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不断积聚,其中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最为突出。群体性事件波及范围广、破坏性大,而这些事件背后的成因问题性质复杂:既有社会层面的问题,也有经济层面的问题;既有社会发展中沉积的问题,也有XXX下产生的具有新时期特点的问题。这些成因交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使得这些群体性事件带来的社会问题激化,将可能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公民生活和心理,损害河源XX形象。如何应对解决此类群体性事件,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群体事件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具有非制度参与的特点,同正常的社会关系不同,群体事件体现出不协调及不和谐的特点,集体行为更容易发生在那些弱势群体的人群中,他们对各种资源的渴望与得不到的现实,会让他们产生挫折感,当这种感觉越来越严重时,就极有可能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1。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时期,加之当前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各种潜在危机极易爆发出来,在这种时候,更加应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理得好,可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好环境,为国家的全面深化改革也创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国际环境;与此同时,各级XX普遍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原因等各类因素不了解,这样在处置起来就难以做到有章可循、依法行政。
陈晋胜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利益诉求相似的群体,在特定方面的利益长期分配不恰当经过比较产生的相对剥夺感的条件下,由突发事件诱导产生的聚众游行等对抗行为。这些对抗是利益失衡方发泄情绪的重要途径,也是对于完善的利益分配,改善XX管理有一定作用2。
赵定东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出于某种目的聚集到一起群众,采用聚众上访、围堵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暴力或非暴力集体行为的方式以求维护自身利益的事件3。
李腊生认为,群体性事件主要有非法聚众上访、冲击党政机关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三种事件类型。在群体性事件中,绝大多数的群众都会采用非法聚众上访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而聚众的地点通常会选在XX和司法机关相关的办公场所、城镇主要街区和重点交通通道等。如果聚众上访参与人员过多,轻则影响交通秩序带来交通堵塞,重则群众被少数不良分子利用并煽动情绪,出现群众破坏XX机关、攻击XX工作人员等严重的行为。非法聚众上访使得XX机关和群众都成了受害者。当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时,部分群众随意拉横幅进行没有报备游行示威,或者聚众在党政机关进行静坐、绝食。群众还可能会通过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这类更为严重的措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进行打砸抢烧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来提高社会对事件的重视度4。
邱泽奇认为,从积极角度分析:一是群体性事件虽然牺牲短期的秩序,但可以让群众发泄对地方XX和征地用地方的不良情绪,对于官、民、商各方面的冲突有缓解的作用;二是群体性事件的其根由在于利益的分配,因而对于这类事件的对策研究能作为日后XX处理其他类型的利益冲突事件时的参考5。
王战军认为,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阻碍重重,村民表达的问题往往被搁置得不到解决,通过司法来解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难以达成。取而代之,只能采取非常规手段进行抗争以求保障自身利益6。
何显明认为当前的相关制度不完善,而程序执行不规范,容易使XX权力没有妥善使用。既往研究可见,群众对于获得利益的不满,XX未作出妥善处理,这既是XX的执行力问题,但同时也是政策不完善的结果7。
王伟光认为群体性事件控制应从主要有宏、微观两个方面考虑,宏观方面主要是社会环境、政策等,微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个体、心里等。究其原因,有五种:社会转型期的张力、转型期人民群众的需求与供给的压力、转型期XX对民众控制力的弱化、转型期出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转型期出现的社会不公正,只有有效管控好以上几点,才能有效的化解群体事件问题8。
本文主要采用了三种研究方法。第一,文献法:通过提出问题、做出假设、设计方案、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以及资料概括叙述。本文通过查找各种相关文献,了解此类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的进行探索研究。第二,分类法:主要方式为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环保群体事件的成因及对策进行分类。第三,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有关的问题分析,以加深对群体事件的了解。本文以大连对二甲苯事件为案例,从中分析环保群体事件的成因及对策,更加清晰明了,易于大家理解。
第2章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概述
2.1相关概念
2.1.1群体
群体是个体的共同体,不同个体按某种特征结合在一起,进行共同活动、相互交往,就形成了群体。个体往往通过群体活动达到参加社会生活并成为社会成员的目的,并在群体中获得安全感、关心和支持。
2.1.2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某一事件的发生使一定范围内的群体认为利益受到了侵害,群体成员为实现特定的目的或维护一定的利益或为宣泄某种不满情绪,采取集体上访、静坐请愿、围堵党政机关、聚众闹事、哄抢公私财物、阻塞交通等群体行为方式,对XX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违法违规事件。
2.1.3群体与组织
群体是由多个个体而组成的,但是群体的形成往往是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而不是说单纯的没有目的聚集在一起,群体中的成员在聚集在一起之后,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进行必要的思考以图更好的解决,但是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并不是群体成员中的参与者各行其是就可以进行解决的,群体之所以形成就是为了实现抱团取暖的结果,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群体成员就会进行必要的任务分工,安排群体成员进行必要的责任担当,以图可以更好的解决群体所期望的目标,而对于任务的分工和相应的责任分配就使群体具有了组织的某种性质,但是组织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任务分工体系,组织的任务分配和责任承担更具体,组织管理更高效,对组织成员的约束性更严格;因此群体与组织具有的共性就在于群体性和目的性,但是在具体的管理,任务的分配和责任的承担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2.1.4公共事件
公共事件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的结果,总是呈现出一果多因、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复杂状态。多变性,处置不当可加大损失,扩大范围,转为政治事件。突发事件防治的组织系统也较复杂。
2.2相关理论
2.2.1沉默的螺旋
沉默的螺旋理论是由德国女传播学家伊丽莎白·诺埃勒·诺依曼在对历史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又经过多年的民意调查,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一种描述舆论形成的理论假设。该理论认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理论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
本文在分析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中,运用该理论得出了群众表达诉求缺乏,而造成社会舆论的一边倒,进而更加误导一些不知情的群众,容易破坏社会的稳定;其次对于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及处理措施中应用该理论,提出了应当注重舆论舆情的发挥,倾听大家的意见,注重舆论的导向。
2.2.2相对剥夺感理论
相对剥夺感的概念最早是由X社会学家斯托弗提出的。相对剥夺感是一种心理概念,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这种感觉会产生消极情绪,可以表现为愤怒、怨恨或不满。简单而言,相对剥夺是一种感觉,这感觉是我们有权享有但并不拥有。例如,某人看着邻居家买了一辆新车,他认为他也能有这辆车。但实际他并不拥有9。
在环境污染群体事件中,是由于环境污染而使的受害方感到了自己的利益生命健康等权益收到了非法剥夺,从而产生了一种负面情绪,想要通过一些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3传播学
传播学起源于X,一般认为传播学的奠基人有五位,分别是拉斯韦尔,卢因,霍夫兰,拉扎斯菲尔德,施拉姆。传播学是过汇集各种观点和方法论来研究各种传播活动。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传播与人和社会的关系的学问,即传播学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社会信息交流的学科。它具有交叉性、边缘性、综合性等特点。
在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中,传播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群体性事件能够发生并且引起一定的社会动荡,与大众传播舆论制造等对社会的影响有巨大关系。
2.2.4社会冲突理论
社会冲突理论以科塞、达伦多夫为代表,研究社会分配上的极端不平等,必然造成被统治阶级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促使其成员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体利益之下而结成集体行动者。一旦统治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权力对比发生变化,社会就会由“统治阶段的情境”向“革命情境”运动,最终导致统治阶级的倒台。冲突的双方即使认识到激烈的冲突比适度的让步将会付出更高的代价,从而彼此作出妥协,但这种“休战情境”也是极不稳定的。冲突双方继续寻找能够满足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手段,一旦找到了这种手段,权力的平衡立即被打破,冲突随即重新取代暂时的和平。
在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中,污染环境的一方与受害方之间产生激烈的冲突,在冲突中双方维护自身利益,彼此做出让步,达成妥协,处于“休战情景”。
第3章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及应对实践
3.1性质
3.1.1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环境污染事件的根源就在集团或企业为了片面追求发展利益而忽视了对社会效应和环境污染的影响才造成的。例如当企业在进行投资建厂时,为了谋求此地的交通便利性,避免由于在偏远地区建厂而影响企业的对外交通的不便,就违反了企业应当建厂在距离城市100公里的规定,而是将厂选择了距离城市较近的地方进行选址建厂,如此的选址将节省企业的运输成本,此外,企业为了追求早日盈利而在审批未完全通过的前提下而现行开工,这一系列的行为都是为了节约成本和实现早日投产盈利10。
3.1.2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尽管群体事件的发生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出现了影响社会和谐的事情,但是由于问题的事件归根揭底是内部的矛盾,其矛盾的对立因素主要是由于社会生活中的问题而产生的对立,仍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3.2特征
3.2.1进行集体性活动,追求的目标一致
群体性事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在于社会矛盾事件的发生造成的利益纠纷所涉及的不是少数人的利益,其涉及的往往是多数人的利益,当多数人面临的问题相同、其追求利益目标达成的意愿一致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抱团取暖,扩大社会影响力,使自身的利益得到充分的维护,这些个体往往会通过集体联合的方式进行维权活动。
3.2.2行为过激
在群体事件中的维权者意识中,群体的维权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使自身受到的“侵害”在维权群体中得到了同情,认为自身的维权是正当的行为,如果自己的维权行为是不合理的,群体性的集体维权也是不可能发生的,正是在这样的错误认知之下,群体成员的维权意愿和行为就会在非理性化的群体事件中膨胀,造成维权方式和维权行为的过激性。
3.2.3群体成员组织关系松散
群体性事件之所以以群体的方式出现,其原因在于群体成员维权目的一致性和“敌人”的共同性,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致的情况下,群体成员的进行维权的方式就具备了类似性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维权的过程中极易形成群体性的维权方式。然而群体事件中的群体组织往往是群体成员在自我意识认知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所谓的利益诉求而自愿加入的,群体成员组成群体进行“维权”只是临时性的“组织”,而不是长久性的,这样就使得群体成员的组织较为松散11。
3.2.4预防及处理难度大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因为某一事件为起因,事件发生的不可预测性就使得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更加不可预测性;即使对某一事件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事先有所了解,但是由于当事人对形式的误判和解决矛盾中问题的复杂性就使得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难度加大。
3.3案例–对二甲苯环境污染事件
3.3.1事件发生的原因
对二甲苯,又称PX,是一种低致癌物质,也是一种易燃的危险化学品,其导致胎儿畸形的几率很高,如果PX流散到空气中或者进入水中则会对人体造成伤害。PX的液体与气体将会对人的眼部造成伤害,如果长期吸入或者接触,将会造成人的皮肤干裂过敏,呼吸道感染,呼吸困难,头痛,损害肝脏功能,影响生育或一系列隐形疾病,对人体危害极大。
大连PX事件则是指在2011年8月14号在辽宁大连引发的民众抗议活动。该活动造成的后果是XX当天要求该PX项目立即搬迁。但是当时该项目已经投资了95亿元,占地面积80公顷,年产量为70万吨,年产值约260亿元,预计纳税金额为20亿元左右,是中国最大的PX项目,是由大连福佳集团和大华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该项目是在2009年5月进行了试生产,于六月底开始正式生产。但是此项目是在2010年4月份才经过了辽宁省环保厅批准进行试生产,于同年11月份公布的环保厅检测与调查的结果,也就是在经过批准试生产的11个月之前,在未接收到检测调查结果之前已经进行了正式生产。
事件的导火索是于2010年7月,中石油输油管线发生了爆炸,导致大连附近的海域严重漏油,造成市区受到严重污染;于同年同月在同一地点又发生了二次爆炸,吉尔吉起来大连市民众的不满,大家将事件的关注点集中到了此项目的环境安全问题上。2011年8月受台风“梅花”的影响,PX项目的福佳大化工厂的堤坝有两处坍塌,而两个PX的储蓄罐就接近两个坍塌处,一旦泄露将会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这一消息引发了当地居民的恐慌以及严重不满。
3.3.2事件激化的原因
对于此消息,央视记者前往采访,却遭到殴打,,至此整个项目遭到曝光。当时有很多记者遭到暴打,虽然事件曝光,但是福佳大化的董事长却不知悔改,放话“放进一个记者,要你们的命”,从而激化了民众的愤怒情绪。按照国际惯例,PX项目的建厂应当距离城市100公里以外的,如果小于70公里发生了爆炸泄露等问题则会产生严重后果,而大连的PX项目距离大连仅有20公里。

3.3.3.事件的处理
在8月14日,大连市民自发组织到市XX进行集会示威,总共动员了12000多名市民,要求将此项目搬迁出大连;于当天下午两点,一小批武警暴力抢夺市民的横幅和标语,双方之间发生冲突,下午4时,市民到市委游行。据报道,大连当日的其他地方也发生了抗议活动。最终XX决定将该项目搬出。
3.3.4事件造成的影响
该事件发生之后,由于XX未对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且对该化工厂采取了纵容的态度,因此导致当地居民产生积怨,最终通过示威集会才使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却在社会上引起了恶略的影响,使XX的公信力受到了损失,同时也是民众对于群体集会解决方式的途径更加深信,为今后的群体事件发生,埋下了隐患。
第4章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4.1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在此次的PX事件中,由于福佳大化公司只看到了自己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对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熟视无睹,才引发出来了后面的一系列抗议活动。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是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虽然追求经济利益是每一个公司生存的重要保证,但是在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日益高涨的今天,每个公司的环境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福佳大化公司必然要更好地履行其应有的环境保护责任,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然而福佳大化公司不仅在国家公示环保验收结果之前正式投产,而且对二甲苯项目的厂址选择距离大连仅20多公里,对于海岸堤坝和场内设施的建设方面存在严重的质量不足,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对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忽视的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
4.2对环保问题的忽视
福佳大化公司是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矛盾根源,有责任去避免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此次的PX事件中,福佳大化公司的不作为行为是激化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缺乏环保理念,缺乏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将会使企业无法生存。与环境相关的企业如果环保理念跟不上时代潮流,环保技术不过关,人员素质低等任何问题的出现都会引发周边群众的激烈冲突,如果冲突积累过大,没有妥善的处理和解决,就会使得相关的群体性事件直线上升。如果福佳大化公司的环境隐患不予以制止,必然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暴力事件。
4.3缺乏经济发展经验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基数大,资源和能源利用率低,循环能力差,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工业比率远大于轻工业比率,容易出现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局面。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化工产业所造成的污染尤为突出。再加上我国强调经济增长,因此地方官员会优先选择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忽视环境保护,鼓励纳税较多的企业的发展,以追求GDP的增长作为官员在任的业绩表现。XX与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之后所受到的影响是大致相同的,企业利润受到损害,XX官员的考核以及公信力等受到影响。因此,有些XX则会暗地保护某些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发展,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包庇企业的非法行为,隐瞒事情真相,造成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加剧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4XX服务职能的缺失
在我国现有的XX部门中,与环境保护或污染治理相关的部门主要有城市规划、工商、环境保护等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都是由中央到地方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但是由于我国地方XX在行政管理上的科层制度导致人民群众的诉求难以满足,各个部门的分层管理,碎片化管理以及条块分割等一系列现实因素,使得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管理寸步难行。一旦人民群通过乡XX上诉的途径行不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就会采取较为激进的方式扩大事件的影响力,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XX采取措施。因此,一旦发生了此类群体性事件,当地的环保部门是难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的,再加上我国环保部门呈现出一种“倒金字塔”形式,基层部门的力量薄弱,甚至有些地方环保部门有名无实,专业素质低,因此,面对影响力广泛的群体性事件难以做出快速科学的处理方式12。
4.5群众表达诉求途径的缺乏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上升,我国公民不仅仅停留在满足于物质的基础上,进而开始关注所生活环境的质量。近些年我国环境污染严重,损害了居民们的生命健康,再加上人民群众越来越敏感,环保理念的提倡,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就出现了各种各样团体呼吁环保体制的完善,开始与环境污染作抗横。虽然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在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中真正通过司法维权去解决问题的比率还不到1%,因为通过司法维权费时费力还可能会得到不理想的结果,受害者的心理底线受到突破时,就会采取极端方式13。
第5章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预防及处理措施
5.1推进XX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XX
5.1.1提升环保管理意识
有效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需要从源头上切断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根源。因此,就需要XX部门提升环境保护的意识,只有意识上的重视,才能提高自我觉悟,认识到环境问题所可能引发的污染事件而导致社会矛盾的发生,从而提升行政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5.1.2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就需要以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为目的,提升行政管理的解决问题能力,优化管理部门设置,在行政管理中,对于智能部门进行合理的分工,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安全隐患,在日常的管理中及时予以排除,对于存在污染性的企业要依法整顿,污染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对于群众所反应的污染性事件,应当有设置的专门的部门来解决,避免群众寻求帮助缺乏途径而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
5.1.3明确责任管理主体
有效防范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最有效的办法在于有效的对环境事件引发的群体事件进行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产生不是瞬间形成的,因此,在企业投资的审批中应当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如果后续环境性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之前的审批不严格而造成的,则应承担责任。其次,对于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对于管理的水平、管理方法进行相关责任的明确,只有明确责任主体,才能够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范环境污染因素引发的群体事件。
5.2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5.2.1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在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民众之所以不选择司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与自身的知识能力有一定的关系。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自身的认知或知识能力有限,没有能力或财力去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去维权。如果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健全,可以使民众在维权过程中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其次,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在维权过程中如果四处碰壁,民众的心理底线容易发生破裂,导致采取极端方式,加重了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相反法律制度的完善则会把一些非理性行为引导到合法的维权途径中。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应当注意以下两方面:第一,立法完善。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先关法律作为其他地方法律的总指导。第二,援助体系的完善。首先纵向上在中央设立统一的援助机构,协调司法部门、XX部门、法律部门,在地方也设立相应的机构。其次是横向上,设立一些解决社会矛盾的援助站点,满足民众的诉求14。
5.2.2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对于民众而言知法才能更好的懂法,以法律为准绳,更好的约束自我的行为,在法律的规定之内进行经济活动和生产生活的开展。因此,作为司法部门应当加大在环境保护法的宣传,不仅要注重对单纯的法律条文进行宣传,更要对法律的相关解释进行必要的宣传,使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能够更加的深入,更深刻。明白相关生产活动的开展可能因为造成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法律制裁。此外,还应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例的报道,以谁执法,谁普法的方式通过警示教育,提升民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提升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只有民众对法律产生了敬畏,才能对法律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5.2.3依法追究污染环境责任主体,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效的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需要对环境违法主体进行必要的法律制裁,使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对其造成污染严重的现状对于企业进行依法关停或者是依法整顿,提高污染环境企业的违法成本,只有对违法企业记性必要的法律追责,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当群众面临类似的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而司法的公正则可以更加坚定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意愿,群众的问题能够有途径的到解决,进行群体集会方式寻求问题解决的想法自然就会不会产生。
5.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5.3.1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环境染件的发生通常有必然性,原因在于忽视坏保,积年累月,当问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则会集中爆发,环保问题的出现是相较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在强调经济发展的时候通常会忽视环境问题,污染事故频发,在这种状况下,经济发展了,环境污染严重,经济的发展导致人民生活的提高,进而追求环境的高标准,此时环境污染问题解决不妥善的话,很容易引发成为群体性事件。因此,XX应当在经济发展之际就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长远目标,不要停留在片面的经济增长之上,严禁污染企业进入。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要求各级XX要落实好经济发展观念与绿色发展相协调的关系。
5.3.2淘汰落后产能
制约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落后产能企业的普遍存在,而有效的消除环境问题的根源,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需要有效的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整顿,淘汰落后产能,对于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应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引导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落后产能淘汰。
5.3.3培育新型环保产业
经济的发展并不能对企业就来者不拒,污染型企业对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只有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为此,应当注重培育新型的环保产业,在谋求企业产品环保的同时,更要注重生产环节的环保,对于环保型的企业,XX可以在土地使用、企业税负、工业用电用水和企业招工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帮助,尽量降低企业的成本,以帮助新型环保企业发展壮大。
5.4建立健全矛盾调节机制
5.4.1完善信访制度,保障民意诉求
想要完善我国信访制度,首要着手的是其本身的完善,将其自身存在的弊端进行完善,与此同时再注重配套制度的完善,其中完善的总趋势是要消除现存在于信访制度中的权利救济功能,要发挥的是信访制度的政治参与功能以及利益表达功能,利用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因此,中央应当给地方XX降压,不能再以地方的信访量作为评价地方政务工作的标准,不再对群众的信访级别做出规定。在出现以任何形式阻碍群众上访的行为是,应当给予一定的处罚。其次应当对信访机构做出改革,虽然应当取消我国信访机构中的权利救济功能,但是也应当循序渐进,权利救济作为一种辅助功能逐渐退出,而政治参与与利益表达功能强力推出,顶替其位置,进而保障民意诉求15。在处理信访的时候,相关部门应当做到公开透明,依法处置,保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5.4.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共同参与
在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一些社会团体在其中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组织在表达自身利益的时候,对XX决策施加的影响更大,还能推动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想要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应当做到鼓励社会团体的发展壮大,鼓励其表达自身的立场,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5.4.3完善社会预警机制
群体性事件虽然有一定的突发性,但其本身之上还是有一定的潜在酝酿过程,因此建立预警机制能够将事件扼杀在萌芽之际,防患于未然。
(1)建立社会治安信息收集机制
现如今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尤其是预警机制的建立,更加应当建立在充足有效的信息之上才能进行科学的预警。在进行信息收集阶段,应当动用基层部门广泛及时的进行信息掌握,其次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处理搜集而来的信息。
建立信息分析研判机制
对于搜集而来的信息应当分类处理,能够及时处理的应当做到及时处理,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化;如果难以处理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制定科学的处理方案积极联合各部门进行处理
5.5注重舆论舆情的发挥
舆论能否发挥其积极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某一时间最终处理的效果。能够创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是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重要因素。当前社会发展中,由于新型媒体和自媒体的兴起,使得一条信息从其发布、传播、发酵、反转等各方面都更加的多元和复杂,这就说明主流舆论的引导发挥的重大作用,也为创建和谐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首先要注重报道的权威性,针对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中,事件的背景,过程,原因,处理等诸多信息,都是民众急于了解的。此时,当务之急的舆论引导就是告诉民众真相。其次,注重报道的策略研究,将舆论引导到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上。再次,注重利用舆论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经监督的侧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优化制度,服务群众等方面。
结论
本文通过对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得到了一下的结论:
第一,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是集团或者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发展利益而忽视了对社会效应和环境保护的影响而造成的,虽然此类群体性事件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归根结底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矛盾的对立因素是由于社会生活中的问题而产生。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特征是集体活动,目标一致,行为过激,组织关系松散,预防及处理难度大。
第二,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首先是企业或集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进而忽视了社会效应以及环境保护;其次是对环保问题的忽视,企业或集团缺乏环保理念,环保素质低等;再次是缺乏经济发展经验,我国资源和能源利用率低,循环能力差,创新技术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从而环保理念不足;然后是XX职能的缺失,环保部门力量弱,人员素质低,制度缺失;最后是群众缺乏表达诉求的途径。
第三,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主要有:推进XX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XX,提升环保管理意识,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责任管理主体;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宣传,提高法制意识,依法追究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转变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发挥舆论舆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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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龚莎莎.县区XX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研究[D].南昌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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