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末梢。如何加强社区治理成为近年来学界探索的热点问题。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的参与力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嵌入社区治理,如何和其他社区治理主体形成有效的协商联动机制,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和探索的问题。
本文以广州A社区作为观测样本,探索其中社会组织是如何参与社会社区治理的,在这一治理过程中协商联动机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影响这一机制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继而在逻辑上提出协商联动机制的改进策略,使XX、社区与社会组织三方勠力共治,实现更高效率更高善治的社区治理。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对相关关键概念进行梳理界定,并提出相关理论,以相关理论支撑构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的理论依循。第三章论述社会组织在广州A社区协商联动治理的现状。以事实数据和访谈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来呈现A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协商联动过程中的基本状况和问题,从内生性和外生性两方面原因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第四章介绍国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在协商联动方面的做法,并得出一些相关的启示借鉴。第五章提出构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主要是从制度层面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从社区治理主体构成层面构建“XX、社会组织、社区”三位一体的社区治理结构;从信息沟通层面建设畅通的社会组织与社区间输出输入平台;从社会组织自身层面加强公信力建设,凭借良好的公信力赢得参与社区治理的多方尊重和主体资质。
关键词:协商联动机制;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区;多元参与治理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社区治理的格局正在新的变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局面正在逐渐形成,特别是随着社会组织近些年来的不断发展,作为公益性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可以有效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但是在这一嵌入过程中,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地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在嵌入过程中,如何与基层地方XX、社区形成有效的协商联动机制?还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自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重新提出“社区”这一概念起,社区治理就成为了我国城镇基层治理的重要主题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区治理的理念从八十年代的以XX为主体的社区治理体制到九十年代有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进行参与治理再到本世纪社会组织将XX与市场联系起来共同参与治理的机制,我国的社区治理机制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总XX为核心的xx一直就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XX总XX强调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要向基层转移,突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实现XX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XX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区作为我国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从十八大以来xx就强调的社区治理模式要将协商机制与社会组织相结合起来,以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模式发展的需要,也是在新时代下我国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全体居民的社会福祉的需要。
广州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也是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国家中心城市,是广东省全省的经济、政治与文化中心。广州的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也十分优越,它在广东省的中心,濒临南海还是珠三角地区的中心。在社区治理体制方面,广州还是全国首先开展对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探索的城市之一,在其探索中所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是有研究意义的。
本文将选择广州市A社区的社区治理机制作为研究对象,论述在当下该社区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机制建设下所体现的不足、问题以及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问题的优化问题,进而为广州市A社区的社区治理新模式的发展与完善提供相关的决策建议与参考。
1.2 研究意义
1.2.1实践意义
(1)有助于促进广州市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一个好的社区治理体制能有效满足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协商民主在社区的广泛运用,能让居民更好地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实现居民当家作主的最基本的途径,也是实现居民最大福祉的基本保障。社区居民能够切身参与进自身社区的管理中,无疑能够加强和促进A 社区的和谐氛围有利于社会稳定向前发展。
(2)研究社会组织嵌入社区的协商联动机制,能更好地平衡和满足XX、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三方的利益。在利益多方的博弈之下,一个好的协商机制能使每个人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以激发每一方利益主体在实践管理中的积极性,使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推动新时代基层治理体制的向前发展。
(3)作为一个样板,为国内其他社区建设提供新鲜经验。本文通过研究广州的A 社区这个较有普遍特点的社区,以点带面,给其他社区在有关XX、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三方的治理问题给出一定启示。目前广州A 社区的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暴露出来的缺点与其他社区相比也有一定的共性,研究解决A社区的问题也一定程度为其他社区的民主协商机制给出了决策参考。
1.2.2理论意义
首先,该研究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丰富基层治理、协商治理理论等相关的理论体系。协商治理作为我国具有独特优势的基层治理模式,是实现社会主义居民民主的基本途径,通过对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进行研究,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现有的基层治理与协商治理的理论体系,也为日后进一步研究和创新基层治理与协商治理理论提供了理论参考。
第二,在当今社会,社区居民对自身社区的民主化协商有着更高的要求,对社区治理建设有更高的标准,通过研究社会组织这一利益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扮演的角色,能从更深层次地角度理清参与社区治理的XX、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资源在三者如何能够得到充分高效分配问题,三者间掌握权力大小与范围问题,三者间的相互义务关系问题等等,能够为接下来的社区协商治理研究提供一定理论基础。
第三,国内学界目前对涉及社会组织如何深度嵌入社区治理、形成有效的多方协商联动机制这方面的研究还十分稀薄。通过对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机制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这一领域的研究。从而为我国地方XX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如何让社会组织能真正有效地专业线性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形成一定的研究结晶。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1.1协商联动
协商联动的概念由上世纪八十年代X政治学家约瑟夫·毕塞特第一次提出,从此之后协商民主的理论就受到了各学者的广泛关注与共鸣。我国研究协商联动的风潮起始于2001年,我国学者主要从协商民主的政治协商、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来研究协商联动。但是针对协商联动的具体含义,我国学者却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有学者将协商联动从公共参与的角度出发将协商联动界定为一种治理形式,比如齐卫平与陈朋两位学者认为协商联动追求的是一种善治的民主模式,主张作为民主政治之主体的公民,自由、平等、理性的参与到影响自己的公共决策的讨论中去,通过讨论逐渐实现偏好的转换,最终达成共识,解决问题的一种治理模式。也有学者从XX主导的角度将协商联动界定为一种治理形式。比如张国献与李玉华两位学者将协商联动的核心价值确立为平等,而由于在实际协商联动的实践中,公民虽然被纳入协商对话的体系中,但是由于公民自身可能有着自身资源和能力的限制(如乡村农民),在整个协商联动过程中就基本由XX或者相关精英占据主导地位,协商结果可能也无法完全表达或者满足那部分公民的诉求,协商联动的结果也就无法表现平等。
1.3.1.2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的研究有从对社区概念的界定出发来阐述社区治理在整个基层治理的地位与作用。其中代表性的有夏建中学者认为“社区是一个不同于一级群体和二级群体的,它是两者间的一个中和组织,居民对其有着特殊的情感,因为这是大多数人从个人走向群体的第一站”,因此社区治理也应该作为整个基层治理系统的基础,社区中人与人的交往与沟通的频繁也更利于使得社区的居民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行动并在最后达成整体的共同目标实现整体的利益最大化。而也正是在这种交往与整体性的活动中,社区居民的能力与居民之间的信任感能够得到提高,社区治理的能力能够得到整体性的提升,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在当代民主制度运行的基础地位。社区治理还有基于社区自治与XX扶持的角度进行研究。代表性的有刘晔学者提出的要将掌握社区建设中绝大部分政治、经济、文化的XX组织与社区治理结合起来,在尊重社区自治的前提下,在社区组织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领域发挥自身的扶持与指导作用。陈伟东与李雪萍两位学者从社区治理与公民社会的发育角度出发,他们认为社区治理的过程实际上是公民满足对自身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偏好需要,由XX、社区、与居民共同参与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具体现为安排者、生产者、监督者的角色分工。社区治理的结果必须是满足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或者至少使穷人的状况能得到改善且至少使其他阶级利益不受到损害。
1.3.1.3社会组织
对社会组织方面的研究主要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展开。比如有研究学者认为社会协商治理的实现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反应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阶层的需求,能够很大程度上反应了普遍民众的需求,有利于指导协商民主机制的进行。欧黎明与朱秦两位学者则从利益获取与信任关系的角度来说,认为社会组织的存在使社会组织中的个体在协商治理的过程中合法反应了自身的利益需求,并且获得了仅由单个个体无法获得资源,这种利益获得机制使治理中的各个利益主体更加信任。
还有研究社会组织的不同功能将其进行细化讨论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学者王名与学者刘求实认为可将社会组织依据其在社会中具体发挥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 “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类社会组织”、“一般社会类社会组织”。
1.3.2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协商联动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由约瑟夫第一次提出了协商联动的概念。在之后由不同学者对协商联动的概念进行了研究,丰富了协商联动的内涵。但是因此也让协商联动的定义趋向于多元化,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理解,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将协商联动看作为是一种XX行为,是XX采取公共管理进行决策的一种方式。代表性的如莱米·古特曼认为:“协商联动作为一种XX行为,公民在决策过程中提出符合整体利益与现实性的理由,以此来对公民进行约束并且决策具有法律效应。”除此在外,科恩也认为:“协商联动是指通过理性讨论和公民的集体判断注入XX决策,将公共决策参与到审议实践中。”库克认为:“协商联动从简单的角度理解就是民主XX的意思,它让公共理性交流在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第二种从民主治理理论的角度来看待协商联动。奈波罗认为:“协商联动是一种民主的治理理论,协商在整个治理过程中起到突出作用。并且协商联动的实现必须有两个要求,一是一切可能受到政策影响的人都能参与进决策过程中并且平等提出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另一个是每一个参与协商的主体必须是理性的。”瓦拉德茨也是如此,他认为“协商联动所蕴含的发展空间是无比广阔的,能够对不同文化间对话和多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作出有效反应”
第三种将协商联动看作为一种公民自治形式,它更强调公民在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公共政策不再由是政治家与XX管理者之间的辩论实现,而是由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交流讨论达成一种符合共同利益的政策选择。比如罗曼司认为:“协商联动治理模式的主要原则之一就是公民个体或集体在共同体中的自治。”
最后一种认为协商联动是不仅限与XX决策的公共决策重要方式。尼迈耶认为:“每个受决策影响的人都有机会参与其中并且对决策进行审议和提供意见。”约瑟夫认为:“协商联动是集体在面临问题时,集体中的个人通过共同的审议来得出集体认为是可执行的政策过程。”
1.3.3述评
目前国内外对社区治理、协商联动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于社区协商联动和社区治理的研究无论在思路,还是内容上都逐渐丰富。社区协商研究的发展,从最初的提出协商理论的概念,慢慢转向研究协商理论在社区治理中的适用性,最终从制度角度来实践研究。这一系列的进化都表现了研究从理论角度逐渐转向实践的角度。
但是不可否定的是,我们也应该看见研究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目前研究对于社区中的协商联动的研究基本只包含了社区居民与XX这两个主体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的作用与特点,却很少有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出发来进行研究。在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民主标准越发高的今天,研究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有很大的实践意义,能更好满足协商主体各方的利益最大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二,研究的系统性不足,碎片化明显。目前国内外对于协商联动与社区治理的定义根据其切入角度不同也有所不同。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的跨学科多领域综合研究的趋势使协商治理与协商民主的概念更难有一个普遍的定义。对于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参与社区治理,并且在这一治理过程中形成和地方XX与社区之间的协商联动机制,这方面研究还非常不系统。多数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都停留于蜻蜓点水式,研究的碎片化特征十分明显。第三,对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商机制作用通常只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很少有在实证方面进行研究,缺乏一定的实践性。
1.4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对国内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
第二章相关概念界定与支撑理论部分,对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协商联动机制三个概念给出本文的界定,并提出相关理论,以相关理论支撑构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的理论依循。
第三章讲述广州A社区协商联动治理的现状,并以事实数据和访谈获得的资料来呈现A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协商联动过程中的基本状况和问题,并从内生性和外生性两个角度来分析问题的成因。
第四章通过介绍总结英美两国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从中得出相关经验并为广州A社区的协商联动机制建设提供参考。
第五章,结合前文给出的理论与国外建设的相关经验,从五个不同层面提出优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
1.5研究方法
1、问卷研究法:通过对广州A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去粗取精,总结出本研究得出当前A 社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现状,并以此为根据得到一些原因分析,也为后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打下了基础。
2、比较法:结合国内外社会学者研究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协商治理背景下出现的特点与经验问题,比较国内外不同情况的优缺点,从而找到问题的成因并如何对于现存问题的规划及提出应对方法和政策建议。
3、访谈法:去广州A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相关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形式的访谈,关于在以当前A社区中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事件的访谈,得到相关的访谈对话内容并且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支撑理论
2.1相关概念界定
概念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单元。本论文研究以广州A社区作为观测样本,探索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其中涉及到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和协商联动机制这三个最基本的概念。对这三个基本概念做逐一的概念厘定是进行下一步深入研究和理论思考的前提。
2.1.1社区治理
社区是现代人生活所居的基本单元,是现代社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社区环境的优劣、社区基本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良好的社区治理。社区治理,顾名思义,就是对社区的治理。所谓治理,是指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施行的正式或非正式方式的总和,其旨在通过调节不同利益群里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持续性的联合行动。社区是指一个介于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的组织,对于居民有着具情感性和易接近性的功能意义,是每一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第一个空间。有学者认为社区治理是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构建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发育的过程。社区治理的过程实际上是公民满足对自身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偏好需要,由XX、社区、与居民共同参与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具体现为安排者、生产者、监督者的角色分工。社区治理的结果必须是满足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或者至少使穷人的状况能得到改善且至少使其他阶级利益不受到损害。本研究认为,社区治理是指在社区范围内,由XX、社区组织、居民等主体共同参与公共利益分配,形成并保持持续性联合行动,各主体间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范进行合作互动,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就本研究而言,我们以广州天河区A社区作为研究的观测样本,这里的社会治理所涉及的主体是,基层的街道办XX、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他们基于共同目标,即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而共同管理社区的活动。
2.1.2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个内涵较为宽泛的概念,每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定义都不尽相同。国外许多学者从几种不同角度对相似社会组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提出了很多概念,例如非XX组织与志愿组织。尽管给出了不同的概念,但大多数研究者在运用它们时通常指的是同一概念,称呼不同只是表现出个人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不同。非XX组织侧重于强调这类组织的独立于XX体系之外的。志愿组织则是强调这类组织的行动与作用从根本上是依靠社会志愿者自身在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投入。国内学者对于社会组织的界定正如本文文献综述中所描绘的一样,虽然侧重点或有不同,但那些称呼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在上世纪末官方明确把民间组织定义为“由民间力量主办的,为社会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本文将社会组织定义为介于XX和企业之间,向社区提供社会服务,并具有自治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的组织,其在社区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对促进社区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2.1.3协商联动机制
机制本是一个物理学的术语,指的是不同部件之间相互协作实现独特功能的运行机理。借鉴这一名词术语,这里所讲的协商联动机制指的是不同的协商主体,具体而言,指的是地方基层XX,社区和社会组织,他们相互补充、相互合作,实现社区建设目标的运作机理。三者在共同治理社区时,通过一个完善、有效的社区公共权力体系与稳定的社区秩序来扮演不同的角色,主要通过多重的对话商谈,以此来传递自身的利益诉求,并在治理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在这个社区公共权力体系中,社区XX主要负责整合社区的权力、需要与冲突,在协商后通过政策方式来使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化的满足,使资源能够得到具有效率的分配。社会组织在协商联动机制中主要负责作为XX与社区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他们将居民的需求反馈给XX,也将XX推出的政策法规第一时间传递给居民。在协商联动时,社会组织主要作为第三方来平衡社区XX与社区居民的权力对比,并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使协商联动机制能够顺利运行。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利益的直接相关者,他们在协商联动时将自身的需求提出呈现给社区XX与社会组织,是社区协商联动机制运行的起点。协商联动机制要想能够顺利运行,需要治理主体三方能够积极与彼此沟通交流,这就要求在制度建设、主体构成、信息沟通、嵌入资质和工具建设方面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方法作为支撑。
2.2支撑理论
2.2.1善治理论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XX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的角色比重逐渐减少,与之对应的是治理比重增加,学术界将这一改变称为“善政”向“善治”的改变。它意味着国家与社会之间就不单纯是合作,还需要社会公民能够主动自愿地参与进公共治理中。总的来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的一个社会管理过程,它将社区和XX与社会组织乃至企业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种相互平等的搭档关系,以谋取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公告利益的目标。善治的核心目标就是以人为本出发,通过建立严格执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个主体拥有的权力与要承担的义务, 使程序执行与形式应用都能得到严格监管,来实现每一个体利益最优化,使社会治理主体的XX、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在沟通中良性发展。它的本质特征就是XX与民众之间一同合作来管理公共生活。善治主要有六个构成要素:“(1)遵循法律。(2)公开。(3)对公众负责。(4)依据法律治理。(5)回复公众期待。(6)作用高效”。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善治离不开XX,但是它更离不开社会公众。从小范围的社群来看,XX干涉可以没有但必须要有公共管理。可以说当前各国社会治理几乎都有向“善治”靠拢的趋势,要求XX将更多的公共事务交给公民,或者让公民与XX两者有效合作共治。
在国内,自党的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学界更多学者将“善治”这个理论提起,逐渐流行到如今的社会治理中。没有理性的制度就会造成疯狂的社会,但是在特殊的社会时期,社会公民也要忍耐社会的扭曲发展,因此就要用善治来将公共治理回归理性。引用善治的目的也就在于要用制度来谋取公益,用优良的社会制度来得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善治理论强调还政于民,这点对于改变当前“XX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与社区治理的多元化发展也有着相似性。引入善治理论的有关思想能够为构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打下充分的理论基础,有着充分的理论实践意义。善治理论对本研究的支撑性表现在:第一,善治的目标也就是社区治理的目标指向;第二,达成善治的过程,也就是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联动机制的形成过程。
2.2.2协商民主理论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解决当时西方社会所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比如各种文化交织下的社会所隐含的长期以来的思想矛盾,乃至不同信仰团体间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均匀而导致的人们在渴望参与进社会事务时遇到巨大阻碍,当时的西方社会学界流行起了一种新的民主理论,那就是协商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自其诞生开始,不同学派的社会学家就从不同的角度来诠释它的内涵。尽管界定的角度不尽相同,但是协商民主理论都内涵始终强调公民要对公共利益负责,它呼吁利益各方要进行不断地公共协商,使不同的主体都能够明白各自的看法,开阔各方的思想,让私人利益逐渐转化为公共利益,以此来解决传统民主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缺陷。协商民主理论是政治社会理论发展到一定时期的新产物,是社会学家对民主是究竟是何物进行了不停思考后的产物,是对自由主义民主和选举民主过分强调自由而忽视本身平等的表现的一种修正。
中国在步入二十一世纪后充分重视民主政治的建设,并做出了许多相应的政策努力。但是,中国作为一个显而易见的民主建设的相对落后国家,我们在当前民主政治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相比西方国家而言可能更加复杂,但协商民主理论对当前中国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也依然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国家权力支配社会,与几千年来君主专制制度的权力结构导致顺从型的奴性人格和“安守本分”臣民文化以及参与型公民文化的缺失两者相互作用使当前中国民众对XX高度依赖而基本是被动地参与进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当地的民主只不过是当地XX推动而产生的结果。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缺失使当前的社区治理更加需要引入和倡导协商民主理论,让包容、平等和自由的公共沟通机制能够得以存在,以便激励公众自身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从而推动社会公共政策在社区内部的顺利执行,让社区的协商联动机制能够得到完善,能够让整个社区的民主政治能够朝着一个良性的方向健康发展。协商民主理论对本研究的支撑性表现在:第一,协商联动过程是一个多元主体之间彼此发挥特长和优势的过程,是一个在围绕如何实现社区有效治理问题上多方共同协商民主的过程;第二,协商民主理论有助于指导如何形成协商联动机制,使这一机制有更可靠的理论依托。
2.2.3新公共管理理论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陆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社会问题,经济滞胀与社会满意度降低,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无法再满足现实实践需要,在这个大背景下西方的学者们开始探讨一个新的公共管理理论。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新公共管理逐渐作为一种主流公共管理思想在西方国家流行起来,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理理论与管理思想。与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经济学思想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共事务领域中的作用,主张在公共部门中借鉴私营管理的技术和方法,提升XX的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理念强调管理才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主张让有能力的管理者来进行管理从而既能激励管理人员使组织能够得到高效运作,又能使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有效调度分配,为社会发展提供机遇。具体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1)强调管理在政治领域中的特点。它要求XX管理者,既完成传统管理模式下对XX内部有效管理,又要能够正确处理XX与社会、公众等的关系。(2)强调管理自由化。管理者在管理时不能墨守陈规,反而降低了管理效率、削弱了管理者的权威。管理者权威要在自然合理中树立,从而让被管理者信服。(3)强调在XX部门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部门之间相互竞争以期待提高效率,改善XX绩效。(4)强调塑造企业家型管理者。公共管理内部规章制度的繁杂会压抑XX管理者的管理情绪,使XX绩效降低。企业家型的管理者由于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与对风险机会有着良好的感知能力,反而能让他们能够适应激烈的环境变化,使公共管理良好运行。
以英国为先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做出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中包括XX规模缩小、XX财政得到相对解放、公民XX支持率上升以及XX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新时代中国的XX改革提供了一个立足点,虽然不能机械化地照搬西方国家的改革政策成果,但辩证地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也对使自身XX行为规范化、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绩有很大的帮助。从XX改革的角度来改善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满足各方的需求。将新公共管理理论引入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中,能让XX在协商联动机制以类企业家型管理者的身份使协商联动效率整体充分提高,正确处理XX与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让协商联动的结果能够更好地满足三方的利益需求。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本研究的支撑性体现在: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方法和技术的与时俱进,这些方法和技术的运用有助于协商联动机制在技术工具上的创造性应用;第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这对于协商联动机制的形成也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第三章 A社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联动协商机制运行现状
3.1 广州市社会组织总体现状
广州,号称“中国南大门”,五大国家中心城市之一。明朝中期就开始出现各种民间组织,在商贸领域相当活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各种民间性的社会团体发展异常迅速。在发掘民间资源、推进中外贸易、促进中外友好往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广州开始探索政社合作的新模式,通过采取XX购买的形式,购买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来向社区增派专职社工。“广州模式”从一开始的低投入逐渐发展为高投入且覆盖服务领域广(包括青少年、残障康复、义工)等多个领域。社会组织更多进入社区,既为社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同时也为社区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组织主体。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治理中,在发展社区民主,增强居民治理积极性、促进居民间的团结、整合社区资源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社区治理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因此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并且呈现一片向好的态势。总之,XX购买社会组织进入社区使得社会组织与社区发展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广州是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相比而言较早地进行了社会体制转型。随着广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州的社会结构也日益趋向多元化,加快了XX职能的转变,这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宽广的空间。在各级XX部门的支持与引导下,广州社会组织呈现发展快、数量多、专业强的趋势,并且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结构优化、作用凸显的社会组织体系。从广州数据信息网的数据来看,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已登记社会组织数量达到8135个,社会团体34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33家,基金会79所。如图3-1所示:
图3-1 2019年底广州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广州统计信息网统计年鉴 (gzstats.gov.cn)
就广州市社会组织的数量变化上来说,从2016年到2019年,数量由7014个增加为8135个(如图3-2)。整体呈现着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
广州社会组织
图3-2 近年来广州社会组织发展变化曲线
数据来源:广州统计信息网统计年鉴 (gzstats.gov.cn)
3.2 A 社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现状
3.2.1 A社区的基本情况
A 社区是广州市天河区XH街道下辖的一个社区,坐落于XH街辖区的西南部,社区于1996年底第一次建成, 面积大约有0.35平方公里,其中有XH村和MTG村两个村组成,是一个主要以村落和院校为主的社区。一直以来,该社区居委会注重改善自然村的环境,经街道办事处多方协调,2004年MTG大街道路修葺一新,困扰居民们许久的XH大街路面也在一年后年得到修建,2005年五月完成了两个普通村的明渠改暗渠及安装街灯工程。在A社区附近有东平公社旧址、华南植物园、广东省博物馆、花城广场、正佳广场等旅游景点,有干炒牛河、一品香辣蟹、水果冰粥、广州白切鸡、脆皮烧肉等特产。
3.2.2 A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表现
A 社区自从1996年第一次建成开始,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随着广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A社区的民主化建设也得到了充分的提升,特别是A社区的协商民主的实践得到了充分的重视。A社区通过开展各式活动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这让更多社区居民参与进社区建设中,同时接纳社会组织来帮助一同进行A社区的治理建设。社会组织在A社区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组织为社区的居民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由于自身扎根民间的特性,相比于XX而言,能够更迅速地知道社区居民的公共渴求,能够针对社区中不同的服务对象迅速地提供个性化公共服务。A社区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了帮老养老服务、残障人士帮助、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等。这种服务有着成本低且个性化强的特点,深受A社区居民的喜爱,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二,社会组织在社区进行协商联动治理时通常充当XX与市场与社区三者之间的纽带与沟通桥梁。首先,社会组织可以收集社区居民意见与市场需求信息将它们反馈给XX,从而使XX能够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法规,满足居民与市场的需要。其次,社会组织能够汇总居民对商品的需求信息并将它们反馈给市场,使市场迅速调整生产方案,既能够高效地生产还能最大程度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最后,社会组织能够充当XX的宣传员角色,将XX的相关政策、法规迅速传达给社区的居民与市场上的企业,使居民与市场都能够很好地完成新的政策、法规。
第三,社会组织在协商联动时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社会组织是通过XX与社区居民两者之间的互动下逐渐成长起来的。社会组织强调主体间相互信任,彼此平等,在协商联动过程中也能将此信条传递给社区居民,使社区居民能够无形中受到感染,能让社区居民培养起对社区的责任感,塑造为社区贡献、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公共精神。社会组织广泛参与A 社区的协商联动为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与积极作用。
3.3A社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在协商联动方面的不足
3.3.1治理各方协商主动性不足
协商联动要求治理主体的各方能积极主动进行协商。所以,协商联动要取得预想效果,首先在态度上要求有主动性。协商联动只有在主动性而不是被动性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取得较为理想的互动效果,才能广纳善言,众志成城,共同把社区治理好。笔者通过在A社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得知,当前A社区的社区协商治理的主要主体主要包括社区居民、所属管辖区基层XX以及相关社会组织。虽然目前A 社区的社区治理表面上趋向主体多样化发展,事实上当面临社区治理的问题时,治理主体各方对于协商的主动性明显不足。以2020年下半年六月到十二月为时间节点为例,当时新冠疫情刚受到一定控制不久,广东省基本不再出现本土感染新增病例。整个广州的居民都对恢复疫情前的正常态化生活充满了巨大的渴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势必对A社区的各方治理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各方能更多进行协商来将涉及各方利益的社区公共事务处理完善。但是通过本人对A 社区的当地居民与部分社会组织成员进行访谈询问得知,去年下半年三方一同协商来处理社区事物的次数是少之又少的。以社区当地某一社会组织X为例,该社会组织在那几个月协商参与A社区的社区治理次数如下图表3所示:
图3-3某社会组织 X 2020下半年协商参与A社区社区治理次数
从图3-3中可看出,2020年6-12月该社会组织每个月参与进A 社区的社区治理的次数每个月均在10次以下,在六月份达到峰值次数八次,但在过了八月后只有十月这一个月的次数超过了五次。从表中数据可明显得出该社会组织参与A社区治理次数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在疫情恢复时期社区治理的多元化参与需求。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询问该社会组织的某负责人:
在那个时期,我们本身的状况也十分困难,每天也只是维持基本的日常工作而已。去A社区工作也去过几次,但那还不是受XX的委托去的嘛。我们自己去做工作的话,在居民间不好开展工作,还没有太多空闲的时间。所以我们就觉得去A社区开展相关工作不如去找点其他地方来工作,很少去A社区啦。
——社会组织X某负责人如是说
从上面的内容可看出,社会组织对于参与进社区协商治理的自身主动性十分低,只有在受XX委托这种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被动式进入社区当中一同进行社区治理。从社会组织X的负责人的话中我们也能看出社区 A中的居民对社会组织嵌入社区进行协商治理也是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的,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也不高。这对社区 A 往多元化治理的发展格局是十分不利的。
3.3.2 协商联动常态化机制缺失
协商联动离不开常态化机制的保障和运作。这种机制首先是一种制度化的保障。制度建设先行,相关制度建设包括法律和政策文件的支持和规范。其次是协商主体各方之间就如何进行协商联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如何协商?协商的内容涉及哪些方面?协商的时间、地点如何安排?协商的程序如何进行?协商的结果如何运用?如何保证协商的过程和结果不至于变形走样等。很显然,A社区缺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常态化机制。这个问题主要表现为主要治理主体之间沟通不顺畅,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和沟通渠道使社区XX、居民、社会组织三方的协商治理常态化。使各个主体在进行社区治理时无法将自己的利益诉求展现给彼此,使协商联动的质量与效率都大幅度降低。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同样询问了社会组织X的某负责人:
我们去A社区工作通常都是受XX委托去的啦,虽然也有时候会有社区居民叫我们去帮忙什么的,但那还是很少的。而且受XX委托也很不规律的,有时候隔两三天一次,有时候隔半个月,很难说的。也没有什么制度要求我们必须要参与进社区治理中嘛。
——社会组织X某负责人如是说
除此之外,笔者还询问了A社区XX的相关人员,他们回答说:
虽然现在有很多政策能将社会组织囊括进社区治理中来,我们与社会组织关于工作这边的日常沟通也不是很多,通常只是和几个熟悉点的有些交流。而且目前想要做到事事俱到形成社会组织参与进社区治理的每一个环节还是很难的。
——A社区XX某工作人员
基于以上走访调研发现,当前A社区的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在协商联动方面的常态化机制缺失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缺乏协商联动的制度保障。协商联动制度是开展社区协商活动的基础保障,制度缺失直接打击了社会组织作为协商主体的地位与参与协商治理的积极性,降低了社会组织参与进行社区治理的居民认可度。目前的出台的政策主要还围绕着政协协商、政党协商进行,但对于构建将社会组织纳入进来的协商联动机制的政策还很少出台。第二,社会组织缺少常态化的对口协商机制和规范有效的操作流程。在需要协商联动的日常工作中,XX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并不多,特别是与XX关系密切的社会组织参与进社区协商联动的机会就更少。即便进行协商沟通也往往是形式主义严重,无法经受考验。社会组织在社区的协商联动和治理体系中作用式微。
3.3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不足探因
3.3.1外生性原因
3.3.1.1协商联动制度建设十分滞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首先要有明确的制度规范,这是协商联动机制规范和发展的制度前提。我国长期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XX中心”模式,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模式已经带动城市与社区的巨大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我国的社会民主也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要求社区治理主体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在2011年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并接着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强调社区居民参与协商治理的重要性。社会组织是经济发展和事业进步的重要力量,这就要求社会组织也要作为一个重要的治理主体参与进社区治理中去。但是社会组织参与进社区治理却在政策与法律层面上收到的支持较少,并且社会组织自身的建设成长也很难得到一些政策福利,使社会组织经常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难题,从而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也大大减低。现有相关制度建设的滞后使得社会组织很难在社区协商治理中作为一个平等的治理主体发挥自身的特性作用,也使得社会组织本身无法正常、规律性地开展工作。缺少明确的规定与制度保障也很难让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建立起心理上的安全感,每天都患得患失没法安心为社会组织工作,就更别说让社会组织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了。
3.3.1.2社区治理协商联动经验匮乏
客观上讲,社会组织与其他主体一起参与社区治理并形成常态联动机制,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工作。探索这一工作并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需要时间的积淀和经验的积累,但是,很在这方面的探索,因为起步不久,时间短暂,所以还没有能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商联动工作经验。广州社区治理多年以来就是“XX主导”模式,XX从改革开放以来就已经习惯了大包大揽一切公共事务,对一切公共事务拥有决策权。XX长期以来并未将社会组织视为社区治理中重要治理主体之一,两者并不是处在一个对等的条件下进行交流,社会组织只是被动执行XX的政策命令而已。甚至一些XX将社区的社会组织视为治理中的不安因素,认为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全程受到XX的严格监控,潜意识的将社会组织放在了XX的对立面。虽然随着社会民主与经济的建设发展,国家开始有意识地鼓励社会治理中各治理主体的自主性,使得社区中产生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协商联动得到了一定程度发展。但是目前短暂的改变还没法根源上改变“XX主导”的格局,社会组织与XX之间的力量权力并不平等,两者主动提出协商治理的主动性仍然不足,社区治理协商联动经验十分匮乏,大大影响着社区协商治理的效益。
3.3.2 内生性原因
3.3.2.1基层XX和社会组织互信关系脆弱
社会组织要嵌入社区并且和社区其他主体之间形成良性的协商互动关系,其前提是要得到所在的基层XX的信任和支持,也就是基层地方XX和社会组织之间首先在心理上要形成必要的信任机制,这是重要的社会组织介入前提。只有XX和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之上形成良性合作关系。所以,信任关系是前提,是基础。这种关系如果脆弱,那么合作也是有限的,效果也是不理想的。客观上,随着公共事业逐渐发展,治理重心下移,社会组织在社区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就越发明显。正如前文所说,广州社区很长一段时间都采取的是“XX主导”模式,XX在参与社区治理中的权力也远远大于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所拥有的权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XX往往就会错误评估社会组织在社区协商联动中的作用。部分XX领导、公共机构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程度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也使得XX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与资金支持远远不足。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在成立前后缺少严格的XX监管,使得部分社会组织在XX眼里处于无序状态,XX对社会组织所可能做出的不利行为无法及时做出纠正引导,这也让社会组织在XX心中的信任度大大降低。
社会组织方面也缺乏对XX的信任。首先,缺乏完善协商联动机制使得社会组织对自身在参与社区协商联动时的角色定位不清晰,在与XX协商沟通时也处于一个被动、不平等的角色,这就导致了社会组织对社区XX的信任程度不高。另外,我们都说信任是相互的,在进行协商联动时,XX本身就对社会组织对社区的治理缺乏信心,对社会组织的安排与协商具有相当强的随意性,这些不信任行为也让社会组织对XX缺乏信任,严重打击了社会组织参与进社区协商联动治理的积极性。
3.3.2.2社区和社会组织信息沟通渠道有限
如何进行协商联动?在具体的技术和实际操作层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协商工具就是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笔者了解到,社区和社会组织信息沟通渠道十分有限。通过实地对A 社区进行深入调研,通过问卷调研的方式来了解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协商治理的看法。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共计100份,其中通过初步筛选去除废卷8份,有效问卷92份,经过问卷数据的初步统计和分析,得到如下表3-1:
表3-1 A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协商治理的看法问卷结果
问题 | 问题选项 | 问卷统计(%) |
性别 | 男 | 56 |
女 | 44 | |
年龄 | 18-24 | 9 |
25-44 | 50 | |
44-60 | 27 | |
60以上 | 15 | |
居住年限 | 一年以下 | 15 |
1-3年 | 12 | |
3-5年 | 18 | |
5年以上 | 55 | |
户籍 | 本地 | 60 |
外地 | 40 | |
您是否认为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治理主体? | 是 | 85 |
不是 | 15 | |
您是否认为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主体? | 是 | 70 |
不是 | 30 | |
您是否愿意参与进社区治理中? | 不想参加 | 10 |
想参加但没时间 | 78 | |
想参加 | 12 | |
您曾有过参与社区治理的经历吗? | 有 | 24 |
没有 | 76 | |
您认为社会组织是本社区的参与治理主体吗? | 是 | 15 |
不是 | 45 | |
不清楚 | 40 | |
您曾有过与社区中的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吗 | 有 | 27 |
没有 | 73 | |
您曾协助过社区内社会组织的工作? | 没有 | 80 |
1-2次 | 13 | |
3次及以上 | 7 | |
您支持社会组织一同参与社区治理? | 支持 | 27 |
不支持 | 18 | |
无所谓 | 55 | |
您认为相比以前,社区治理有变化吗? | 有 | 17 |
没有 | 21 | |
不清楚 | 62 |
从表3-4可看出,当前在A 社区居住的居民的男女相近,且都趋向于年轻化,大多都是本地人口。只有百分之二十七的社区居民曾经有过与社会组织进行沟通的经历。极少数的居民拥有与社会组织沟通经历的原因就是缺少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沟通的渠道导致的。笔者在选择有与社会组织沟通经历的居民中单独进一步询问他们是通过何种途径与社会组织进行沟通的,得到的数据如下表3-2:
表3-2A社区居民对与社会组织沟通途径结果
问题 | 问题选项 | 问卷统计(%) |
您通过何种途径与社会组织有过沟通? | 网络 | 12 |
社区居委会 | 20 | |
XX相关部门 | 8 | |
家人或者朋友 | 48 | |
社会组织主动沟通 | 8 | |
其他 | 4 |
从表3-5可看出,与社会组织有过沟通的那部分社区居民,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家人或者朋友介绍的途径和社会组织产生了交流。通过社区居委会和XX相关部门来与社会组织沟通的居民仅占百分之四十不到。并且还有百分之八的居民是因为社会组织自己找上门来而被动与社会组织有所沟通。
针对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渠道问题,笔者同样也询问了某社会组织X的工作人员:
我们与A社区居民产生交流通常都是在线下由社区XX或者居委会组织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听证会或者座谈会的。除此之外XX的相关人员有时候也会向我们反馈一下社区居民当前的需求,直接与社区居民有沟通的情况还是很少的。主要还是没什么专门的沟通渠道。
——某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如是说
从以上调研结果可看出,无论是对社区居民而言,还是对社会组织而言,能够使两方产生沟通的渠道都是十分稀少的。
3.3.2.3社会组织公信力尚未有效夯实起来
社会组织无疑是基层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但是,这种参与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社会组织既要有参与的专业性能力作为支撑,更要有参与的公信力作为参与的资质条件。如果社会组织在公信力建设方面脆弱,那么不管是基层地方XX还是社区组织或是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参与都会持排斥的态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要赢得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资格首先必须加强自身的公信力建设,并且要以抓铁留痕的决心持之以恒地推进公信力建设,以此赢得深度参与社区治理的资格。社会组织自身公信力与建设不足。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是它能够得到持续发展的基础,它代表了公民对一个社会组织的认可程度。
从表3-4可看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居民不认可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之一来对社区进行共同治理,认可社会组织是治理主体之一的仅仅只有百分之十五。这都可以看出A社区大多数居民对于社会组织的信任程度是十分低的,社区居民对信息不明的社会组织通常表示排斥态度。社会组织由于其自身发挥职能的特殊性,社区居民往往都希望社会组织开诚布公地与他们进行交流,这样的需求就与部分社会组织将自身信息隐瞒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除此之外,社会组织自身内部管理水平有限,对XX的依赖性极强两个特点也让社会组织在涉及覆盖面广、操作复杂的公共事务时没法很好的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反而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无疑严重打击了社会组织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使其在社区居民的信任程度下降,从而影响自身组织的发展,在社区协商治理中可发挥的效益也受到限制。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建设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较落后,社区居民对于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了解较少,社会组织从一诞生就缺少群众基础,再加上历史上我国社会被曝光的负面信息,比如著名的“红十字会”富豪郭XX事件,都给社会组织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社会组织自身公信力不足也就让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进行协商沟通的积极性降低。从表3-4我们也可以看到,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居民曾经协助过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工作,其中仅有百分之七的居民有过多次协助社会组织在社区工作。长期以来,大部分社区居民都是被动顺从XX方的决策,对于近几年居民逐渐萌生的维权意识,虽然这给社区协商治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但这种维权意识的觉醒一般只让社区居民与XX之间产生了更多的沟通,而且更通常表现为对自己私人利益的维护,当只涉及到社区公共事务而不牵扯个人利益时,大都反而选择沉默。而在居民心目中公信力不高的社会组织就更没有与其沟通的热情了,他们无法接受一个来路不明的“公信力低”的外来社会组织来治理自己的社区。因此社会组织公信力的不足是导致目前A社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在协商联动方面的不足的原因之一。
第四章 国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借鉴
4.1X社会组织主动介入社区治理
X被认为是社会组织的发源地,也是现代公民自治的典型形态,在目前全美有一百五十多万个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自社会组织在X兴起开始,它就一直满足着居民的不同需要,早己成为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的关键主体之一。社会组织在X的社区治理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X也以其社会组织数量之多、建设之发达而闻名于世界。根据X统计局的数据,仅仅截至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X就有超过一百六十万个社会组织,平均每十个X人就有人为这类组织工作。X的社会组织有着规模大小不同、横跨地域范围广的特点。大到为全美进行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小到数量繁多的仅为特定社区提供公益公共服务的各种小型组织,他们皆是X公共服务事业的宝藏。
X社区治理突出一个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它的治理主体包括社区委员会、社区主任、专业委员会、专业社区工作者、社区非XX组织、社区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社区企业、公民个人化及市、区相关部门。XX在社区治理中通常扮演着规划指导和资金扶持的角色,并不像我国XX一样一手抓。除此之外,X的社会组织也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它们在社区治理中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并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使社区的公共体系能够得到建立并不断地加以完善。值得一提的是,X的社区通常具有很多的社会组织,为社区公民传递了更为强烈的公民自治思想与社会氛围。相较于我国的社区治理中社区私营企业承担的责任义务少之又少,X社区私营企业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以X纽约市的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治理为例。纽约是X最负盛名的国际都市,面积达到八百万平方公里。在纽约市内有五个独立的行政区,分别为曼哈顿、布鲁克林、皇后、斯台顿岛和布朗克斯。在纽约市内共有六十个社区,每个社区的大小各不相同,大至六十万平方公里小至三平方公里。居民居住数量也从三万到二十万不等。在纽约市社区中,有数量庞大的社会组织为参与进本社区的治理,并为社区的居民提供专门的公共服务。以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第五社区为例,在该社区就存在二十余个了大小不同的社会组织,他们通过组织志愿者来为第五社区的居民提供公益服务,与XX和社区委员会共同构成了三位一体的社区治理体系。以北曼哈顿区协会为例,该组织成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从成立起就积极主动参与第五社区的治理,以社区居民的需要为出发点来规划组织的工作方向,从社区经济、居民健康等各方面来参与进社区治理中,包括但不限于:(1)为失业者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力求解决社区内部的失业难题。(2)组成由志愿者为主体的治安防卫队,来在社区内较为混乱的区域进行定期的治安巡逻。力求给社区的居民营造一个有安全感的居住环境。(3)与社区内部的宗教组织一同为社区内的残疾人、流浪汉、失业人员和贫困家庭提供慈善救济,拉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度。(4)为社区内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办理相关事务,比如指导、协助移民办理绿卡。(5)关心社区居民的卫生健康情况,比如为居民提供全方面体检和免费帮助居民办理健康卡。(6)召集大学生或高中生志愿者,对社区的卫生环境进行清洁,比如清理在居民住宅和社区街道上的不文明涂鸦。可以看出北曼哈顿区协会在社区内部参与范围广且积极程度十分高。除此之外,北曼哈顿区协会在进行社区协商联动时,积极作为居民与XX之间沟通的桥梁,他们调查社区居民的需求来与社区的行政部门进行反馈与合作,同时也以听证会的形式来解答社区居民的问题。北曼哈顿区协会在参与社区治理时表现出治理范围广泛、治理热情高的特点,这也一定程度体现了X社会组织整体都十分积极介入社区治理的特点。
以XN市J社区为例,该社区有一个名叫社区委员会的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在嵌入J社区进入协商治理时,该社会组织作为XX与社区民众间沟通的桥梁,发挥了上传下达的作用。他们既将居民们所关心的福利政策问题传达给XX并进行协商合作,也将XX所出台的新政策与法规给居民进行讲解。在一次XX针对社区管理出台新的政策过程中,该社会组织首先将该项新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将解读版本发放给社区所有民众,然后积极组织社区民众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积极听取并收集社区居民的想法与意见建议,同时对居民的疑问进行解答,然后再将这些建议反馈至XX,在这一过程中,该社会组织自始至终承担着中间桥梁作用,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了高度的自主性与主动性,这一方面能够促进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同时也为XX提供了助力,有利于相关政策更好实施落地。此外,在日常的社区治理中,该社会组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再一次家庭夫妻矛盾纠纷事件中,该社会组织主动介入,通过聘请专业的调解专家以及心理疏导专家,首先对矛盾事件进行座谈了解,在座谈会上,通过调解专家对双方矛盾予以调解,在双方矛盾达成化解之后,心理专家介入,对夫妻双方进行心理疏导。社会组织参与此类矛盾调解事件的方式一般有两个两种,一是矛盾双方主动要求社会组织介入调解,另一种是社会组织主动介入矛盾调解,据了解,该社区每年有将近三分之二的矛盾调解事件是由该社会组织主动介入的。在日常的工作中,该组织还密切关注社区居民的诉求,并据此为组织工作开展的重点,其中包括社区居民的安全、经济、医疗等方面。在大到涉及社区规划问题时,该社会组织也与XX的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居民代表共同协商规划,使三方都能够在整个社区规划中提出自己的诉求。
综上可以看出,X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扮演主动性较强的角色,这得益于XX在社会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的严格监管,从而让社会组织有了较好的信用背书,在社区居民心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公信力较强。X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治理的机制与特点给予了我们以下启示:首先,XX应该在源头上对社会组织进行严格控制,即在社会组织成立时就要实行严格审查,保证社会组织的正当性,并且让成立后的社会组织既受到XX组织的严格监管同时也受到每一个社区民众的监管,使每一个社会组织都要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公信力来满足公民需求。公民在监督社会组织时自身也强化了公民意识,增强了社会互动与社会信任。同时,要对社会组织的活动予以严格监管,对行为不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予以严惩,从而让社会组织在社区居民心中树立良好的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有利于社会组织更快嵌入社区治理,同时也能够刺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其次,XX要缩减相关职能,给与社会组织更多的活动空间,使社会组织能够实现更高度的自主自治。XX与社会组织之间要采用正当的合作伙伴关系,两者之间正当竞争正当交流,而不是成为附属式的上下级关系。XX要做的只是需要制定一套高效去繁的社会组织注册程序、严格的监督机制与扶持社会组织正常建设来发挥出自己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的职能作用。在社区治理中,XX要给与社会组织更多的活动空间,将原有的一些职能转移给社区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主动承担更多的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同时在政策或者物资上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相关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这样一方面能够减轻XX的职能负担,减少XX公共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能让社会组合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让社会组织成为XX公共管理的有力助手。
4.2英国重视协商治理的制度化建设
英国XX一直对社区协商治理采取十分重视的态度。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致力于建设福利国家,英国为解决诸多社会问题,实现建成福利国家的目标,也就此开始了对自身社区协商治理制度的改革,相继推出了诸多政策来构建英国社区的协商治理体系,社区协商治理的发展也经历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阶段。第一阶段为“社区发展项目”阶段。当时英国社会由于二战的原因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消耗,由此引发了贫富差距拉大、失业率与犯罪率激增等问题,英国的基层社区治理也遭受到了严重打击。在这个背景下,英国XX于1969年出台了“社区发展项目”,旨在召集自愿的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来一同参与进社区治理,减轻XX的社区治理压力。该项目培养了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让社区居民对社区协商治理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增加了居民参与协商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了英国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当时的社区基层治理问题得到缓解,基层经济社会也有复苏迹象。第二阶段为“合作伙伴组织”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发展项目”由于自身的某些局限性,英国XX于1976年终止了它,取而代之的是推出了“合作伙伴组织”的概念,力求构建XX与市场的良好关系。但是该项目并未实现预期的目标,因为当时完善的合作机制的缺失与对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看法的忽视,让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感觉自身并没有受到重视,自己的利益也没有得到保障,自己对协商治理参与的需求也没有得到满足。很快该项目就被终止了。到了第三阶段,1990年英国XX提出了“多维伙伴”的概念,突出了社区治理中多角度多层面的不同主体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以此为基础,英国XX在之后也提出了相关思想对其进行完善。比如布莱尔XX于九七年提出XX并非全知全能,需要与社会组织进行更多的规范合作。比如卡梅伦XX于2010年提出“大社会”概念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协商治理。
英国的社区协商治理模式是在摸索中逐渐得到完善的,英国XX对社区协商治理制度建设的重视让当前社区协商民主化充分发达且协商治理形式多样。在当前制度下,社区参与协商治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社区论坛。它的作用是能充分了解社区居民的观点,以求平衡人文文化发展与经济物质开发之间的关系。主要的形式有社区开放式论坛、非正式网络等形式,社区居民能通过它来阐述在某些重大公共事务中自己的利益诉求。(2)市民评审团。它由社区中十到十六名具有代表性的居民组成,通常是为了解决在进行重大公共政策决定时社区居民与XX间的矛盾。工作流程为开始收集汇总评审员材料到证据协商再到最后评审团针对结果进行陈述。(3)协商对话。它通常以讨论会的方式开展,针对事前提出的问题矛盾,找出不同群体间的利益矛盾焦点,通过协商对话的形式来实现利益群体各方的谅解或者各方达成一致共识。(4)民意会议。它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协商形式,它的主要步骤如下:首先在兴趣小组中选择并产生一个由八到十个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全程监督会议进程,确保进程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之后是创建证据池,证据池内包括科学家、技术专家及社会学家的证据以及其他资料供公众选择;然后是通过新闻媒体招募十到二十个持不同观点的公众组建市民团,市民团将获得顾问委员会的确认材料,通过两周的准备,选择证据池内的证据;最后是召开民意会议,会议一般开三到四天天,不对市民团意见一致进行硬性规定,最终形成会议进程报告和市民团报告。
英国是一个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英国对协商治理的建设总体上是以法律制度为先导,英国十分重视法律制度在协商治理中的作用,其常以制度化建设来推进协商治理的发展进程。虽然本研究重在探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但英国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系列举措也能给与本研究十分重要的启示与借鉴:其一是重视法律制度建设,从1601年第一部慈善法律的颁布,到后来的《XX与志愿者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再到新修订的《慈善法》,以及期间实行的各项财税减免政策,法律制度建设一直是英国发展协商治理体系的重要手段,依靠强有力的政策与制度体系,英国的社会组织协商治理体系得以逐步建立。而在其中,法律制度主要是对社会组织在协商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职责范围以及相关权利予以明确规定,让每一个主体都有明确的活动空间与自主权利,从而为协商治理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制度建设应发挥先导作用,XX部门出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规定,通过政策制度来推进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二是奉行法治原则,重视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落实,凡是法律制度予以明确规定的事项,在协商共治背景下,虽然XX职责范围进一步缩减,但并不意味着XX的不在场,对于一般性的公共事务,XX对其限制较少,对于其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可以采取从轻处理原则,而对于在协商治理体系中违反法律制度底线的行为,XX应予以严厉惩戒。这一方面有利于给与各协商治理主体较大的发挥空间,充分发挥其自主性,另一方面,有助于树立法律制度的威慑性,同时提高XX在社会组织中操作的有效性,降低治理成本。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过程中,面对一般性的公共事务,XX应尽量减少干预与限制,给与社会组织更多的发挥空间,让社会组织能够更好融入社区,从而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社区治理作用,同时,对于在社区治理过程中践踏法律尊严与制度底线的行为,XX部门应予以严惩,从而提高制度威慑性,更好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第五章 优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
探索如何完善社会组织嵌入社区与其他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并形成协商联动机制的问题符合管理重心下移的治理要求和发展趋势。本文以广州A社区为例,考察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问题并将之呈现出来,其意图并非囿于研究某一时一事一物,而是尽量挖掘这一研究“所具有的一般意义,提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我们期望以广州A社区作为观测点,以点带面谋划如有效如何有效克服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不畅的问题。
5.1联动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
优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首先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从对A社区的实地调研结果可看出,当前A社区缺少一个常态化的让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这也导致了社会组织无法作为一个经常性的治理主体参与进A 社区的治理当中,造成协商联动的开展不顺利,社区协商治理效率低下。因此就要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法规政策,构建完善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来保证协商治理的效果。
制度是指以规则或者运作模式来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彰显着一个社会的秩序。而所谓制度建设,则是指对这些规则以及这样一种社会结构的构建,在本研究中是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系列规则与运行模式的构建,这些规则和模式被用来促进社会组织更加有效地参与社区治理。从前文对英国协商治理的相关建设经验来看,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英国的协商治理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得益于其对制度化建设的重视,所以,本文认为,制度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发挥着引导与促进作用,制度建设一方面能够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提供合法地位,准确的角色定位并且厘清其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相关职责权利,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参与到社区治理中的社会组织予以监督,对于优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从制度建设层面优化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协商联动机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其一,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引领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在社区一些重要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完善街道党委和社区党委体制,以党的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推介,逐步将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体系,引入网格化机制,通过基层党委将社区中的物业、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等组织起来,构建起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基层党委为纽带,形成社区治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功能互补的社区治理协商联动机制。其二,完善社会组织相关法律规章。相关XX部门积极出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相关的法律规章,通过法律规章来为社会组织提供参与社区治理的合法地位,明确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以及职责范围,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应予以严厉惩戒,以树立法律规章权威和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其三,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需要一定的资源支持,除了社区的资源平台外,对社会组织本身的资源能力的培养也至关重要,因此,应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向社会募集公益基金,同时,加大基层行政部门与社区社会组织间的沟通协调沟通力度,通过了解社会组织的特长与短板,让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特色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荣誉制度,基层党委或XX部门定期表彰在社区治理中优秀的社会组织,培育一批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品牌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组织融入基层、协同治理。
5.2联动主体构成:构建“XX-社会组织-社区”三者一体社区治理结构
多年以来,由于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行政模式一直属于“XX”中心模式,XX在包括社区治理的一切社会事务治理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XX拥有着绝对的公共事务权力。这种模式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社会权力向XX高度集中,承担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职能,社会自治范围减小。这种“XX”中心模式在社区中具体体现在两点:第一,XX直接由上至下地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并且通过街道办直接对社区进行管理领导。本应作为治理主体之一的社会组织则无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第二,XX放权程度不足。在传统的社区治理中,即便XX存在将权力过渡到社会组织,但通常也只是一些没法左右全局且获益十分少的权力和职能,最重要的公共事务决策权还是掌握在XX的手中。
从X社会组织介入社区治理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在X的社区治理中,XX实际运用的权力是极小的,它鼓励社会组织能够实现更高度的自主自治。XX与社会组织之间要采用正当的合作伙伴关系,两者之间正当竞争正当交流,而不是成为附属式的上下级关系。XXX所做的只是需要制定一套高效去繁的社会组织注册程序、严格的监督机制与扶持社会组织正常建设来发挥出自己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的职能作用。善治理论强调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主张还政于民,让XX与社会的各方主体能够作为平等主体来共同治理。基于善治理论与X社区治理的有关经验启示,为解决以上问题,在此提出构建“XX、社会组织、社区”三者一体的社区治理结构,即XX介入、社会组织自治、社区公民参与三者共同实现的社区治理模式。在这该治理模式下,要求各个治理主体能够清晰界定自己的职能。XX扮演做出行政行为的角色,包括做出宏观制度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与对治理各方进行协调等。XX主要作为社会资源的提供者,将资源在社会中进行合理有效分配,并积极构建完善三方协商联动的新机制,满足现有社区治理主体的需要。社会组织在该治理体系下主要充当社区居民与XX沟通的桥梁,在参与治理中影响居民观念,给居民传播协商民主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同时,社会组织可利用自身特殊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来帮助社区进行相应的规划,满足居民的需要,提升社区协商联动治理效率。社区居民在该治理体系下,要明确自身定位,积极实行社区自治,社区居民要积极进行自我教育,培养自身的协商民主意识,配合XX与社会组织一同进行协商联动治理。该治理模式使治理的三方主体的分工能得到明确,并且让XX的权力得到削弱,将权力交还于民,逐渐实现由“XX”中心模式到XX、社会组织、社区的各自权力能够达到相对平稳制衡的协商治理体制。只有在这种模式下,社会组织才能清除认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在社区治理积极发挥自己的正面效益,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
5.3联动信息沟通:建设畅通的社会组织与社区间信息输出输入平台
信息沟通是指可解释的信息由发送人传递至接收人的过程。前文指出,XX之所以与社区居民时常产生误解与矛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沟通不畅,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双方各自以其掌握的信息采取相应行动,因而彼此也都难以理解对方的行动。可见,信息沟通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样,社会组织作为XX与社区居民之间充分沟通的桥梁,社会组织与居民间的信息沟通也十分重要,信息沟通往往需要一定的载体或者平台,让载体或者平台成为信息中介与枢纽,双方都能够通过这一枢纽充分传达彼此的信息。因此,构建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与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
鉴于此,本文认为应在社会组织与社区间建设信息输入与输出平台,通过这一信息平台,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可以反馈诉求,促进信息沟通。其中,在构建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信息输入平台方面,在线上,可以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居民的相关诉求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反馈,微信公众号由社会组织负责运营打理,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服务主题,提供社区公告、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居民诉求等功能。居民可以随时随地前往公众号进行信息交流,同时,社会组织也会将一些社区相关信息发送至公众号,居民可以及时浏览知晓。在线下,可以成立相关的办公室,办公室由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值班,接受社区居民上门反馈沟通与交流。可以定期举行一次社区居民沟通交流会,社会组织将社区居民组织起来,集中讨论交流,特别是对于一些关系到社区整体发展,涉及广大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社会组织可通过定期举行的沟通交流会,与社区居民代表一同讨论,最终形成的讨论结果由各个代表签字后下发至社区每一户居民家中,这样既能够集思广益,也能够充分了解到社区居民诉求,实现信息的畅通交流。在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信息交流输出平台构建方面,同样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媒体平台为载体,如利用公众号及时将需要传达给居民的信息发送给社区居民,同时也可以在线下设立宣传室,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宣传室浏览近期社区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就地给与反馈意见,提升信息沟通与反馈效率。通过构建社会组织与社区间信息输出输入平台,社会组织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不仅可以降低沟通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和治理水平,也可以为社会组织带来良好的群众声誉。社区居民即使不在家,也可以参与社区治理,知晓社区的一切,并实现在信息沟通平台上参与社区治理。
5.4联动嵌入资质:不遗余力加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
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代表了社区居民对该社会组织的认可和信任程度。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是决定该社会组织能否顺利壮大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个社会公信力不高的社会组织是无法拥有组织生存的基础。社会组织的发展都时常伴随着自身公信力的提高,相反的,社会公信力的降低也常常导致社会组织的灭亡。不讲信用的社会组织,即便能得到公民或者XX暂时的信任,但那也通常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单方面错信,对维持一个长久的合作关系是没有好处的,就更不用说维持一个由XX、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三方经常参与的协商联动机制。因此从建设协商联动制度的长远意义来看,有必要从社会组织自身资质出发,不遗余力地加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
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其一,处理好社会组织与XX之间的关系。实行政社分开,使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特别是在社区治理过程中,XX应该保证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而不是让社会组织成为XX的附庸,鼓励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承担更多的职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与积极性,让社会组织逐渐成为居民心中的独立主体。同时,XX积极培育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当社会组织发展较好,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感也会随之提升。其二,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立法机关应该对社会组织分门别类进行立法,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制定不同的法律,从而减少法律漏洞与灰色地带,制定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具体,并且对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问责、组织运作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使法律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让社会组织活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只有当法律法规真正能够发挥监督惩罚作用,公众才能对社会组织予以更多的信任。其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社会组织本身要建立起规范的组织运作规章制度,强化组织内部的管理。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设立专门的财务审计部门,对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把关各项费用支出,定期检查财务收支账务,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相关信息,建立组织问责制度,对违反相关财务规定的人员予以严厉惩处,树立组织威信。同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将组织运行机制透明化,将组织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布并接受社区居民的反馈,让社区居民能够充分了解并掌握组织的相关信息,让社区居民真正放心。其四,完善社会组织外部监督机制。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督主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要加强XX监督,XX作为社会组织的信用背书者,其对社会组织负有监督责任与义务,特别是XX掌握了相对更多的社会组织信息,因此也更容易进行监督,对于违纪违规的社会中组织,XX应予以严厉惩处。二是发挥社会媒体监督作用,社会媒体作为重要的外部监督主体,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将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公布于媒体平台,让社会组织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督,第三方机构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审,并将审计报告公布于众,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第三方机构购也可以对社会组织的信用进行评价,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5.5联动工具建设:多措并举探索协商联动方法不断创新
工具建设主要指社会组织参与进社区协商治理的办法。当前社会组织参与A社区治理的方法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XX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进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的一股新的重要力量,需要采取更丰富的方法让它能够更加常态化的参与进社区的协商治理中。采取不同措施来探索对协商联动方法的创新,使得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出更多作用。
探索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的方法,借助社区的内生或外生力量,多措并举,从而实现工具建设的不断创新。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其一,以社会组织为催化剂,促生协商议事小组。社会组织要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机制,首要前提是要在社区形成协商联动局面,目前中国大部分小区都存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难的问题,一些小区的物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小区治理主体往往各自为政,严守组织自身的边界,导致社区治理和过程中时常出现多方共管或无人管理的局面。这归根结底是因为缺乏互动机制,导致多方利益难以调和,最终导致无参与无合作。因此,在面对社区居民利益冲突难以调节时,一些社会组织可作为社区居民表达利益诉求的载体,通过社会组织来向其他的小区治理主体表达利益诉求,从而增强居民发声的力量,此时的社会组织可成为催化剂,通过联结业委会、居委会、物业这三大社区治理主体,促生四方共建的协商议事小组,然后邀请居民或者由社会组织代表居民参与议事小组,共同协调利益矛盾冲突,构建共识。在这一场景中,社会组织既可作为居民利益的代表者,为居民传达利益诉求,同时也是协商治理平台的搭建者和催化剂,而其促成的协商议事小组便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与工具,从而使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机制得以实现。其二,以社会组织为枢纽,组建协作网络。社会组织嵌入社区协商治理联动机制不应将目光仅仅局限于单个社区,还应谋求外部联动,与其他社区的社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物业等部门组织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不同社区的居委会、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往往难以开展持续性的社区治理合作,而社会组织作为一个公益性、服务型组织,其并没有地域限制,也没有像居委会、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立足自身利益的诸多考量,此时的社会组织就能够充分发挥其优势,以自身为枢纽,与其他社区治理主体形成协作网络,在网络辖区内,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致力于解决网格邻里冲突。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组建娱乐组织,在不同社区建组织娱乐活动,增强社区间居民的沟通交流,并可以以此为契机,组建文娱组织,文娱组织可以向辖区内提供各项文艺活动,建立伴关系,通过各种文娱演出服务换取社会组织所需资源(如场地、资金等),吸引社区居民关注社区事务,参与社区协商和服务,同时也能够使社会组织作为社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形象深入社区居民心中,为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机制打好群众基础。此外,还可成立办公室,每年组织网络内的社区单位、居民等参加圆桌论坛,商定社区服务与治理等相关事项。其三,以社会组织为联结,搭建协商决策平台。成立协商议事小组这样一种针对特定利益矛盾事件所组建的组织,其在面对小范围、小问题、小影响的问题时具有灵活性,快速解决问题的优势,而且其面对的是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委会四方利益冲突的问题,但面对小区居民间利益矛盾冲突时,就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平台。此时,就可以通过组建邻里和睦类社会组织,这一社会组织本身就是一个平台,居民矛盾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协商,社会组织作为中间人,从中进行协调。同时,这类社会组织还可以关注居民服务事务,对于社区内的老弱病残人群,其往往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与社会支持,这类社会组织则可以通过自身这一平台,与社会资源、人大代表社区工作室或者其他机关单位联系协商,从而为社区这类人群争取更多资源。此外,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特别是在一些居民间存在分歧的社区治理事务上,社会组织可以依托这一平台邀请居民代表共同议事,协商决策,构建共识。总而言之,探索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的方法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施策,不同的社区面对的治理难题有所差异,不同社区所拥有的资源禀赋也不尽相同,要让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协商联动机制,就需要在方法上不断探索,在工具建设上不遗余力,多措并举推动协商联动方法不断创新。
结论与展望
当今世界各国的社会治理的共同趋势是向社会多元化治理格局发展,这是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已经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全方面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都有了很大质的变化与提升。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社会组织同样迅速发展,在各个重要领域都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参与主体。社会组织的日益成熟,使社会组织嵌入社区参与协商治理的问题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重视。
当前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仍是以XX为主导、民间自主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让社会各类组织的积极建设。实现多元化治理的社会格局,让XX与社会之间能够形成相互制衡的均势局面,是实现我国社区高效治理,走向从善政到善治的转变,完成“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发展民主政治”确立为新世纪的国家目标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尽管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但因为我国社会之前仍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XX实行大包大揽的管理,包办了大部分的社会职能,使得我国在有关社会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机制等无法及时跟上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仍面临着各式各样的现实问题,比如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时的合法地位并不明确;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不规范且管理条目缺乏相应逻辑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缺乏群众基础与事后反馈机制等等。社会组织想要实现更高质量的社区协商治理,成为真正的一个社区治理主体之一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社会组织需要更多的XX支持,在社会组织外部,XX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制定好适合社会组织运作的相关政策,使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时资金能够得到法律保障。同时,在组织内部也要做出相应改革,积极培养管理型人才使组织能够得到高效率运作来提高群众对于社会组织的认同感。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上社会组织自身的成熟成长,中国的社区治理才能够完成最终的转型,使XX、社区、社会组织三方在治理社区时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的社会组织伴随广州经济的腾飞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广州的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社会服务等各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弥补了XX所不能完成部分职能的空白。从广州市当前的现状来说,继续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是当前建设满足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政治文化与满足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但是,当前广州的社会组织在嵌入社区进行协商联动治理时的优点还无法完全发挥出来,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虽然提出了一些浅薄的政策建议,但仍需要更多的研究人员来针对这个问题来作出更多努力。
目前大量的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还在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但由于笔者自身的水平有限,还需要XX、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共同努力,为社会组织的建设培育提出自己的良策,这样社会组织的发展才会更好,才能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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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转眼间,四年多的大学求学生活即将结束,站在毕业的门槛上,回首往昔,我得到了各位老师和同学的支持与帮助,是他们的支持与帮助使我不断提高,我才能顺利完成论文。
本论文是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对科研工作敏锐的洞察力是我毕生学习的楷模。导师不仅授我以文,而且教我做人,有了这些财富我将受益终生。从开题报告选题开始到最终论文成稿,老师给予了大量的指导意见,每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对导师们对我学术上的精心指导与生活上的关怀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本论文的完成也离不开其他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感谢公共管理学院各位老师在论文开题、初稿、预答辩期间所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回想整个论文的写作过程,虽有不易,却让我除却浮躁,收获颇多。
在此还要感谢父母在我求学生涯中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一如既往地支持我鼓励我,是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让我能够在学校专心完成我的学业。同时,还要感谢同学们四年多来的包容和帮助,是他们让我的生活每天都充满激情,生活充实而有意义。最后,我向母校老师们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美好的祝福,感谢你们的辛勤栽培,祝老师们幸福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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