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跟随着时代的变化,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要想在市场中稳定发展,就必须想方设法地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跟上时代变化。纳税筹划就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一种经济活动。因此,做好纳税筹划的工作不管是在当代社会还是未来,都将会越来越重要。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因此我国在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仍比较缺乏,而且税收政策变化过快,导致企业纳税筹划意识薄弱、筹划成本过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纳税筹划的进步和发展。为了更好的推动企业纳税筹划的进展,本文针对贵州茅台的纳税筹划事项展开讨论,首先从纳税筹划的含义、特征及其原则为出发点,对纳税筹划进行简单的介绍;其次,以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到2018年,三年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为依据,对其进行的财务和经营方面的具体分析,设计出符合该公司经营状况的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后,本人提出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纳税筹划;纳税方案;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一、绪 论
(一)选题的意义及目的
1. 选题目的
在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市场里,竞争在各行各业之间愈演愈烈,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以较少的成本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公司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和实施纳税筹划工作,起到减少运营成本的作用,增强综合竞争力,以得到公司在市场上稳定发展的目的。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为增加现金流入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实现企业管理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本文研究对象是一家以生产白酒而闻名大街小巷的茅台公司。之所以选择茅台公司为研究对象,不仅因为它在白酒产业中极具代表性,还因为它的白酒作为流转税中的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因此茅台公司在纳税方面比起其他行业有着更宽广的空间和深远的意义。
2. 选题意义
纳税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由唐腾翔、唐向第一次提出纳税筹划的概念,因此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来看,仍存在纳税方面的法律漏洞、纳税人纳税筹划意识不强等问题。由此,纳税筹划在宏观和微观上的意义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从宏观角度看,做好纳税筹划有利于达到国家通过税收这个经济杠杆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纳税筹划的一切工作是建立在对法律和经济政策有着足够的认识和了解的基础上,为了合理合法地获取更多的利润,企业应跟随国家政策脚步前进,得以达到国家希望的税收调节资源配置预期。
(2)从宏观角度看,做好纳税筹划有利于及时发现国家税法上的漏洞,以便于完善我国法律制度。从当前我国主体税来看,我国所得税额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仍然不高,与其主体税地位不相符合;从辅助税种来看,我国的一些税种设置重复或未真正得到有效实施,如环境保护税等。企业做好纳税筹划的工作可以促使国家对税收制度上的一些缺失进行修改弥补。
(3)从微观角度看,做好纳税筹划有助于增强纳税人法律意识,避免偷税漏税违法风险。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价值效益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不知不懂法律,同时纳税筹划意识薄弱,很容易在经营企业过程中,为了追求利润,而走上偷税漏税的违法道路。
(4)从微观角度看,做好纳税筹划有利于降低营业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收入。在企业利润核算中分为收入和各种成本费用两大类,利润额为两大类的差额,而应纳税额属于成本类,则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盈利的多少。同时,减轻企业的税负,给予了企业未来扩大发展更多的资金。因此,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说有着必要的长远的意义。
(二)纳税筹划文献综述
本文在进行了大量阅读纳税筹划、企业管理、纳税筹划风险等相关书籍和文献后,认识到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且在当前社会和未来发展中将越来越重要。纵观发展历史,纳税筹划这个名词第一次出现是在X财务会计准则《SFAS109——所得税会计处理》中,指出纳税筹划是一种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实现营业亏损、纳税利益或税款转移扣除的措施。该准则的表述,较为准确的说明了税收筹划和税务会计的关系。
我国的较为明确的纳税筹划概念最先由唐腾翔、唐向(1994)在其著作《纳税筹划》提出,他们认为纳税筹划是一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对企业各种日常筹资、投资、销售等经营活动进行税收方面的分析、预算和规划,以达到节省成本效果。
杨爱云(2019)对纳税筹划在企业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首先,表明纳税筹划和企业管理两者之间的联系,其次从筹划、投资、运营和利润分配四方面进行了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的分析。
俞清(2019)以白酒行业为例,提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从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参考方式,对应设计出符合各自条件的税收方案。
袁琳(2019)通过学习国内外学者在纳税方面的研究成果,将我国的“营改增”项目与德尔默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设计出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创造更多利润的纳税方案。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概括
纳税筹划是在依据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下,通过对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合理合法地进行事先决策、组织、计划,力所能及地达到税负最低的一种理财行为。
(一)纳税筹划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所有的工作都应先符合法律法规,纳税筹划第一原则便是合法性原则,即纳税筹划所有的工作都应先遵循法律,通过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掉入偷税漏税深渊中,受到违法处罚。
2. 提前性原则
税法具有确实原则,纳税筹划应在企业进入下个经营周期前进行,才能准确地根据法律法规选择出最合适的经营方式,并制定出短期、中期、长期纳税方案,以便为企业累积资金,持续发展。
3. 降低成本性原则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减少营业成本,提高公司价值效益。如一个纳税方案仅仅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而不能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虽增加了公司利润额,但此方案仍然是不可取的。
4. 专业性原则
纳税筹划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会计、税务、企业管理、财务分析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需要专业的人员才能做好该项工作。从事纳税工作的机构应是专业的,例如会计师事务师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同时税务专业人员应是考取了该行业的专业证书,例如税务师证书、会计师证书等。
(二)纳税筹划种类
1. 以纳税层次分类
对企业规划中所要求的层次和目标的不同,纳税筹划可划分为战略型纳税筹划和战术型纳税筹划两大类。
战略型纳税筹划指的是在符合企业计划的长期目标前提下进行筹划,降低税负、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
战术型纳税筹划指的是对于某个时期某个具体问题而进行的纳税计划,如针对一定时期里的现金流入等问题而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后做出的纳税方案。
2. 以纳税主体分类
对于不同纳税主体进行划分,纳税筹划可以划分为法人纳税筹划主体和非法人纳税筹划主体两大类。
法人纳税筹划主体指的是纳税筹划对象为企业税收,而非法人纳税筹划主体是以个人税收为纳税筹划对象。
3. 以纳税区域分类
对于企业业务所覆盖的纳税区域不同,纳税筹划可以划分为国内纳税筹划和国际纳税筹划两大类。
国内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的所有业务在国内进行,经过合理合法科学地统筹计划金融投资、企业管理等活动,从而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
国际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的业务涉及到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范围,经过仔细地财务分析,确定最优纳税方案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又可按投资经营方向再进一步划分为三种:一为本国投资人对外国企业投资进行的纳税筹划;二为外国投资人对本国企业投资进行的纳税筹划;三为国内企业做国际进口贸易业务进行的纳税筹划。
三、企业纳税筹划空间和方法
(一)增值税筹划空间和方法
1. 企业纳税身份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中选择的纳税筹划
我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征收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若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基于此规定,当小规模纳税人考虑是否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时候,可参考下面的理论分析进行选择。
企业的增值额是在经营活动中所创造出来的新价值,是企业所生产的商品总价值减除所消耗的各种原材料、时间等资源价值后的差额,也就是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余额。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00% (公式3-1)
商品的进项税额税率可能为13%、9%、6%、3%,此处仅以企业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13%为例,其他税率可同理计算得相应的增值率。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分别为: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销售额×13%-销售额×13%×(1-增值率)
=销售额×13%×增值率 (公式3-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3% (公式3-3)
如果让上面两个式子相等,即为:
销售额×13%×增值率=销售额×3%
可得:增值率=(3%÷13%)×100%=23.08%
从以上计算可得出以下结论:当增值率为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相等;如增值率大于23.08%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此时,为了减少更多的税费,企业应该选择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反之,企业应该选择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
虽然企业在初建期间身份的确定还被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规模等因素制约,但只是从增值税税负角度看,对身份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2. 对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企业的销售涉及到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不同的销售模式会带来不同的销售额,对应不同的增值税额,由此产生纳税筹划空间。接下来,以一个茅台公司案例分析不同销售方式下的纳税筹划效果。
案例:茅台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为了将一批葡萄酒(一共1200瓶)顺利销售完,在2020年春节期间推出葡萄酒促销活动,预计按原价销售收入(不含税)为80元/瓶,该批葡萄酒总销售成本为2万元。销售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两种销售方案:以9.5折价格销售、买五赠一的方式,将该批葡萄酒销售完,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由财务部门核算分析出最佳销售方式。
表 3—1 两种情况对比
分情况 | 第一种情况 | 第二种情况 |
销售方式 | 9.5折价格销售,即商业折扣方式 | 买五赠一,即为视同销售方式 |
应纳增值税额 |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应纳增值税额=1200×80×13%×95%-20000×13%=11856-2600=9256元 | (1200/6)×6×80×13%-20000×13%=12480-2600=9880元 |
由此对比可知,第一种销售方案更节省。
(二)消费税筹划空间和方法
1. 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出发,进行纳税筹划
在我国消费税征税税目只有15个,为列举式征税,企业要是在初建期就避开消费税征税商品,成功从源头上避开消费税,减少了相关税费成本。将投资目标放在国家有优惠政策支持的商品和行业上,进一步企业降低税收负担。
2. 从消费品的销售方式出发,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生产出来的白酒可通过自行建立的独立经销部门销售,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和零售商销售。按我国税法规定,白酒从生产到销售的所有环节里,只有生产环节需缴纳消费税,且消费税的税基为白酒不含税的价格和销售数量。在相同销售数量下,若企业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则税基为商品零售价,必定大于批发价,则直接销售对应的应纳消费税额也更多。接下来,以一个茅台公司案例分析不同销售方式下的纳税筹划效果。
茅台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生产的白酒每年销售到全国各地,除了销售给批发商外,还有消费者、零售商上门直接购买,按历年来的销售数据看,直接销售的量每年约为2000箱(500g/瓶,12瓶/箱)。茅台公司以20000元/箱的批发价给批发商,而对于给消费者和零售商的价格则比批发价高2000元/箱(两个价格均不含税)。现有两种方案:一,设立独立经销部门,企业按批发价格先销售给经销部门,再由经销部门对消费者及零售商销售;二,直接对消费者和零售商销售。由财务部门核算分析出哪种方案更有利于节省消费税费用。(白酒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税为0.50元/斤。)
表 3—2 两种方案对比
分方案 | 第一种方案 | 第二种方案 |
销售方式 | 经过经销部门销售 | 直接销售 |
应纳消费税额 |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2000×20000×20%+12×2000×0.5 =8000000+12000 =8012000元 =801.2万元 | 22000×2000×20%+12×2000×0.5
=8800000+12000 =8812000元 =881.2万元 |
对比可知,第一种销售方案更节省消费税。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空间和方法
1.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我国给予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征收率为20%、给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征收率为15%、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企业若能深入了解国家优惠政策,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企业工作,便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节省所得税费。
2. 利用税前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按我国关于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企业中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公益性捐赠、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都可以在法定限额中扣除,有些超出扣除额度部分甚至可以在以后年度中继续扣除。企业可以利用此规定,好好筹划经营活动,以便减少成本。如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时,按规定当年可扣除额度只有工资、薪金总额的8%,可以选择对员工进行分批分年度教育培训,以降低本年度的教育经费,为企业积累更多流动资金。
3. 利用不同的所得税率,进行纳税筹划
按我国关于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小型微利的企业不仅所得税税率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低5%,而且享受减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对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更多,所得税税率仅为15%。
由此,可看出国家对高新技术的大力支持,若企业能跟随着国家发展方向,多往创新技术方向走,尽可能地享受更多的税法优惠政策。若是小企业,在综合自身情况后,可考虑保持在国家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范围内,以便按较低税率20%计算所得税。
四、茅台公司现状分析
(一)茅台公司的基本情况
茅台公司全称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少有的经营方向明确的国有企业,以一亿八千五百万元人民币为注册资本,于1999年11月在贵州黔北赤水河畔的茅台镇正式成立。该企业经营范围宽广,有信息产业研发、葡萄酒、白酒、旅游业等。企业制造和销售白酒为主营业务,形成了低度、高中低档、极品三大系列200多个规格品种,称霸中国酒业市场。
茅台公司经营模式为:采购原料—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其中销售产品方式以扁平化的区域经销为主,公司直销为次。
(二)茅台公司的财务分析
1. 茅台公司经营状况
2001年7月,茅台公司正式在上海证券事务所上市,经过多年的发展,荣获国际金奖就有15次。该公司以生产高端白酒闻名,其中最有名的白酒品种为大曲酱香型白酒,被国人誉为“国酒”。现如今,该企业已实现营业收入八百八十五亿元人民币。
本文主要针对茅台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如下表。
表4-1 茅台公司 2016-2018 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万元)
年份 | 2018 | 2017 | 2016 |
资产合计 | 15984.67 | 13461.01 | 11293.45 |
负债合计 | 4243.82 | 38,57.50 | 3703.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40.85 | 9601.96 | 3580.25 |
营业收入 | 7363.89 | 5821.79 | 3886.22 |
营业成本 | 652.30 | 594.04 | 341.0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28.89 | 840.42 | 650.89 |
销售费用 | 257.21 | 298.61 | 168.11 |
管理费用 | 532.59 | 470.18 | 418.71 |
财务费用 | -0.35 | -5.57 | -3.32 |
所得税费用 | 1299.80 | 973.36 | 602.72 |
年度净利润 | 3782.96 | 2900.64 | 1793.06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茅台公司的部分偿债能力数据如下表2。
表4-2 茅台公司 2016-2018 年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指标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流动比率 | 3.25 | 2.91 | 2.44 |
速动比率 | 2.66 | 2.32 | 1.83 |
资产负债率 | 26.55% | 28.67% | 32.79% |
权益乘数 | 1.36 | 1.40 | 1.49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茅台公司的流动比率在这三年来,持续增长,均稳定接近或高于白酒行业2016年到2018年三年流动比率(2.54、2.72、2.81),由此可看出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不错。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三年都低于白酒行业2016年到2018年三年资产负债率(31.75%、30.35%、30.09%),所有者权益资金充足,说明该公司资金有所保障,长期偿债能力也较强。
表4-3 茅台公司的部分盈利能力数据
盈利能力指标 | 2018 | 2017 | 2016 |
销售净利润率 | 73.68% | 74.49% | 73.89% |
净资产收益率 | 31.20% | 29.61% | 22.94%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净额×100% (公式4-1)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公式4-2)
一般来说销售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表示企业获利能力越强,经营效果越佳,对债权人和投资人是一种好的信号。
由上表数据可知,该企业最近三年,从其盈利能力数据来看,产品的销售不错,净利润也跟随着增长,虽营业成本、所得税等有略提升,也是在产量增加下的情理之中。总体来看,该企业处在稳定的盈利状态中,且无什么大财务问题,可见其财务管理很到位。
2. 茅台公司现金流量状况
在2017年一年时间里,茅台公司经营活动创造了现金流量净额2215.31千万元,从2018年初的现金流量净额2215.31千万元增加到4138.52,纯增加了1923.21千万元,除了是该公司正常经营原因,更是当年推出了“喜宴”、生肖酒(戊戌狗年)、茅韵-华夏魂等新品和酒博会、茅粉会等宣传活动的成果。
表4-4 茅台公司2018年12月31日现金流量表(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34.56 | 6736.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96.04 | 452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8.52 | 2215.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 | 2.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02 | 114.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9 | -112.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4.11 | 890.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4.11 | -889.9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31.52 | 1213.3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92.81 | 6279.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4.33 | 7492.81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由上表数据,茅台公司2018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了接近2000千万元,可见该企业的销售状况越来越好。
茅台公司的筹资活动在2017和2018年所生产的现金流量净值都是负值,可见该企业可用于偿还的现金比筹资到的资金还要多,资金充裕,对外部资金没有强烈的需求。
茅台公司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逐年增加,说明企业现金流量充足,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三)茅台公司纳税现存问题
茅台公司作为一家喻户晓的企业,业务范围很广,但主要以生产、销售中高端的白酒为主营业务。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白酒属于消费税应税品,由此,主要涉及税收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该公司纳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5。
表4-5 茅台公司近3年来交税情况(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万元)
年份 | 增值税 | 消费税 |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 其他税费 | 企业所得 | 合计 |
2016 | 85.78 | 145.59 | 16.47 | 6.71 | 5.93 | 166.74 | 427.22 |
2017 | 237.51 | 191.58 | 30.50 | 12.02 | 8.24 | 286.37 | 766.22 |
2018 | 256.50 | 331.54 | 19.34 | 7.46 | 14.64 | 454.01 | 1083.49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图4-1各税种所占比例
由上述数据和实际税率公式(=本期实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100%)可得下表6。
表4-6 茅台公司近3年来交税情况(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万元)
年份 | 2016 | 2017 | 2018 |
消费税实纳税额 | 145.59 | 191.58 | 331.54 |
消费税应纳税额 | 509.51 | 637.90 | 860.20 |
消费税实际税率 | 29% | 30% | 39% |
所得税实纳税额 | 166.74 | 286.37 | 454.01 |
所得税应纳税额 | 602.72 | 973.36 | 1299.80 |
所得税实际税率 | 28% | 29% | 35% |
(数据来源于茅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年报和数据之间的计算)
由上述可得,该公司第一大税费是企业所得税,占比达到了39.84%;排第二的是消费税,达到29.37%;作为酒类行业,该公司的增值税占比排到第三,为25.46%。以上税种比例,与我国税制结构相符。但从实际税率来看,茅台公司的三年来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差不多在30.67%(28%+29%+35%=92%,92%/3=30.67%),比名义税率25%还大了大约5%;消费税的实际税率高达32.38%(29%+30%+39%=97%,97%/3=32.38%),比该公司适合复合税中的比例税率20%多了12.38%。由上述分析,总得来说,茅台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并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即纳税筹划工作还未做足够。
五、优化茅台公司纳税筹划的建议
(一)对茅台公司应交增值税的建议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买卖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因此属于流转税。对于增值税,国家有挺多的优惠政策,如免征范围、减免项目、免税和减税等。
1. 农产品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直接向农民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法定农产品的情况下,可凭增值税发票或购销凭证按法定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的销量很大,经常是供不应求,因此所需的原酒量也巨大,需要一大批原材料进行酒类的生产。茅台公司为了供应市场,设立了很多生产白酒基地。该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小麦、大麦、豌豆、高粱等农产品。因此,针对茅台公司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可以利用国家对农产品的优惠政策进行。接下来,以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茅台公司某生产基地为了扩大生产,向省内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进大麦200吨,售价200万元。
分析: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其可提供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或是税务机关代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不同,分为两种情况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分析如下表。
表 5—1 两种情况对比
分情况 | 第一种情况 | 第二种情况 |
取得的发票类型 | 普通发票 |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抵扣进项税额 | 200×9%=18万元 | 200/(1+3%)×3%=5.83万元 |
通过上述两种情况的计算,可知出第一种方式可以多抵扣进项税额18-5.83=12.17万元。所以,若茅台公司要大量采购原材料农产品时,应尽量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尽可能地避免拿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结算方式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有三种结算方式,一是直接收款方式,二是赊销方式,三是分期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给企业资金也会带来不同的效果,接下来以案例方式进行分析。
案例:2019年7月份,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有三笔以不同销售方式的销售白酒业务。第一笔业务是向批发商A直接收取现金的方式,共收取1000万元;第二笔是赊销白酒给批发商B,双方约定在2019年10月8号,一次收回货款500万元;最后一笔是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批发商C,双方约定,在2019年8月1日先收回500万元,2020年1月8号再把尾款1000万元结清。(三笔业务共计货款3000万元,含增值税)该公司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对公司最有利?分析如下表。
表 5—2 两种收款方式对比
分情况 | 第一种情况 | 第二种情况 |
收款采取方式 | 直接收款方式,则应收款应当月计入销项, | 对于未收到款的2000万元采用赊销和分期的方式 |
三笔货款的销项税额 | 三笔业务共计销项税额:
3000/(1+13%)×13%=345.13万元 | 按时间顺序计算,则:
2019年7月,从批发商A收取到货款1000万元的销项税额为: 1000/(1+13%)×13%=115.040万元 2019年10月8日,从批发商B收取到货款500万元的销项税额为: 500/(1+13%)×13%=57.525万元 2019年8月1日,从批发商C收取到第一期货款500万元的销项税额为: 500/(1+13%)×13%=57.525万元 2020年1月8号,从批发商C收取到第二期货款1000万元的销项税额为: 1000/(1+13%)×13%=115.040万元 三笔业务共计销项税额为:115.04+57.525+57.525+115.040=345.13万元 |
总结:由上对比分析,虽然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同,但是第二种情况(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因晚收到货款,也相应地推迟了纳税时间,为企业获得更多的货币时间价值。当然,在现实经营活动中,这也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收不回的风险,需要企业对购货方进行一定信誉评估,确认安全后实施,才能为企业积累更多的流动资金,提升企业价值。
(二)对茅台公司应交消费税的建议
1. 包装物
茅台公司每年酒销量巨大,跟随销售的还有酒的包装物。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跟其包装物一同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核算入应税消费税商品的销项税额中征收消费税。若茅台公司能单独设立一个销售公司,先将应税消费品以低价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对其包装,最后以市场价售出,就能使包装物处于免征消费税环节中。接下来以案例方式进行分析。
案例:茅台公司销售白酒3吨,连同包装物一同售价为1500元/斤(不含税)。此时,分为直接向市场销售和通过独立销售公司两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下表。
表 5—3 两种情况对比
分情况 | 第一种情况 | 第二种情况 |
销售方式 | 直接向市场销售 | 通过独立销售公司再销售 |
应交消费税 | 白酒作为消费品采用复合计税方式,根据消费税税法规定,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税为0.50元/斤。
1吨=1000公斤=2000斤,即3吨=6000斤 6000×1500×20%+6000×0.50=1800000+3000=1803000元 | 茅台公司先以1000元/斤(不含税)价格销售给自行设立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再以1500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
6000×1000×20%+6000×0.50=1200000+3000=1203000元 |
对比直接销售,茅台公司可节省1803000-1203000=600000元的消费税。
2. 出口模式
茅台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白酒生产和销售企业,它的业务范围早已从中国市场走向了世界。我国是全力支持中国制造走向全世界,为此在我国税法中给予了出口商品不少优惠政策,除了增值税上的零税率支持,还有退消费税优惠。接下来以案例方式进行分析。
案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将自产白酒5吨,价值1500万元,进行销售。此时,应交消费税计算如下:
白酒作为消费品采用复合计税方式,根据消费税税法规定,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税为0.50元/斤。
1吨=1000公斤=2000斤,即5吨=10000斤
15000000×20%+10000×0.5=3005000元=300.5万元
若将这5吨白酒全部用于出口,则免征消费税或征后进行退税处理。由此,为企业节省了300.5万元的税费。
(三)对茅台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1. 大型设备修缮
茅台公司特殊的酿酒工序,导致每年夏季7月到8月停产一段时间,在这一个多月里,该公司会对其大型设备进行检查、修缮。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修缮所支出的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但被确认为对设备的改良性支出,则不能进行扣除,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已提满折旧的固定资产,在之后的五年摊销。接下来以案例方式分析如何对固定资产修理进行纳税筹划。
案例: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对一项原值为300万元的大型设备修理修配,一共耗用修理费65万元。其中,支付维修人员工资5万元,剩余60万元是购买维修配件、原材料等的货款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8万元。经评估鉴定,修缮后的设备并没有延长使用年限,依旧为2年,且不改变用途。检测到该设备有一配件价值为7万元,其中增值税额为2万元,共计5万元,本年度能维持设备正常使用,可在下一年度进行更换。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种情况:配件在2017年更换
据案例情况可知,维修费用大于设备原值20%(65/300×100%=21.67%),所以此次的维修费用可以被认定为固定资产的良性改造指出,计入设备价值中,当期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种情况:配件在下年度即2018年更换
据案例情况可知,此时维修费用为65-7=58万元,维修费用占设备原值比例为19.33%(58/300×100%=19.33%)比20%小,可认定为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可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节省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维修费用=60+5-7=58万元
可节省企业所得税费=58×25%=14.5万元
通过上述分析,公司应尽量避免维护固定资产支出变成改良设备费用。
2. 公益性捐赠
茅台公司经常每年都会做些慈善,向贫困地区或生态保护基金会捐赠款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进行公益性捐赠需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机构、XX等捐赠到公益事项中,才允许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中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捐款可以以实物也可以以货币形式进行捐赠,不同的捐赠方式也有不一样的纳税效果。接下来以案例方式进行分析。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末通过XX部门向教育机构进行赞助,现有两种方案进行捐赠,第一种是直接捐赠300万元人民币(会计利润12%以内)到教育机构,另一种是捐赠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教育用品(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合税率为25%,请有关部门进行比较分析,哪个方案更能为企业节省成本。
第一种方案,直接捐赠
由于通过XX部门捐赠,且其捐赠金额在会计利润的12%以内,则应纳所得税额减少300万元,则:
直接捐赠需流出资金=该业务捐赠总额-对应减少的所得税
=300-300×25%=300-75=225万元
第二种方案,捐赠实物
按税法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则:
实物应交增值税=300×16%-10=48-10=38万元
由于是公益性捐赠,无法向受捐方收取销项税额48万元(300×16%=48万元),销项税额被列入营业外支出,则企业所得税减少(300+48)×25%=87万元
实物捐赠需流出资金=300+38-87=251万元
通过上述分析,可看出第一种方案直接捐赠现金会更有利于企业减少现金流出量,且可避免货物的一系列麻烦的检测工作。
六、茅台公司的纳税筹划过程应注意问题
(一)茅台公司纳税筹划对比分析
根据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于该公司的三大主体税负分别进行了纳税筹划,根据上文第五部分(优化茅台公司纳税筹划的建议)列举案例及数据做出纳税筹划效果表格,如下表。
表 6-1 茅台公司纳税筹划对比效果
主体税 | 纳税筹划相关方面 | 纳税筹划比较 | 纳税筹划后 | |||||
增值税 | 农产品 | 由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普通发票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节约税费12.17万元,增加会计净利润12.17万元 | |||||
结算方式 | 在信誉保障情况下,由直接收款方式改为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增加了货币时间价值,有更多的资金流动 | ||||||
消费税 | 包装物 | 由包装物连同商品直接销售改为通过独立销售公司对商品进行包装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节约税费60万元,增加会计净利润60万元 | |||||
出口模式 | 尽量将产品进行出口销售,享受免征消费税或征后进行退税优惠政策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节约税费300.5万元,增加会计净利润300.5万元 | ||||||
企业所得税 | 大型设备修缮 | 由设备配件本年度更换改为下年度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节约税费14.5万元,增加会计净利润14.5万元 | |||||
公益性捐赠 | 由捐赠实物改为直接捐赠现金 | 纳税筹划后为公司减少现金流出量26万元 | ||||||
(二)茅台公司纳税筹划过程应注意问题
1. 纳税筹划工作任重道远
纳税筹划是一份要求专业性强、复杂、综合多方面知识的工作。一国的税法、法规是具有时效性的,会随着国家不同经济时期、财政的需要进行调整,因此,这要求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紧跟时政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范和减少风险。
虽然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但它同时也是把“双刃剑”。它能给企业带来收益,也可以给企业带来风险,纳税筹划失败的后果也是企业难以承受的。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应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税务机关等外部部门保持高度的合作、相关协调,以创建和谐的氛围。
2. 公司应鼓励和促进纳税筹划人员专业化
以人为本是公司的重要原则,公司需要的管理人员应是专业性强、能跟随时代变化和具备良好管理素质的人才,这样才能为公司打造一个优秀团队。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更需要专业的、熟悉税法和政策的人才,为公司做好财务参谋。
3. 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和谐相处
只有获得了税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说明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的成功。在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应主动请教税务机关、寻求帮助,同时对比同行的纳税情况,不能自己闷头蛮干、两耳不闻窗外事,否则很容易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误。
七、结论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其税收负担也较重,而纳税筹划可以科学又合法地为企业节省营业成本。本文通过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研究,提出三大主体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案,并对纳税筹划后效果进行了对比分析。
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结论为:
1、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学习研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茅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理论相结合,寻找出适合该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对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分析,使纳税筹划方案更具有实际性,切实可行。
2、本文针对茅台公司税负最重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进行设计了可实操的纳税方案,并对不同方式下的税负进行了对比分析,为公司节约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收益,为公司谋求最大的利益和价值。
3、企业在进行每一项经营决策前,都应充分考虑其自身的特点、经营状况、地理位置等,充分利用国家税法上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而充分地纳税筹划,以便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最后,经过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纳税筹划研究,尝试阐明和解决目前酒类企业在三大主体税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对该公司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具有一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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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光如梭,四年的大学学习即将接近尾声,经过不断地磨砺,我的本科毕业论文在导师刘飞老师悉心指导下终于得以顺利完成。
回顾我的论文创作过程,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刘老师学识渊博、作风严谨、待人和蔼可亲。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刘老师从论文选题到结构安排,摘要写法、文献综述,理论基础、方案优化,论文结构以及文字表述等方方面面给予了修改建议,不厌其烦地指导我进行修改完善,使我受益匪浅,在学识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刘老师的鼓励和支持,我始终牢记在心,她的教诲令我深受启发,并将使我终生受益。从刘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牢固的专业知识,更学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在此,向我的导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四年的时光,我自觉收获良多,既有学业的进步,更有精神的富足。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广州工商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感谢所有在我求学过程中给予帮助、支持和关心的同学和朋友们,感谢我的家人们的理解与支持,是他们一路关怀,见证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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