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行业掀起的并购浪潮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象,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运用企业并购和网络经济的相关知识,对互联网企业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分析,这些动因涉及资本、企业发展战略等,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互联网企业并购对社会经济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行业掀起的并购浪潮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象,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运用企业并购和网络经济的相关知识,对互联网企业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分析,这些动因涉及资本、企业发展战略等,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互联网企业并购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最后以滴滴、Uber中国的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并购;动因;社会经济

  一、引言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两年互联网行业营收保持高速增长,行业前十总营收占据75%,市场集中度高。在这样的市场状况下,互联网企业并购的步伐并没有放慢,2016年仅上半年,互联网企业并购达成260起。因此研究互联网企业并购的动因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2016年度的互联网企业合并案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滴滴、Uber中国的合并案,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专车市场中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居行业之首,Uber中国和易到分别以7.8%、3.3%位列二、三位。第一和第二之间相差悬殊,却在2016年的8月份,针尖对麦芒的两家企业结两姓之好。那么,互联网企业并购的交易主体,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做出合并的决定?强强联合对社会经济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些都将是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
  本文的意义在于,对互联网企业合并动因、影响的探究,能帮助相关决策者追溯影响产生的源头,并以此为依据实现互联网企业并购不利影响的最小化和积极影响的最大化。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

  (一)网络经济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1.网络外部性和网络效应
  网络外部性是指网络规模能给用户带来的协同价值,这种价值增加了用户的福利,但是用户无需为此支付报酬。网络外部性的大小取决于连接到这个网络的用户数量,梅特卡夫定律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网络的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正相关。一般情况下,网络效应的概念等同于网络外部性,如果对两者进行严格的区分,那么网络效应中包括了网络外部性和被内化的网络外部性(即网络外部性在价格上得到了体现)。
  2.临界规模
  在网络规模达到临界规模前,网络的价值对用户的价值不大,用户的支付意愿低;当网络规模突破临界规模时,网络对于用户的价值很大,用户的支付意愿高。因此,临界规模是网络经济下决定企业能否生存或更好发展的用户规模。
  3.突破临界规模的途径
  由于网络效应的悖论(产品投放初期,网络规模小,对用户的价值低,用户不愿意加入网络,这反过来导致网络规模无法扩大,网络效应无法增加)的存在,需要从XX和企业两方面采取措施,突破临界容量。XX可以通过搭建基础设施和关键平台、提供政策帮助协助企业突破临界容量;企业则可利用特殊的竞争策略,如免费策略来搭建自己的网络,或者通过寻求合作,互联网企业能将合作方的流量导入到自己的平台。
  4.转移成本和锁定
  用户从一个系统转向另一个系统需要付出的成本就是转移成本。锁定的概念与转移成本相关,是指当用户的转移成本很高时,用户更倾向于停留在原有网络中,此时,用户就被锁定了。
  5.正反馈和马太效应
  网络经济下,由于规模报酬是递增的,在运行过程中,其本身存在一种正反馈机制,这种机制实现了对网络效应的同向增强。因此,通过这种机制的作用最终会形成“赢家通吃,输家通盘”的结果,这也就是马太效应的核心内容。

  (二)企业并购相关概念和理论

  1.并购的定义
  并购的含义广泛,一般包括合并和收购两个概念。收购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前者属于资产买卖行为,收购方无需承担目标方的负债,目标方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拥有目标方的股权,并因此承担目标方的债权。
  合并是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重组为只具有一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规定企业合并可以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即指参与合并的所有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均已消亡,并另行产生一个新的独立法人。吸收合并则是指合并后只保留参与合并的所有公司中的一家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他公司法人资格均消亡。
  2.并购的分类
  按并购参与方所处行业的关系分,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发生在产品、服务、覆盖的市场高度同质的企业之间,即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纵向并购发生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混合并购发生在业务不存在相关性的企业之间。
  按并购成交时的支付方式分,可以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收购、现金换取股票式收购、股票换取资产式的收购、股票互换式、多种方式支付式并购。
  现金购买资产式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获得目标方全部或者大部分资产、股权的收购方式;现金换取股票式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的股票的收购方式;股票换取资产式的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发行股票换取目标方的大部分资产的收购方式;股票互换式并购是指并购方向目标方股东直接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方股东的股票;多种方式支付式并购则是综合使用以上支付方式的并购。其中股票互换式并购能够减轻收购方的现金压力,避免企业运营资金遭到挤压,影响企业的正常业务,同时规避了因为现金收购时股价波动造成的风险,手续方便利于进行跨国投资,要注意的是换股比率决定着交易双方在合并后的主体中所占有的权益份额。
  3.并购动机理论
  企业并购的动机理论主要包括协同效应理论、多样化经营理论、市场势力理论、价值低估理论等。
  协同效应理论主要从管理、经营、财务的角度,论述了企业合并通过实现管理资源的充分利用、供给方规模经济、投资机会的增加,为企业带来利益,从而促使企业做出合并的战略。多样化经营理论认为企业通过合并能从事多种经营,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收入来源。市场势力理论则认为企业合并的动机在于通过合并取得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价值低估理论则认为收购方发现目标方市场估值低于其实际价值,采取合并策略,在获得目标方资源的同时,降低了合并成本。

  (三)垄断的相关概念

  1.市场势力和相关市场
  市场势力是指卖方或买方影响价格的能力,且这种能力是不适当的。相关市场即市场势力作用的范围,主要分为产品相关市场、地域相关市场。产品相关市场是指,对于某企业可能造成垄断的产品甲,找出与之具有相互替代作用的所有产品乙、丙、丁(若甲单方面涨价,可能导致需求转移到替代产品中,甲可能涨价后无利可图)……这些产品与甲产品共同构成了反垄断分析中的相关市场,即这些产品针对的是同一个目标市场,共同瓜分市场份额。当这些产品同时提价,卖方市场中所有产品总是有利可图的。依据地域相关市场概念与之类似,只不过考察的主体从产品变为地域,即在这样的相关市场中,随着部分地域厂商的提价,需求总是转移到这个相关市场中其他地域中,若这个相关市场所有地域都提价,那么所有地域的厂商总是有利可图的。
  2.市场结构和市场集中度
  市场结构反映了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集中表现为竞争程度和垄断程度之间的关系。市场结构主要有市场主体、市场集中度和市场格局组成。市场主体是指参与市场的各方;市场集中度则体现了某一行业中市场份额的集中程度,即行业中佼佼企业占据的总市场份额,是市场势力的重要衡量标准;市场格局则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需双方的议价能力。

  三、互联网企业并购的动因

  (一)资本驱动

  互联网企业的并购与互联网企业的融资模式有关,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由于本身高风险、高收益、创建时间短等特点,许多投资者无法承担可能的巨额损失,因而许多互联网资金来源自股权私募投资(其中包含为人熟知的天使投资、VC)、VIE,其中私募股权投资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高康康.我国互联网企业融资模式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6.],私募股权投资通过寻找具有高估值、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的企业进行投资,通过被投资公司上市、并购、股份回购等退出机制,投资方赚取溢价,回笼资金。
  然而互联网企业的初期发展需要通过掌握先发优势、采取免费策略的形式实现。然而,采取免费策略的成本巨大,企业没有能力长期打价格战,为了降低可能的风险,投资方有时倾向于促成被投资公司的合并,增加企业价值,从而退出市场、回笼资金。

  (二)突破临界容量,实现正反馈

  通过图1可以看出,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其发展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正反馈、达到“赢家通吃”局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互联网企业必须经过两项考验,一是突破临界容量,二是内化网络外部性。
  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对于完成这两项考验都具备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一,无论是横向合并还是纵向合并都能够实现导流,横向合并直接扩大了合并后公司的网络规模,纵向合并可以通过提供入口等方式实现导流。第二,互联网企业的合并能帮助企业内化网络外部性,实现企业盈利。网络外部性的内化必须依赖于锁定,如果企业的网络无法实对用户的锁定,用户能轻易地退出,则无法实现马太效应。互联网企业的合并,通过协同控制交易双方的优势资源,极大提高用户被锁定的可能性。

  (三)降低竞争成本

  第一,通过图1可以看到,互联网企业突破临界规模往往需要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的策略,这就导致了互联网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最为典型的就是电子商务网站的价格大战、网约车平台的补贴大战。在这样的恶性竞争中,竞争双方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即使一方能杀出重围,那也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的。
  第二,结合图2和以上互联网企业并购动机的第二点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在帮助企业突破临界容量,实现赢家通吃的局面后(马太效应),能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中的地位,甚至取得垄断地位,具备操控市场价格的能力,从而降低竞争成本,获取垄断利润。
  图1网络经济下“赢家通吃”局面的实现路径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图2网络经济下垄断实现原理图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四)多样化经营,建设行业生态圈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战略来看,平台化互联网企业趋向于扩张生态圈。根据多样化经营理论,企业通过实施并购,能有效降低风险,增加收入来源。这个理论在互联网企业并购中又有了新的意义。互联网行业所具有的明显的先行者优势,决定着谁抢占了市场先机,谁就拥有了持久的竞争优势,在这一行业特征下,平台化互联网企业主导的并购,目的不仅仅是降低风险、增加收入来源,更多的是从企业发展战略、竞争战略上考虑,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先行者优势,实现多样化经营,从而形成以本企业为核心的生态圈。

  四、互联网企业并购的影响

  (一)淘汰弱势企业,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资本流动的良性循环

  第一,从市场进入难度看,互联网行业许多业务市场不存在十分显著的技术壁垒,初期市场进入难度低,互联网企业的同质化严重,竞争十分激烈,大浪淘金之下,弱势企业迅速被市场淘汰,社会资源被释放。第二,从初期的竞争策略看,竞争初期通常是以价格战展开的,恶性价格竞争严重损害了企业和投资方的利益。以滴滴、Uber中国为例,在过去一年里滴滴、Uber中国各花费40亿美元和20亿美元的补贴金额,相当于阿里巴巴2016年营收的26%,“价格战”、“补贴战”带来的恶劣影响可见一斑。
  综合以上两点,互联网企业采取并购战略的意义就在于能淘汰弱势企业重整社会资源、遏制恶性竞争以减少双方的竞争亏损。与此同时,对于资本方来说,强势资本有望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弱势资本则能通过合并及时退出市场,释放企业资源,从而促进了资本的良性循环。

  (二)帮助企业突破临界规模,实现正反馈机制

  结合互联网企业合并动与图1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一定的方式,能帮助企业实现突破网络因规模,锁定用户,进而有效地将网络外部性内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具体原理此处不再赘述(详见动因(二)突破临界容量,实现正反馈)。

  (三)扩大完善互联网生态圈,实现多种协同效应

  互联网企业的合并能加快互联网生态圈的布局,建立以本企业为核心的互联网生态圈,构建“生态圈标准”。“生态圈标准”的构建,加速互联网生态圈的协同效应。这些协同效应,包括企业之间、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交易成本的降低,资源的共享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

  (四)影响市场结构,引起垄断、增加用户转移成本

  市场结构反映了竞争程度和垄断程度之间的关系,互联网企业并购对市场结构的影响,源于并购对于市场集中度、市场格局的影响,以下将根据正反馈、马太效应分析以及相关数据分析这两方面影响产生的原因。
  1.加强市场集中度,引起垄断
  由图3可以看出,网络经济下正反馈机制和马太效应最终导致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于优胜企业手中,形成垄断。互联网企业并购不仅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市场份额,在网络经济的环境下可能形成正反馈机制和马太效应,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加强,市场集中度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市场竞争程度和垄断程度,因此互联网企业的并购在网络经济的固有规律作用下,提高市场的集中度,加剧垄断局面。
  图3正反馈和马太效应下的市场份额演进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表1反映了2016年第一季度互联网行业部分产业前三名企业的绝对集中度,可以看出互联网行业的集中度很高,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企业自身获取了竞争优势,形成正反馈,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企业的强强联合,增加了企业市场份额,帮助企业实现正反馈,由此反过来使得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加剧行业垄断,表1中58赶集、美团均属于后者。
  2.提高用户转移成本,改变市场格局
  市场格局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需双方的议价能力,互联网企业合并对市场格局的影响基于以下两点。第一,互联网企业服务同质化严重,加上互联网企业的合并终结了补贴大战,用户离开原有网络的动机减少,惰性增加,有利于锁定用户,从而提高了用户的转移成本,用户的议价能力降低。第二,互联网企业合并影响市场集中度,企业有可能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既具备了操纵市场价格的能力,表现为需求价格弹性超过1。需求价格弹性越大,买方的议价能力越差,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表1互联网行业部分产业的绝对集中度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五)促进反垄断法完善

  我国反垄断法对于垄断的判断逻辑是,首先确定企业作用的相关市场的界限,然后在相关市场中对企业的市场势力进行评估。
  从相关市场的定义出发可以发现,由于互联网行业提供的产品的功能往往多样、复杂,难以找到有效的方式对互联网企业的产品所作用的相关市场进行合理的评估,这也是评判互联网企业是否构成垄断的争议点所在。因此从这一点上看,互联网企业并购对现有的反垄断法提出了新的需求:传统企业的垄断评判标准是否适用于互联网企业、如何评判互联网企业合并是否构成垄断以及如何整改具备垄断地位的互联网企业是今后反垄断法需要补充和明确的。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企业的并购对于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案例分析

  (一)滴滴、Uber中国竞争概况及合并细节

  1.滴滴、Uber中国竞争概况
  (1)业务模式
  目前网约车市场根据车辆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P2P、B2C模式,P2P模式下车辆属于私人,由车主本人充当司机(除租车业务)使用自己的车辆进行运、B2C模式下,车辆属于网约车平台合作商,司机隶属于合作商的专业车队(除租车业务)。
  滴滴采用的是P2P与B2C相结合的模式,Uber中国主要采用的是P2P模式;
  产品线上,截止合并前,滴滴服务包括出租车、顺风车、代价、滴滴巴士(后更名为滴滴公交)、快车、专车,Uber中国的主要产品是人民优步,也包含UberX等B2B产品,但是业绩甚微。
  (2)调度模式
  滴滴采用的是抢单模式,给予了司机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Uber中国采用的是派单的形式,更多的是考虑了效率问题。
  (3)价格策略
  方采用了针锋相对的补贴策略,补贴金额数目巨大,如果无法抢占市场地位,则必然是血本无归。2016年,滴滴、Uber中国的补贴费用分别达到了40亿美元和20亿美元,高额补贴致使部分司机通过刷单欺诈平台,这对双方的财务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4)营销策略
  滴滴则高调进入市场,广告文案、橙色星期一、橘色星期一的营销活动,步步紧跟,在用户面前刷足了存在感。滴滴、Uber背后的国内几大互联网具体也暗暗使劲儿,微信、微博等纷纷为Uber的官方宣传设限。
  Uber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几乎不使用硬广,进入中国市场的初期Uber依靠的是口碑营销,逐渐Uber开始通过一些创意营销方式高调吸引消费者眼球:一键叫直升机、一键叫总裁等等。
  (5)扩张速度
  2016年年初滴滴已经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此时Uber中国才刚刚开启2016年覆盖百座城市的目标。
  (6)市场份额
  CNIT数据显示滴滴2016第一季度专车市场份额超85%,Uber中国占据不到8%,双方的市场份额在此前一段时间内没有太大波动,市场占有率趋于平稳。
  2.滴滴和Uber中国合并细节
  滴滴、Uber全球相互持股,成为对方少数股权股东,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uber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如百度等将获得2.3%的经济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滴滴是唯一由阿里、腾讯、百度共同投资的互联网企业,滴滴创始人兼董事长程维加入Uber全球董事会,Uber创始人TravisKalanick也加入了滴滴董事会[吉人财富.柳家姐妹终于走到一起!滴滴、Uber联姻,机构幕后推手,最大受益者是谁。
  表2滴滴SWOT分析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表3 Uber中国SWOT分析
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并购及其影响分析

  (二)滴滴、Uber中国合并动因介绍

  1.滴滴、uber中国合并动因
  下文将结合滴滴、Uber中国各自的SWOT分析以(见表2、表3)及正文第三部分的分析,对滴滴、Uber中国合并动因做出分析。
  (1)资本驱动
  滴滴和uber的合并和主要原因之一是资本的驱动。一方面双方背后存在共同投资方包括贝莱德、中国人寿、高瓴资本等多家企业,双方的补贴大战无疑损害了背后共同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种种迹象表明,滴滴正布局VIE架构以实现海外上市,与Uber中国合并有利于提高企业估值,帮助企业加快完成上市布局,从而使得背后的资本方未来能通过IPO退出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
  (2)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恶劣影响
  滴滴和Uber中国的补贴大战,直接引起了双方财务上的损失,同时,双方补贴大战带来的诱惑,致使恶意刷单的行为猖獗,这对于双方财务造成严重打击。据粗略估算,在过去一年里滴滴、Uber中国各花费40亿美元和20亿美元的补贴金额,相当于阿里巴巴2016年营收的26%,因此,合并能有效地减少巨额的财务损失。
  (3)Uber中国扭转败局困难
  相较于滴滴,Uber中国对中国市场的认识是不够的,这一点从Uber中国的营销策略、专车产品的失败就可窥见一斑。
  对于Uber中国来说,作为行业老二,和滴滴的市场份额的差距是巨大的,由于网约车市场不存在差异化的产品,在众多竞争者中也不存在技术壁垒,没有更好的方法扭转局面,因此合并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4)滴滴希望真正内化网络外部性,实现正反馈
  滴滴占据了超过80%的市场份额,身为行业老二的Uber中国占据8%不到的市场份额,后者妥协的原因似乎清晰可见。
  对于滴滴来说,虽然其市场份额牢牢占据第一,从理论上说似乎已经突破了临界规模,但事实上要让网络外部性内化,光有临界规模(即用户支付意愿提升)是不够的,因为用户的支付意愿并不一定会体现在行动上,再加上打车软件用户的转移成本低,“价优者得”的趋势异常明显,因此只要Uber中国始终坚持通过大幅补贴,滴滴就始终无法顺利实现正反馈。
  通过合并,减少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市场上再难出现拥有如此巨大财力的挑战者,需求方规模经济形成,滴滴才能享受网络经济的红利。
  (5)符合以阿里巴巴等资方尽快建立互联网生态圈的布局,单单从互联网出行这一产业来看,其覆盖了出行服务(网约车)、地图导航服务、汽车保养和保险、加油服务等多种业务。因此,能以损耗最小的方式结束两家的竞争,就能为建立企业自己的互联网生态圈节省精力,获得先发优势。
  (6)集中精力应对监管
  网约车作为年轻事物,挑战了现有的法律和管理条例,滴滴、Uber均受到相关部门的约谈,在战局已经明朗的情况下,滴滴和Uber中国的合并能收拾正面战场残局,集中精力处理与XX的有关的相关事宜。
  目前为止,中国对于如何判断互联网企业是否构成垄断还留有争议,加上共享经济的大背景,滴滴Uber中国的反垄断调查尚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短期来看滴滴和Uber合并是能为滴滴在政策层面上争取利益。

  (三)滴滴、Uber中国合并的影响

  1.从合并细节谈影响
  此次合并为横向兼并,能直接增加市场分额,也可能带来社会对于其垄断的担忧。
  合并双方采取了股票互换式的交易方式,滴滴和Uber中国的跨国的并购可以省去很多程序,同时可以减轻滴滴的现金压力,双方也有效地实现了受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了因为估值波动带来的损失。
  2.实现资方的利益最大化,促进资本的良性循环
  双方的合并利于提高企业估值,帮助企业加快完成上市布局,从而背后的资本方未来能通过IPO退出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
  3.影响市场结构,对竞争者和用户产生影响
  滴滴和Uber中国合并后,首先双方市场份额将超90%,已经突破临界容量并形成需求方规模经济,其次,补贴大战结束,用户缺少转移出滴滴网络的动机,加上网络内低廉的搜索成本,网络对用户形成一定程度的锁定,从而为滴滴的发展带来“赢家通吃”的可能,由此就产生垄断,对于竞争对手来说,其未来的发展将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
  对于滴滴的用户而言,转移成本变高,议价能力也相应地降低。滴滴和Uber合并后,补贴缩水,司机端红利消失,价格机制改变,造成了只有专职司机能挣钱,兼职司机挣不到钱的现象。
  乘客端补贴同样大幅缩水,同时还出现了动态调价机制,适用于由于极端天气等情况造成的供需不平衡,官方指出采用动态调价机制能更好的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供需,但这一点无疑是损害了乘客的利益,有些趁火打劫的意味。
  4.对企业自身的影响
  (1)财务上,避免了价格补贴带来的损失。
  (2)提升企业实力,巩固市场地位,有利于滴滴享受正反馈机制下的红利,为企业尽早盈利铺平道路。
  5.对XX管理产生影响
  Uber中国和滴滴合并对于XX监管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两者合并是否构成垄断,影响市场竞争。滴滴Uber中国合并后,XX部门多次发声,称未收到滴滴uber的相关申报,滴滴的躲闪态度为顺利监管带来不确定性。
  同时,在网约车市场格局进一步强化促使相关部门必然要加快对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合并垄断评判标准的明晰界定。因此从客观上说,滴滴和Uber中国合并影响了XX对于市场的调控,但也促进了对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法律的完善。

  (四)建议和对策

  1.用户端
  在滴滴的B2C模式中,合作企业可以通过前期的谈判减少锁定的影响。对于乘客来说,反锁定策略的实时有赖于XX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
  司机端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网约车平台本身的存在的问题,即司机与滴滴平台并不是雇佣关系,司机在工作时出现的大多数风险都需要自担,不享有普通企业员工应该享有的福利,这对于全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司机群体是极为不利的。打车软件平台与司机是否为雇佣关系的争议,Uber已有体会,但是这个问题在中国范围内尚未引起关注。事实上,随着平台日益成熟,无论是通过与XX合作还是滴滴uber中国背后的几家保险行业资方合作,都能为平台司机提供更为优惠、甚至是奖励机制必须的保险产品,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于司机权益的忧虑,也可以加强了企业间的合作,促进市场更为良好的发展,实现多赢局面。
  2.同行业竞争者
  对于同行业竞争者来说,出路有两条,一是挖掘细分市场,将细分市场做专、做精,二是寻找未被挖掘的、先行者优势明显的市场。折中一点的策略就是收购,寻找其他行业相关领域的潜在投资者,出租车行业、汽车行业不一而足,但是其中利弊和前景还需仔细绸缪。
  3.XX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未来的工作难度必定加大,垄断问题必然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会影响行业的未来发展,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不仅仅要借鉴国外的治理经验,更应该结合国情,制定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除了垄断,有关部门还面临着更为具体的问题,司机准入门槛、信息管理、税务管理,道路交通疏导工作都是重中之重,二三线城市的交通规划布局应当与未来的出行法案更为契合,因此XX需要与企业实现更为全方位的合作,当然这样的合作同时需要兼顾阳光、透明。

  六、结语

  本文认为互联网企业合并的动因除了沿袭了传统企业并购的动因,在网络经济运行规律下,还包括一些特有的动因,包括资本的驱动,突破临界容量、实现正反馈的诉求,降低竞争成本,多样化经营、建设行业生态圈的战略需要。
  结合对互联网企业寻求合并的动因的分析,本文认为互联网企业并购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有淘汰弱势企业、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资本流动的良性循环,帮助企业突破临界规模、实现正反馈机制,扩大完善互联网生态圈、实现多种协同效应,影响市场结构,引起垄断、增加用户转移成本,推动反垄断法的完善。
  本文的局限主要在于,还缺乏更为完备的数据对论题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针对这个课题的探讨,未来可以从互联网企业并购与传统企业并购的联系和区别、两者对于经济社会的合力等角度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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