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脚步逐步加快,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程度也随之加深,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在社会生活发展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现代金融的核心。在世界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背景下,我国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大,其潜存的监管问题也逐渐暴露。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专业监管的历史短浅和经验不足,如何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和改进监管的最大限度发挥来控制、防范银行风险,保证银行体系的安全,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因此,我国的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体制还居于比较严峻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内更加需要对监管现状有一个明确的把握。本文在研究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情况后,围绕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监管,问题,对策
第1章 绪 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现今,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是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的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商业银行主要负责办理存贷款、储蓄等业务,主要业务范围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其金融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经济的增长具有强大的助推作用。因此,确保商业银行高效率地稳健运行,是关系到稳定国家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并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条件。如今随着世界金融经济的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原有的银行监管体系已经出现了一些潜在的问题和弊端,影响了监管系统的有效开展,越来越不适应金融行业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监管部门暴露出许多不足,诸如行政干预色彩过浓,现有制度设计过于简化,监管部门运作难度大及缺少法规的具体指引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商业银行有效监管的规范进行。如何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和改进有效监管的最大限度发挥来降低商业银行风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1.1.2 研究意义
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加速发展,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构成,其自身发展状况也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为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持续下降、税前利润不断增加等。目前就这一变化,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体制还处于相对愈渐严格的管制阶段。之所以选择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这一当下比较热点的问题作为本文的课题研究,是因为深入研究该问题不仅具有丰富和完善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促进商业银行稳健有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实践意义。进一步了解到处理商业银行面临多种风险的措施,降低其自身金融危机乃至演变为经济危机的频发程度,如何在新的金融经济环境下实行有效监管已成为各国关注的共同课题。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WTO过渡环节临近结束,金融市场领域的完全开放,我国借鉴国际银行监管的先进经验针对自身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来研究建立适应的监管体系改革已达到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内更加需要对监管的现状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对根据相关的问题来进行监管的改革,促进金融监管工作不断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
国外商业银行的监管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监管效果与监管机构本身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政策范围也是密切相关的。国外学者对当代银行理论研究涉及的这些研究领域是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的。
HannsgenGreg(2005)主要是从金融学的立场对商业银行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从货币的作用价值入手,探索商业银行为何倒闭,提出要从货币的角度加强银行监管的措施[14]。
Morrison和White(2015)研究了监管机构与银行道德风险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研究发现,经济体之间的银行资本流动自由化通过降低银行业的平均规模和效率来降低总福利,监管机构采用“公平竞争环境”可以抵消这种影响,从而促进各经济体的资本要求和存款利率的国际协调[15]。
Ariccia和Marquez(2016)分析了独立的国内银行监管机构在其管辖区域财务整合时建立监管联盟的动机,研究结果表明,中央监管机构更有可能出现在更为同质的国家之间,其次,只有当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高于个人标准最高的国家时,集中监管机构才会一致优先考虑独立监管[16]。
AlessandroDeChiaraa,LucaLiviob,JorgePonce(2018)表示落实好更为严厉的XX银行监管对于社会发展而言会加重社会的经济支出,增添社会成本开支,所以针对监督信息的高依赖性就需要监督方做出直接的评估。
1.2.2 国内文献
商业银行是我国发展各种金融行为和监管的主要载体。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对银行监管的学术研究开始得比较晚,但经过不懈努力,我国XX及学者也做出了许多贡献,研究出比较全面、总结的学术报告。
XX政策指引:1995年出台《商业银行法》,修正于2003年和2015年,该法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和法律责任进行规定,指出对存款人的利益维护和保证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对风险的监制管理。2003 年出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于2006年,该法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自身的监督责任内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监管的必要性[1]。
王志成(2016)在《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回顾和总结了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中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对策,归纳出监管在体制中的重要意义,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落实的原则,并依此提出改革整个监管结构等主要手段[2]。
李瑛(2018)认为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和国际金融环境中,以及面对激烈的金融市场,隐藏在繁荣发展背后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因此,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使其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适应新时期经济[3]。
何玉梅(2018)对目前商业银行的监管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因子分析的方法,剖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效率,找出其主要影响因素,进而分析主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对策,有助于社会发展的稳定[4]。等等。
综观以上国内外文献的综述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监管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可以看出目前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各个国家国情不同、监管体系不同,因此研究观点也是有差别的。本文在对国内外研究成果的总结提炼基础上,试图对商业银行监管整个体系进行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分析目前各学者的研究观点并结合自己的知识能力,提出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和金融环境的商业银行监管的对策和建议,这将有效推进银行业的发展,以望能够丰富这一研究领域。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可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叙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的主要观点,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简要阐述了现有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和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通过对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做一个整体的相关概述,借鉴商业银行监管的相关理论来阐述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监管的含义及监管的必要性。深入分析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情况中的各方面;
第三部分主要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在现有国际背景和基本国情相结合发展的基本情况下,监管系统的规则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和完善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对策和具体措施,以提高监管效率;
第五部分为结论部分,对本文的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进行总体归纳。
1.3.2 研究方法
本论文在撰写过程中拟通过资料收集法、定性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式来开展此次论文的研究内容。
资料收集法。文章通过各种途径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了理论铺垫,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道路提供了参考。
定性分析法。文章通过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监管近年来各方面发展的相关资料,进行“质”方面的分析,归纳、综合地进行思维加工,让读者了解到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由表及里地提出相应对策,认识事物本质。
文献研究法。文章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通过查找与论文相关的文献来获取有力的信息,据此整合所有了解及加强逻辑性分析,进一步指明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发展发向,为研究监管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相应对策提供参考。
第2章 商业银行监管的相关概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英文译为Commercial Bank,简写为CB,是银行类型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是依照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承担吸收和发放存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从商业银行的起源及历史变化看,其性质归纳为以营利为目的及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首先,商业银行提供自有资金来独立周转和核算业务经营,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其次,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具有特殊性,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主要经营对象;最后,商业银行具有提供信用担保的能力,能够提供“银行货币”,通常也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
商业银行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之一,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商业银行的经济职能适值可以说明其业务性质体现了具备以下作用:第一,信用中介。它是最能表现商业银行业务创造的特点,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来集中吸收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再通过资产业务去进行社会投资,获取差额以促使资本流动,多层次地调节转化了经济活动。第二,支付中介。它是商业银行对货币经营的执行,通过代理客户进行账户的资金转移、支付兑付等操作,节约流动费用及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资金流通。第三,信用创造。商业银行利用吸收存款来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这部分现金没被真正取走,反而变更为派生存款,银行放款和投资的能力也就扩大了很多。第四,金融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业务的激烈竞争条件下,商业银行不断更新自身优势和掌握金融信息并结合社会公众的需求,不断探索更大的服务范围,如信托、咨询业务等,促进了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在商业银行业经营中占有越来越关键的地位。
2.1.2商业银行监管
商业银行监管,是指XX通过某些特定的权力机构(如央行)运用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来保证商业银行的经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其经营业务依法依规进行适当合理的监督和管理,既不越权过度干预,也不渎职。通过监管来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商业银行依法稳健经营;避免出现不严谨的经营行为,确保避免本来可以避免的风险,进而推进商业银行的安全、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纵观世界各国,无不普遍存在着XX当局对金融系统实施的管制,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关键部分,其运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除此之外,它还有广狭义之分。狭义上来看商业银行监管指各监管机构对内部情况的监管,其监管主体单一,只为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健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而广义的商业银行监管指除了狭义上的,还包括商业银行的自律、他律监管等,为其稳定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而采取的所有措施。商业银行监管属于XX对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XX监管体制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理论是银行业监管的理论基础之一,XX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权力是社会大众赋予的公共权力,这种权力是社会公认的权力[6]。
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是为了维护商业银行本身的利益,为了保护全体存款人合法的切身权益,也为了社会稳定,这是普遍的公共利益性给予了XX对商业银行的公共监管权力。如果一个地区的商业银行业务运营时出现资金流动性或者安全性之类的问题时,XX监管当局若操作不慎可能会造成当地金融体系各项程序周转间的紊乱,当敏感性极强的存款人一察觉到这种现象时,就会感到极度恐慌而不能做出理性分析,最终可能导致一系列的社会动乱。商业银行经营运行是否正常直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交易行为,因此要争取维护商业银行自身及合法人的利益与保证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相结合。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是达到有效监管的必要条件,才能做到一切金融活动有序竞争和提高效率,所以这个监管目标的确定是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首要问题。加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密切合作,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有力优势,确保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善于利用社会媒体的监督力量,提高监管手段的透明度,保证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维持金融界秩序,防止挤提的消极效应。这有利于保护金融活动中各方的利益,促进这一行业的稳定成长,使社会中各种金融活动行为充满积极效应。
商业银行监管的主体主要为银监会,客体是商业银行。银监会是负责监管商业银行的主要机构,日常审慎业务状况,其监管主要内容为市场准入、市场经营和市场退出的监管。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研究较为深入,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商业银行监管的起源和进展、取得的成就及改革的策略研究等,据此加以介绍历年来的监管形势和成果。本文探讨的重点是研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望增进这一领域的相关见识。
2.2商业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多年来,金融体系一直是一国经济体系的核心部分,金融领域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体系的关键部分。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下,所有市场都会滋生各种问题,金融市场也在所难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高负债性和高风险性及自然垄断等的存在而导致了市场失灵。当出现市场失灵时,就需要XX的干预来调控和帮助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XX可以协调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所引起无法解决的社会公平和经济问题的,从而增加社会公共利益。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因此需要发挥XX“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了[6]。
商业银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商业银行对于某些借贷款现象难以全面真实有效掌控,导致各种不良贷款问题屡次发生,从而使银行资金亏损严重,缺失部分信用。在金融市场中,如果市场参与者未能充分了解金融市场风险和商业银行的真实经营运行状况即会处于被动地位,对是否把余钱存进银行增值和是否购买金融产品并进行理财投资持犹豫态度,导致可能会做出逆向选择。另外,商业银行有时为了吸收大量存款,难免也会隐瞒交易风险和抬高融资成本,做出虚假宣传诱导参与者购买高收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这样一旦发生了风险,将会导致市场参与者出现经济损失,从而降低他们的交易兴趣,减少了交易量,影响到市场的运行效率;也可能导致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问题”,严重时甚至会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波动。为解决银行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信息有效约束,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商业银行自身和存贷款户的正当利益,XX出面来监管商业银行是很有必要的。
商业银行业经营的高负债性和高风险性会导致市场失灵。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下,整个银行业有着纵横交错的关联性,即吸收存款越多,发放贷款能力就越大,两者形成对比,因此商业银行具有高负债性,商业银行往往存在为了获取最大利益而使高负债不断放大的通病。然而在风险管理预期中,任何交易模式都面临风险挑战,即存贷款金额越大,其风险也越高,因此商业银行具有高风险性。截止到2019年,我国商业银行总负债金额已经达到 213.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比年初增加12.8 万亿元、增长率为 6.4%,根据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以上数据,可得知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高负债性和高风险性是并存的。高负债比率使得风险水平逐渐攀升,一旦转化为现实经济损失,往往可能致使有关银行倒闭,也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复杂局面的发生,加大经济的清偿压力和衰退。为了有效应对商业银行高负债性和高风险性并存的现状,XX提出了对于商业银行的更高监管要求是很有必要的。
商业银行业的自然垄断会导致市场失灵。银行业由于特殊性有着自然垄断的倾向,存在规模经济。银行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高;投入越多,越大规模生产,就能创造出更多受客户欢迎和信任的服务性设施,吸引的客户也就越多了。对比之下那些服务健全不如商业银行的企业机构就会被淘汰,导致市场竞争力就偏于薄弱,对市场原有的经营方式和生产规模都产生了影响,就有可能形成对市场的垄断。所以市场垄断的形成,会扰乱行业内原有的竞争结构,影响金融产品原有的标准价格,使银行业的有序竞争变为无序,导致市场失灵,造成金融市场运行的低效趋势,危害社会金融安全。为了防止商业银行的自然垄断,保证金融市场公平、安全的有序运作,需要XX这样一个监管机构来维持是很有必要的。
2.3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情况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是国家金融迈向经济国际化的有力保障。日渐繁荣的经济以及创新的科技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使其逐渐发扬壮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税前利润不断增加、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等[7];也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加上我国国情比较特殊,虽然近几年商业银行业监管统计的资产负债业务规模逐年攀升(具体情况如表2.1所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银行系统面临的各种风险和银行体系的防控监督机构、监管机制不力等。因此,这都要求我国要加快商业银行监管的体制建设。
表2.1 近几年商业银行监管的资产负债总情况表
年份
项目(亿元)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总资产 | 1509380 | 1759383 | 1904180 | 2034114 | 2323369 |
比上年同期增长率 | 15.4% | 16.6% | 8.2% | 6.8% | 9.1% |
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 | 77.7% | 77.8% | 77.5% | 77.8% | 82.2% |
总负债 | 1394593 | 1629395 | 1758177 | 1870882 | 2130922 |
比上年同期增长率 | 15.1% | 16.8% | 7.9% | 6.4% | 8.7% |
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 | 77.9% | 78.0% | 77.7% | 78.0% | 82.5% |
注1)数据源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高风险性的行业,时刻都要警备风险的突发和随时转化为现实损失的高负债性,应该完善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图2.1为目前我国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8]。我国商业银行对外开放的程度相对较低,多数商业银行并没有完全适应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各银行管理体制要求又不相同,资金流通相对不足,也不能直接进行投资,过于单一的融资方式和融资能力等等这些方面都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会影响目前的局面,以致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挑战上处于一个弱势状态。所以这要求我国要加快商业银行监管的体制建设,提高监管力度,从而对商业银行进行规范化和集中化的管理。
图2.1 商业银行面临的几大风险
商业银行监管体制是金融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行离不开有效的监管体制,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也离不开正确的监管体制。从2003年起,我国建立起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模式,象征着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全面构建的新时期,将有力地保障监管业务正常开展。目前,我国行使银行业监督权的有银监会、审计署、财政部及xxx等机构。其中,银监会是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机制,负责银行的审批审查、评级等,其他监管部门机构从旁配合、协助监督和检查,这种监管模式是建立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基础上的,是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重大进步,完善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组织体系的体制建设。这种监管模式见图2.2所示[9]。
图2.2 商业银行监管组织体系
多年来,我国通过不断的努力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完善了商业银行的防控监管机制,规范资金流通手段,严格监管银行各部门;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做了大量工作,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增强,经营安全性成效明显提升,确保了商业银行业在日常经营中依法、合理运行;且监管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为给日渐壮大的商业银行提供标准的运营规则,为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寻求公法支持,我国经过多方研究来更新和优化法律系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来构成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如表2.2所示。虽然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监管方面取得颇大成就,但是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已和我国市场化不断深化改革的情况,仍需继续提升银行监管力度,以促进金融环境健康稳定。
表2.2 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
行政法规 | 《外汇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 | |
部门规章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流程》、《银监会监管工作流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 |
第3章 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3.1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现行了一些与监管金融行业有关的规章制度,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三部形成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权威性核心,覆盖于监管各方面。但就现有的法律法规层次来看,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存在许多制度建设的缺陷;缺乏适度的专业性和有针对性的银行监管业务操作规范限制和实施细则,监管质量、效率受到很大影响。监管的条文之间存在诸多不协调、冲突的地方,对社会经济考虑欠缺,影响到人民的合法利益。另外,在历史潮流的演变中,有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国际化创新的趋势,比如在整个金融法律体系中位于第二层的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并没有对《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基本法律进行有效地补充[10]。
3.2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
在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过程中,多个监管机构之间造成了低效行为或反复现象的出现,其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多个监管机构对同种事件的监管依据不同,落实的利益角度也不同,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判定的标准也就各异了。由此可见就目前我国的银行监管法律关系来看,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负责机构是银监会,但由于法律上的监管职能有重叠,人民银行对银监会有建议检查权,在商业银行监管中也始终占据重要作用,二者执行的检查标准有异,检查结果就不同;另外,商业银行还要接受证监会、发改委等其他检查机关的监管,实践中往往缺少相互配合,造成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这些多重监管不仅对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还会造成各监管机构容易相互矛盾或者产生新的问题。这种监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性影响了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缺乏了完善、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3.3信息披露不足,存在风险
完善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的具体表现之一,虽然我国已颁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仍处于初级阶段,呈低效状态,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规范不透明,内容也缺乏全面性、完整性,导致信息收集效率低下,经常出现监管信息失真的情况,部分数据的时效性甚至真实性无从保障。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处理不能提前预警的突发的各类金融风险,影响对风险的掌控水平和化解程度,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采取有力的措施。市场机制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失灵的问题,容易导致广大消费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3.4监管方式落后,效率低
2003年以来我国执行的是“一行三会”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均实行垂直管理。随着金融业的深入发展,该体系逐渐暴露了很多不足之处:①多头监管与监管盲区并存,这种分段情况下的重复监管可能会导致多个立场不同的监管机构相互矛盾,可能产生不法犯罪的金融市场混乱;②金融监管区域内部机构间的利益相互冲突。如证监会和银监会的监管手段是松紧不一的,在对待影子银行的问题上就产生了挺大分歧;③目前商业银行还是实行合规性监管,监管检查方式仍然有着重现场检查、轻非现场检查的古板做法。现场检查监管趋于程序化、机械化,过程也显得迟钝,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时效性相对较低。非现场检查监管也不完善,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基础较差,数据的系统收集不够真实准确完整,加工及分析利用的信息技术还不够高效[11],容易出现成本高与效率低,得出的结果也与实际偏离较大。这样看来我国监管方式显得落后了。
3.5监管人员的素质层次不齐
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特殊工作,需要更多高专业技术型或管理型的人才来支撑。监管部门由于职责的特殊性,对监管的人员配置要求也有一定的特殊安排:对监管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和经验要求,即要求熟识大量的监管专业知识和金融业务知识并有过从事监管工作的经验。这渗透到了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关系到这一特殊工作的质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员整体力量不够,整体从业时间较短,工作经验严重不足;整体素质也不适应,银监会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占比偏低。监管部门对监管者的选拔准入、资格认证工作等流程存在问题,造成优秀人才流失,后备力量薄弱,监管员业务水平与专业银行差距大。另外缺乏足够的金融相关知识和管理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以及专业结构不够合理,而且我国尚未建立系统全面的培训机制等等影响了对商业银行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这将是商业银行发展一个动荡的机遇期。
第4章 完善商业银行监管的对策及措施
4.1完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以全球观的视角来看,金融经济发展正一步步走向国际化。为了确保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从完善当前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开始,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要有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托,严格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保证提高监管的效能。应加快更新现有法律法规,重视立法的整体制度建设规划,改革法律体系内的不协调性和重复性,发现问题并作相应解决,重新构建全面系统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框架。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其监管工作不应只停留在细则条例上,还要具体落实到业务操作规范,健全银行的决策和激励机制,才能使监管工作更加高效运行。全面考虑国民经济共同利益,完善有关市场机制的法律制度,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规范银行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保障监管部门执法权力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发挥。另外,为了适应国际化金融创新的要求,须慢慢放松对银行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使金融创新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发展。
4.2建立有效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各监管机构在监管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和交叉性,很难实现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共享,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沟通是上下级机构之间进行有效协调的重要路径之一,有效的沟通能够将组织的信息进行快速传递,因此在监管部门间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和沟通机制十分重要。结合我国银行业实况并效仿国际成功的经验,可以成立银行业监管协调委员会。完善相关协调功能,独立负责协调各个监管,构建有效的沟通平台以更好实现各监管机构主体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协作,避免商业银行重复监管的现象发生。同时利用现代互联网+,建设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丰富共享内容,委员会实时掌握和更新机构、人员信息的变动,各监管机构主体也可在这一平台上相互沟通。银行监管协调委员会应该和人民银行及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沟通,对各类监管政策和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节,出台互惠互利政策。另外,尽可能避免出现监管内容中复杂情况的发生,协调具有相同功能监管的重复行为,就此完善监管体制的系统化。
4.3强化信息披露制度,防范风险
强化商业银行监管信息披露质量及其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高效的市场机制,加强经济管制,防范风险。监管机构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部门,坚持贯穿监管透明度原则,强化商业银行的再监督,防控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通过解读用户关系的重要规则信息,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公示商业银行的真实经营运行情况,使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又准确,既充分保障监管当局以及广大储户的知情权[12],也让商业银行有理法傍身能够依法运营,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自身业务潜在的金融风险突发和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注重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全面性,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甚至动乱;加强发展现代科技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并重视自身约束机制的披露;强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层次约束和执行力度,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加强专业评级机构对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工作的针对性监管,增强信用评级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有效监测与防范风险,使银行监管系统的信息更具权威性。另外,建议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实施状况作为对商业银行考核目标的标准之一。
4.4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2018年3月,我国将金融分业监管体系调整为“一行两会”,更加规范监管秩序,弥补诸多不足,保障金融业合规化发展:①由分业监管向全局监管转变,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不同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督机构内部的各个部门拥有自己特定的监督对象,使得更加全面和专业;②由功能导向监管向目标导向监管转变。金融区域内部机构的监管目标导向统一,实现共同利益,与时俱进,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③由单一的合规性监管逐步发展为风险性监管,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统一的监管方式。建立规范的现场检查监管标准,实现其制度化,完善检查的规程、重点和频率,进一步维系联动效应、快速反应和及时报告,提升现场检查有效性。建立规范的非现场检查监管程序,加强EAST系统的应用推广[13],提高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贯彻解决数据错报、瞒报、虚报问题,利用传统手工检查与互联网检查互补,保证提供的监管信息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推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并重,二者深化联动监管,相互融合,提高监管检查效率。
4.5加强银行监管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商业银行监管是否得到有效的开展和落实,大部分取决于精简人才结构和人才体制改革,即打造一支人员队伍是商业银行内控监管机制建设的重要枢纽。强化和完善培训机制,提高监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与各大高校的长期合作和利用人才培养优势,全面完善监管员的综合知识结构;从严落实监管员录入原则,设置严考核的招聘方式和选拔要求;健全监管员资格认证制度,除了考量书本理论知识和业务道德素质,还要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和合理设定每一阶段的考核目标。以此提高监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性,使其经得起市场上的各种考验。
第5章 结 语
综观上文,我国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晴雨表,是国家经济稳步的重要保障,自身监管方面尚存一定程度的不足,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已和我国市场化不断深化改革的形势中,商业银行还需继续更新改革监管体制,究其原因和探索应对措施来改进XX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以防范、控制和化解银行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立足于基本国情,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创新金融监管模式、优化建设多结构升级和创建良好的互助关系以提高监管质效,合力使商业银行在不断壮大的全球经济背景下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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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时光飞逝,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即将落幕,四年的每一个日夜,感谢所有老师的教诲与指导,尤其要强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她的指导下完成的,她给我提供了无私的指导和帮助,不厌其烦地帮助我进行论文的修改和改进。谢谢师兄师姐和同学们的热情帮助,还有父母的支持与鼓励使我不断向前迈进。通过论文的撰写,使我更加能够系统、全面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得以借鉴众多专家学者的宝贵经验,这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和我为之服务的企业,无疑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是幸运的,很开心能结识这么多的良师益友,能顺利、愉快地完成学业。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和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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