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联交易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国开始出现以来,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但基于我国并不完善的经济市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并没有向着较好的方向发展反而暴露出了很多问题。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好,我国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资本市场的越发开放也使得上市公司的数量和流动性不断激增,这无疑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为了应对来自各方的挑战,企业管理者们尝试使用各种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关联交易成为了企业应对挑战的重要手段。然而,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企业占了很大比例。他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不断挑战法律的权威。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长期违规信息披露或不及时披露相关重要消息,甚至公司里的大股东们利用关联交易非法侵占公司利益,对公司进行掏空,有的大股东甚至变本加厉对公司进行利润操纵,这极大地损害了中小投资者们的合法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本文首先概述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其理论基础,分析其发展态势。其次通过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我国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与此同时结合康美药业等相关案例分析当前我国关联交易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后针对我国关联交易产生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及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第1章绪 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开放,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和流动性激增不断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为了谋求自身最大利益,企业所有者们通常会使用各种手段去达到自己获取最大利益的目的。在众多的手段中,关联交易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进行掏空,甚至进行利润操纵,这让中小投资者们的合法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常常出现的又很容易发生违规现象的商业交易。虽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其特有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一定都是危害社会的,它就像一把双面利刃,有其有利的方面也有其不利的方面。有利的方面是,合规的关联交易操作除了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外,还可以更好地降低公司的成本,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公司的收入,进而实现效益最大化;不利的方面是,不合规的关联交易就会成为利润操纵的手段,因为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大部分都是双方协商的,并非是市场价格,大股东们从中获取隐藏的利当前润,这样不仅严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更阻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1.1.2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也日益复杂化。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稳步快速发展,但是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却没有跟上来。部分上市公司利用监管制度的漏洞,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地带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关联交易作为当前上市公司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它的交易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比较常见的就有11种,其中每一种每一个环节都容易发生舞弊行为,关联交易也因其隐蔽性和复杂性备受上市公司的青睐。与此同时,随着网络的发展,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且模糊,使得关联关系很难判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监管难度。庞大的资本市场,复杂的资本环境以及不完善的监管体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关联交易违规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这是我们迫切要研究及解决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必将促进我国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及监管制度的完善,并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更进一步。
1.2 文献综述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外不同的专家学者对于关联交易相关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得出具有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结论。本章节总结了不同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及研究结论。
唐彩霞、杨毅和刘叶(2018)研究认为关联交易的规模大小和上市公司现需要应对的资金融通约束有很大关系,如果关联方的资金规模很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比较能够减少资金约束。其次他们还认为关联方交易的资金获取程度与金融环境的好坏是有关的。当金融环境比较好的时候,比较容易通过关联交易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程安林教授和张俊俊(2019)研究认为一定要严格把控区分股东财务与公司整体利益的关系,控股股东遭遇财务困境时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使得其做出不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事情,同时呼吁广大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不仅要关注公司的业绩,也要对控股股东们进行的关联交易多加研究。
桂良军、任颖和马景惠(2019)研究认为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担保是把双刃剑,其不利于提高企业绩效,却对企业的营业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另外,他们还认为国有资本参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关联交易,并且能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除此之外,他们认为,XX干预也能对关联交易起到积极作用。
张洪辉、罗婧和章琳一(2018)研究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关联交易会受到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计稳健性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可以区分关联交易的各种性质。抑制违规的关联交易,促进合法正规的关联交易。
叶陈刚、崔婧和王莉婕(2018)研究认为用不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关联交易会对公司的非正常评估增值率产生不同的影响。比较常见的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和采用股票支付方式,这两种支付方式对关联交易产生的影响恰恰相反,前者使得非正常评估增值率变低,而后者则使其变高。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而言,股票支付方式容易成为控股股东谋取私利的推手,现金支付方式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
李通宇(2019)研究认为关联方存在误报风险,其主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计政策的落后、监管机构的不作为以及组织内部相关控制机制的缺失。审计作为关联交易中重要环节,很容易产生风险,比如审计的不专业,对于发现违规关联交易却可以进行隐瞒。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修养会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准确性。
陈烨(2019)研究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是普遍在违规关联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只在公司年报中披露,非常少在临时公告上披露,更没有其他规定形式专门披露,总体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非常单一。研究还表明上市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的担保情况非常严重,而大股东潜在的债务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加,进而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可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并可能使上市公司产生非经营性损失。
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3.1 研究方法
本文写作主要采用了文献检索法、多案例分析法和描述性统计
(1)文献检索法。本文通过在相关网站上搜索并整理了国内学者的相关观点进行理论分析。从而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再者本文通过对所搜集的材料进行提炼,从多个角度研究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最后遵循本文的研究目的,在此前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升华,提出加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利对策。
(2)多案例分析。本文通过对康美药业、藏格控股、康得新等案例分析,深入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所研究的案例提出新的想法及预测,最后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
(3)描述性统计。本文通过描述统计2014-2019年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增加文章的可信度。从数据上进一步分析我国当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并根据当前关联交易现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或意见。
1.3.2 研究内容
本文有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绪论。包括本文的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关联交易相关问题的研究概述。
第二章,关联交易的理论基础及概述。本章将对关联交易相关理论展开论述,并挖掘其隐藏的深层次含义,并以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并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特点。
第三章,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本章通过对2014-2019证券市场交易乱象统计分析,并结合康美药业、藏格控股以及康得新三个案例,深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象,并进一步探索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不正当操作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第四章,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本章基于第三章分析总结的相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第五章,对研究进行总结分析。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披露来探究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关联交易当前的现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的解决。为了提出更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本文还对康美药业、藏格控股、康得新三个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据统计,我国证券市场中大多数投资者都没有系统学习过相关金融知识,在投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盲目跟风行为,在投资前不会去研究了解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更不会注意到该公司是否违规关联交易,因此除了要加强相关法律及监管制度建设,投资者也要注重自身金融知识储备。
第2章 关联交易的相关理论与概述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证券市场在我国诞生,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关联交易也在我国有了初步形成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很多上市公司运用在公司发展上去。从时间上看,关联交易在我国的发展的历史还是比较短的,在很多方面上还不太成熟甚至存在弊端,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关联交易已成为了公司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我国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很多企业剑走偏锋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违规交易,这使中小投资者们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总的来说,关联交易具有两面性:好的一面是,运用得好可以促进公司更好发展;运用得不好则会成为控股股东谋取私利的推手,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
2.1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指的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义在不同的条文中有不同的解释。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关联交易是这样解释的:关联关系是指与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包括可能发生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总体来说,该法对关联交易的解释并不具体还是比较模糊的。然而在会计准则中给出的解释又不一样了,举个例子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交易是这样说明的–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除此之外,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两大交易所在上市公司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的说明也是不一样的。那在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对其解释又是怎样的呢?其解释是若上市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了转移资源或者义务就可以理解为发生了关联交易行为。总结来说,目前各大法条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解释是五花八门的,没有统一解释,这无疑加大了各方对关联交易认定的难度。
2.2关联交易相关理论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
什么是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最早是由X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三位共同提出的,这个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获取的信息普遍是不相等的。信息不对称可以说是当前我国经济市场上的一大痛点,也是关联交易中常出现的,通常是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具有信息优势,而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另外,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投资者获取信息延迟,或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有误,导致投资者获取到错误信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极易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降低了中小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感,不利于促进投资者投资信心的建立。
2.2.2委托代理理论
什么是委托代理理论呢?该理论也是由X经济学家提出的,最早提出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者是伯利和米恩斯,主要研究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问题,该理论认为社会生产的发展进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其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失信者就要受到处罚。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很常见的是,代理人为谋求自己的利益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讲代理人占据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而委托人处于知识劣势,信息获取也比较困难,他们很难察觉代理人行为是否与他们的目的相悖,这便是委托人监督难,而监督难也意味着失信的代理人也难受到处罚。
2.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发展态势
最近几年由于经济市场的越发开放,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提高竞争力、应对挑战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总体来讲,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发展态势是呈上升趋势的。但由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市场还不成熟,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及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引发了各种各样的关联交易问题,甚至很多上市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不正当商业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比如利用关联交易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通过关联交易虚增公司利润进行财务xx;甚至资信较差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关联获取银行贷款。由于违规关联交易层出不穷,随着时间的推移,关联交易逐渐演变成具有贬义的不正当商业交易,但事实上关联交易是一种正当的交易行为,所以为了我国关联交易发展呈现良好态势,需要不断健全我国经济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
第3章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及问题分析
3.1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总体情况
本节运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汇总了2014–2018年五年间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相关数据,并对所涉及到的关联交易相关披露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从而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3.1.1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类型
下表3.1、表3.2为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方交易类型发生的次数以及金额。
表3.1我国上市公司2014-2018年度关联方交易类型发生次数总体情况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交易类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商品交易 | 16103 | 22.23% | 17066 | 19.88% | 17737 | 18.49% | 20737 | 18.34% | 23997 | 18.84% |
资产交易 | 1412 | 1.95% | 1488 | 1.73% | 1750 | 1.82% | 1798 | 1.59% | 1974 | 1.55%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8114 | 11.20% | 9017 | 10.50% | 10421 | 10.86% | 12774 | 11.30% | 15118 | 11.87% |
代理,委托 | 711 | 0.98% | 770 | 0.90% | 644 | 0.67% | 965 | 0.85% | 1088 | 0.85% |
资金交易 | 7529 | 10.39% | 9237 | 10.76% | 10647 | 11.10% | 13586 | 12.02% | 15612 | 12.25% |
担保,抵押 | 27792 | 38. 36% | 34195 | 39 83% | 40000 | 41.70% | 46028 | 40.72% | 50570 | 39.69% |
租赁 | 5636 | 7.78% | 5575 | 6.49% | 6243 | 6.51% | 7563 | 6.69% | 8828 | 6.93% |
托管经营(管理方面 | 801 | 1.11% | 1063 | 1.24% | 934 | 0.97% | 1545 | 1.37% | 1893 | 1.49% |
赠与 | 12 | 0.02% | 14 | 0.02% | 23 | 0.02% | 33 | 0.03% | 50 | 0.04% |
非货币交易 | 22 | 0.03% | 49 | 0.06% | 15 | 0.02% | 7 | 0.01% | 11 | 0.01% |
股权交易 | 2449 | 3.38% | 3751 | 4.37% | 3839 | 4.00% | 3886 | 3.44% | 3662 | 2.87% |
债权债务类交易 | 119 | 0.16% | 160 | 0.19% | 138 | 0.14% | 179 | 0.16% | 181 | 0.14% |
合作项目 | 143 | 0.20% | 129 | 0.15% | 180 | 0.19% | 193 | 0.17% | 275 | 0.22% |
许可协议 | 251 | 0.35% | 276 | 0.32% | 193 | 0.20% | 239 | 0.21% | 260 | 0.20% |
研究与开发成果 | 143 | 0.20% | 162 | 0.19% | 150 | 0.16% | 155 | 0.14% | 189 | 0.15%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42 | 1.30% | 2713 | 3.16% | 2795 | 2.91% | 3127 | 2.77% | 3353 | 2.63% |
其他事项 | 264 | 0.36% | 190 | 0.22% | 211 | 0.22% | 231 | 0.20% | 339 | 0.27% |
合计 | 72443 | 100.00% | 85855 | 100.00% | 95920 | 100.00% | 113046 | 100.00% | 127400 | 100.00%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国泰安数据库
表3.2我国上市公司2014-2018年度关联方交易类型发生金额总体情况单位:亿元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交易类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商品交易 | 27961.39 | 13.68% | 28404.84 | 11.38% | 26465.39 | 8.07% | 27078.78 | 8.44% | 35404.41 | 4.00% |
资产交易 | 3954.36 | 1.93% | 4428.60 | 1.77% | 13541.79 | 4.13% | 5265.99 | 1 64% | 5311.664 | 0.60%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9755.38 | 4.77% | 8725.42 | 3.50% | 10293.58 | 3.14% | 9427.23 | 2.94% | 11383.14 | 1.29% |
代理委托 | 770.84 | 0.38% | 770.49 | 0.31% | 882.79 | 0.27% | 848.36 | 0.26% | 1218.807 | 0.14% |
资金交易 | 64274.73 | 31.44% | 88320.05 | 35.39% | 130772.77 | 39.89% | 91157.54 | 28.42% | 96268.5 | 10.87% |
担保抵押 | 46737.59 | 22.86% | 65839.50 | 26.38% | 90783.11 | 27.69% | 117581.68 | 36.66% | 660159.1 | 74.57% |
租赁 | 1073.56 | 0.53% | 2972.39 | 1.19% | 768.11 | 0.23% | 2010.97 | 0.63% | 1977.245 | 0.22% |
托管经营 | 84.21 | 0.04% | 143.02 | 0.06% | 194.23 | 0.06% | 381.24 | 0.12% | 447.9004 | 0.05% |
赠予 | 0.92 | 0.00% | 0.25 | 0.00% | 18.77 | 0.01% | 6.64 | 0.00% | 5.15101 | 0.00% |
非货币交易 | 19.43 | 0.01% | 989.56 | 0.40% | 88.10 | 0.03% | 36.13 | 0.01% | 71.534 | 0.01% |
股权交易 | 8443.95 | 4.13% | 12378.56 | 4.96% | 19081.76 | 5.82% | 17709.44 | 5.52% | 25201.27 | 2.85% |
债权债务类交易 | 39413.13 | 19.28% | 34088.16 | 13.66% | 31257.07 | 9.53% | 46789.92 | 14.59% | 43834.88 | 4.95% |
合作项目 | 85.05 | 0.04% | 96.71 | 0.04% | 187.00 | 0.06% | 122.49 | 0.04% | 315.4996 | 0.04% |
许可协议 | 45.66 | 0.02% | 34.52 | 0.01% | 37.31 | 0.01% | 30.23 | 0.01% | 46.56509 | 0.01% |
研究与开发成果 | 14.22 | 0.01% | 74.26 | 0.03% | 1433.72 | 0.44% | 46.58 | 0.01% | 267.4886 | 0.03% |
关联管理人员报酬 | 54.36 | 0.03% | 129.08 | 0.05% | 217.39 | 0.07% | 488.66 | 0.15% | 1124.971 | 0.13% |
其他事项 | 1725.42 | 0.84% | 2148.03 | 0.86% | 1837.45 | 0. 56% | 1761.51 | 0.55% | 2272.304 | 0.26% |
合计 | 204414.21 | 100.00% | 249543.44 | 100.00% | 327860.34 | 100.00% | 320743.39 | 100.00% | 885310.43 | 100.00%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国泰安数据库
从关联交易发生次数看,发生次数比较多的是商品交易、资金交易以及担保抵押交易,其中担保抵押交易发生的次数是最多的,2018年已经高达50570次,对比2014年,其发生次数快翻了一翻。从数据统计我们还可以发现提供或接受劳务这个关联交易类型的发生次数也在逐年上升,但其所占比例还是相对比较稳定的,从其所占比例也可以看出提供或接受劳务也是上市公司比较常用的手段。
另外从关联交易的披露次数看,2014-2018年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随着年份的更替,我国关联交易类型的占比变化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商品交易这个项目,其所占比例整体是逐年递减的。与之相反的担保抵押这个项目类型占比是在逐年上升的,从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截至2018年抵押担保这个项目的占比已经高达75.57%,对比2014年的28.86%来说其占比增长速度惊人。总体来说关联交易担保问题还是严重的,虽然说其不会对企业的利润造成直接影响,但是在担保抵押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会对公司财务造成潜在风险,最终极有可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
综合数据研究我们可以得出,随着时间的推进,我国的关联交易发生次数越来越多,交易类型更复杂多样化,监管也将变得越发困难。由逐年增长的担保交易次数,可以反映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非常青睐这种交易类型。总的来说关联交易之所以发生次数越来越频繁除了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外,同时关联交易也成为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避税、美化业绩的“合法途径”。
3.1.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披露总体情况
下表3.3为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总体情况,图3.12015-2018年度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和上市股票数总体情况。
表3.3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披露总体情况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披露定价原则的次数 | 30824 | 10845 | 11567 | 12753 | 15389 |
关联交易次数 | 72443 | 85855 | 95920 | 113046 | 127400 |
比例 | 42.55% | 12.63% | 12.06% | 11.28% | 12.08%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国泰安数据库
图3.12015-2018年度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和上市股票数总体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表3.3来看,2014-2018这五年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次数是在不断增多的,这点与图3.1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是成正比,随着上市公司数的增多关联交易发生的次数也在不断增多。然而,从披露定价原则的次数来看,披露定价原则的次数从2014年的30824次逐年递减至2018年的15389次,这五年来上市定价原则披露次数骤减而上司公司数量却猛增意味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性在降低。我们都知道关联交易定价的不公允,会带来利益输送问题,可想而知在上市公司数量不断递增而披露定价原则的次数不断递减的背后带来的问题会有多么严重。
3.1.3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表3.52014-2018年度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情况汇总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公告类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次数 | 比例 | |
年报 | 60497 | 83.51% | 69307 | 80.73% | 75782 | 79.01% | 90870 | 80.38% | 107419 | 84.32% | |
其他临时公告 | 11946 | 16.49% | 16548 | 19.27% | 20138 | 20.99% | 22176 | 19.62% | 19981 | 15.68% | |
合计 | 72443 | 100.00% | 85855 | 100.00% | 95920 | 100.00% | 113046 | 100.00% | 127400 | 100.00% |
数据来源:wind数据、国泰安数据库
由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形式的汇总表3.5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相关方式主要有两种,每年用年报和临时报告的比例相对固定,其有关信息大部分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只有少数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而目前除了公司年报以及其他的临时公告以外,并没有其他的规定形式进行专门披露,披露形式非常的单一。
3.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2.1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财政部和证监会前后发布了针对关联交易及其披露的部分准则、规定、和通知等等,但是这些对于促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质量提高的作用是有限的。当前我国经济市场还未成熟,关联交易相关法律规范还存在很多漏洞,并且缺少高层次、体系化的法律法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规范进行丰富与完善。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所遵循的规则,只有少部分条文对于监事、管理层需要履行的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在特殊形式下的关联交易做出了规定。然而,就是这仅有的规定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对定价原则披露的规定存在瑕疵,对上市公司有关定价的具体确定依据并没有进行详细说明,比较模糊。不同公司的定价原则各式各样,缺少可比性,这就是为什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缺乏透明度。在这样的披露模式下,外部信息使用者想要获取有用的信息就会受到限制。
3.2.2管理层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公司的所有人与经营公司的人隶属利益主体不一致,因此当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经营者能够利用的其职权来控制公司,而对于没有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债权人、公司的员工和其他投资者,那么其权利在一定程度会受到损害,于是就为管理者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制造了便利条件。在案例分析中,康得新就出现了大股东占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正常情况下,公司管理层的利益需求跟公司自身利益是一致的。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其本身的目的就是促进公司业绩的提高,帮助所有者获取更多的利益。
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在已经承受巨大工作压力的前提下,当公司的经营出现问题时,面对外界的眼光,加上为了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报酬,他们更易于操纵相关交易。例如在定价方面,运用非公允的价格开展交易活动,进而进行利润xx。其利润xx的手段表现为:低买高卖,使得关联方用高价买入其低价原材料,以此来增加其主营业务收入,取得额外的利润。通过这样的手段,部分上市公司在自己经营出现问题时,利用关联方购销旗下产品,借此增加利润“扭亏为盈”,例如藏格控股就是借壳上市并通过进行不真实的贸易业务,大规模xx其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更是利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往来,以达到影响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进而美化其财务报告的目的。然而,很遗憾的是,关联交易中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其应该发生的收费当前在我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可以说这样的情况也助长了违规关联交易的发生。
3.2.3市场监督机制的不完善
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公布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就是其年报公布之前必须通过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审计监督作为有效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组成部分,能够帮助减缓公司的委托代理冲突,特别是当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没法有效管制权利愈发膨胀的公司管理层时,审计监督往往可以作为外部治理机制发挥积极作用。从理论上来看,能够引导上市公司向着良好的方向成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那些本身质量不高的准备上市的公司或者是自身经营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并不欢迎高质量的审计。相反,那些满足客户需要的审计意见非常受欢迎。此外,来自被审计客户的选择很容易影响到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康得新案例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康得新连续四年的虚假年报其中三年都做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是其业务能力差吗?其实不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第二大会计师事务所,所内不乏审计人才,联系康得新每年给瑞华210万的高额审计费用就不难得出结论,审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为康得新做出了低质量的错误审计报告。除了案例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他事务所也可能存在,那些经不住客户的经济利益诱惑的审计人员,极有可能违背职业道德而出具低质量的审计报告。
从审计市场的供给方进行分析,市场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导致执业质量参差不齐,与此同时因相关准入规则的不完善也使得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另外,市场活跃着大量缺乏系统金融知识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喜欢跟风,一旦所投资的公司出现问题,非常容易造成财产损失。所以说一个市场拥有完善的准入规则是多么重要。在康美药业案例中,该公司财务出现问题时,审计公司非但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反而极力证明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此行为显示了该审计公司的不专业性,也体现出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够才让他们如此明目张胆。
3.3.4处罚力度不够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有关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罚侧重于责令改正、给与行政性的警告以及进行罚款。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关于违规交易的规定一般情况只给予警告,最严重的顶格处罚也只是罚款六十万元。从条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我们国家违法成本是非常低的,最高罚款才六十万元,对比一个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获取的收益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康美药业关联交易案例中,该公司无视法规进行财务xx,恶意欺骗投资者,最终证监会也只是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处罚款60万元。从案例也可以看出处罚是非常轻的,当他们违规关联交易所得收益远大于他们所受到的处罚时,法律对他们来说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违规交易的屡禁不止,甚至变本加厉。
第4章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4.1完善相关法律及监管制度
4.1.1X关联交易相关法律经验借鉴
当前我国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比欧美发达国家来说,特别是对比X,纵观X在规制关联交易的历程,从19世纪中期到现在经历了多次严苛制度变迁,到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完善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对我国完善上市公司关联相关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公司法》中没有对关联交易概念做出明确的法律概念,仅仅做了简短的描述,可以说通篇没有“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解释,仅仅在附则中提到一点,并且对于关联交易中必不可少的关联方也找不到明确的法律解释,更加令人不解的是关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关联关系”的含义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中解释不一、认定不明,这样的情况给司法实践也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然而X关联交易在历经了岁月的发展,制度的变迁,X的证券市场越发成熟,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也趋于完善,体现在X《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认定有一套公平统一的认定标准。可以说统一的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所以,为了减轻关联交易的司法实践,相关法律制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应统一关联交易的解释及相关认定,同时我国《公司法》也应对关联交易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
其次是我国立法对于关联交易的适用范围表述不明确,出现了在不同的法条中适用范围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之间属于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在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中却并没有把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而是把控股子公司排除在关联方以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认定难度。因此我国立法应该将关联交易的适用范围统一一个标准。
再者就是关联交易合同效力具体使用这方面也存在着问题。虽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中有所提及,但是其适用性依然存在着障碍,因为其认定的享有诉讼权的主体是公司,法院基本无法绕过公司去起诉合同当事方,而受到损失的中小股东无法代表公司去提起诉讼,这根本无法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案例层出不穷,而小股东却求偿困难。严重打击了中小投资者自信心,不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比来说,X在这方面是做的比较好的,其市场化诉讼制度为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护,在这种制度下即使公司拒绝或不愿对侵权人提起法律诉讼,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依然可根据法律程序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向侵权人提起法律诉讼。可以说这些制度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较好保护,可以有效遏制公司控股股东的不正当行为,同时也让中小投资者维权范围变得更加广泛。所以我国在这方面可以借鉴X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完善这方面的立法,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4.1.2完善我国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
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市场来说是潜在的风险也是进一步发展的阻碍。因此完善我国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刻不容缓。要完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首先要加强立法,相关法律制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应统一关联交易解释及相关认定,同时我国《公司法》也应对关联交易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其次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适用范围。再者,通过立法将股东、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比如上市公司违规关联交易后,那么由此对中小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这些决策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法律也要明确违规非法交易后决策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准则,允许多渠道多方式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从而使关联交易越来越规范,使得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保护。
4.1.3完善我国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
当前我国关联交易监管规则主要以信息披露为主,但由于不成熟关联交易规则,违规很难判定。在现实关联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是不对等的,交易的结果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受损。而关联信息的及时披露,能够让投资者及时取得信息,进行合理投资。然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相关规范依然存在很多漏洞,比如信息披露的标准并不一致,甚至对于部分规定还非常模糊,这样就导致了投资者们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认知模棱两可。相反,X在对于信息披露这方面都是采用统一标准的不管是证券市场还是法律规定都是高度一致,并且对不同类型且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制定了不同的框架和细则,这恰恰是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中缺乏的东西。除了关联信息披露这块需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的责任和处罚制度也要跟上,对于信息瞒报漏报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X对信息披露的违规处罚可谓是极其严格,一旦认定其披露的信息不真实,那么该企业将受到很严重的处罚,甚至可能破产以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对公司起到了非常高震慑作用,值得我国借鉴。总之监管机构要严格把控关联交易的各个环节,做到严监管。
4.2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事务所监管
由审计不严引发的违规关联交易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审计的公信力。因此作为外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人们判断一个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好坏的时候,很大程度上是会受到审计机构对该企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影响。那么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重要吗?当然重要!从众多的真实案例我们可以得出,要使得审计不受干扰保持其应具备的独立性,就要求参加公司审计的工作人员需要能够抵挡住外界的物质诱惑,坚定自己的职业操守,从专业的角度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做出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做到不虚报不隐瞒。在实际的审计工作当中,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考核,鼓励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知识,增强自己的专业性能力;在审查相关交易时,要保持审计的敏感性,在审计过程中,也要严格的遵守相关的审计程序。
4.3完善信息披露系统
众多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信息披露形式比较单一,由案例分析可知很多违规关联交易很大程度上未被发现是因为该公司未做出相应的信息披露,使得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而做出错误决断,造成投资巨大损失。信息披露的意义就在于满足外部中小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同时也通过信息披露中所反映的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对公司管理提供及时的帮助。完善信息披露的原则与内容。当前政策规定所必须要披露的内容相对单一,因此,需要加强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进一步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
完善信息披露形式,增加多渠道信息披露。
4.4对投资者建议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投资者都未接触过系统的金融知识学习,大部分投资者都是凭直觉或盲目跟风。因此建议投资者们要学习相关金融知识,主动分析违规关联交易。一旦做出了投资决策,就需要持续关注该公司公告,积极关注其披露信息。再者,投资者们也需要提高自身投资能力,减少财产损失。
第5章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分析研究总结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市场也变得更加复杂化。目前有很多公司选择我国境内上市,并且每年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都在递增,这无疑使得公司竞争压力变大。随之而来的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违规问题层出不穷,违规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化,同时也让监管变得更加困难。由以上统计分析及案例分析总结可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违规主要是违规信息披露问题,大部分表现为财务xx虚增利润,大股东侵占大额非经营性资金等。从外部来看,审计公司不专业不规范,故意隐瞒受托公司财务xx与违规操作问题;同时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监管力度不够也为关联交易违规问题层出不穷埋下了隐患。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因为各方从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投资者们很难获得与经营者一样的信息,可以说在控制权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营者是能够利用的其职权来控制公司,但是对于债权人、公司的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由于他们并非直接参与或掌管公司的经营以及管理,那么其权利在一定程度会受到损害,于是就为管理者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制造了便利条件。在案例分析中,康得新隐瞒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为股东牟取暴利。在案例分析中,三家公司共同的关联交易问题都是大量作假账,使得财报中的资金大幅虚增,与此同时信息披露极其不到位,欺骗了广大投资者,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更令人可笑的是在这众多非正常关联交易中以其专业性著称的审计公司们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再一个是我们可以从康美药业案例中发现造成违规关联交易问题的重要原因是还存在行贿问题,有了保护伞更是让这些人即便违规关联交易也有恃无恐,与此同时也说明了监管方面还存在严重问题。因此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市场秩序,需要我们多方共同努力:企业管理者要加强自身建设;投资者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不要盲目跟风;审计公司要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者从重处罚;同时也要完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系统。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证券市场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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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四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四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老师的教诲与指导,师兄师姐和同学的帮助都历历在目,父母的支持与鼓励总使我的步伐不断向前迈进。我是幸运的,能结识这么多的良师益友,能顺利、愉快地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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