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资本市场也不断地走向成熟。然而在日渐活跃的资本市场中公司的各种财务舞弊行为却屡禁不止。这一系列的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切身利益,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健康运行。
本文以江苏雅百特公司为财务舞弊案例,基于财务舞弊的GONE理论对财务舞弊的动因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地提出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防范治理对策。本文首先充分运用了系统的文献研究分析法对国内外有关财务舞弊的研究发展现状和其研究成果分别进行了深入阐述,具体从财务的舞弊动因、财务的舞弊手段和财务的舞弊防范对策这三个方面对案例进行了综述和分析述评,为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其次,本文对雅百特财务的舞弊案例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入了解,具体分析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手段,其主要类型包括虚构国内外建筑材料的贸易、虚构海外建筑工程项目。然后,运用GONE理论对雅百特的财务舞弊动因进行了贪婪、机会、需要和风险暴露四个维度的财务舞弊动因分析。最后,基于上述的案例分析本文提出了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外部监督水平、加强监管处罚力度的建议,为财务舞弊的防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雅百特;财务舞弊;GONE理论;对策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财务舞弊,即一些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故意欺骗其他公司财务报告的实际使用者,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经常需要进行有意识的财务报表错报或会计忽略。自我们中国资本证券市场正式注册成立以来财务违法舞弊的不良现象始终普遍存在着,从1970年的英国南海公司到2001年的X安然事件,再到近几年的北大荒、万福生科、欣泰电气等等,为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财务舞弊现象层出不穷,且舞弊的手段也在不断变化。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采用核准制,要求的业绩门槛和时间成本都很高,上市的手续繁琐、审核的周期长,风险因素变动大,借壳上市也逐渐发展成为了我国中小型企业上市的其中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上市的信息不对称、上市的动机不纯和对资本市场监管的缺陷等诸多现实问题,财务舞弊等违法行为频发。本文通过选取雅百特的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其公司财务舞弊的具体情况、具体过程及手段和财务舞弊的具体动因,并向读者提出财务舞弊行为治理的具体对策建议。
1.1.2 研究意义
对于财务舞弊的理论进行研究,一直认为是西方的研究成果较为显著。先是冰山理论,舞弊的三角理论,再来就是GONE理论以及财务风险影响因子理论。本文以西方的GONE理论为研究的基础,选取雅百特为本文研究背景,从 GONE的四个细分角度来分析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动因并为改善企业内部控制、股权结构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还可以为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加强外部审计职责,完善对市场的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2.1 研究内容
文章整体划分为五个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简述了此次课题研究的主要发展背景及其意义、内容与其方法。
第二部分,阐述了此次财务舞弊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及财务舞弊理论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对于财务舞弊的动因、舞弊的手段、舞弊的防范等相关的文献内容进行的综述及财务舞弊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将山东雅百特公司及中联电气的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包括公司简介和业务概况。阐述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过程及手段,外部监督对雅百特财务舞弊的识别与处罚。
第四部分,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动因,分析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其他相关问题。
第五部分,从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外部监督、加强监管处罚力度三个方面阐述对于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启示与借鉴。
1.2.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网络搜集和阅读大量的文献结合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为基础,对山东雅百特通过重大的资产重组方式进行的借壳上市后财务舞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研究雅百特的财务舞弊的具体途径及其动因、具体的手段、再对借壳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监管机构可能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与其不足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了对财务舞弊的具体防范措施。
1.3创新点
本文以雅百特企业为例,通过案例分析法摸清了雅百特公司的财务舞弊手段,并运用财务舞弊的GONE理论对雅百特的财务舞弊动因进行了贪婪、机会、需要和风险暴露四个维度的财务舞弊动因分析。最后,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提出了遏制企业财务舞弊的具体建议。
第2章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2.1文献综述
2.1.1国外文献综述
(1)有关财务舞弊动因的文献
在国外,Jack和Robert(1895)针对公司普遍存在的企业财务舞弊的问题,提出了舞弊的冰山理论。舞弊的冰山理论认为一个企业财务的舞弊主要是因为受到了个体的微观因素影响,在我们进行具体的企业财务舞弊的研究时,不能只是注重一些宏观的因素,还要加大对于个体舞弊行为所可能带来舞弊风险的研究和分析。
G.J.Bologua(1993)等业界名人提出了舞弊的GONE理论,GONE理论对于财务舞弊的内外因进行了区分,并将舞弊的动因行为细化地划分成四个主要的维度,即贪婪驱动维度、机会驱动维度、需求驱动维度和压力暴露风险维度,在对舞弊这个三角理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地丰富了其财务舞弊的内外动因。
X内部舞弊评审之父W.SteveAlbrecht(1995)基于机会作为舞弊驱动因子的学说提出了一个关于舞弊的三角理论,舞弊的三角理论认为舞弊行为的具体产生往往需要舞弊者具备三个基础的条件,即机会、压力和借口。
(2)有关财务舞弊手段的文献
在国外,财务舞弊的方式和手段以通过虚增企业内部资产和收入的方式为主。Besaley(1999)等机构的相关专家和研究者选取了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这部分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的舞弊企业都集中在上市公司财务年度的报表中进行了财务的舞弊,主要通过虚假的扩大了企业内部资产以及不客观地增加了企业盈利的数据这两种财务舞弊手段分别进行了财务舞弊和xx。
Albrecht(2005)通过研究分析归纳总结了三种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舞弊手段,分别为虚增企业收益、隐瞒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信息或虚假呈报该信息、为了满足个人的利益需求损害企业集体的利益。
(3)有关防范企业财务舞弊的文献
Wells(1993)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违规舞弊的行为,构建了上市公司层面、监管层面、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面以及职业教育管理层面四个层面的循序渐进管理层次,并据此研究提出了对财务舞弊的具体防范措施。
Kerr(2013)的研究显示,可以通过专业的审计师来发现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对企业的财务真实状况进行监督。
2.1.2国内文献综述
(1)有关财务舞弊动因的文献
在国内,洪荭(2012)等管理学人一致认为管理层财务舞弊的决策行为遵循了成本与收益权衡原则,管理层的贪婪行为严重程度、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的需要完善程度、增发公司配股的需要程度与我国上市企业的管理层财务舞弊的行为程度呈显著正相关;而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组成发现机制的完善程度与我国上市企业的管理层财务舞弊的行为程度呈显著负相关。
黄妍(2016)教授还提出了我国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是导致我国上市企业财务舞弊的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一股独大”的公司股权结构很可能成为滋生大股东财务舞弊的土壤,大股东也很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伍玲春(2018)认为当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同时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及监管制度不成熟时,发生财务舞弊现象概率更高。
(2)有关财务舞弊手段的文献
黄世忠(2006)研究发现公司虚构的经济业务和其他关联方式的交易舞弊是我国上市企业财务舞弊的常用方式和手段,通常上市企业还会通过计提资产的减值准备、资产重组、会计资产和差错政策变更等其他舞弊手段来伪造和粉饰其公司财务报表。
王礼东(2013)将我国上市企业的公司财务舞弊方式和手段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分别为经济业务关联交易、谎报的收入利润和虚假的财务管理。
胡彬彬(2014)认为一般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财务舞弊的方式,就是通过调节其利润水平来促使公司满足其上市的要求和条件,又或者可能是为公司达到了偷税或者漏税的目的。
陈仕清(2018)对我国IPO企业财务舞弊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显示企业常常通过隐瞒内部交易、虚构财务收入、利润和费用等手段来实施财务舞弊行为。
(3)有关防范企业财务舞弊的文献
张国强(2013)通过对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财务舞弊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几点我国财务舞弊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他认为XX对财务舞弊行为的防范性和惩罚力度太低,难以真正起到防范和震慑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我国司法部门对企业财务舞弊的惩治力度。与此同时,应当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流程,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
陈佳声(2014)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舞弊的监督作用远小于监管部门对企业财务舞弊的监管作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可以大幅度减少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李贺(2015)总结了我国媒体曝光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主要形式,媒体通常是通过实地调研和引用匿名信息源信息的形式发掘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并将企业的舞弊行为予以增量曝光。
皱秀红(2019)在防范企业财务舞弊的对策分析中提出了企业应当提高其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职能。与此同时,应当通过不断加强市场监督体系的建设、完善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式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大环境。
2.1.3文献评述
通过研究和阅读大量的文献可以发现,国外的学者对于常用的财务舞弊的动因、手段、识别以及风险防范的策略相较于国内学者研究较早,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科学研究理论和基础。其中如财务冰山理论、舞弊的三角理论、GOEN理论和财务风险影响因子理论己被国内的学者广泛地使用。在研究财务欺诈的手段方面,它主要起源于X的COSO报告,并且系统地总结了常用的财务欺诈的方法,在财务舞弊的动因识别风险防范方面,国外的学者已经提出了较成熟的财务舞弊模型和应用理论识别的财务报表,在财务舞弊策略型理论方面,国外的学者主要从内部的治理和外部的监管两方面分别进行了研究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国外的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相关经验和研究起步较晚,许多的理论都是借鉴于国外相关成熟的经验和理论。国内的学者主要通过对大量的样本和数据进行了研究,从中进行分析总结得出了我国近几年发生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并通过结合国外的经验和相关理论的分析总结出了我国近几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常用的策略和方法,运用大量数学模型对其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通过结合上市公司现有的制度和国内外的一些比较经典的案例,提出了有效识别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策略和方法,在系统的提出财务舞弊策略的理论基础上,国内的学者主要是通过对内部的控制、外部的监管和设立审计机构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因此本文在充分借鉴了前人的经验基础上,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结合上市企业自身的特点,以雅百特作为相关问题研究的对象,运用GOEN理论作为视角,对雅百特企业财务的舞弊现象及其动因、手段和方法进行了剖析,并基于GOEN理论提出了防范财务企业舞弊的有效策略。
2.2GONE理论的理论基础
2.2.1贪婪因子
贪婪因子侧重的是一种心理因素,是舞弊行为人在职责工作内对个人利益追求的无限膨胀。个人欲望如果不能以理智加以遏制,行为人极有可能突破现有会计规范,并极力隐瞒自己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同时舞弊行为人所处的职位越高,那么其通过舞弊所造成的损失就越重大且被发现的概率越低。
2.2.2机会因子
机会因子是对舞弊企业所处内外部环境的漏洞给舞弊企业的各种舞弊行为提供了有利的机会,舞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外部的监管不严谨,第三方的审计服务机构的审计不独立,保荐审计机构只荐不保。因此注册的会计师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职能,并对企业实施必要的财务审计和程序,以有效防止舞弊企业的各种舞弊行为和侥幸心理,同时企业相关的机构也要对企业的舞弊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企业财务舞弊的风险和成本。企业舞弊的内部环境是指各单位企业的文化,治理的结构及其内部控制,企业道德组织的形式和企业治理的结构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独立性不强,没有能力实现董事会的职责分离,使得舞弊公司在制定企业相关重大的决策时只是考虑一部分人的个人利益,未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公司股东会“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治理的结构不完善,重要高管人员频繁发生职务变动,不完善的公司文化和治理体系,都容易成为企业财务舞弊的机会。
2.2.3需要因子
需要因子指的是企业为了满足和实现某一业务方面的需要从而进行的舞弊行为,需要的因子通常是企业的舞弊行为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所在,我们通常也可以称之为企业动机性的需要因子。它通常是当一个企业有过高的预期时所产生的,当然在某方面的业绩压力下也容易产生舞弊行为,如一些公司为了实现“借壳上市”而进行业绩对赌,还有当企业为了获得上市资格,达到IPO条件的需求产生时,容易发生会计舞弊。同时企业自身的压力也容易产生财务舞弊,如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状况急剧下降,同行业竞争激烈,业绩指标制定过高,员工无法达到。
2.2.4暴露因子
暴露的因子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因素构成的,一方面反映的是违法舞弊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并要求对外公开信息披露的最大可能性。注册会计师作为公司经济活动的外部监督者,在接受业务委托后,能否利用职业判断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xx行为是暴露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是对舞弊行为人惩罚的性质及程度。它决定着舞弊行为者是否进行舞弊和进行舞弊的后果,如果一个企业在内部控制合理的情况下,公司舞弊的成本是否大于企业舞弊所带来的利益决定了公司是否进行舞弊行为,而企业的舞弊成本就是监管当局对舞弊者的惩罚力度。
第3章 山东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概况
3.1雅百特公司介绍
3.1.1 山东雅百特
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以及大股东陆永于2009年4月28日在中国山东省枣庄市工商局注册登记设立,初始时期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随后多次增资,2014年末注册资本总额为6,815.92万元人民币。经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审计后的公开财务报告数据显示,山东雅百特在2012-2014年间业务发展迅速,前景十分可期。山东雅百特的营业收入由2012年的12,682万元进一步上升到2014年的49,561万元,上涨了2.9倍,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12年的1,288万元进一步上升到2014年的10,590万元,上涨了7.2倍。山东雅百特在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分别表示,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十分迅速,在本行业内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希望能够进一步的获得外部资本的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在市场的地位和占有率,实现更快速的发展。至2014年12月,由拉萨智度德诚、拉萨纳贤投资和同为股东拉萨瑞鸿投资分别持有归属于公司9.27%、9.54%和81.19%的全部股份。
3.1.2 江苏中联电气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盐城市中联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10月21日,于2009年12月,获得中小板上市企业资格,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季奎余先生拥有江苏中联电气29.95%的公司股份,是江苏中联电气的主要股东和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长。中联电气自上市以来,煤矿行业总体呈下滑趋势,因此中联电气客户需求量没有提高。而同业竞争者较多,导致竞争激烈,很难维持较高的利润,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经营成果每况愈下,2014年,中联电气通过年报公开表示希望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引入新的可持续增长的业务,为股东的长远利益提供保障。
3.1.3 江苏雅百特
2015年2月13日,中联电气向山东雅百特原主要股东拉萨瑞鸿、拉萨纳贤、拉萨智度德诚非公开公司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对其公司进行了所有资产的二次置换,取得了山东雅百特100%的所有股权,雅百特由此正式成功实现了新股借壳上市。2015年8月,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江苏雅百特,转型成为一家综合性建筑金融科技服务企业。
3.2雅百特财务舞弊过程及手段
3.2.1 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
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企业和法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所有关联方及与其进行交易的所有相关资料和信息。根据笔者的调查,雅百特的7家主要产品供应商的主要实际管理和控制负责人都是李马松,同时他也是雅百特的董事长和副总裁,由于未与李马松签署正式的劳工合同,法律上二者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但李马松实质上仍然是雅百特公司关键的管理人员。据相关准则的规定,可以明确判断雅百特与李马松及其管理和控制的7家主要的供应商是构成关联方关系。企业应当在上述附注中明确披露雅百特的关联方与其进行交易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的要素。但自2015年重组成为上市公司之日起,雅百特的定期报告中均未披露其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利用关联方虚构建筑材料出口贸易。在李马松的安排下,2015年雅百特通过货运代理公司将其建筑材料销往安哥拉,实际向海关报关出口了34201万元(含税)的材料。在海关放行后,又通过货运公司(海丰等)将其已报关出口的货物运往香港,最后安排其关联方(罗雄国际)将货物进口后运回公司。制造销售货物的“真实货物流”假象,以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因此,2015年通过虚构建材出口交易,雅百特虚增收入近1.85亿元,虚增利润1.4亿元,通过虚构出口交易虚增的利润占其利润总额的4.41%。
(2)利用关联方虚构国内建筑材料的贸易。2015年雅百特通过与关联方签订虚假的建筑材料购销服务合同和伪造销售出入库材料的凭证等多种方式从中国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国内多家建筑材料企业虚假地采购了钢材、铝材等建筑材料。随后将从关联方采购的建筑材料虚假地出售给了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销售客户,但其间并未发生任何涉及真实的实物流转。在虚假的资金流方面,雅百特、拉萨瑞鸿通过上海远盼等“供应商”及由江苏省雅百特集团董事长兼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永控制的公司江苏佳侣实业将其资金直接汇入上海桂良等“销售客户”,再通过这些销售客户将其资金以支付实际销售款项的名义直接转回,从而有效地实现了资金的封闭恶性循环,伪造“真实”资金流。2016年雅百特运用相似的诈骗手法,并在没有对公司进行任何实物资金流转的情况下伪造了资金流。2015年至2016年9月雅百特通过以上方法虚构国内建材产品贸易的利润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总额共计36277.48万元,虚增营业利润9279.66万元。
3.2.2 虚构海外工程项目
雅百特2015年8月成功“借壳上市”,其2015年年报称,报告期内全资持有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与来自巴基斯坦的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木尔坦地铁公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施工金额较上年度为3250万美元,截至本年度报告期末,上述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已全部建造施工完毕,当年,该工程建设项目累计实现的收入已经超过2亿元,占公司当年度销售总额的21.8%。山东雅百特为了更好地让其虚构的地铁生意显得真实,首先就是伪造了来自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省长致雅百特的信函,然后就是伪造了施工现场的照片以及工程建设的合同。其次,雅百特通过联赢物流公司安排货物的虚假出口,报关后大部分的货物并未经中国运往主要出口目的地印度和巴基斯坦,而是经新海丰等国际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和罗雄国贸公司辗转经过新加坡等目的地最后将货物进口回中国。而该项目的回款也是上述物流公司通过海内外16家第三方的公司以大批小额的回款方式制造的假象。最后,虚构了现金流。2015年雅百特通过上述物流公司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的回款方式实现虚增营业收入20182.50万元。
3.3 证监会对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处罚
2017年12月,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证监会进一步认定,雅百特公司出具的包含虚假事实陈述的财务报表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8条的有关规定,己经明确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的违法行为。由于上述雅百特公司财务舞弊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广泛,影响极坏,证监会于2017年12月对雅百特公司进行了处罚:①证监会责令其及时改正错误,重新披露真实公允的证监会年度报告。②对雅百特公司进行了警告的处分。③对公司罚款60万元。④对雅百特财务舞弊的主要直接责任人陆永、顾彤莉、施妙芳进行了警告的处分,同时罚款30万元。其中对陆永采取了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处罚,对顾彤莉和施妙芳采取5年证券市场的禁入处罚措施。⑤对雅百特财务舞弊的其他责任人进行了警告的处分,罚款20万元以下。其中褚衍玲、陈建辉罚款20万元,并对二人分别采取3年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措施。
第4章 基于GONE理论的雅百特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4.1原始性动因——贪婪
借壳上市的成功使瑞鸿投资、纳贤投资和智度德诚创业投资所持有的雅百特股票价值迅速增长。例如,2014年12月智度德诚持有雅百特9.27% 的股份,出资额仅631.84万元。仅几个月后的2015年,中联电气与雅百特实现资产置换时,重新评估的智度德诚持有的雅百特股份估价暴涨至3亿元。同时,由于2015年和2016年业绩的“大幅增长”,从而使瑞鸿德诚投资、纳贤投资和智度德诚投资持有的江苏雅百特股价进一步实现大幅暴涨。在雅百特股价疯涨期间,雅百特董监高实现了减持套现数亿元。股份的高位套现实现的高额经济利益是导致江苏雅百特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贸易项目进行的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和动机。通过一系列的手法使得雅百特公司也因此在社会上获得一系列的荣誉,公司的董事会获得2015年度卓越董事会,陆永是2015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最受欢迎和尊敬的董事长之一。
4.2 压力性动因——需要
4.2.1 业绩承诺的压力
2015年1月20日,即雅百特借壳上市的最后筹备期,雅百特与股东瑞鸿投资、纳贤投资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2015年5月,雅百特又与股东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智度德诚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实际控制人承诺雅百特在2015至2017三个公司年度的净利润需分别达到25500万元、36100万元、47600万元。因此若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7年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未完全达到其上市之初的承诺,瑞鸿投资、纳贤投资将以股份及现金进行补偿的方式、智度德诚以配置出股份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瑞鸿投资、纳贤投资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以实际配置出公司净资产交易价格78940.38万元为上限。并由雅百特进行回购并同时注销雅百特需进行补偿的股份数。但是面对2015年和2016年归属于雅百特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的损益和虚增利润后的实际净利润与其上市之初的承诺预期净利润的巨大差距,雅百特的管理层认为急需短时间内大幅提高其实现盈利的能力以满足其盈利目标和当初承诺的要求。
4.2.2 市场竞争的压力
随着大型钢结构公司产业链的延伸以及新进入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市场的竞争者的出现,雅百特所处的行业也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从雅百特对2012至2015年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来看,其存在主要客户集中的潜在风险。随着市场整体竞争的加剧,主要客户的潜在流失可能将冲击雅百特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增加了其舞弊的压力。
4.3内源性动因——机会
4.3.1 公司内部舞弊机会
第一,不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在雅百特借壳上市后,陆永实际持有瑞鸿投资80%的股份,通过控制瑞鸿投资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雅百特44.68% 的股份。同时,陆永的现任妻子褚衍玲和女儿褚一凡作为一致参与借壳行动的第三人通过其控制股东纳贤投资而继续持有雅百特上市投资公司5.25%的股份。而其他股东实际持股比例比较分散,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的制约。由此,陆永掌握了江苏雅百特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的绝对话语权。
第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陆永一人同时兼任了雅百特公司董事长和雅百特总经理两职,多名雅百特董事同时兼任副总或高级财务总监,决策机构与公司的执行管理机构相互重叠,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第三,公司内部的审计及公司监事会未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由于公司内部负责审计的部门和公司监事会对不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和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不作为,这使得公司管理层凌驾于内部的控制之上成为一种可能。而内部审计和控制的职能失效是导致雅百特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内外贸易的重要原因。
4.3.2 公司外部舞弊机会
第一,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2年以来,一直担任雅百特的外部审计,且在证监会通报的2015年度外部审计、评估管理机构依法检查处理的情况中,其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外部审计行政执法监管处罚措施。2015年和2016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雅百特通过虚构海外工程和虚构国内外贸易方式大额取得虚增利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情况下仍分别对雅百特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和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外部审计报告。因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其在对该公司的年报审计中是否勤勉尽责都是值得质疑的。
第二,违法成本低。《证券法》的诸多修订迟迟都还是没有得到结果,财务xx的违法行为成本还是一直处于极低的状态,无法对财务舞弊的企业形成有效的威慑。证监会在《证券法》明确规定的行政罚款限额范围内对雅百特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的行政罚款。但该上市公司被依法处罚的罚款金额与雅百特在2015至2016年9月期间的全年累计虚增约5.8亿元的营业收入和近2.6亿元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相比简直少得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同时,由于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造成的业绩“大幅增长”使得股价高涨,其间,雅百特董监高实现减持套现数亿元。低违法“成本”与xx获得的高额“收益”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上市公司铤而走险,财务xx行为屡禁不止。
4.4外源性动因——暴露
4.4.1 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公司在决定进行财务舞弊之前要仔细考虑财务舞弊被相关部门发现的可能性,在雅百特实施财务舞弊的行为中,雅百特的财务舞弊的手法主要是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各种原始的单据和手续齐全;二是从建材采购的实际资金流出到建材销售的实际现金流入,全都具有真实的单据和资金流动;三是从建材采购的成品入库到建材生产领用、成品出售等均有单据以及对应的相关实物资金流动数据可查。雅百特通过关联方交易把所有相关的建材产品报关出口,再经由相关公司运回国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舞弊没有被证监会发现,这与当前的监管机制有关系。证监会是维持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监管机构,监督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事前监督,也称主动监督,主要是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审批,另一方面是事后监督,也称被动监督,是指在上市公司舞弊行为发生后进行的调查和惩处的过程。雅百特的财务舞弊行为在2017年被证监会发现并进行了调查,在2015年和2016年并没有被相关机构发现,并且在此过程中公司因为财务舞弊的业绩而获得了一些荣誉,跟当前的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减少了公司因为舞弊而暴露的可能性。
4.4.2 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职
雅百特跨境财务舞弊案是在雅百特董事长陆永的明确指示下开始进行的,设计人员、部门较多,是雅百特管理层精心策划的财务舞弊行为,但是从一个主观的角度来讲,雅百特的审计服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虽然向公司收取了昂贵的审计服务费用,却并未让审计员尽到一个已经注册的会计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执行恰当的财务审计程序,并出具符合审计标准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失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没有保持自己应有的一种职业怀疑的态度。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行财务审计的工作过程中,保持自己应有的一种职业怀疑的态度,但是在雅百特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异常的现金流量却并没有直接引起注册会计师怀疑。且除了现金流之外,公司的存货和应收账款也都存在着许多的端倪,而关于以上三个财务审计科目的异常,注册会计师却并没有发现。同时对前面雅百特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中也可以清楚的看出,雅百特通过隐瞒关联交易的方式来虚构公司的资金流,在实际的工作中,上市公司故意的隐瞒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是很难被发现的,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保持自己应有的职业怀疑的态度和自己专业的分析能力,还是很有可能从中发现一丝蛛丝马迹,如公司与关联方过于频繁的资金拆借,再加上公司现金流的异常,说明公司可能存在异常的关联交易舞弊行为。
(2)没有向社会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财务审计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雅百特项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针对雅百特相关财务审计科目的异常、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的利润占据当期雅百特总利润的79%这一财务异常情况,并没有做到保持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谨慎职业怀疑态度。对于木尔坦项目的相关财务异常情况既没有进行了函证,也没有去注册地进行实地的调研,结果最终导致雅百特成功地实施了财务审计单据的xx。对于雅百特伪造的财务审计单据,众华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并没有仔细进行函证,实施必要的财务分析性审计程序,导致雅百特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都实施了舞弊而不被相关机构发现,针对于雅百特2015年及以后的现金流量表均显示为负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还是连续两年都给予了雅百特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而且针对2016年的建造工程合同的收入和应收账款大幅减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了雅百特相关的函证,却并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并仍然给予了雅百特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评估报告,且相关的机构对于雅百特的实际盈利能力分别给予了“买入”和“增持”的评级,这无疑降低了雅百特暴露的几率。同时现在在证券市场上缺少对注册会计师的相关约束机制,也会减少公司的暴露几率。
第5章 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的启示与借鉴
5.1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
5.1.1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首先,公司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特点研究建立一套适合本公司的治理制度,并按照这套制度对其治理的结构进行优化,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避免股权集中化现象的形成。其次,内部的控制在现代公司的治理中一直处于关键地位,意味着要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制度,同时也意味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治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治理环境。
5.1.2 完善公司的组织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公司股权结构可以使得一部分人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甚至可以控制和操纵上市公司的一切,因此我们可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组织和结构,形成股权多元化的企业内部治理体制结构,有效减少公司控股的现象,增加了企业内部决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大股东的表决权进行合理的限定。对加强独立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工作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对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以及有效保护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性和现实意义。
5.1.3 建立健全的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良好的内部会计制度建设是实现公司有效内部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公司内部会计管理方面的各项相关的制度。首先公司要正确设置合理的公司内部会计机构组成及明确的会计人员职责分工,权责分明和会计人员职务分离,可以使得公司相关的会计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严格完成会计任务避免腐败。与此同时公司也必须要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的审计管理制度是独立于公司会计管理部门的另一部门,因此公司会计部门要定期对内部控制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5.2 提高企业外部监督水平
5.2.1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第一,保证会计师或者事务所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独立。通过监管部门或者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在承揽的情况下由其委派,不再由被审单位主动申请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而是直接委派,这样就可以使得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单位在经济上完全无相互依赖的关系,能够有限度地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中介机构审计服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第二,加大对那些违规违纪的中介机构审计服务人员的行政惩处和审查力度。对那些故意做出了错误报告、包庇被审单位的事务所会计人员,我们应该做严肃处理,减少事务所会计人员违法的可能性。总之,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务所应该不断加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使之能够成为对于企业外部审计行为的一项有效的约束。
5.2.2 提高中介机构的审计服务质量
聘用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一方面公司要不断地培训和指导教育其工作人员使其具有更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要客观地评价其工作人员的基本专业技能和其职业道德,创建一套客观评价的指标体系,通过考察企业员工的基本技能和道德,使其员工更加重视这两个方面的知识学习并进一步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会计服务人才的培养是有效防范企业财务舞弊的有力保证。
5.2.3 加强证监会人员队伍建设
应当进一步提高证监会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券管理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引进专业的证券行业技术人才,包括与行业相关的证券法律管理人才、会计管理人才等,同时证监会还要进一步强化各证券管理部门的分工职责,在积极引进外来证券管理人才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优秀证券部门和管理人员的重视和培养程度,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证券管理人员培养和引进的依据,从而为构建一套合理的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人才的支撑。此外,要充分明确证监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岗位细则,让各部门工作人员相互的分工和配合,从而有效规范了证券市场监管的秩序,提高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
5.2.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舞弊成本
相对于上市公司通过其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得到的巨额收益,舞弊违规处理成本过低往往使得监管机构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威慑作用。因此,为了有效地遏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现象的频繁发生,监管执法机构往往需要通过修订相关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地追究舞弊者的直接刑事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量化民事损害赔偿的金额,加大舞弊者惩处的力度提高舞弊者违规成本,落实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直接和连带责任,进而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5.2.5 构建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企业社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在全社会跨监管部门建立全方位的对企业信用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将曾经因为企业信息xx问题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和存在企业信用不佳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证监会重点检查和监督的对象。同时,重视上市公司同行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开辟专门的渠道,使真实有效的举报和监督信息能更好的反映至监管部门。从而有效防范上市公司舞弊。
5.2.6 实行注册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对于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不再通过繁琐的审查程序就能挂牌上市,使上市公司乃至壳资源不再稀缺。相对的,上市公司只要没有价值就可以顺利的实现退市,从而保障了资本市场资源更加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结 论
整篇文章以雅百特的舞弊案例为案例分析对象,运用财务舞弊的GONE理论分析了雅百特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动因,深入地剖析了雅百特财务舞弊的手段,进而在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财务舞弊的有效防范以及治理的措施。本文研究发现:
(1)雅百特财务舞弊压力如下:①业绩承诺的压力;②市场竞争的压力。
(2)雅百特财务舞弊的机会如下:①“一股独大”,股权集中度高;②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重叠;③违法成本低;④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3)雅百特借壳上市企业财务的舞弊原因相比于普通上市企业的财务舞弊,涉及更多的是利益相关方:①以借壳上市为目标的企业;②上市企业有限公司;③中介机构;④监管机构。因此,对雅百特借壳上市企业财务的舞弊问题进行防范和治理需要多方共同的努力。
(4)根据各相关利益方存在的问题,各利益相关方应采取的财务舞弊防范与治理措施如下:①完善公司的治理体制结构;②完善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③建立健全的公司相关会计制度;④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⑤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⑥加强证监会人员管理队伍的建设;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舞弊惩罚力度提高舞弊成本;⑧构建企业信用档案,完善社会监督体系;⑨实行注册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致 谢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趋于尾声,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既有收获也有成长,感谢在四年中陪伴我成长的老师和同学们,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包括课程上的理论知识,还有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的检验,同时在与老师、同学们的相处过程中让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有机会去改掉自已的不足。
在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过程中,首先要感谢的便是我的论文指导师,在论文的开题过程中,老师总是孜孜不倦的指导我的论文选题,让我能够顺利的完成选题过程并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同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当我遇到困惑的问题的时候,老师总是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为我解惑答疑,当我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遇到到瓶颈的时候,老师也耐心的鼓励我告诉我去如何写下去,当我写作完成的时候,老师也指出我论文结构、内容以及格式方面的问题,让我去顺利的完成论文的写作及修改。在此向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其次要感谢我的舍友们,在我遇到了生活上和学习上的困难的时候,她们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安慰我帮我解决困难,同时舍友们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在这四年来一直感染着我,从她们的身上我也学到了许多新的东西。
最后最要特别感谢的是我的家人,如果没有父母的帮助和支持,我无法开始并完成我大学生涯的整个学习,从小到大,他们支持着我做的每一个事情和决定,他们多年来的养育之恩需要我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报答。也要感谢我的弟弟,在我的生活中给我带来许多欢乐。
同时非常要感谢学校为我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良好平台,让我拥有了一段难忘的美好校园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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