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主要构成之一,在我国社会经济组织中处于一个最基层的地位,对其拥有最微小、最广泛等特点,对经济增长、人员就业、以及税收等方面均有较大的贡献。依据2014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不同的行业对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是存在较大差异的。总体而言,区分小微企业的标准可以从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两个维度进行分类。本文通过搜集和整理了部分行业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将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行业的变化发生调整。因此,本文研究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义以上标准为准。同时,从税收角度也可以对小微企业进行认定,其中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区别,即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税收指标。其中,资产总额中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则可界定为小微企业,从从业人员的数量定义,即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则可定位小微企业,从税收指标的角度来评价,年度应纳税收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则可称为30万元。国际上对小微企业也做了一定的界定,通过对员工数量、销售总额和资产等指标进行划分。
按照银监会及四部委(国家经贸委、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关于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规定,借鉴国内外银行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企业资产规模、年销售收入、授信额度作为本文划分小微型企业的基本标准,具体为: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二)小微金融创新的基本内涵
1.小微金融的内涵
小微金融(Microfinance)又称微型金融,在国内习惯称为小额贷款。其本质是向被传统信贷排斥在外的中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一般贷款额度比较小,没有传统的抵押品,是国际公认的一种成功的扶贫方式(Greiner和Wang,2009)和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1976年,Yunus教授提出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格莱珉银行)的构想,这是小微金融的起源。近十年来,小微金融在我国发展快速,其服务对象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小微企业,本文主要研究的民生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主要借款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但是,部分措施可以借鉴,指导开展个人小微金融业务。
2.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创新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进行小微金融创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二是由于经济放缓,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困难;二是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客户结构要下沉,有力于商业银行转型;四是由于社会各界对小微企业发展高度重视,所以除了最近已经推出来的一些有利于小微金融发展的政策以外,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可能会有一些利好政策推出来;五是规范发展和防范风险将成为小微金融发展中突出的严峻任务:六是商业银行参与小微金融由于在利率市场化中提高溢价能力。在经济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但机遇大于挑战。其中,开展小微金融业务,是应对挑战的重要举措之一。但是,任何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创新应遵循一条基本原则: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是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基石,信用的不断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康的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产品发展现状
(一)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的政策环境
1.利率市场化迈出新步伐
近年来,利率市场化与金融脱媒已经成为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尤为显著。2012年6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从基准利率的0.9倍降低至0.7倍,2013年,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央行取消了贷款利率下限。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促使银行与资金需求方之间的协定利率范围扩大,有利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加大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的支持力度。由于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具有风险定价优势,即提高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但对于贷款期限灵活选择、搭配组合,既可使银行获得高额的利息收入,也能解决小微企业短期的融资需求。总体来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中国小微企业获取贷款的可能性,更大的自由化促使银行发展小微金融的意愿更加强烈。
2.差异化监管更丰富
2013年以来,小微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更加丰富,主要体现在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的力度;从央行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中小银行及分支机构准入政策的放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的宽松及小微金融服务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善等多个方面可以看出,监管层通过差异化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的意愿更加强烈,监管内容更加丰富。从差异化监管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对于小微金融的发展是双赢的局面,既能从监管层获得降准等利益,也能从小微企业获得高额贷款收益。
3.优惠政策的推进
2013年的我国推出了财税激励政策,决定暂免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2014年扩展了享受上述财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明确了小微企业外贸综合服务类公司退税主体的地位。与2012年相比,近两年的财税激励政策内容更具有实用性,政策倾向进一步加大。《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于月营业额不大于2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根据《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2014年元旦起,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一举措再一次扩大了小微企业受惠范围。上述财税政策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
除上述国家层面的财税激励政策外,各地方XX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信贷资金倾斜、对融资需求的扶持,对贷款担保的保障与支持、对风险补偿机制的完善等等。受惠于上述政策,小微企业的获利能力有所提高,经营风险有所降低,并且加大了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的主观意愿,为商业银行提供小微贷款扫清了障碍。
4.金融信息化的建设
2013年,人民银行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口查询服务范围扩大,征信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新版企业信用报告实现上线服务,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服务试点效果良好。截至2013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近8.4亿自然人和1919.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息,个人、企业信息全年查询量分别达到3.5亿次和1.04亿次。全国累计补充完善小微企业信息近243万户,累计己有35万户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为72318.90亿元,全国共为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对10143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8764万农户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2万亿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由人民银行出面协调,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融入了实验区、信用档案、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评价等内容,全方位建设了该系统。
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管理方面,2013年由征信管理局牵头、人民银行参与并成立了审核小组,要求该信息数据库要逐步纳入各类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XX层面致力于金融信息化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搭建的基本框架己经成型,将有利于商业银行保证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控制力,将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概况
1.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
2011年,由工业部等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最先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的范畴中分列出来,提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家庭集体企业共同构成了小微企业。《2013年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提出,“小微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小型民营公司等经营性个体或组织机构,是比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和资产额更小的小型与微型企业的统称,其融资需求一般都不超过500万元。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起步晚,且因其规模小、自身实力不足,资信水平低下、经营管理体系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融资环境恶劣。因此,小微企业必须将获取金融服务提上发展战略层次,在正确的战略定位指引下,获得长足的发展。
近些年,经过社会经济体系中各方面的协同发展和共同努力,各项功能齐全、运转高效安全的全方位、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但小微企业一方面由于自身资金不足、规模小,融资需求具有“短、频、快、少”的特点,需要反应灵敏、体系完善的金融市场为其提供融资。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和金融的所有制偏向等问题的存在,使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小微企业很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外源融资。

2.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概况
近年来,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其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实现利税收益、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各占中国经济总量的40%,60%和57%,对国民经济的卓越贡献使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国工商连2014年的调查发现,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极为不乐观,有90%以上都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同时,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因为融资的条件太过苛刻、成本太高,也表示这不是其长远发展的选择。随着产业结构和经济周期的变动,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在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外源融资比例偏低,小微企业主更倾向于向亲戚朋友借款。据中国商务部2013年调查统计,在我国有213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需要通过融资达到良好运转。同时,有10%的中小企业选择向民间借贷集团融资,2s%的中小企业选择向银行贷款,大部分的小微企业主选择向亲戚朋友等借款缓解资金缺乏的压力。
(2)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困难。据中国商务部调查统计,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0%,但其获取的贷款额却不到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0%。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普遍认为,小微型企业的规模小、资产少、自身实力不足,信用状况缺乏、资信水平低下、抵押担保物不足,对其融资风险太大;而且其融资具有“短、频、快、少”的特点,对其融资操作成本太高,因此大型国有银行、中小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更愿意向大企业融资。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小微企业中有95%都未向金融机构借款,“资金匮乏”、借款难制约着小微企业的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3)融资成本高。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放缓,银行盈利空间缩小,提出利率上浮,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资金少、缺乏抵押资产、盈利水平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使其融资成本更加高昂。
(4)短贷长用现象普遍存在,但有所改善。据调查,在有借款的企业中,只有约33%的小微企业希望得到长期资金的支持,三分之二的企业借款期限都是短期的。2013年小微企业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存在中长期资金需求,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契合小微企业特点、满足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但仍有19.4%的企业融资需求未获得满足。
三、我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结构同质化严重
产品同质化问题是小微金融竞争无法避免的问题,能否增加存量客户的关键逐渐转变为银行是否可以提供独特的其他增值服务,很多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符合小微客户需求的增值服务,因为各家商业银行擅长的内容和重点业务领域有所不同,商业银行就可以建立起独特的服务体系,例如某家商业银行垄断某个家具制造企业的信贷工作,它可以建立家具制造企业上下游木材销售和家具零售业务的信息平台,对家具行业风险控制形成模版,可以实现家具相关参与者小微信贷的专业化、快捷化,这对于银行批量式占领市场份额有重要意义。
(二)信用环境存在困境
时至今日,我们国家对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投入的比较少,因此造成了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信誉很差,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且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第一,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且对已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很好的执行,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下,针对企业失信的措施也明显不足,大多数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不能很好地引导中小企业遵守信用。第二,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背景下,相关部门没有很好的进行企业失信行为的执法,执法力度明显不够。
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内部信用管理薄弱。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以至于其时常失信于自身客户或者银行,影响自身的发展。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薄弱,在与客户合作时也缺乏对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这些在信用体系建设上的认识缺陷使得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难以顺利展开。
(三)业务流程缺乏效率
1.程序较繁琐
办理业务的时间是影响客户在银行体验的重要因素,若想减少办理业务时间,银行就需要减少审查项目,就会降低风险控制能力,相反检查项目多,流程多,就会提高办理业务的时间。银行风险控制较为严谨,客户经理在与客户面谈,对客户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后,须将所有申请准备资料提交给中小企业信贷部审查,若通过审查,再将所有电子申请资料提交授信审批中心审贷员进行电子审查,若审查通过,将纸质资料带至分行授信审批中心进行现场审查,通过后,再到授信管理中心确定利率,最后去计划财务部申请授信额度,然后回到支行通过受托支付合同确认放款。贷款申请资料须经过层层审查,每一次审查都需要复合不同部门的标准,若有资料不符合,则因准备资料时间可能会耽误放款几天,所以风险控制能否和效率均衡,是银行业务办理流程优化的重要目标,优化业务流程不仅能为客户节约时间,也能减少员工的工作强度。
2.审贷员和客户经理信息不对称
风险控制是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贷款方面,所以对于贷款申请的审核标准经常根据市场的情况变化,客户经理准备的材料也必须根据要求不断变化,但客户经理和审贷员经常缺乏有效沟通,虽然将纸质资料带至分行审核前,客户经理须将电子信息提交给审贷员进行审查,但也有许多细节资料与分行标准不符,若资料与标准不符,重新准备所需资料至少需要一天,如果所需准备资料较复杂更需耽误多天才能完成放款,影响业务办理效率,也影响小微客户对于银行的信任。
四、我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产品创新策略
(一)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1.创新融资模式
对国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进行统计发现,其实贷款模式已经达28种。其中债权类融资就一共有6种模式,国内和国外银行贷款、债券的流通和发行、社会闲置资本的吸纳和房贷、利用信用进行担保融资和金融租赁,股权类融资方式一共有9种,股权的转让和交易、利用杠杆进行收购、利用增资进行扩股、风险投资、投资银行、国内上市、境外上市、买壳上市等方式,还包括7种来自内部的融资和贸易融资,包括留存盈余、资产管理、商业信用、票据贴现、资产典当、国际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还包含一些项目和政策方面的融资方式,包括项目包装、高新技术、BOT项目融资、IFC国际融资、专项资金融资和产业政策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有如此多的融资模式可以选择,但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难题始终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原因之一就是这些融资模式没有很好的结合,或者说相关的金融机构没有找到合作的均衡点。
商业银行在贷款模式上做了一些创新性的探索,比如开发产业链小微金融融资模式。金融机构在进行产业链金融产品与服务方案的设计时,通常可以将核心企业作为突破口,将核心企业在产业链的中心,并向上游与下游进行延伸,最终实现贯穿整个产业链。例如:可以为产业链下游的经销商提供仓单质押等服务,为产业链上游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服务,使企业的产品覆盖产业链的方方面面。此外,金融机构还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大胆的进行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新的产品,进而为产业链的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行业对融资的不同需求。另外,与证券市场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也是一种合作性创新。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银行基于贷款模式的创新,加强与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甚至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各类能够提供小微服务的机构、平台合作,探索更加有效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2.创新金融产品
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小微金融创新更应注重产品的开发设计,使产品具有正对性、灵活性。民生银行应按照中小微企业发展速度快,资金需求数额小、时间急迫,难以提供固定资产抵押,难以获取第三方机构的担保等特点,以融资、融智以及融合相结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服务,满足其传统与非传统的金融需求,并将为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作为目标。紧紧围绕“第一还款来源”与“经营活动现金流”设计小微金融产品。民生银行应在现有中小微金融产品,如:组合贷、动产贷、齐心贷、等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在产品创新中融入以下因素。
(1)扩大抵押品范围
第一,把有形的资产转化为无形的抵押权。这种方式的转变是一种抵押贷款模式的创新,究竟什么的有形的东西可以转化为无形的抵押权呢,知识产权、专利权和应收款权都可以作为抵押。应收账款权就是可以抵押作为抵押权的典型代表。很多的中小微企业在资产机构上有自己独有的特点,那就是固定资产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绝大多数资产是应收账款。所以应收装款是中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的作为主要的抵押物品。应收装款还具有周期短,融资便利的特点,还能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应收账款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般债权,在《物权法》出台前,应收账款未能明确列入质押物范围。因此,由于应收装款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融资,那么金融机构也不大愿意接受这样的担保方式。2007年《物权法》通过后,不仅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还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实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关键是动产质押融资登记制度。登记制度是避免重复质押、预防物权冲突、降低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与《物权法》实施同步,央行也为此做了自己的努力,那就是通过建立应收装款质押登记系统,使得中中小微企业的应收装款面向公众,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判断。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来登记自己的应收账款情况,也可以查询别的企业的应收账款的情况。这个系统的建立也为金融机构查询所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第二,从“物”转变为“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私人财产权也可以作为抵押。比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矿业权等都可以用来进行抵押贷款。但是这些使用权力在现实生活中也面临一些困难,那就是权属关系不确定,担保过程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在全国范围来看,这些使用全的担保也存在抵地域差异,这也为使用权的担保出现了一些障碍。
因此,抵押品的创新方式不断丰富,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一些未能解决的障碍,对于银行来说,为了有效的降低风险,获得正常的贷款利润,他们还是喜欢选择一些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来进行提供贷款。但是,也不能忽视创新类抵押品的作用,不动产抵押有其固有的优势。
(2)发展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除缺乏抵押品外,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题要考虑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目前,二者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处于不利地位,风险与收益不匹配。要分清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合理分配贷款过程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还要合理分配可能得到的利润。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要比担保机构要小的多,大约占到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因此担保结构要承担剩余的更多的风险。但是从现实的操作过程来看,担保机构由于不具备实力和金融机构讨价还价,因此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担保合作贷款还存在一定的路要走。首先国家要出台法律法规来对二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他们的合作。
(3)更加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己经走进大众生活,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的运行业己取得良好的效果。阿里金融、人人贷、宜信等小额贷款线上交易得到众多客户的青睐,比如阿里金融在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担保、保险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使其金融全产业链布局基本完成。民生银行现有小微金融线上服务系统建设还需要加强。很多产品和服务无法完成线上交易,影响服务效率。
(二)完善金融生态环境
1.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环境建设不仅需要法治,还需要德治。首先,要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监管的法律法规,并加大相应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惩企业的失信行为,使中小微企业能够主动做到不失信,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规范;另一方面,要从道德层面重视企业的信用问题,通过教育、宣传等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使其重视信用的重要性并自觉的在日常经营中做到“守信”。
2.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披露平台体系
关于企业信息披露还未作强制性要求,只有上市企业才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应强制中小微企业将自己的基础信息、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信息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努力完善征信系统在采集中小微企业基础信息,丰富其信用档案的功能。第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而言,有无违法行为,税收缴纳情况等信息也应该是评价其信用的主要依据,因而需要采集分布在整个各个部门的企业信息,并对其进行集中的管理。第三,应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披露平台体系,加快XX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共享与发布的进程,实现信息的社会化应用,并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专门的服务平台。
3.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量化表示企业信用情况、减少信用好的企业融资难度与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要不断提高增强中小企业信川评级工作的意识。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信用评级的主体资格较为混乱、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得不到足够保证、债券等级评定技术不成熟。我国急需要建立更加规范的信用评级体系,首先要建立起有效的信用评级机构,不断完善信用评级的监管体制。在许多西方国家,信用评估管理机构大多都获得XX的支持,形成以XX为导向的管理形式。二是规范信用评级的业务范围以及具体的评价标准,成立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用评估行业协会,这样才能从信用评级的自身来规划这个行业。三是要不断完善信用等级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也是保证信用评估业得以发展与壮大的根本,因而我国需要完善关于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推进我国评级机构的发展,并使其实现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
(三)提高小微金融业务的效率
1.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部”审批作用
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流程较繁琐,客户经理对与某一下贷款申请须获得多次网上批复后才可以将所有纸质资料送往分行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也需要多个部门的复核,某一个环节出现要求不符的情况都会使得贷款推迟至少一天的时间,银行需要对贷款流程进行简化,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审批作用,中小企业信贷部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小微金融业务规范,提高小微授信效率,部门之间权利的重叠会削弱其职能,违反部门设立初衷。加强中小部审批作用应对小微金融贷款额度进行独立管理,由分行为中小部设立额度,定期根据分行整体的资金和利率情况,对中小部额度进行调节,减少其他部门对于小微信贷的审核程序。
授信流程的简化可以为客户减少时间也能减轻客户经理工作,例如对小微金融业务进行分类,对一些风险程度较小的业务将权限下放到支行,建立额度管理和责任制度。分行与支行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对于贷款审查事项的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各支行的公司业务部和个人业务部经理,以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内部效率损失。推进网上办公进程,客户经理在支行将审核后的资料扫描提交分行审核,之后在支行直接放款,省去客户经理来往分行和支行的麻烦,将资料送往分行审核到分行开出放款通知单至少需要一个下午的时间,客户获取资金的时间会因此延长一天。
2.对客户经理职能分类
客户经理是小微信贷过程中最主要的参与者,也是银行重要的人力资源,支行之间小微金融业务数量差别很大,有的支行客户经理繁忙到需要加班,有的支行根本没有小微金融业务,对客户经理工作进行分工,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可以有效地提高业务效率。
目前银行工作量最大的是个人业务部客户经理,主要工作包括为个体工商户小微金融业务、信用卡和ETC等银行卡营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其他个人业务,业务种类较多。对于某些小微业务量较大的支行可以考虑对客户经理进行职能分类,专业化客户经理的工作任务,例如一部分客户经理专门负责小微金融业务,一部分客户经理专门负责住房按揭贷款,一部分客户经理负责银行卡营销,对于小微金融业务数量较少的支行,可以不对客户经理进行分类。公司业务部中负责小微企业的客户经理也可以具体分为营销经理和业务经理,更突出营销在小微金融业务中的重要性。
总结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稳定社会、增加就业、创新科技等方而发挥着巨大作用。截至2014年底,全国小微商户数量超过6000万,提供了近1.5亿个就业岗位,GDP占比超过50%。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调查数据显示,70%以上的中小企业在遇到资金不足时会优先选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虽然近几年,在政策的引导下,商业银行纷纷发展小微金融业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因素的存在,二者的合作并不顺利,小微金融业务仍然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运用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借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可以实现方便快速、低成本贷款,这无疑给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小微金融业务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转变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理念,研究互联网金融时代贴合小微金融发展的产品和服务模式,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业务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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