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宜宾市江安县截至2020年4月共有环卫工人500多人,每天负责清扫道路,水洗道路以及清理垃圾。这群环卫工人的平均年龄超过40岁,工作时长在八小时以上,一年到头没有一天假期,法定休假时间反而是他们最辛苦的时期。虽然他们的工作时间很长,十分辛苦,可是他们的平均收入只有2500上下,而我市去年的平均收入为5470元,他们的收入还没达到我市平均收入的一半。而且他们不但收入少,而且他们的劳动安全也得不到保障。XXXxxxx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策制度,民生问题是我们国家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保障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张爱的观点是: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不但会影响一个城市整体环境以及经济的发展,还会影响整个国家的民生问题[1]。本文针对环卫工人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将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如今的劳动安全情况进行实证分析,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宜宾市江安县2家环卫用人单位,深入其中了解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该地区环卫工人现如今的劳动安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之后,从XX给予的保障、行业以及工会给予的保障和其自身保障这三点着手分析,最终提出有效解决该地区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的对应措施。
(二)研究意义
由于最近几年民生问题持续深化,每个地区的XX机构接连发布了很多区域性政策来保证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即便如此,他们依旧处于三低状态,这三低分别为:薪水低、安全系数低以及地位低,他们这群人的劳动安全问题急需全世界的重视并予以解决。综上所述,截止现在该地区的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收入低、极少部分环卫工人缴纳保险、工作环境安全得不到保障。然后根据以上情况着手于其自身、行业工会以及XX这三方面展开研究,发觉造成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是因为以下几点:缺乏维权意识、没有经过劳动安全知识的培训、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会不尽责、缺乏资金补助以及XX保障不全面。作者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要利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找到有效解决该地区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的可行性措施。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1.研究思路
首先借鉴学习国内相关文献,查阅江安县人民XX、江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等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和资料,撰写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其次,针对具体的环卫工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其实际情况。最后,根据现存劳动安全保障问题,追根溯源寻找劳动安全保障缺失的原因,总结经验并提出有效措施。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通过对保证群众劳动安全的相关文献的阅读,在宏观上掌握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发现在现有研究中,对工作现状、作业安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等研究较多,也有专门针对劳动安全的研究,在分析原因时较多集中于环卫单位和工会组织以及XX保障,对于环卫工人自身所存在问题还不够深入。
(2)调查研究法
结合所查阅的文献及环境卫生管理部分的有关文件,对江安县环卫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江安县环卫工人的人员构成及用工现状、劳动安全保障实施的整体情况、安置模式的选择等信息;再通过访谈易地搬迁安置对象,深入了解搬迁安置情况。
(四)创新和不足
这篇文章将江安县环卫机构的基层单位作为分析对象,与该地区环卫工人的工作现状,劳动安全的保护手以及社会保险的交纳现状相结合,利用问卷调查以及实地取证的方法,通过认真分析得出结论:该地区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存在工作环境安全得不到保障、没有经过劳动安全知识的培训以及极少部分环卫工人缴纳等问题。然后根据以上情况着手于其自身、行业工会以及XX这三方面展开研究,分析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缘由。这篇文章的弊端在于相关数据具有一定的制约性,致使作者的分析不够透彻。这篇文章的革新点在于运用了实地取证的研究方法,不管是问卷调查还是实地取证,都将环卫工作作为研究主体,掌控原始真实数据,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以及研究价值。
二、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基本情况与安全保障现状调查分析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这篇文章将环卫工人当做研究主体,鉴于区域和时间的多重考虑,主要对江安县城区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县城不论从经济发展还是城市建设都还是比较快速的。该地区大约有500多位环卫工人,运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决定在路边开展随机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共收回92份可用问卷,因此样本数量就是92,即回收率也是92%。
(二)样本统计分析
1.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1)个人简况描述

通过对表1分析,不难得知,在这九十二个可用样本里,有二十个男人,七十二个女人,男女比例分别为22%以及78%。现如今,我们国家的男女比例为105:100,男人要比女人多,环卫工人的男女比例和全国的男女比例结构不符,是因为其工作性质导致的。上述样本中年龄在四十岁到四十九岁之间的人数最多,然后就是从五十到五十九岁的人有十六人,这两部分人群分别占比72%以及17%,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均无二十到二十九岁之间以及六十岁以上的人群。就学历而言,从事环卫工作最多的人均为初中学历,一共有五十七人,其次就是小学学历的,一共有三十一人,这两部分法人群分别占比62%以及34%,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均无超过高中学历的。就月收入而言,样本对象大多数收入偏低,其中月收入在两千到两千五百元的有五十四人,月收入不到两千的有三人,月收入超过两千五百元的有三十五人。
(2)工作状况描述

就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长而言,每天只工作法定时长(八个小时)的人只占比25%,大多数人每天的工作时间均超出法定工作时长,有五十九个人的工作时长为八到十个小时,占比64%。绝大多数人一年到头没有一天假期,法定节假日时期他们的工作更加繁忙。若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工作,还需要找人替班,并且支付相应工资。全年无休的人占比89%,而11%的人每个月有一到两天的假期。对他们而言,根本不存在周末,他们每天多数时间都花费在了工作上面。尽管大多数环卫工人都和相关部门签署了劳务合同,可是还存在11%的人并没有和相关部门签署劳务合同,这当中还有一些人是本身就拒绝签署劳务合同的。样本对象普遍具有良好的保险意识,有七十六人缴纳社保,占比83%,仅有17%的人没有缴纳社保。
2.劳动安全
在实地取证过程中,认为自身工作环境脏乱差,污染严重以及容易导致身体不健康的环卫工人占比78.4%;认为自身工作会时常与他人发生矛盾,有可能危害自身安全的环卫工人占比67.6%;认为自身工作存在劳动安全隐患,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环卫工人占比87.9%。综上所述,显而易见,他们具有充分的劳动安全认知。因为环卫工作主要工作区域就是在车辆较多,人员密集的地方,属于高危行业,所以相关部门理应给他们配备保护设施以及开展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危险,这是重中之重。可是在取证过程中,发觉为他们配备如手套口罩以及工作服等基本保护设施的相关部门只占比48.6%,为他们开展安全培训以及时常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的相关部门只占比35.9%,仅超出三分之一。
3.法律意识
在实地取证过程中,针对“您了解哪些可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这一问题,答复知道《劳动法》的人占比65.8%,可是他们对于该法律的认知却少之又少,几乎无人知道或是听说有专门保护环卫工人的法律法规,充分表明了该群体十分缺乏对于法律的认知,在这方面有待加强。针对“在工作中遇到不平等对待的时候,您会怎么办?”这类问题,决定不了了之的人约占比80%,决定先选择忍耐,遇到忍不了的情况就辞职,重新再找工作的人约占比10%,懂得用法律来保证自己的人只占比10%以下。显而易见,我们国家的环卫工人现如今对于法律的认知十分薄弱,更是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证自身权益,工会需要竭尽所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指引环卫工人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尽管该地区已经采取了部分相关措施来保障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以及改善其生活水平,可是就实际效果而言,着实差强人意,并没有完成渗透到他们的劳动安全以及社保保障等领域。因此,该地区XX理应和相关部门共同协作,从而增加环卫工人的收入、予以他们劳动安全保障以及社保保障,创建合理的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三、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现存问题
1.超负荷工作
环卫工人经常进行超负荷工作,休息休假权没有保障。休息休假权也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强调:劳动者的工作时常要保证在八个小时之内,假如相关部门因为工作需要,在和劳动者进行商议之后将工时延长,前提是每天工时延长要保证在三个小时之内。可是,在实地取证过程中,发觉大多数未还工人从未享有过这种待遇,该群体的工作时长超过八个小时的约占比66%。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不仅危害到了他们的休息休假权,还在很大程度上致使他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2]。
2.工作条件恶劣
由于我们国家的城镇发展日新月异,人口不断增多,市政建设的水平也显著提升,需要清理的区域也越来越广,城市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针对这一现状,最近几年,环卫行业的机械化水平也越来越高。很多先进设备帮助环卫工人承担起了主要路段的清理工作,如清扫车以及洒水车等等,唯一不足的就是,现如今,并没有被广泛使用。仍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环卫工人来完成,他们利用扫帚、铁锹、撮子以及推车(俗称老四样),将道路打扫干净。就垃圾清运而言,现如今开始利用垃圾挤压车的倾倒装置进行垃圾清运,可是仍需一名随车装卸工作者,承担起搬卸垃圾桶以及将其倾倒的工作。就环卫工人来讲,他们的工作环境差强人意,每天都会吸入大量灰尘,忍受垃圾产生的异味以及滋生的细菌[3]。
3.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条件显著提高,汽车作为常用的出行工具,导致出行道路上出现车流密集,车辆混杂等情况,与此同时,行人以及商贩缺乏自我约束,经常随意将丢弃在路边,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做法都在无意间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严重威胁到了他们的生命安全[4]。在实地取证过程中,可以发现,环卫工人普遍存在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他们在清扫道路时,无视相关摆放的警示牌子,或者不将反光背心穿在身上,很容易造成司机在开车过程中不能在第一时间看见他们,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垃圾清运而言,每辆垃圾车都有一位随车装卸人员进行垃圾桶搬卸工作,部分装卸人员在不配备任何保护装置的情况下悬空站在翻斗一侧,这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1.保障环卫工人安全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用人单位应该确保每个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安全,环卫工人也是劳动者中的部分群体,其工作环境安全应该要得到保障,所以环卫工作开展各种环卫活动的时候应该要享受此权利,国家应该也要从环卫工人群体的利益考虑,为他们制定相应的工作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他们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5]。但是,有关于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安全保护法律法规还是处于空白状态,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没有找到相关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也没有针对性的规定,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从法律层面上都没有得到合法的保障。很多时候,环卫工作执行作业相关活动时候出现意外,却没有得到和其他劳动者一样的补偿,安全权益基本没有能够完全享受[6]。
2.安全监管力度薄弱
环卫部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意识比较弱,对各类安全事故没有做好预防处置方案,对环卫作业流程也缺少科学的标准,道路安全管理秩序没有严格执行,环卫清扫车辆实施作业过程规范性比较差[7]。环卫工人缺少自我安全意识,在作业过程中没有在相应路段一定距离内设置警示标志,工作时候不穿反光背心。这些人员自身都没有做好安全防范,让工作环境置于危险境地。此外,XX部门和外包单位只对环卫工作结果感兴趣,对环卫工作过程不关注,不把环卫工作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安全教育工作也是走形式和流程,教育效果打折扣,缺少事前的预防,只有事后的重视[8]。
3.清扫设备落后,机械化程度低
我们国家的机械自动化水平还没有普及到各行各业,城市道路情节多数还是以人工为主,机械化设备情节还是比较少见。在国外很多国家诸如德国、X、日本等国家都基本上开始启用机械化城市清洁模式,大多数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和码头港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基本都开始出现机器人实施清洁作业。而目前,江安县也开始推行机械化清扫,但是并未全面普及,很多时候还是人工清洁占据主导,很多清洁工作由环卫工人承担,所以交通意外的概率也很大。此外,城市基础设施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多城市小道上路灯损坏没有及时维修,路灯的间隔设置不科学,很多城市道路都是比较灰暗,灯光不足,环卫工人在昏暗的路灯下工作,视线可见度低,并且路上车来车往,清晨路面行人少,赶着上班的人车速很快,交通事故不可避免,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很不安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9]。
3.环卫工人维权意识淡薄
环卫工人很多都是未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程度低,对自身的权利知识了解甚少,特别是规律规定的安全操作工作环境的要求和危险因素规定基本上都不了解。在生产操作时发现安全隐患也不会有意识地进行建议,更不会举报或者控告,对单位安排的违法作业行为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拒绝,对紧急情况撤离的概念也非常模糊[10]。因为环卫工人对这些法律规定的知识和内容,包括安全防范内容的了解不多,没有意识到某些工作环境或者行为会给自身生命带来威胁。其次,很多环卫工人对自救知识一知半解,生产过程中,如果安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能够及时做好自救工作,更谈不上营救别的工作伙伴。很多劳动者在事故后甚至惊慌失措,忘记了如何逃生,让伤亡惨重。从事环卫工作,很多人并非自愿,而是应聘别的工作岗位没有被录用,或者年龄大了,自己无一技之长,只能选择环卫工作,这些人群大多数是欠缺劳动法律知识,面对权利受损时候无法通过正确途径维权,有的甚至不知道维权流程该从何做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并且这些群体也没有共同维权意识,维权力量比较分散,维权力量不足,维权效果不明显。
四、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环卫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路边作业,路上车来车往的,工作环境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应该要有专门法律法规来保障环卫工作的安全性,确保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11]。交警和环卫工人工作性质不一样,但是相同的是他们都在路边工作,但是法律对这两部分群体的保障差别很大。道路交通法对交警的工作安全详细规定,但是国家对环卫工人安全保护法律却还是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如果环卫工人和交警工作人员同样在路边工作,同样发生交通安全事件,获得的赔偿差异很大,两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保障千差万别。所以国家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为环卫工作立法,填补环卫工作安全保障的法律空白,以劳动法为基础补充相关规定,以职工的社会保险和权益为核心关键点,以此关键点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补充。同时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让环卫工作更加规范秩序和安全,确保环卫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各项事宜,为环卫事业保驾护航[12]。
(二)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的安全负责,具备完善科学的安全流程和操作制度,在国家劳动安全规定的标准下实施各项劳动作业,对劳动者要进行安全防范和安全事件处理培训,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工作设备或者装备13]。所以要确保环卫工人的安全,首选要保证他们工作时长不能超过人体承受范围,最好执行三班倒,确保每天8个小时工作量,减少工作时间,不在疲劳状态下展开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同时,开展作业时候要在作业点的一定距离范围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让路过的车辆能够意识到有人正在作业,同时要传安全反光工作服装,让警示标志更加明显,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交通监管力度
在我国大部分环卫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甚至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水平,这要求我们在环卫工作者的工资标准上应该做适当调整,相关部门应该提高环卫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同时,鉴于环卫工作者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可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垃圾),每过一段时间就应该为他们做身体检查,一定要为他们购买相关的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加大交通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防止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XX层面和监管层面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车祸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努力侦查车祸事件的各种疑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环卫工人生命安全保障提供良好环境[14]。
(四)提高环卫工人综合素质
1.增进环卫工人的权利认知
环卫工作文化教育不高,法律意识低,往往遇到自身权益受损的事件时都会选择逆来顺受,尽量避免惹“麻烦”,也不知道怎么样利用法律武器来给自己伸张正义。所以,应该对环卫工作科普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劳动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规定。环卫工人单位可以为他们提供培训条件,组织多样化的培训活动补充他们的法律知识,从而让他们除了劳动技能之外掌握法律知识,并且了解工作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必要时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2.拓展环卫工人的维权路径
很多环卫工作在自身权益受到迫害时候,也意识到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权,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该如何利用那些法律条例来维权,也不知道要和哪个部门求助,有时候甚至害怕维权后遭受打击报复而选择隐忍。所以除了要给环卫工人开展各种法律知识培训,还要灌输他们维权意识,让他们了解维权的流程,维权的途径。社会公益律师所或者相关律师团队,也可以多支持环卫工人的维权活动,在经费上给与他们优惠,减少他们经济压力[15]。
3.加大环卫工人的知识技能教育
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很快,城市建设以丼喷式的速度蔓延,需要增加大量环卫工人来维持城市的清洁,环卫工人的群体越来越庞大,所以对这些环卫群体的教育培训势在必行,提升他们综合素质能力也迫在眉睫。首先,为环卫工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从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上入手,让这些环卫工人除了掌握自身岗位拉动技能,还能够了解发生安全事故如何预防。但是环卫工人的教育水平偏低,年龄比较大,所以培训方式要灵活多变,可以通过模拟场景教学法和实践案例教学法进行培训,让培训效果更加理想。岗前培训和岗后定期培训都要实施考核,对考核不过关的人员继续加强培训,直到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技巧为止。其次,要加大环卫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举办培训活动时候,重点内容设置可以偏向法律法规或者制度规定等方面,培训方式可以选择文艺活动宣传或者座谈交流会形式,让环卫工人能够在类似生活场景的氛围中轻松学习,增强他们的合法维权意识[16]。
4.提升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
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安全中,生命安全是头等大事,生命安全也是安全培训的核心重点[17]。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一切社会人都应该有机会享受再教育培训的权利,环卫工作者是劳动者,也是社会一员,理应有获得教育培训的机会。所以XX相关部门在组织举办环境卫生培训时候,应该担任起组织培训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培训内容要精心准备,侧重点可以放置在交通安全法和作业流程安全须知上,要让环卫工作懂法的同时也守法,守法的同时具备处理危险事件的能力。让安全作业和法律意识的种子能够在环卫工人心中生根发芽,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五、结语
加强劳动者安全保障,也就是对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是对劳动者的基本尊重,这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如出一辙。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力量,关乎国家建设和发展,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劳动者的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立足江安县环卫工人劳动安全问题的讨论,从XX、环卫单位及环卫工人三个角度去分析,通过一些问卷调查数据的呈现,可以直观反映出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现存的问题,人身安全及健康得不到保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说明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问题显著且亟待解决。通过对江安县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调查研究,从中得出了一些认为能够让其他地区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由于笔者对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理解不足,对相关理论的研究还有待加强,也缺乏创新性。而且劳动安全保障涉及面广,本论文对宜宾市江安县环卫工人劳动安全保障研究只是阶段性的结果。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完善,还需要继续研究,更进一步考核,以期作出更加客观的评价,为创造更好的城市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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