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改革问题探析

摘 要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兴起始于欧X家,尽管它的发展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却十分迅猛,在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的同时迅速在世界上占领了重要地位。许多国家逐渐开始建立自己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试图在国际竞争者掌握主动权,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优势。作为全球竞争中的一员,我们国家也不例外。根据历史记载,《所得税章程》的起草就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并对征收内容做出了规定。1914年初颁布了《所得税条例》,这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完善和修改,但最终并未能施行。直到1936年10月1日后,国民XX颁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下定决心要开征,至此,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开征历程终于拉开了帷幕。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的发展前后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充满着挑战与希望,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发展以及执政者的智慧。而如今,我国的企业税收领域正在不断完善和健全,尽管与国外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制相比仍然存在着某些缺陷,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相信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一定会越来越完善。本文主要阐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从税制竞争力、税收优惠、企业税负、计算方法等方面分析我国企业所得税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试图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税负、计算方法

一、引言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伴随着企业所得税在我国地位的提高,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的发展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企业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对于我们国家而言,企业所得税能用于调节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这恰恰是最重要的组成方面,是处理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对外关系上,企业所得税的存在,为内、外资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能让企业与国外企业更好地进行沟通、交流与协作,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与国际接轨,走向国际化进程。因此,企业所得税的发展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这足以看出企业所得税在我国逐步慢慢走向系统化管理。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日益成熟,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就需要企业加深对税务知识的了解以及运用,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我们对探析企业所得税改革问题的探讨是意义重大的。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受西方国家,邻近国家建立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影响,清朝在1900初颁布了包括企业所得税内容在内的“所得税条例”。中华民国成立后,基于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但由于某些原因尚未能执行,直至 《所得税暂行条例》的出现,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企业征收所得税。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及改革开放30年实施新政以来,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历经波荡而起伏。在1949年11月底至1949年12月初举办了第一次全国税收会议上,清晰指出了对公司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利息收入等)征税的项目。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XX行政院颁布有关于建设新中国税制的纲领性文件,内容为《全国税收管理实施指导原则》,其中制定了14项全国各地将征收的各种税种。其中,企业所得税包括工商业税和存款所得税,但对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公司所得税征收方式通过了数次调整,其间征收工作没有间断,但企业税收制度仍然处于非系统化、不独立以及不全面。除此,利息所得税于1950年开始,仅仅维持了9年就停止了征收。由于当时与国情不符,我国财政收入只有一半来自主要为间接税的税收收入,其所得税收入有限,金额较小,它在国民税收总收入和GDP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因此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相对较小。直到xx提出了“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使得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体制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段时间里,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快速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

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由于对外界的开放和需要引进国外资金政策的要求,我国财政部的提议正式采用了外国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制度。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XXXX第三次会议,宣布对中外合资企业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这不仅是中国成立后首个通过对所得征收的税收,同时奠定着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程基础。新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做出了这样的界定,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在中国境内,则纳税人所获得的生产和经营以及其他所得为征收的对象。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其中30%的税率适用于公司所得税,同时对于地方所得税,也适用10%的税率。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XXXX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律于1982年1月1日生效。纳税人在中国取得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应纳所得税额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并按20%至40%的5级累进顺差征收。此外,应税收入应征收10%的地方税率。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涉外税收制度。由于出台了新税法,对改革开放初期的影响十分重大,满足了引进外资、技术和人才,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需要,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自此我国也成功进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高速车上。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仅对企业的利润进行征税。随后,在我国不断改进与调整经济体制下,国家与企业之间在利润分配方面的旧关系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基于此,陆续制定施行了几项改革,例如为公司引入资金,扣留利润以及承担损益。

1983-1984年,国有企业进行了两阶段的所得税改革,推翻了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地位,这对于改革国有企业之间利润的分配关系具有较大的作用。

1985年4月11日,为缓解和统一各行业集体企业所得税的压力,xxx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 建筑安装业,运输业及其他行业以及集体独立企业的累进八级累进税率由10%提高到55%,该规定的颁布终结了中国集体社会税制的现状。 多年未统一,集体社会税制终于向统一和法规发展。

为了引导民营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988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xxx公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以税率为35%对私营企业进行征收,并对主要纳税人作出了相关界定,即在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餐饮和城市及农村地区的其他私营企业。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开始形成较为完整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制度。

(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各自统一

外资企业:通过持续壮大对外开放的区域,以逐渐多样的外企商业投资方式,根据发展的需求,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在当时并不满足。于1991年4月9日,在对外企以及国企合资等详情上进行了解,第七届全国人大中,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外企所得税税率为30%为统一后税率,则地方为税率3%。由于较为降低所得税负担水平及统一税制,因此提升了外商进行投资的热情。此改革政策不仅在当年效果颇佳,最重要的是标志着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的起步,而所得税制度与中国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相切合。

内资企业:在对管理进行加强监督、经济调控、促进发展经济以及财政税收等方面,由于20世纪80年代建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对其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经济体制,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的确定,这种财政体制逐渐无法应对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国企分配制度不规范,税率较高的是国企,因其需要征收“两金”和利润调节税,导致在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赋税较重;其二是制定税前还贷不仅扩张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而且导致企业之间的税负失衡以及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压力;其三是制定不同的税率以及税种是通过企业所得税以所有制不同性质分别设置的,其影响着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与产品间的良性竞争。

1992年,在XXX十四大中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这有助于改革公司所得税法则,加强了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以应对市场经济的的需求。1993年12月,xxx着手合并国营公司的所得税、监管税以及集体和私营公司的所得税,这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该制度于1994年1月1日生效。在这个阶段,社会所得税制度处于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共存的情况。

(四)两税从分立走向统一

在1994年至2007年间,由于中国存在两种企业所得税制度,即适用于国内公司的税收法规和适用于国外公司(包括外国投资和外国企业)的税收法规,存在着纳税人税收、利好政策和扣除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和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企业股份控制,互惠参与,企业组织形式向多元化,混合化发展的情况,其中两套税收法规并不能够很好的规范当前的境况。从具有企业税制的几个国家的角度来看,将不同的税法应用于国内外企业情况很少见。因此,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以提供较为公平且规范,并具有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给各类企业。

(五)企业所得税与时代接轨

社会发展在2009年-2018年迅猛前进,各式各样新行业的悄然迭起,人民群众对所得税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作为XXX的中国,减税降费早已深入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中。从2013年到2017年,这短短的五年时间里,我国的“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而这并不包括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如若把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相加起来,可以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3万多亿元。种种举措表明了我国致力于为人民减轻负担,这几年来的成果足以看出中国对减税降费、减少企业税收负担抱着重大的决心。在2018年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根据我国国情和税制改革的需要,对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更好的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赋予了其时代的特征。

与旧的所得税法相比,新的税制法规以25%制定税率,这是标准且可以实现的,非常符合我国的总体体制。另外,在税收政策,我国可以给予大力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对农、林、牧、渔等产业,可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这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大大的降低税收成本,减轻了企业的生存压力,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企业换发活力。

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自201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多次修改,总得来说,这是由于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经加强。关于低利润小型企业的公司税收征管制度,国家多次采取了优惠政策,以支持低利润小型企业,这极大地加深了税收优惠的广度和宽度,但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形式却较为单一。根据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局新发布的税收优惠来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征收,对所得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减少25%的应缴纳额度,并以所得税20%税率缴纳,且企业人员300人以下,资产5000万元以下,并且企业营利项目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同时也对所得税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间的小型企业,减少50%的应缴纳额度,并以所得税20%税率缴纳。在满足上诉条件的同时,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对行业的要求,应是不能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对企业的要求,应满足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的从业人员小于300人、资产总额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另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都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非居民企业,同样的也是不能享受政策优惠的。

最后,对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进行调整修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截止到2019年2月末,全国全部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已经开始执行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政策。

根据上述内容可看出,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主要通过采取降低税基、税率的方式给予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但是,从小微企业实际纳税缴费情况来看,小微企业的税费项目共计20余项,且行政费用项目共计69项,而当前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惠及面并未涉及到更多的税费项目和行政费用项目。同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并未对小微企业所处于的行业进行细分,只是采用粗放化、一刀切式的方法让所有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同等税费优惠政策,没有对有特殊社会贡献、人才聘用等小微企业给予优惠侧重,未能发挥出税费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引导作用。此外,税费优惠政策缺少对小微科创企业的有利政策。现行税法政策中规定,国家对高新企业是优惠政策的,对这符合要求的企业设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和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企业,均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们要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小微企业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所以无法享受到这一项优惠政策。综合上述因素可以看出,我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仍需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企业税负不平衡,部分行业税负高

根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现如今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占税收的比重居于世界首位,这说明我国是一个税收大国。而作为以工业化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企业承担了较高的所得税,那么相应的利润就减少了,这就导致了投资者不愿意去投资。如下图显示,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

表12019年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

序号 行业 税率(%) 序号 行业 税率(%)
1 租赁业 1.50 16 其他制造业 1.50
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17 其他建筑业 1.50
3 专用技术服务业 2.50 18 其他服务业 4.00
4 专用机械制造业 2.00 19 其他采矿业 1.00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2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6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21 批发业 1.00
7 饮料制造业 2.00 22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8 医药制造业 2.50 23 零售业 1.50
9 畜牧业 1.20 24 居民服务业 1.20
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25 金属制品业 2.00
11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26 家具制造业 1.50
12 塑料制品业 3.00 27 计算机服务业 2.00
13 食品制造业 1.00 28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14 商务服务业 2.50 29 建筑安装业 1.50
15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 30 房地产业 4.00

由表一可看出,建筑行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的税负是高于其他行业的,而这些行业实际的盈利能力是相对较弱的;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税负对比其他行业而言是较轻的,而这些行业的盈利能力又恰恰是较强的,这与税收是为了促进公平的原则相违背。从表中可看出,其他服务业的所得税行业预警是4%,而其他服务业里面包含了许多范畴,有研发、技术、信息、物流、文化和创意等非日常生活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这里面所涉及的行业是非常多的,但是他们的所得税预警却均为4%,其中有的行业里面获利能力是相对较低的,当税收负担超出了纳税人所能承担的范围之后,那么将会对企业发展形成非常严重的阻碍。

(三)企业所得税制存在漏洞

税收收入是我国权益的重要保障标准,与我国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一个较高的税收标准可以是使我国企业之间的分配规则更加详细,确保公司之前的公平竞争,这是也一个国家主权的真实体现。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力不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另外,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不同行业的纳税人难免会遇到新难题,但却对他们没有进行相应的科学化指导,这样一来容易导致纳税人在申报上缴纳税款项时,缺乏相应的条例支撑,容易导致漏报、错报,甚至于有部分企业试图寻找漏洞以此来逃避缴纳税费。企业在为国家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将纳税视为负担,这降低了他们所创造的利益,这种行为是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长远发展。

一般来说,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税目,另一种是通过记账凭证或者会计账目进行。所谓的税目,是指在相关的税法中对所进行征收的税进项详细分类的项目,税法对各种行为和事物进行征收划分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为了避免更高的税率,小部分的企业会试图伪造一些账户,或是谎报实际经营项目,开具与其提供的实际服务不匹配的发票项目,从而进行逃税漏税;而以会计凭证为基础,详细记录公司经营活动的企业,他们一般会对会计账目进行隐藏、篡改以及伪造,故意增加公司的营运费用并增加成本,甚至于把国家赋予的专项资金列入到公司的投入中去。这些行为的产生大部分原因是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不完善,相关税收法律知识宣传不到位,企业对税收知识的理解不到位、对企业所得税法的不重视,为此要让更多的人了解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相对应的政策已是刻不容缓。

(四)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比较复杂和繁琐

当前我国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一般分为两大类,即一般企业(25%)和小型微利企业(10%)。其中:工业和其他企业统称为一般企业占比25%,而普通小企业占比10%,其中工业企业每年必须缴纳30万元的税额,企业总资产持有3000万元以上,企业人数规模100人以上;其中其他企业也是每年必须缴纳30万元的税额,企业总资产持有1000万元以上,企业人数规模80人。普通小企业同时也由工业和其他企业组成,其中工业企业每年必须缴纳低于30万元的税额,企业总资产持有低于3000万元,企业人数规模小于100人;其中其他企业也是每年必须缴纳低于30万元的税额,企业总资产持有低于1000万元,企业人数规模低于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划分的过程中,就需要企业对自身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应的选择适合的所得税计算方法,这也增加了财务工作的难度。

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通常分为两种,分别是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单单计算公式上看,这似乎没什么复杂的,加加减减就能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其每一项里面均包含了多项规定。例如企业的收入总额就包含了:买卖商品赚取的差价、提供服务的收入、转让财产的收入、出租房屋的收入、收到公司的分红、股票利息的收入、接受他人捐赠的收入等在合理范围内的所得;而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在满足规定的同时还要有确认收取的时间范围,仅遵循一种是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里对收入的定义的。这也就说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繁杂多样的,这就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才能得以胜任。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的关注点是利润,他们所认知得的利润跟实际会计处理中的利润是又差别的,这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会计从业人员。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税收,这也就需要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应适当加以简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方面的知识,从而更好地运用企业所得税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四、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一)对小微企业征收采取多种优惠政策

当前社会已转向高新科技方向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发展,因此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已经势不可挡。面对小型微企业的当前发展状况以及它们所面临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小微企业的现行税制进行简化,通过全面减税、降低税率、降低税基、简化征管程序,简化现行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制度,构建适合小微企业的简单税收制度。与此同时,在实施新的优惠政策的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知识培训,可以定期开设相关课程,并且在网上发布相关的优惠政策视频,以帮助小微企业在依法纳税,享受优惠的税费政策。

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减税减费优惠政策是直接的优惠形式,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效果,国家应采用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的形式,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帮助改善小微贷款的融资状况。例如,对于首次投资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前投资额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从而减轻小微企业发展中来自税务方面的压力。

(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税收优惠的广度和深度

税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调节经济方面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仍需改进,针对不同行业的优惠政策应有所不同,应对此进行相应调整,以消除不合理的行业援助,在地区之间分配相关的税收政策优惠,并且应将企业所得税制度提高到法规水平,以应对不同的要素。

例如,可以对批发和零售行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作为传统行业,它的利润相对简单,涉及的金额也比其他产业要小,又与民生有关。因此,也是可以给予优惠政策来帮助行业的发展。

XXXxxxx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意味着,中国减税减费政策的目标必将锁定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我们要从质量和效率走起,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所以,企业所得税的调整是历史发展需要,是时代的驱动导向。减轻某些行业的不合理税收负担,就意味着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经济,并且能够有拥有更多的投资动力。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对中小规模的企业,可以给予其适当的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并且,它可以大力支持实体企业,从而使对实体经济实现更大的发展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纳税氛围

面对社会上一些企业所存在的偷税、漏税问题,我们不仅要宣传税收的重要性,更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制氛围,在一个好的氛围影响下,企业容易养成良好的纳税习惯,这样可以试图减少部分企业存在的偷税、漏税行为。为此,我们必须增加与税收法律法规有关的教育活动,加大教育活动的力度。首先,我们不仅要对全体公民进行有关税收法规的教育,而且还应把其作为企业和机构的领导人和财务人员的评估考核内容;其次,要利用当前社会多样化的电子产品,在电子产品中植入相关宣传广告进行普及教育,让广告深入民心,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民群众,使其从了解到熟知。掀起依法纳税的热潮,以人人纳税为荣,偷漏税为耻的社会气,使依法纳税贯穿人民生活方方面面。

在营造良好氛围中,我们首先要必须确保改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个最基本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准则。与此同时,应该让相关的XX职能部门进行职能优化,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保证税收体系的科学性,并且要督促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地方的XX部门来说,以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严格性为落脚点,坚决不得随意干涉税收相关活动,坚定不移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此同时,应当加大对企业违反相关税收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源抓起,从源泉找起。;最后,要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相关法律的认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在促进企业所得税在未来继续又好好快的向前发展,使其更贴切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简化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在2008年就曾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纳说人、税率、税前扣除方法作出了相关统一和规定,这是为了让企业更好的计算企业的所得额,并且能够在计算的同时找到相关依据,以便企业更好德、更准确地进行核算。但由于企业财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从根本上是两个方向的内容,也就导致了在进行企业所得税计算的计算方式以及某些项目的确定可能存在差异,即便是同一家企业在相同的时间内计算结果也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再加上企业所遵循的会计准则会有所不同,这就更容易导致产生差异。对于产生的这些差异,我们一般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造成时间性差异的原因是,因为收入或者是支出项目在计入税收会计利润前和计算到纳税所得的时间的不同,因为这个时间段是存在偏差的,这就容易导致我们在进行税收核算时产生了差异。

作为20世纪的人类,对事物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程度都比较强,为此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宣传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目的性地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税收知识,加强大众对企业所得税的理解,可以适当通过电视网络平台插入一些普及税法知识的广告,设计一些简单好记的广告标语,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伴随着我国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企业的种类和特征各有不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更加复杂,这就需要国家对此进行相应的调整,适当的减少计算的种类,按市场普遍的计算模式设置,简化计算方法,并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真实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全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在原则以下进项科学合理的简化计算,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争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五、总结

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加深,中美贸易战长久持续拉锯,未来的形势必将更加严峻,X关税的提高不利于中国长远发展,企业竞争不断加剧。为了保持高速的竞争能力,企业不得不面对各种难题,在这种背景下,不管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存在外迁的可能,但这并非是企业所得税税率过高所导致的,也并不意味着企业所得税必须要进行大幅度改革。因为,企业的外迁是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需要,企业的发展壮大所要经历的过程。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在支持国家形成创新体系方面存在“双重激励”,即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优惠税率,以及对企业研发投入有加计扣除政策。在此基础上,能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以适应高速发展的行业需要,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发展对社会的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尤为重要。撰写本文的目的主要是探析企业所得税改革,首先对企业所得税的产生、发展进行了解,沿着历史发展轨迹着手,我们可得知是受到国外的影响才开始建立起本土的企业所得税,随后跟随着社会发展慢慢渗透,其次在根据现在社会发展的需求,税收优惠、企业税负等问题一步一步去挖掘去探索,最后再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以及结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对所提出问题给予一些简单建议,希望能对企业所得税的发展有所帮助,从而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税务知识,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使企业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最终达到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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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改革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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