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职业教育的借鉴
(一)“双元制”BA学校职业教育的目标
BA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能力,其中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个人素质等是不可或缺的三方面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将这三方面知识应用起来,融会贯通。在这里面,知识、才智和动脑能力组成认知领域的整体部分,其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上占据主体部分,而态度、兴趣以及理想的实现,离不开意愿的发挥,其也在职业活动中占据着重要因素。
(二)“双元制”职业能力六要素
老师在教授双元制的过程中,有六个主要要素不可忽略:1.什么时候做?2.在哪里做?3.做什么?4.和谁做?5.为什么这样做?6.不这么做会导致怎么样的后果?学生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学习,努力促进自身对这六要素的完全掌握,从而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促进自身知识点的显著上升。在这上面,德国老师对错误展示的后果尤其重视,这也使得德国职业教育有了自己新的内涵。德国老师对错误展示后果的强调不仅仅表现在通过话语的形式警告学生,更多的表现在对逼真特效视频的运用上,通过学生的观看,促进学生视觉冲击力的加深和加强。使得学生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理解视频所要表现的含义,从而明确自身的责任。最终在学习中形成属于自己的责任感。一般来说,这六个要素都在“双元制”职业能力的培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反观我国,第六个要素中的反向教学法很少出现在我国的职业教育中。所以导致学生的自我责任心很难得到全方面的巩固和加强,学生只知道照本宣科,却不知道为何要这样做,这样做会对社会其他人带来什么后果。从这可以看出,职业教育不仅仅是教授学生对技术的掌握能力,也是促进学生各方面素养道德提升的教育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学生的素养道德能力才是学生在社会上得以适应和发展的主要能力。
(三)职业能力以小见大
德国老师Umlauft对职业教育的教学法进行介绍过程中,在课堂上引用了挂相框的案例。其“写出把相框挂在墙上去的步骤有哪些?”,其案例的提出直到现在还让人深思不已。在最初阶段,许多研修同学都对这工作任务的提出颇有微词,认为其和我们的职业教育之间毫无联系。所以当老师展示挂相框的具体执行步骤时,当着同学们的面问第一步步骤是什么时,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大多数学生都将选择相框作为主要执行步骤,虽然老师多次询问是否还有其他答案,还是没人提出异议。最后老师告诉学生,检查墙壁才是实行的第一步步骤。从这可以看出,德国人的思维方式具有严谨性和严肃性两大特性,即使是挂相框这一小小的工作任务,其也将工作任务能否实施的可能性考虑的十分明确。但是就中国人的思维模式而言,检查墙壁这一环节极易被忽视,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无论何种墙壁,都是可以钉钉子的。在教学结束过程中,德国老师提出,别看挂相框这个工作任务看起来简单,但是无论是检查墙壁,还是选取钉子亦或是钉钉子等每一个环节都不可忽略,其最大特点只是技能技术的侧重点不同而已。举个简单的例子,虽然钉钉子步骤简单,但是德国老师会让学生重复完成钉钉子过程,直到学生最终钉出来的钉子符合企业标准才肯罢休。只有钉子钉好,相框的悬挂才有实施的可能性,也使得下一工作环节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德国老师在训练学生重复劳动的过程中,也促进其工作责任心的不断加强。
二、德国职业教育对中国高职教育的启示
(一)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与自身法制、经济相适应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和德国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德国法制规范相结合,属于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体系。对德国职业教育体系来说,法制保证有助于促进德国职业教育一致性的形成,因此其以德联邦的《德国职业教育法》为出发点,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规范教育的实施,除此之外,不同州以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实行符合本州学校适应的教育法。这种教育模式和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特色职业教育体系不谋而合,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教育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推动和支持,所以教育必须增强自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所以,我国原有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已经到了非调整不可的阶段了,由于其现在属于封闭的体系,使其和市场经济不相容,所以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调整的出发点,通过对企业之间的强强合作,加强XX对自身发展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自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从而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奋斗动力。
(二)职业教育要系统化
在职业教育中,必须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之间的融汇贯通,使其能够协同发展,从而为职教系统的完善发展提供动力。所以,必须改变单一的职前学历教育制度,促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多学制等为一体的教育制的形成,就其多元化而已,促进在职、特职、警职多元化教育体系的形成;就其多层次而言,促进初、中、高等多种层次之间的融会贯通;就其多形式而言,努力实现全日制、半日制、业余等多种形式教育的产生;就其多功能而言,不仅培养技术服务功能领域人才,也要培养经济创收领域人才。通过多样化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使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统一。
(三)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立法
虽然现在我国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但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可知,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职业教育要想发展,还必须寻找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所以,我国必须从德国发展的经验角度出发,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具体出发点,促进符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以及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职业教育的规范化运行和发展。
(四)加强高职教育的师资力量培训,推动课程和教育法改革
通过对“双师型”师资队伍的打造,使得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得到大力改革,通过对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打造,促进就业人员在学习过程中明确自身的任务导向,增强自身的学业能力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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