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反腐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发展过程中,职务犯罪也大量出现,这些职务犯罪不仅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形象,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不少公务人员经受不住诱惑,思想不正确,开始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职务犯罪的大量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通过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有效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这值得我们国家学习和借鉴的。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更好地通过各种手段来预防职务犯罪,就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接着探讨了职务犯罪的现状、种类和表现形式以及职务犯罪的原因,最后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的策略。
关键词:职务犯罪,权力惩戒,预防策略
第1章 绪 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各种宪法的变革和政治经济改革的复杂局面都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发展缝隙。
在文明社会中,职务犯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扰乱了执行规则,败坏了社会风气,葬送了公职人员,这些职务犯罪不仅严重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还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经济损害,近几年,在国家对反腐保持高压的状态下,很多重要官员都受到了惩罚。从这些官员的腐败情况来看,多数的职务犯罪人员有较长的腐败史,充分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在职务犯罪预防和职务犯罪打击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人为方面的原因,也有些是社会经济环境大方面的影响,这些原因和影响使得职务犯罪现象频繁发生,导致滋生腐败越来越严重,最终和职务犯罪之间形成恶性循环。面对这一新时期下产生的不和谐因素,我们有必要分析和思考职务犯罪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预防策略。
1.1.2 研究意义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教育、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XXX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前瞻性、战略性的工作。职务犯罪预防首先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使受教育对象形成自觉的反腐败心理,构建起坚固的反腐败道德防线,这样才能预防职务犯罪。在笔者看来,本研究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有利于敲响警钟,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率;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XXX重要保障;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的XX;有利于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当然,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也对预防职务犯罪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减少
职务犯罪的危害,给我国人民带来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加强预防教育,加大法律监管力度。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
近年来,我国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研究范围越来越广,且研究成果在量和质上均有很大的提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很多,包括《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我国预防犯罪的一般知识》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等,上述作品均是以预防及惩治职务犯罪为主题而展开的论述。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维度及切入点进行该方面的研究,有的学者侧重于工程建设,主要分析了在工程建设方面出现职务犯罪的后果并对应给出具体可行的预防之策;有的学者研究方向是廉洁体系及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理论意义及实用性。对预防体系的创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并给出对应的预防方案,如增强侦查能力、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设立廉洁公积金机制等;有的学者研究方向是职务犯罪的影响机制及影响路径,分析了制度、观念及经济这几个维度对职务犯罪的影响作用,也就预防犯罪的部门管控不到位等因素进行了深入探究,同时基于立法理论证实了职务犯罪可以进行有效的预防,能减少发生率,上述研究丰富了职务犯罪研究方面的内容且具有极强的实用性。
1.2.2国外研究
在西方也有很多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英国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最开始是依靠文官制度,后来颁布了《防止xx法》,英国一直都有在努力根除腐败,所以它在透明国际排名中廉洁指数也是很靠前的。X的反腐行动是开始于哈定XX丑闻暴露之后,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颁布了《联邦xx对策法》、《勒索影响与xx贿赂组织法》、《监察长法》等等。日本通过《国家公务员法》、《关于整肃官厅风纪的决定》、《地方公务员法》等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另外,德国的“透明国际”也是一个最权威、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国际性非XX组织,它推动了全球反腐败运动的进程。这些研究为我们国家对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对我们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有很重要的意义。
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3.1研究方法
本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以下两种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整理,进一步了解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对职务犯罪预防作出分析,对研究形成初步印象。
2、比较分析法。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各国对职务犯罪预防的措施,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相关措施在国内实施的可行性,借鉴使用其相关法律规定,总结符合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的措施。
1.3.2 研究内容
本论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情况,并介绍了本课题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是职务犯罪预防的概述,介绍了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探讨了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种类,总结了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第三部分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从监督机制缺位,监管手段无力;
权力自有的腐蚀性;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第四部分是国外职务犯罪预防经验,介绍了德国、X、新加坡、印度、日本、芬兰的预防经验,学习国外的职务犯罪预防经验,对我们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是有一定作用的。
第五部分是我国应对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主要从完善法规,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严格执法,强化惩戒力度;提升网络反腐能力,建立预防信息系统和网络宣传平台;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廉洁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快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完善配套法律机制;要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性机构和队伍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
第六部分是总结,总结职务犯罪的目的,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完善、执法力度的加强、权力运行的制衡、对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以及加快监督体系的构建等方面来进行。
第2章 职务犯罪预防的概述
2.1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2.1.1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xx、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xx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1.2职务犯罪的特点
1.群体性犯罪突出,串案、窝案数量增多。过往的职务犯罪大多数以单人犯罪为主,现在是检察机关查一案、挖一窝的现象比较普遍,如:黑龙江马德案涉及了很多干部,厦门赖昌兴走私案涉及几百人。
2.职务犯罪呈现出扩散性和渗透性。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司法领域扩散;由多发的领域向发生率低的领域渗透;与黄、赌、毒相互吸附,日益复杂、污秽;与黑社会互相勾结,社会危害严重。
3.职务犯罪大都与人事任免、工程发包有关。职务犯罪分子在案发前大都是党政重要官员或者是国企、金融机构的重要人员掌握大权,人事任免、资金拨付、工程发包等都是由他们说了算,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2.2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种类
2.2.1职务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支持和推动下,我国司法机关对各种职务犯罪活动不断打击,但还是有不少职务犯罪分子遏制不住自己的犯罪欲望,不顾国家法律,持续作案,给打击职务犯罪活动带来了不少阻力,如:大案和要案数量上升,职务犯
罪范围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犯罪方式渐趋隐蔽化,犯罪主体的年龄结构参差不齐,不同年龄段的职务犯罪广泛发生,司法腐败趋于严重,持续作案和顶风作案现象突出。
2.2.2职务犯罪的种类
公务员职务犯罪属于职务犯罪范畴的内容,在经济跨越式大发展及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之风逐渐盛行。部分公务员渐渐滋生了贪图享乐与以权谋私的想法,有的公务员薪资水平并不高,而又想要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当薪资福利达不到其享乐的标准时,为了私欲通常会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犯罪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一是传统文化因素,如不良文化;二是外来文化因素,国外的及时行乐、金钱至上等;三是非文化因素,色情业、贩毒吸毒等,虽然国家一直在整肃这些产业,但仍旧没有彻底根除,社会上还有诸多残余势力。上述因素使很多公务员一步步沦陷,甚至走上一条不归路。鉴于此,国家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薪资体系,对应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可相应提高岗位薪资,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及人事管理方案;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手段增强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减少道德风险。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可以守得住做人的底线,不触碰法律的红线。
村基层组织人员也有职务犯罪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情况是在XX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村基层人员从中协助,此时将其视作国家工作人员,因此适用于职务犯罪。基层人员在协助XX管理与办公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国家的要求,给国家和社会利益带来巨大损失。一般来说,该类人员的犯罪具有共性即以xx贿赂为典型特点,通常和土地拆迁补偿款、国家下发给农民的各项直补等方面相关,以益阳市鹤山区龙光桥镇草河村为例,该村的村长曾利用职务之便前后多次擅自挪用土地补偿金,累计金额达到260万,同时还与会计及村干预合谋套出65万土地补偿金,将这笔资金用于自己的工厂。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一是农村监督体系尚不成熟不完善,甚至有的地方根本没有监督机制,而有的地方虽存在监督体系,但更多是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的监管效用,整个监督体系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二是有些基层组织人员的品性素养不是很高且法律意识淡薄,有些村基层组织人员在金钱面前常常难以抵挡诱惑,选择铤而走险,有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鉴于此,国家一方面应该从品性素养层面着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道德素养;另一方面完善监督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转。
2.3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从职务犯罪的罪过形式角度划分,可以将职务犯罪分为故意性的主观犯罪和过失性的客观犯罪。前者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xx、受贿、挪用公款、挪用国家特定款物、刑讯逼供、报复构陷、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徇私舞弊等等故意犯罪行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等过失性行为。
从职务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角度划分,职务犯罪可以分为经济性职务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侵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渎职职务犯罪等。经济性职务犯罪行为包括xx、收受贿赂、洗钱、内幕交易、挪用公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刑讯逼供、报复构陷、虐待被监管人员等;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渎职职务犯罪则表现为泄露国家秘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妨害邮电通信等行为。
第3章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3.1监督机制缺位,监管手段无力
当前,我国权力运行监督机关已经不算少,比如纪委、监察、检查、审计、反贪局等等种类繁多,但是,良性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没有形成。比如针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顽疾。“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不仅给监督部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而且在调查取证等方面面临的阻力和风险巨大,因此通常情况下,同级监督部门对于“一把手”的监管往往是真空地带。
另外,群众监督也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和畅通的渠道,比如目前中纪委虽然开通了网络等群众监督渠道,但是群众监督的保护机制缺位,群众监督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财产甚至生命代价,成本十分高昂;舆论监督本是社会监督公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但是,当前我国的舆论性质更多的是为公权力服务,舆论监督的实际效用很难发挥。以至于在现实中常常出现一种让人哭笑不得的现象:某地一把手因为职务犯罪问题被快速调查,而当地的媒体为了保持审慎而对此不闻不问。
另一方面,由于职务犯罪的收益大大高于职务犯罪的成本,这使得很多公职人员依然铤而走险,前腐后继。所谓的职务犯罪收益,就是指职务犯罪行为实施后,给职务犯罪者带来的好处和利益。而职务犯罪成本,则是指职务犯罪者在违反了党纪政纪,触犯了刑律之后将会承担的后果。职务犯罪成本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其一是因为职务犯罪而将会面临的惩罚,另一则是面临这种惩罚的可能性有多高。如果面临的惩罚越严重,而且惩罚发生的可能性越高,那么职务犯罪成本必然也越高,这样职务犯罪收益就会下降;反之,如果惩罚不严重,或者惩罚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那么职务犯罪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而这必然会导致职务犯罪收益增加,那么很多权力拥有者便会铤而走险。正是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无力,使得因职务犯罪而受到惩处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进而加剧了公权力的职务犯罪。
3.2权力自有的腐蚀性
权力自身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这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但是,实践中这一原因常常被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以往对于职务犯罪的研究,人们多强调掌权人的自身修养、道德品质等对于权力使用的影响。但是却忽视了权力对于掌权人产生的巨大影响。
首先,权力活动的便利性提供了职务犯罪的诱因。XX职能是通过国家公务人员的特定操作实践和运营惯例来完成的,国家公务人员这种XX职能的实践,既是履行职责的过程,也是行使权力的过程。因行使权力而产生的便利性也随着权力的行使而产生,权力既可以锻炼权力拥有者的才干和胆略,激发其创造力,但是也容易使人变得骄傲自满,唯我独尊。权力本身所具有的支配性,使得它总是具有无限扩张的倾向。因此,一旦权力缺乏了监督约束,其自有的腐蚀性的一面就会被放大,从而形成职务犯罪。
其次,职务活动的权威性是职务犯罪的重要心理基础。当公权力的执行者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其职务活动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甚至是国家的象征,凭借国家的强制力而得以存在。但是,一旦公权力的执行者忘记了XX凭借其强制性权力而产生的权力是来自人民的赋予,而他们只是代表体现人民意志的国家来行使权力这一基本事实的,那么将会导致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情况,从而滋生出职务犯罪。
3.3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
当前职务犯罪现象的思想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上封建制度残余思想的影响。中国具有悠久的封建历史,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思想体系的发展相当成熟和完备,从政治上的专制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到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再到思想层面的纲常伦理,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封建思想文化系统,对我国的整个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广泛的、长远的影响;二是外来不良思想的影响。自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同时,国外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虚无主义等不良思想也席卷国内,使得少数意志薄弱的公职人员身陷其中,无法自拔,为职务犯罪问题埋下了隐患。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西方的一些不良思想悄然进入国内,并迅速占领国人思想意识层面。加上本土的一些不良文化和落后思想泛起,导致很多公职人员陷入了空前的盲目和自大。公职人员的公共意识和服务意识缺乏,导致整个社会潜规则盛行,道德滑坡,思想沙化。而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职务犯罪更是如鱼得水,如此恶性循环,不仅形成和助长了职务犯罪,甚至促生了全民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人员中大部分人都不能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这就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不太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公职人员不能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第4章 国外职务犯罪预防经验
4.1德国经验
德国首先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教育,德国在学生教材和考试中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方式把XX出台的反腐败法规广为宣传,并且编成书刊发行。其次,设立了请愿申诉委员会和惩戒法院,这两个机构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采取了“高薪养廉”的模式,通过适当提高公职人员的工资来预防其违法的犯罪行为。再者,也会经常性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和研讨会来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这种反腐败教育强化了公正廉洁的意识,对职务犯罪预防起到了“警钟长鸣”的作用。
4.2X经验
在X,舆论监督起着重要作用。在新闻法律制度的支持下,X利用舆论媒体披露了腐败丑闻,让许多xx受贿、违反法纪的人被送上法庭,丑闻一旦被曝光,各方将会很麻烦,xx人员在广大群众注视之下,即使互相保护,也很难逃脱法网。此外,X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反腐败机构,如根据《预防和会计法》设立的审计办公室,是为了通过加强监查公共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来约束各级行政官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以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当然,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预防腐败,如《XX工作人员道德法》、《文官制度改革法》、《举报人保护法》等。
4.3新加坡经验
新加坡建立了强大的廉政机构,使之成为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xx反贪局是反腐败反xx贿赂的专门机构。除此之外,也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如《没收xx所得利益法》、《公务员惩戒规则》等,另外也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新加坡最重要的预防措施是颁布了一部《预防腐败法》,它是集具体性、严密性、详细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它把反腐的各项活动都纳入了进去,把各项伦理标准也纳入到具体的法律制度当中。
4.4印度经验
印度颁布了1964年《中央文官行为准则》、《1974年防止腐败法》和《1988年防止腐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也建立了强有力的反腐败专门机构,如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调查局和反xx委员会等等,另外,还严格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印度在计算机方面也是很先进的,它开通了网上预防职务犯罪项目,重点推行电子政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4.5日本经验
日本通过《关于整肃官厅风纪的决定》、《地方公务员法》和内阁成员资产公开制度等来预防职务犯罪。此外,XX机关为了预防公务员长期留在一个部门而形成不适当的关系网,实行公务员换岗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4.6芬兰经验
芬兰制定了一套很严密、很周到的法律体系,还设立了行政监察专员部门,这个部门在起诉违法公职人员方面有很强大的权力,它有权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合法性进行监察,当然,它在政务方面也实行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第5章 我国应对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
5.1完善法规,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政务公开既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必要前提,同时还是密切关系、防止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因此,只要不是涉密内容,所有的党政机关和其他公职部门,都应该尽可能地公开政务活动状况,提高政务的透明度,以方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存在的法制性漏洞逐步凸显。权力和法律法规应该是相生相克的关系,权力有了法律的制约才能更好、更健康地运行,法律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权力的存在。因此,未来治理职务犯罪,首先应该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立体的、高效的法规体系。具体而言,应该制定对职务权力进行管理的《公务员法》、对职务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的《财产申报法》《新闻法》以及权力运行、职务犯罪惩治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照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体制,建议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预防职务犯罪法》,明确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团体、组织和公民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设定预防工作的措施和操作程序,实现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5.2严格执法,强化惩戒力度
现行的权力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既是职务犯罪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突出表现,又是对职务犯罪监督无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针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时,地方性的监督机构往往无能为力。因此,赋予监督机构以更大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已经成为防范职务犯罪的迫切要求,是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突破口。
在建立和健全法律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法律权威。司法部门不能有任何偏私行为,要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严格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某些职务人员的侥幸心理和不好的思想,在社会中树立法律权威,对干预司法活动者依法追究责任,对违法犯罪者追究责任。
5.3提升网站反腐能力,建立预防信息系统和网络宣传平台
目前,网络反腐败体系日益完善,可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到该体系中,如设在XX网站下或创设一个独立性质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建设如下:一是作为发布信息的窗口,将国家在这方面的最新举措及相关案例上传系统,同时实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如最新的职务犯罪及具体惩罚措施;二是设检举信箱,引入社会监督,公众可以对职务犯罪进行检举揭发,在收到群众的举报后要立即复核查证,尽快给公众反馈,否则时间久了公众会对司法的时效性产生怀疑,满意度会有所下降。三是多渠道并行,如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号、百家号等自媒体进行内容分发,从各个途径来宣传与普及国家在预防职务犯罪上的法律法规制度,让更多人可以知法并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4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廉洁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职务犯罪会否产生的关键在于公务人员,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教育和威慑。具体而言,在日常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中,深入贯彻学习各类党纪国法,比如《中国xxx廉洁自律条例》《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等等,使得各类公务人员时刻紧绷一根弦,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威慑。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公务人员看到职务犯罪的下场。比如组织公务人员在监狱召开现场会,聆听职务犯罪者的心路历程和忏悔,杜绝他们重蹈覆辙。开展廉政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廉政意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将廉政建设落实到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广大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5.5加快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完善配套法律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还应该加快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公权力部门的内部约束机制,对于防止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职务犯罪过程中,内部约束机制往往失灵,甚至助纣为虐,这从当前一些地方曝出来的“塌方式”腐败、“窝案”可见一斑。因此,号召公民参与权力运行,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显得十分必要。事实和经验都证明,权力运行过程中如果缺乏公众参与,那么往往会滋生职务犯罪,从而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民主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是保障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杜绝职务犯罪的必由之路。此外,对于检察院预防部门来说,构建预防信息体系是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保障,同时要对应设计并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机制,如两卡制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等,没有有效的制度工作难以落地执行。可见,应尽快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制度及配套制度。
5.6要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性机构和队伍建设
职务犯罪现象大量发生,是因为我国专门性的预防机构还不够多,职务犯罪专门性机构的独立性也不够强,因此,可以设立一些反腐败部门或者一些独立的廉政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将调查、防范和教育三者结合在一起,会有独立的经费,有独立的人员,这样才有可能不受上级和地方XX的干扰,所以我国应增加多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性机构,当然也要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要提高公职人员的专业素养,我国公职人员很多都缺少系统的业务培训,应提高公职人员在网络、会计、外语等其他方面的培训,使其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在公检法部门也有很多大学毕业生进入到这些机构工作,这些大学生虽然对工作有很大的热情,但还是很缺实践经验,所以对他们也要加强实务训练。除此之外,也应该检查和监督公务人员的财政状况和收入申报,对公务人员进行反腐败教育,以便更好地打击职务犯罪,并起警示的作用。
第6章 总 结
职务犯罪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困扰人类发展和进步的难题,给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明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职务犯罪呈现出扩散性和渗透性;群体性犯罪突出,串案、窝案数量增多;犯罪方式渐趋隐蔽化,犯罪主体的年龄结构参差不齐等趋势,如何更好地通过各种手段来预防职务犯罪,就成为国际社会发展过程中共同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纵观世界各国,如德国、X、新加坡、印度、日本和芬兰等国家探寻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都为我国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经验。预防职务犯罪不能走歪路,法制化和制度化是必然趋势,也是必由之路。
职务犯罪的产生都跟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权力、监督机制等脱不了关系,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权力自有的腐蚀性、监督机制不到位,要想解决职务犯罪的问题,就必须要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务实有效的警示教育,切实让国家公职人员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要严格执法,强化惩戒力度;要提升网络反腐能力,建立预防信息系统和网络宣传平台;要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性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加快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完善配套法律机制;要完善法规,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职务犯罪预防的目的,就是通过促使预防对象及其行为发生变化,切断犯罪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联性,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必须从法律法规的完善、执法力度的加强、权力运行的制衡、对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等方面来进行。
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是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项复杂、艰巨的司法任务,过程是相当漫长的,不能指望一朝一夕就完成的,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不能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坚持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做到立足全局,不断通过实现阶段性目标来逐步实现长期的目标,才能取得实效。
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要搞形式主义,要落到实处,因此,在整个社会的监督机制中要采取多种措施,要设立廉政机构,要增强监督的力量,形成人人讲预防,事事有预防的全民预防腐败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从而通过惩治腐败为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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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黄伟.从国外预防腐败法律制度看我国预防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D].复旦大学,2008.10.
致谢
转眼间,我的校园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回顾这些年,许多美好的回忆浮现在脑海中。在这即将离别校园生活之际,我要向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和同学致以真挚的谢意。
首先,要感谢我的论文导师,从开始的选题到最终完成论文,感谢她对我论文进度的监督和耐心的指导、帮助。同时也要向所有法政系的老师们表达由衷的谢意,传道授业解惑,感谢他们这些年来的栽培和奉献,带领着我们在法学道路上前进。其次,要感谢同学们在学习或生活上的帮助,尤其要感谢室友们的包容、关爱和互相鼓励,同窗之情,一生永记。最后,要感谢父母的支持,感谢你们,我得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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