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发布以来,游戏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大大提升,无数幼儿园教师开始有意识地将游戏纳入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当中,并以游戏为出发点和立脚点开发设计与幼儿年龄特征相匹配的游戏及课程。然而,仅靠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足以将游戏对幼儿的促进作用发挥到极致,必须要家庭教育也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用途。家长作为幼儿的生育者、养育者和教育者,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其教育观念不仅决定了一系列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方式和活动形式,更是直接影响家庭教育活动的活动质量。就游戏而言,家长是否认同游戏对幼儿是必不可缺的、家长更倾向为幼儿选择哪种游戏类型、家长是否相信幼儿在游戏中已经获得了大量经验性的知识等等,这些看似常见的观点实则直接影响家长的游戏权利认知、游戏类型偏好和游戏作用认知等等,这些教育观念在教育行为上必然会对家庭教育中幼儿游戏的方式与质量产生影响。因此研究调查3-6岁幼儿家长的游戏观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到调查研究的可行性,笔者以家乡M市的3-6岁幼儿家长群体为研究对象群体,通过随机取样的方式选取并确立本次调查研究的具体研究对象,采用问卷和访谈两种研究方法收集获得研究对象对于游戏的相关看法。而通过对问卷和访谈所获得数据和信息的分析,笔者得到了“规则游戏是最受家长青睐的游戏类型”、“幼儿的性别和所在班型对家长的游戏类型偏好有影响”、“家长对游戏作用和意义的认知有偏差”等结论,并以此为根据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游戏;游戏观;家长游戏观
一、绪论
(一)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通过文献检索,可以发现有关幼儿游戏的文献数量非常之多,且大多以幼儿园学校教育为研究的情境,多以教师和幼儿的视角对游戏和游戏观进行解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家长角度分析游戏及游戏观的文献数量极少,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还停留在有待挖掘的阶段。因此,基于家长视角对游戏观进行调查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完善游戏及游戏观在理论方面的薄弱环节。
2.现实意义
从家长的角度研究游戏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出当下家长对游戏的认知水平和程度,对提高家长对幼儿游戏的认识和指导水平具有借鉴意义,同时可以更好地帮助幼儿园及幼儿园教师运用游戏理论进行一日生活指导与教育教学活动,为提高幼儿的游戏活动质量做出帮助。
(二)文献综述
1.国内相关文献的数量统计分析
截止至2022年1月份,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的高级检索,笔者对2000-2022年以来发表的有关幼儿游戏的文献进行高级检索(幼儿游戏=a,幼儿游戏观=b,教师游戏观=c,家长游戏观=d,后文以abcd分别代替),从检索到的研究成果数量来看,a主题的研究成果数量占总量的94.45%,足以证明幼儿游戏这一研究主题获得了学术界、社会公众和电子媒体的普遍关注。与之相反的是,bcd主题的关注度较低,尤其是针对d主题的研究成果在数量上普遍低于b主题和c主题的研究数量。也许在幼儿游戏的相关研究中会有涉及d主题的交叉研究,但较之其与abc主题之间研究关注度的差距之大,说明前者的研究层面还有待发掘。
表1-1 2000—2022年关于“幼儿游戏”相关主题关注度统计表
从研究结果的出处来看,核心期刊对四个主题均有涉及且关注度最高,约占据研究成果总量61.47%的比例。其次是硕士和博士论文,四个主题的研究成果共有908篇,数量占比明显偏向于a主题的研究,同时博士论文关于bcd主题的研究成果数量明显少于硕士论文。最后是报纸和会议,二者的主要关注点都在a主题上且会议的研究成果数量远超于报纸;关于bcd主题的研究成果除去仅有的2篇会议记载,再无任何成果。
2.国内外关于游戏研究的文献综述
学术界目前尚未对游戏敲定得出一个为所有人信服的完整且全面的精准定义。我国多位学者在定义游戏时,通常以游戏活动主体的角度出发,从活动主体在游戏中的行为特点、情感体验、反馈所得等维度归纳游戏区别于非游戏活动的特征,进而完成对游戏的定义。国外学者在定义游戏时,更关注游戏活动本身的特点,主要依据游戏活动的目的、手段和动机等行为构成要素的倾向性来概括并归纳游戏的特征,以此为依据来定义游戏。
尽管国内外学者们对游戏定义的方法和所得出的结论不完全一致,但基本都认同游戏具有自主性、虚构性、趋乐性等的观点。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游戏的定义与特征是相互关联的,满足游戏特征的活动即可定义为真游戏,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游戏特征的活动即为假游戏或具有游戏特征的活动。
游戏的分类是研究者依据不同的学术理论或切入角度,对可视化的游戏活动及行为进行具体类型的划分。国外教育家埃里克森、皮亚杰、帕顿、豪伊斯、彪勒、萨顿-史密斯和加维等人分别从心理学、幼儿行为、游戏功能和游戏材料等角度对游戏进行了分类。
3.国内外关于家长游戏观研究的文献综述
我国针对家长游戏观的研究文献数量较少,在已有文献中可以看到研究者大多以游戏的内部机制、外部机制和主体为基点对家长游戏观进行研究。同时,在文献阅读过程中可以发现我国学者在进行游戏观的相关研究时,多采用问卷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调查分析,如毛曙阳用问卷方法调查了解2~6岁幼儿的游戏偏好,进而分析幼儿游戏态度;裘指挥等人通过双语问卷分别收集中韩两国家长对于游戏的选择取向,进而进行比较分析。国外学者在进行家长游戏观的研究时,多以亲子游戏为切入点,从对亲子游戏价值、影响因素和具体游戏类型的研究中,探索家长游戏观对幼儿游戏的影响和意义。
(三)核心概念界定
1.游戏
对于游戏的定义,通过资料查找发现各学者对此众说纷纭。《教育大辞典》把游戏定义为一种社会性的活动,是对周围现实生活的反映并且是幼儿有目的、有意识进行模仿与想象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活动。[3]裘指挥等学者认为游戏是幼儿基本的生活元素与独特的学习方式。[4]刘焱认为游戏具有社会文化历史的特点,游戏是帮助我们理解进化和发展过程的一种途径,游戏是“联结个体与社会的基本纽带,社会文化的许多形式和内容在幼儿的游戏中得到延续、再现和创造。”。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游戏是由幼儿主动发起并参与的能够获得愉悦和快乐的情感体验的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幼儿可以借助特定的情境和必要的物品自由选择活动形式并通过动手操作和亲身实践获得非正式学习经验。
2.家长游戏观
游戏观是指个体或群体对幼儿游戏总的观念和看法,应包含游戏是什么、游戏的发生、游戏的权利、游戏的价值和意义、游戏的结构要素、游戏的特征与类型、游戏与学习、游戏与教育、游戏与课程等等。[6]因此,家长游戏观指的是家长对于幼儿游戏的具体看法和观念。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内容
本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从宏观角度了解现有关于游戏、游戏观和家长游戏观的研究状况,结合笔者实习经历和个人思考,决定以M市3~6岁幼儿家长的游戏观为研究内容,主要通过问卷法和访谈法的方式进行资料的收集,以问卷星和Excel软件作为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和整理,从而分析家长对于幼儿游戏的总的观念和看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对策。
(二)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随机抽取的140名M市3~6岁幼儿家长,其中母亲群体数量居多,占65.71%的比例;家长年龄以31~35岁居多,占29.29%的比例;家长最高学历以本科居多,占51.43%的比例;每天在外工作8小时以上的家长居多,占42.86%的比例;家庭年收入以5~10万的家长居多,占38.57%的比例;家长职业主要分布在教师、医务人员、业务员、个体户及其他行业,总占比例72.85%。根据调查对象孩子的基本信息统计数据来看,男孩数量略多于女孩,所在幼儿园为公办性质者略多于民办,所在的班型为大班者占多数。
(三)研究思路
本研究旨在调查分析M市3~6岁幼儿家长的游戏观现状,因此需要将家长游戏观进行更为细致的维度划分以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如何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分别体现M市3~6岁幼儿家长的游戏观是本研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在获得M市3~6岁幼儿家长游戏观现状的相关调查结果后,如何找到影响家长游戏观的因素是本研究另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已列出的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本研究的研究思路如下:首先随机抽样选取调查对象,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了解调查对象的游戏观,在获得相关数据后,对调查对象的游戏观现状进行分析。然后,通过随机的个人访谈的方式对调查对象的游戏观现状背后的原因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最后,将问卷所得数据和访谈所得内容进行整理,行文成篇。
(四)研究方法
1.问卷法
本研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将家长游戏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划分,并将要研究的问题编撰成以封闭性问题为主、根据需要加上若干开放性问题的综合型问卷表格。
2.访谈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M市3~6岁幼儿家长对于幼儿游戏的看法,本研究在问卷法的基础上,采用访谈法对幼儿家长进行个别访谈。根据本研究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针对已回收的调查问卷情况,编制家长访谈提纲,对随机抽取的个别家长进行正式访谈。
3.文献法
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拟定研究提纲。尤其在调查问卷的设计和编制方面,在游戏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游戏类型的划分以进行家长游戏类型偏好的调查,并从游戏主体、游戏权利、游戏意义等角度出发进行家长游戏观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考察。
三、M市3~6岁幼儿家长游戏观的现状
本研究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对M市3~6岁幼儿家长进行了问卷发放和调查,并且对个别家长进行了正式访谈。问卷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总发放问卷数量150份,实际回收140份,问卷回收率约为93.33%,可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
(一)家长最期望幼儿玩的游戏类型比较
通过配对比较的形式进行调查发现,M市3~6岁幼儿家长最期望幼儿玩的游戏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是:规则游戏、建构游戏、体育游戏、想象游戏和电子游戏。家长最期望幼儿玩的游戏类型是规则游戏,其次具有较高期望值的是建构游戏,其中规则游戏的期望值略高于建构游戏,两种游戏类型在家长眼中若不进行问卷中如此详细的比较,基本被归于类似有助于幼儿智力提升标准划分下的游戏,这一点在访谈过程中也有所体现。在游戏类型偏好的比较中,M市3~6岁幼儿家长的家庭身份和年龄对研究结论没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对于家长游戏类型偏好的研究结果在M市3~6岁幼儿家长群体中具有普适性。
(二)家长游戏选择取向在幼儿性别上存在差异
本研究将游戏主要分为体育游戏(如攀爬、跑跳、投掷等游戏)、想象游戏(如坐在棍子上“骑马”、装扮成护士给布娃娃打针)、建构游戏(如用搭积木、堆纸箱)、规则游戏(如音乐游戏、智力游戏)和电子游戏(如用手机玩游戏、看动画片)这五种具体的游戏类型。通过游戏类型的选择与研究对象信息的交叉对比,可以发现:家长游戏取向以具体游戏类型为导向,因幼儿性别不同会存在差异。
详细信息如下表6-1到表6-10。
因此,通过配对比较和数据对比,笔者发现并得出结论:幼儿性别对于家长游戏选择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建构游戏与规则游戏上,其余游戏类型对于家长的游戏选择取向的影响完全符合之前对家长最期望幼儿玩的游戏类型的排序。对于女性幼儿,54.84%的家长倾向于为其选择建构游戏,45.16%的家长倾向于为其选择规则游戏;详细信息如下图1。
图3-1幼儿性别对建构游戏与规则游戏的选择影响对比图
(三)家长游戏选择取向在幼儿班型上存在差异
考虑到M市幼儿园各园所的班型设立情况不同,本研究不纯粹以幼儿年龄为标准划分研究对象的幼儿情况,而是以班型作为标准以更全面地囊括M市幼儿园下3~6岁幼儿家长的范围。在规则游戏和电子游戏的配对比较中,95.35%的小班家长、97.06%的中班家长、90.74%的大班家长和100%的混龄班家长都更倾向于为幼儿选择规则游戏。详细信息如下表。
因此,通过配对比较和数据对比,笔者发现并得出结论:幼儿所在的班型对于家长游戏选择取向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建构游戏与规则游戏上,其余游戏类型对于家长的游戏选择取向的影响完全符合之前对家长最期望幼儿玩的游戏类型的排序。纯粹以幼儿年龄为标准划分的小、中、大班的幼儿家长,都更倾向于为幼儿选择规则游戏;不以年龄为标准设立的混龄班的幼儿家长,更倾向于为幼儿选择建构游戏。详细信息如上图2。
四、M市3~6岁幼儿家长游戏观存在的问题
(一)家长对于幼儿游戏的价值认识有偏颇
图4-1幼儿游戏价值认知统计图
游戏是幼儿最主要的活动形式,幼儿在游戏中不仅仅是娱乐放松的过程,更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幼儿在游戏环境和游戏操作中,虽没有直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但已经在多感官的操作中潜移默化得到了直接经验的熏陶。因此,对于幼儿来说,游戏其实就是他们的学习方式,二者从本质上是一体的。但是,从问卷回收统计出的结果和数据来看,仅有4.29%的家长认为游戏对孩子来说就是学习,绝多数家长认为游戏与学习是两件事且只是在特定情境下作为促进学习的一种活动形式。而这种观点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家长普遍听说“会玩的孩子才会学”,秉持着以所谓的“玩”来带动“学”的心态认为游戏对学习有着促进作用,而非真正意识到游戏对幼儿的价值。详细信息如上图3。
(二)家长对于幼儿游戏的权利认识有偏颇
多数家长认为幼儿可以自主进行游戏,但必须是在其表现良好或特定情境下(如节日、生日)时所进行的。游戏是孩子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无论出于怎样的情景,成人都应该尊重并保护幼儿的游戏权利,努力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游戏环境,不擅自干涉幼儿的游戏内容,不随意插手幼儿的游戏行为。然而,根据问卷统计结果发现,关于“爱玩是孩子的天性,玩也是孩子的权利,成人无权剥夺”这句话,虽然有44.29%的家长表示特别认同,但依旧有52.15%的家长认为在通常状态下可以认同或可以视情况而考虑。这就意味着,那些52.15%的家长并没有对幼儿的游戏权利有明确的认知,他们只是认为幼儿可以进行游戏但没有必须进行游戏的必要。而且通过访谈,笔者发现问卷的统计结果很大程度是家长观念上的理想化,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家长完全认同幼儿的游戏权利,一旦涉及未来升学或工作方向等问题,家长对于游戏权利的剥夺现象虽表示遗憾但认为是不得不做的重要取舍。详细信息如下图4。
图4-2游戏权利认知统计图
(三)家长对于个别游戏类型的开展认识有偏颇
在配对比较明晰家长游戏类型偏好的过程中,凡涉及到电子游戏的比较都会以另一游戏类型的选择数量碾压式胜出。在与家长访谈的过程中,电子游戏因为“对视力不好”、“孩子太小对这些电子产品没有抵抗力”等原因受到家长的明显抵触。仅有一位男性家长在谈及电子游戏时说道:“我觉得分情况吧,像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这种游戏,就是我最开始接触电脑要熟悉键盘时玩的打字游戏,要是这种类型的游戏我其实不是很反感,但你要说那种纯娱乐性的游戏我觉得还是别让孩子太早接触。”从上述调查不难看出,家长对于电子游戏除去所谓“本能的反感”,更多是出于幼儿身体健康和游戏内容价值的考量。在此过程中,大部分家长不仅将电子游戏的内容狭隘地等同于网络游戏上,还忽略了在当今大数据时代电子游戏因其载体的灵活性所带来的益处。
五、M市3~6岁幼儿家长游戏观的促进建议
(一)加强对幼儿游戏的宣传力度,肯定幼儿游戏的价值
游戏作为幼儿最基本的活动方式,是幼儿最主要的活动形式,也是幼儿感知社会和探索自然的最主要的途径,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幼儿在游戏里生存。游戏作为幼儿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载体,不仅可以促进幼儿生理机能的发展,培养幼儿的运动能力与水平,还在幼儿心理机制的成长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在游戏情境下通过听取他人意见和表达自我观点来与同伴进行交往,在游戏过程中为解决问题而不断实践与操作以此获得大量非正式学习经验等。
幼儿园和学前教育相关机构应面向幼儿家长开展宣讲,邀请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或者当地有声望的学前教育一线教师,讲解幼儿游戏对幼儿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考虑到M市的行政划分和幼儿园的地理位置分配,宣讲可以分为线下宣讲和线上宣讲两种模式。线下宣讲以区为单位,街道社区和幼儿园联手制作海报和传单进行张贴和发放,联系主讲人员在空闲时间开展宣讲并组织家长在宣讲后的一对一答疑解惑。线上宣讲可以采用直播与录播相结合的方式,直播前在网络上广泛搜集家长在幼儿游戏方面的相关疑惑和烦恼,整理总结后在直播期间完成宣讲内容后进行系统地回答,直播后生成回放以供未能按时观看直播的家长观看,同时要充分利用评论区进行宣讲后的反馈总结以不断改善和确立宣讲内容。
(二)幼儿园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园所活动的意义分享
关于游戏和学习之间的关系,绝多数幼儿家长仍停留在两者互为对立的层面,尤其是即将升入小学的幼儿家长,由于幼儿学习环境、学习氛围和学习压力的改变而对游戏的抵触情绪明显高于小、中班的幼儿家长,而小、中班的幼儿家长也只是因为幼儿年龄小才多数对游戏的抵触情绪较低。这种现象的形成,笔者认为可以从幼儿园的角度入手。
M市的大部分幼儿园在微信、抖音、网站等多媒体上都有自己园所的宣传账号或页面,内容多以图文形式呈现幼儿在园期间开展的活动,虽然在社会上受众群体较小,但基本覆盖M市在园幼儿的家长。因此幼儿园要在这些社交网站或官网页面上增加幼儿在园期间的游戏开展情况,突出幼儿游戏体验的同时,强调幼儿在游戏中的收获。
(三)基于时代特点正确认识不同游戏类型的价值
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在丰富物质资料的同时必然会滋生出新的游戏类型,与其说电子游戏是数码时代的产物,不如说电子游戏是传统游戏类型与新兴科技技术的完美结合,是游戏自身的一种顺势而为地发展。我们常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电子游戏作为科技发展下的教育领域产物又何尝不是一把双刃剑呢?因此,应该引导家长摒弃对电子游戏的偏见,正确认识电子游戏的价值,明确如何借助电子游戏这一新的游戏类型发挥其最大的教育价值。毕竟站在幼儿的角度,电子游戏称得上是幼儿最喜欢的游戏类型,投其所好必能事半功倍。
电子游戏多以手机、电脑、ipad等电子产品呈现,而这些电子产品也早已开发出青少年模式以确保电子游戏内容质量和游戏可进行的最高时限,一定程度上为幼儿进行电子游戏提供了网络环境的良好状态。因此,社会和学校可以适当选择有利于幼儿成长和发展的电子游戏进行推广,讲解清楚所选电子游戏在设计上能够促进幼儿哪些能力和水平的发展,为什么能够促进幼儿这些能力和水平的发展,该游戏在幼儿操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家长应该如何指导和监督幼儿进行电子游戏等一系列问题,打消家长的后顾之忧。
六、结语
学前教育是每个人终身教育的起点,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成果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游戏作为学前教育中最亮眼的存在,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潜移默化但深远持久的。家长虽然不是专业的教育专家,但其幼儿的影响却是任何一个教育专家所不能及的,因此要想将游戏对幼儿的好处发挥至最大,家长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本研究对M市3~6岁幼儿家长的游戏观进行现状调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受以往应试教育体系观念影响和现代教育理念冲击下的父母对于幼儿游戏的看法和观点,其中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却也依旧存在问题。不过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漫长且久远的过程,因此想要改变已有的观念绝非朝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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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从开题报告至今的一年多时间里,我的论文终于在一次次的修改中完成最终定稿。首先,我要感谢我的老师,她是一位细心负责、治学严谨的老师。在这次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从论文课题的选定到参考文献的选择,老师对我的指导次数都已经不计其数。从行文的学术素养到格式的规范,从字体字号的调整到错字别字的删改,老师一直以极大的耐心指导我。对此,我心怀满满的感激与感动。
再者,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我的父母操劳半生,将全部的心血与精力投入到我身上,是他们的辛勤养育让我能够长大成人;是他们的无私奉献让我能够衣食无忧地完成本科学业;是他们的支持鼓励让我能够坚定不移地追寻梦想。
最后,我还要感谢所有参与本次研究的研究对象们,虽然大家素未谋面,但是没有你们的积极参与就没有本次研究的顺利进行,没有你们的配合调查就没有本次研究的可靠信息,感谢你们的配合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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