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伴随着我国不断提高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管理水平,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出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当前我国出现了包括小额金融、众筹模式、P2P借贷模式、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带来了法律和信用风险、信息披露和技术安全隐患以及缺乏监管等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的经济领域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同时对第三方支付、众筹、P2P网络借贷等加以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在国内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技术化水平不高、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缺乏完备的监管机制、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等,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以解决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保障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现状;问题;对策
1绪论
1.1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选题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理财意识,同时使人们对理财产品的需求也有所提高。然而网络所具备的便捷性,使得人们更为渴望获得更为快捷、方便的金融方式。由此产生了互联网金融。一般人们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是2013年,在这一年中,市场中逐渐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我国的学术界和金融界中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部分学者提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全新的与传统的金融行业不同的金融行业,部分学者则提出互联网仅仅是对传统的金融行业加以改良、加工与重新包装的结果。部分学者认为此类新兴的金融方式的出现将使我国金融行业的版图发生改变,同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隐藏于这些金融产品后的风险会使传统金融业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时还会使投资者受到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使得在我国实施的金融市场改革成为了可能,然而由于未知的消极或积极作用,使得此类新兴的金融行业面对着较多的来源不同的挑战。
近些年间,伴随着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与互联网金融功能技术,在金融领域中互联网技术得到了全面而广泛的使用,使得金融交易活动的成本与时间被大幅缩短,同时对所提供的服务的市场与边界加以拓展。人们更加青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因此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未来将会发展为一种必需的支付方式,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使得金融行业逐渐步入到一个全新的时期之中,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研究,进而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1.1.2选题意义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期的金融创新活动中较为关键的切入点,互联网金融所提供的服务的重点为“三农”及小微企业等经济领域,在金融领域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较为重要。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开始,中小型企业与城乡居民在资金方面的需要也在不断增加,然而依旧存在着多种因素限制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政策性银行所具备的职能未被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进而致使服务于“三农”与小微企业的能力有所减弱,使我国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然而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使信息不对称得到了有效的降低,对我国金融市场进行开拓,时期能够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可以更好的对普惠金融进行发展,使传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缺陷得到了有效的补充,是我国实现金融发展与创新的关键点。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对我国当前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能够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的策略,所具备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十分重要。
在理论价值方面:立足于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P2P借贷平台等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评价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成果,对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能够使我们更好的认识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方向,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式在理论层面上获得更好的理解。
在现实意义方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点在于风险管理,强化金融监管活动、对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加以合理的利用,通过这一方式来获得更多的数据并进行风险定价是使互联网仅提供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表现,与其存在的问题相结合,给出能够使互联网金融得到长足发展的建议,而这对于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推动国内互联网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有关互联网金融模式和发展阶段的研究,冯涛(2023)提出在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中所采取的模式主要为以下5种:渠道业务、虚拟货币、网络融资、支付结算与其他。陈晓东(2023)提出可以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也就是金融支持的互联网模式、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所开展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化的传统金融业务模式。我国相关领域的学者高智彤(2020)提出,可以将中国所采取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式分为以下三类,也就是互联网理财、互联网借贷、电子支付。李元齐(2023)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大致经历了渠道扩张、数据挖掘、平台制胜三个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为:P2P贷款、电商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宋改改,吴伟容(2020)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初步结合阶段、渗透发展阶段、野蛮发展阶段、追求稳定阶段。而王军强(2019)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阶段分别为萌芽阶段、蓬勃发展阶段、高速发展阶段、风险与发展并存阶段。
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与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有关的研究,我国相关领域的学者曹佳雯(2023)提出在我国当前所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问题和金融风险问题。张冬梅(2020)提出当前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存在着需要亟待解决的挑战与问题,譬如:由于立法方面的缺失所导致的网络金融发展的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所导致的用户个人隐私被泄露;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所导致的安全隐患等。范伟(2020)对我国当前的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情况,在这一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针对性的提出,能够使我国第三方支付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对策。赵羽萱(2019)通过对在线理财、众筹、P2P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等业务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同时以此为基础提出针对性的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相适应建议。
互联网金融国际经验借鉴研究,张海涛(2020)对X股权众筹法律方面存在的相关经验进行分析,与当前我国股权众筹中的问题相结合,立足于融资者、众筹平台与投资者三个不同的层面,对中国当前所使用的股权众筹的监管法律系统加以完善,进而通过这一方式使中小型企业所面对的融资难的问题得到解决,使我国资本市场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黄瑞(2019)针对性的分析了X互联网金融功能监管与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以此为基础提出针对性的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相适应的监管策略。郜怡璇(2018)总结了英国、X等国家所使用的相对完善的互联网监管方面的经验,针对性的总结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P2P等监管政策对我国所实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式的影响。周芸夙(2018)对X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差异加以分析,对适用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进行探索。饶越(2014)对X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经验进行了分析,与所处经济环境、现有技术水平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相结合,对我国可以使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与发展模式进行探索。
1.2.2国外研究现状
互联网金融最早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X,X第一家互联网证券经纪商ETrade正式成立于1992年,由此开启了网络化证券经纪的时代。X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正式成立于1995年,以此为起始,标志着X开始发展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Sanaz NikghadamHojjati (2013)的研究结果显示,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变得更为方便,实际情况下,可以使商业银行寻找服务目标的过程的成本更低、更为精确、更为快捷,同时向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条件更为优惠。Frederik Mergaerts (2016)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情况下,零售银行有着更强的盈利能力,所具备的稳定性更好,银行应当更多的使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型技术,所选择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为手机支付、手机银行等。WalidChaouali (2016)提出,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所需要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多,在银行金融服务领域中,互联网金融所起到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将会使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然而伴随着不断发展的互联网金融,部分西方学者也在探索更为有效的、科学的、体系化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式。Tommi Laukkanen (2016)提出,伴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断增长,进一步延长了发展所需要的时间,就需要进一步的管理并约束相关制度,不然的话,由于创新发展的速度过快,出现工作问题或系统风险的可能性会更高。
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文共分为六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其次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最后对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进行介绍;第二部分首先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其次对其特点及发展模式进行系统论述;第三部分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进行总结与归纳;第四部分在前文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现阶段存在的的问题;第五部分阐述了X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以及从中获得的启示;第六部分在吸取X互联网金融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国内互联网金融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1.3.2研究方法
文献分析法。使用万方、知网、维普等网站对相关文献进行检索,对近些年间所报告的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形成系统性的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系统分析方法。作为一个不同层面交互作用的系统,研究互联网金融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涉及到政策、法制、体制等不同的层面,在此次研究活动中综合性的分析了这一系统中所具有的不同要素。
对比归纳分析法。在此次研究活动中,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政策相关风险和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产生的风险进行对比,提出当前所使用的监管体系中的缺陷,对要害加以准确的把握,同时提出相应的监管方面的建议。
2互联网金融概述
2.1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所指的是具备相应的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行业,是一个全新的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所产生的领域。人们所说的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主导技术的金融业,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无论是在管理技术、管理观念亦或是管理方式等方面,互联网金融功能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一,互联网金融市场所具备的特点为虚拟化和信息化,由于在市场中生产和流通的主体为相关信息,因此互联网金融所具备的特点主要取决于信息的虚拟形象。其二,由于得到了网络技术的支持,因此较为先进的技术所具备的特点为高效性与经济性,使人们能够更为方便快捷的处理相关业务,互联网金融冲破了传统金融业务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使时间成本有所降低,同时能够使服务效率得到提高。其三,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使得经营一体化的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表现出了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
2.2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所具备的特点如下所示:
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中,通过网络平台,资金供求双方能够交易、定价、匹配并甄别不同的信息,进而不再需要传统金融中的垄断利润、交易成本与中介机构。就一方面来说,通过设置金融机构能够防止由于开设经营网点所导致的运营成本与资金投入的产生;就另一方面来说,消费者能够通过开放的平台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现与自身的情况相适应的理财产品,使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有所减弱,进而使大量的精力与时间都被节省下来。效率高。一般情况下,需要使用计算机来处理互联网金融业务,完全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进行操作,客户无需排队等待办理业务,能够通过更快的速度来处理相关业务,同时能够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譬如在阿里小贷中基于电商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库,通过提取并分析相关数据,将信用研究与风险分析模型引入其中,商户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够完成从提交贷款申请到发放贷款的过程。在一天的时间内就能够发放超过1万笔贷款。覆盖广。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客户会在受到地区与时间的影响,用户能够通过互联网来寻找所需要的金融资源,能够提供更为直接的金融服务,进而使得互联网金融获得了更为广泛的客户基础。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小微企业作为自身的主要客户,因此有效的填补了在传统金融领域中存在的空缺,能够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进而使实体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风险大。尽管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搜索相关数据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并通过这一方式来评估客户的信用等级,然而在实际情况下依旧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在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缺乏足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相关技术。信用风险在这些风险中所占比例最高。信用风险所指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合约期中交易双方无法履行合约中所规定的义务与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因为存在于互联网中的虚拟特性,使得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过程中只能使用虚拟的网络,这大大降低了双方信息的可信度。互联网作为新兴事物,发展历程短,专业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人员不足以解决相关案件。此外,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门槛较低的行业,大部分的交易都是在没有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大大增加了信用风险。管理弱。一方面是风险控制薄弱。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无法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连接,同时也没有相应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并不具有与银行类似的清收、合规以及风控机制,进一步增加了不同类型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则是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管措施。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依旧处于初期阶段,缺乏足够明确的法律与监管壁垒,缺少必要的行业标准与准入门槛,在整个行业中所面对的法律与政治风险较多。
2.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小微金融模式、众筹模式、P2P借贷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等都是较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第三方支付所指的是具有一定的能力与信誉可以支持交易活动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选择完需要的商品之后,买家在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通过第三方的账户支付货款并通知卖家货款到账,并提醒卖家及时发货。在买家完成货物查验工作后,第三方将会把货款转至卖家的账户中。使用移动终端、计算机设备等设备,以互联网为基础完成资金的支付与转移。较为典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微信与支付宝支付。其一为以银联为代表的金融支付企业,此类企业更为关注开拓行业应用与行业需求。其二为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企业,所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在线支付,同时可以与大型电子商务网站相捆绑进而得到更好的发展。
P2P网络借贷所指的是点对点的借贷方式。这一借贷方式是一类存在于民间的额度较小的借贷方式,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小额资金加以收集,将所收集的资金提供给存在相关需要的人群。P2P网络借贷模式所具备的社会价值体系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社会闲置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提升,推动小微企业、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使小微企业与个人在资金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通过P2P网贷模式也能够更好的选择与借款人相适应的贷款人。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其来自于逐渐兴起的民间借贷工作。
众筹所指的是企业在发布需要筹款的项目之后,通过互联网对相关资金进行募集。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方式,在众筹模式中不再以商业价值作为判断是否能够获得资金的唯一标准。在众筹模式中众筹的发起方可以在众筹网中发布自己的创意产品或项目,只要公众接受并欢迎这一项目,就能够通过众筹的方式来获得项目的启动资金,这为更多的小型企业或创作者提供了无限的机会。
除P2P外的小额网络贷款。所指的是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将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给旗下的电子交易平台,对小额贷款公司加以控制。
3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3.1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在上世纪90年代出现了互联网金融的雏形,其标志主要为X在1995年建立起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这一网络银行的诞生严重的冲击了全球金融业,在后续的几年间,部分亚洲与欧洲国家也在开始发展互联网金融,然而我国则是从上世纪90年底啊才开始发展互联网金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90年代末至2004年的萌芽阶段,2005年至2012年的起步阶段,从2013年开始的高速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阶段(90年代末至2004年)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萌芽阶段为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04年。在这一阶段中,互联网和金融并未出现明显的融合,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服务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最初的互联网金融由传统的线下银行发展至网上银行的方式,在使用的过程中,仅仅将互联网视作辅助金融机构发展的方式。1993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商务活动发展至电子化时代中,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运作方式,电子商务严重的影响了金融业的发展。在这一新型的营销与交易方式中,需要使传统银行的支付方式、支付体系、支付观念发生改变,进而在未来的竞争中获得更好的优势,银行业逐渐与电子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相适应,同时尽力对金融业务进行创新。招商银行在1997年设立了属于自己的网站,同时开辟了“一网通”的金融服务方式。同年出现了网络证券服务。我国华融信托公司湛江营业部在1997年3月率先完成了视聆通互联网交易系统的建设。相较于网络证券与网上银行,网上保险这一业务出现的时间稍晚。平安保险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在2000年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支付宝与淘宝诞生于2003年。为使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买卖双方缺乏信任、支付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得到解决,2003年,淘宝推出了支付宝这一第三方支付工具,同时开始进行以支付宝为基础的“担保交易”。因此,产生了包括网上保险、网上证券交易、网上银行等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通过发展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不仅极大的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与业务模式,同时也极大的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表3-1 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类型
互联网金融的类型 | 涵盖的内容 |
投融资工具类 | 网上银行、网络证券、网上保险、P2P网贷、众筹、网络微贷和网络小贷、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担保、类P2P网贷等 |
金融服务类 | 数字货币和区块链 |
数字货币、区块链 | 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征信 |
第二阶段:起步阶段(2005—2013年)
2005年至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起步阶段,金融与互联网技术间的结合变得更为紧密,同时在传统金融领域中,互联网金融也作出了一定的创新。从2005年开始,伴随着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作为配套服务的第三方支付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2008年,伴随着日趋普及化的移动通讯技术,使得人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从此开始,我国正式进入到了移动支付的时代之中。
表3-2 2009-2013年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
年度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交易额(万亿) | 3 | 5.1 | 8.4 | 12.9 | 19.4 |
增长率(%) | 67.5 | 65.6 | 54.2 | 50.5 |
数据来源:艾瑞数据
表3-3 2009年-2013年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额规模
年度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交易额(亿)) | 389.8 | 586.1 | 98.7 | 1511.4 | 3022.7 |
增长率(%) | 50.4 | 36.3 | 89.2 | 100 |
数据来源:艾瑞数据
近年来电子支付发展得日益精进,网上银行虽然可以提高支付手段,但是新问题随之产生,在支付的时候会存在不诚信的问题,将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解决第三方支付时产生的不诚信问题,信用平台应运而生。并且第三方支付发展日新月异,2008年它就发展到日常生活生产领域,比如,线上缴纳话费,线下支持服务。如表3-2所示,2011和2012两年的第三方支付成交额与人民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成正相关。第三方支付两年的成交额突破了十亿。如表3-3所示,2012-2013年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与我国移动通信的发展紧密联系,由此可知移动支付以后将成为电子支付市场的重心。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借贷开始飞速发展,众所周知网络借贷从2007年开始产生,实质就是照搬民间借贷,网络信贷以申请流程不复杂,并且审批快速等特点快速占据市场。与此同时,网络信贷还弥补了银行借贷的繁琐手续。我国网络借贷的模式多种多样,例如P2P模式下的拍拍网和人人贷,用自己的信誉去借款,还有阿里巴巴的网络贷款,还有更多的第三方担保模式。
2007年6月通过P2P经营模式衍生了第一家网贷公司“拍拍贷”,它将投资者和融资者放到一个信息平台,组建信息交流。因为最初不熟知P2P,导致P2P发展缓慢,随着P2P模式的普及和次贷危机难问题的出现,P2P开始飞速发展。
表3-4 2009-2013年P2P网络贷款平台数量和交易额规模
年度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数量(家) | 91 | 143 | 214 | 298 | 346 |
数量增长率(%) | 57.1 | 49.7 | 39.3 | 16.1 | |
交易额(亿) | 1.5 | 13.7 | 84.2 | 228.6 | 680.3 |
交易额增长率(%) | 912.8 | 614.7 | 271.4 | 197.6 |
数据来源:艾瑞数据
如表3-4所示,P2P网络借贷以2010年为发展的时间节点,从2010年之后就发展的很迅速,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导致大量的伪劣产品引入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使得金融公司的负面新闻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损害顾客的合理消费权益,使我国的金融管理面临巨大挑战,第三年国内市场处于不正规的环境,竞争力不足的劣质企业开始被淘汰,从而使P2P进入了最没落的时期。
第三阶段:高速发展期(2013年至今)
2013年至今是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时期,2013年也称作“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自2013年以来,网上支付开始趋于稳定,支付宝、余额宝的出现迅速吸引了大批用户,很多金融机构都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好处,纷纷开始整合资源,推出一系列线上金融服务,也因很多此诞生了网络金融超市,并且给顾客提供了便捷服务,互联网金融也开始迈入新的发展时期。
3.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经过调查后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众多,例如,网上第三方支付、P2P借贷、众筹融资等,并且还开发出了各种网络金融平台。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随之迅速发展起来,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互联网的发展又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一直在认真的确定我国的发展策略,并且落到实地,尽管众筹融资在我国发展起步晚,也会后来追上。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众筹融资打破了原本的融资模式,同时还降低了融资行业的相关标准。这就表明,我国民间投融资的市场充满活力,众筹行业的发展方向日趋规范。第三方支付卡也广泛应用于各商业交易平台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电子通讯、医疗和餐饮等各个领域。
3.2.1P2P借贷市场
从2007-2013年,P2P网络借贷从开始进入我国到在这个行业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P2P网络借贷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的一个新发展领域。同时我国P2P网络借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P2P网络借贷是融资行业的一次革新,并且它的发展是不容小觑的,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也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办理速度快,效率高的互联网技术,逐步改善了我国近几年融资与财富管理不平衡的状况,也有助于自身高效快速的发展。根据调查研究发现,2019年全年网贷行业所创造的交易额是9645.11亿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接近百分之四十六,综上大数据结果可以发现,2019年全年交易额是近5年历史低谷。网贷行业的贷款余额与最终成交量成正相关,所以都同步下降了。与此同时,同年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下降至4915.91亿元,比2018年下降了37.69%。很多时候都是由于大平台的转型和监管力度的加强,所以就造成了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交易额下降。此外,2019年行业实行整治管理,而且整治的力度加大,平台继续监管严肃,降低贷款余额,同时好多家大平台开始创造新业务来实现转型,停止发标,导致贷款余额大幅下降,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2019年行业贷款余额出现大幅下降。
3.2.2众筹市场
2011年7月“点名时间”众筹平台在北京成立,意味着中国将开始拥有众筹市场,自2011年以来,由于资本互通的特性,众筹市场流动性越发显著,与此同时,我国的众筹平台犹如雨后春笋般的茁壮成长,使得国内外成功的众筹案例不断增加,引发众人的关注,获得一致好评。由2015年上半年得到的数据可知,我国的众筹平台总共获得众筹资金大约有46亿元,对比众筹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那几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如此众筹行业在我国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运营平台数量的数据来看,2016年的运营平台数总共有532家,是运营数量最多的一年,根据运营性质可以分为五种类型,在这五种类型中,物权型运营平台有155家,数量排名在第一名。自从2017年开始,五种类型的运营平台数量开始下降,一直到2019年6月底,正在运营的众筹平台数量只有105家。从2015年到2019年的发展趋势来看,股权型众筹平台的发展是最好的,从占比情况来看,股权型众筹平台所占比例逐年增多,在2018年的时候超过权益性平台,成为拥有平台数量最多的类型。而物权型平台的数量占比一年不如一年,从2016年的29.14%下降到2019年的12.38%。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众筹市场表现疲软。根据数据显示,到2020年年底,我国仅有59家正在运营的众筹平台,从3月份以来,停止运营的众筹平台就有5家。从不同类型的运营众筹平台来看,权益性平台正在运营的数量是最多的,共有22家,占到比重的37.29%;接下来的分别为股权融资型平台有21家,综合性平台有7家,物权型平台有5家,公益型平台有4家,分别占比35.59%、11.86%、6.78%、8.47%。
当前,我国众筹融资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融资参与主体不足、筹资总额相对较少等,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众筹市场,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图3-1 2020年我国处于运营状态的众筹平台类型数量情况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图3-2 2020年我国处于运营状态的中筹平台类型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3.2.3第三方支付市场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在1999年产生了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就一直到2004年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交易,使得第三方支付交易得到迅猛的发展。随后安付通、买卖通、微信支付等的推出,进一步扩大了我国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从数据来看,2013年到2019年间,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稳定扩大,2013年的时候我国的第三方交易金额仅有9万亿元,而到了2019年的时候交易金额已经达到了250万亿元,可谓是爆发式增长。一直以来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交易整体市场规模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以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它的增速逐渐减缓,增速只在20%以上。主要原因是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在监管制度下,第三方支付不能进行大笔金额的交易,影响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
2020年的前三个月,因为疫情的影响,线下消费规模大幅减少,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64万亿元,对比2019年的同时期下降了3.7%.
图3-3 2013-2020第一季度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及增速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因为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线上流量逐渐向垄断发展并且将要达到饱和,线下交易将成为第三方支付将要开发的蛋糕。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交易市场格局基本定型。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机构凭借二维码的创新之举抢先占据线下交易这块蛋糕,占据了第三方交易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2020年支付宝、腾讯微信支付和银联商务分别占据了48.44%、33.59%、7.19%的市场份额,位居前三位,占据整块蛋糕的89.21%,行业集中度较高。
图3-4 2020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品牌竞争格局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4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自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也逐步深入到金融行业里并为互联网金融打造出了一个新面貌,迎来了发展新潮开启了XXX的大门。因为互联网金融有着方便快捷且高效精准实时的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了。也使得整个互联网金融始终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中。但是事实上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饱受行业内外压力的影响和挑战,具体表现为内外部发展问题面临的困难接踵而至,技术落后、产品单一、缺乏创新性和有战略长远型人才等问题日趋严重,另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外部问题也不容忽视,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管迫在眉睫。
4.1法律法规不完善
以目前的发展状况为例,如果互联网金融产品有问题,我们并不能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并且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文件来解释这种情况,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则无法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目前互联网金融不完善的法律法规问题有:有关金融业务可能不遵守当前已经制定和实施的规章制度,交易双方也有可能不按照在此前披露或者签署的方式和原则行事,不遵守双方应遵守的规定,不履行双方应履行的义务。
这种情况与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相对滞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界限也非常模糊,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与现行金融模式相适应的法律。此外,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琐碎问题,例如身份信息不准确,签订合约不及时不规范等,但是由于我国现在行使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应的文件对这些问题做出规范性的引导和限制,那么由于交易双方就交易中交易合约问题引起的分歧意见,将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引导或者给于个人制度上的保障,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4.2监管机制不完备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传统的金融行业的监管已经在长期的经验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发展的比较完善了,但是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产业,在市场监督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少明确具体的监督机制、缺少很多行业自律社会团体组织等,只有部分第三方支付在央行的监管中受益,然而这种有限的监管并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在一些领域内还没有健全的监督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监管意识还不到位,尤其是对于P2P网络信贷和众筹融资,我国还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管框架,同时,针对第三方支付我国还应该注意信息安全监管,在当今,人们的私人信息很容易被传播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果不能解决好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那么将有损消费者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好印象,也会降低消费者的信任度,这将会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
4.3信用体系不健全
信用风险指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双方不能保质保量的履行其义务的一种风险。不管是对于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的企业来说还是对于传统的金融行业来说,信用风险若无法规避,都将是致命问题。而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轻易消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并不发达。由于互联网存在开放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得其产生的一切支付结算或者交易信息交流等业务都是在虚拟环境中运行的,那么我们在进行金融操作的时候利用网络进行沟通,就要承担着虚拟性特征所带来的风险,有时候并不能准确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信用情况的良好程度,就会让人们对互联网交易的真实性存在疑虑,从而导致信任度的下降,使得其带来的风险提升。事实证明,信用保证是相互的,良好的信用是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不受损害的重要保障。
4.4信息披露混乱
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数据挖掘和采集的效率大幅度提高,而这些数据很大程度上侵犯了用户隐私,而针对大数据时代产生问题的法律法规的缺乏,增加了用户数据被平台滥用和泄露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互联网用户经常会收到垃圾短信和电话营销,并且个人账户被盗用的情况也日益严重。而互联网信息泄露主要包括技术安全信息泄露和互联网金融内部信息泄露的这两种情况。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成熟,其在建立管理机制时很少考虑保护客户信息的情况,使得信息泄露风险增加。为了降低风险,央行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都使用实名制度,并且用户的信息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系统中,造成存在被第三方支付机构系统中的相关人员售卖信息的风险。机构内部客户信息被售卖、与其他机构交换用户信息已经成为了行业潜在风险。而导致这一风险存在的原因无非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和完善。
在金融市场中信息披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同时信息披露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健全发展存在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信息披露没有一个行业标准,这就导致了信息披露的两级极端发展问题的产生。另外,因为没有行业标准,在信息披露时,会产生恶意竞争如恶意透露借贷双方的隐私。而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是保证必要数据信息的正常披露。当前,信息披露机制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场的稳定进行,使得出现了一些垄断现象。
4.5产品单一,缺乏创新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演进,使金融产品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产品种类少,发展规模小等问题,主要受金融体制、环境和管理制度等不同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在传统金融领域的业务主要是为消费者办理消费信贷、网上银行和个人理财等相关业务,这些行业急需进行开发和创新,由此可见,我国传统金融行业任重而道远比如一个创新开拓并具有战略发展丰富的新型业务。从国内目前相关金融产品和其衍生品的种类创新模式来看,金融业的自主创新率并不高,其中间业务的创新力度较小,而且也缺乏产品及自身的独创性,目前的种类基本上都是模仿的其他国家及其发展创新方式。实际上,如果利用大量时间来细细研究国外发达国家银行目前发展的金融产品就会发现其大部分是发达国家国内已经有创新性自主研发的产品,并且每一个产品都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不难看出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客户有着细致的研究并解决用户们各自的需求,就这个方面来说可以以小见大的看出这些发达国家的创新能力。相比之下,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仍然很缺乏这些创新的活力以及思想和意识。很多产品相互模仿,不适应我国国情,导致其中部分的吸纳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缺乏独创性。
4.6技术化水平低
互联网金融技术水平低下体现得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系统技术性风险,交易主体和计算机系统的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目前是以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覆盖面积为基础的,那么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就显得至关重要,而依靠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则可以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风险,现在人们经常遇见的计算机病毒就是限制和阻碍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个就是黑客攻击,它也影响互联网发展环境的安全,因此我国需要专业人士来制定专门的应对策略,通过提高我国的计算机硬软件技术,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和控制,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安全隐患。对于计算机网络,所携带的病毒非常容易扩散,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用户信息泄漏的问题,如果情况严重的话也很容易威胁到整个互联网金融交易环境的安全。这些都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常面临的问题和与之同在的相关技术风险。但是有些风险不具有及时性,在交易过程中的人为失误或者是技术失误都表明着互联网金融行业体系的漏洞。所以就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和前景来看,在技术层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7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不重视人才以及人才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专门的专业人才也会在无法得到培养锻炼的过程中逐渐普遍化,使得企业失去核心竞争力,缺乏企业凝聚力。在传统金融企业中,行业文化是平稳过渡,按部就班的规章制度是基本要求,使得传统企业的员工缺乏可行性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而互联网企业因为其瞬息万变的无形战场使得企业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强的人才。而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环境下人才培养的情况不能适应目前其的发展速度,导致出现大量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缺失造成了无法开展复杂的金融业务,受限制于目前有限的产品,没有可行性的信息安全系统,导致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木桶效应中的短板限制,使得其难以向更高层次去发展。
4.8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虚拟互联网上,消费者要想注册成为支付平台用户,就必须在网络平台上填写大量重要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就在网络服务器以及消费者之间循环,这种方式看似提高了数据传递的效率,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信息泄露的风险就增加了。而用户的这些私密信息一旦泄露,则可能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等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将层出不穷。且将带来人身财产和安全隐患。所以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通过法律得到保护,造成这个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等,不匹配。当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活动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主要来源于商家提供的信息,简而言之就是商家想让消费者看见的信息即为商家提供的信息,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存在有可能导致产品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合,造成消费者损失。由于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的建设不健全,故急需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找到申诉的途径。损失比较小的消费者因为维权难以保证,所以消费者选择不了了之,而损失较大的消费者即使用了法律的武器也可能得到预期的结果,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消费者对互联网行业的信任度下降,还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5X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及启示
1995年,在X出现了第一家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银行,其名字叫做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该银行的出现,为全球互联网金融行业指出了一条道路。紧随着该条道路,互联网行业在X生机勃勃的发展着。根据X发展的经验,由于国内的独特环境已经因势利导国内对其的需要,形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有广阔的空间以便互联网企业的腾飞,使其给国民带来便利和快捷。但由于监管不力的情况下,涌现出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互联网发展不尽如人意。因此,运用创新性精神和行动力找到一条适合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道路至关重要。由于互联网产生的信息不对等和社会对金融需求的一致性,可以借鉴X的一些成熟经验,分析X发展的路径,成就我国互联网金融道路的开发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5.1X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
路径一:利率市场化
在1999年,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正式创立之后,Paypal也正式涌入货币基金市场当中,为推动货币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这也是X第三方支付首次出现的一个重要标志。货币市场基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一些优质的资产,例如企业的短期商业票据和XX的短期债券等等,客户在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过程当中,能够为客户提供高与其所承担风险的回报,所以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加大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力度。但是,随后,X爆发了金融危机,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打击,导致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呈现出迅猛的下跌趋势,也使得很多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金融危机期间内,整个货币市场的资产均陷入金融危机困境,货币市场基金也不例外,这就导致投资者纷纷产生恐慌情绪,甚至导致一些投资者的流动性出现垮塌现象。X为了能够有效的稳定货币市场的发展,XXX和美联储相继提出了多项对策和措施,通过我降低短期利率的方式,保留了一小部分货币市场基金,但是从整体上来看Paypal和留下的货币市场基金仍然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以Paypal为代表的X货币市场基金的垮塌,同样也对其他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对于我过来说,也需要加大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督和管理,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和调控方案,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应对,这样才能够保持互联网金融的产业稳定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占比近10%,货币市场基金凭借高收益的特点,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很多投资者也被这诱人的回报率迷失了双眼,从而做出不理智的投资决策,这无疑会影响我国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腾讯也与天弘基金展开了密切的合作,并推出了余额宝,余额宝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较高的收益,同时客户在余额宝投资过程当中,还能够保证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因此,余额宝在出现之后,立即吸引了大量的消费群体,很多投资者蜂涌而至。随着用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宝推出了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创新产品,这也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度,但是这些互联网创新产品的推出,虽然能够为消费者创造较高的收益,却也引起了一定的市场反应。通过对创新互联网产品推出过程当中的市场反应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所引起的市场反应并不是互联网创新所致的,而是在传统金融行业一直存在的问题,在余额宝推出这些互联网创新产品的过程当中,使得这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余额宝在推出理财产品之后,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将目光放在了货币市场基金这一方面,深入挖掘货币市场基金的潜力和价值,在市场当中营造出企业能够给予投资者高回报这一假象,以此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度,而投资者无法获得企业实际经营和发展状况的信息,被这些表面的欺诈信息蒙蔽了双眼,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对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新产品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全面的分析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切忌过度追求高收益而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因为在高收益的背后也意味着投资者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问题。同时,我国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当中,也需要积极完善市场监管对策和体系,全面加强对于货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市场环境。
路径二:产品专业化
SFNB是一家无柜台交易模式的纯网络银行,这是区别于传统线下银行的一种新型交易模式,客户能够通过网络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获取自身所需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与传统银行相比较来看,网络银行在实际运营和发展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成本大大降低,并且网络银行的业务覆盖范围相对较广,消费者可以突破时间和地域的局限性,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获取相应的完善业务,所以网络银行的出现也吸引了大量的用户群体,刺激网络银行股价的上涨。但是通过对网络银行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网络银行发展过程当中,逐渐转向券商发展模式,即E*t rade。E*t rade在初始发展阶段,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程度相对较低,并且在市场当中存在着严重的互联网信息不对称现象,在这一背景之下,E*t rade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势头,随后,越来越多的银行和券商开始利用互联网信息不对称和技术水平低这一漏洞,利用自身所积累的金融资源,逐渐拓宽了市场发展渠道,取代了网络银行,这也使得网络银行的竞争力和发展力急剧下降,逐渐淡出了市场。从整体上来看,不管是Paypal货币基金还是纯网络银行,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发展过程当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就是经营范围相对简单,易于监管。而相比于X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我国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当中,却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势头,例如余额宝、微博钱包以及微信支付的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纷纷涌入市场当中,导致互联网金融市场呈现出日益复杂的发展势头,加之当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具有有效的监管对策和措施,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在面对我国复杂多样的互联网金融,要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和和谐的发展环境,就需要充分的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促进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推出创新专业化产品与服务,以此来增强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发展力,为传统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助力。
路径三:平台多元化
通过对我国P2P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该行业制定严格规范的监管体系和对策,所以导致很多不法分子钻入漏洞,纷纷进入P2P行业平台,这就导致行业当中存在着很多违规平台,而投资者的辨识能力和专业素质相对较低,无法准确的识别这些以次充好的不良平台,就会严重的打击投资者的市场信心,还会导致一些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而XP2P平台的发展经验对我国却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以Lending Club为例,Lending Club是X的一个网络信贷平台,与我国的网络信贷平台相比较来看,X所构建的网络新的平台当中设置了相对完善和规范的信用系统,而我国网络信贷平台在建设过程当中却忽略了这一内容,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X所设置的信用系统当中,不仅涵盖经济活动的个人信用,同时也包含非经济活动的个人信用,如果个人信用达到相应的标准,满足网络信贷平台的接待要求,就可以为个人提供借贷服务,这样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由于个人信用问题所导致的违约风险的发生。以慈善机构为例,Kiva是X公益慈善网络信贷机构发展的一个成功案例,相对于X来看,我国慈善行业的发展在近几年来呈现出相对低迷的状态,如果我国也可以充分的利用互联网金融来建立公益慈善网络信贷机构,那么能够为推动我国慈善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同时也能够改善我国P2P的发展。以众筹为例,KS是X众筹的代表,XXX为了进一步推动的众筹的发展,提出了多项鼓励政策和措施,值得我国XX借鉴,并且X众筹在发展过程当中,十分注重社交发展,积极构建社交网络平台,为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路径四:理财个性化
从理财平台这一方面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了解到X发展的较好的两个理财平台,分别是Mint 和Wealth Front,这两个平台都是为客户所提供的免费个人理财平台,其中在Mint建立了个人理财数据库,每一个客户在登录平台的过程当中,都有自己对应的账号和密码,而客户对应的账户信息与平台数据连接,自动根据客户的理财情况,及时更新理财信息和客户的收支情况,客户登录平台账号即可自行了解自身的财务和收支情况,在理财平台当中,客户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这一平台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及时性的特点。Wealth Front与Mint平台相比较来看,重点关注客户的财富管理这一方面,邀请专家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投资建议,使客户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Wealth Front平台当中虽然为客户提供了专业和高端的服务,但是并没有向客户收取高额费用,而是收取超过一万元投资额当中的0.25%作为服务费,因此,该平台不仅吸引了大量的客户,同时,客户对于平台的信任度和依赖度也相对较高。而我国在发展理财平台的过程当中,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理财产品,但是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的过程当中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所以导致很多客户望而却步。从根本上来看,XMint数据分享在我国的实现和应用存在着较多的困难,因为绝大多数国内金融机构在实际发展过程当中仍然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不会将客户的财务数据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共享。X在实行数据分享制度的过程当中,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用户的财务数据安全,任何银行都可以获取相应的金融数据,这就促进了X互联网金融的开放式发展,这也是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难以向X企及的一个方面。我国在对X的个人理财平台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借鉴其发展经验的过程当中,也构建了个人理财平台,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例如李治国的挖财,在创建平台的过程当中,李治理国将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结合起来,从而创建了能够实现数据共享的平台。
5.2经验启示
第一,促进产品创新。互联网企业要积极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所创造的机遇和发展机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与研发力度,全面促进产品创新,以此来创建,在市场当中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能够为未来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互联网企业还需要加强与传统金融的合作,并且寻求能够有效推进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合作发展的路径,创建更加安全和灵活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
第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为了全面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银行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信用信息系统,提高信用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并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个人征信系统管理规则和要求,对个人信用数据进行全面的管理,提高个人信用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还需要构建全国联网的信息查询系统,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个人信用信息与个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同时,在系统当中还需要设置不良贷款黑名单制度,对于不良借款人进行严格的处罚。
第三,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我国需要针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做出更加完善的定义,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责任,并且对组织机构和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制定严格的规范,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针对业务双方不履行对应责任的情况予以严格的批评和处罚,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安全边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行为,那么将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6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6.1完善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逐渐催生出来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与传统金融体制相比较来看,互联网金融体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无法使用传统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且传统的监督机制和法律规范也难以全面的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当前正处于初级阶段,我国还没有构建相对完善和系统的法律法规与监督体系,导致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风险,对此,国家就需要加大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力度,制定严格的规范对策和约束措施,对信托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大力推行网络实名制,提高网贷行业的规范性,降低金融风险。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但是从根本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携带着很多风险问题,并且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较,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在迅猛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会导致一系列风险因素逐渐积累,甚至会形成难以控制的局势。所以,需要构建一个完善和科学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各项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严格的规范,明确业务各方的职责,全面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实际发展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制定与我国现阶段相匹配的法律文件,构建能够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产生约束和规范作用的对策和措施,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的准入原则和管理机制进行严格的规范,对脱离监管轨道、风险性较高的项目业务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此外,XX还需要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应对措施,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创建一个更加和谐和稳定的环境,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防范能力。对此,我国就需要积极借鉴和参考国外金融体系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努力学习,在产品和法律上的创新精神和思维模式,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且在特定领域内,为消费者和广大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6.2完备监管机制
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需要为其创造一个更加开放和创新的发展环境,但是也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体系的过程当中,也需要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避免由于所制定的监管体系过于严格,而限制企业创新。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正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路径进行相对明确的认识和了解,所以在监管过程当中也需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的过程当中,要确保不涉及公众筹资,并且保持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构建和完善国家网络金融管理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并且明确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和业务的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二,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当中,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网络金融服务的相关规范和对策开展监管工作,促进网络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第三,设置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明确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的相关规定和准入标准,拒绝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准入市场,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制度和标准;第四,加强对于非现场技术的重视。将非现场技术正式运用于互联网金融的非现场监管当中,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进行实时监管;第五,构建信息公开制度,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提供一个更加透明和公平的环境,并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定期将合规情况汇报至管理部门;第六,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监测和预警。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并且制定严格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最大程度的降低突发事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第七,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监管环境。
6.3健全信用体系
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就需要加大对于互联网信用体系的建设力度,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和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完善和优化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我国需要充分的结合当前国际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按照国家计算机文安全标准对互联网金融体系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确保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协调性和兼容性;第二,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加强资源整合,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实现数据交换,促进行业发展;第三,加强软硬件技术自主研发,从多个层面,构建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稳步发展;第四,构建网络信用体系。全面普及互联网金融实名制,提到互联网金融结构的市场准入标准,所有准入企业,必须要进行注册登记并支付保证金;另一方面,建立类似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估系统,确保网络信贷业务的规范化和安全发展,促进整个行业征信资源的共享。要提醒客户,在需要在线支付大笔金额时,要提高谨慎,对网站可靠性,要有基本的筛选能力,有权在遇到欺诈、受骗等行为时及时举报。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出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对互联网金融系统定期定期的风险监测,及时的弥补系统漏洞,避免出现遭受网络攻击而导致信息泄露或客户资金流失等问题,如果是由于系统漏洞而导致客户发生财产损失,那么企业就需要为客户进行及时的弥补,保障客户信用,以确保互联网金融企业实现发展目标,持续有效发展,提高我国网络金融的信用形象。
6.4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于投资者利益的关注度,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的保障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并且建立更加完善和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披露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这样才能够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和真实的了解到企业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状况,从而为投资者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依据。与此同时,还需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信息、财务信息以及管理信息等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进行共享,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投资者充分的了解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真实信息,并且对其所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权衡,通过这样的方式,还能够有效地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提高投资者对于企业的信任度,使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形成良性关系。
提高互联网企业信息披露透明度,避免企业在披露信息的过程当中出现修改信息或隐瞒信息的现象,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金融市场环境。企业在披露信息的过程当中,可以能够为其他公司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但是企业也需要对自身的保密资料进行妥善的保存,避免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不法分子,使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危害客户的个人利益。
6.5加强产品创新
当今时代发展的前提是创新,如果没有创新,用户就不会对产品有吸引力,如果产品销售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企业业绩下降。在当前经济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机构应该把握时代的发展,不断对业务进行创新,并且除了继续简化交易流程外,还应该在简化交易流程的同时,注意交易流程的安全与防护。企业在进行创新时,要继续向着多元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不断收罗用户的兴趣信息,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要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就需要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从而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进行产品创新的过程当中,要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经验,为其产品创新和发展提供有效的依据。与此同时,还需要积极构建系统审核检查创新机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所推出的创新产品和服务进行全面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并积极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打造更加灵活和独特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体系,提高互联网金融机构产品的竞争力和发展力,从整体上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产品价值。
我国可以积极的扩大和增加新的发展要素,改变和适应新的发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优化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进而产生相应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模效应。XX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引导和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促进业务和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来提高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并结合我国市场主体结构,积极打造我国特色的金融产品。
6.6提高技术化水平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发展水平,不得不承认,在包括软硬件在内的多种技术领域内,国内水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依然有很大差距,并且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程度很高,其中涵盖了计算机硬件设备、科学信息系统软件等,我国应该着力提高自己的技术化水平,使本国的技术力量,可以继续支持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相关国家组织和XX还需要从经济安全等方面,认真考虑是否需要加强官方保护力度,以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发展,同时,要在国内技术研究和自主创新层面上,为相应企业提供资金和专业人才的帮助。对此,我国就需要提升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大对于网络安全技术的投入力度,将其放在重要位置,时刻不忘努力提高国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水平和地位,当然也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发展状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6.7培养复合型人才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对于行业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才必须要具备金融和互联网的复合型专业知识,不仅掌握专业的金融业务技能和知识,同时还需要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和统计学等知识,这样才能够充分地满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高校是为互联网金融机构输送人才的一个重要通道,对此,金融类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当中,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原有的课程当中,加入网络安全和大数据技术等课程;其次,要为专业学生普及金融类法律法规;最后,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金融实践活动当中。只有全面促进各大金融机构与高校之间的合作,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对于人才的需求,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进行从业人员培训的过程当中,需要充分地结合行业的发展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对于从业人员金融风险预测能力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预测能力;其次,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信息技术培养,使从业人员能够独立处理数据和进行风险评估;最后,还需要培养从业人员的创新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的创新能力。企业需要加强对于内部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能够及时的根据金融市场的需求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6.8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第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为消费者提供多渠道的投诉和反馈渠道,并建立消费者服务机构,对消费者的投诉信息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反馈;第二,提高监管效率,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与用户之间的纠纷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协调,并对当前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所存在的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有效的解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纠纷和侵权问题;第三,利用媒体平台、电视以及短信进行互联网安全教育宣传,使用户加强对于金融风险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同时,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当消费者的权利被侵害时,能够及时主动地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加大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营造一个更加良好和稳定的互联网行业环境,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充分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的背景之下,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推动力,因此,在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也逐渐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并且也在传统的金融模式上进行了创新,但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过程当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可谓是非常迅速的,且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各类互联网金融服务比比皆是。我相信,在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互联网金融将会成为弥补我国传统金融发展漏洞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更多人金融服务的重要选择。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呈现复杂化、多样化,互联网金融业的风险性较大,风险的控制不到位以及监管的报告不完善等一系列负面因素,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此,需要加大对于复合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的建设力度,构建更加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从多方面切实确保互联网金融在未来能够健康、长远、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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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四年的读书生活就要在此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但对于我的人生却只是一个逗号。论文终于在宋蓓超老师的细心指导和淳淳教导下定稿,首先感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的各位老师和领导在这四年以来对我的辛苦培养和细心照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我在大学这四年来学到很多包括书本知识和社会生存技能等,谢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陪我走过了校园生活的最后一个阶段,宋老师不厌其烦的为我在论文修改上指点迷津,帮助我写好并完善毕业论文,精心细心,教会我做事要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踏实务实的心理状态来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对宋老师的感激之情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在此,我还要感谢班里的同学和朋友们,感谢你们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给我支持和鼓励。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谢谢您们,您们永远是我奋勇向前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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