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高龄老人数量增多,因慢性病、意外损伤等导致的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日益上升,江苏省也是如此。当前江苏省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7.3%,该比例还将持续增长。加上家庭小型化、城镇化、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等情况,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顾、康复护理等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长期照护经济压力也越来越大,江苏省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
本文在公共产品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供需均衡理论的基础上,借鉴德日长期照护保险及我国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基于制度设计原则对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制度、给付制度进行了初步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是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关键。本文采用ILO 建模思路,通过基金横向平衡法构建费用和收入模型,推算出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率,并从多责任主体分析了制度缴费率的分担及其可承受性。
本文认为,江苏省应建立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初期,建议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这样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阻力会较小,也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成本,此时缴费率为个人工资收入的0.75%-2.31%;待制度成熟后,可将中度失能老人纳入给付对象范围内,此时其缴费率约为个人工资收入的1.10%-3.4%。此外,为保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XX责任,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费率结构,建立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机制以及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监管体系等建议,以期为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计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水平
第一章 导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老年人规模增大,高龄化趋势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计划生育人口政策有效推进,以及医疗环境改善,人均寿命延长,我国人口结构总体呈现出向倒金字塔方向发展的趋势。《2018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从国际通用的关于人口老龄化的定义上来说,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这个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该地区人口的7%,这个国家和地区就处于老龄化阶段,由此看来,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
2019年10月份,江苏省的老龄办联合民政厅等单位就老年人口问题发布了专项报告。报告[1]中数据显示:2018年65岁以上老年人人数持续增加,而60—64岁年龄段人口比上年减少7.48万。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05.27万人,占比为23.04%,较国内平均水平高出5.74个百分点;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256.45万人,占比为16.03%,同样高于国内平均水平,是国内老龄化比重较高的省份。尽管江苏省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但当前正处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口老龄化冲击波的相对缓冲期,未来两三年,正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窗口期。
(2)老人失能率不断上升,家庭照护功能弱化
随着经济水平与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江苏省人均期望寿命超过78岁,高龄化趋势严峻。但由于老年人患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老年人成为慢性病患病的重点人群,患病比例为77.4%,患有三种及以上的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为17.7%。在老年群体中,高血压、骨关节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发病率较高,排名前三。人均健康寿命为68岁,也就是说大部分老年人有十年左右的时间是带病生存。慢性病和功能障碍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带来不小的影响,失能率不断上升,全省失能、半失能和失智老人加起来占老年人比例达到了7.3%。老人一旦发生失能以后逆转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失能老人对护理的要求专业性强,需要有相关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与医疗人员提供服务。在不断延长的预期寿命中,健康、独立、自理的生活时间会减少,而接受照料、无法自理生活的时间会增加,失能半失能老人带来的家庭长期照料难度和照料费用会相应增加,日益增长的失能老人人口数对社会提出的护理需求非常强烈。但与此矛盾的是,由于独生子女的生育政策,家庭结构逐渐核心化。且因为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传统家庭养老思想的弱化,传统的家庭照护方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更多的老人只能依赖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从而加重了年轻人对老人的护理费用的负担。
为解决长期照护问题,不同国家根据国情,分别建立不同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德国和日本等国以XX的强制力做后盾,建立了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X则借助金融体系构筑了以商业保险为核心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而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则大力推行以公共财政为主要负担的长期护理津贴制度。
我国在2016年3月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试点”。2016年6月,人社部发文要求全国15个城市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江苏省在南通市、苏州市、徐州市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常州市、扬州市两个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地区,近3万人享受到长期照护服务。
目前江苏省各试点地区长期照护保险的设立原则和框架基本一致,但在缴费率和筹资结构的设定方面,差异较大且往往具有随意性,缺乏科学的测算和研究。此外,长期照护保险报销比例较低,不能起到真正解决照护问题的作用,缺乏对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控制方面的探讨,将导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财务失衡,无法可持续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借鉴国内外试点地区的经验,对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进行设计,以江苏省为例,从财务供需平衡角度出发,通过IL0精算模型和最新数据应用,测算为了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护资金需求,应当以何种制度安排方式来实现供给,并进一步研究供给方式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此研究对我国加快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1.2 研究意义
从理论意义上来看,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性问题。美德日等发达国家都建立起比较成熟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我国在近几年才开始长期照护保险的试点。尚未形成与国内国情相符、促使长期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照顾的保险制度,该类研究仍处于国内外制度比较以及经验借鉴、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供需分析、制度构建、以及对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的研究上。还未曾有人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对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且未涉及对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控制问题研究。
此外,现有研究对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的测算,未将受益人群、基金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因素考虑进去,使得测算结果不够精确。本文借鉴国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及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经验,探讨了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控制问题,并测算出综合考虑受益人群、报销比例的缴费率,拓宽了研究视角,丰富了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内容。
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本文在江苏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构建中对筹资水平进行了测算。制定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是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得以正常运转的关键。本文通过基金横向平衡法构建费用和收入模型,推算出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率。基于本次研究工作的开展,能够为构建同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提供参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
由于国外推行长期照护保险较早,对其研究也较为完善。根据长期照护保险的实施主体、缴费方式等的不同,目前存在两种模式(王冰燕,2014)[2]。以X为首的商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该保险遵循互济性原则,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人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参保人获得的待遇水平由缴纳的保险费用所决定(Colombo et al.,2011)[3]。除X外,大多数实施长期照护保险的国家采用的都是社会保险的形式,德日等国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力量使公民长期照护社会福利得到制度保障(Rothgang, H,2007)[4]。
荆涛(2010)[5]结合我国的国情,认为走完全的商业性或者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是行不通的,应该是从商业性保险开始,以社会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为辅作为过渡,最后实施完全的社会性保险。倪赤丹(2017)[6]认为中国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构建以社会长期照护保险为主,以救助型、商业型长期照护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体系。
(2)国外及国内试点地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研究
和红(2016)[7]通过比较德日韩长期照护保险在筹资制度、给付制度和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异同,并分析制度差异后面的原因,评估制度设置的适宜性及其影响,并以此提出我国未来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具体建议。学者胡宏伟(2016)[8]分析日本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改革经验,认为我国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制性社会长期照护保险。戴卫东(2015)[9]对八个OECD国家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从资金筹集、待遇支付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雷晓康,冯雅茹(2016)[10]通过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渠道的借鉴,认为应该由个人、社会、XX、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缴费。
王群(2018)[11]梳理我国14个城市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发现试点城市开展的大多是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各地区参保范围、保障对象、筹资机制、支付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程静(2018)[12]深入对比分析青岛与北京海淀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模式,认为海淀区模式适用于经济、管理水平较高且人多的大城市;青岛模式适用于而=规模较小、监管落后且人口较少的城市。
(3)关于长期照护保险需求及缴费率测算的研究
国内学者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方法对我国长期照护需求进行测算。
一种是利用宏观数据对国内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费用进行估算。如朱大伟(2018)[13]利用宏观仿真模型和蒙特卡洛模拟预测老年护理费用总额从2020年的5703亿元增长到2050的54668亿元,呈现加速增长的趋势。
另一种是微观模拟预测法,该方法利用微观数据和人口多元特征,建立不同健康状态之间的转移概率矩阵,追踪老年人生命周期内的健康演变轨迹,预测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口规模、护理层次和护理生存时间,进而测算长期护理服务费用。如胡宏伟(2015)[14]等通过建立马尔科夫多状态转移模型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护理服务费用将达到1.60万亿元。
在测算出需求费用之后,大多学者会结合ILO模型测算具体缴费比例。刘金涛(2011)通过引入ILO筹资模型理论,以上海市老年护理收费标准为例,测算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总筹资比例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30%。曹信邦等(2014)[15]的测算结果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总缴费率将由2015年的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2.01%上升至2030年的3.59%和2050年的8.61%。卢婷,谭睿(2017)[16]通过建立筹资模型得出预测结果。为实现长沙市长期照护保险短期内的财务平衡,城镇职工的筹资比例为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6%(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0.3%),城乡居民人均筹资金额为140元/年,其中个人负担70元,XX为其补贴70元。
1.2.2 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70年代,X建立了商业性质的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德国、日本分别在20世纪初期左右创建了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国外在长期照护保险实践和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模式及其必要性研究
X学者Rivlin,Wiener(1988)[17]指出了长期护理费用的问题,认为应当对老年人的长期照护费用进行筹资补偿,以减轻此类老年人的在长期照护费用方面的压力。于是许多学者开始探讨长期照护保险的功能,Schnepper(2001)[18]认为,当老年人不能自理而需要长期照护服务时,长期照护保险为老年人负担长期照护费用,进而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日本学者秋元美世等(2008)[19]的著作中都指出日本社会老龄化趋势明显,大部分老年人都会产生长期照护需求,照护服务需求也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全社会在长期照护方面的费用也在不断递增,长期照护保险的出现也是必然的。小池将文(2014)[20]提出,日本长期照护保险是通过开设一种社会保险,其保险对象是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衰退而产生巨大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需要依靠全社会参与进来去分担老人护理的重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独立自主地生活。
(2)国外代表性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研究
Tennyson,Sharon[21]等通过对纽约州老年人的退休行为调查分析,发现长期照护保险购买行为受终生健康轨迹、家庭关系、信息力量和情绪波动的影响。MasayoKashiwagi(2013)[22]调查研究发现由于护理人员少、家庭收入低和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日本家庭服务使用量较少,他表示应当对当前的家庭照护服务进行改革优化。JCRhee(2015)[23]通过比较德、日、韩三国的保险制度的设计,发现保障收益设计、护理资格标准和服务质量影响长期照护保险成本的最重要因素,各国可以通过增强市场竞争力及加强监管机制来鼓励制度发展。学者Brown,JeffreyR.[24]发现多数老年人并未购买长期照护保险,从偏好和信念、替代保险、替代正式护理、个人意愿四个角度分析了未购买保险的原因,研究发现利用政策手段进行干预并不能大幅提升民众对该保险的需求。
(3)关于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相关研究
Pickard(2007)[25]等人提出的以总体仿真模型为主的费用估算模型,通过未来失能老人人数、照护服务供给的预设和服务所需的费用估算来测算出总需求费用。Rhee.J.C(2015)[26]则认为即使是在强调个人资金来源为主的X等国家,卫生支出占比最大比例的依然是XX。Glendinning(2011)认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体的筹资来源主要包括私人储蓄、公共部门、社会保险,以及商业保险。
目前国外测算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的方法主要有曼联模型、减量表模型和马尔科夫模型。曼联模型曾被英国和德国等国家保险公司广泛使用,其原理类似于寿险生命表,基于总人口健康状况编制长期照护率表格就可厘定缴费率。Meiner和Trapnell(1984)就利用曼联模型测算了不同年龄低风险、高风险失能老年人在不同保险责任期、不同免责期和不同给付水平下的标准费率。
由于曼联模型没有考虑失能状态的可转移性、不同年龄组人口与总人口健康状况的差异性而无法进行分类费率,后来学者们构建了减量表模型和马尔科夫模型来克服上述缺点。Pritchard(2006)利用X国家长期照护研究中心发布的1982年和1984年统计数据, 构建马尔科夫模型测算出两年期的转移概率矩阵,进而测算出失能老年人在6个照护等级下的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Rogelj和Bogataj(2018)采用减量表模型计算了斯洛文尼亚65岁-100岁老年人在一、二、三个不同照护等级下的长期照护保险费用。
1.2.3 文献评述
通过对国外研究文献的比较分析可知,其在研究范围上较广,并且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体系,囊括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功能、需求、费率分担、市场失灵及XX的作用等,并就保险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就国内研究来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出现时间偏晚,主要集中于国外模式借鉴、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建立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和制度的构建、国内试点地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需求缴费率的实证研究等方面。而在微观定量方面的研究则很少,缺乏基于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研究方法,缺乏对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的需求测算,且转移概率数据多借用发达国家测算结果[27],制约了测算的准确性。
本文借鉴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实践经验,对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框架进行科学设计,并预测江苏现阶段及未来到底有多少失能老人需要照护,需要花费多少钱,结合预测结果,测算出适度的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筹资水平,对该制度的构建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目标
科学分析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并借鉴国内外典型地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经验,对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框架进行设计,测算出适度的筹资水平,以丰富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理论,为其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1.3.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由于本文重点聚焦于长期照护需求和缴费率的测算、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计,因此需要大量检索收集相关XX文件,各类统计年鉴以及学者的研究成果等文献资料,对相关数据和内容进行整理,为本文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2、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本文国外三个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及对国内四个试点地区情况进行归纳分析,通过交叉对比得出现行试点地区存在的不足,阐明国外试点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从而推动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
3、精算分析法。
在相关理论基础的指导下,以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实现短期收支平衡为目标,建立长期照护保险横向平衡费率模型,并将相关数据带入模型,对现行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和未来变化趋势进行测算分析,最终给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1.4.1研究思路
本文梳理主要发达国家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国内首批试点城市的探索实践,在此基础上,以供需均衡为视角,利用精算模型,测算江苏省2018-2050年间老年人长期护理资金需求,对缴费率进行测算与分析,并从多责任主体角度出发分析了该制度缴费率的分担及其可承受性,进而为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1.4.2 研究内容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背景,梳理相关文献,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厘清本文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介绍德国、日本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经验,并对我国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各地方案的统一性与差异性,总结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取经验。
第三部分,在前文理论分析和经验借鉴基础上,结合江苏省实际,在制度设计原则的指导下,分别对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制度、给付制度进行设计,为筹资水平的测算明确前提。
第四部分,首先,基于ILO筹资模型角度,以供需平衡为切入点,建立费用模型,基于CLHLS和CHARLS调查数据,运用马尔科夫状态转移模型估算老年人失能状态转移概率,同时结合利用Padis-int软件预测的江苏省人口发展状况,估算和预测不同年份、不同失能状态的老年人的数量。其次,对不同程度失能老人选择不同护理模式成本进行计算,测算出江苏省2018年至2050年总需求费用。然后,再建立筹资模型,测算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应当具有的筹资水平,即制度缴费率。最后,根据测算结果进行讨论,分别从个人偿付比例、国家和个人承担责任角度探讨筹资水平的可负担性。
第五部分,针对如何保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提出政策建议,如完善法律体系、强化XX责任,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费率结构,建立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机制以及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监管体系等,以期为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计提供政策参考。
1.5 研究创新之处
1.5.1研究思路创新
本文具有区域性特色,通过在江苏省展开各种长期照护服务方式的费用情况调研来获取数据资料,估算了未来江苏省长期照护服务需求费用,使用江苏省的相关数据进行筹资总额的计算,通过基金横向平衡测算出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率。现有的关于筹资水平的分析研究都是仅从筹资或者给付方面进行片面化研究,鲜有研究将筹资与报销比例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
一般而言,保险筹资水平越高,保险待遇的支付能力也就越强,将筹资和给付分开测算,可能会引起筹资不足或给付过低。本文将缴费率和报销比例结合,用ILO模型进行综合测算,使得测算结果科学具体,制度可操作性强,对江苏省全面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1.5.2研究内容创新
虽然我国尚未开办长期照护保险,目前也不存在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问题。但是通过查阅文献发现各国长期照护保险开办多年来,均遇到沉重的财务负担问题,迫使各国纷纷进行改革。目前我国还未有长期照护保险费用控制问题相关研究,本文认为在现阶段对费用控制问题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可起到未雨纲缪的作用,同时对费用控制的研究也反过来修正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缺陷,检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合理性。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失能老人
对于失能的界定(Disability),国际上一般将一个人因年迈虚弱、残疾、生病、智障等,而丧失或限制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活动能力或生活能力定义为失能。失能的评估工具主要分为功能性评估和认知评估两种。功能性评估通常包括有两种类型:一是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二是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s)。其中ADLs慢性功能障碍说明基本自我照顾能力受到了限制,需要他人提供协助。本文对失能的评估界定就是ADLs功能障碍,这是最常见和最核心的。
评估的主要工具有巴氏量表(Barther Index)和柯式量表(Katz Index)。柯式量表评估失能者日常生活中独立完成穿衣、吃饭、洗澡、上厕所、室内走动、上下床等6项活动的受限程度[28]。任何一项活动有障碍可被定义为轻度失能;当存在一项到两项难以独立完成的情况下,即可将其视为中度失能;如果不能完成的事项达到三项及以上,则属于重度失能。
一般情况下,IADLs的要求远高于ADLs。而对于认知评估,简易心智状态量表最为常用。理论上讲,所有年龄段的人都有失能的可能,然而由于老年人身体器官的老化衰竭,比年轻人更有可能失能。本文根据国际上的习惯,也为了适应我国延迟退休年龄制度的要求,把65岁及以上人口界定为老年人。所以本文的失能对象为65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2.1.2 长期照护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长期照护”的定义:是指对生理、心理、失能需要接受持续性协助的个人提供的健康与社会照护服务。
X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中心(The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简称CMS)认为,“长期照护主要指针对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老年人提供的医学护理和非医学护理,能满足老年人个人健康或生活需要。提供的服务方式主要有:家庭照护、社区照护和养老院照护等。”
国内学者荆涛对长期照护的概念定义为:个体由于意外、疾病、衰弱导致身体或精神受损而致使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里,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中给予广泛的帮助。虽然长期照护可以针对任何年龄的人,但对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更加普遍。[32]
本文对之前论述予以总结,可知长期照护指的是,个体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认知性障碍或者功能性损伤导致其不能实现生活自理,需要他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心理关怀等持续性的照护服务。处于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存在失能的可能,但老年人发生失能、失智的情况概率更大,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为老年长期照护。
2.1.3 长期照护保险
X健康保险协会(HIAA)将长期照护保险定义为“对被保险者发生长期照护需求时,可能产生的护理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荆涛[29]认为,长期照护保险是指:由于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在家中接受其他人护理或入住安养院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护理时,对被保险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检。刘金涛[30]进一步提出长期照护保险在我国的限定范围,一是社会保险的模式,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成员共同分担的;二是保障对象针对是老人群体。
根据实施主体划分,可将长期照护保险划分为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和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其中,德日韩等实行的是社会性的长期照护保险,XX是照护保险的实施主体,其保险具有强制性;而美法等实施的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商业性的长期照护保险;我国试点地区大多开展的是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
考虑到我国老龄化情况以及试点地区的实际经验,本文研究对象是保障对象针对老人群体的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
2.2 理论基础
2.2.1公共产品理论
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定义了公共产品,所谓公共产品即是指当其被当作产品消费时,这种消费性不会影响到他人对这件产品的消费。 按照萨缪尔森的说法就是,无论国民对于该产品的购买意愿如何,这种产品都会将自己的产品特点带给所有人,任何一个国民的使用都不会减少其本身的效用。
公共产品或劳务区别于私人产品或劳务有三个特征:一是消费的非竞争性性:指的是指消费者在享受公共产品带来的效用时,其他的消费者在使用时并不会降低他本身的效益。二是受益的非排他性:指的是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边际成本为零。三是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指的是公共产品具有共同消费与收益的特点,其效用为社会成员共同享用,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否则会使效用完全丧失。
根据以上对于公共产品的阐述,结合本文对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概念界定,可以得知我国的长期护理是一项公共产品,为社会成员共同享有,保障对象在享受长期护理时不会影响到其他受益对象的享用。
2.2.2Gilbert社会福利政策理论
1974年X学者NeilGilbert建立了社会福利政策“四维三层”法的研究分析框架。其中四个维度是指:社会福利分配的基础是什么(包含社会福利政策对象的界定,即哪些人有资格从社会福利政策中受益,对象的确定是坚持选择性原则还是普遍性原则)?社会福利分配的类型有哪些(分配的两种基本形式是现金和实物)?提供和输送社会福利的策略有哪些(对于XX、营利机构和非营利机构三方提供者效率高低的争论)?社会福利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哪些(主要有税收、自愿捐款和收费三种途径)?
长期照护保险属于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的范畴,因此我们可以用Gilbert社会福利政策理论的框架来分析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构建。
首先,保障对象的确定要坚持普惠性原则。因为长期护理是公共产品,长期照护保险主要的保障对象是老年人群体,该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最终需要遵循普遍性原则,这不仅是人类个体生命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更加发展和进步的标志。
其次,资金筹集由单一性向多渠道发展。因为长期照护保险作为一项XX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要体现责任共担、风险共负的保险机制。除XX、个人和企业缴费外,长期照护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必将涉及到医疗服务的设备和人员,因此,合理的将一部分医保结余资金转移到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中,能够减轻XX、企业和个人三方的负担,同时又能保证社会保险资金的充分利用。另外,在缺乏资金积累的制度建立之初,也可以考虑将一部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上。
最后,长期照护保险支付方式主要是现金和实物两大形式,其服务方式整体上呈现出从有限性和不确定性向多样性和确定性发展的趋势。现金给付的方式赋予了受益者最大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也节省了大量的行政资源,但是它必须依靠“消费者是理性的,即有能力判断什么是对他或她最有利”的假设前提。实物给付方式因为是完全用在失能人群上的,所以它相对现金给付方式来说会更有效,符合护理保险构建的初衷。但实物给付可能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是缺乏规范、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护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可能无法提供相匹配的照护服务。二是失能等级鉴定困难,失能者会尽量选择与自己需求不匹配的好的服务机构,护理机构容易提供过度服务。德日等国有采用现金给付的,有采用实物给付的,也有采用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但总体倾向于采用实物给付的方式。
2.2.3 供需均衡理论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需求与供给是影响其长期运转的重要因素。长期照护保险的供需均衡是指保险供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能够满足参保人的照护服务需要。本研究对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筹资水平进行研究。筹资水平的测算基于“以支定收”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所提供的资金供给满足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以确保保险费用得到有效弥补。所以应该先从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需求入手,在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的前提下,测算出最适合江苏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水平。
本章主要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长期照护保险”做出了概念界定,并提出了研究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理论原理:一是公共产品理论,二是Gilbert社会福利政策理论,三是供需均衡理论,为接下来论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设计及筹资水平的测算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 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设计框架
本章基于前文理论分析,借鉴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的实践经验,对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筹资制度、给付制度进行设计,为下文筹资水平的测算与分析做好准备。
3.1国外长期照护制度介绍
3.1.1德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1)参保机制
德国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原则,实施的是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具有强制性,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都要参加照护保险,但是高收入群体可不加入社会保险体系,去购买强制性商业保险。德国的商业长期照护保险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给付期、最高给付额等,设置不同档次的缴费方案,投保人依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投保。可看出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几乎覆盖了全体国民,充分体现了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广泛性和普惠性。
(2)资金筹集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资金未明确固定XX的筹资责任,保险费规定按照雇员工资的固定比例征收,由雇员和雇主各自承担50%。XX主要设置调剂金来调整各州地区因支付产生的差异,同时还会对国家弱势群体进行补贴,动态调整缴费率,对长期照护保险起到的是宏观调控、最后兜底的作用。
德国在制定缴费率时,会考虑参保者的收入水平、子女情况等,受雇者、年金领取人、失业者等不同身份的参保对象的缴费率是不一样的。同时,无子女的参保人员会比有子女的参保人的缴费率高0.25%。近些年来,随着德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长期照护保险资金池缺口的扩大,德国XX一直上调保险的个人缴费率,由制度建立初期的雇员工资的1.7%调整到现在的2.55%。
(3)服务提供机制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服务提供分为非正式的家庭照护和专业照护机构照护两种方式。家庭照护服务分为确定型给付和费用补偿性给付两种,失能人员可自由选择,确定型给付方式就是照护人员将根据失能人员的照护级别提供相应的上门服务。在德国,大部分失能人员为了减轻家人的照护压力而更倾向于选择提供上门服务的确定型给付方式,而不是费用补偿型。照护院照护给付方式是失能人员在照护院接受专业照护人员提供的服务,并获得一定的保险金。
(4)待遇给付机制
德国的理念认为由于风险的存在,社会上的每个人生命周期内都可能面临需要被照护的风险,这种风险上并不仅仅是老年人才独特需要的情况,从而德国的给付对象是从社会自然人的角度出发,以需要被照护的风险作为判定基准,而不是单纯的将年龄作为界定标准。因此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对象是全体民众,未对给付对象的年龄做出限制,当参保人身体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导致其在饮食、卫生、行动、家务四个方面中至少有两项日常生活能力受限,且时间达到半年以上,需要使用医疗器械来协助日常生活时,方可申请长期护理。[31]
德国长期照护保险的保险金是根据不同的照护级别给予相应的给付金额,其中待遇给付方式包括个人预算、现金给付及实物服务。实物服务则主要包括家庭照护和照护院机构照护两种方式,相对于机构照护,家庭照护可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德国实行照护成本共担机制,受益人每月获得的保险金均有上限规定,通常需要自行承担25%-50%的照护成本。德国制度规定此保险金不能用于支付床位费及膳食费,而只能用于支付各类护理费用。
(5)成本控制机制
德国XX为控制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成本,设置了多项规定。第一,鼓励和支持参保人选择成本更低的非正式家庭护理。第二,采取部分责任制,受益人滋补部分护理成本。第三,引入市场竞争模式,主要分为长期照护保险供应商的市场竞争和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的市场竞争。供应商的市场竞争是指由于长期照护保险供应商数量不受德国XX规定限制,市场上供应商数量较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作为购买方在市场上就保费价格具有买方优势,话语权更大,供应商会降低保险费率去抢占市场。基金的市场竞争是指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会员可在不同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假如基金会员所在的基金这一年度的总支出超过了总收入,则基金会员对其受益水平产生不满,下一年度该基金会员即可选择转出基金,选择其他经营状况更好、保险偿付能力更强的基金。基金的市场竞争会迫使该基金加强成本管理和保险偿付能力。
3.1.2 日本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1)参保机制
日本介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强制规定40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必须参加。并且将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被称为第一类被保险人,40~65岁之间且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被称为第二类被保险人[29]。
(2)资金筹集
日本长期照护保险的资金来源构成:中央XX负担25%;都道府县负担12.5%;市町村负担12.5%,第一类被保险人负担17%,第二类被保险人负担33%,除此之外,需要社会救助的低收入人群的长护险由XX财政负担。
日本个人缴纳保险费的数额会根据年龄、收入及所加入的医疗保险的种类等各方面因素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例如根据收入及家庭情况等不同,第一类被保险人的保费缴纳分为五个等级,保费缴纳分级制度使保险费与其收入挂钩,进一步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缴费压力,从而更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及社会公平等功能。第二类被保险人由于职业不同加入不同种类的医疗保险,此外收入不同所缴纳的介护保险费也有所差异;而对于低收入群体则实行保费减免政策。
(3)服务提供机制
在实施近20年里,日本对长期照护服务内容重点不断做出调整与改革,以实现目标效果与功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的长期照护服务提供机制。
第一,重视“预防”。当前日本根据需要介护的认定标准和时间将介护服务划分为7个护理等级,分别为:需要支援1级至2级,需要介护1级至5级,其中需要支援等级属于介护服务预防。被认定为需要支援等级的老人可获得如提高老年人的护理预防意识、改善老年人的饮食结构、加强健康保健、保持心情愉悦等预防服务项目。此外日本XX引入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预防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促使预防服务工作优化完善,提供更多元化的护理服务主体与内容。
第二,拓展护理服务内容。日本XX不断拓展新的护理服务内容,并创建了24小时巡回访问服务形式,一旦失能者出现护理服务需求,服务供给者就可以随时上门,提供短时间的基本日常生活照护服务。此外,为了更高效的提供护理服务,日本XX创建了长期护理地区援助中心。该援助中心在地区间对即将进入护理援助状态和护理状态的老年人展开密集型的护理服务,还将老年痴呆症患者集中起来共同居住,陪护理人员集中服务。
第三,鼓励居家护理。日本未来将面对深度老龄化现象,机构护理费用较高,因此日本XX鼓励由机构护理转向居家护理。日本XX鼓励护理服务机构与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合作,提倡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上门进行照护,让老年人出现轻微病症或需要日常护理时,可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与医疗服务。
(4)待遇给付机制
日本的一类保险人和二类保险人在给付条件上存在较大差异:日本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对象为排除精神障碍者后,6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或者40~64周岁患有脑中风、初期老人失智等16项特定疾病的参保者。日本保险管理部门会对申请长期照护保险资格的国民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并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划分成七个等级,并根据等级来给付费用。因为日本地域照护服务设施的发展较为平衡和完善,所以其给付方式主要以实物给付方式为主,给付内容包括居家介护服务和设施介护服务。居家介护服务主要包括访问介护、短期入住生活介护,福利用具服务等。设施介护服务是老人在专业护理机构内接受相应的介护服务,在接受服务前,申请人及其家人和设施工作人员一起拟定一份介护计划,申请者在介护机构内享受的全部介护服务将会按照计划进行。
3.2 国内15个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比较
3.2.1 国内15个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介绍
(1)保障范围
由于我国试点地区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主要从医疗保险基金划拨,因此覆盖人群的划分也以医保参保人群的划分为基础,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才被纳入长期照护保险范畴,试点城市有承德、上饶、安庆广州、宁波、成都。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才被纳入长期照护保险范畴,试点城市有长春。三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才被纳入长期照护保险范畴,试点城市有荆门、上海、南通、苏州、石河子、青岛。其中上海对城乡居民参保规定了60岁的年龄限制。
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是对保险对象中有身体功能障碍不全、失能或残障风险者提供的长期性医疗、保健、护理、生活、个人与社会支持的护理以促进或维持其身体功能,增进其独立自主的正常生活能力。一般来说,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对象会做两类限制:一类是对年龄加以限制,再对障碍类别加以限制。一类是对障碍类别加以限制,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不能自理的老人,包括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主要是通过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来衡量。
试点城市的保障对象均包括了重度失能人员,南通、青岛、苏州还保障中度失能人员,广州将失智的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而上海将失能对象分为二至六级提供保障。南通等城市未对保障对象年龄做限制,上海则要求60岁以上。
(2)筹资责任及渠道
筹资责任是进行筹资过程的前提,具体表现为确定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主体,也就是资金的来源。正确的划分筹资责任,才能保障筹资机制的合理性,这一环节对于稳定资金的来源可持续性至关重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所以XX主导长期照护保险的主体地位是毋庸置疑的。XX的筹资责任一是体现在制定一套合理、高效的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二是体现在提供财政资金的支持。但XX财政资金的支持很大程度上依赖XX的财政能力,而XX财政预算一般是有限的,因此在长期照护保险筹资过程中,不仅仅XX对其筹资负有责任,个人和企业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对筹资责任的分析,可以得出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是个人缴费、企业缴费以及XX补贴,同时要注意科学划分三方责任。
我国试点城市由于处于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初期,筹资渠道除了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和单位企业缴费外,还有医保基金结余划拨、社会及公益捐助等渠道。各试点地区的具体筹资渠道组合和筹资责任分担比例各有所异。从目前情况看,各试点地区的个人缴费比例比较接近和集中,基本在30%~40%,几乎所有的试点地区都是将医疗保险基金划转和财政资金补助作为筹资的主要方式,剩余部分由雇主和个人负担。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的比例依据当地医保基金统筹结余和实力情况有很大不同(见表1),青岛、成都、广州均由医保基金统一划转,上海、宁波、石河子三地试点文件中位明确规定各主体筹资责任,故未汇总。
表 1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筹资责任及渠道比较
试点地区 | 个人缴费 | XX补助 | 企业缴费 | 医保基金 | 社会及公益捐助、福利彩票 |
德国 | 50% | (调剂基金) | 50% | ||
日本 | 第一类被保险人:17%
第二类被保险人:33% | 50%(中央XX25%、都道府县12.5、市町村12.5%) | |||
青岛、成都、广州 | 100% | ||||
南通 | 30% | 40% | 30% | ||
苏州 | 59% |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1% | |||
42% |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58% | √ | |||
荆门 | 30% | 40% |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0% | ||
37.5% | 37.5% |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5% | |||
安庆 | 33% | 67% | |||
齐齐哈尔 | 50% | 50% | √ | ||
长春 | 40% | 60% | |||
承德 | 37.5% | 12.5% | 50% | ||
上饶 | 70% | 0 | 30% | √ | |
40% | 30% | ||||
重庆 | 40% | 60% | √ |
(3)筹资水平
筹资水平,即需要多少资金才能够满足人民对长期照护保险的需求。筹资水平的测算基于“以支定收”的基本原则,从长期照护保险的需求入手,使得供给与需求达到一种平衡,对其筹资水平进行测算。筹资水平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平稳发展。影响筹资水平的因素有很多: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等等,筹资水平一定要适应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
各试点地区以《指导意见》为参照,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护理服务需求和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了各自的筹资方式和标准。当前,各试点地区的筹资方式大致可以分定额筹资、比例筹资和混合筹资。
定额筹资,指直接规定参保人每人每年确切的筹资数额。南通、广州、安庆等城市采取的就是该筹资方式。
比例筹资,指以上一年度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医保缴费基数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筹资额。定比筹资模式下的筹资比例是在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摸底后,通过科学测算所得,有利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青岛、苏州、承德等地采取该模式开展筹资。
混合筹资,指以参保性质为依据,将参保人员分为不同的参保群体;根据参保群体不同,或以社保缴费基数、或以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照不同的比例确定筹资标准,上海、宁波、长春等地采取该模式开展筹资。
表 2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方式及标准比较
试点地区 | 筹资方式 | 筹资标准 |
德国 | 比例筹资 | 有子女的缴费率为雇员工资总收入的2.55%,
无子女的缴费率为为雇员工资总收入2.8% |
安庆、齐齐哈尔、南通、上饶、广州、重庆 | 定额筹资 | 安庆:每人每年30元
齐齐哈尔:每人每年60元 南通:每人每年100元 上饶:每人每年100元 广州:每人每年130元 重庆:每人每年150元 |
承德、荆门、苏州、青岛 | 比例筹资 | 承德:工资总额的0.4%
荆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4% 苏州: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 青岛:不超过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的10% |
成都、宁波、上海、长春、石河子 | 混合筹资 | 成都:参加职工医保者,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0.1%;40岁以上参保者从其个人账户划分0.2%;退休人员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0.3%
宁波:退休人员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1%缴费;其他人员按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0.1%缴费 上海:参加职工医保者,单位和个人以医保缴费为基数各缴0.1%;参加居民医保者的缴费略低;退休人员不缴费 长春:参加职工医保者,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0.5%参加居民医保者,从医保基金中划转30元 石河子:参加职工医保者,每人每月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15元;参加居民医保者,按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进行缴费,从居民医保中按每人每年24元划转 |
(4)待遇标准
我国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支付机制可分为两种类型:补偿型支付和定额型支付。补偿型支付是指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报销与实际护理费用相挂钩,支付标准取决于护理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和支付限额的水平。定额型支付是指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报销按照固定的金额进行支付,实际护理产生费用水平对最终支付水平不产生任何影响。在我国15个试点城市中采取补偿型支付机制的城市共有8个,采取定额型支付机制的城市共有7个。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的补偿型支付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①所有试点方案均不设置起付线。
②所有试点方案都指定了参保人可接受护理服务并享受费用补偿的护理机构。
少数试点方案允许非协议机构护理人员上门对参保人进行居家护理,或者由参保人自行护理,并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例如,安庆市、石河子市补偿支付非协议护理机构上门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而除此之外的试点城市都不补偿支付其他非协议机构和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
③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补偿比例和支付限额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水平。
一般而言,根据护理内容、护理机构、失能程度、缴费水平的不同,补偿比例与支付限额都设置不同水平。其中,广州市根据护理内容中基本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设置不同支付水平;青岛市根据根据城镇职工、一档缴费居民、二档缴费居民的缴费水平设置不同支付水平;成都市根据失能人员的失能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的支付水平。但大多数试点城市的方案都根据护理机构的不同来设置支付水平,一般情况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费用补偿水平有所区别,定点协议机构与非定点协议机构的费用补偿也有区别。
④居家护理费用补偿比例通常高于机构护理比例。
只有齐齐哈尔市机构护理费用补偿比例高于居家护理费用补偿比例,整体费用补偿比例大多在50%-90%之间。但在支付限额方面,机构护理费用补偿限额一般高于居家护理费用补偿限额,整体费用补偿限额大多在平均10-100元/人/天之间。其中青岛市、安庆市、齐齐哈尔市、荆门市的机构护理费用支付限额高于居家护理费用支付限额,而广州市、成都市的居家护理费用补偿限额高于机构护理费用补偿限额。另外,青岛市根据对职工医保参保者、一档缴费居民、二档缴费居民接受社区巡护服务设置的费用补偿限额分别是1600元/人、1600元/人、800元/人/年。江苏省只对护理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间长短做出规定,并未规定具体的补偿限额。祥见(表3)。
表 3补偿支付型长期照护保险支付标准
城市 | 服务形式 | 服务项目 | 补偿比例 | 支付限额 |
广州 | 居家护理 | 基本生活照料 | 90% | 103.5元/人/天 |
日常护理 | 1000元/人/月 | |||
机构护理 | 基本生活照料 | 75% | 90元/人/天 | |
日常护理 | 1000元/人/月 | |||
安庆 | 居家护理 | 协议护理机构护理 | 分服务项目按标准支付 | 750元/人/月 |
机构护理 | 医疗机构护理 | 60% | 50元/人/天 |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 | 50% | 40元/人/天 | ||
青岛 | 医院专护 | 基本生活照料、日常护理 | 参加职保者:90%;
参加居保者一档缴费:80% | 170元/人/天 |
护理院、养老机构院护 | 65元/人/天 | |||
居家护理 | 职保:90% | 50元/人/天 | ||
社区巡护 | 参加职保者:90%参加居保者:一档缴费:80%,二档缴费:40% | 职保+居民一档缴费:1600元/人/年,二档缴费:800元/人/年 | ||
齐齐哈尔 | 居家护理 | 55% | 20元/人/天 | |
机构护理 | 医疗机构护理 | 60% | 30元/人/天 |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 | 55% | 50元/人/天 | ||
承德 | 机构护理 | 医疗机构护理 | 70% | 50元/人/天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 | 60元/人/天 | |||
长春 | 机构护理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 | 参加职保者:90%;参加居保者:80% | 有支付限额但未明确说明 |
医疗机构护理 | 未明确说明 | 未明确说明 | ||
荆门 | 居家护理 | 全日居家护理 | 80% | 100元/人/天 |
机构护理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 | 75% | 100元/人/天 | |
医疗机构护理 | 70% | 150元/人/天 | ||
成都 | 居家护理 | 重度三级护理 | 75% | 1796元/人/月 |
重度二级护理 | 1437元/人/月 | |||
重度一级护理 | 1077元/人/月 | |||
机构护理 | 重度三级护理 | 70% | 1676/人/月 | |
重度二级护理 | 1341元/人/月 | |||
重度一级护理 | 1005元/人/月 | |||
石河子 | 机构护理 | 协议机构护理 | 70% | 750元/人/月 |
上海 | 社区居家护理 | 社区居家照护 | 90% | 设置了护理服务次数和时间限制 |
机构护理 | 养老机构照护 | 85% | 市医保中心与护理机构约定 | |
住院医疗护理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采取定额型支付机制的试点城市为宁波市、安庆市、苏州市、南通市、荆门市、石河子市、上饶市,共7个城市,其中安庆市、荆门市、石河子市还针对其他服务项目设置了补偿型支付机制。定额型支付机制所支付的金额较低,分布在8-50元/人/天之间,保障程度较低。(祥见表4)
表 4定额支付型长期照护保险支付标准
城市 | 服务形式 | 服务项目 | 定额支付 |
居家护理 | 重度失能护理 | 15元/人/ 天 | |
南通 | 中度失能护理 | 8元/人/ 天 | |
机构护理 | 养老机构重度失能护理 | 40元/人/ 天 | |
养老机构中度失能护理 | 10元/人/ 天 | ||
医疗机构重度失能护理 | 50元/人/ 天 | ||
医疗机构中度失能护理 | 10元/人/ 天 | ||
荆门 | 居家护理 | 非全日护理 | 40元/人/ 天 |
石河子 | 居家护理 | 自行护理 | 25元/人/ 天 |
机构护理 | 非协议机构护理 | 25元/人/ 天 | |
上饶 | 居家护理 | 自行护理 | 15元/人/ 天 |
机构护理 | 协议机构护理 | 36元/人/ 天 |
(5)服务监管
服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监督,二是对护理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督。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的护理服务机构通常是由具有资质的护理机构,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而获得准入资质的机构,并由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费用结算等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长期照护保险的经办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XX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长期照护保险,由XX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长期照护保险,XX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保险机构共同经办,商业保险机构配合社会保险机构的相关工作,社会保险机构对商业保险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其中安庆市的长期照护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通过XX招标形式选定,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其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日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另外,江苏省、石河子市、长春市采用的则是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模式。社商协作的模式在试点城市中也得到了认可,如苏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就采用了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并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照护保险经营服务的模式。
3.2.2 国内15个试点城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经验启示
(1)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构建方式应循序渐进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构建适合统筹谋划,分阶段实施,从易至难渐次推进,逐渐扩展和完善。
从覆盖人群上看,为了解决长期照护保险资金来源难题,制度优先选择覆盖参与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资金来源都依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有试点城市的试点方案都覆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一方面这类人群己经建立了稳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另一方面这类人群更适合发展“企业+个人”的主要而可靠的多方筹资模式。
从覆盖地区上看,适合走从城镇地区到农村地区、从中心城市到边缘城市,逐渐覆盖所有地区的发展模式。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推进的原因,除筹资、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外,最重要的是城镇地区有完备的养老护理基础设施,便于快速推进制度建立。
从覆盖项目上看,应从制度最初的以长期失能老人基于保险保障为目标人群,而后再根据保障群体的风险状况和制度运行效果,增加保障的其他项目,逐渐扩大覆盖面。
例如:青岛市在实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前,首先对需要医疗护理服务的老人和重症患者提供护理保障,这是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年老和患病问题。制度实施后再对参保人员出现的失能、半失能情况进行保障,之后又把失智老人纳入保障范围,青岛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保障项目就这样一步步扩大。但也和其他试点城市一样存在某些不足,如:保障服务只提供专业医疗护理和专项护理,而忽视对生活、精神的照料护理。对于由企业或公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不具备当地户口,但大量存在的流动人口也应纳入保障范围。
(2)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必须独立运行
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解决社会老年护理的一项重要老龄事业,必须形成独立的运行制度。德国、日本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均独立运行,但无论从立法依据、资金筹集与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都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我国试点城市的长期照护保险资金筹集与管理都依附于基本医疗保险系统。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有的来源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历年结余基金的划拨,有的通过调整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比例筹资,有的虽然采用了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筹资模式,但实际缴费仍然通过医保账户代替划转,并不单独缴费。基本医保基金成为长期照护保险主要筹资来源,甚至是唯一来源。
这些筹资方式不仅规模较小,且当基本医保基金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资金紧缺时,给长期照护保险支付带来风险。在制度建立前期,基本医保基金尚能支付长期照护保险费用,随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护理服务需求加大,基本医保基金将难以承受巨大的长期护理支付费用。
(3)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标准制定必须科学清晰
试点城市的制度运行中存在一些标准模糊或无标准的现象,尤其是在失能对象等级评定、护理服务标准、护理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等三个方面,这是关系到被保险人是否能获得给付,获得服务质量如何等投保人最关注的问题。
《指导意见》中提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由此可见,在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中,“失能状态”以及“重度失能状态”的界定至关重要。《指导意见》中没有对此进行具体的说明,但是规定了“试点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重点保障人群”。
因此,以《指导意见》为依据,各试点地区针对“失能”确定了不同的审核标准。广州、荆门等地的试点方案对“失能”的定义较为明确,是以Barthel 指数评定量表为根据,在一定分值以下,则认定为失能。而成都、长春等地的方案对失能的界定则较为模糊,只是笼统大致地认为凡“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护理”,就将其认定为失能 。齐齐哈尔的试点方案只提出了“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但没有具体说明评定方式和评定机构。
很显然,这些大小迥异的定义标准必定会给“失能”、“重度失能”的认定带来诸多麻烦。所以,需要统一定义标准,才能从整体上认定“失能”、“重度失能”的范围,更好的制定保障标准,提高长期照护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效益。
对护理服务的标准进行规范是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的前提条件,但我国目前还制定没有这方面的统一标准。上海、成都、青岛己建立起一套自身的规范标准,但多数试点城市对护理服务操作无固定项目、无统一标准、护理服务随意性大,操作约束性不强。对于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服务形式应分别采取的护理服务无统一的内容规范,对服务清单及服务价格虽然有了一定的公示,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我国的护理服务操作标准应该包含以下内容:护理服务项目及价格、操作规范、护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保险欺诈及违规处理等。
护理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相关评定标准的缺失,是致使护理服务人员短缺、从而护理服务行业萎靡的原因之一。包括护理员、经办服务管理人才在内的专业队伍是长期照护保险的具体实施者、服务提供者,都应对其入行资格制定准入标准。护理技能达到标准、护理技能考试合格是护理服务人员进入护理服务市场的基本前提。
3.3 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设计
基于前文理论分析,以及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经验借鉴,本章在长期照护保险可持续发展原则下,结合江苏省实际,尝试对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进行设计。
3.3.1 设计原则
在制度设计之前,首先需要界定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性质。如前文所述,考虑到未来老龄化程度将加深,失能人口中老年人口占比较大,结合当前试点地区的实际经验,本文认为应该延续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等性质,设计出能够充分体现其社会化、普适性并具有强制性的,保障对象针对老人群体的社会性质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1)适度性原则
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在费用需求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根据筹资各方的承受能力加以分摊。《关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坚持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依照当地当期实际经济发展程度及各方面基本情况,确立合理的保障范围及保障水平[33]。因此,我国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水平要遵循适度性原则,保障水平既要满足对受益人群的长期照护费用的基本补偿,但也不能过高,不能让各筹资主体的负担过于沉重。我们不应该像德国那样在长期照护保险建立后一再提高费率以满足保障水平,而应该为了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在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应该确定一个适度的保障水平。
(2)权利与义务原则
《关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强调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应合理划分参保者筹资责任和补偿权利。对于任意个体,若想在年老失能时获得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上的保障,在此之前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费缴纳义务。一般来说,个人按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通常工资高的人需要履行的缴费义务要多些。此外,为了防止资源的浪费,降低基金筹资的压力,在制度安排方面,会规定照护服务使用者分担一定照护费用。
(3)统筹协调原则
长期照护服务不仅仅包含基本生活照护,还包括与医疗护理和康复护理服务,这与养老和医疗领域都有关联。《指导意见》强调遵循统筹协调的基本准则,应妥善处理各类社保制度功能上的合理衔接,协同促进服务体系与社会健康产业的和谐发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初期,为了降低制度推行障碍,降低运行的成本,可以选择依附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和参保群体。在长期照护保险建立之初可先面向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随着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再将居民和村民覆盖在内。
3.3.2 资金筹集
(一)参保对象
观察德日两国和国内试点城市实践情况,通常可以依据年龄与身份对参保对象进行限制,年龄指的是参加保险的年龄,身份指的是参保人群的类别,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等。
由于未来老年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其照护服务所需消耗的费用将会随之攀升,社保缴费压力会越来越大,缴费年龄越高理应缴费率也越高。所以开始缴费的年龄设定不能过高,不然偏高的缴费率在很大程度会制约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发展。
在韩国,人们的缴费年龄要求大于20周岁;在日本,人们的缴费年龄要求大于40周岁。为了以后扩大筹资来源和保持保险的财务持续性,本文参考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对年龄的要求,将依照目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龄,拟确定长期照护保险参保对象为:16周岁及以上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二)筹资模式
筹资模式指资金的运作方式,指的是如何筹措和支出资金,目前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模式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基金累积制以及部分基金累积制。
(1)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指的是不事先为未来所需支出做提存准备,由当期人口缴纳的保费支付当期人口所需的长期照护费用,以短期横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强调代际风险分担与互助的一种财务运作模式。
当前,因为推行现收现付制模式的制度障碍低,可行性较高,许多国家的长期照护保险大多采用该模式。主要一是因为现收现付制模式缴费率较低,且无需基金累积、无基金管理成本与风险等,初期推行成本较低;二是因为现在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多采用现收现付制,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大多是由其他社会保障模式特别是医疗保险衍生而来,由于存在路径依赖的制度惯性,长期照护保险使用该模式能与其他制度之间,更好的衔接和协调。[34]
但该模式也存在明显的缺点:一是存在较大的财务失衡风险。由于该模式下没有提存准备,一旦发生财务收支失衡,就必须调整费率或者给付标准来平衡财务。[34]各国通过建立“安全储备基金”的方式来应对该风险,一般来说,该风险储备基金至少拥有相当于若干月份的给付金额;二是存在制度上的风险。当前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加剧,下一代所肩负的财务压力更大,一旦未来民众不认可这种制度安排,则会改革或者以其他制度取代。此外该模式还存在配置效率低、代内与代际不公平等问题,对此发达国家大多在进行改革,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提存制。
(2)完全基金累积制
完全基金积累制指的是基于精算原则,事先为未来所需支出储备基金,等到累积到足够的费用以后才能申请领取,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强调个人责任与公平性的一种财务运作模式。一般有私人储蓄账户(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s)和团体储蓄账户( Group savings accounts)两种运作方式。
相对于现收现付制来说,完全基金累积制效率更低,公平性更高。[35]因为完全基金累积制更加强调个人负担,受人口变迁的影响较小,不会存在代内与代际不公平问题。但推行完全基金累计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实施初期,保险费率一般较高,推行成本较高,会增加XX、被保险人的负担,导致参保意愿低。二是费用估算较困难,完全基金累计制模式下需要事先提存准备,这就需要准确进行费用估算,但是这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受未来数十年的人口健康状况、平均预期寿命、照护人力资源的成本、医疗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三是基金投资管理困难,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足以弥补基金管理成本、通货膨胀压力以及各种变动带来的风险。
(3)部分基金累积制
部分基金累积制是一种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基金积累制的折中方案,既保有一定数额的储备基金,也考虑了代际间的风险分担,因此也被称为修正的现收现付制或修正的完全基金累积制。
部分基金累积制模式的优点较为明显,部分基金累积制将一部分保险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来满足当前保险支付的需要;另一部分基金则采用完全基金累积制,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不仅能够避免现收现付制带来的资金筹集的压力,又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收支平衡。但也注意,该模式也包含了其他两种模式的缺点,各国应根据国情选择恰当的运作模式。
所以,通过对比分析三种财务模式的优点与缺陷,部分基金累积制的优势较为明显。但是在制度初建时期,为降低推行成本,提高长期照护保险参保率,可选择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为此,本文建议江苏在设计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初期,可选择使用现收现付制的筹集模式,等到该制度基本成熟了再逐渐转变为部分基金累积制。
(三)筹资责任及渠道
总结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的实践经验,本文认为XX应当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负有主要责任。与此同时,由于XX的财政预算有限,无法承担我国庞大的长期照护费用,个人、企业在筹资过程中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长期照护保险的顶层设计中应当科学设计个人、企业、XX在筹资机制中承担的相应责任,至于具体的分担比例,下文会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此外,长期照护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必将涉及到医疗设备、医护人员及医药资源等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项目,因此,合理的将一部分医保结余资金转移到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中,能够减轻XX、企业和个人三方的负担,同时又能保证社会保险资金的充分利用,但需要科学区分长期照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以合理划拨医保基金。我国每年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中,有一项用在老年人福利方面,因此,在缺乏资金积累的制度建立之初,也可以考虑将其中一部分的资金用于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上。
(四)筹资方式及标准
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看,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方式可实行按比例缴费与定额缴费并行,对有正式工作和固定收入的人群按照其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对没有正式工作和固定收入的人群按定额缴费。筹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老年长期照护保险保障水平的高低,要从根本上解决江苏老年群体护理费用的经济负担问题,必须准确的测算筹资水平,因此下文将科学测算江苏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水平。
3.3.3 待遇给付
(一)给付对象
考虑到江苏省实际情况,目前尚无能力将所有失能人员纳入给付对象。原因如下:一是江苏对长期护理服务的认识尚浅。长期护理服务涉及到失能率的问题,而XX公布的统计数据仅涉及到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的失能状况,对其他年龄层的失能状况没有提及,所以无法精确了解非老年失能群体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状况。二是失能高发于老年群体,其他群体属于个案,可做个案分析。
因此,本文建议长期照护保险开办初期,可以将给付对象限制于65周岁及其以上具有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二)给付条件
老年长期照护的给付对照护周期长短是存在一定限制的。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使老年照护经济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而短期照护费用通常都不高,对老年人家庭所产生的经济压力不大,也就无需耗用该制度资源。所以本文建议对因伤残、疾病、年老造成失能且接受了6个月的诊治,达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的参保者进行给付。其保障水平体现为对基本生活的保障,对应受保者的刚性需求。并且应根据不同失能等级和服务方式提供相应的给付水平。
基于此,在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始建时期,可借鉴德国实践经验,依据老年人日常活动量表数据将失能程度划分成三个等级,即轻度、中度以及重度。同时依据具体的照护服务方式和对应的成本结构,确立差异化、合理化的给付标准。待将来制度发展得越来越成熟,获得庞大的失能老人数据支撑以及照护经验累积,便不能再如此简单的划分失能等级,可适当细化标准,建立更为精细的给付制度。
(三)给付方式
现在处于长期照护保险的试点探索阶段,且地域差异明显,现阶段长期照护资源不足,而这中间的大部分和高质量的资源又集中于发达城市,农村地区照护服务机构匮乏,长期照护的服务主要分布在养老机构和社区。由此,建议在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开办起步时期可选择现金给付方式,当制度经过不断变革完善逐渐成熟后,可提供实物给付方式,再根据被照护者的失能等级来提供差别化的待遇给付方式。我们原则上是鼓励选择实物给付,但不会停止对现金给付的提供,对某些只能提供家庭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则提供现金补贴。
(四)给付项目
根据照护服务方式不一样,可以划分成机构、社区、居家照护方式。随着国际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照护支出成本不断增加,很多国家开始推出社区和居家照护。中国XX应构建以居家照护为主、社区照护为依托、机构照护作为支撑,打造覆盖面广、功能较为完善、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体系。这种服务体系非常符合中国大部分老年人落叶归根的心理。应该鼓励失能等级较轻的老年人在社区或者家中接受照护服务。而对于那些失能程度比较高的老人,提议他们去服务更为全面和专业的机构接受照护。
第四章 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水平的测算
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是对筹资水平的测算。筹资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长期照护保险的长期发展,费率过低会造成基金收入小于支出,进而影响长期照护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服务质量。费率过高会增加参保人员、企业以及XX的负担。所以,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和计算,才能制定出较为科学的缴费率。本章基于前文的供需均衡理论分析和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设计框架,以"XX+个人"方式作为筹资主体,采取现收现付制模式。在长期照护资金支付中,长期照护服务使用者承担一定比例现金支付。主要研究如何以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所需资金作为出发点,通过费用和收入模型的横向收支平衡,测算出XX从制度供给方面应当以何种水平进行筹资。并根据测算结果,充分考虑受益对象、报销比例等因素,进一步探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1 长期照护保险ILO筹资测算模型
ILO筹资模型主要是基于保险精算方法,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人口和社会等学科知识,从基金平衡角度去研究保险的筹资水平。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基金运作应当遵循基金总体均衡原则,即在一段时期内,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支出费用应该等于该时期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收入,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从基金总额看,在该段时期内基金总额应当平衡,并且所测算的筹资比例应当在该计算期之初就确定下来,以确保该期间保险所预期的收入能够支付这段期间全部成本。该筹资比例的确定是保险精算的重要步骤,也是确保保险计划成功的关键。这种基金平衡原理对于现收现付模式、完全积累模式和部分积累模式都是适用的,本章主要研究它在现收现付制模式中的应用。
归纳而言,本章以基金总体平衡为原则,将ILO筹资模型分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费用模型和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收入模型,从基金总支出(即老年人护理服务资金总需求)和基金总收入(即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资金总供给)平衡角度测算筹资水平,分析XX和个人所能承担的责任,探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2 长期照护保险费用测算模型
4.2.1 费用测算模型的建立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致,建立全国统筹层次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尚需时日。江苏省老龄化程度较深,且目前已在江苏省南通、苏州、徐州多市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形成了苏南、苏中、苏北同步试点的局面。2018年江苏省XX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因此,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建立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平衡筹资模型,测算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的筹资水平。
国内学者主要基于个体仿真模型(Micro-simulation models)和总体仿真模型(Macro-simulation models)两种方法对长期照护需求进行测算。
个体仿真模型是以个人单位为数据源来估算整体筹资规模,这种模型虽然可以避免加总所产生的偏差,但是个体数据的获取较困难。如彭荣[36]、黄枫[37]的研究基于微观数据,利用健康状态转移、多状态生命表法等对国内外老年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和费用进行预测。
总体仿真模型的数据主要来自总体资料,一般来说主要依据未来各等级的失能老人数量、各护理方式的利用率及护理成本,经过加总推算出总的护理费用。如国内学者朱铭来[38]、胡宏伟[39]等利用总体仿真模型测算过我国长期照护需求。
本文采用总体仿真模型预测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费用。
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预测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相关数据数值的不稳定会影响测算结果的可靠性,产生误差,所以为了提升测算可行性,本文对模型做了一些假设。
假设1:费用测算模型中,为了简化计算过程,本文所涉及的长期照护费用支出仅包含老人的照护支出。
假设2:所有照护方式成本费用的增长率相同,且随工资的增长而增长,并且成本费用增长率与平均工资增长率相同。另外,经济学上认为温和通货膨胀率(物价每年上涨3%~6%)可以刺激经济发展,考虑我国自2016年以来CPI上涨不高(低于3%) 的实际情况,本文选择温和通货膨胀率的较低数3%作为未来人均照护成本的增长率。
4.2.2费用测算模型变量选取
一般来说,所有人都有可能失去自理能力,均有可能存在长期照护的实际需求,所以应该将全民都纳入到给付对象中。然而,考虑到现阶段中国基本国情,若立刻就面向全民推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个人、企业以及XX的筹资压力会很大,导致制度初期难以推行,降低制度的可持续性。此外《关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确立合理的保障范围及保障水平,所以,本文将失能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在制度初建阶段,可先面向那些急需照护服务并且失能群体数量较多的老年人,适度补偿其日常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产生的费用。随着制度逐渐完善,便可依照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人口结构状况,将有长期照护需求的年轻人或者中老年人纳入到保险保障范围内,对这些参保人的失能照护服务及失能预防服务费用提供补偿。
另外,由于0-65岁年龄段失能人口占总失能群体的比重不大,缺乏该年龄段失能率相关数据,忽略此年龄段人群费用对结果的影响不大,因此费用测算模型选取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作为模型变量。
根据费用测算模型,需要对老年人口数、不同等级的失能率、失能老人护理方式选择概率以及照护成本数据等进行分析研究。
(一)未来老年人口数测算
本文利用国际人口预测软件PADIS-INT对江苏省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进行动态测算。主要参数设定如下:
(1)项目设置:由于能够获得的最新人口年龄结构来自第六次人口普查(六普)数据,所以起始年份设置为2010年,终止年份为2050年。
(2)起始人口:选择六普数据中关于江苏省按照年龄和性别的统计数据。
(3)死亡水平:利用六普公布的江苏省预期寿命数据和软件典型数据设置预测得出。
(4)生育模式:利用六普公布的江苏省15~49岁育龄妇女的五龄组生育率(即5年内平均每千名某年龄组育龄妇女中出生人数的比率)数据,。
(5)出生性别比: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治理性别比问题提出的“三步走”战略规划,到2020年,基本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使其趋于合理水平(102~107)。2010年江苏省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16,假定江苏省到2020年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到合理水平,达到107,2025年降低到105,之后保持不变。
(6)迁移水平:江苏省近年来处于人口净流入状态,年人口流入在20~30万之间,本文取平均数25万作为研究基数。
(7)死亡模式、生育水平、迁移模式分别按该软件默认数据设置。
运用PADIS-INT软件预测的江苏省人口数据(如表5所示)。预测结果表明,2050年江苏省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731.0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34%,2018~2050年老年人口占比不断上涨,江苏省未来将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
表 5江苏省2018~2050年总人口数及65岁以上人口占比(单位:万人,%)
年 | 总人口 | 65岁以上总人口 | 65岁以上总人口
占总人口比例 |
2018 | 8173.78 | 1217.94 | 14.90% |
2020 | 8217.27 | 1326.24 | 16.14% |
2023 | 8246.25 | 1403.60 | 17.02% |
2024 | 8264.42 | 1475.85 | 17.86% |
2026 | 8273.49 | 1569.96 | 18.98% |
2028 | 8275.63 | 1689.25 | 20.41% |
2030 | 8272.25 | 1824.90 | 22.06% |
2032 | 8264.20 | 1988.53 | 24.06% |
2034 | 8251.26 | 2157.72 | 26.15% |
2036 | 8233.38 | 2288.71 | 27.80% |
2038 | 8210.84 | 2385.50 | 29.05% |
2040 | 8182.58 | 2463.31 | 30.10% |
2042 | 8149.67 | 2523.21 | 30.96% |
2044 | 8111.41 | 2572.03 | 31.71% |
2046 | 8067.94 | 2618.82 | 32.46% |
2048 | 8019.77 | 2664.40 | 33.22% |
2050 | 7966.78 | 2731.04 | 34.28% |
(二)不同等级老年人失能率测算
本文将利用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2011和2013的调研数据,计算2011年和2013年我国不同失能等级老人占全部老人人口的比例,即失能率。我国老龄委利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简称ADLs)评价老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包含6项指标: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走动和洗澡,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根据失能等级划分为自理、轻度失能(1-2项做不了)、中度失能(3-4项做不了)、重度失能(5-6项做不了)三大类。
此外,CLHLS针对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测量的项目中均包含前述6项内容,CLHLS在各项活动测量中失能等级划分标准为:1)不需要帮助;2)自己能完成主要动作,仅需少量协助;3)需要别人帮助完成主要动作。
因此,综合以上标准,本文将失能等级量表转换为2级测量的总加式量表,将失能等级划分为:1)能够完成;2)无法完成。
删除缺失值及对数据进行整理后,2011年65岁以上老人样本规模有9385人,其中自理人数占比73.36%,轻、中、重度失能老人占比分别为7.84%、4.98%和13.82%。2013年有6719人,其中自理人数占比75.38%,轻、中、重度失能老人占比分别为7.25%、4.91%和12.46%,见表6.
表 62011年及2013年65岁以上老人人口失能比例
65岁及以上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自理 |
2011年 | 7.84% | 4.98% | 13.82% | 73.36% |
2013年 | 7.25% | 4.91% | 12.46% | 75.38% |
(三)转移概率矩阵的测算
本文根据马尔科夫多状态转移模型,测算老年人失能转移概率矩阵(老年人健康状况经T时间后从某一状态转移到另一种状态的可能性),进而预测未来各年的老年人口失能比例。
假设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变化服从齐次连续马尔科夫随机过程:
用P(T)表示经过T期的转移概率矩阵,P表示经过1期的转移概率矩阵
P(T)=Pij(T)
j=1,2,3,分别表示严重失能,部分失能,自理三种健康状态
Pij(T)是老年人从健康状态i经过T期转移到状态j的概率
齐次连续马尔科夫随机过程表示为:
P(T)=P(T-1+1)=P(T-1)·P=P(T-2)·P·P=…=P
意味着健康状态的T期转移概率矩阵等于1期转移概率矩阵的T次幂
假设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变化服从齐次连续马尔科夫随机过程,该过程中各状态可以利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来衡量。
定义2011年和2013年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向量分别定义为行向量A和B,据前文得行向量
A=(7.84%,4.98%,13.82%,73.36%)
B=(7.25%,4.91%, 2.46%,75.38%)
从2011年到2013年的健康状态转移概率矩阵记为P(2),即B=A*P2,转移概率矩阵P满足每一行求和均等于1,且P的T次方PT的每一行也等于1。由于此转移概率矩阵P有9个元素,但本研究只有6个方程,因此有无穷多解。为了得到一个唯一解,选取以下附加约束条件:
(1)各组之间均存在一定的转移概率;
(2)各失能状态组保留在本组的概率最大,并且转移出去的总概率不超过50%;
(3)严重失能组到部分失能组的转移概率大于严重失能组到非失能组的转移概率,即P12>P13,非失能组到部分失能组的转移概率大于非失能组到严重失能组的转移概率,即P32>P31;
P表示严重失能老人经一年时间仍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可能性为69.57%,恢复到中度失能状态的可能性为16.41%,恢复到轻度失能状态的可能性为10.32%,恢复到自理状态的可能性为3.71%。
健康老人经一年时间仍然健康的可能性为94.51%,变成轻度失能的可能性为3.82%,中度失能的可能性为1.16%,重度失能的可能性为0.51%。
(四)2018-2050年老年人失能率及人数测算
以2011年和2013年的数据为基期年份,乘以前文计算出的健康转移概率矩阵P,则可测算出2018~2050年各状态老人比例,如表7所示。
表 72018-2050年老年人失能率预测
年份 | 重度(%) | 中度 | 轻度(%) | 自理(%) | 失能(%) |
2018 | 6.39% | 4.55% | 11.53% | 77.24% | 22.76% |
2020 | 6.23% | 4.47% | 11.42% | 77.52% | 22.48% |
2023 | 6.13% | 4.42% | 11.34% | 77.67% | 22.33% |
2024 | 6.07% | 4.38% | 11.29% | 77.75% | 22.25% |
2026 | 6.02% | 4.36% | 11.25% | 77.78% | 22.22% |
2028 | 5.99% | 4.34% | 11.23% | 77.77% | 22.23% |
2030 | 5.97% | 4.33% | 11.21% | 77.75% | 22.25% |
2032 | 5.96% | 4.32% | 11.19% | 77.72% | 22.28% |
2034 | 5.95% | 4.32% | 11.18% | 77.67% | 22.33% |
2036 | 5.94% | 4.31% | 11.17% | 77.62% | 22.38% |
2038 | 5.93% | 4.31% | 11.16% | 77.57% | 22.43% |
2040 | 5.93% | 4.30% | 11.15% | 77.52% | 22.48% |
2042 | 5.92% | 4.30% | 11.14% | 77.46% | 22.54% |
2044 | 5.92% | 4.29% | 11.13% | 77.41% | 22.59% |
2046 | 5.91% | 4.29% | 11.12% | 77.35% | 22.65% |
2048 | 5.91% | 4.29% | 11.12% | 77.29% | 22.71% |
2050 | 5.90% | 4.28% | 11.11% | 77.24% | 22.76% |
将表5江苏省老年人口数据与表6中历年老人失能率相乘计算可测算出江苏省2018-2050年失能老年人口规模(如表8所示)。
表 8江苏省2018-2050年失能老年人口规模预测(万)
年份 | 重度 | 中度 | 轻度 | 自理 |
2018 | 77.8 | 55.4 | 140.5 | 940.8 |
2020 | 82.7 | 59.3 | 151.4 | 1028.1 |
2023 | 86.1 | 62.0 | 159.2 | 1090.2 |
2024 | 89.5 | 64.7 | 166.6 | 1147.5 |
2026 | 94.6 | 68.4 | 176.7 | 1221.1 |
2028 | 101.3 | 73.3 | 189.7 | 1313.8 |
2030 | 109.0 | 79.0 | 204.5 | 1418.9 |
2032 | 118.5 | 85.9 | 222.6 | 1545.4 |
2034 | 128.4 | 93.1 | 241.2 | 1675.9 |
2036 | 136.0 | 98.6 | 255.6 | 1776.6 |
2038 | 141.6 | 102.7 | 266.2 | 1850.5 |
2040 | 146.0 | 106.0 | 274.7 | 1909.5 |
2042 | 149.5 | 108.4 | 281.1 | 1954.5 |
2044 | 152.2 | 110.4 | 286.3 | 1990.9 |
2046 | 154.9 | 112.4 | 291.3 | 2025.7 |
2048 | 157.4 | 114.2 | 296.2 | 2059.4 |
2050 | 161.2 | 117.0 | 303.3 | 2109.4 |
(五)长期照护服务护理成本测算
未来长期照护服务提供方式将主要分为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护,由此产生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总成本包括居家照护成本和机构照护成本两部分。轻、中、重度失能老人分别需要一、二、三等级的护理服务,分别花费的成本是各对应护理等级的护理费用。
(1)居家照护成本
居家照护成本计算的是专业医护人员在居家环境中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所消耗的资源,包括生活照顾、护理保健和喘息服务等,其发生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材料费用,间接成本包括误工费和家庭的心理负担成本等。
根据学者曹信邦[15]的测算,针对居家照护,轻、中、重度失能老一周所需的平均护理时间为5、7.5、10小时,且家庭照护成本为人力成本的1.8倍。
本文人力成本的估算方法为:通过居民服务业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除以250天的法定工作日,再除以每天平均工作时间8小时得出人力成本的数值。根据江苏省2018统计年鉴数据,2017年江苏省城镇单位居民服务就业人员平均每年的收入为50 552元,故每小时人力成本约为25.3元。所以,轻、中、重度失能老人的居家照护成本分别为每月910元、1366元、1822元。
(2)机构照护成本
通过在线访谈、网上查询等方式对江苏50家提供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或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调查,获得了江苏长期护理费用相关数据。然而,各家机构护理需求等级评判标准不一,有些分为三个护理等级,有些分为四个护理等级,甚至是七个护理等级。
鉴于此,笔者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考虑误差因素的基础上,允许其在5%上下区域浮动,进行适当计算整合,最终测算出机构照护轻、中、重度失能老人的机构照护成本分别为每月2105元、2400元、3025元,如表9所示。
表 9江苏省不同照护等级机构照护成本
护理院 | 性质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易发红日护理院 | 民办 | 3600 | 3750 | 4950 |
南京爱德仁谷颐养院 | 民办 | 2030 | 2480 | 3080 |
南京市玄武区君兆老年服务中心 | 公办 | 2700 | 3000 | 3900 |
福泰老年公寓 | 民办 | 1350 | 1500 | 1980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云华养老院 | 国营 | 1650 | 1800 | 2200 |
南京南山园护理院 | 民办 | 3600 | 3900 | 4200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博爱康乐院 | 民营 | 1400 | 1600 | 1800 |
南京江宁沐春园护理院 | 公建名营 | 3600 | 5400 | 6900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慧恩老年公寓 | 公办 | 1300 | 1600 | 1910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真美好红山园老年公寓 | 公办 | 540 | 810 | 1350 |
南京市向阳养老院 | 民营 | 880 | 980 | 1280 |
江苏省南京市民族老年公寓(回民) | 公办 | 2400 | 2700 | 3100 |
南京鼓楼区银杏树老年人服务中心 | 民营 | 2480 | 2780 | 3080 |
如东申丞护理院 | 公建民营 | 3300 | 3900 | 4500 |
南通市通州区颐和舒雅老年公寓 | 民办 | 2200 | 3600 | 4500 |
无锡新区康乐年华硕放颐养园 | 国营机构 | 1650 | 1800 | 2100 |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 | 公建民营 | 3000 | 3600 | 4800 |
九如城(新街)康养中心 | 公办民营 | 1500 | 1800 | 2700 |
徐州市爱馨康颐养老公寓 | 民营 | 2400 | 3000 | 3900 |
徐州康馨老年护理院 | 民营 | 2600 | 2800 | 3000 |
圆梦敬老院 | 民办 | 400 | 700 | 1000 |
徐州鼓楼康平老年护理院 | 民营 | 2250 | 2850 | 3600 |
徐州市铜山区悠然老年公寓 | 民办 | 1000 | 1600 | 2200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颐寿堂老年公寓 | 民营 | 450 | 700 | 1250 |
常州市钟楼区景日安康老年公寓 | 民营 | 2200 | 2800 | 3200 |
溧阳市后园颐养公寓 | 民营 | 1900 | 2400 | 2900 |
连云港锦屏桃花涧老年公寓 | 民办 | 1800 | 2400 | 2700 |
盐城康泰老年公寓盐城养老院 | 民营 | 800 | 1000 | 1200 |
扬州守护星养老院 | 民办 | 1800 | 2000 | 2600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福星园老年公寓 | 民办 | 900 | 1000 | 1200 |
宿迁市康颐孝德园老年公寓 | 民营 | 1300 | 2000 | 2600 |
泰州医药高新区颐年康复养护中心 | 民营 | 1820 | 2060 | 2300 |
泰保康响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公建民营 | 2200 | 2500 | 3000 |
泰州夕阳红寓所 | 民办 | 1150 | 1450 | 2550 |
连云港日月心养老院 | 民办公助 | 1500 | 2000 | 3000 |
镇江新区星瑞护养院 | 民办 | 2500 | 2800 | 3100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老年公寓 | 国营机构 | 930 | 1230 | 1330 |
徐州市铜山区同福颐养园老年护理康复中心 | 民办公助 | 2200 | 2900 | 3600 |
徐州市铜山区悠然老年公寓 | 民办 | 8000 | 1100 | 2000 |
睢宁阳光护理院 | 民办公助 | 3000 | 3500 | 5000 |
徐州智能一百老年康复公寓 | 民办 | 1850 | 2150 | 3050 |
淮安市淮阴区康乐老年公寓 | 民办 | 1350 | 1750 | 2350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康佳苑老年护理中心 | 民办 | 2000 | 2400 | 2900 |
盐城射阳朱氏老年公寓 | 民营 | 1950 | 2200 | 2400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老年公寓 | 国营机构 | 1000 | 1200 | 1500 |
镇江市丹徒区郁金香怡养院 | 民营 | 1200 | 1600 | 2000 |
镇江信康缘护理院 | 民营 | 5100 | 6000 | 7500 |
徐州春晖养老院 | 民营 | 2100 | 2800 | 3500 |
镇江德高护理院 | 民营 | 3600 | 4500 | 5100 |
苏州和源护理院 | 民营 | 3075 | 3525 | 5375 |
南京瑞海老年康复中心 | 民营 | 1830 | 2430 | 3030 |
平均成本 | 2105 | 2400 | 3025 |
(六)不同照护方式选择
有多种因素会影响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模式,如个人居住意愿、家庭特征、失能程度、性别等因素。但是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长期照护模式选择有着直接关系,甚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不同程度失能老人对不同照护模式利用率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失能等级较低,越倾向于利用居家护理或是社区护理的方式,而失能等级越高,越需要专业化护理,因此越倾向于利用机构照护模式。
国内对于江苏省老年人不同照护模式利用率的研究较少,并没有统一规范,大多数利用率都是笼统描述。且江苏省目前还未全面实施长期照护保险,暂时未有长期照护方式的选择数据,因此本文中对照护方式的利用率引用德国数据。2013年德国接受社会公共长期照护保险服务人共约有248万人,其中选择居家或社区护理共有1739337人,选择机构护理人共有740253人[41]。江苏省不同失能状态老年人对不同照护模式的利用率拟引用德国数据,如表10所示。
表 10德国各失能等级老人对不同照护模式选择(%)
居家照护/社区照护 | 机构照护 | |
轻度 | 77.6 | 22.4 |
中度 | 64.5 | 35.5 |
重度 | 29.2 | 70.8 |
4.2.3 长期照护保险照护费用总额测算结果
根据本文采用的费用支出测算模型,依据前文对江苏省老年人口数,老年人失能率,照护成本增长率、不同照护模式利用率、不同照护模式的成本的测算结果,可以测算出2018-2050年的长期照护费用总额,如表11所示。
表 11江苏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总需求(亿元)
年份 | 重度 | 中度 | 轻度 | 重度失能总费用 | 中、重度失能总费用 | 总失能成本 | 增长率 | |||
居家 | 机构 | 居家 | 机构 | 居家 | 机构 | |||||
2018 | 49.7 | 199.9 | 58.6 | 56.6 | 119.1 | 79.5 | 249.6 | 364.8 | 563.4 | |
2020 | 56.0 | 225.5 | 66.5 | 64.3 | 136.1 | 90.9 | 281.5 | 412.3 | 639.3 | 6.5% |
2023 | 61.9 | 249.1 | 73.8 | 71.3 | 151.8 | 101.4 | 310.9 | 456.0 | 709.3 | 5.3% |
2024 | 68.2 | 274.7 | 81.7 | 79.0 | 168.6 | 112.6 | 342.9 | 503.5 | 784.7 | 5.2% |
2026 | 76.5 | 308.0 | 91.6 | 88.6 | 189.7 | 126.7 | 384.5 | 564.7 | 881.0 | 6.0% |
2028 | 86.9 | 349.9 | 104.2 | 100.7 | 216.0 | 144.3 | 436.8 | 641.7 | 1002.0 | 6.6% |
2030 | 99.2 | 399.4 | 119.1 | 115.2 | 247.1 | 165.0 | 498.6 | 732.9 | 1144.9 | 6.9% |
2032 | 114.4 | 460.7 | 137.4 | 132.8 | 285.3 | 190.5 | 575.1 | 845.3 | 1321.1 | 7.4% |
2034 | 131.5 | 529.5 | 158.0 | 152.7 | 328.0 | 219.0 | 661.1 | 971.8 | 1518.8 | 7.2% |
2036 | 147.8 | 595.0 | 177.5 | 171.6 | 368.7 | 246.2 | 742.9 | 1092.0 | 1706.9 | 6.0% |
2038 | 163.3 | 657.3 | 196.1 | 189.6 | 407.4 | 272.0 | 820.6 | 1206.3 | 1885.8 | 5.1% |
2040 | 178.6 | 719.0 | 214.7 | 207.7 | 446.0 | 297.8 | 897.6 | 1320.0 | 2063.8 | 4.6% |
2042 | 194.0 | 781.0 | 233.0 | 225.3 | 484.2 | 323.3 | 975.1 | 1433.3 | 2240.9 | 4.2% |
2044 | 209.6 | 843.6 | 251.7 | 243.4 | 523.2 | 349.4 | 1053.1 | 1548.3 | 2420.8 | 3.9% |
2046 | 226.3 | 910.8 | 271.9 | 262.9 | 564.8 | 377.1 | 1137.1 | 1671.9 | 2613.8 | 3.9% |
2048 | 243.9 | 981.9 | 293.1 | 283.4 | 609.2 | 406.8 | 1225.8 | 1802.3 | 2818.3 | 3.8% |
2050 | 265.0 | 1066.8 | 318.5 | 308.0 | 661.8 | 441.9 | 1331.8 | 1958.4 | 3062.2 | 4.2% |
从中可以看出:
江苏省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市场规模庞大,老年护理需求将从2018年的563.4亿元上升至2050年的3062.2亿元。其中重度失能老人照护成本将从249.6亿元上涨到1331.8亿元,目前应重点关注重度失能老人需求。
中、重度失能照护老人将从483.9亿元到1958.4亿元,此外2050年江苏省将有303.3万轻度失能老人,其照护支出达到1189亿元,对此江苏省应注重预防性照护服务的提供。
从纵向角度分析,在整个预测期内,2018~2036年处于增速较快期间,其中2030~2032年的的增长率最高,将达到7.4%,在2035年后增速有下降的趋势,未来15年间江苏省将面临快速增长的长期照护支出经济压力。
4.3 长期照护保险收入测算模型
4.3.1 收入测算模型的建立
长期照护保险的总收入包括缴费收人、国家财政补贴和投资运营收益,其中收人主体是参保者的保险缴费。保费缴费收入主要由缴费人数、工资水平和保险费率决定。
同样,为了提高测算的可行性,本文对模型作出了一些假设。
假设1: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的财务机制采取现收现付制,因而每年的保险收人剩余较少,保险机构的投资收益可以忽略不计。
假设2:为了简化计算,假设居民收入保持稳定,经济发展较为平稳,每年的平均工资增长率都为3%。
4.3.2收入测算模型变量的选取
(1)参保人数
根据本文第三章所述,长期照护保险参保对象为16周岁及以上城乡就业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就业人员是指在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劳动力人口指全部人口中属于劳动适龄范围内的人口。
劳动适龄范围的上下限,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有不同的规定,按国际一般通用标准,15岁—64岁属于劳动适龄范围。中国男性为16岁—59岁,女性为16岁一54岁为劳动适龄范围。依据江苏省统计年鉴可知,近些年江苏省失业率为3%,因此,参保人数即就业人员数等于劳动力人口乘以就业率。
根据前文padis-int软件预测的结果可以知道,江苏省未来劳动力人口将不断减少,到2050年江苏省的就业人员为3321.64万人,历年具体参保人数见表12。
(2)未来就业人口工资总额测算
根据江苏省发布的《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可知,2018年江苏省城乡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368元。将上此城乡单位就业平均工资乘以未来就业人口,再乘以每年的平均工资增长率3%,则可以测算出未来就业人口工资总额,也就是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基数,如表12所示。
表 12江苏省2018-2050年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
年份 | 就业人口(万人) | 就业工资总额(亿元) |
2018 | 4925.84 | 33184.37 |
2020 | 4851.41 | 34673.40 |
2023 | 4757.71 | 36074.53 |
2024 | 4656.02 | 37453.45 |
2026 | 4571.64 | 39014.30 |
2028 | 4478.30 | 40545.15 |
2030 | 4387.14 | 42138.76 |
2032 | 4313.18 | 43951.38 |
2034 | 4247.86 | 45921.88 |
2036 | 4178.05 | 47917.86 |
2038 | 4102.77 | 49920.14 |
2040 | 4012.02 | 51788.74 |
2042 | 3882.82 | 53173.36 |
2044 | 3739.56 | 54330.28 |
2046 | 3605.96 | 55579.79 |
2048 | 3459.74 | 56573.53 |
2050 | 3321.64 | 57623.24 |
4.4 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水平测算
依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合理增长”的费率测算原则,采用长期照护保险的支出模型和收人模型,可得到缴费率模型为:
将前文计算的长期照护费用支出与缴费基数代入缴费率计算公式中,可测算出缴费率水平如表13所示。
表13不同给付对象下2020-2050年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缴费率
年份 | 重度失能老人 | 中、重度失能老人 | 全部失能老人 |
2018 | 0.75% | 1.10% | 1.70% |
2020 | 0.81% | 1.19% | 1.84% |
2023 | 0.86% | 1.26% | 1.97% |
2024 | 0.92% | 1.34% | 2.10% |
2026 | 0.99% | 1.45% | 2.26% |
2028 | 1.08% | 1.58% | 2.47% |
2030 | 1.18% | 1.74% | 2.72% |
2032 | 1.31% | 1.92% | 3.01% |
2034 | 1.44% | 2.12% | 3.31% |
2036 | 1.55% | 2.28% | 3.56% |
2038 | 1.64% | 2.42% | 3.78% |
2040 | 1.73% | 2.55% | 3.99% |
2042 | 1.83% | 2.70% | 4.21% |
2044 | 1.94% | 2.85% | 4.46% |
2046 | 2.05% | 3.01% | 4.70% |
2048 | 2.17% | 3.19% | 4.98% |
2050 | 2.31% | 3.40% | 5.31% |
由上表可知,长期照护保险不同的给付对象,其缴费率差异也较大:若包含全部失能老人,2018-2050年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缴费率约为个人工资收入的1.70%-5.31%;若给付对象包含中、重度失能老人,其缴费率约为个人工资收入的1.10%-3.4%;若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其缴费率约为个人工资收入的0.75%-2.31%。
本文认为当前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给付对象尚不能包括全部失能老人,因为这样缴费率会过高,从而给参保人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在制度初期,建议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这样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阻力会较小,也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成本。待制度成熟后,可将中度失能老人也纳入给付对象范围内。
穆怀中教授指出: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的保险支付水平越高,则意味着XX和社会用于社会保险支出就越多,社会保障程度就越高。反之,社会保险支付水平越低,则社会保险支出资金越少,保障程度则相应越低。保障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带来相应问题,保障水平过高则XX财务负担过重,保障水平过低则不能满足被保险者保险需求。[42]因此,社会保险应当有着合理的筹资水平。
本文不仅要计算出总体的筹资水平,还需探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给XX、社会和个人増加的负担情况,即分析各个供给主体所要承担的缴费比例,从实际情况出发,保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5 不同主体费率分担及可行性分析
从国际经验来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缴费率设定在雇员工资收入的0.2%-2%比较合理,因此,本文确定的缴费率也在合理水平中。
既然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独立的,则必须要有个稳定的筹资渠道。筹资渠道决定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资金规模,并且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中,不同筹资方式会影响到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资金供给方式,如给付条件、待遇水平和给付方法等。因此,本文进一步从筹资渠道和方式的角度进行研究,来保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目前国际上其他国家通行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分别是XX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如日本、韩国等。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因此,在不同国家的筹资渠道安排中,XX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有着不同的比例。
4.5.1 使用者负担能力分析
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使用者为失能老年人群体,老年人一般经济收入较低,但是为了控制资源的使用,避免浪费,有必要让使用者承担一定比例费用。但该比例不应过高,过高会加大失能老人的负担,因此该比例要合理设置,本文利用保障水平值的高低来评判该比例是否合理,是否适度。保障水平值指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费用人均自付支出额与离退休人员人均收入的比值,判断保障水平值是否合理的方法是通过实际调研退休老人的意愿取得。根据我们的实际调研发现大多数失能老人在参加长期照护保险后,最多还愿意拿出30%的离退休收入用于支付长期照护费用。即保障水平值在30%左右较为合适,一方面退休老人能够接受,自付费用不会对他们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一方面能最大化降低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的筹资压力。
依据现有统计数据可计算出2018年离退休人员人均收入为18795.62元[42]。根据德国、日本及我国试点地区的经验,学者们也通常建议将使用者的自付比例设定为长期照护费用的10%-40%,因此本文也按照这种占比进行讨论,结合前文失能老人数,长期照护成本测算结果,可测算出不同自付比例下以及不同给付对象情况下的保障水平值,如表14所示。
表 142018年江苏省失能老人自付费用及保障水平值
重度失能老人 | 中、重度失能老人 | |||
自付比例 | 人均自付支出额(元) | 保障水平 | 人均自付支出额(元) | 保障水平 |
40% | 12833.88 | 68.3% | 7449.38 | 39.6% |
35% | 12663.86 | 67.4% | 7366.89 | 39.2% |
30% | 11989.24 | 63.8% | 6983.84 | 37.2% |
25% | 11018.05 | 58.6% | 6426.08 | 34.2% |
20% | 9884.10 | 52.6% | 5765.08 | 30.7% |
15% | 8421.53 | 44.8% | 4913.21 | 26.1% |
10% | 6409.02 | 34.1% | 3741.03 | 19.9% |
根据表14,可看出若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使用者自付比例为长期照护费用的10%的情况下,保障水平值为34.1%,较合理;若给付对象包括中、重度失能老人,使用者自付比例为长期照护费用的10%,15%,和20%时,保障水平比较合理。结合前文缴费率分析结果,认为在制度初期,建议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因此建议使用者自付比例设定在长期照护费用的10%较为合理。
4.5.2 XX负担能力分析
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发起的,采取的是制度化社会保险方式,国家理应承担相当一部分责任。前文提到德国XX补贴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比例达到33.3%以上,日本XX则补贴约50%,南通市试点方案中XX补贴40%。中国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虽然是以缴费为主要资金来源,但是国家会对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承担兜底责任,对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提供补贴。
因此,本文认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国家应承担一部分筹资责任,这不仅是借鉴了他国经验,也是对中国社会保障传统的延续。XX加以扶持,才能保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以一种社会制度安排的形式贯彻实施下去。本文借鉴日本、德国和试点地区的经验,将国家承担的比例设定在长期照护费用的30%-50%之间。
江苏省统计年鉴显示2018年GDP为92595亿元,IMF预测中国2019-2024年GDP增速为5.5%-6.1%,本文取中间值5.8%,则江苏省XX2018-2050年应承担的费用及占GDP的比值测算如表13所示:
表 152018-2050年江苏省XX负担费用及负担比例
年份 | XX负担长期照护总费用的30% | XX负担长期照护总费用的40% | XX负担长期照护总费用的50% | |||
XX负担费用
(亿元) | 占XXGDP的比值(%) | XX负担费用
(亿元) | 占XXGDP的比值(%)(%) | XX负担费用
(亿元) | 占XXGDP的比值(%) | |
2018 | 109.45 | 0.118% | 145.93 | 0.158% | 182.42 | 0.197% |
2020 | 123.70 | 0.119% | 164.93 | 0.159% | 206.17 | 0.199% |
2023 | 136.81 | 0.118% | 182.42 | 0.157% | 228.02 | 0.197% |
2024 | 151.06 | 0.116% | 201.42 | 0.155% | 251.77 | 0.194% |
2026 | 169.41 | 0.117% | 225.88 | 0.155% | 282.35 | 0.194% |
2028 | 192.50 | 0.118% | 256.67 | 0.158% | 320.83 | 0.197% |
2030 | 219.86 | 0.121% | 293.15 | 0.161% | 366.43 | 0.201% |
2032 | 253.59 | 0.124% | 338.12 | 0.166% | 422.65 | 0.207% |
2034 | 291.54 | 0.128% | 388.72 | 0.170% | 485.89 | 0.213% |
2036 | 327.59 | 0.128% | 436.78 | 0.171% | 545.98 | 0.214% |
2038 | 361.89 | 0.127% | 482.52 | 0.169% | 603.15 | 0.211% |
2040 | 395.99 | 0.124% | 527.99 | 0.165% | 659.99 | 0.206% |
2042 | 430.00 | 0.120% | 573.33 | 0.160% | 716.67 | 0.200% |
2044 | 464.48 | 0.116% | 619.31 | 0.154% | 774.14 | 0.193% |
2046 | 501.57 | 0.112% | 668.76 | 0.149% | 835.95 | 0.186% |
2048 | 540.68 | 0.108% | 720.91 | 0.143% | 901.14 | 0.179% |
2050 | 587.53 | 0.104% | 783.37 | 0.139% | 979.21 | 0.174% |
按照表15中的数据,2020年江苏省XX如果分别承担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的30%、40%和50%,可分别看出其支付的费用占江苏省GDP的比重,其中支付费用的最大值占GDP的比值约为0.199%。
数据结果显示,XX的负担将先上升后下降,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最大,这表明未来15年是解决失能问题的关键时期。
与其他国家比较一下:实行强制社会保险的德国和日本的长期护理公共支出分别占到GDP的0.9%和1.4%;在实行XX财政免费提供模式的瑞典,长期护理公共支出为GDP的3.6%;而在实行XX承担最后的融资帮助的X,长期护理的公共支出占到GDP的0.6%。[43]通过比较可知,江苏省XX承担的老年人长期照护的费用占GDP的比值要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所以,江苏省XX在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中承担30%-50%比例的费用是完全合理的。
4.5.3 个人筹资能力分析
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社会保险性质,因此,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资金应当大部分来源于保险缴费。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和现状,我国已经是社保缴费很高国家之一,而现在经济发展増速减缓,企业用人成本在不断増加,再加上国家强调企业减负,本文认为建立新险种,应当尽量减少企业缴费。个人承担一定数额保险费用,既有利于减轻国家和企业财政负担,又有利于提高个人社会保障意识和增强社会责任感,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个人的收入通常是一部分用于保障个人的正常日常生活,还有一部分用于长期消费形成储蓄。个人现期消费受边际消费倾向和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包括一部分不随工资变动的稳定消费,公式为: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整理1991-2018年的数据,得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作为个人现期消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收入,通过回归分析,估计出,b,得到表:
表 16消费函数系数
模型 | 非标准化系数 | T | 显著性 | |
B | 标准误 | |||
(常量) | 1681.973 | 176.969 | 9.504 | 0.000 |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0.337 | 0.004 | 78.909 | 0.000 |
因变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现金支出
R=0.996 F=6226.596 P=0.000 |
由此建立回归方程:C=1681.97+0.337Y
将回归结果及2018年的个人收入Y=84688/12代入公式中,得到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最大承受度为42.47%,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中,个人工资总额的8%用于缴纳养老保险,2%用于缴纳医疗保险,1%用于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共计11%,远远低于其最大承受度42.47%,当前个人缴费空间还有很大。因此,个人在我国老年长期照护保险中的缴费能力可以适当提髙,以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前文研究结果表示制度初期给付对象为重度失能老人,护理服务使用者承担10%比例较合适其余费用来自于江苏XX支出和个人缴费。下文研究XX承担费用的30%、40%、50%的三种情况下的个人缴费率(即个人负担占个人工资收入的比例)。结合前文测算的重度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总费用、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测算出个人缴费率,结果见表17。
表 172018-2050年江苏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率
年份 | XX负担长期照护
总费用的30% | XX负担长期照护
总费用的40% | XX负担长期照护
总费用的50% |
2018 | 0.45% | 0.38% | 0.30% |
2020 | 0.49% | 0.41% | 0.32% |
2023 | 0.52% | 0.43% | 0.34% |
2024 | 0.55% | 0.46% | 0.37% |
2026 | 0.59% | 0.49% | 0.39% |
2028 | 0.65% | 0.54% | 0.43% |
2030 | 0.71% | 0.59% | 0.47% |
2032 | 0.79% | 0.65% | 0.52% |
2034 | 0.86% | 0.72% | 0.58% |
2036 | 0.93% | 0.78% | 0.62% |
2038 | 0.99% | 0.82% | 0.66% |
2040 | 1.04% | 0.87% | 0.69% |
2042 | 1.10% | 0.92% | 0.73% |
2044 | 1.16% | 0.97% | 0.78% |
2046 | 1.23% | 1.02% | 0.82% |
2048 | 1.30% | 1.08% | 0.87% |
2050 | 1.39% | 1.16% | 0.92% |
据表17所示,2018-2050年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率在个人工资收入的0.3%-1.39%之间。看2020年的数据,针对不同的XX负担比例,个人缴费率在个人工资收入的0.32%-0.49%之间。目前德国缴费费率为1.95%,日本是1.13%,韩国只有0.2%,江苏省长期照护保险费率低于日本、德国,高于韩国,且考虑到前文分析的个人缴费能力,个人缴费率为0.49%时,XX财政压力较小,且对其个人不会产生较大的经济压力,此外为了实际征收的方便,个人缴费率设定为个人工资收入0.5%较为合理。
以上是根据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需求所测算的各不同主体,即保险的使用者、个人缴费者和XX各自合理的分担比例。当然,从长期来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的各种缴费率还应当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条件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这将有助于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 结论及建议
5.1 研究结论
随着我国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年人群体不断增大,老年人所需的长期护理需求日益増长,需要在制度上进行供给设计。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口结构,建议实施我国社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并尝试探讨了该制度的原则、定位、筹资和给付机制。
本文采用ILO的筹资模型,以保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资金的供求平衡为出发,对江苏省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进行研究。采用资金需求模型,预测江苏省不同等级失能老年人口数量,对不同等级失能老年人在不同的护理模式下长期护理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了估算。并通过制度缴费模型测算江苏省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率,即确定江苏省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筹资水平。
最后,本文按照XX的财政拨付、使用者负担和劳动者个人缴费这三个资金来源渠道,借鉴国外的现有经验,讨论各个主体应负担的比例,计算出了各方都可以承受的XX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和个人缴费率,使得XX、个人缴费者和使用者共同合理分担所需资金。
本文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建立社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需求的最佳供给方式。
一方面,我国老年人面对的失能风险己经是全社会所需要面对的风险,需要采取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方式化解风险,从而减少老年人个人和家庭因老年人失能而陷入经济贫困的状况。另一方面,通过试点地区的实践可知,若要尽可能多的覆盖广大的老年人群体,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和制度的可持续性,应当将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作为独立的社会保险进行制度安排,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水平,从而满足日益増长的老年人群体长期照护的资金需求。
第二,建立的社会化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应当遵循普适性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以及系统性原则。
本文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做法,认为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应当采取现收现付模式。现收现付模式更加有利于在制度建立之初快速筹集资金,保障制度的确立。国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政策环境,通过财政拔款来确保制度的建立和顺利运行。由于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企业的用人成本非常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在国际上已处于较高水平,国家宏观政策正在强调为企业减负,为减少制度建立的阻力,应先行不对企业进行收费。因此,本文主要考虑采取通过国家XX拨款、个人缴费和使用者负担来进行资金的筹集。
第三,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应当合理设置给付制度和成本控制机制。
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为了对老年人因失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轻度、中度或重度失能老人选择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或社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有所不同,给付的标准应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的失能程度和对护理方式的选择而由所区别。在建立了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后,应当对给付人群、给付条件、给付程序和给付方式等进行严格的限定,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建议在制度建立初期给付对象只包括重度失能老人。
这样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阻力会较小,也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成本。在制度建立初期,缴费率为个人工资收入的0.75%-2.31%。待制度成熟后,可将中度失能老人也纳入给付对象范围内,此时其缴费率约为个人工资收入的1.10%-3.4%。从国际经验来看,这样的缴费率都在合理的水平中。
根据本文的测算,在不同的保险给付方案中,江苏省XX承担的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占GDP的比例最高为0.019%,这低于其他国家长期护理公共支出占GDP的比例。从2020年开始实施长期长期照护保险,最佳方案为使用者承担10%的长期照护费用,江苏省XX承担30%的长期照护费用,个人承担60%的长期照护费用,即个人、XX以及使用者的筹资分担比例为6:3:1,此时筹资水平为个人工资收入的0.5%。
就江苏省而言,按照本文所测算的缴费率所确定的筹资水平,各方所承担的保险资金负担都可以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范围内,通过多渠道的筹资方式,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资金需求在长期内完全可以得到满足。
5.2 政策建议
从前文对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筹资水平的测算结果来看,目前缴费率下筹资水平较低,各方负担较轻,这为现阶段建立该制度提高了可行性。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随着老年长期照护保服务群体数量的增加,缴费率在今后将逐渐增长的客观事实,所以仍需要扩大资金来源和控制成本支出,以保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江苏省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长远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5.2.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XX责任
建立社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在建立的过程中需要由国家立法先行。我国己经将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作为十三五规划中社会保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仍需要进一步推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陰法律的实施,从而在法律上提供引导和强有力的支持。如德国有《长期照护保险法案》,日本有《护理保险法》等。该些法律必须在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对象、缴费费率、给付方式、给付条件、给付水平、资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法律上的保障有助于制度的建立和平稳运行。
由于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了XX不仅要实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还需要提供资金和管理等各方面的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协调各方资源,从而使得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
5.2.2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费率结构
由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护理成本不断提高,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会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资金支出压力。从日本和德国的情况来看,日本和德国都面临过不得不提高护理保险缴费率,或是降低护理保险给付水平的困境。本文认为一方面需要拓展筹资渠道,在现有的筹资主体的安排中,适时引入慈善机构、社会组织,或愿意缴纳保险费用的企业来提供资金,以保证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应当以追求基金的中长期平衡来设定费率,既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又要保证费率的稳定,从而避免因费率不停变动给缴费群体所带来的抵触情绪。
在为企业减负的大环境下,建立新保险制度时就更应该尽量减轻企业负担,这也有助于减少制度实施面临的阻碍。《指导意见》指出,在长期照护保险的试点阶段,可以通过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按照林宝(2015)的研究结果显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能够对其制度改革成本作出科学的安排,使得降低费率的可能性增加,那么可以把降低的费率转化为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率。另外,我国现阶段过度的医疗行为非常常见,倘若可以减少这些行为,那么医保当中也可以为老年长期照护保险挪出一部分资金。
5.2.3建立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机制
“十三五”的发展规划中已经提出要建立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评估制度,旨在定期掌握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和能力状况,使他们获得更加准确而符合预期的养老服务。同样的,要想制定符合经济发展状况的筹资水平,有必要建立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机制。筹资水平的合理性涉及到保险基金收入、基金支出、基金结余、失能人员比重、各方负担能力等等方面,其中哪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筹资水平的适度性。有时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的干扰,也许导致原始目标的偏差。那么要想衡量筹资水平是否适当,就需要建立制度的执行效果评估机制。
首先,需要成立独立的评估机构,负责对制度运行全过程进行一系列评估活动。评估机构独立而不受任何其他机构的影响,强调其独立性是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其次,建立能够反映制度执行总体情况和效果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老年长期照护保险覆盖率、保险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金结余率、待遇给付水平、筹资水平和社会满意度等等,依据这些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最后,通过评估形成结果反馈,并制定改进政策,来改进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使筹资水平能够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资源配置,缩小制度设计与执行效果之间的差距,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制度目标。
5.2.4 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监管体系
要想促进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有序进行,需要健全其监管体系。提倡行业自律和媒体监督,从保险机构、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实施监管。为了在既定的筹资水平下完成保障目标,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标准的需求来进行给付,控制支出范围,严厉防范和打击变相骗保行为。
为了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长期照护保险的特殊性,规范和监督第三方鉴定部门的制度和行为很有必要。要确保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并辅助其建立失能鉴定标准和待遇享受等级以及评定方法。健全的监管体系是制度顺利运行的保护伞,是受益人群的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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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荆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模式[J].保险研究,2010(04):80-82.
致谢
光阴荏苒,转眼间硕士研究生生活即将结束,三年的学习生活使我受益匪浅。2017年进入中国药科大学读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眼下就要毕业,不舍之情难以言表。
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老师治学严谨,亦师亦友,三年的相处中,
每一次交流都对我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和启示。入学之后,老师指导我参加了课题调研和讲座会议,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知识。在我的论文整个完成过程中,大到框架的确定,小到一个标题的总结,老师都竭尽所能地帮助与指导。她积极的做人处事之道和严谨的治学之风将影响和激励我的一生,她对我的帮助和教诲我更将永远铭记。此外,还要向给我上过课指导过我的老师们道一声感谢,谢谢你们对我无私的帮助。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是你们一直在背后无条件地支持着我,让我没有后顾之忧,专心写作,给予了我很多宝贵的帮助和建议。再次,要感谢我的同学们,我和你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校园时光,留下了珍贵的青春记忆。是你们让我感受到真诚友善和睿智,能在这样的班级中度过,能和你们相识相知是我极大的荣幸。
最后,我还要感谢参与我论文答辩和评审的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个审视三年来学习成果的机会。写论文的过程中我真的学到很多,正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我才能顺利完成。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倍努力,以期能够取得更多成果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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