[J].现代商业,2016(16):34-35.
[7]陈栋. 科技型中小企业P2P融资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6.
[8]郭慧婷,郭一帆.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风险控制研究——对构建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启示[J].知识经济,2016(09):35-36.
[9]储莎莎,高姗姗.网络借贷在蚌埠区域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商业,2015(23):231-232.
[10]李俊,张运书.民营经济融资的P2P模式探析[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03):332-336.
[11]王盛. P2P网络融资模式的风险管理[D].浙江理工大学,2014.
[12]李婧如.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比较研究[D].兰州大学,2015.
[13]谭君. 面向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的P2P网络借贷市场监管策略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14]丁增稳,郑兴东,薛晓丽.互联网金融视阈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设计[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5,36(01):112-116.
[15]高莉.基于P2P平台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研究[J].长春大学学报,2018,28(07):22-26
[16]韩羽. P2P融资模式现状、经济学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2.
[17]王向辉. P2P融资模式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广西大学,2016.
[18]林宇.P2P新型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J].文史博览(理论),2016(04):57-59.
[19]张锦霞.P2P网络融资模式的风险及监管分析[J].时代金融,2015(20):228.
[20]姜文君.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监管体系构建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5.
[21]郝立斌,周灿,李文博,王笑东,朱威.新型P2P融资模式及风险控制探究[J].时代金融,2014(32):206+210.
[22]衷凤英.P2P融资模式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5,31(02):13-16.
[23]蒋云彬. 国内P2P平台融资风险分析研究[D].云南大学,2015.
[24]闫文婕.P2P融资模式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机制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3(16):41.
[25]Michael J. Maloni,W.C. Benton. Supply chain partnerships: Opportunities for operations research[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1997,101(3).
[26]Lauri Puro,Jeffrey E. Teich,Hannele Wallenius,Jyrki Wallenius. Borrower Decision Aid for people-to-people lending[J]. Decision Support Systems,2009,49(1).
[27]Jia,xian Qiu,Yun Xu,Dongyu Chen,Zhangxi Lin. The Effects of Social Capital in Chinese Online P2P Lending Market[J]. Energy Procedia,2011,13.
[28]Emekter,Tu,Jirasakuldech,Lu. Evaluating credit risk and loan performance in online Peer-to-Peer (P2P) lending[J]. Applied Economics,2015,47(1).
[29]Laura Larrimore,Li Jiang,Jeff Larrimore,David Markowitz,Scott Gorski. Peer to Peer Len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Features, Trustworthiness, and Persuasion Success[J]. Journal of Applied Communication Research, 2011, 39(1).
[30] Shen D,Krumme C,Lippman A.Follow the Profit or the Herd? Exploring Social Effects in Peer-to-peer Lending. Social Computing (Social Cora),2010 IEEE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 2010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打字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71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