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计划生育,使我国各地区老年化加速,老年人基数在不断加大,面对庞大的老龄人口,我国的养老金出现短缺问题,已经不能支撑这么庞大的老年人口了,也不能够让老年群体有一个美好的晚年了。随着现在经济发展过快,生活压力的加大,让年轻一代的生活压力也在加大,再加上现在二胎政策实施,年轻一代的负担更是加重了许多,单靠儿女养老不仅会给儿女增加负担,也不能保障老人拥有一个较好的晚年生活。而现在中国老人拥有房产率较高,养老储备又不足,老人的生活晚年生活令人堪忧。2014年我国提出一种新的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又称“倒按揭”),在广州,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并在2018年向全国推行。本文主要研究这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在福建省的可行性与实施的障碍,并提出一些解决建议。
关键词:“以房养老”;老龄化;可行性
1 引 言
2018年8月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将要在全国推广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在此之前,中国银监会以上海,武汉,北京,广州这四座城市作为试点实施。但是得到的反响却不是很好。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实施计划生育,这使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的多子女家庭变成了独生子女家庭。这使我国老年化快速发展,开始逐渐步入老年化国家;从«民政部发布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的表1中看,我国从2009年开始老年人口比重上升。
1 2009至2016 年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重
注:表1来源«民政部发布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国XX网
到2019年,60岁以上人口达到25388万人,占中国总人口的18.1%;65岁以上人口达到17603万人,占中国总人口的12.6%。据中国专家预测,到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约占中国总人口的17.8%。
随着中国老年化的严重,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比他们早了好几年步入老年化国家。面对这种情况,单一的养老方式已经不能再解决我国现存在的养老问题了。希望能以一种新的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来缓解现在的养老难题。
福建省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至2019年6月,福建省现有户籍老年人口数为644.9万人,2018年净增加739000人,占福建人口总数的16.6%,到2023年,中国老年人口比例可能达到20%左右,到2035年将超过30%。同时老人拥有房产率也较高所以本文将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对“以房养老”的这种养老保险在福建省的可行性与阻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以此来推动“以房养老”在福建省发展与养老模式的改革。
2 “以房养老”的概念
“以房养老”(Housing-Security)对于中国来说是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形式,又称“住房反向贷款”;在2013年由xxx首次提出,并发布《xxx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意见中指出:将会在2014年7月1日,,上海,武汉,北京和广州四座城市中推行老年人住房反向贷款。这是“以房养老”保险的第一次被中国国民广泛知道。住房反向贷款是指:60岁及以上的老人,用自己所拥有的住房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保险机构,并从抵押保险机构通过一定的金融手段将剩余的房屋价值提前变现;同时老人在抵押后还继续可以继续使用房屋,直到老人离世之后,所抵押银行或保险机构再处置房屋。 “以房养老”类似住房贷款,都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金融机构,其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只是用途与还款方式不同;住房贷款是金融机构提供给贷款者买房的,需要主动还款;而“以房养老”是金融机构提供给老人的养老金,去世以后用自己的房屋还款。“以房养老”这种模式在国外发达国家当中很受青睐。
3 “以房养老”在福建省的可行性依据
3.1 “以房养老”在国外受到青睐
“以房养老” 一开始出现荷兰,并在荷兰发展了几十年,当时许多的老人都拥有住房,而房屋的价值在当时的荷兰也在不断的增值当中,但是手上可支配的现金不多,使养老生活得不到保障,当地银行及其他的金融机构,开始向老人们推出“以房养老”的养老保险;后来在上世纪90年代“以房养老”保险又出现在X,并且开始走向的成熟,后X将“以房养老”保险称其为“反向抵押贷款”。后来“以房养老”又传入加拿大,英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并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之后又传到入日本和新加坡,得到了很好的评价。“以房养老”在国外盛行,被群众接受,这也说明了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
3.2 福建人口老龄化加重
自福建省步入老龄化以来,福建老年人人口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养老储备不足。2017年的福建省60岁以上的人口占福建省人口数的14.2%;2018年,又飞快增加到16.6%。2019年,又增加到19.2%,三年的时间,福建省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了5个百分点。专家预测到2020年福建省老年人口数将达到401.1万人,占本省总人口的21.11%;如今家庭结构普遍变成了“四二一”的结构,福建省的空巢老人和失独老人现象也逐渐突出,这样的情况使我省基本养老机制现状产生了一定影响。虽说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无法避免的趋势,但面临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养老资金的缺口在逐渐扩大,单单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已经远远不够支撑老人独自生活;现国家为缓解人口老龄化,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开放二胎政策;年轻一代现在不仅要抚养两个孩子还有赡养双亲,这使年轻一代生活压力加大。在这样的双重压力下,单靠传统的养老机制已经不能再保障老人们的生活了。双重压力下,引进“以房养老”能有效的缓解XX与子女的压力,解决福建省现有的养老问题。只有正确认识、正确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才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所以我认为面对这样的双重压力,“以房养老”这种养老保险在福建省是具有可行性的。
3.3 福建省老人拥有房产率高,满足“以房养老”的首要条件。
经过70年的发展,福建省的住房在不断增加,同时还将一些旧房翻新重建,在XX的支持下,房地产业开始不断投资,保证居民们的住房需求,2011年开发投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并在2013年和2016年保持较快增速,到2016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4588.83亿元,商品住房销售面积4915.36万平方米。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5.7平方米提高到43.1平方米,增长2.71倍,使福建省的人口住房拥有率大大提高据《人民日报》在2015年11月发表的一篇报告中提到2014年末,全国人民每人平均拥有一套住房以上。在此之后,随着住房需求的满足和施工技术的完善,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广泛使用,使现在的房屋形式变得多样,这使人们开始“炒房”,是房地产经济出现泡沫;但2017年多地开始实施限购令,限制每户购买房屋的数量,指在挤出房市泡沫;这使房屋的用途只能用来居住,出租和投资性买卖;再加上现在房价飞涨迅速,福州2017年最低房价为20307元/㎡,到2019年最低房价涨到了24282元/㎡,上涨了19.59%。厦门市也一样,2017年最低房价为39592元/㎡,到2019年43623元/㎡,两年时间上涨了10.18%;这是现拥有住房的变现能力下降,使老人手上没有可支配的现金,不能保障老人的养老生活水平。而“以房养老”这种养老保险的推出,就可以解决这种不动产变现能力差的问题,从而不影响老人生活水平的情况下,缓解养老资金短缺的问题和儿女压力。所以我认为“以房养老”在福建省实施是有可行性的。
3.4“以房养老”,售房养老及租房养老的比较
“以房养老”保险“以房养老”的概念在前文已经说明,就是将自己所拥有产权的住房,按照“倒按揭”的方式抵押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得到贷款收入,老人去世以后其抵押机构分权处理房屋用以偿还贷款的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以一位60岁的大妈举例,该大妈拥有一套已取得产权并由保险公司估计价值为150万元的住房,将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参加“以房养老”保险,自己在抵押后依然住在其住房内,假设大妈剩余寿命还有20年,复利计息按照4%来计算,住房所处城市二环以内,周围配套设施完事,住房在未来有20年可能会升值50%,这样我们通过公式
每年收到房款*(年金终值系数,4%,20)=150*(1+50%)
查出年限20年,复利计息为4%的年金终值为29.7781,可计算出每年收到房款约为7.5558万元,按每月计算可得6296元;这完全可以负担起大妈在一般城市的较好的生活了。
租房养老将住房出租出去对于拥有住房产权的老人来说是一个保障自己老年生活的不错的方式,但是将自己的住房出租出去,就意味着在不依靠子女的情况下,自己住进养老院,但是会在提高了生活成本。同样以一位大妈举例,大妈将自己已经拥有产权的价值为150万的三室住房出租其他人,在不依靠其子女的情况下,自己住进养老院;住房位于二环以内,其周围配套设施齐全,按照福建省福州的租房情况以及养老院收费标准来分析;住房位于福州市的二环附近的租金达到4000左右;而根据现今福州市XX制定的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福州市养老院最低收费标准24元/人*日,普通护理费为16元/人*日。若每月出租房屋可获得4046元,每月养老院费用为1200元(按最低标准计算24*30+16*30=1200),最后大妈手上可支配现金为2846元(4046-1200=2846),再减去伙食费与其他费用,这使可支配现金又减少了,这使老人生活变得拮据,不能提高老人的生活品质。
3-1附图:福州市中心租房租金
注:资料来源于安居客网
(3) 售房养老
随着现在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许多老人在不依靠儿女的情况下会选择将自己拥有的住房出售,将售房所得款当作自己的养老金,以来保障老人晚年的养老生活;将房屋出售后,在未来房屋发生时增值时,不能够再为老人带来任何的收益,若以后物价上涨,这会使老人在养老金会相对的减少。还是以一位60岁的大妈举例:大妈有一套取得产权的住房,住房为老人唯一且居住15年,要将其出售出去,通过中介公司评估,该住房价值为150万,不征收任何税,这样大妈售房所得150万元,假设大妈剩余寿命还有20年;通过计算平均每年大妈可收到7.5万元,也就是每月可以收到6250元,减去福州市养老院最低标准1200元,大妈剩下大妈可支配的金额为5050元。同样也减去伙食费与其他费用,可支配现金相对增多。
通过上面对“以房养老”保险,租房养老,售房养老这三种养老形式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租房养老与其他两个形式相比的话,老人收益明显较低,当老人遇到什么重大变故时,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而“以房养老”保险与售房养老这两种形式的收益状况看起来相差不多,“以房养老”保险让老人理解起来困难,且办理程序较为繁琐,老人们会认为售房养老这种形式好于“以房养老”保险,但是在分析售房养老时并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当未来20年里出现通货膨胀时,老人售房所得的使用年限会有所减短,使老人的生活陷入窘境。所以“以房养老”保险与其他两种形式相比,更能保证老人的晚年的养老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我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在福建是具有可行性的。
4 我国“以房养老”在试行点的情况
在2014年7月“以房养老”被首次提出,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座城市开始试行。若银行与其他的金融机构想要开展这项业务,就要有应付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还会受到当地的房屋政策和税收波动的影响。所以为了更好的实施“以房养老”,让大家能够接受这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保监会在选择机构时要求开展这项业务的机构除要拥有很强的参加意识以外,还必须要经营5年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能低于20亿元,同时还要有开展“以房养老”保险所必备的专业技术、和各类专业人员管理能力等;虽然国内金融机构众多,但是就只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实施并且具备开展业务的条件——幸福人寿保险。
虽然在试行地区有了能够支持“以房养老”保险的金融机构,但是得到民众的反应却不是很好;截止2018年7月底,幸福人寿累计共有99户人投保,仅有199单,而签约意向的共有141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的投保量就占其中的81.1%;而武汉投保人数是其中最低的,实施到2017年来仅有3户人。中国要是实施“以房养老”保险要在房价较高的城市,也需要潜力大的房子和高素质的老年人。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在上海进行的调查,有孩子的老人中有80.3%的人不愿意参加“老年人住房”,而没有孩子的老人中有55.3%的人不愿意参加。同样华中师范大学也做了相同的调查,对660为老人及子女进行访问,发现接受“以房养老”的老人占23%,不同意老人“以房养老”的子女比率占98.67%。随着福建省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在不断增加。丁克家庭未来可能还会增加,上述群体将成为“以房养老”的主要群体。虽然没有得到群众的们的积极响应,但是已经投保了的老人们,做出的评价都很不错,许多已经投保老人都是有着XX补助的5000-6000元养老金的,再加上将自己的所得保费每月可以拿到9000多的养老金,这大大的提升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了;在试行了至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文件《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指出从2018年8月起,将“以房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
5 福建“以房养老”实施的阻碍因素
“以房养老”保险是将“住房抵押”与养老保险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所以该业务所涉及的领域较广,业务的流程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法律,政策,以及养老观念等问题,这些都将会阻碍“以房养老”在福建省的实施。
5.1 福建省的养老观念
在中国的养老观念里许多家庭都秉持这“养儿防老”这一传统的观念,特别是在农村,2019年福建人老年人口有615.73万人,其中农村老人就占了其中的7.23%,农村老人在前半生一直为儿女打拼,后半生就自然的依靠子女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但是如今的生活压力增大,老人的晚年不能仅靠子女来得到保障。对于城镇中的老人来说,会去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通过所得养老金来支撑老年生活,但是随着老年化的加重,XX的养老金缺口在不断扩大,养老金的金额在减少,之后老人所得的养老金可能会不足以维持老人的晚年生活了。现今福建省贫富差距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的老人们会对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感到很不舍,老人辛苦了一辈子也很难攒下一套房子的钱,之后养老时,却要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用抵押来的贷款养老,这会让老人们会有一种自己辛苦了一辈子赚来的钱,被金融机构抢走了的错觉;相对于抵押给金融机构,老人们会更愿意将自己的住房留给子女。而老人们的子女们会认为,老人名下的房屋理应在老人去世以后,由他们继承,而中国的法律也是规定,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子女为法定继承人。以厦门为例,下面是2019年4月-12月厦门的房价:
5-1 附图:厦门市2019年房价走势
注:资料来源于安居客网
对于这样高房价的情况,让许多的年轻人很难在厦门买到房,这使子女很难放弃对老人房屋的继承权,而老人们也不舍得将自己的住房抵押出去。有的老人担心他们会过早死亡,所领取的养老金不足以满足保险的期望,他们认为这是不值得参加的。这些情况将阻碍“以房养老”在福建省的实施。 一些专家指出“以房养老”反映了低收入群体的深深无助。 养育孩子是为了防老。他们认为这主要是社会环境的压力,每个人可能都无法改变社会带来的变革。
5.2法律因素阻碍“以房养老”的进一步实施
(1) 没有有关“按揭”的法律
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所发布“以房养老”保险的条款看,保险人岁数必须要在60周岁-85周岁这个以内,同时还是要拥有独立产权住房的自然人,这使法律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才能保障老人的权益与其业务市场稳定;“以房养老”保险他融合了不动产抵押制度和生存保险制度,这使其对于现有的法律具有不协调性;面对不完善的“按揭”法律,让老人与保险公司将会面临巨大的风险,现今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并没有对“以房养老”制度做出系统性规范,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关于“按揭”的法律,这会使“以房养老”保险这种新型保险在法律上没有保障,使其在市场上会比较混乱。我国现阶段只能以抵押制度作为基础来实施“以房养老”保险,因为抵押制度与反向抵押贷款制度会有所不同。第一个区别是抵押人的定义不同。 在抵押制度中,对抵押人的年龄没有限制,而在反向抵押贷款的保险条款中必须要在60周岁-85周岁之间才满足条件。第二个区别是索赔是否具有追索权,普通抵押贷款可以求偿,当借款人无法偿时,其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抵扣债务时,贷款方有权向贷款方再次追取剩余债务;而反向抵押贷款是没有债权追索权的,因为借款人都是老年人,其抵押的是唯一的住房,若有追索权,那将会对已投保的老人利益有所侵害。第三个是担保数额的确定性不同,普通的抵押贷款的担保债权数额是在一开抵押时就确定的。而反向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担保债权数额会随着老年人的剩余寿命,贷款利率和住房价值的改变而改变,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第四个不同则是贷款目的的不同,普通抵押贷款用途较广,例如:用来买房。创业,买车等,而反向抵押贷款是老人养老的保障。第五个不同是房屋的所以权是否有转移的不同,普通抵押贷款抵押时,是抵押物作为借款人的实体保障,其金融机构不会将其占我及有,房屋的产权没有发生改变;但是“以房养老”保险就不是这样的,老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在老人死后房屋产权将是保险公司的,房屋的产权发生了变化。
(2) 物权归属的问题
我国现推行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等年限过了,已经实行“以房养老”的银行与保险机构将会受到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不足时,造成收益不能大于“以房养老”保险成本的局面。对于老人说,可能会使老人的养老金提前用完,不能保障之后的养老生活。保险公司的“以房养老”保险条款明确表明,只有拥有完备产权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或商品用房屋才能进行投保,其他类型的房屋不能参加,这使“以房养老”保险人有少了大部分人,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将是“以房养老”保险的最大阻碍。
小产权房是指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经等费用,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它是不具备完整产权的住房,由乡XX或村颁发产权证明,国家不发放产权证明,所以它国家的法律保护。若将小产权房用于投保“以房养老”保险,保险公司的权益将得不到保护,因为没有产权证明,若出现纠纷时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不利;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对该类住房的宅基地进行评估,只能对房屋本体进行评估。不仅如此,小产权房只能在对象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现在了房屋产权的转移受到了限制,因此这使小房产权的价值不会太高,使投保人得到的养老金就不高,养老生活还是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而对于有限产权的房屋,因为不具备完备的房屋产权,其只享有一部分产权,也是不能参加“以房养老”保险地,若要投保,就要取得剩下的部分产权,就要向当地XX补交土地收益款,但是政策的相关部门对土地收益金的价款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土地收益金的价款比例会根据政策要求的改变而改变,这使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房屋评估工作很难进行,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同时XX有着这类房屋的优先收购权,这使“以房养老”保险的风险加大,不利于其把养老保险的推行。
5.3“以房养老”与XX制度不配套
“以房养老”保险需要民政局,房屋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制定具体的政策法规,然后才能推广,有一个透明公正的法律环境是“以房养老”实施的必要条件,因为它所涉及房金融业,地产业,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和有关的XX部门相互合作,共同运作,才能使“以房养老”施行起来。而在福建省内,许多的XX部门对于“以房养老”这一词感到陌生,也就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制度。现在福建省XX基础较弱业务管理与风险管控难度较大,要使“以房养老”保险在福建省推行,要有较为完善的金融贷款,保险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不仅这些,也要拥有一个制度健全的个人信用系统;有了这些条件才能使“以房养老”保险在福建省实行起来。
施行“以房养老”保险机构的缺失从试行到现在,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保险和中国人寿保险两家拥有“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以房养老”保险所涉及领域的广泛性,要面临的风险也是要比一般养老保险的要多得多。拥有抗风险能力保险公司实施的基础,因为施行该这种养老保险是要去面对各种风险的。 许多保险公司没有很好的偿付能力与管理法规,无法使去年底和最近一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20%;同时还应具有发展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专业人员和所需的专业技术,这也才能有管理能力和面对各种风险的能力。这些要求使许多机构无法满足条件,而保险机构也不愿从事高风险业务。 截至目前,中国尚未颁布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这些法律法规的支持,既不能保证参保的金融机构的财务安全也不能保证老年人的养老金;而XX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构可以经营该项目,也没有明确说明若参与的金融机构破产了,那谁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所以实施机构才严重缺失,在主体与客体的缺失下,很难在福建省实施这个新型的养老保险。
(2)福建省房价的不稳定,加大“以房养老”的风险
从2009年开始我国房价开始暴涨,福建省的房价也随着国家的“暴涨潮流”房价也开始飞速上涨,福州的房价2009年-2017年从11045元/㎡上涨到27034元/㎡。之后开始实施房屋的限购令,使房价小幅的下降,从2017年的27034元/㎡下降到现在的24012元/㎡。
随着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房价也受到小幅度的下降在图5-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新型冠状病毒爆发时期,房价下跌到最低,随着疫情得到了控制,福州的房价在慢慢的回升。
5-1附图:2020年福州房价走势
注:资料来源于安居客网
面对天灾,人祸都会使房价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也说明未来房价的走势还是一个未知数,不能确定在未来是否会出现通货膨胀,XX在未来会做怎样的干涉。所以我们不能确定住房在未来一定会升值,倒按揭的时间越长,要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在都充满未知数的情况下,使许多的老人与金融机构不敢轻举妄动。
(3) 养老结构的差异
福建省现有养老保险有三种,分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于养老保险上缴费用的基数不同,所以这三种的养老金也会有所不同,造成了我国严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机机制差异。自2005年以来福建省的养老金一直在上张,到了2016年福建省内的城镇平均养老金可以达到2200元。后又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福建省的养老金又开始上涨:城镇职工每月大约可以领到2300元的的养老金,而普通的居民每月可以领到大约1300元的养老金,而农村每月却只能领到每月200元。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的差异性,使得养老保险制度不能统一,再出现一种新型的养老保时会加大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差异,造成养老金很严重的两级分化,城镇居民与职工的老年xxxx更加的精彩,而农村老人依旧没有改变。
6 对“以房养老”保险的实施的建议
在试点实施以来,“以房养老”保险在国内一直不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为使“以房养老”保险能够顺利的在福建省顺利实施,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6.1 加大“以房养老’保险的宣传,引得养老观念的转变
福建省的养老观念一直都是“养儿防老,遗产继承”,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逐步的改变,现在儿女与父母之间的相对独立性也在加强,不管是在居住空间上,还是价值选择上。面对几十年的思想固化,要想一下子全部转变,这是不可能的。要让老人意识到,只有尽可能的用自己所拥有的房产在有生之年消费,才能弥补老人这一生的辛苦简朴的生活,并且活用房产价值,是老人养老生活质量提高的必要条件;不依靠子女养老,给子女树立一个独立形象,督促子女自立自强。所以现在应当加大对群众的思想教育,XX应该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借助福建当地新媒体的作用,我们在互联网,电视,报纸,自媒体等上宣传了“以房养老”的基本概念,普及了“以房养老”的基本知识,让人们知道该省正面临老龄化危机,激发了他们寻求多层次养老金保障的意识,并增强了社会对老年人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之后应多宣传,提倡老年人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去拼搏奋斗,理解儿女外出奋斗的心情,同时应呼吁年轻人,美好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的,给予老人精神的赡养,改变以前老旧的养老观念。
6.2 当地的XX应当积极配合,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对于“以房养老”保险的研究都处在理解阶段,对于“以房养老”这一新型养老保险,福建XX应该要加以了解,并且结合福建省自身情况,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实施。要实行“以房养老”保险XX就必须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在面对保险纠纷时,就有了保护保险人权益的武器;还应建立相应的部门与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系统,明确处罚制度,这样就规范了该保险操作流程,确保市场的稳定, 让骗取老年人钱财的不法分子无空隙可钻。同时XX应该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因“以房养老”保险所遭受风险打击的问题,增加金融机构对开展“以房养老”保险的积极性。XX还应该出台法规,合理改善土地使用年限,使农村,及一些拥有不完备产权的老人能加入到“以房养老”保险中来。
6.3转变XX角色,改变养老结构
随着社会的发展,单一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支撑老年人的要老生活了。福建省的养老保险的金额随着国家的上涨而上涨,造成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不能满足现在的庞大老年人口;面对这种情况,必须改变XX的角色,使XX的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分散在其他组织中,例如社会组织,民办组织,从而让社会组织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其中,XX可以退出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只发挥公共服务中的供给和指导作用。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福建省保险公司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数量也在增加;XX应当组织这些保险机构进行培训,让更多的保险公司能够加入到“以房养老”保险当中来。同时XX也应该通过XX的干预职能,对房屋市场进行干预,降低房价暴跌地风险。同时XX应针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差异做出解决方案,在农村宣传“以房养老”保险,让农村老人也能参与到“以房养老”保险当中来,同时出台相关政策,让保险公司降低因农村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亏损风险,使更多的保险公司愿意为农村人进行保险业务,让“以房养老”保险业务能在农村中得到发展,从而减少在养老上的差异。
7 结 语
至今人口老人化问题在福建日益突出,而福建省的养老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养老住房业和养老服务业这两个核心产业虽然获得了发展机会,但未来仍将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养老机构分布不均,农村养老机构数量少,绩效差等。民办机构艰难生存以及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短缺等问题。老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没有稳定可观的收入,也没有能力和精力寻求更好的生活。同时,要他们不依靠自己的孩子,不增加孩子的负担。在这种弱势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改善养老制度,推动养老制度的改革,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更高的生活保障。为了解决养老问题,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能是一个突破,因此推广“以房养老”是必要的。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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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丽颖 浅析我国“以房养老”的可行性与运行模式:北京联合大学平谷学院
致 谢
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林衍老师作为我的指导老师,她治学严谨,学识渊博,视野广阔,为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置身其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使我不仅接受了全新的思想观念,树立了明确的学术目标,领会了基本的思考方式,掌握了通用的研究方法,而且还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其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与无微不至、感人至深的人文关怀,令人如沐春风,倍感温馨。正是由于她在百忙之中多次审阅全文,对细节进行修改,并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许多中肯而且宝贵的意见,本文才得以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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