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民参与不仅对于现代化国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还是实现民主行政的基本要求。公共管理能否实现公平公正,需要我们提升公民的素养、实现XX政务公开、完善听证制度和反腐败治理等方面。结合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实现公民参与的多元化。如今的网络化时代,公民对于自身利益的诉求有了更方便的渠道,激发了公民对与参与公共政策的渴望。国家XX也在积极的响应民众的呼声,不断地创新完善管理方式,推动民主的发展。现如今依靠国家带领公民是无法满足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讲究多元化的时代需要公民积极与XX合作协商。本文围绕公民参与展开话题,公民参与对于公共管理发展的意义,以及如今我国存在的参与问题和不足之处,以此为基点提出完善的方向和方式。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民参与 公共服务
一、引言
公共管理的宗旨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福祉,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如XX方面运用经济、思想教育、法律等解决公共问题,满足需求。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内容。其主体由XX组织和非XX组织构成,XX是其核心,而公民在公共管理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公民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拥有参加公共事务的机会,如社会听证制度、村委会和居委会。
公民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通过XX部门与公众之间双向交流,使公民们能参加决策过程并解决过程中公民与XX的冲突。公民参与也有其基本原则:知情原则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充分了解其参与工作的内容。真实原则要求XX不留余地的把相关情况告知公众,也有利于促进反腐败工作进行。主动原则不仅要求XX与项目相关组织积极主动与民众沟通,还鼓励公民自主积极地参与,达到更好的公民参与效果。平等原则与广泛原则很好地体现在了听证制度上,不同的社会背景与文化背景,各类群体坦诚相见,充分理解不同的意见建立信任感。本文根据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进行研究,旨在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共管理发展。
二、公民参与的主要形式
近几年来,我国对于公民参与方面进行全面的提升,拓宽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提供了各种平台与方式。如今互联网的时代更是给予了公民更方便快捷且全面的参与途径,比如,各类信息媒体客户端在网络上评论与转发等热搜话题,形成舆论势力迫使XX及时反应社会事件,完善或更新公共政策。当然,直接加入中国xxx或者民主党派,更是表达自身意愿影响政策制定的不可或缺的方法。
(一)民主选举
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是最基本的方式之一如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投票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驶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选举是实现民主的基石,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实行一人一票,对代表有监督的作用。
(二)民主决策
通过社情民意反映、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参与、专家咨询、民主集中、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参与等均为我国主要的民主决策参与方式。公民可以直接参与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管理自身利益最密切的事务;通过各种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就自身工作发展和合法权益问题;公民还可以通过工会、妇联等组织就相关的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如今我国基本上都会举行听证会,社会不同阶层背景的人在一起进行讨论,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有许多如民意调查制度、专家等让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
(三)民主管理
公民可以对具体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实行基层实行自治。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设立监督小组。居民可以参与管理社区各种事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四)民主监督
公民的监督有利于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合法的行使权力,使用权力的同时要对公民负责。信访举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XX等公民直接参与监督。还有内部的监督机构如现在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鉴督、纪委和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
三、公民参与的障碍及原因
(一)XX信息公开制度问题
我国对于XX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颁布且实行也有了十二年的时间,一直以来都是饱受质疑。操作性差,浪费资源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执行效果差强人意。其中许多XX及其官员占主要的责任,对XX信息仍然较强的绝密保存的态度,缺乏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深刻理解,严重拖慢了我国XX公开制度的发展。XX信息公开是推动其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也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XX还缺乏对于公众实际参与的宣传和引导,造成了公众对关于如何获得信息能获取哪些信息缺乏清晰的认识。
例如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就暴露了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件:1月29日,中央派遣的湖北指导组督查组赶往湖北省黄冈市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送检情况。定点医院能收治多少人?累计收治了多少病人?对督察组的诸多问题,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唐志红均无法作答。面对记者提问,她说:“那我不知道,我搞不清楚。”
连续多日,湖北省和武汉市红会的物资运筹效率备受质疑,2月4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宣布,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XX、常务副会长高勤等3名领导因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受到处分。近日来,因分配捐赠物资不公、捐赠物品积压、分发效率低等问题。疫情面前也不忘把公民的捐赠数额掩盖起来,可想而知其大部分时间都是做不到或不愿公正公开真实的捐赠情况。对于其在特殊时期特殊地带应当担任的职责都是一问三不知,更不敢指望其能公开有效的信息
1、缺少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
XX应当公开其得到的各类资源与信息,有效地保障公民自身拥有的知情权。虽然在我国公民知情权在各个阶级的法律与部门中都有所体现,但在我们的宪法里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使得公民想主动申请获取信息也缺乏相应的保障,最终导致结果就是公民不敢主动XX也不了解公民的需求信息是什么。在多数发达国家的宪法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关于公民享有一定的知情权或获得XX信息的权利。让公民充分获取自己需要的或迫切了解的相关信息,从而帮助公民实现自身的个人价值。
2、缺少相应的权责规范
由于缺少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导致各地方XX与部门只能在实践中慢慢摸索。政务公开不完善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具有一定程度的监督管理体系。比如各级人民代表机关监督的缺失,对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的问题审查和质询较少。这些问题也体现在当前我国缺乏统一的政务公开主管和机构,很难明确负责政务公开的责任人、范围和追究等问题,从而使得在政务公开问题上,责任界定难、责任追究更难的现象时有发生,进而无人敢管和无人承当。职位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相关政务公开的监督机构人才的培养,恶性循环的开始。再者,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社会舆论组织对各地XX及其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或评估都严重的缺失。
(二)公众参与意识的不到位
公民对于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共管理参与,仍然是“被迫”的状态,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严重阻碍了公民参与的程度。尽管宪法赋予了公民自由结社的权利,但现实中公民对结社的意义与目的疑虑重重, 缺乏积极性; 现存的社会组织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是被动参与状态; 一些社会福利组织鼓动性不足,无法吸引足够的成员;组织成员对于参与的公益活动并不在乎,或者参与活动是带有个人利益为目的;绝大部分公民对于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只有发生大型天灾人祸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对社会缺乏责任感,认为自身没有能力去改变面前不满的现状,进而没有去主动地了解自身能享用的权利。公民在参与公共管理占了大部分都是为了维护个人私利,参与管理客观性较弱。
现如今,只想拥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大有人在,也有的利用法律中存在的漏洞打“擦边球”为自己的利益所用。还有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捉摸不透,更严重的是不乏少数的人不清楚以何种形式可以实现自身的权利,结果他们就掩耳盗铃般的“略过”了所拥有的法律权利,这也造成了公民意识的磨灭。所以每当责任到来就会抱怨为什么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情况,结果就是慢慢地积累了大量的负面情绪。时间久了也没有相应的发泄点,就会逐渐成为报复社会的问题人士。
在如今快速信息化下,公众们已经不再是单向接收XX所下发的公开信息通知,同时也是具备自主收发信息的发声与监督的媒介。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是公民社会在相互理解、求同存异的基础下,公民对于实现其共同目标与价值的群体性活动的理解认知。阶级意识还是存在,人民群众有过分的依赖性。提倡公民无需被动地等待XX为社会提供各方面的社会福利,也不再习惯性的“拼顺风车”而对公共事务袖手旁观,而是要主动改变以往的消极被动的态度,发展为公民社会领域的中坚力量。以武汉协和医院医生为例,通过自媒体发稿求助,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收到华中科技大学校友会捐赠,以解前线燃眉之急。当然,有如此的权利就有相应的义务,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是真确的,要具有一定的鉴定能力而不是盲目传播谣言。这特点在疫情消息的网络传播中,能亲身感受的到。例如网络上的疯传的双黄连可以预防肺炎,仅仅几个小时网上的与双黄连有关的物品即便是月饼都一扫而空。诸如此类的事件屡见不鲜,也可以侧面体现出人民大众的基本素养有待提高。
(三)公民参与腐败治理的制度问题
公民参与腐败治理存在着各种漏洞,如工作程序不严,实际处理过程中各部门互相“踢皮球”拖案现象严重;保密程度不够,容易发生泄密现象;各举报机构职责不清,有权接收投诉没权解决问题;对于公民的保护机制不到位,举报者经常处于被报复状态;回应速度慢,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扼制等。规范治理腐败问题有利于监督和协调广大群众公共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被滥用;XX的廉政建设,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还能培养公民对社会产生公共精神,提升公民自主平等的能力。
就现如今而言,我国的腐败治理体系还是以党委和各XX为绝对的主导、自上而下的防腐机制。信访制度一直是公民参与腐败检举的主要方式,但对于公民参与腐败检举的设计初衷来说远远不够。管理信访的机构的责任和权利由于各种原因还是没能明确规定下来,这也就说明为什么面对信访的时候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有些检举报告传入公民所能接触的部门,但部门不具备相应的管理权力,只能转接给其他机关。这就必然的造成拖延,且责任不清晰无法定下办理机关,久而久之石沉大海。再者,某些信访里的内容关系错综复杂,没有足够资源去处理就会拖延上报或按压案情不立案。虽然广大民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腐败行为感受最直接的人群,监督腐败行为最合适不过。但是对于公众的来信由于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回应速度慢且弱,效率低下。更有甚者,由于转接多手造成泄密,影响恶劣,使得这主要的途径也渐渐失去广大民众对其失去信心。
正如先前所说,公民缺乏知情权,公开的信息几乎都是决策出结果后的总结,决策前及决策过程信息都无从得知。自然也就无法就问题所在进行监督,只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各种举报费用加起来明显偏高,这些上报费都得由民众自行承当,导致很多时候都望而却步。举报的奖金少且没有规范报销程序,上报者会因为各种原因就是无法得到报销。关于保护上报者的人身安全机制久久得不到落实,即使有明文规定:《人民检查举报工作规定》专门就保护上报者有明确规定,不可泄漏举报者的身份或任何能够联系到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连笔迹鉴定等都不允许。即便《宪法》和《刑法》有对打击报复上报者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但是并没有具体的规范关于如何惩罚报复者的条例。这就无形中有利于被举报者的肆意妄为,广大群众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四)社会听证制度问题
随着我国经历政治和行政的不断改革发展与细化,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民意征询渠道,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政策评估、听证、公示和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具体制度。尽管我国公民拥有不少的政治参与渠道,但从实施结果来看,公民能参与到公共管理来的主要渠道是通过选举代表和举行听证会。听证制度存在许多问题,透明度不高,效率低回复慢。
现如今的决策听证会的公众代表筛选随意或者说是缺少较为合适的标准,仅依靠学历和社会地位等作为参考来挑选,严重影响且削弱了参与者所能涉及的范围。且听证代表选举过程做不到完全公开,以我村的代表来说,都是已经选出了代表再公布,关于怎样选、有哪些条件、可以选谁来当等基本要素都不得而知。听证代表的选举过程公开与否会直接的影响后面社会公众是否信任听证的结果。诸如决策听证的内容、参与选举的条件以及其选举的过程和选举的结果等都必须公示。完全公开化的选举才能有助于得到公众对代表能力和最终结果的认可。目前距离这种公开的程度还有相当远的距离,公民的不信任乃至产生对其质疑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行政决策听证的规模小范围窄,无论是次数还是涉及面都远远不够。公众缺乏参与行政决策听证的机会,参与程度也非常低。资源大多数投入到小部分的“热搜事件”上。听证制度若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适用范围必然需要改革。在实际操作上行政机关等部门对于群众迫切需求或真实想法敷衍了事,严重削弱了公众参与积极度,导致听证会出现走过场、各顾各的尴尬局面。激起民众对XX的不满情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而言之,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不完善,导致难以实现收集公民或社会组织中有效信息与意见,并反馈互动。公众参与听证会是广大群众能够切身参与行政决策过程的不可忽略的重要沟通方式,是当今各国民主行政的中流砥柱。公民参与听证会促进了XX与公民交流和改革,但是在具体的实施环节缺乏参与的方式、范围和途径等必要的情况使公众参与听证丧失了可行性。公民满怀期待却得到只着重表面形式的参与机制,完全偏离了创立的初衷。缺少对所获得的意见建议的反馈,公众对于在听证过程中的建议交流是否有效的传达并不可知。
四、完善公民参与的对策
(一)完善政务公开
1.提高公民积极度
公民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政务公开发展的“发动机”。引导民众参与公共治理,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协商不断改革发展。时刻保障公民知情权,推动民众得积极性,提高对参与行政活动的信任,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2.XX带头作用
政务公开是公民参与的必要程序与前提。XX的各级各部门领导作为“领头羊”,要树立公开的观念,开展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兼顾过程和结果。唯有实现全面政务公开,才能使公民更有效、秩序的参与政策实施过程中来。
3.完善监督考察
加强监督考评。对是否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等情况严格审查。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要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可以通过网络和舆论机构等方式增加监督的形式。在原本投诉箱、投诉电话等旧式监督渠道的上,积极引入舆论机构和广大网友对各地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信息化的时代对政务公开的提速和全面性提供了可靠的方法,利用网络的自身优势,如成本低、容量大、速度快和使用者范围广等。
建立和推动电子政务系统,更方便了对XX职务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客观、准确的考评,敦促各地各部门完成主动公开、全面公开的深刻改变,推进政务公开发展。运用科学先进的方法、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使其实现政务公开应有价值。网络监管在此处疫情中也持续发光发热,不会受制于时间和空间,对各地XX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4.推进法律的建设
实际情况中存在相关部门有意的使用权利迫使网络舆论机构撤销相关的热点问题,也失去了舆论的公正透明性。再好的想法也需要法律的保护,不然就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政务公开也是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制定了法律法规,才能顺利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这是世界各国政务公开的宝贵经验告诉我们的经验和事实。对于重要XX信息却选择或故意不公开和逃避“热搜问题”或以不清楚为由的应及时处罚处理;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实谣言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严肃处理负责人的责任。鉴于其恶劣的影响性,应该相对加大处罚监督力度使其不敢违反。
5.主动申请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不单单是XX的主动必要的公开,还可以是公民主动地申请公开某部分信息。使用互联网公开政务,鼓励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线申请XX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公民获取与自身相关XX信息,也有利于XX信息公开工作的节省成本和迫切问题指向性。
政务公开的意义不仅是告知公民必要信息,还是推进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首要条件。
(二)公民自我意识的培养
1.完善公民自主意识教育政策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公民意识的培养方面,教育是首当其冲的。就像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就是提高新生代的基础教育,为其很好地灌输正确的世界观。在第10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中发现,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已达8.47%,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可以参与基本的公共参与。从小培养公民意识,使其对社会的责任形成一种习惯。学校正面的引导学生在社会活动中自我实现; 进行民主理念的培养,使学生能够感受到自己独立的社会主体地位。教育部还要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支持学生走入各类社区,关心社区事务。如三下乡和当地养老院等有意义的爱心活动,从实践中感受责任的重量。
教育部应该根据公民社会的现实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发展程度的、可操作的教育政策,落实到现实生活中。鼓励公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各地举办的马拉松等培养主动参与社会活动的习惯。要整合家庭、学校、单位、社区组织等各主体,兼顾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认知水平,全面的无孔不入的进行社会思想意识教育宣传,使其意识到自己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出现民族危机、盛事和重大自然灾害时,XX可以抓住这个激发民族意识感的时机,通过代表人物和大型的公益事件的宣传,民族的凝聚力也是促进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动力。刺激公民为国家奉献的精神和支持公民的公益活动,让公民在爱心活动中感受到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也是公民不可推脱的责任。这次灾情也激起了公民对动物和大自然的敬畏,珍惜现有的宝贵生存环境。
2.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格培养
中华千年历史,使我们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但也有不少落后的思想在拖慢我们现代化进展的脚步。“君臣文化”让我们意识深处觉得不需要独立的人格,不许百姓点灯的畏惧一直存在。因而塑造独立创新的人格是培养公民自主意识的必然要求。追求自我实现,才能促进公民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
当公民意识到自身不是一个弱小无助、畏缩在XX保护下的个体,才会运用个人的切身体验来获取个人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XX部门的调控为我国经济基础建设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在这段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公众几乎死心塌地的跟着党和中央,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公共管理中。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单靠XX的干预不仅分身乏术还会出现偏离现实的危险。虽然依靠XX的正确决策获得了巨大的进步是社会公众一致认同,这让公众对XX有了严重的顺从感,不想去改变,缺乏自主管理意识。主动地推崇抛弃“君臣文化”,不断完善自我,鼓励与创造更多实践活动机会,培养公民成为勇于创新和敢于挑战不公的现状。
3. 保证公民平等的权利
公民意识也需要法律作为坚实的后盾,保证权利的平等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意识的基础。缺乏法律上的认可会导致公民意识的动摇,增强法律对其保护的力度,尊重他们的人格,促使他们维护国家和法律权利义务的意愿,进而培养公民意识。
(三)完善防腐工作
1.保证公民知情权
公民参与腐败治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其知情权是否得到贯彻,在XX决策的过程中能及时的告知公民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和热情去参与防腐败活动。能够在腐败行为还未严峻的情况下制止,会给予公民更大的动力参与其中,比如著名的朝阳区群众:参与破获了多起明星吸毒等大案、要案,“朝阳群众”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可能是商场或超市里的保安,可能是路边的志愿者,又或者仅仅是晨练所见的一个个平凡路人。这就是能亲身感受到公民权力下,激发出来的志愿监督行为。既能提高公民的主动参与公共管理的活跃度,还能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在《XX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避免某些XX部门把自由裁量权当“挡箭牌”,以某些信息是保密级别文件为由拒绝公开相关的反腐败信息。
2.激励与保护
必须以保证公民参与腐败治理的保护制度的力度和激励制度为前提,来保证公民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利,才能提高公民参与防腐败行动的热情。
对于举报者的报复行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其报复的手段有令其失去工作、限制其工作的地区,更有甚者直接肉体打击报复令其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减少这类悲剧发生的根源在于严格确保举报人及其相关利益者的信息保密安全,及可以推测出举报者的相关信息。完善对举报者的保护法,落实对举报者的全面保护。对于打击报复的行为,应及时完善对其惩罚制止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保护上报人员工作小组,时刻留意保护举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抵制打击报复的行为。
公民举报的腐败问题还需要相应的激励手段,对于核实有效的举报信息,应该及时进行奖励或荣誉授予。根据举报的内容和影响程度相应的调整奖励与待遇,确保公民的举报费用和所损失的费用得到理所应当的补偿和报销。“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有一定的激励条件,群众就没有自发监督举报的热情。生活中的许多小问题往往因为公民没有感受到举报后带来不同以往的变化,导致不屑于对不公事件的举报,这也是造成地方官员可以肆意妄为的重要原因。
3.及时回应
信息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具有及时性,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也同样具备这一特点,这也就必须要求相关受理机构能及时的回应举报人,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对于举报者的信息要及时明确的回复,让举报者了解到事情发展的进度,才能及时的进行补充等来提高举报的成效。回应也要严格遵循保密措施,不能让举报者处于暴露状态,导致举报事件的无功而返。提高检举工作的效率,及时制止腐败问题。
(四)完善听证制度
听证程序“原产”于西方,因此西方国家在其完善度上更高,且在实际的应用也更为广泛。世界各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等也纷纷效仿借鉴西方国家,但国情的差异需要我们实事求是立足于本国的现实状况,不能盲目的“抄作业”。原班照抄的后果时刻提醒我们要把别国的制度中国化,取其精华与国情紧密结合起来。
X在听证制度上一直是世界各国的标杆与借鉴对象,相关规定也是非常完善的。X利用宪法明确地将听证权授予民众,为公民参与听证提供了有力的权利保障。我国也是其中一个在X的听证制度上建立发展起来的国家。X在听证的程序上也立下具体的守则,听证上的主持一定要是独立的且不限制于行政法官。X的《程序法》中规定,听证会必须具备笔录,其中可能会成为证据、证言、申请书以及裁决文书。
我国虽然早已确立了听证制,而对于听证程序和机制,还无相关立法规定,和听证程序的原则基础也仍是空白。仍然停留在形式上,公民参与听证难以发挥其实际作用。
1.统一的听证代表推选机制
当前的立法没有具体的规定如何推选出代表、不同领域的代表占比或人数额度。在公布代表的选拔原则及涉及范围后,以自愿参加为前提,鼓励民众参与选拔。选拔的时候应该囊括不同年龄性别、不同阶层以及不同文化水平的代表,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体及弱势群体的权利。确认代表名单后应及时公布,并公开其代表的身份,欢迎社会群体的监督,利于消除公众对于代表候选人的质疑,也有利于被选代表可以及时交流意见。明文要求听证代表要于参与期间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代表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是否进行过探查了解。然后筛选不同群体代表的数量,平衡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在所有代表中的所占比例,使得听证能够做到最大范围内的公正和公平。还应当适度的加入专家,以协助代表们顺利且全面的表达民意。
2.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听证的多元化
如今的听证主要涉及的是物品和服务的供给,范围较为单一。由于我国人数众多,地域辽阔,难以实现事事都开听证会,不符合现实情况。但有些领域是我国应该尝试去拓展的范围,如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项目制定等应及时举行听证。不能因为成本的问题而忽略决策的准确度,错误的决策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动荡或恶劣事件的发生。东莞如今逐渐的站稳了新一线城市的脚步,各镇的用地规划成为了头号大事,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激起了民众强烈的抵制。也如同河长制的出现,影响许多民众和企业的生存发展。还有在最近公开评论关于外国人永久居住权利的协商也是在网络上开展的如火如荼。这些例子就是灵活运用听证会的方式,在意见反馈讨论中消除公众的不满情绪。推动听证会的多元化,以达到更大范围内的权利保障。
3.完善听证反馈
如同商品需要售后服务,听证会也需要对意见进行反馈,以督促听证效果的实现。现如今我国仍然没有完整的反馈制度,公民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导致公民的意见如同漂流瓶,无从得知其有效与否。能保证意见得到回复,是我们推动公民参与的重要动力。决策过程与结果、参与方式等方面和意见是否采纳的说明及其原因,我们民众也是需要了解的。可以搭上信息科技的快车,通过互联网实现快捷无障碍的沟通,可以随时参与到讨论中。做到绝大多数的公民意见得到及时的反馈,也有利于XX部门及时的调整行政政策。
五、总结
21世纪的现代化国家,需要经济、政治、文化水平和人民素质的全面发展,唯有公民的参与才能更好的推动公共管理。通过借鉴欧X家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少数地区得到了不错的效果,形成了各类社会民间组织,推动我国公民参与事业稳步向前。我国的公民参与还处在初始阶段,在许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不足。对于政务公开、社会组织的规范、听证制度等仍需加大建设完善的力度,要努力实现公民参与的程序化和制度化。促进社会良性持久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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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本课题在选题及研究过程中得到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此由衷的感谢教授的细心帮助。在这段时间里,我从教授身上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更感受到他工作中的兢兢业业,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感谢多年来传授我知识的老师们,更要感谢那些对我学习上支持和鼓励的人。同时感谢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同学、老师和学校。最后感谢在百忙之中评审论文的各位专家、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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