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准则规定下,企业可选择有条件的资本化对研发支出进行处理,但实际应用时资本化操作的具体细节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其相关的信息也就成为了备受外界关注的焦点。在科创板成立之后,许多尚未盈利但前期研发投入巨大的公司选科创板上市,因此这些公司的研发支出问题也就是上市问询前的重点关注内容。
基于此,本文选择了微芯生物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微芯生物作为首批过会并且首批通过注册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一直备受市场的关注,同时受到关注的还有其上市问询中有关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问题。在上市过程中的七轮问询中,研发支出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会计政策选择以及资本化时点的确定,都是问询中的焦点。对于微芯生物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在现行会计准则制度及科创板的制度背景下,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及产生的经济后果值得探究。
本文以理论和文献研究为基础,运用财务分析等方法对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案例分析。基于微芯生物科创板上市的年报信息,并对上市过程中的问询进行回顾,得到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特征,并根据制度背景和公司自身情况分析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接着分析其研发支出资本化带来的经济后果影响。综合前面的分析,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反思,从而为企业、投资者和监管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字:研发支出资本化 动因 经济后果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保健意识也是不断地增强,医疗越来越走入人们的生活,医药行业也因此获得发展机会,焕发着源源不断的生机。一方面,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和新冠疫情的爆发,使得人们的医疗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卫生支出近年来也在维持着高速度的增长,既减少了居民的医疗支出负担,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国内的政策环境也在持续向好,多项政策的出台解决了诸如药品注册、药品审批、药品上市等问题,促使医药行业向着规范化、创新化和国家化发展。在此背景下,医药行业发展势头迅猛,行业内的收入以20%的平均速度稳定增长。
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体现在资本市场中,截止2023年4月,已有360家医药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总市值达到31125.55亿元,而在这其中,科创板也是众多医药公司的新兴选择。2018年科创板宣布成立,独立在主板之外并实行注册制的试点。相比主板及创业板,科创板 IPO 制度市场化程度更高,因此许多创新属性较强的医药公司,因为前期研发投入较大、盈利能力还未显现的原因无法主板上市,可在科创板谋求上市机会。为了落实科技创新和部署强国战略,科创板的设立就旨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让更多具有核心的关键技术、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满足国家的战略规划的企业能够登陆上市。
因此,科创板高度重视申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其对于企业的研发能力有着较为严格的标准,这也符合科创板的设立宗旨。从科创板上市公司审核问询与反馈情况来看,科创企业审核要点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这其中就包括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核心技术人员、研发费用等,而在这其中,研发费用的问题是问询中的重中之重,也关系到科创企业的研发能力。产品的研发一般都具有周期长、投入大、前期收益不明显等特征,如果研发成功,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回报,但在产生经济效益之前,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一定程度上也是企业很大的一个负担,这也就关系到企业会如何处理前期高额的研发支出,使其能够准确的计入各会计期间。
但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一直都是广泛争论的焦点,同时不同行业的巨大差异性导致准则在具体应用时使企业存在一定调整空间。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全部费用化处理、全部资本化处理以及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关于我国对于研发支出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是企业可以选择在研发支出满足一定条件好后,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在具体的运用时,部分企业选择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以符合谨慎性的原则,部分企业选择将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以向投资者展示企业的研发实力,同时减少当期费用以美化利润。
在科创板创立初期,微芯生物就作为科创板首批过会且提交注册的企业准备进行上市,其发行上市射你请的文件在2019年3月27日就送交证监会受理,但在最后的注册环节,微芯生物的上市申请却停滞不前,外界也有流言称微芯生物的注册申请将被驳回,但在经历一系列的回复及会计差错更正之后,微芯生物最终在7月17日获得证监会同意上市的结果。关于微芯生物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其问询中反复提及的内容,争议的焦点一个是申报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太高,同时还有新药研发的资本化的时点与同行起其他公司不同。
基于此,本文立足于科创板上市制度与其科创属性,根据我国对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我的现状,通过对相关文献和理论的研究,结合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微芯生物作为案例对象,对于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资本化行为进行分析,并具体分析其资本化的动因及之后产生的相关经济后果。
1.2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对微芯生物在科创板上市的案例的研究,从微芯生物上市过程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特征进行分析,探究背后的动因及带来的经济后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2.1理论意义
从理论角度看,目前对于研发支出的研究,国内外具有对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方式的探讨,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从研发资本化转化为无形资产的后续影响,到研究研发支出与真实盈余的关系。本文选择科创板上市公司,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的背景,分析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特征及与之相关的动因及影响,丰富了我国上市公司选择研发支出会计政策的实践经验,有助于提升我国研发支出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结合分析的能力。
1.2.2实践意义
从实务层面看,本文针对科创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问题展开研讨,有利于提高公司对于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优缺点的认识,为未来企业内采用更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提出规范化建议。一方面,能够通过披露的更符合会计信息可靠性的研发支出信息,帮助广大投资者了解企业可能存在的研发风险,减少企业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形,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与决策;另一方面,使得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支出会计核算,有助于企业把握自身的经营业绩与财务成果,财务报表及附注的数据能更真实准确。
同时,从监管方的角度来看,科创板的上市企业大多是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而对于研发驱动的企业,本身就会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但现在会有企业为了美化业绩以及满足上市要求,会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对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的处理,因此本案例的分析也希望能够帮助监管方,出台对于科创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更细致化的规定。
1.3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引言。本章主要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接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框架以及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本章整理概括了研发支出相关的理论与国内外相关的文献,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综述,为后文的分析做出铺垫。
第三章:制度背景及现状分析。本章一方面介绍了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规则及上市标准,另一方面介绍了科创板发展及研发情况的现状,以此为后续的具体案例章节进行融合运用分析。
第四章: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案例介绍。首先对案例公司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介绍了其主要经营业务和产品;接下来介绍了案例公司的上市过程,并对其经历的七轮问询进行介绍,以引出后文的分析;之后根据七轮问询的内容,总结案例公司在上市过程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特征,借此为后文的分析做铺垫。
第五章: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本章首先在动因分析方面,从展示企业研发能力、满足科创板上市要去和满期企业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实现股权激励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六章: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在经济后果分析方面,本文从财务绩效相关的影响和费财务绩效相关的影响两个方向进行分析。财务绩效的影响从虚增利润、高额开发支出的风险和研发带来的额外经济利益三个方面入手,非财务绩效的影响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提高企业价值、提高企业研发能力以及带来的不确定性分风险。
第六章:结论与其实。本章主要就案例的分析进行总结得出结论,并针对案例得到有关企业、投资者和监管者角度的启示,最后指出论文写作中的不足。
本文的分析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 1-1研究内容框架图
1.3.2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围绕本文的研究内容,本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研发支出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与整理,总结了关于研发支出定义、会计处理方式、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相关的文献综述。同时阅读了国内有关于研发支出案例分析的相关著作,总结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从中得到经验,最终形成了本文的整体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案例分析法。本文的主体内容为案例分析,是在前面文献综述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于实际案例的研究与分析。案例分析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因此选取了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公司作为研究的对象。同时案例研究对象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对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分析,可以对实践中企业、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带来一定的启发。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相关理论
2.1.1 研发支出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发支出两个阶段的界定,我国新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在项目开始研发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时间段。在开发阶段满足以下五个要求的支出可以资本化处理:第一,该开发阶段的项目计划具备可实践性,其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可以实际使用或出售;第二,进行开发的出发点在于生产产品出售而非其它目的;第三,开发成果或其延伸产品存在被市场消费者接受的可能性,且该途径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第四,开发企业自身具备实施项目开发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储备,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第五,在开发阶段,为完成该无形资产发生的相关支出应具备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进行会计计量,满足上述条件的支出予以转为资本化。
对于无法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部分,无论是研究还是开发阶段都进行费用化处理,从理论概念上对研发支出两个阶段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区分。然而实际工作中研发项目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会计准则无法准确区分研发和开发的时间界限,也无法精准判别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适用情况,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存在选择性,客观而言企业往往会作出有利于自身效益最大化的选择。
2.1.2 研发支出会计处理
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有全部资本化、全部费用化及有条件资本化三种选择。
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是指企业进行科研项目时不对研发阶段进行区分,从计划进行开始,该项目研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进行费用化处理,归集为当期损益。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国家有德国、X等国。
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即将研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开始予以摊销,这种做法假定企业在连续几年之内存在着若干研究开发项目,其中研发项目有固定成功率且可以获得收益,在这种假定条件下将其与费用配比。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有荷兰、巴西、瑞士等国。
有条件资本化核算方式是指当研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即可进行资本化处理,不满足条件的费用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目前选用有条件资本化处理的国家有日本、法国、英国等国。
我国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的发展则是经历了无明文规定、模糊资本化、全部费用化、有条件资本化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以前,我国会计规范中没有研发支出概念,而使用技术开发费这一名词。该期间只有1985年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对专有技术、专利权、其他无形资产做了规定。
第二阶段,按1993年起与《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等,购入或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支出通常都应予以资本化,并在各受益期分摊。该期间并未对研发支出的会计政策选择做出明确规定,研发支出资本化有较大的操作空间。
第三阶段,2001年版《企业会计准则 — —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为基础进行确认;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发费用,在该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专利权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发费用资本化。”这意味着在这一阶段研发支出几乎全部费用化。
第四阶段,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成果之一,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 —无形资产》,并沿用至今。该准则要求企业将研发支出分为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研究支出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支出仅当同时满足如下五个条件时才可资本化: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能产生经济利益,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可靠计量。
根据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研发支出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及“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两个科目分别归集人工、材料、折旧等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项目开发进度分别以“研发费用”“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等报表项目列示。
2.2 文献综述
2.2.1 研发支出
Melis(2019)认为研发支出是企业未来发展创新提高企业效益的核心内容,并且会对世界各国国家综合竞争能力产生影响。他认为应该使用分类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欧盟各国研发效益进行评价,从而激发各国对研发活动的关注。
Minford(2019)认为研发活动的进行是企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研发活动收益与风险并存,且在研发活动进行中会遇到很多阻碍,使研发活动的边际收益减少。通过对英国的结构模型进行研究,得出补贴可以弥补研发带来的摩擦成本,激发企业对研发的投入,从而促进生产率提高;另一方面研究发现,短暂性减少研发投入金额也会对经济发展造成长久影响。
邓路和高连水(2009)根据高技术产业1999—2007年13个三位码行业面板数据,定量评估内资企业自身研发投入及行业内R&D溢出对该行业自主创新效率的影响机制,发现该行业内资企业自身研发投入对其创新产出的提高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外资企业本土化研发支出通过研发创新领域相互竞争机制对该行业自主创新效率存在显著正向溢出效应。
朱永明等(2019)以2012-2016我国沪深两市A股制造业企业为例,构建研发投入、广告支出与企业竞争力的理论模型,以产品市场竞争为调节变量,采用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广告支出均显著提高企业竞争力,且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更强;研发增加的专业性资本通过广告转化为市场竞争力,表明研发和广告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存在明显的优势互补效应。
李华(2015)对2007-2013年中国A股制造业公司的”开发支出”项目进行统计性描述发现,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公司数量和开发支出均值呈上升趋势,研发支出资本化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现。
2.2.2 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1)全部费用化处理
Bill(1998)对英国资深会计师进行调查访问,发现大多数会计师支持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原因在于他们认为研发支出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并且他们认为比起会计处理应该更加注重会计披露。
廖沁芳与和普霞(2005)以及刘琼(2015)也认为我国企业的研发支出应该全部费用化,原因主要是由于研发活动结果的难以预测性,将研发支出全部视作费用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并且,我国一直有相关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扶持,研发支出将逐渐成为企业经常性支出,因此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2)全部资本化处理
在国外研究方面,Paul(2002)、Baruch and Doron(2005)等通过研究发现,研发支出资本化与财务信息之间相关度极高,研发支出视作资产可以使市场和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得到改进,因此与研发支出费用化相比,研发支出全部资本化更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Dennis(2007)基于对英国公司的研究,也发现相比研发支出费用化,资本化更能带来较高的未来收益率。
在国内研究方面,章永奎(2002)、朱爱光(2003)和关勇军(2011)等均认为研发支出全额资本化更具合理性。他们认为企业研发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更好地发展,以期在未来获得更高的收益。并且,虽然仅从一个项目上看研发支出全额视作资本有损稳健性原则,但从长远来看,所有研发项目相互作用,在未来产生共同经济效益的可能性很大。这样一来,研发支出显然是一项资本化支出,且由于从研发项目总体上看在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所以研发支出全部资本化是满足会计信息稳健性原则的,同时也符合资产的定义。
程小可和孙健(2010)以我国上市公司经验数据为依据,探讨R&D资本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 研究发现R&D资本化可以提高企业价值。
闫超(2011)选择了沪深两市50多家制造业企业,发现研发强度与企业经济绩效之间都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无论是基于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因此,加大研发投入可以为企业创造良性循环。
(3)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
虽然有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提倡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或全部资本化,但更多的专家学者更倾向于将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
Jeff(2001)、Mustafa(2015)等发现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会产生一系列危害,认为研发支出全部视作费用是不准确的,应该将满足条件的部分资本化。他们通过研究发现,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规定会导致许多研发密集型企业即使未出现财务困境,也同样会出现财务报告亏损的情况,更严重的甚至还会给资本市场带来潜在危害,会使得市场的流动性变得更低。
高立蓉(2013)认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准确划分是研发支出能够合理量化的前提,而准确划分的重点又在于准确区分两者的“管辖”范围,除此之外还要准确识别资本化的时点。
杨以诺(2016)则再一次对研发支出合理资本化问题进行了强调,他认为现行的有条件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在会计处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随着企业自主研发的意识越来越强,研发投入愈来愈大,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也越发重要,研发支出合理资本化已经成了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傅寒冰和程新生(2016)研究发现,研发支出资本化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满足收支配比和真实性原则的会计核算要求,认为制药企业应“因地制宜”选用有条件资本化。
张倩倩等(2017)认为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将使企业产生价值贬值效应和价值升值效应。从直接影响角度来看,研发支出资本化会造成企业“节税”现金流的减少,从而导致企业的价值降低;而从未来效应角度来看,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向市场发出了研发“成功”的信号,研发支出未来一期的价值增值能力会随着资本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强。
(4)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陈昕(2020)认为,研发过程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准并不清晰,界定时片面性和主观性较强,并且难以判定现行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准则规定中存在盈余操纵空间,其可操作性亟待完善。
黄洁芹(2020)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仅给出文字描述,没有进一步对达到条件的情况和需要的证明材料做出具体规定,对此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理解,以致实际操作中会有操作空间。
潘皓青(2019)认为,医药行业样本公司 IPO 前和IPO年份更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IPO后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倾向增加的结论,并分析得出IPO前和IPO年份医药企业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的原因是企业为求顺利过会刻意为之,IPO 后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倾向增加原因是企业为了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税收政策的影响、研发进度得以提高、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相关法规不够完善等,结论显著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邵毅平和孙楹琦(2014)总结了研发支出部分资本化过程中存在的计量难题,包括:研发活动频繁,项目众多时难以清晰划分研究与开发阶段的界限,资本化条件难以准确判断,非专用的固定资产、人工成本等难以按项目划分并准确计量等。
张白和蔡楚悦(2016)研究了债务契约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发现债务成本、债务期限、偿债能力会对企业采取更为稳健或是更为激进的会计政策产生影响。
Guenther(1994)研究了其影响,他发现公司通过改变应计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把净收益从较高税率的会计期间调整到较低税率的会计期间。
2.2.3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
对于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研究,国外学者们多以盈余管理为研究的切入角度。
Pozza and Prencipe(2008)以意大利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盈余管理动机中平滑收益和债务契约动机为切入点,考察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与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的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与盈余管理动机存在显著相关性。
Daley and Vigeland(1983)从债务契约和社会契约两方面出发,结果显示企业的财务杠杆越高、盈利水平越接近股利分配约束条件上限,其管理层对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的可能性越大,以满足债务契约和降低政治成本的需求。
Jean(2011)以法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当管理层需要达到某种预定业绩目标或奖励的必要条件时,更倾向于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处理方式,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或条件。此外,还有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会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
Lev and Aboody(1998)对影响软件行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经济因素进行考察,结果表明,当企业规模越小、获利水平越低时,其越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公司研发强度越大、市场风险系数越高,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可能性越高。
Namryoung Lee( 2019) 对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与避税行为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以生物技术公司作为研究重点。对避税行为的分析发现,处于研发稳定状态的小规模公司与避税存在正相关,而生物技术公司中则没有发现。
我国学者对于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动因的研究,同样集中在盈余管理层面。
王艳等(2011)以2007-2009年深圳交易所上市的高科技企业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后发现,企业的财务杠杆率与其进行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可能性成正比,且当经营水平较差时,企业为保持上市资格、扭亏为盈而更倾向于以资本化的方式处理研发支出。即债务契约动因和资本市场动因是影响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
赵越等(2017)以2014-2016年创业板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出于利润平滑动机,企业营业毛利率越高,管理层越倾向将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而在企业亏损情况下管理层则更可能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有条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己经成为创业板企业主要的隐藏利润的手段。
曹晓丽等(2017)以2013-2015年软件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企业高管报酬契约动机、再融资及扭亏等资本市场动机会促使企业选择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
柯东昌(2013)以沪深2007-2009年披露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接近亏损的微利公司倾向于资本化,即存在避免亏损动机;连续高盈利的公司倾向于费用化,即存在平滑利润动机。
孙卫民(2016)的研究关注于高管薪酬激励情况分析了其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发现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调整会计利润的中国上市公司它们的高管薪酬就越高。
赵颖等(2015)以2008-2014年我国科技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了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与再融资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当科技类企业存在公开增发股票进行融资的需求时,通常会增加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率,即科技类企业会出于再融资动机而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政策。
周超琨(2016)为研究股权激励动机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选择的影响,以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其2012-2014年相关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后发现,相对于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政策的公司管理层,更倾向于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以实现其提高企业当期利润和规定业绩要求的目的。
也有其他的因素影响公司选择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王亮亮(2016) 指出税收因素是公司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的重要动因。实证分析发现较高所得税税率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比例显著更低与较低所得税税率公司相比。宗文龙等( 2013) 以新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方法颁布后两年沪深两市年报披露研发支出的企业为研究样本,基于过去的理论研究进行了回归分析检验研究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政策选择动因。研究发现财务杠杆越高企业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越高,财务杠杆与研发支出资本化比率成正相关关系。
2.2.4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
(1)研发支出资本化与经营业绩
在对经营业绩评价中,国外学者认为研发支出资本化带来的第一效果就是利润的增加,Saito(2009)提出处于亏损状态的公司更倾向于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关于选择研发资本化的原因,Jean and Thomas(2010)给出了解释,企业可能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达到提高企业利润或减少亏损的目的。国外学者Branch选取了X100多家高新企业,发现了研发支出资本化与报表指标存在变动关系,也认为研发资本化可以显著提升当期利润。
Landry(2003)在上述学者之前已经提出,当研发支出资本化可以带来利润增加的效果时,公司超过50%的决策经营者出于利润平滑动因考虑,把研发支出资本化作为盈余管理的工具来调整利润的大小。
由Daley and Vigeland(1983)研究表明,公司管理层在是否选择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上与契约变量相关,管理层考虑到成本的因素,小规模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管理层希望维持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努力使财务报表传递出一个良好的态势,不仅虚增了企业总资产,另一方面也规避了研发支出费用化降低本期利润。
Landry(2002)选取了加拿大企业为样本企业,发现当公司内部财务人员无法清楚判断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时,公司会调大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进行盈余管理。Jeny(2010)检验出研发支出资本化加大直接提高企业资本回报率,实现公司决策者利益最大化。
国内学者王燕妮 (2013) 对上市企业已披露的年报进行研究,其中详细列示了研发项目的具体数据,结果表明大多数企业濒临亏损或其盈利水平偏低时,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更能满足企业财务需求。薛云奎和王志台(2001)研究表明,企业研发支出选择资本化处理后,将开发阶段发生的成本费用作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而转为资本化条件的主观判断性创建了盈余管理的自由空间,管理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前景进行预估后,都会选择有利于公司利益流入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
在此基础上,张洁(2010)提出研发支出有条件资本化处理方式的利好之处,企业通过资本化处理以达到利益最大化,比如增加利润或节约税收。李娜(2018)对此表示肯定,通过对生物行业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上市公司研究,验证了研发支出资本化与企业经营业绩的关系,表示盈余管理增加了当期利润。
其次,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对当期和未来的现金流存在不可预期性。王小荣(2005)为研究支出资本化对现金流量影响,建立“自由现金流量”模型,调整资本化程度作为唯一变量计算现金流,发现资本化处理下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并无明显变化。对此,黄亮华和谢德仁(2014)提出不同观点,选择研究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调控经营业绩的具体财务指标表现,结果表明企业日常运转不可或缺的现金流指标随着资本化程度波动,流通现金流与资本化程度呈反比例变化,由此公司经营业绩压力增大。
第三,出于报酬契约动机,管理层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进行盈余水平调控。刘斌(2005)等人从企业的契约假设出发,证实了企业控股股东会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影响。
在此基础上,尹明和李春(2016)发现盈余管理目的不同,其产生的经济后果也不相同,不同资本化程度下产生的会计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对管理层的决策结果、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曹晓丽等(2017)选取沪深两市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出于报酬契约动机和资本市场动机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突出。
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在股权激励层面的体现,苏冬蔚和林大庞(2010)发现获股权激励的管理层或员工行权后公司绩效水平明显下降,一般而言公司业绩水平与管理层短期利益直接勾稽,绩效水平下降加大管理层利用盈余管理虚增利润获利的可能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信息导致真实市场信号传递机制失效,不利于在外部市场树立企业形象。谢德仁等(2014)进一步研究管理层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关联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越高,管理层高管薪酬越高。
(2)研发支出资本化与市场反应
国外学者普遍认为研发支出资本化传递给投资者有效的市场信号,Han and Manry(2004)基于Ohlson的回归模型,发现公司外部投资者相信并认可研发支出资本化能带来更大的未来经济效益。且 Oswald and Zarowin(2005)研究发现,研发支出资本化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支出,并产生稳定的市场信号传导机制。
在上述学者的研究基础上,Nissim and Thomas(2005)以需要大量投入研发经费的软件行业为研究对象,发掘出研发支出资本化变动与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关系,研发支出资本化直接关联当期利润,而企业利润情况与所有者权益直接相关,间接影响企业股票市值,该项研究证实了研发支出资本化增强企业市场价值信息含量的可靠性、真实性。
企业期望外部投资者接受传递出的信息进行投资,对于这种良好的市场反应,Baruch(2005)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对财务信息影响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假定出一个合理生产周期,采取直线摊销法在此期限内对研发支出资本化部分进行摊销,实验与预期效果一致,研发支出资本化改善了预期收益、净资产、当期收益与股价的关联性,促进企业市场价值上涨。Tsoligkas and Tsalavoutas(2011)给出的解释是资本化研发支出提升了公司价值,同时外部公众肯定公司研发项目在未来年度可以取得成功,并具备市场收益。
大部分国外学者认为研发支出资本化带动股价进而促进市场发展,Chan(2007)提出了相反意见,在研究澳大利亚所有具有研发活动公司的研发强度与其市场影响时发现,在公司资源一致的基础上,不管使用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具有较高的研发强度的公司表现更好,这与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无关。
对于在国内的研究,外部市场层面上,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后最显著的经济后果是影响外部投资者对公司股票进行投资。陈小悦(2000)认为吸引投资的动机是企业增加融资能力的需求,不断增加研发支出的资本化份额,最大限度地增加股票的发行数量。王艳等(2011)也保持同样观点,尤其在高新技术行业,企业为了保持公司形象,或者需要进行充分的融资活动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会采取增发股票等各种多样的盈余管理手段。
在上述动机下,外部投资者是否会增加股票的购买力,对此,潘晶晶和赵武阳(2015)表示,相对于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资本化处理后的会计信息确实可以提升企业估值。王姝芸(2011)研究企业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状况后,也发现企业通过加大资本化程度隐蔽企业亏损状态,传递给市场消费者企业经营良好的信号,规避因企业实际亏损情况带来的经营损失。
上述学者观点偏向于企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带来利于企业自身的市场反应,对此蔡宁和魏明海(2009)有不同意见,他们的研究表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短期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正相关,大股东运用盈余管理强度配合进行大规模减持,带来不利的经济后果。
梁立彬(2014)研究了某企业2010年的研发支出的财务数据,结果表明企业由于过度资本化其研发支出,实施盈余管理的目的性巨大,导致的经济后果为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反而无法得到良好的市场反应。李晓慧(2014)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企业基于自身选择的会计处理方式更容易利用准则上规定不清晰的地方进行盈余管理,其传递给市场的会计信息也存在失真的可能,这种选择毫无疑问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
李卞卉(2015)也保持相同观点,通过对用友软件公司进行分析,发现该公司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自我调控,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随之带来的是市场竞争力削弱,公司股价下跌。
杨瑞平和冯霞(2017)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公司经营低迷,财务水平低下,越偏向使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会计处理,由此进行财务xx,美化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告,给市场投资者传递虚假的信息。
2.3 文献述评
综上,国内外对研发支出的研究多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研发支出对企业本身对也会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二是对于研发支出不同会计处理的讨论,具体处理方式的选择是否有其合理性,同时探讨了在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中可能存在问题,比如不同行业中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不同处理;三是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研究,对于动因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多从盈余管理的角度进行了讨论;四是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经营业绩的变化及市场的反应。
第三章 制度背景及现状分析
3.1 科创板制度背景
西顾20002018年11月,习xxxx通过中国第一届国际进口博览会表示,必须将科创板设置在上交所,同时还要实施注册制相关的试点;就科创板而言,其是在2019年7月实现开市过程的,标志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科创板的全名叫做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在现有的主板市场之外,独立新设的一个股票版块,以专业化市场板块来进行自身的定位,这是行业当中领先的、和国家发展战略相符的、具备市场认可度的、有着核心技术以及非常优秀的发展前景的。
科创板作为新设的股票版块,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其中就包括新材料领域、创新性信息技术领域、节能环保领域、高端装备以及新能源相关的领域,以及生物医药产业。在制度改变上,科创板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供给侧改革的探索,补足了国内资本市场的短板;在市场功能完善上,科创板为科创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与融资通道,同时也建立了新的创投资金的退出方式,完善了私募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从市场的角度给我国的科创企业确定企业价值。
科创板的设立,提高了我国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推进了科技型创新企业的发展,增强了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同时在推动战略性创新型产业以及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
3.1.1 科创板上市标准
与主板不同,就科创板而言,其实际上市标准实际上会更加的宽松。其对应的基本上市标准就是:和中国证监会实际要求的发行前提是相符的;对于股本总额方面,在发行之后会比3000万人民币更高;股份当中公开发行的部分占据超过25%的企业股份总额;具备比4亿人民币更高的企业股本总值,股份当中公开发行的部分占比超过10%;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同时常常会说到的就是,对于科创板而言,其中能够进行选择的上市标准一共有五个,表示的就是针对上市企业实际财务标准以及市值方面,具体包括了:
(1)市值预计值方面比10亿人民币更高,净利润在近两年内都是正值,同时就累计净利润进行分析,实际要比5000万人民币更高,也可以是预计市值比10亿人民币更高,对应的净利润方面,近一年都是正值,同时在营业收入方面比1亿人民币更高;
(2)就预计市值进行分析,这是比15亿人民币更高的,在营业收入方面,近一年来也比2亿人民币更高,同时从近三年相关的累计数据进行分析,全部研发成本在总营业收入当中占比超过了15%;
(3)就预计市值进行分析,这是比20亿人民币更高的,在营业收入方面,近一年来也比3亿人民币更高,同时从近三年相关的累计数据进行分析,全部形成于经营活动当中的现金流入流量净值超过了1亿人民币;
(4)就预计市值进行分析,这是比30亿人民币更高的,在营业收入方面,近一年来也超过了3亿人民币;
(5)就预计市值进行分析,这是比40亿人民币更高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其重点业务或者是产品也是需要实施批准的,整体而言具备非常大的市场发展空间,现阶段也得到了阶段性的成果。就医药领域当中的企业来看,要求最少具备一个核心产品,并且是已经得到批准实施二期临床试验的,别的和科创板定位相符的公司要求存在显著的技术优点,同时符合对应的标准。
3.1.2 科创板注册制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走向核准制,现在再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在科创板实行注册制试点,即省去了证监会的审核,而是上交所对科创板的上市公司进行发行上市的审核,证监会则对股票发行进行注册。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上交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中国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发行注册主要关注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3.1.3 科创板信息披露
(1)一般规定
科创板制度设计突出了市场化导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取代核准制,监管者只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这是注册制的精髓,也是新股发行制度的重大变革。
科创板实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在符合最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对信息披露核查把关作用。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主要审核工作放在上交所。通过一轮或者多轮的审核问询,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使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并借此督促发行人、保荐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努力让“问题公司”或者公司重大问题无所遁形,防范和震慑欺诈发行。
科创板上市要求中包括对于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式和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对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应当披露的交易、应当披露的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2)研发支出相关的信息披露
科创板IPO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下内容:
与资本化相关研发项目的研究内容、进度、成果、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或预计产生方式)、当期和累计资本化金额、主要支出构成,以及资本化的起始时点和确定依据等内容;
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 方法、减值等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还应结合研发项目推进和研究成果运用时可能发生的内外部不利变化、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无形资产规模等因素,充分披露相关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应对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谨慎性和一贯性发表核查意见: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与研发活动的流程相联系,是否遵循了正常研发活动的周期及行业惯例,并一贯运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依据是否完整、准确披露;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均已满足,是否具有内外部证据支持。重点从技术上的可行性,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支持等方面进行关注;研发支出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研发支出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与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是否存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目的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形;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2科创板现状分析
3.2.1 科创板上市情况介绍
根据数据显示,从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开市至2023年4月30日,科创板上市企业已超过400家,首发募集资金总额已超5600亿元,目前总市值已超过4万亿元。
从科创主题来看,因为其独特的科创属性加持,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科创主题主要集中在服务业、新材料、创新性信息技术、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以及生物相关的领域。具体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已初步形成聚集效应,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在科创板发展迅猛,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了311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78%。从这些热门的科创主题中也可以看出,科创板聚集的多是重研发、重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产业。
图 3-2科创板科创主题分布
在满足五项科创板的基本上市条件后,企业可根据市值及财务指标在五项标准中选择其一进行上市,同时对于红筹企业和拥有特殊表决权的企业,同样有对应的上市标准。截至2023年4月,在科创板已受理的企业中,对于上市标准的选择的如下表所示,大部分科创板上市公司选择了上市标准一,微芯生物也选择了上市标准一,根据前文可知,上市标准一对于企业的市值要求最小,同时对于企业的营收与利润要求也相对较少,适合于投入较大但盈利能力尚未体现的新兴科创企业。
图 3-3科创板上市标准分布
3.2.2 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情况
从科创板的整体成长情况来看,从科创板2023年数据进行分析,不管是营业收入方面还是净利润方面全部存在着非常大幅度的提升。2023年科创板上市企业实现了8344.54亿元的总营收,对比去年同期情况,做到了36%的同比增长;除此之外还实现了1090.23亿的总利润,对比去年同期情况做到了66%的同比增长;有着948.41亿元的归母净利润,对比去年同期情况做到了75%的同比增长。总而言之,在营业收入方面,科创板实现了非常好的表现,并且和去年情况进行对比,在企业营业收入方面都是表现出上升趋势的,这些当中包括了41家企业在营收方面实现翻番;近七成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也较去年有所增长,其中61家公司增幅在100%以上。
表格 3-1科创板上市公司盈利情况
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23年 | 同比增长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6,097.24 | 8,344.54 | 36% |
利润总额(亿元) | 654.12 | 1,090.23 | 66% |
归母净利润(亿元) | 539.20 | 948.41 | 75% |
同时,科创板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中位数由5.28亿元上升至7.21亿元,归母净利润的中位数由0.87亿元上升至1.09亿元。部分公司出现了业绩下滑的情况,主要是受到整体环境影响和公司经营正常波动影响,如全球疫情对于经济整体的影响,以及公司供应链的价格波动和公司内部的费用提升等。
作为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聚集体,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也维持在了较高的水平。2023年,科创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817.26亿元,同比增长11.52%,显示出良好的变现能力和回款效率。同时,超4成公司毛利率超过50%,48家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近4成公司净利率超过20%,51家公司净利率较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市场竞争力凸显。
3.2.3 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情况
从上交所给出的信息可知,科创板在2023年这一年当中,上市企业总体都具备非常高的研发强度,整年有着852.40亿的总研发投入,和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实现了29%的提升 这里面对于研发成本而言,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13%,多家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超过30%。在研发人员方面,因科创板的科创属性,其吸引着大量的科研队伍在此集结。截至2023年底,科创板科研人员数量已超过14万人,平均每家公司超过33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接近30%。同时得益于上市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有226家公司在上市后推出了283单股权激励计划,占科创板公司总数的54%,惠及逾5万人次科技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在创新成果的具体实现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整体也保持着高质量的水平,助力我国取得了乙烯利得技术突破和科研进展。2023年,一年内科创板企业实现了7800多项的发明专利新增,从平均值来看,每一家企业都具备105项的发明专利,66家次公司牵头或者参与的项目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重大奖项。
而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聚集地,现阶段在科创板当中得以进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目的企业一共包括了123家,在科创板总企业数量当中占据了29%的数量。这些企业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其专注于行业内的细分市场,具有市场占有率高的特点,同时公司的创新能力也十分强劲,多数企业都掌握着行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主要分布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涵括全球户用储能龙头派能科技、钴酸锂正极材料龙头厦钨新能、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制造龙头云路股份等多个细分行业“隐形冠军”。此外,41家科创板公司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1家公司主营产品被评为“单项冠军”产品。
3.2.4 科创板研发支出特征
(1)研发支出增长迅速,资本化比例整体不高
根据wind数据库中得到的数据显示, 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的金额逐年上升。随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增加,2019-2023年度,科创板上市公司从70家增长到400余家,研发支出金额从87.41亿元上升到666.55亿元,增长速度迅猛。资本化研发支出从2016年的3.35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88亿元,相比于研发支出的快速增长,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增长较为缓慢。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科创板注重研发,随着更多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公司加入,科创板每年的总体研发支出也在飞速增长,但与此同时,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部分占总体研发支出的比例却不高,涨幅与总体研发支出相比也是近乎其微。所以我们不难得出,科创板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的研发支出均实施了费用化相关的处理,在研发费用当中同时计算研发投入会对当期实际损益现象造成影响,只存在非常少的企业资本化了研发支出,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计入开发成本。
图 3-4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支出及资本化研发支出金额
(2)行业间研发支出资本化差异
就上述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进行分析,科创板上市公司分为不同的行业主题,由于不同行业本身的的公司经营情况及自身的研发能力与研发内容的不一致,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别,因此行业间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方式及资本化程度差异较为明显。本文摘取了Wind数据库2023年科创板主题行业分类下的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相关数据并处理,统计出科创板不同主题行业的研发投入相关资本化率,参考下表相关内容,就这个资本化率进行分析,能够达到7.08%的最大值,并且还有0%的最小值,基本上的主题行业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方面都是比1%更低的。
研发支出资本化率高于1%的行业主题有新能源汽车、创新型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以及生物相关的领域,其资本化率分别为7.08%、4.37%、2.88%和2.81%。可见在这些行业中,有一部分公司选择使用有条件的资本化会计政策处理研发支出。
表格 3-2科创板不同行业主题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行业主题 | 研发支出(亿元) | 资本化研发支出(亿元) | 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 314.35 | 22.25 | 7.08%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 89.31 | 2.51 | 2.81% |
生物产业 | 142.66 | 6.24 | 4.37% |
新材料产业 | 38.48 | 0.01 | 0.03% |
节能环保产业 | 27.08 | 0.09 | 0.33% |
新能源产业 | 22.75 | 0.04 | 0.18% |
新能源汽车产业 | 24.93 | 0.72 | 2.88% |
相关服务业 | 4.37 | 0.03 | 0.68% |
数字创意产业 | 2.63 | 0.00 | 0 |
(3)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主观性强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部分企业研发支出的处理选择了有条件的资本化的会计政策。这是由于对一些行业而言,尤其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能力代表着企业的实力与形象,而研发支出一定程度上来说代表着公司对于研发的重视程度,只有注重研发才能有利于企业更为长远的发展。同时出于研发周期长、难度高、投入大的考虑,企业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方式。
但在企业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会计处理中会存在大量的主观因素,企业本期的经营状况、研发情况等都会让企业存在对研发支出进行操纵的行为。如果企业在某一年的研发投入较大,而利润增长表现不佳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来减少当期费用的从而降低研发支出对于企业利润的影响。同时,企业当年的经营情况良好与否也会影响企业内部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选择。如果当年的盈利状况较差,企业的业绩达标困难,那么企业具备一定概率将资本化其中的研发投入,从而使得当期费用能够变得更少,从而提高利润,美化报表的经营情况;相反,如果企业当年的盈利状况较好,则企业无需担心研发支出费用化带给企业的影响,企业会更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的处理,使得企业能够在税收上享受更多的优惠,同时将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处理也能够避免当期资本化的处理带给后续年度摊销上的压力,是企业能够保持较为良好的发展趋势。
第四章 微芯生物案例介绍
4.1 微芯生物公司介绍
4.1.1 公司简介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微芯生物)是由资深留美归国团队所创立的生物高科技领先企业,专长于原创小分子药物研发。原创团队及本土团队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科学造诣,有创新药研发和管理的实战经验,在欧美具有创建和管理企业的成功经历,熟知全球药品管理技术法规和专利策略,谙熟中国药品市场。
微芯生物根据国际新药研发的规律并结合中国医药市场现状,探索出了一条在保留中国产品经营权益的同时,对国际制药公司实施专利授权、建立国际临床联合开发而实现收益的企业发展之路;同时,针对性地建立与跨国制药企业高水准合作研究的商业模式。通过此发展策略,微芯生物在研创新药不仅可以尽快在中国上市销售,还能通过国际临床联合开发的模式,实现未来中国原创药进入全球市场销售的目标。这一创新发展模式——为了做到相应的发展以及盈利,选择产品上市、专利授权以及合作探索的模式实现——使得国内医药企业不具备原创药的重大不足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变,从而创立了中国创制以及,这是自中国仿制发展过来的。
在创立了微芯生物之后,企业发展战略当中,把专利以及药物创新的构建作为了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在各个行业实现了大幅发展,包括商务发展、新药研发以及知识产权等等,做到了非常多领域当中的首个,也在国内创新药方面提供了卓越的发展机会。作为自主创新与前沿平台技术集一身的中国创新药物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备受行业与媒体的关注与瞩目,先后被包括X《商业周刊》、《时代周刊》、《自然生物技术》等多家杂志和媒体所报道。多次应邀在国际生物医药行业主要会议上围绕新药研发做主题演讲,为企业在国内、国际制药领域的影响力奠定了基础。
4.1.2 业务及产品介绍
微芯生物是一家现代生物医药企业,在药物研究阶段,公司主要进行药物的早起研究、临床开发以及产品开发,产品开发完成后,公司相应的有药物的审批上市、对外营销以及专利销售等业务。公司具有丰富的原创新药产品线,这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具有独特作用机制的原创新药,均为内部自主研发产品。已获批上市的药物有两个,分别是原创新药西达本胺和原创新药西格列他钠。西达本胺为国家1类原创新药,是全球首个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在临床上治疗上适用于外周T细胞淋巴瘤的治疗;西格列他钠同样为国家1类原创新药,是全球首个获批治疗2型糖尿病的PPAR全激动剂,不仅可以降低血糖,同时还可以对血脂起到调节作用。
同时公司也有多个在研项目,具有对相关疾病适应症的治疗潜力,未来有机会变成企业的上市产品,从而实现研发的商业化转变。此外,公司储备了一系列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的候选药物20余项。
公司在原创新药的适应症领域,正在不断拓展自己的研发边界。公司在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除银屑病项目在快速推进外,还针对其他慢性炎症相关靶点进行立项研究;在抗病毒和退行性疾病两个新的治疗领域,公司也逐步开展了早期研发项目;在其它针对不同疾病的多种靶点上,也获得了活性先导分子,并取得了动物药效验证,目前正在进行成药性的改进优化,有望不断提供进入临床开发的各类新型药物;在大分子领域,启动了针对抗肿瘤治疗的新型单抗、双抗以及抗体偶联药物的早期开发研究。
已上市和以处于临床后期的研发产品,将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流入,同时上述早期研发项目的持续推进,将会为公司的后续产品链扩充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1.3 上市过程
2019年8月12日,微芯生物作为首家科创板上市的原创新药企业,登陆上交所。基于科创属性的加持,科创板对上市申报的公司的研发费用给予了相当高的关注度。在上市申报时,出具的申报稿中,不仅要对研发支出划分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处理作出详尽的解释,对于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同时还需说明纳税申报中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否真实,对于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还需对资本化的时点、依据及合理性进行详细的说明。在注册阶段证监会的审批时,对研发支出的关注度也更高,需要对于研发支出的相关问题做出更进一步的解释。
而微芯生物从IPO申报开始,一共经历了三轮上交所问询与两轮证监会意见反馈,在常规的问题之外,关键的关注点都在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问题上。
(1)第一轮问询
首轮问询过程是关于研发支出方面的,重点在于发行人方面,其实际研发投入资本化相关的会计政策上是不是和行业当中同一水平企业具备严重的不同、是不是在企业当中具备非常大的不同,即“在得到药品上市之前实施临床试验批件的最后一次,一直到相关研发项目和预定用途实现,举个例子就是获得新药证书或者是资本化其中的生产批件费用”,相关会计政策是不是和企业对应的会计准则标准相符;对于发行人而言,其资本化研发投入方面对应的会计政策是不是和行业当中水平一致企业之间具备非常大的区别;关于非小细胞肺癌方面,西达本胺关于其适应症实施资本化对应的时点就是实施II/III期临床试验,该资本化时点和西格列他钠以及西达本胺存在不同的缘由。
微芯生物的回复也很宽泛,针对上交所的询问仅仅根据实际情况和准则做出了很宽泛的回答,没有详细说明。
(2)第二轮问询
第二轮问询的问题更加精简,包含14个问题,在第一个问题就着重询问了公司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问题,问题集中在资本化研发投入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实际产品对应的使用方面是不是和标准相符、开发支出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资本化时点确认条件得证据是否能够充分可靠的取得;发行人上市药品和研发管线各产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相关新药研发投入和成功率是否符合行业一般规律;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在不同的缘由以及适宜性;资本化研发投入对应的时点上,实际和产品获得批准上市对应的是非常长的时间间隔,是不是和行业惯例相符、以及产品实际属性方面,还包括企业资本化对应的时点是不是适宜;明确已经和资本化要求相符的临床试验方面,是否有进一步的研发;是否在以前年度进行过会计估计和政策的变更;税务加计扣除金额和研发费用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有在开发支出里面加入需要算在研发上的投入、是不是有应该算在销售或者是管理方面的花费计在了研发费用上的相关现象。
从第一轮问询的基础上,对上一轮问询中宽泛回答的问题再次进行细致的提问,同时针对资本化的问题着重进行了提问,主要针对的是资本化确认时点的问题,同时对已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是否能够转化为无形资产,以及研发支出的计量是否准确、和研发投入之间税务加计扣除存在的不同等大矛盾实施了问答。
(3)第三轮问询
第三轮问询的主要关注点在实际控制人认定相关、其他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提示相关问题上,关于研发相关的提问,只在风险提示中优化和资本化研发投入相关的、会作用于发行人实际成绩的风险表述内容,实施定量分析的过程中选择的资本化研发投入时点是不一样的,关于其影响到发行人对每一期业绩报告的实际情况,也就是将和西达本胺I/II/III期临床试验相关的所有投入费用的状况估算添加上去。
到这里为止,关于微芯生物实施的三轮问询就完成了,即时关于企业研发投入方面存在非常多的矛盾,但公司都给出了相应的解释,并进一步公开了自己的数据,最终成功过会,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注册稿,进入了发行注册阶段。
(4)第一轮意见反馈
这阶段的有两次反馈意见,全部针对的是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资本化问题,可见,前面的三轮问询监管部门并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回答,因此在这一阶段中,微芯生物不仅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同时对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做出了调整。
第一轮反馈意见主要是针对微芯生物的高额开发支出进行提问,在开发支出中列出的三项产品他们的资本化确认时点问题,以及后续能否进一步转化成无形资产,并由此引发的上市风险及投资风险。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已将原资本化的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项目产生的各项支出都通过费用化的方式处理了。所以,在这个时期,整个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项目包括2个,即西格列他钠(2型糖尿病)和西达本胺(乳腺癌)。
公司结合产品作用机理、临床试验方案、适应症市场规模等因素, 并充分考虑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存在高风险的特点,从开发成功可行性和确定性角度出发,合理确定了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时点,资本化研发项目技术上的不可行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第二轮反馈意见
第二轮反馈意见着重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和时点确认进行了提问,主要集中于上一轮反馈意见中把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的西达本胺(乳腺癌)项目还有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项目。
针对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所有II/III期临床试验研发项目都进行了费用化处理,这是因为实际情况中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并不存在明确的划分。处理之后,公司针对财务报表申报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纠正。
针对西达本胺(乳腺癌),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把涉及的一些研发支出都进行了费用化处理,该项目获得了II/III 期联合批件,而且进行了III 期注册性临床试验,而此次调整针对的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间,也就是取得伦理批件之前,或者说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而产生的各项支出。处理之后,公司针对财务报表申报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纠正。
4.2 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特征
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问题,微芯生物选择了有条件的资本化,可以说是问询中的重中之重,多次被提到。最后也使得微芯生物更改自己有关研发支出的报表内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前面所述的上市问询及反馈意见,结合每轮问询中关于研发支出的关键问题,对于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我们可以从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里总结一些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特点。
4.2.1资本化比例较高
科创板的科创属性和上市标准可以看出,科创板非常注重企业的研发能力。截止目前,根据科创板已上市公司的数据,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报告期内的研发支出超过了364.97亿元,这项费用在整个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是10.28%。而在微芯生物所属的生物医药产业中,2023年报告期内的研发支出已达到68.47亿元,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的中位数为15.7%。
我们首先重点分析了微芯生物的研发现状,数据如表所示,微芯生物研发投入每年都在增加,2016年为5166万元,而到了2023年已经增加到了2.3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也是一直保持在50%-60%的水平,可见微芯生物对于研发的重视程度。而从表格最后一行可以看出,其研发投入的资本化程度也是非常高的,总体保持在40%的水平。
表格 4-3微芯生物2016-2023年度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 23,434.74 | 13,726.45 | 7,823.90 | 8,248.20 | 6,852.75 | 5,166.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 54.44 | 50.94 | 45.02 | 55.85 | 62.01 | 60.5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4.52 | 32.76 | 34.25 | 47.67 | 45.15 | 37.32 |
但微芯生物的资本化整体偏高,这也在前面的问询中有所体现。目前国外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常见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主要有如下两种,一种是根据X公认会计准则予以全部费用化,一种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而国内 A 股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常见的资本化会计政策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单纯费用化;第二,在获得临床批件且通过专业判断之后资本化;第三,对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资本化处理。
与其他上市企业相比,大部分企业会在上市时选择全部费用化以通过上市问询,如百舟神济把所有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一些公司有选择性地进行资本化处理,但是资本化比例整体偏低,如下表所示。通过图表可以看出,大部分选择将研发支出进行有条件资本化处理的公司,资本化的比例在20%左右,复星医药的资本化比例较高,但未到40%,唯一比微芯生物资本化比例高的是天力士生物。所以与大多数同行业的公司相比,微芯生物的资本化比例过高。同时查阅年报可知,在2018年微芯生物的资本化比例为48.96%,但与此同时公司有十几个项目处于研发阶段,但进入临床三期的研发项目仅有两个,因此可能存在过度资本化的嫌疑。
表格 4-4可比公司2017-2018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及比例
可比公司名称 | 2017-2018年研发支出
资本化金额(万元) | 2017-2018年研发支出
资本化比例 |
康希诺生物 | 3,159 | 14.81% |
天力士生物 | 18,840 | 49.13% |
复旦张江 | 677 | 2.93% |
复星医药 | 154,288 | 38.10% |
丽珠医药 | 8,155 | 7.71% |
东阳医药 | 12,947 | 28.74% |
联邦制药 | 3,707 | 7.68% |
微芯生物 | 7,026 | 46.53% |
微芯生物如此高额的研发投入与高比例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率,使得其大部分的研发投入都归集在了资产下的开发支出中,在没有资本化转成无形资产之前,既不需要摊销进入费用,也没有在一开始进入费用冲减当期利润,可以说有研发支出过度资本化的嫌疑。
4.2.2 资本化时点较早
在公司最开始的申报稿中,公司确认已经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产品如下表所示:
表格 4-5微芯生物2018年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名称 | 研发内容 | 研发进度及成果 | 预计完成时间 |
西达本胺(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 | 西达本胺针对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 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并申报增加适应症的上市申请 | 预计2019年上市 |
西达本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西达本胺针对晚期非 小 细 胞 肺 癌 的II/III临床试验 | 目前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预计2023年完成 III 期临床试验 |
西格列他钠 | 西格列他钠针对2型糖尿病的 III 期临床试验 | 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 | 预计2019年提交上市申请 |
上述设计资本化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时点、依据及资本化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格 4-6微芯生物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
项目名称 | 资本化
时点 | 资本化
依据 | 资本化金额(万元) |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累计资本化金额 | |||
西达本胺(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 | 2014-10 | 开始III期临床试验 | 1,970.16 | 1,448.04 | 506.40 | 4,604.64 |
西达本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2010-7 | 开始II/III期临床试验 | 105.93 | 237.04 | 336.32 | 2,695.63 |
西格列他钠 | 2012-12 | 开始临床III 期试验 | 1,961.99 | 1,646.09 | 1,421.58 | 7,341.51 |
在上市申报时,公司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判断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取得第三期或最后一期的临床实验批件;如进行第二、三期联合实验则需取得联合批件,同时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开展了最后一期临床试验。如果无形资产的相应条件都满足了,那么公司就能够资本化处理这些研发支出,其余的研发支出选择费用化调整的方式。
而对于大多数在国内上市的医药企业来说,多数企业选择对眼发挥出进行全部费用化的处理,而如果选择了研发支出有条件的资本化处理,也会依照谨慎性的原则,在第三期临床试验进行资本化。如下表所示,很多公司选择在开展三期临床试验或获得审批文件后再确认资本化,可以说微芯生物的做法与同行业的绝大多数企业并不相同,且因为其在前一部分中所展示的资本化比率也较高,所以对公司报表数值也会较大。
表格 4-7可比公司资本化时点确认时间
公司名称 | 资本化确认时点 |
恒瑞医药 | 全部费用化 |
浙江医药 | 全部费用化 |
贝达医药 | 对于1、2类新药,在开展三期临床试验时进行资本化处理;
针对第二期试验就能够在市场推广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为开展二期临床试验 |
复旦张江 | 对于1类新药,资本化时点为获得新药证书年度 |
通化金马 | 在投入市场之前也就是生产的时候进行资本化,在某个项目或者计划里面就可以应用相应研究成果,对于新产品、新材料的生产有一定的帮助。 |
百济神州 | 全部费用化 |
复宏汉霖 | 对于生物创新药,资本化时点为开展三期临床试验 |
康弘药业 | 资本化时点为开展三期临床试验 |
丽珠医药 | 资本化时点取得相关批文或达到中试条件 |
4.2.3 公司内部资本化时点不一致
在最初的申报稿中,微芯生物共有设计资本化的总共有三个项目,分别是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西达本胺(乳腺癌)和西格列他钠,这三个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却并不相同,后两个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均是已完成第三期临床试验,但是第一个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却是开始了二、三期临床试验阶段。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应该遵循一致性原则,并且按照谨慎性的原则不高估资产,但对于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却采取了不同的时点确认。根据微芯生物对外披露的信息可知,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的研发支出在第二期试验开始后就进行了资本化的处理,也就是2010年第二期市实验开始,该项目就将研发支出相关成本计入了开发成本,在此期间内,该项目的的累计资本化研发支出达到了2695.63万元。
上交所和证监会均对此问题进行了询问,而微芯生物在最初对此从两个角度进行了解释,首先是该项目的适应症是首次在实体瘤中进行了临床试验,且全球的研发进度也是处于第二期临床试验的阶段;同时公司本身开展的是二、三期联合临床试验,试验进程也在有序的推进中,而对于二、三期的联合实验,是不需要再取得第三期临床试验的批件的。综合这几个因素,微芯生物做出了将该项目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但事实却是,这样的做法违反了会计谨慎性中的不高估资产。在联合实验中,该项目的实验方案是从小样本的临床试验开始,在试验开始后通过关注项目中相关患者的疗效表现情况,来继续推进试验进程,决定接下来是否需要进行更大样本的试验,并在最后获得有统计意义的数据后,将该项目报送监管部门进行审批。因此,在该项目的联合试验中,第二期临床试验并不能充分证明项目达到了可转为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同时因为过程的持续性与模糊性,对于第二期和第三期的临床试验,并不能做出一个明确的区分,因此在联合试验开始就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可能时点过早。
对此,公司在最后的招股说明书中也对该项目的研发支出做出了调整,因目前无法区分联合试验的具体阶段,因此对该项目目前全部的资本化研发支出全部做费用化处理。
同时,对于公司内的另一个资本化项目,西达本胺(乳腺癌)研发项目,因为该项目也是开展了联合试验,所以同样是在第二期临床试验开始就将项目进行了资本化的处理。但该项目目前阶段已取得了相关部门的伦理批件,并且有证据可以证明项目已经开展了实质性的第三期临床试验,所以只是将取得批件之前的研发支出进行了费用化的处理。
从以上两个会计差错更正可以看出,对于开展了联合试验的项目来说,尽管过程的连续性和模糊性会使得试验阶段不好区分,但还是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的批件或其他证据进行进一步的证明,因此在上市过程中,微芯生物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存在着内部资本化时点不一致以及部分资本化时点过早的问题。
第五章 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分析
5.1 展示企业实力,突出自主研发
公司所处的生物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进程,中国医药行业已经从满足自身的基本治疗需求发展,开始向国际医药研发先进水平接近,并积极参与全球化竞争。虽然中国医药市场在全球占比较高,但是国内生物医药企业的个体规模相对较小,市场规模和营利水平之间差距显著,即使排名前列的龙头企业相比国际大型同行仍差距不小,主要原因包括中国的支付市场绝大部分用于满足基本药物需求、行业分散度高、个体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较低。
在国际市场上,目前我国的医药行业仍旧处于弱势地位,国内的行业竞争仍然是打价格战与仿制品生产,因而缺乏在国际上对抗的创新研发能力。对于许多重大疾病的治疗,我国的临床治疗药品只能依赖于国外的进口产品,如肿瘤类疾病和免疫类疾病,因此对于国内市场来说,相关的市场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国内医药企业王往创新研发方向的转型,,国内药企开始寻求新的发展方向,研发成为了XXX的发展动力。
虽然国内的医药企业开始逐渐重视企业的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内临床治疗对于药品的需求,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药物还未突破药物研发根本的壁垒,即创新药物的研发。国内的医药企业仍需继续增强自己的研发能力,将内部的药物研发逐渐从仿制药转向更高层级的原创药,从而不仅满足国内的临床治疗需要,也增强了国内医药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在这种大环境下,面对国家政策和行业竞争的双重压力中,国内的生物医药行业正处于一个加剧分化和优胜劣汰的关键阶段,研发水平的提高将作为其核心竞争力而成为竞争优胜的决定性因素。只有持续加强公司内部的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的搭建,才能实现科创水平和营利能力的同步成长,在全球市场占据应有的地位。
微芯生物作为原创新药研发企业,应该顺应这种潮流,坚持走创新研发的道路,从总体上看,就是不断地研发并推出新的药品、拿到专利权,这就需要企业对于研发的不断投入。但一般新药的研发都有周期长的特点,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到最终的成果,在这个阶段中,企业想要让外界知道自身的研发实力,就可以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方式,将试验即将成功获批上市的项目,转入开发支出作资本化的处理,显示出企业在新药研发上的阶段性进展,向外界传达研发的相关讯息,从而展示企业的研发实力,树立自主研发的企业形象,并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社会声誉与影响力。
5.2 实现盈余管理,满足上市要求
微芯生物与2019年3月申报科创板上市,是最早申请科创板IPO的企业之一,在科创板门槛较低的上市标准和注册制下,对于准备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来说,只需要满足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其他需要的文件与披露的信息能够做到满足审查的要求,即可上市。因此不需要考虑企业发展前景及公开发行价格等问题,比起在主板上市,限制条件更少。
科创板的成立与注册制的试点,是我国市场的一次重大改革,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是有利于市场长久且健康发展的。在注册制下,市场会逐渐掌握主动权,企业的价值也会在市场的反应中得到体现,反应不好的企业也最终会被市场淘汰,在这过程中监管部门只是起到审查的作用,而并不参与公司的价值确定中去。但是在科创板的创立初期,不仅是存在作为首批申报的侥幸心理,还是对于科创板实际审查深度的不确定性,申报上市的企业都有可能存在试探的心理,如果资金链存在问题,那么很可能会把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从而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确保在科创板的顺利上市。
微芯生物实际选择了标准一,该标准中对市值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最关键的两点就是最近一年的纯收益不能为负,而且营业收入必须超过1亿元。其中,需要减去非经常性损益之后进行比较,净利润以更低的那个为标准,根据微芯生物申报上市时的数据,如下表所示,满足了科创板的上市要求。
表格 5-8微芯生物申报上市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净利润(万元) | 539.92 | 2,590.54 | 3,127.62 |
归母净利润(万元) | 502.60 | 1,130.00 | 1,897.61 |
营业收入(万元) | 8,536.44 | 11,050.34 | 14,768.90 |
如果对上述指标单独分析,从营业收入的构成来看,如下图所示,微芯生物的营业收入中超过99%的部分都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公司原创新药西达本胺的销售收入、技术授权许可收入以及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就营业收入的占比来说,公司的主营业务表现良好,2015年起公司研发产品的销售及专利授权收入的增加,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让营业收入能够每年稳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31.54%。
图 5-5微芯生物2016-2018年度营业收入构成
但从净利润的角度进行分析好的话,公司净利润的质量却并不尽如人意。首先是微芯生物的期间费用极高。具体来看,这些期间费用通常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如下图所示,研发费用与销售费用一直都保持增长的趋势,而且销售费用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在2018年已经达到了59.83%,管理费用在2018年也有较大幅的增长,增长幅度达到40.17%。这些费用的增长都比营业收入的31.54%增长速度要快。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80.00%,各年度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90.22%、82.70%和80.77%,上述指标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水平。
图 6微芯生物2016-2018年度期间费用金额
单独分析公司的研发费用可以发现,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如下表所示,微芯生物的研发费用率已经是很高的了,按照微芯生物有条件的资本化的做法,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的的比例保持在30%左右的水平,这已经使得微芯生物的净利润岌岌可危,如果按照大部分医药企业的做法,把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那微芯生物可能就无法满足上市要求。
表格 5-10可比公司2016-2018年度研发费用率
公司简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贝达医药 | 24.81% | 19.75% | 15.6% |
恒瑞医药 | 15.33% | 12.71% | 10.68% |
康辰药业 | 7.85% | 5.45% | 11.09% |
信立泰 | 8.76% | 7.87% | 5.85% |
康弘药业 | 7.9% | 6.89% | 4.81% |
可比公司平均 | 12.93% | 10.53% | 9.61% |
微芯生物 | 28.51% | 31.87% | 33.99% |
我们对微芯生物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将微芯生物最后的招股说明书中计入开发支出的量个项目全部费用化,因XX补助的具体分摊情况难以获得,所以去除XX补助这个因素。通过模拟计算可知,如果去掉XX补助分摊,那么2018年末微芯生物的开发支出就会降低到0元,而且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会降低至-815.67万元和-15,609.95万元。总的来看,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是负数,就将不满足公司选择的科创板上市标准一中有关于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表格 5-11微芯生物2018年度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模拟测算
项目 | 审定报表金额(万元) | 测算影响金额(万元) | 测算后报表金额(万元) |
开发支出 | 11,707.52 | -11,707.52 | 0 |
研发费用 | 4,316.05 | 3,932.15 | 8,248.20 |
净利润 | 3,116.48 | -3,932.15 | -815.67 |
未分配利润 | 3,902.43 | -11,707.52 | -15,609.95 |
利润的质量不高也有主营收入贡献不大的因素存在,我们查看年报可知,利润的积累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微芯生物收到的XX补助。IPO申报期间,微芯生物的利润总额分别是524.43万元、2365.74万元和3216.68万元,虽然XX补助的比例在逐年降低,但依然占到了利润总额的83.71%、60.90%和39.07%。可以说微芯生物在尽可能的利用自己的XX补助做高盈余。
表格 5-12微芯生物2016-2018年度XX补助占利润比例
项目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计入当期损益的XX补助金额(万元) | 438.99 | 1,440.79 | 1,256.68 |
利润总额(万元) | 524.43 | 2,365.74 | 3,216.68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83.71% | 60.90% | 39.07% |
5.3 支持战略发展,满足资金需求
根据微芯生物招股说明书中对未来的战略规划,为良好的适应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将在现有的发展基础上,不断地增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还是通过完善公司内部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在现有研发项目的基础上,开拓更多的可能性。同时提高公司在产品研发成功后的销售及营销环节的能力,逐步打通下游销售渠道,形成自己的销售网络。同时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出合适且能力强的团队。综合以上方法,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巩固国内行业的地位,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实现中国智造走向世界的宏伟目标。公司的资金主要运用如下表所示。
表格 5-13微芯生物2018年度战略规划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 30,000.00 | 18,335.33 |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 37,000.00 | 10,191.39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015.00 | 10,376.09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9,350.00 | 9,351.41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17,259.00 | 9,732.13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6,308.06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350.00 | – |
从微芯生物的战略规划也可以看出,微芯生物对于研发的重视程度,在战略规划中创新药研发相关的项目计划投资额占到了总计划投资额的68%,其中包括为新药研发搭建的创新中心平台与生产基地。这些投入未来可以转换成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从而保持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为未来开拓全球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来看,不论是为了新药研发的投入、销售端扩张的投入,还是为了补充企业经营所必要的流动资金,公司都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未来的战略发展。
我们对上市之前的资金来源进行分析。从外部来看,公司在上市之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和私募股权投资,其中私募股权融资如下表所示,可以看出,公司的融资金额不大,最高为一亿元,整体的融资规模较小;从内部来看,公司的营业收入如前文分析中,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较大,但主营业务收入的来源较为单一,且在扣除营业成本后的利润并不高,不足以支撑公司高额的研发投入的资金需要。
表格 5-14微芯生物上市前融资情况
投资机构 | 融资日期 | 融资金额 | |
天使轮 | 海达创投 | 2000-1-1 | 500万 |
A轮 | 泰达科技、祥峰投资、北京科技风投 | 2001-1-1 | 600万 |
B轮 | 礼来亚洲基金 | 2009-11-1 | 500万 |
C轮 | 富坤创投 | 2013-8-1 | 1000万 |
D轮 | 德同资本、倚锋资本、上海金信资本 | 2014-9-1 | 10000万 |
从上述情况来看,微芯生物的资金来源具有融资渠道单一、内部供给不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现阶段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阻碍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公司需要在减少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拓宽融资渠道,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对于目前的微芯生物来说,上市就是一个很好地机会,拓宽自己的融资渠道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因此,不论是为了能够上市做准备,还是对外界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微芯生物都需要有一份较为亮眼的成绩来为自己的融资铺路,同时在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还没走上正轨的时候,可能就会通过一些盈余管理的手段来美化自己的财务报表。对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不仅可以对外树立积极的企业形象,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同时资本化使得企业的费用进一步的减少,让企业的盈利状况保持在一个较为合适的水平上。
5.4 达到考核目标,实施股权激励
从微芯生物上市至今,分别在2020年5月28日和2023年4月30日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用到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在整个公司员工中的占比达到了25.34%;第二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31人,在整个公司员工中的占比达到了94.32%。激励对象涉及不同的阶层,比如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董事还有一些别的人员,股权激励也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从而能够吸引和留住公司内部研发创新的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微芯生物实施的第一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2020年和2023年的两个会计年度考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2023年和2023年的两个会计年度考核。基于设定的财务业绩指标展开考核,每年至少要有一次考核,从而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当做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在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上,科创板的股权激励计划基本选择以考察核心财务指标的方式,财务指标一般为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绝对指标,也包括相关的增长率等相对指标。其中,绝大多数公司会选择营业收入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微芯生物在选择了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同时,还选用了研发进度作为自己的考核指标。
表格 5-15微芯生物上市后的股权激励计划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0年 | 1、基于2019年营业收入数据,2020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必须超过30%; 2、对于第一个归属期,在国内外必须得有两个以上申请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研发项目。 |
2023年 | 1、基于2019年营业收入数据,2023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必须超过75%; 2、对于第二个归属期,在国内外必须有两个以上进入或结束以适应症为上市目标的后期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 | 1、基于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2023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必须超过50%; 2、对于第一个归属期,在国内外必须有两个以上进入或结束以适应症为上市目标的后期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 |
2023年 | 1、基于2020年营业收入数据,2023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必须超过75%;2、对于第二个归属期,在国内外必须有两个以进入临床II期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 |
首先对企业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微芯生物的年报分析可知,2020年度营业收入涨幅为55.05%,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西达本胺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涨幅为59.74 %,主要是由于西达本胺在国内的销售进一步增长,以及西达本胺相关的另外两项适应症在日本获批上市,从中获得的技术授权收入增长导致的。
在上面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西达本胺,是一种新型的的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对于这些恶性肿瘤,该抑制剂可以和别的药物一起使用,起到很好的治疗效果,现在国内对外周T细胞淋巴瘤及乳腺癌等适应症已经批准了。2020年10月,向日本递交了西达本胺在孤儿症用药和成人T细胞白血病用药的新药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之后在2023年6月和11月两个上市申请分别在日本获批上市。
在2015年西达本胺国内上市后,公司在2016开始已经通过技术授权的方式获得额外的营业收入,但从2016-2018年,技术授权收入的金额逐年降低,且2019年并未获得该项收入。而在2020年股权激励开始后,技术授权收入又猛增至2016年的两倍,且2023年因为日本获批上市,该项收入依然保持增长的趋势。因此,管理层可能存在通过对外授权专利的方式,达到收入的增加,从而满足股权激励的条件。
其次对研发项目的进度进行分析。在公司的激励条件中对与研发进度的考核条件,其中在两个股权激励第二个考核年度中的具体规定都是研发项目开始或结束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临床试验,也就是与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相关的三期临床试验。根据年报披露的信息可知,微芯生物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研发支出并没有进行较大比例的资本化处理,而在2023年度,微芯生物在一年之内就有四个项目达到三期临床试验,这就满足了股权激励的考核条件。因此可以推断,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处理也可以帮助管理者满足业绩考核的目标,从而使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在公司内部顺利实行。
综上所述,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问题上,公司内部很有可能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选择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这样对于公司而言,既能对内满足股权激励的考核条件,也能对外展示企业的实力与形象,吸引外部资本流入企业。
第六章 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分析
6.1 财务绩效影响
6.1.1 研发资本化虚增当期利润
据我国企业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基于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可以把企业的研发支出进行分类,即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支出。具体来看,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属于研发费用影响当期利润,而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属于开发支出科目。对研发支出的这两种处理能够有效调整当期费用,研发支出费用化将直接影响当期的利润,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能够将早期投入均摊到未来年度。以此分析,早期的资本化使得前期的费用减少,利润增加,对当期利润起到修饰作用,提高了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扩大营业利润空间。
根据年报可知,微芯生物在2016-2023年间的研发支出金额每年递增,年平均增长幅度为38.8%,其中费用化处理的研发支出金额的年平均增幅在34.08%,与此同时资本化的金额也在极速增长,资本化处理的研发支出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51.1%,只有2019年度增长速度放缓,资本化占总体研发支出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0%-50%的水平上。由此可见企业近年将研发支出中的大部分都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在2019-2023年间它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大幅提升,微芯生物资本化研发支出比例远超医药行业平均水平。
研发支出的高比例资本化可以向外界显示出企业的研发能力,但同时资本化也会使得当期的费用减少,进而影响利润。
图 6-7微芯生物2016-2023年度研发支出及其资本化金额(万元)
同时我们对企业的利润相关项目进行分析,根据企业年报披露的信息可知,2016-2023年企业的营业收入金额年平均增长幅度在39.11%,营业总成本金额的年平均增长幅度在41.09%,研发费用的年平均增幅在34.08%。如下图所示,收入和成本的增长幅度相近,且成本的增长幅度略高于收入,在此情况下,公司的利润很难保证为正。通过查看利润表可知,最后公司的利润为正,主要是XX补助的功劳,在加上了其他收益之后,微芯生物的净利润为正,且企业的年平均销售净利率为12.8%。但这也勉强维持在行业内的中位数11%以上,单靠营业收入的增长,并不能弥补公司当期发生的营业成本,所以在营业收入增长迅速的同时,净利润却并没有与之同幅度增长。
对营业成本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可以看出其中的研发费用与营业总成本的增长速度是大致相同的,且占比维持在35%左右,这说明根据收入的增长幅度,研发费用也维持在了一个相似的幅度,使得每期的营业成本保持在稳定的水平上,最后能够得到一个较为稳定的净利润。
图 6-8微芯生物2016-2023年度利润情况(万元)
但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部分来看,其增幅远远高于费用化研发支出的增幅,两者之间相差十七个百分点,如果将此部分全部费用化加入营业成本,那么营业成本的涨幅将远远不止41.9%,而是达到更高的数值,这样成本的增长就不能和收入的增长进行匹配。我们将每期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与净利润放在一起比较,可以看出资本化研发支出平均比当期净利润高出35%左右,2016年度和2023年度更是达到了2.67倍和3.75倍。如果将这些资本化的支出全部转入费用,当期净利润就会变为负数。
图 6-92016-2023年度净利润与资本化研发支出情况(万元)
6.1.2 高额开发支出带来的未来风险
根据研发支出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可计入开发支出科目,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因此,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会使得公司的资本总额增加,同时在满足资产条件后,开发支出也可转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但如果公司期末的开发支出余额较大,则也会增加相应的风险。对于开发支出本身来说,如果因为研发项目收到阻碍,如研发的项目后期无法获批上市,则存在相关资产减值的风险;而如果遇到上市后增长缓慢的情况,则有可能会产生收入不能覆盖新增折旧和摊销的风险。这些风险都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会增加,使公司存在由此导致的经营业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1)开发支出与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内容包括:资本化研发支出,将部分费用视作为开发支出,研发结束之后计入无形资产,因为已经投入量生产或者获得新药证书。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后时会作为专利权转入无形资产,因此本文使用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中专利权的账面余额来进行分析。如下表所示,开发支出账面余额和无形资产中专利权账面余逐年增加,截至 2023年底,公司开发支出的账面价值为13990万元,无形资产中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15264万元,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5.44%,过程中并没有计提过减值。内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占总资本比例整体趋势呈2016-2018年逐步上升,在2019年下降后,又在后两年继续上升。
表格 6-16微芯生物2016-2023年度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情况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3年 | |
开发支出账面余额
(万元) | 4,681.23 | 7,775.37 | 11,707.52 | 8,812.29 | 13,309.69 | 13,990.16 |
无形资产中专利权账面余额(万元) | 1,745.94 | 1,544.86 | 1,343.90 | 6,687.03 | 6,140.73 | 15,264.58 |
二者占总资产比例 | 15.94% | 14.21% | 18.21% | 9.16% | 11.26% | 15.44% |
高额的账面余额会带来一定的减值风险。对于还未上市列报在开发支出中的项目和已上市列报在无形资产中的项目,如果未来出现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在研项目进展不顺利、无形资产未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国家政策变化及行业重大变化等,则可能发生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减值的情况,给企业的经营带来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2)无形资产的摊销风险
公司的开发支出可在未来满足条件后转入无形资产。根据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并且有关专利权的摊销年限为8-20年。因此公司内部的无形资产均在使用寿命期内摊销,其公司并未披露具体的摊销信息,因此为了后文便于分析统一按照15年作为摊销年限。
通过查阅年报可知,2023年期末,微芯生物共有四个项目进入到三期临床实验阶段,分别为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进入了III期临床试验、西奥罗尼单药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进入了III期临床试验、西奥罗尼联合化疗用于治疗卵巢癌进入了III期临床试验和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进入了III期临床试验,累计资本化金额分别为9986.37万元、1209.02万元、1293.95万元和1500.81万元,合计13990.16万元。
对于各三期试验的进度,其中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关键性临床 III期试验进展顺利,试验入组接近尾声;西奥罗尼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关键性 III 期试验已完成首例病人入组;奥罗尼联合化疗用于治疗卵巢癌项目,患者的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III 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首例病人入组;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 2 型糖尿病的 III 期临床试验已实现首例患者随机给药。
除了这四个项目达到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其余项目均在一、二期临床阶段,短期内资本化转为无形资产的概率较小,因此对于未来摊销的影响我们在此仅分析以上四个项目。根据微芯生物内部的预测,四个项目的预计总投资规模分别是16,549万元、5,097万元、13,299万元和4,991万元,总计39936万元。转入无形资产之后的摊销,四个项目每年的摊销额分别为1103.27万元、339.8万元、886.6万元和332.73万元,总计2662.4万元。
表格 6-17微芯生物研发项目预计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原值(万元) | 摊销年限(年) | 每期摊销金额(万元) | |
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 | 16,549 | 15 | 1,103.27 |
西奥罗尼单药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 | 5,097 | 15 | 339.8 |
西奥罗尼联合化疗用于治疗卵巢癌 | 13,299 | 15 | 886.6 |
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 | 4,991 | 15 | 332.73 |
合计 | 39,936 | 15 | 2,662.4 |
对无形资产中专利权的摊销进行分析,2107-2023年专利权的当期摊销额及累计摊销额如下表所示,2017和2018年度,专利权的摊销稳定在200万左右,从2019年开始,专利权摊销金额开始增长,主要系公司内部研发支出转增无形资产所致。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项目三期试验已接近尾声,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可能就会在原本的摊销上增加1103.27万元的摊销金额,差不多是现在摊销年增长的十倍左右。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当期费用,从而减少利润。如果四个项目均转入无形资产,那么影响的摊销金额就将达到2662.4万元,会给当期利润造成更大的压力。
表格 6-18微芯生物2017-2023年度专利权当期摊销金额
金额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摊销增加金额(万元) | 201.08 | 200.96 | 231.66 | 546.30 | 627.80 |
累计摊销金额(万元) | 1,800.80 | 2,001.76 | 2,233.42 | 2,779.72 | 3,407.52 |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减值和摊销风险。
6.1.3 带来额外经济利益流入
前面在对公司的收入进行分析的时候,有分析过公司西达本胺带来的技术授权收入。这是由于作为原创新药,该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准入门槛及研发难度,因此公司在研发出新药之后,不仅可以自己进行产品的销售,同样也可以把产品的专利对外授权,实现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这样在公司本身产品销售还未形成销售网络时,就可以提前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公司的原研新药西达本胺是中国的专利,这也是第一个授权细分发达国家使用的专利,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优势,并获得技术许可收入的原研新药。
公司对外的授权收入主要是利用技术授权许可来取得,比如里程碑收入、收益分成、许可费,因技术授权没有相关成本,所以技术授权收入的毛利率达到100%,2019年该项收入为0系当年未收到技术授权收入。技术授权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近两年维持在10%的水平上,说明该项收入已经成为了微芯生物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公司的技术授权收入也是公司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水平的体现,也显示出公司未来收入的可持续性和收入规模增长的预期。
图 6-10微芯生物2016-2023年度技术授权收入(万元)
6.2 非财务绩效影响
6.2.1 提升企业价值,抬高股价
根据科创板审核规则中对于科创板定位的描述,科创板上市企业应当具有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同时在市场上的占有度和认可度较高,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最重要的是公司需要拥有核心的关键技术,并且科技创新能力需要突出。包括上市审核中对于研发部分的特别关注,都可以看出,科创板对企业的研发创新特别关注,所以,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创新研发能力对投资者来说更具吸引力,而创新研发能力的直接体现就是企业在研发上的资源投入。
但仅有高额的研发投入是不够的,研发过程中会存在诸多的风险,同时研发的结果也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研发投入的基础上,投资者还会额外关注企业的研发转换情况,或者是研发投入能否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从这个角度分析,企业的研发成果就可以用已上市的产品作为评判的标准。但对于许多公司来讲,大量的研发投入有了阶段性的成功,但距离最后的产品上市还有一段距离,同时需要在外界树立起一个注重研发且研发转换较为成功的形象,那么就可以在开发阶段,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处理。
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不仅可以对利润表起到一定的美化作用,让外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有一个好的印象,同时也会增强市场对于微芯生物的的研发信心,为微芯生物在资本市场中建立了研发创新地正面形象。
同时,作为首批上市科创板的公司,又在问询环节经历了上经历了七轮问询,虽然过程比较艰辛,但同时过程中也有许多投资者注意到了这家医药企业,相关的报道也是层出不穷。而在问询中一轮接着一轮的信息披露,也使得公司披露了比最开始申报稿中更多的有关研发支出的相关信息,其中就包括研发进度的具体情况、同行业可比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确认时点及确认条件以及研发相关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随着七轮问询的结束,公司的研发情况也就逐渐变得清晰起来,研发能力强、研发投入大的形象也会深入到投资者的心中。同时,因为还存在着行业的壁垒,即使信息对外公布,但具体的研发进度等消息,投资者依然只能用非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对于研发项目只能用外行看内行的眼光来看待。因此在对于研发信息的披露中,公司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投资者对于企业研发能力的信心,可以说是利大于弊。
而对于市场的反应,我们可以通过公司上市之后的股价进行分析。公司的股价通常能够反映出企业的部分信息以及市场对其的态度,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公司的首日发行股价等展示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
根据企业发行公告,微芯生物最终以20.43元的价格成功发行,作为首家创新药企业登陆科创板,开盘价达到125元/股,涨幅达到511.85%,刷新科创板开盘涨幅纪录,收盘价达到95.31元/股,涨幅达到366.52%。而微芯生物的市盈率达到了467.51倍,如此高的市盈率可以反映出公司受到市场的看好。公司的市值为391亿元,位居当时28家科创板上市企业第5位。从传统估值方法来看,微芯生物的市盈率居于当时科创板上市公司的首位,且远高于可比的同行业企业如恒瑞医药、贝达药业的估值。
6.2.2 公司面临的风险
(1)研发阶段风险
微芯生物是一个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主要从事新分子实体药物的设计研发,有着出色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内部平台体系有效地整合多项现代技术先对候选药物进行筛选,再进行逐步的临床之前的各方面的研究,进行临床开发之后取得了上市标准,产出具有临床差异化新药的重要技术,也是支撑微芯生物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了商业化。鉴于原创新药的研发具有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容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进而带来经营风险,进一步影响公司最初阶段所对研发投入的资金回收与实现效益。
一个全新结构的原创新药的成功研发,需要经过如下阶段:制定研究计划和制备新化合物阶段,药物临床前研究阶段,药物临床研究阶段,药品的申报与审批阶段以及商业化,在此期间研发资金需求量大,各个阶段都有可能要到无法避免的问题,从而使得公司前期的研发投入失败。
比如在研究阶段,面临的可能是研发失败的风险,或者是临床前药物研究阶段没有得到进行下一阶段测试的批准。目前公司有多个项目停留在向临床试验阶段跨度时期,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而在临床实验阶段也会存在无法再次推进下一个阶段。处于该试验阶段的项目,可能会出现监管部门、伦理委员会等不批准研究者按期开展某一阶段的临床试验的情况;研究者可能会无法按期招募到足够的临床试验受试者并完整地参与完成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过程中可能因候选药物等原因而使得受试者缺乏临床反应或出现重大安全性问题等负面事件;为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合同研发组织、临床机构管理组织等委外服务供应商以及医疗机构研究者可能未履行合约义务或未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候选药物以及伴随诊断测试或其他临床试验环节所需相关材料可能会不足或短缺。这些都可能导致临床试验出现延期、暂停以及监管部门要求中断或停止临床试验的风险。
临床试验阶段可能面临的另一个风险是临床试验阶段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因临床试验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且早期的试验结果无法预测和保证最终的临床试验结果,因此临床试验完成后,可能会出现临床试验结果不佳的情况,包括疗效或安全性等相关指标未达到预设目标,无法证明药物对于相关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从而无法进行新药注册申请或需调整临床试验方案、增加额外的临床试验,进而导致项目失败或延长项目完成时间的风险。
最后是上市时的风险。在提交新药注册申请后,监管部门可能会不认可临床试验相关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临床试验的执行过程等;审批政策要求可能会出现变化导致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相关药品获批上市;监管部门对新药注册的审评力度和审批速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这些都可能导致研发项目存在无法获批上市或者无法按照预期时间获批上市的风险。
如上述各方因素中有一项发生异常,则会导致整个流程流产,最轻的也会导致进度延期而加大资金投入无法实施进入商业化阶段,从而损害公司的业务,前期的资金投入无法为公司带来收入和现金流,从而为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2)经营风险
微芯生物现在有三款产品获得了上市许可,但如若未来产品的专利权到期,市场上亦可能出现仿制药。未来如果针对同一适应症的新药或者相关仿制药获批上市,则可能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原创新药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后,还要历经市场开拓与学术推广等过程,方能被广大医生和患者接受,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因此,如果新药上市后在市场开拓与学术推广等方面遇到瓶颈或者新药的安全性、疗效与竞争对手相比的优缺点未能有效获得医生及其患者的认可,或者产生目前科学尚未认知的风险,都将给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及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
现在微芯生物的销售主力军西达本胺产品销售开始放量增长,是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5.05%的主要因素。微芯公司发布业绩快报,20年营业收入为2.69亿元,同比增长55.05%;净利润3104.60万元,同比增长59.85%。未来随着西达本胺乳腺癌适应症的获批,西达本胺仍将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西达本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销售产生波动、西达本胺的境外同步临床开发的进展不及预期等情形,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2.3 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正面体现在微芯生物的研发能力提高上得到了体现。公司在2023年度的研发投入合计达到2.34亿元,主要为报告期开展了四个临床III期项目,分别为西达本胺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III期临床试验、西奥罗尼单药正在开展卵巢癌、肝癌、乳腺癌、淋巴瘤、其他神经内分泌肿瘤等多个适应症的不同阶段研究。
表格 6-19微芯生物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及变化幅度
2023年度 | 2020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元) | 130,026,219.33 | 92,290,557.52 | 40.89 |
资本化研发投入(元) | 104,321,160.17 | 44,973,984.60 | 131.96 |
研发投入合计(元) | 234,347,379.50 | 137,264,542.12 | 70.7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44 | 50.94 | 增加3.5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44.52 | 32.76 | 增加11.76个百分点 |
从结果上看,公司的研发投入也是有回报的,从下表可以看出,从2018年起到2023年年底,微芯生物共有4个项目进去临床三期的实验,同时有2个项目在三期的临床试验结束后成功上市转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前景可观的经济利益流入。
表格 6-20微芯生物2023年研发项目情况
项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累计资本化金额
(元)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研发进度 |
西达本胺(乳腺癌) | 2015年7月 | 55,747,921.57 | 已上市 |
西格列他钠 | 2012年12月 | 97,516,418.62 | 已上市 |
西达本胺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III 期临床试验 | 2019年11月 | 99,863,747.44 | 进行临床 III 期试验 |
西格列他钠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III期临床试验 | 2023年01月 | 15,008,096.70 | 进行临床 III 期试验 |
西奥罗尼单药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 2023年04月 | 12,090,242.26 | 进行临床 III 期试验 |
西奥罗尼联合化疗用于治疗卵巢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 2023年05月 | 12,939,509.09 | 进行临床 III 期试验 |
公司从成立初始二十余年持续的研发投入,也给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专利与技术成果。如下表所示,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已累计申请发明专利407项,累计共获得123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仅在2023年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126项,获得境内外授权32项。同时,公司也在对内部研发形成的各项专利进行保护,形成全方位的全球专利布局,一方面保障企业现有的经济利益不被侵害,另一方面减少行业内仿制药的出现,从而使相关产品的利益能够形成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
表格 6-21微芯生物2023年专利情况
2023年度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26 | 32 | 407 | 123 |
软件著作权 | – | – | 3 | 3 |
其他 | 0 | 19 | 115 | 106 |
合计 | 126 | 51 | 525 | 232 |
第七章 结论与启示
7.1 结论
本文以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政策选择、各种理论为基础,以微芯生物作为案例进行分析。首先对相关的案例背景进行详细的描述,主要为微芯生物科创板上市的制度要求以及微芯生物公司的介绍和经营情况分析,同时对微芯生物上市过程中经历的七轮问询进行了一定的说明,从中分析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特征;其次,本文基于微芯生物案例背景的分析,对微芯生物研发资金启动的原因进行研究;最后探究了研究资金资本化的经济后果。本文主要分析结论如下:
一是微芯生物上市过程中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特征。首先是微芯生物的资本化比例过大,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大部分选择全部费用化的情况下,微芯生物选择有条件的资本化对研发支出进行处理,且资本化的比例也远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其次,微芯生物的资本化时点与其他公司不同,其选择的资本化时点要早于行业内其他公司;最后,微芯生物内部的资本化时点确认也不具有一致性。
二是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因。从生物医药行业的行业现状出发,只有加强企业核心技术建设和研发投入,才能实现行业技术水平和营利能力的同步成长,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因此微芯生物的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存在展示企业实力的动机;同时结合科创板的背景,对微芯生物的营业收入、利润等进行分析,得到其基于满足利润要求的资本市场上市动机;其次,通过分析微芯生物未来的战略规划及以往的融资情况,认为其可能存在融资动机;最后,结合公司上市后的两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分析其可能存在通过满足与研发相关的收入与进度条件,来达到股权激励的要求。
三是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经济后果。本文从财务与非财务两个角度展开分析。首先,微芯生物的研发支出的资本化通过减少了当期的研发费用,从而达到了美化利润的效果;但研发费用的减少相应的是开发支出的增加,高额的开发支出会相应的带来资产减值的风险,同时在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后续的摊销将会使得以后期间的期间费用大幅度增长,给当期利润带来巨大的压力;公司的研发投入转换为专利权进入无形资产后,也通过技术授权的方式将产品的境外专利对外授权,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其次,在科创板的科创背景下,投资者更关注企业的科创属性,而微芯生物的研发情况无形给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科创形象,有利于企业的价值提升;研发投入与资本化的情况也提升了企业的研发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研发阶段的延迟与经营环境的变化等,都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不确定和风险。
7.2 启示
根据前面几章对于微芯生物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特征及动因和经济后果进行分析后,我们从中可以获得许多启示。基于此,本节从公司、投资者、监管者的角度分别讨论,希望企业能够减少和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引导市场合理的看待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7.2.1 企业应主动披露研发相关信息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研发支出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它分为资本化研发支出和费用化研发支出,公司可以将其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进行处理,但不论是选择哪种会计处理方式,都需要进行对外的信息披露。在大多数公司的年报中,关于研发支出的披露大多集中在具体的列报金额与会计政策选择。会计政策选择即公司对研发支出的具体处理方式,而列报的金额一般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会有体现。只有在对同一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多种选择时,会计政策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会计政策存在一个“选择”问题。这种状况,肯定难以适应未来企业会计发展的要求。按照会计政策选择与信息披露的后果可以把会计政策选择分为技术型和交易型两类。
综上来看,监管者和投资者不能全面的看到企业内部各个项目研发状况,未达到准确传递公司研发情况的目的。而对于科创企业,无论是作为一种展现企业实力的方式,还是满足监管需要,为了适应投资者和监管者的要求,企业有合理的必要去披露企业内部项目研发的更多信息。
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公司需要对各项目的研发投入金额进行的单独列报,形成公司的研发支出投入明细表。研发支出明细表应包括各项目本年度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发生当时全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金额及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再进行摊销资本化金额,包括之前年累计值,足够使各研究项目更加清晰可观。
其次是企业其他的信息,包括项目开始时间、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目前的研发进度。同时,对于在研项目,需要列示其预计研发完成年度及预计投入总金额,如果有资本化的项目,则需要列示资本化的时点以及与资本化时点相关的确认条件。
最后,需要对重要的在研项目及已经资本化的项目进行风险提示,包括已上市的竞争品及外部环境变化对于研发成果的经济后果影响。对于已资本化的项目,还需要分析其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披露企业研发过程,可以让研发支出得到更有利的资本支撑,外部投资者可以了解更多企业内部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企业研发能力的展现,树立积极的企业形象,增强外部投资者的信心。
7.2.2 市场应合理看待科创板上市公司
对于科创板试点的注册制,以及有别于主板的上市要求,市场投资者应理性看待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并全方面、多维度的评价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
在国家政策与战略的引导下,科技逐渐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于是在主板之外增设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科创板的科创属性吸引了大批创新驱动企业前来上市,这也满足了科创板最初的设置目的,即推动新兴行业的发展与进步,进而行业带动整体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环境的整体变革。
因此在和主板不同的上市条件与注册制下,科创板的企业在面临上市审核时,研发能力会得到更多的专注。企业只需满足上市标准,且符合科技创新定位,则可选择在科创板上市。并且科创板也为尚未盈利或仍存在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开绿灯”,如果符合国家战略布局,也能在科创板上市。以上种种都能够体现科创板对于科创企业的独特的包容性,也因此,投资者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应以有别于主板企业的眼光来看待。
因此,作为投资者来讲,对投资企业评估时,都会采取一定的方法,在结合企业市值和财务指标,各个时期的收入和取得的利润,现金流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同时,也应该从多方面去关注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于公司整体而言,可以去关注他的发展战略及行业地位,从行业中分析公司发展情况;对于研发情况,则可以关注公司的研发投入、产品技术和核心优势,综合其研发活动的进展,分析企业的研发实力。从各方面入手了解公司的情况,不再是只关注财务指标,而是更加重视企业的成长空间与发展潜力。
7.2.3 监管部门需制定更加有效地政策
我国的证券市场长期以来都对公司上市采取相对严格的事前审核制度,从2005年开始,核准制逐渐转为保荐制,在在保荐制下公司能否上市的决定权主要由证监会掌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监管方和公司之间会有巨大的信息差异,使得其中的信息难以分辨,因此对于监管方来说,从众多的上市公司申请中选择出适合上市的公司,就变成了一项困难的挑战。也因为信息的难以分辨,监管方往往在面对上市公司的申请时,会选择通过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以及报告中的会计数字来当做判断能否上市的依据。在实务中,这种较为强硬的且缺少变通的方法,使得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数字成为了判断公司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许多持续盈利能力强和盈余质量高的申请公司,就会更容易通过监管审核。
对于科创企业来说,研发支出是其必不可少的一项支出,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如果与研发支出相关的项目如果满足条件,依旧会对其做出资本化的一些资金支出资本化管理,而不满足条件的研发支出则统统计入利润表的费用科目。由于前文中提到的各行业研发支出的特征不一致,行业内满足不满足条件的标准相对主观,同时对于公司如何选择会计贡献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因此对于研发支出的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也对此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上市审核时对于研发支出的总体监管较为严格。对于研发支出的审核重点关注在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问题上,包括研发支出资本化项目是否包括不应资本化的项目,资本化的确认时点是否符合谨慎性的原则,资本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从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偏向于稳健的会计处理,即将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也因此在上市过程中,上市申请的公司会可能因为监管方的偏好,而选择更为稳健的费用化处理方式,以期能够增加上市成功的概率。
但是,上市过程中对于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倾向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科创型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这是因为科创企业由于自身的科创属性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其研发支出一般较高,尤其是研发创新驱动型企业,企业价值多体现在其研发项目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上,因此,对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处理虽然能够使得企业的利润增高满足上市条件,但却不利于发挥科创板的功能,即让资本市场推动科创型公司发展的功能。因此,为了市场能够长远良好的发展,从监管方的角度来看,应该有序地引到上市公司进行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发展,使得研发支出能够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研发能力与企业的整体价值。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总体上需要明确明确和细化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准则规定,并根据实务情况推出相应的操作性规则;其次,为了满足不同行业的需要,可以在不同行业中对应的建立研发支出合理资本化的典型案例,以供公司进行学习和借鉴;最后,监管方应引导公司主动对外进行研发支出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减少市场与公司内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这些举措,能够有效地平衡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成本和效益,有助于科创企业的研发实力提高,同时有利于市场的良好发展。
7.3 不足
本文写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科研水平有限、案例公司的的信息披露不全面、研究方法单一等原因,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1)公司可获得信息不足。一是可获得信息的时间跨度较短,作为2019年科创板上市企业,微芯生物可获得的财务报告期间为2016-2023年度,短期的数据分析容易具有偶然性;二是可获得信息并不全面,如微芯生物XX补助的具体摊销处理,因此在分析时容易带有主观推断。
(2)研究方法的不足。本文的分析主要依靠的是文献研究及案例研究,在文献研究中可能由于文献阅读范围不够,使得文献综述部分的内容有所欠缺;而案例研究是基于网络上可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因此部分信息可能无法得到从而导致本文分析不够严谨;同时对于案例分析并没有运用过多的数据模型,主要用到的是定性与定量的分析。
(3)研究内容的局限。本文在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特征、动因及经济后果的分析上,更多的是从案例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虽然分析中有和可比公司进行过对比,但依然存在分析不全面的情况。基于此,所得出的分析结论尚不能代表行业的整体情况。
致谢
论文写到这里即将结束,我的研究生生活也走到了尾声。回首过去两年,有收获,有感动,有成长,有快乐,虽然过程中也伴随着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难,但这两年的时间依然会成为我难忘而宝贵的的回忆。在此,向真心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致以最真挚的感谢。
首先我最需要感谢的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在一开始选题的时候,我总是找不准方向和思路,为此郁闷了很久,每天都会拿着新找到的方向去询问老师。当时的自己沉浸在焦虑的心情中,只是在不停地把自己的想法发给老师,现在回想当时的情况,老师在此期间给予了我非常大的耐心与包容心,一步一步指引着我打开思路,找到合适的方向。在之后的论文写作与修改中,老师总是能在我感到迷茫时给予我力量,给我提出切实可行的参考建议。
其次,我想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们。在我的研究生学习期间,有过悲伤,但家人的陪伴使我能够坚持下来。不论是和妈妈每天的电话粥,还是爸爸周末的问候,都让一个人在异乡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还有我的姐姐,听我诉说生活的烦恼,同时也会在我偷懒摸鱼的时候推我一把,让我不要忘记学习。
再次,我想感谢陪伴我的朋友们。和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欢乐的,我的开心、我的难过都有你们的陪伴,我宝贵的回忆里都有你们的身影。我们会在一起偷懒,也会在一起进步,你们是我最大的幸运。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依然会在一起,互相陪伴,共同进步。
最后,感谢研究生期间教导过我的老师们以及参与我论文答辩的所有老师。研究生毕业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生活的开始。感谢所有老师给我提出的宝贵建议,让我能够发现自己的问题,正视自己的不足,我会再接再厉,在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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