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制度探究——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为例

摘 要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数以亿计农民工从农村流入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并将子女带到城市生活以及就近入学,由此产生了一个庞大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群体。本文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部分随迁子女为调查对象,首先根据所整理文献分析总结出当前随迁子女可能面临的共性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调查问卷并根据收集到的联系方式发放问卷;然后回收问卷和访谈记录做数据分析并提炼出团结村随迁子女异地就学面临的个性问题;最后将其和社会大背景结合起来分析得出研究结论。据分析,这些孩子的教育公平得不到保障主要是因为城市的教育资源紧缺以及受户籍制度、财政制度等相关制度影响,地方XX的教育规划大多根据本地户籍学生的数量来制定,导致异地入学、升学门槛高,与此同时,乡村优质教育资源流失严重也加剧了不公平程度。为了改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环境,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在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农民工随迁子女所面临的教育环境仍然有一些可视的或隐藏的不公平现象存在,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

关键词:农民工随迁子女;XX责任;教育制度;户籍制度

一、绪论

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城市化进程也因改革开放、人口涌入而不断加快,携带子女一同迁往城市的农民工家庭也越来越多。大量的人口涌入必然导致城市公共资源紧缺以及社会矛盾的激化,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否在迁入地和本地居民一样正常上学、升学,成为了社会各界、XX以及农民工家庭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也是我国现阶段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选题缘起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变迁不断深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规模人口流动陆陆续续在全国展开。城市化,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以城市为载体,经济发展催生了大量企业工业,这些企业及自身附属的相关职能机构,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与此同时,也滋生一系列社会问题。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为例,一方面,这些农民工受自身受教育程度以及能力素养的限制,只能从事一些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不被城市所接纳,他们自身也没有归属感。再加上在城市生活费用成本高,大部分进城务工农民都没有能力在城市为子女提供学习生活的条件。这些农民工子女被迫留守农村,与父母分隔两地,亲子教育主体缺位问题愈发严重,由此滋生了很多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另一方面, 大量随父母流入城市的随迁子女加重了城市公共服务负担,挤占城市公共资源,增加当地XX财政压力,其自身受教育公平也得不到保障,面临入学难、升学难等一系列难题,解决随迁子女和城市主体居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刻不容缓。

当下,受全球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流动人口数量有所减少,2019年流动人口有2.36亿人,比上年末减少515万人,但是仍然占我国人口数量很大一个比重。再加上由于我国人口流动中个人流动特征逐渐减弱,家庭流动趋势愈加明显,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它是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叠加。而在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中,学校教育起着基础性、关键性、发展性作用。因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水平不仅影响着他们自身的未来发展,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社会结构变迁,他们的命运和社会阶层分布、社会结构变迁密不可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二)研究意义

当前地方教育制度和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陷入了困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与教育制度造成的约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全面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研究地方XX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一系列制度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主要表现在,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在多个学科领域都是非常重要的研究热点,比如管理学、法学、政策学等领域都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作为研究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挖掘到广泛的理论材料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还可以为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真实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本文的研究建立在各学者研究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地方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有助于从理论和政策层面更好地把握教育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当前我国教育制度改革实践提出可行性建议。

现实意义更多体现在这项研究能更好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首先,研究地方XX对团结村100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保障路径,可以提出更符合实际的政策建议,保障团结村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受教育公平。其次,这项研究对于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教育领域面临的难题有很大的帮助,有助于促成流入地XX和流出地XX合作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面临的教育问题,为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社会支持和政策保障。再次,可以为地方XX提供政策性和战略性的建议,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保障制度,帮助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就学所面临的障碍,改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弱势地位。

(三)研究现状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学界的重点研究对象,有丰富的研究文献和著作。对于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益的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宏观政策和制度层面,主要针对教育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权利的配置提出建议。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政策的改革和发展。对于教育制度的改革,研究者们提出了各种建议及对策,从整体上来看,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几方面:

第一,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群体最初被人们所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难以进入流入地城市公办学校就读的遭遇,流入地城市公办学校门槛高,一般不接收非本地户口的学生,这就导致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社会矛盾激增。随着我国教育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流入地就读的压力,但是对于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公平获取的研究并没有随之减少,仍然是当前社会的研究重点。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难以彻底解决主要是受现行户籍制度影响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制约,比如戎庭伟就认为,随迁子女在学校受到的排斥现象并不是简单的教育制度问题,而是更为根本的城乡二元结构,二元结构下的户籍制度就能建构对随迁子女排斥的机制。黄祖辉、许昆鹏认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除了户籍制度的限制外,还与他们在城市中的居住地、学习过程的不连续性、家庭教育有关。还有部分学者指出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还受其社会地位、流入地XX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影响。

第二,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内部未获得公平对待的制度根源探究。现阶段学术领域只有少部分文献专门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内部的公平问题,这些文献侧重于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内部是否遭遇不公平对待的事实研究,以及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分析。一些学者认为,现阶段实施的政策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内部遭受不公平对待的根源,随迁子女只是暂时居住在城市的外来人口,并没有被城市服务系统纳入在内,城市没有义务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及公共服务需求,城市常规教育系统无法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农民工随迁子女也没有成为迁入地城市的教育考核指标,这些制度方面的缺陷是造成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内部遭受不公平对待的根源。郭静认为,制度背后的价值取向滋生了不公平问题,从本质上看,当前的教育制度是以工具理性为价值取向的,它才是随迁子女在学校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根源。

第三,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升学政策的研究。对于随迁子女在异地升学存在种种分歧,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尽快制定并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的相关政策,用制度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升学权利。叶庆娜认为以往出台的随迁子女高中教育政策之所以没有达到社会预期效果,不能彻底解决随迁子女异地升学难题在于其保守性、狭隘性,担心大规模高考移民涌入会导致流入地教育资源紧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流入地XX需重新审视、科学规划、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的问题,制定出可行性大、促进公平的教育政策。但也有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分析指出城市现有的资源并不足以支撑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政策的落地实施,当下与异地升学考试政策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还不彻底,若是盲目的允许非本地户口学生在城市升学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引发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的矛盾。朱丽认为在现有条件下,流入地放开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后教育暂不可行,需要先建立起相应的防范机制。

以往的文献主要从学校教育公平和教育制度改革方面来研究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从XX政策层面和配套制度改革方面出发的研究文献较少,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本文从XX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层面以及相关制度配套改革方面对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做了系统性的补充

二、案例简介

本文以昭通市大关县上高桥乡团结村部分随迁子女为研究对象,以此区域为例,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根据农民工随迁子女面临的现实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出当下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教育领域面临的问题,并结合事实探寻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系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提供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的举措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面临的教育问题。

(一)团结村概况

团结村隶属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大关县是昭通市辖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横江上游,昭通市的腹心地带;大关县总面积1721平方公里,总人口28.6万人,辖8个镇、1个乡。上高桥乡位于大关西南部,距大关县城54公里,昭通市43公里,全乡总面积为104.13平方公里,有耕地18043亩;主要发展第一产业,全乡辖大寨、红旗、新民、团结、打堡、龙堡6个村民委员会。团结村是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上高桥乡下辖的行政村,为乡中心区,属于山区,距离乡1公里, 国土面积17.31平方公里,海拔1884米;在团结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外出务工等为主。与以往相比较而言,团结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但是团结村的发展仍然受到其匮乏的自然资源、闭塞的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周边村庄一样,远远落后于我国整体村庄的发展水平。

(二)团结村村民外出务工概况

当前,团结村已经从农业村转变为打工村。据团结村劳务状况统计资料显示,村里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务工,主要流入到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地,以二十至四十岁人群为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团结村村民的思想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外出务工不单单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还因为城市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全面的社会保障,更舒适的居住环境和更多样的娱乐方式。据调查显示,在团结村,一半以上的家庭因为劳动力少、生活拮据等原因,将子女留在家乡由老人看管,但也有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家庭带着子女去务工地居住和生活,只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受经济落后、教育发展水平低下等原因的影响,团结村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有八成以上的人没有上过高中。调查显示,团结村外出务工人员有一半左右的人从事劳动强度大的体力型工作以及简单的机械操作。这些农民工从事着危险而且工作强度大的工作,但是因为频繁更换工作以及缺乏法律意识等原因,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工作单位或者他们自己都没有购买任何形式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险。这不仅不利于保障农民工自身的权益,也不利于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部分学校设置的入学门槛中要求学生父母必须购买当地社会保险。

 

 

bfdcf11baffd9e12493d0bf6e621fb61  (三)团结村随迁子女教育状况

根据样本调查结果分析,团结村农户家庭中跟随父母至异地上学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半以上的子女会留在农村接受教育。主要是城市生活成本高,所需费用是农村家庭难以承受的。而那些跟随父母至城市入学的孩子,大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紧缺,大部分随迁子女只能进入私立学校就读,而私立学校普遍存在着收费高、师资力量较差、教育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校园环境差等问题。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再加上因为父母的工作经常变动,其子女也不得不跟随父母流入各个城市学习和生活,导致其连续性教育被中断,跟不上流入地学校的教学进度,成绩急速下滑,产生厌学情绪,辍学比例高,我们了解到,有过辍学或转学经历的占比高达百分之六十五。

三、随迁子女教育现状

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必须立足于XX责任视域,以农民工随迁子女为研究对象,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下认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XX责任的发挥寻找有效方式和最优路径,这是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实现我国现代化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更是我国XX发挥XX职能,履行XX责任的焦点之一。

政策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群体增长速度快、问题多、影响程度深等特点,教育部等六部委在2003年9月的时候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这一政策明确了流入地XX和公办学校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益方面的主体地位,规定了流入地公办学校、国有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在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方面的权利义务。这一政策的颁布意味着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难题的破解将得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在中央XX的高度重视下,各个地方XX都在积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难题。如在浙江、湖北、天津、福建等地初步确立了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益的经费投入机制,对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

2008年3月5日,xxXX在XX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一郑重宣告,在两会内外,在全国教育界引起热烈反响。这些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我国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建成人力资源强国;还是党和XX关注民生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体现。xxXX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对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是在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战略部署。长期以来,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被边缘化的问题,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xxx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以期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面临的教育难题,基本确立了XX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益的职责,体现了其主导地位。

(二)多元化办学改善教育环境

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单一化、模式化等问题,严重限制了人们对适应性教育的选择,不能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对教育需求多元化的合理诉求。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XXXX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制定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教育新体制,并拓宽教育投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办学,形成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为主体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各地XX在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时以中央XX的宏观规定为指导原则,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教育实情,拨付专项教育资金,积极引导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盘活教育资源,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新趋势。尤其是民办学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民办学校作为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第二大教育团体,自本次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不仅成立了专门管理民办学校的领导机构和行业协会,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准入门槛,还制定了年检、审批、人事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建立健全了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系统而又全面的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使民办学校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随迁子女受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1城市教育资源供给和配置面临困难

当前城市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多方面的阻碍,一方面大城市、特大城市教育人口和资源过度集中导致城市教育系统运行缓慢,另一方面以个体城市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的教育管理体制使城市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制度壁垒。尤其当越来越多的农村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会致使城市超负荷运转,产生各种社会矛盾。针对团结村100名农民工的调查问卷显示,90%以上的农民工携带子女迁入城市是因为家长认为城市教育资源的优越性是农村所拥有的教育资源不能比拟的,城市所提供的优质教育更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以及今后的成长,对教育的重视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携带子女流入城市。在教育领域,当教育资源恒定的时候,随迁子女的大量涌入必然会造成资源分配不均衡,或者出现资源分配不公平的乱象。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学龄人口教育需求增长层面,随着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松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学龄人口的教育需求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在面临日益激增的移民和高质量教育需求的现实难题下,流入地城市面临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以流入地城市和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施行也受到了阻碍;义务教育资源补充层面,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将城市户籍人口作为分配义务教育资源的标准,面对目前激增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需求,城市不得不在学校扩建、师资配置、教育教学经费等方面支付更多的专项资金。但目前如何平衡好中央XX和地方XX的财权与事权这一世纪难题,严重阻碍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

2乡村教育资源优化困难

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难以兼顾城乡核心利益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发展呈现二元分化,公共选择机制存在缺陷,公共决策机制在制度构建和程序设计方面不够完善,公共决策主体在面对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时,往往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地方XX作为公共政策的决策主体,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往往会优先考虑城市群体的核心利益,优先保障拥有城市户籍人口的教育利益,并以公共利益的形式在教育制度中优先体现出来。在这种情形下,城市群体的教育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成为了公共政策制定的最大受益者,而处于边缘化的广大农村和农民工则成了公共政策制定的最大牺牲者和最小受益者。由公共政策导致的制度性鸿沟将城市教育发展置于国家教育发展的首位,农村教育发展由于得不到相应的政策重视和制度保障,处于教育发展的附属和次要地位,广大农民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加剧了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加深了城乡二元结构分化程度。政策上的不合理最终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又使得社会上的高质量教育资源全部集中在城市,农村优质教育资源流失严重,资源整合陷入困境,发展缓慢。农村教师队伍的流失是目前农村教育遇到的难题之一,主要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较差,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别,再加上农村的发展前景和工资水平都比不上城市,这些落后因素直接导致农村高质量教师资源的流失。在农村众多优质教师资源流失之后,相应的资源供给和补充工作却难以跟上,这就造成了农村教育的畸形发展,教育资源的单向流动,加剧城乡教育发展的两极分化。除此之外,随迁子女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再流回农村,其中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限制城乡教育资源流双向流动的关键因素,还有教师编制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问题也都是阻碍教育资源流顺畅流通的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和自由流动的权益,也加重了城乡学生管理的负担。

)随迁子女入学困难

1.政策偏好阻碍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在对团结村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调查中发现,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比重不到一半,50.5%的随迁子女就读于民办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这是因为教育并非是纯公共物品,而是准公共物品,具有局部的排他性和有限的竞争性,这意味着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随迁子女的大量涌入必然会打破城市教育资源配置平衡,造成教育资源供求失衡,甚至会降低城市本地学生的教育质量。因而城市居民认为随迁子女会抢占当地教育资源,对其持戒备和排斥的态度。学校是最终接收随迁子女的重要主体,因而学校也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关键影响者。随迁子女这一群体的规模在逐年增大,但城市公办学校难以根据市场信息做出适时调整和资源配置。如果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公办学校管理范围,将给公办学校带来巨大难题。公办学校为了避免资源过度紧缺,偏好对随迁子女异地就学设置一定门槛,公办学校的这一政策意图在教育政策的制定中完全体现出来,教育政策对随迁子女异地就读公办学校设置了众多条件和要求。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不仅要提供五项证明,还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不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大多选择在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而这些学校无论是在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方面,还是学校文化氛围、办学条件方面,都逊色于公办学校,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2入学证明材料设置繁多

为了规范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的入学和升学,流入地XX都会根据本地公办学校数量、随迁子女受教育情况、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等指标来设置必要的随迁子女入学及升学证明材料。但是有些大城市设置的证明材料过于繁杂,而且部分条件指向不明确,给农民工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大部分城市设置的证明材料大多包含:户口薄、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租房合同/房产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务工证明、计生证等,这些证明材料中既有对迁入城市劳务人员身份的证明要求,也包括对迁入城市劳务人员的居住环境、工作类型、收入状况甚至是生育情况的证据考证。进城农民工是否能办理齐全所在城市规定的证明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的入学机会。

在对团结村100名外出务工农民工的调查中发现,有63%的农民工认为在流入地办理入学手续很繁琐,需要的证明太多了,有26%的农民工认为有一些证明材料根本就不知道去哪里弄。据调查显示,团结村随迁子女在异地上学都需要准备的证明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部分还需要准备居住证、结婚证、预防接种等证明,少部分需要准备租房合同、劳动合同、连续居住、社会保险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计划生育证、幼儿园证明、就学联系函、入学登记表等证明。由于入学所需证明种类繁多,再加上农民工大都只受过小学、初中教育,大大增加了农民工理解的难度,也增加其经济负担,因为有些证明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才可以弄到。而且一来一回所需时间也可能会让其子女错失开学报名时间,对农民工家庭来说造成了很严重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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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异地升学难

1异地中考的政策门槛高

我国专门针对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相关政策目标指向性不明确,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参加中考的政策仍不明朗。主要是因为中考的组织实施主体是各个省XX,国家层面并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随迁子女是否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这就导致了各省在制定异地中考政策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标,并且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各省份基于各自的利益考量制定的异地中考政策标准要求较高,大多有以下几点特征:(1)随迁子女“借读”成本大,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所需成本不仅仅包括就读学校的高昂学费,还包括办理一系列手续所需的手续费、材料费等,以及在城市生活居住面临着高昂的租房购房、医疗保险、交通出行等费用,这些经济支出削弱了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对农民工家庭的吸引力。(2)各省份所制定的政策惠及面狭窄,只有少部分满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享受到该政策。(3)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程序繁多,规定繁杂。(4)大部分城市基本上都设置了或较为宽松或较为严格的报考条件以限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5)一些城市还在中考命题方面设定了条件,只有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命题相同时,随迁子女才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2异地高考面临政策障碍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难上加难,面临着种种政策障碍。首先,最大的障碍是造成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壁垒,我国在高考招生政策中明确指出考生要根据户籍信息来进行报名,单单就这一条规定,基本上就断绝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的路径。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壁垒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封闭,即阻断或者制约他人的参与机会或与各种参与条件关联起来,通过各种手段,保障给予参与者以本质上被垄断了的机会。流入地XX在实现异地高考政策的目标时,无论是在保障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方面,还是在控制范围内有限度地放开准入条件方面,都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其次高校招生规则的不公平性也导致了异地高考政策实施效果的不理想。

四、当前XX保障的不足

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实践中,XX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合理定位XX的角色和功能,对于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平配置教育资源、构建合理教育制度的关键所在。无论是变革当前教育制度,还是改变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群体的弱势地位,都需要中央XX和地方XX的积极作为来实现。

(一)户籍制度附加了社会福利的分配功能

1限制农民工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

据调查显示,团结村流出的农民工中有30%左右的人在流入地从事劳动强度大的体力型工作,19%的农民工从事简单的机械操作,11%、6%的人分别从事技术性强的、管理型的工作。这些行业大部分工资低、待遇差、工作强度大,没有失业和医疗保险,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最主要是因为现行户籍制度仍不完善,还有很多亟待改革的地方。我国最初制定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统计人口以及维护新生的XXX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户籍制度被附加了众多的功能,经历了数次改革:

第一,计划经济施行下的二元户籍制度松动阶段(1978-1991年)。这一阶段的户籍制度变革仍然没有脱离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只是基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动这一现实背景而作出的局部性调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身份差距、社会地位以及核心利益差异。第二,向市场经济转轨下的二元户籍制度有限突破阶段(1992-2001年)。这一时期户籍制度局部放开了落户门槛,一些小城镇和县级城市落户门槛基本全部撤销,但是大部分核心城市的落户门槛仍然很高。整体来看,户籍制度导致的城乡福利差距依然很大。第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构建阶段(2002-2011年)。这一时期局部剥离了户籍制度附加福利,但实际进展仍较为缓慢,城市户口附加的社会福利依旧很多,让广大农民获得公平的社会待遇只停留在政策层面。第四,新型城市化进程下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阶段(2012年至今)。尽管这一阶段的户籍制度改革推进速度快,但城乡户籍利益二元分化仍十分突出,尤其是在一些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成为了其限制人口规模、子女教育和就业准入的工具,户籍制度的功能有愈发固化的倾向。

从这几次的改革中发现,城市把户籍制度作为保护城市的一种手段,主要是将户籍制度用来维护城市本地人口的利益。在就业领域,我国的原本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被二元户籍制度分割成不同的部分,致使城市和农村、城市和城镇之间的资源流动和人口流动面临多重阻碍,劳动力大多只能在等级相对较低和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之间流动,难以进入等级相对优越、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即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大多也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这些工作大部分存在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社会保障匮乏等问题。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在找工作时面临户籍、学历、性别等就业歧视,限制户籍是城市为了保障本地居民就业机会的主要方式,但是剥夺了进城农民工公平获取就业机会的权利,也剥夺了农民工让其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2决定教育资源的分配

我国的公共服务大致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必须由XX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建设等,中考以及高考等教育服务是非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一部分。但在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中,无论是基本公共服务,还是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分配都与户籍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据调查显示,团结村流出的100名农民工有98%的人没有获得流入地的户籍,也就很难享受到流入地XX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都逐渐将城市常住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服务对象范围中,但是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范围仍然很狭窄,能享受本地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仅仅只是城市居民。如果继续将户籍制度作为我国分配教育资源的重要指标或者唯一指标,只会强化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加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难以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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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配置不合理

1地方XX财权小但承担事务多

地方XX若要致力于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就必须要付出成本,从教育改革所取得的实践效果来看,现行教育制度改革进程缓慢的重大阻碍因素在于改革成本分摊。受我国地域广、人口多、区域发展差距大等国情影响,在教育制度的改革进程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分工,仍然是中央XX给予地方政策空间、地方XX根据实况积极探索。适当分权有助于调动地方XX改革教育制度的积极性与创新性,但分权也意味着分责。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需要地方XX从多方面着手,需要承担的事务不仅仅涵盖教育领域,还包括随迁子女迁入本地的医疗、社会保障等权益的保障。从现行随迁子女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政策来看,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仍然以户籍为基准,县级XX依然还是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主体,地方XX受多重财政压力的限制不得不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得义务教育经费不能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有效倾斜,导致“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无法有效落,“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XX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2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

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城乡发展差距大、赤字县占比高,中央XX为了确保政策制度的合理兑现,不得不通过多种项目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确保政策的落实,而且当中包括增加工资、设施维护、开展活动等连续性的、刚性的支出。1994年,我国制定了渐进性的政策策略,财政转移支付中旧体制因素占总体转移支付资金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但硬性专项财政支出的增量几乎占了全部财政转移支付的增量,这笔连续性的、数额庞大的专项财政支出让中央财政承受起来也很困难。1995年,国家为了改善当前的财政制度,制定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补充和完善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分税制改革,中央XX加大了对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实施了国家相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专项工程,但对贫穷地区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还是没有法制化。我国在教育领域普遍存在“地方承担事权较多,财力相对不足”情况,自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和“营改增”改革以后,地方XX所承担的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日益沉重,这使得地方XX能使用的教育领域财政收入越来越少,难以保障教育投入水平。从基层地方XX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情况来看,教育专项资金的制度性短缺更为严重。伴随着我国财政制度的持续改革,财政资源向上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即使考虑到转移支付,中央承担的责任也难以满足地方的教育支出需求。地方XX的教育财政自主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教育专项资金对地方XX来说是很重要的教育财力来源。教育财政收入的短缺使得地方XX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公平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

(三)流入地和流出地XX之间合作关系不牢固

1流出地XX信息提供滞后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和相关制度的持续性改革,流出地XX享受了我国教育政策改革所带来的一系列福利,尤其是改革之后流出地XX只用承担一小部分随迁子女教育专项资金支出,大大减轻了流出地XX的财政压力。如果农民工随迁子女不跟随父母进城,那么流出地XX就不仅仅要承担其子女的教育经费,还要承担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各种事务的财政支出,现在却因为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其他城市而减轻了压力。所以,流出地XX理应承担起为流入地XX提供农民工以及随迁子女信息的职责。但是,目前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相关信息大多由流入地XX自行搜集,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滞后等原因影响,流入地XX信息搜集难度较大。2015年昭通市上高桥乡XX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流出人员信息采集活动,其中就包括采集随迁子女受教育信息,受多重现实因素制约,采集工作推进困难。一方面,由于部分采集对象举家迁移、流出年份久且联系方式更换,导致信息采集工作受阻,增加XX人员工作负担。另一方面,超九成以上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准确回答XX人员的问题。这一系列因素致使流出地XX所提供的随迁子女相关信息不完整,最终导致流入地教育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无法得到保障。

2流入地XX保障教育公平履责难

我国有关于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基础教育投入体制,基本上都一致强调流入地XX的主体责任、流出地XX配合流入地XX。这种教育责任分担是基于现实作出的合理性调整,因为一般而言流入地XX相对流出地XX来说经济发展较好,其财政能力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而且,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对城市的经济增长和税收收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流入地XX有义务保障其子女的教育公平。然而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行政官员就像市场中的经济人一样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流入地XX为了维护城市居民的核心利益,必然不会真正支持溢出城市服务系统之外的随迁子女,因为当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携带子女流入城市时必然会导致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增长,延缓当地教育发展及经济增长速度,拉低当地教育水准,影响当地XX形象和政绩考核。但若是在政策制定时明确流入地XX在随迁子女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将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全部交由流入地XX解决,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各地移民家庭的大量涌入,那么流入地XX的负担将不只是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还会涉及到农民工及其子女的住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问题,甚至还会造成城市服务系统的崩溃,加重城市病。基于以上多重因素,流入地XX不愿意担负起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责任,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升学持排斥情绪,最终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以流入地XX为主”流于形式。

五、对策及建议

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入学、升学面临的各种问题,是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工业化进程而产生的社会问题,随着户籍制度的变革而不断变化新的形式。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办法是打破制度隔区,构建公平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相应的公共政策,形成完善的教育体制,为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提供制度保障。本文通过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对现行基础教育体制中限制农民工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剥离户籍制度附加福利以缩小差距

1平衡城市与农村间福利差距

户籍制度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工具,建立了一个具有继承性和身份地位水平不同的社会。户籍制度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增加了利益分配的功能,附加的社会福利涉及到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方面。这些附加功能导致城市户籍身份日益封闭,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甚至社会两极分化,所有这些都带来了新的不平等问题,不仅拖延了城市化进程,而且也不利于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必须改革户籍制度使其从严格限制到适当的自由化,到在城乡地区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所有公民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创造公平与和谐的社会环境。要缩小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就必须采取渐进性政策逐步剥离户籍制度配置社会福利的功能,有步骤的放宽城市对于非本地人口的落户限制,让未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享有同等的社会福利,甚至将城市常住人口逐步纳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内,致力于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工随迁子女也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和教育资源。

2全面弱化户籍制度附加的教育福利

必须要持续深入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弱化户籍制度分配教育福利的功能,改革现行教育规划制度,将城市常住人口作为新基准替代原来以城市户籍人口为标准的教育规划,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面临的入学、升学障碍。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策环境以及户籍制度所附加的优质教育资源数量等方面存在差距,要彻底的剥离户籍制度的教育福利分配功能目前并不具备现实条件,只能采取渐进式和分类式的改革举措:第一,从短期规划来看,要从根本上简化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面临的繁琐手续,剔除某些不成文规定以及限制性证明材料,就要出台并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刚性政策禁止地方自主设定的隐性限制条件和乱收学杂费现象,第二,逐步改革异地中考和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可根据农民工家庭的居住证、连续居住年限、连续就读年限等因素来改革异地中高考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机会均等,可采取高考与户籍剥离,与学籍捆绑的模式,改变城市以往以当地户籍学生为基准的高考名额分配制度,将流入地学籍学生全部作为名额分配的标准,以高考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招生名额,同时依托城市流动人口迁入、迁出的流动趋势,将可能增加的随迁子女考生纳入招生体系,适度按比例增加定额和招生数量,有效破解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在高考招生定额问题上的利益冲突。

(二)XX权力重新配置

1调整中央和地方XX的财权和事权

要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就必须要完善现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强化中央XX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中央XX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形成主要由“中央XX买单、地方XX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形成义务教育主要由“中央XX买单”的义务教育财政负担模式,将会减轻地方XX在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权益方面所要承担的财政压力,从而缓解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就读所面临的财政阻碍。在调整中央XX和地方XX财XXX利的同时,还要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所承担的相关事务,重点是要加强中央XX和省级XX对各地市级XX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各级XX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能力。中央XX需要预测并制定实施新型城市化的宏观规划,从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出发确定我国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从整体出发,完善教育体系以及优化教育整体布局,重点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流动所带来的教育成本分担问题,而地方XX则需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体系结构与空间布局的调整问题。

2增强流出地XX信息共享的责任感

为了保证流入地XX合理有效分配教育资源,应该强化流出地XX自觉、自主提供随迁子女相关信息的责任。流出地XX作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直接管辖主体,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相关信息更加了解,比如社会保险缴纳、疫苗接种等信息,若由流出地XX搜集整理,将会更加容易,如果让流入地XX去采集,必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金,难度较大。流出地XX应该建立一个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信息库,将随迁子女的信息分类并且登记在信息库,与主要流入地XX对接,相互合作完善健全信息库,通过与互联网结合,增加信息快捷查询渠道。

3强化流入地XX提供高质量教育的义务

流入地相较于流出地来说大多是较发达的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其所拥有的雄厚的财政实力,使其可以对农业转移人口基础教育加强投资。流入地XX作为有实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一方,应该调整公立学校的准入条件,逐步取消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而且还可以用居住证、居住年限等标准来替换户籍的限制,比如农民工在城市从事工作达到规定的时间,其子女便能进入所在城市划定学区的公立学校就读,获得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权益。这么做既有利于流入地XX对农民工随迁子女进行管理和统计,也有利于流入地XX做好教育的预算。同时还能减少随迁子女随父母流动的频率,一定程度上规范流入地XX的管理工作,为城市吸引大量的高质量人才。

(三)相关制度配套跟进

1与相关制度进行配套改革

促进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领域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改革现行教育制度,还应该将教育制度与相关制度进行配套改革。首先,应将现行教育制度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结合起来进行配套改革,深入改革二元户籍制度中与招生考试制度相关的部分,彻底剔除二元户籍制度中附加的教育福利,从根源上革新导致城乡二元分化的户籍制度,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不以户籍为基准的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其次,要将教育制度改革与教育投入制度改革配合起来,完善城镇化过程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流入地XX担负着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公平的主体责任,这必然会造成流入地XX的公共支出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健全包括教育在内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XX、企业、个人等多方参与的主体建设,依据统一标准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市民化的成本进行分类,并且根据分类结果将支出责任分配到具体主体上,合理分配公共成本。最后,应该将教育制度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教育方面的财政支出责任。在稳定当前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的前提下,秉持公平、公开、效率等原则,结合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XX和地方XX的收入划分标准。

2融入乡村建设当中进行改革

农村的发展一直以来都落后于全国的整体发展水平,发展速度较城市来说更为缓慢,呈现出明显的失衡状态。受自身条件局限性的影响,农村的教育存在着办学水平不均衡、课程设置不合理、优质教师资源流失严重且供给跟不上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将农村生源留住,可以将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融入乡村建设中进行解决。不仅要加强农村的经济建设,加大对农村的财政帮扶力度,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经济支持。而且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以法促优”保障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更重要的是要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加强优质教师队伍建设,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供重要保障。

六、总结

调查显示团结村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随着经济发展愈加显著,这表明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团结村农民工家庭的诉求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职业转变之后农民工家庭城镇化和市民化的诉求突显。本文从地方XX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视角出发,结合对随迁子女现状的调查,探求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就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证明材料设置繁多、入学渠道少以及异地升学难等方面。研究从政策偏好方面对农民工随迁子女面临的教育困境进行了探讨,围绕现行户籍制度、教育投入、财政机制和事权配置等方面进行剖析。基于对原因的分析,对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首先应该在宏观把控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户籍政策的顶层设计,合理配置流入地XX和流出地XX之间的职责义务,从而更好的理顺地方XX制度执行机制。其次要缩小城市和农村区域教育的差距,协调好各区域的发展进程,保障基础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充分调动流入地XX和公办学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积极性,通过多渠道、多手段来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由于我国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不断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然而仍然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与此同时,学校自身还应该调整教育教学的模式,根据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特点优化教育方式,有的放矢的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融合起来,更好的完成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义务。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单单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这一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中考、高考中所面临的重重阻碍,让随迁子女享受到和城市户籍学生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将关注点放在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质量的提高上。当今时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化着,对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尤其是提高劳动人口的素质更为急切。只有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做好,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才能改变农村积贫积弱的现状,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民族振兴、国家发展。

论文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首先,由于个人学术能力有限,在论文中涉及的团结村相关数据不够全面和系统,欠科学性;其次,因为对现行教育制度、户籍制度、财政制度等社会制度的解读不够深入,导致提出的部分对策仍停留在理论层面,欠实际操作性;再次,在论文前期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过程中,可能会带有一些个人主观倾向,可能会带有一些个人主观倾向,对论文的真实性及客观性有一定的影响。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还应该继续围绕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进行更深度的分析和研究。流动人口为各城市的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各地XX也逐渐注意到流动人口相关的问题,也在尝试通过各种方法来解决。这几年昭通市人民XX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团结村随迁子女的教育环境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本文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作为研究范围,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是平衡城市与农村间福利差距,二是全面弱化户籍制度附加的教育福利,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XX的财权和事权,四是增强流出地XX信息共享的责任感,五是强化流入地XX提供高质量教育的义务,六是与相关制度进行配套改革,七是融入乡村建设当中进行改革。通过XX、社会、家庭、个人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我们相信,昭通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一定会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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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在普洱学院度过四年的学习生活,对这片土地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从初来乍到的不适应到如今的极度熟悉极度惬意。从论文的开始到论文的完稿,这中间受到过太多太多老师、朋友、同学以及家人的帮助与照顾,点点滴滴,铭记于心。首先要感谢的是我最敬重最爱戴的导师,感谢恩师在学习上学术上给予我的的谆谆教导,为我答疑解惑,指点迷津,使我受益匪浅。因为您的循循善诱与耐心指导,我的毕业论文才能够顺利完成。其次我要感谢我的班主任老师、辅导老师,感谢政法学院的各位老师们。最后还要感谢531宿舍的各位小可爱们的陪伴和帮助,还有我的好朋友蔡翔的支持与鼓励,以及还要感谢XXX同志的帮助。有人说,每个人都是孤独发光的星体,至亲、爱人、师长、朋友,构成了我们的星系。星辰会陨落,轨道会迁移,或许再也见不到你。我会记得,你的光芒温暖过我的眼睛。而我,也曾闪耀在你的夜空里!感谢普院让我们相遇!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制度探究——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为例

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制度探究——以昭通市上高桥乡团结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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