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康的行政沟通对XX职能的顺利行使大有裨益。行政沟通高效或低效,会直接关系到政策信息上传和发布的高效或低效。不仅如此,公众是否可以顺利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也与行政沟通的效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认为行政沟通障碍被妥善处理掉的程度是决定XX行政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这一想法是正确的。本文主要论述了行政沟通的广泛意义,即行政部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关政策建议的制定和实施。政策之所以能比较有效地实施并促使社会进程有序发展,靠的是影响、协调、交流和意见反馈。行政沟通的各种需求,存在于地方XX每日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地方XX的行政沟通存在着一些障碍,如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组织结构不合理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以Z市为例进行探究,出相应的策略,即要完善行政组织体系,实现行政传播媒体和信息的多元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其他解决办法。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个富裕民主的国家,首先是法治化的国家;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首先是法治化的社会;一个诚实友善的XX,首先是法治化的XX。可见,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所在,要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然而,当下许多XX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政过程中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执法等一些不良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严重脱离了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也会伤及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切身利益,造成人民群众与XX之间关系紧张,导致XX部门的公信力丧失。所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才能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增添助力。
1.2研究内容及方法
本文是对基层XX依法行政问题进行的探究,以Z市为例进行分析。文章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以及案例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了解依法行政的相关理论,为后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另外,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Z市为例进行分析,使文章的说服力更强。
2依法行政的内涵及必要性分析
2.1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活动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行使行XXX力,以及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其中包括三项要求:
首先,行政机关的权利必须由法律规定,这是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其次,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利时必须要依据法律法规,既不能违反实体规则也不能违反程序规则,这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最后,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有违法行政的现象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的落实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2.2我国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加强,现代XX对社会的管理方式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同时这也是现代XX转变管理方式的一次革命。随着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在我国的实行和不断的发展壮大,不但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对我国大力推进XX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必将对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其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构成。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以法律来规范社会、XX、国家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依法治国就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基本国策。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无法长久立足,依法行政就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点,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早日实现“中国梦”。
其二,依法行政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从正式的角度上来看,依法行政决定了法律与行政的关系,重点强调的是行政服从意识和尊从法律的意识,但它的实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以及法人和其他一些组织的合法权益。
其三,依法行政是推动XX加快改革步伐的有力手段。XX职能方面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密不可分,它们一起组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走向现代社会的基础以及保障。XX职能体系的转换以及XX行政规章制度的改革是XX在管理方面趋向合法化的先决条件和主要依据。如果XX在改革过程中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XX的管理方式仍在旧的职能体系以及管理模式下运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仍然在使用旧的指挥方法,长此以往根本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行政,然而XX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与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离不开。
3Z市XX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目前来看,在Z市XX的不懈努力下在依法行政的实施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目前Z市的依法行政还不够成熟处于发展阶段,成绩与问题并存,想要彻底实现依法治国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解决:
3.1法治意识不强,行政执法和守法观念缺失
Z市一些行政部门的领导以及工作职员法制意识不强,根本没有达到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比如,对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并没有付诸在具体的行动当中,或者把法律只是单纯的看作是治理老百姓的工具,而如果官员犯法则抱着官官相护的态度,能了则了,从而忽视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在固定思维和具体的行动中还保存较深的轻视态度,习惯了自己说的话就是法律,甚至用自己的权利压制法律,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小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意识不强,巴结上司,见钱眼开,而且对业务知识不熟悉,赶不上时代进步的要求;法制意识不强,执法手段粗鲁,蛮横。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良,对国家的法律不管不顾,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执法,还有的执法人员随意私自扩大权利,越位执法,滥用职位权力,把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变成了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相当多的人不了解法律,不学习,法律意识薄弱,不守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会与执法人员配合,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同时也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同时,一旦与执法人员发生矛盾、合法的利益遭到侵害时,也不会用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虽然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多方面的问题引发而造成的。总之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和公民共同携手努力去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早日实现“中国梦”。
3.2行政立法不完善
当前Z市在行政立法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法律对行XXX力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需要改进。
首先,行政立法工作迟缓,严重拖了后腿,不能快速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律以及规章制度,但是因为现代行政管理事务的繁杂,并且变化非常快,我国的行政立法工作追赶不上现实的需要,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情况,将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带入了困境,同时也让违法犯罪人员有机可乘。
其次,法治不统一,立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行政法律以及规章制度是首先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而后才进行制定的,并且属于从属性立法,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参照依据,不能与宪法和法律互相冲突,不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事实是很多方面我们的地方上的法规都与上级的规章制度相冲突,由此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冲突问题,使国家法制工作的统一性遭到了破坏。
最后,行政立法程序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民主性。并且大多数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大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做出的决定,并没有让民众知道,更没有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因此缺乏民主性。在监督机制方面,我们同样更偏重于内部的监督,自我评价,并没有第三者的监督和审核,长此以往会造成很多问题,不能及时的对自己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反思和改正,不利于自身的成长和进步,所以对行政立法工作的监督制度需要不断地加强和完善。
3.3行政执法主体混乱,权责不清
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楚,办事效率不高,主要是因为执法主体所划分的层次过多,导致执法队伍杂乱无章,有了事情相互推诿,以至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执法,有利益时则往前冲,没有利益时则互相推诿,结果造成了行政执法工作无法有序展开,办事效率不高,有时甚至没有单位负责的情况,单位之间推卸责任。同时,执法者的职业素养不高也是造成行政执法混乱的主要原因。在落后地区,由于经济原因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经常为了利益问题执法人员乱收罚款,中饱私囊,无视规章制度,给行政的相对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由于历史及文化原因,Z市部分偏远县区在法治建设进程当中依旧存在人治思想、特权观念等弊端。公民维权意识不足。例如,公民遭遇司法不公或侵权问题时一般会选择私了,而不是通过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镇XX工作人员也不具备任何专业法律知识,并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相互推诿,无法提供相应的司法援助,导致全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下降。故而笔者认为,缺少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不科学,权责不清是这部分基层XX依法行政执行能力较弱,公民依法维权能力较低的重要影响因素。
3.4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决策程序
在一些基层XX,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很普遍。这种决策方式有时完全是领导个人的主观臆想和意气用事,领导干部对于实情不调研、不分析,仅凭自己的一点经验和对上级机关文件的理解就随意拍板。所谓的广泛调研、听取民意、分析决策等正规的决策程序,则只是停留在书面上的文字罢了。此类基层XX的办事效率一般都处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状态中。因此,总结起来问题又表现为:民主意识淡薄,决策专断(群众只有接受和支持决策的绝对义务,而没有质疑和协商的基本权利),决策方案的拟定缺乏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问题是,行政首长负责等相关问责制度很大程度上只是空有框架,执行力度却很小。从此类基层XXXX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能说首长完全不负责任,而是首长的责任的远远小于所造成的损失。出了问题轻则就以“试点”、“摸索期”、“群众不配合”等理由推脱责任,重则也只是在县委大会上被点名批评罢了。所以致使有些素质低下的领导产生无视责任与XX声誉的心态,视决策犹如儿戏。
3.5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权利要想规范的运行,就必须要靠法制和监督。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监督制度,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制度、XX方面的监督体系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这些监督体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XX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所带来的问题,违法行政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国行政监察机制的主要问题是:
其一,行政监督立法残缺。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有关于行政监督方面的条文,没有了法律的约束那些个监督也就变得苍白无力,同时也就造就了互相推诿的状况,谁也不愿意去监督权利的运作,从而造就了监督体系形同虚设。
其二,执法监督机制不尽合理。一些监督部门没有独立出来,而且拥有的权利很小,缺少一定的权威性。监督工作也没有做到制度化,而且没有特殊情况时基本不会去检查,也基本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责任制度,当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三,社会监督以及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民主党派由于人数少并且经费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或者不敢去有效的行使监督权。而新闻舆论方面的监督由于各方面的局限性也没能发挥出监督效力。
如果一个XX是民主、法治的,则首先应该是透明的,“如果XX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方式和方法都不公开,人民怎么知道应该享受哪些服务呢?人民又怎么评判XX是不是在为公民和社会服务呢?”部分基层XX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监督落实方式上的不合理,表现出很大的形式化趋向。监督多注重空洞理论的说教,而缺乏实际的执行力。
4Z市XX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成因
导致Z市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成因较多,但是归根究底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思想关键层面、立法层以及执行层三方面,具体如下所示:
4.1思想观念层面成因
当前Z市部分基层行政机关人员的观念与我国法治的要求存在不一致之处,这些不一致之处主要体现在思想观念方面,具体来说,包括两点,其一是人治观念,其二是法律工具主义关键。
4.1.1人治观念
Z市少数领导干部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和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影响,长官意志比较严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还存在“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错误观念,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处理或解决问题往往忽视法律的严肃性,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如在征用土地的问题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随便批条子,动辄开口子,结果出现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破坏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更有习惯于按个人的意志行事,忽视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行使行XXX力的主要特点是命令和服从,无论这些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都按个人的意志去执行,如某一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已过时的红头文件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结果执法机关败诉,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4.1.2法律工具主义观念
法律是具有公平性的,体现的是人人平等,并不是一些观念所说的“传统的法律治民不治官”,但是现在这种观念却把法律当做是一种工具一种人为控制的工具,并且这种观念还体现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中。比如在一些执法的过程中,A市的一些执法行政部门进行积极地宣传与执行的必然是能给部门带来利益的,而那些不能带来利益的就很消极,他们这种根据自己的利益去面对法律的态度,使依法治国的方略难以落到实处,使执法机关廉明公正的形象受到的严重的损害。
4.2立法层面成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做到避免行政机关自我立法,减少地方立法才能真正的做到依法行政。这就和行政立法监控机制有关,监控机制的完善才不会让行政法律规范越来越多从而使行政立法超越法律之外,而当行政法律有不足的时候,也不应当让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来规范细化,这就避免了行政机关为自己制造执法依据。让XX做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而不是活动者。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行政立法工作已经做得越来越好,但是我们需要根据市场的要求更加完善我们的工作,当前的根据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对我们的要求,我国的行政立法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有:
4.2.1行政立法无序、缺位以及所立之法缺陷较大
从总体上说,我国的行政法规和XX规章已经比较完备,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对行政立法进行指导使立法的价值取向偏于把立法当做一种有效管理的手段,偏向了行XXX,一些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相互冲突,更有一些过分的法律是超越行政机关自己的立法权限而立的,这就导致XX对监督自己权利的法律法规过少,而XX管理公民的法律过多。这就会让一些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XXX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约束,滥用权利的行为也会随之发生。比如《行政许可法》在行使之前,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各种各样的行政许可,甚至一些地方,乡镇都会有一些行政许可,这些都很不规范。
4.2.2行政立法质量低,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差
行政立法应当行为规范、语言准确。对授权主体和对象,授权法名称和效力都应当准确的表述,而我国当前就有一些规定不够严谨,更有一些规定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比如环保局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7条的执行程度就较低,主要是因为其立法空间太大,并且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执法较困难,这就主要因为这些规章之间却反协调统一,这种对于立法数量过于追求的做法是片面的,表面上风光,实际上使行政执法难以适从。
4.2.3行政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低
我国的行政立法在民主性和公开性上没有做到很好。主要体现在没有建立良好的民主参与机制,进行民主程序。比如在法律出台之前进行草案的公布,没有对民众进行意见咨询与搜集,导致行政立法规范没有及时的为公众准备的了解,没有真正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4.2.4行政立法中存在部门利益倾向
Z市某部门可以通过立法去维护扩大各部门的职权,因为其利用所掌握立法资源,在协助国家起草文件时,过分的强调了部门的作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规化,进而减弱了部门应当所做。不仅破坏而且与社会立法背向而行,让人民对XX失望,不仅失望而且成为侵害其的手段。
4.3执行层面的原因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主要的职能,所以XX的威望主要就是取决于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平公正,在近年来的行政诉讼中,地方乡镇县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这还是说明我们国家的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并且它的执政水平也不高,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4.3.1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XXX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段话切中时弊,抓住了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体制还很不完善。其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现象还存在。如城市建设部门既管理城市建设,又自己搞城市建设,并进行自我质量监督。其二,职权划分存在不合理现象。如社会噪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但是公安机关由于管辖的事务繁多,有许多涉及社会治安重要问题需要处理,对尚未构成威胁社会安全的社会噪声无暇控制,群众投诉到环保局,环保局却因为缺少法律授权而无法管理。其三,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配置不科学,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如在省一级区域,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等。各地最近相继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各级XX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的“抓手”组织协调和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调查处理。细细算来有近10个部门可以管理食品安全,因此,一些执法部门画地为牢的做法得到了默许,以为可以简化执法,有利于监管,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隐患重重的选择,长此以往势必会损害XX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
4.3.2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低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观念和习惯上依然深深地打着“人治”、“权大于一切”的烙印,这些旧意识、旧观念成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思想渊源。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不熟悉机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职工作一知半解,缺乏责任心,在执法中常常出现错裁错判的现象,有的执法人员政治素质较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泛滥,出现了执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问题。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例,尽管国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虽然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行动,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在猖獗地涌入市场,其要害是没有依法行政,执法缺乏力度。
4.3.3行政执法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类型很多,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XXX监督、行政机关自身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但效果不大,关键在于监督查处的力度不够和没有制度化、经常化。如《Z市县级以上人民XX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后,仍有一些市县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由于片面的追求经济指标,负责的领导也没有重视,即使成立了也基本上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务公开,把行政操作的规则、方式、手续、时限、法律责任公布于众,让人民群众知道如何监督行政。现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程序法虽颁布实施了,但因宣传力度小,知晓程度低,当人民群众遇到故意增加审批手续,额外收费,拖延批准时限,附加制裁等侵害自己自由和权利的行政行为时,还不知道这是违法行政在侵害自己。
5加强我国依法行政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改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所以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方式,使行XXX利实现起来更加的合理和完善,所以很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5.1健全依法行政理念并进行宣传教育
健全法制观念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只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制理念,同时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一种良好的法律氛围,才能够提高依法行政的效果。对全社会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并且形成一种学习知识,了解法律,尊重社会的氛围,为法治创造适合的环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能够被民众理解和配合,使国家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另外,也要侧重于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因为在最前沿跟人民群众有所接触的就是这些行政执法人员,这些人才是直接拥有并行使权力的人,只有对这些人进行最直接的法制教育,将法律的真谛与威严深深印在他们的心里,这样才能促使他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内容来行使行XXX力,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同时,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也可以发挥监督行政人员的作用,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一旦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增加,就会知道如何使用合法的武器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既可以发挥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又可以督促行政人员按照合理的方式使用他们手中的权利,做好人民的公仆。
5.2完善行政立法
首先,建立健全行政立法,从根本上改变某些方面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区域要立即着手拟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填补法律空白,而且还可以从西方法律中适当地学习,提高我们的法律上的不足,特别是要把XX在机构的设立方面以及XX职权所在的范围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制化的范围之中。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者的在立法过程中的谨慎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来展开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上对行XXX力进行合理的定位和安排,规范行政程序及其职权范围,内容要明确和可操作,不得与宪法不一致,法律不一致,使得较低的法律和上级法律不矛盾,政策之间不冲突,做到让基层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清晰执法。
最后,确保立法程序符合法律规范,把民主机制引入到立法过程中来。立法过程中要经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讨论,同时也要扩大公民和民主党派参与立法的范围和权限,全面听取大众的建议和看法,尽量减少行政部门的直接参与或影响程度,最大限度消除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之间的利益。同时也要注重立法的可行性,实行“立、改、废”相结合,保持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统一性,坚决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通畅。
5.3完善行政政策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政策如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不合理以及不合法的情况,会对依法行政的顺利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从加强和完善行政政策入手,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行政政策,明确规定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建立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行政政策。
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比颁布法律更重要,如果法律执行不力,这意味着没有法律。因此,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对执法人员继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树立法制崇高的地位。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要清除出执法队伍。还应当改善执法的条件,增强执法待遇问题,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5.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科学性
基层XX要积极公开自己的行为和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了解,XX在做什么、能做什么和要做什么。同时要引入公开评议机制,对XX重大公共政策的执行情况,都要经过民意测评,而不是XX自己关起门来夸自己。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考核XX政绩的一条重要标准,就如同小平同志所言,“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的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这也是群众知情权的正义主张,他们有权利知道自己的“代理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同时,只有公开才有公正,否则哪怕是丝毫“善意的谎言”都会成为舞弊与不公的最终根源。
5.5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鉴于目前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和XX的实际需要,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我们要注意加强监督机制的权威性,让依法行政在“阳光下”顺利运行。
首先,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都参与到对行政监督的队伍中来,只有将监督体制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才能让监督体制的运行变得名正言顺,从而促使XX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不敢违法行政,也会使他们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
其次,严格落实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坚守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的追究审查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投诉通报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杜绝部门利益和对地方性的保护主义以及执法的利益、对执法中的违法现象加以惩治。在行政机关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督体系,使执法机关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对人民群众负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制度,任何形式的监督,只有和责任追查相联系才能有成效,这样才能让监督机制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最后,要更多地关注群众和舆论方面的监督,建立对行政违法的投诉举报制度,打开报告箱,举报热线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直接投诉报告,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发挥传统媒体监督的作用,如报刊广播电视,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互动,注重网络监管的使用和规范,促进网络监管的规范化和合法化。人民对XX的监督是特别重要的。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舆论监督制度,扩大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范围以及力度,并且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威性以及实效性。同时还要赋予民主党派更多的监督权力,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出监督机制的作用。
结语
一个富强、和谐、文明的国家,它的法治化程度应该很高;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它的民主化程度应该很高。法治是科学发展的良好保证,如果没有法治对权利进行制约权利的使用就没有相应的限制,手握权力的人就可以随意行使手中权力,而法治社会也就不能形成。同时法治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法治的基本功能正是保护人民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虽然现阶段XX对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展开方面做得不够好,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各类违法行政的现象也经常发生,但是我相信通过我们国家和XX的不断努力我们一定可以建设出一个法治中国,而这也是一场自我革命,我们的任务很艰巨,责任很重大,使命很光荣。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勇于创新,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共同携手创造出一个法治化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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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首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包括论文选题、结构框架等,老师所提出的各项建议都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是我能够顺利完成论文的有利前提与基础。老师为人热情、真诚而和蔼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非常感谢老师的支持与帮助!其次感谢学院的其他各位老师,最后,感谢班级的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在撰写过程中,参阅并引用了相关资料,在此向原作者表示由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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