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现状与风险研究

  摘要:

近年来,银行的各种理财商品越来越火,而我国的影子银行已经渐渐的扩大了规模。由于摆脱了XX政策的监管和利率限制,中国影子银行具有更高的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监管者的态度将决定影子银行的发展前景。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是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也要放松对正规银行业务的管控。

  关键词影子银行;风险;监管

  一、前言

“影子银行”概念源于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X,早在07年,全世界出现了金融危机,原因就是由X的次贷危机导致的,这一事件更加让“影子银行”引起了许多中外研究人员的重视。有关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论是我国的还是国外的,都专门为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进行细致的解析,在他们看来,由于缺乏相应的监控措施,“影子银行”爆发式的发展是这次世界性金融危机比较关键的原因,乃至有研究人员将这次金融危机出现的源头认定是“影子银行”,由此,针对“影子银行”的讨论、研究在全球金融学界中引起新一轮学术风潮。影子银行对全球金融创新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促进了金融发展,但“影子银行”利用各种难以监测到的金融手段转移信用风险及其高杠杆性也让金融领域的管理危险进一步扩大,导致了更高的金融领域系统性质的危险。而我国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好,而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壮大,“影子银行”已经在我国出现,并且揭开了神秘面纱。2012年10月,而中国银行的掌舵人肖钢在自己的文章里提出,如今各个商行提供的理财商品其实属于“影子银行”。它不论是在未来的发展还是对于危险的掌控都是全世界金融行业重视的关键问题,而中国金融市场的未来和金融改革也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怎么认识到我国如今“影子银行”的情况,如何管理,把他当做中国的经济腾飞的提速器,而不会形成阻碍,这乃是本篇论文探究的关键点。

  二、影子银行的涵义及其形式

  (一)影子银行的涵义

“影子银行体系”的定义由保罗•麦克库雷在07年第一次提出,这样一来,徘徊在监督管理系统外面的,新锐的、不正规的、规避接受央行监管管理的金融机构,X多长时间,他又把影子银行的范畴增大到了不属于银行金融部门与金融衍生品市场两个方面。而在次年,知名的学者保罗•克鲁格把影子银行定义成通过操控财务杠杆,所持特别多的证券同时使用繁琐的金融工具来避开监管的不属于银行的金融部门,它的构成包括了货币市场基金、证券部门、结构性投资工具、保险企业、投资银行、私募股权和不是银行抵押贷款部门。佐尔坦•鲍兹在10年把影子银行定义成了一种通过抵押融资技术和证券化的使用物品,比如说,Repos、CDOs、ABCP与资产支持证券(ABS)等来调节信用组成部分的金融部门。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有着比较相同的地方,比如在操作方面,转换期权全方面,转换流动方面等。《影子银行:内涵与外延》报告在2011年4月12日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上发表,广义地分析了影子银行系统:指信用中介机构通过其期限与流动性转换,信用风险转移和杠杆化等操作衍生出游离于传统金融系统之外的信用中介业务,而这些行为增加了金融市场的结构性风险或套利监管风险。

保罗•麦克库雷率先给出“影子银行”的定义——“实际上是银行、但是没有银行的名分”的金融组织;在FSB看来,影子银行其实是“普通银行系统以外的信用中介组织和一种实体和活动的业务。”而在我看来,上述的概念更加准确的体现出了影子银行的自身特点。现在,在银行的体系以外,影子银行体系重点有着三种融资方式,包括了表外业务,例如在贵金属方面的投资,基金等理财商品;不属于银行的金融组织,比如一些能够提供信贷服务的外物企业;非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如财务公司等提供的信贷业务;最后还包括了民间的借款贷款。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

1、银信合作

银信合作是银行利用一些信托理财产品的方法曲线为公司提供贷款。比如,某个公司加入资金不足,想贷款的话,那么能够把有关需要贷款的项目由信托企业“打包”处理成理财产品,之后再由银行出售给投资人员。其实质是银行将贷款细分切割后出售给客户,从而规避了传统信贷业务在贷款额度、资本充足以及利率约束等政策方面的限制,而客户也从中获得的收益也要高于传统的存款业务。

2、公司转贷

其定义就是某些大型的公司自身就有很多优势存在,能够获取非常多的现金流,而这些大型公司把这些资金再次进行投资,对象就是一些能够以正规途径进行融资的一些中型或者是小型的公司,这样就可以有着比较高的利润。以前的银行融资,大型公司在这个系统里面十分诱人,一般可以用很少的利率,较高的融资额度来获得银行资金,而在上市融资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规模不大,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往往无缘上市融资,于是能获得资金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提高资金便自然而然了,尤其在紧缩性货币政策、资金市场严重供求失衡的时后,但我国现时实行的《贷款通则》对企业间直接拆借资金的行为予以禁止,因此银行委托贷款(银行收取手续费充当中介方,受企业委托但不承担其中风险,以企业定下的贷款利率向指定借款方发放贷款)也就应时兴起。

3、民间借款贷款

其定义是根据我国的法规准许建立的不包括比较正规的金融部门以外的法人、普通人和其余的机构等有关资金的拆借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规定的最高利率为基准利率的4倍,尽管民间借贷是正常金融活动的有益补充,但是其有很严重的不良现象,比如交易隐蔽、不好掌控危险、高利贷、洗黑钱、不合法的集资等等,所以一定要对这种方式的借贷里面存在的危险进行指导,为了能够预防高利贷产生的危险,凡是不属于公司正规服务的高利贷行为肯定会有很大的危险,假如资金链出现问题,那么势必会导致金融恐慌,这样一来实体经济就会遭受到重创。

4、国外贷款贸易融资更新

我国的经济前行的脚步不断加快,而对于资本的管理则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海外贷款贸易的融资创新日新月异,其表现为以港资银行为首的海外银行利用海外公司向国外的供货商支付相应的钱款,而那些有着国外背景的我国企业则会有外汇贷款业务。这种贷款形式因为是以内地银行为担保对象而被界定为银行间贷款,但不作为企业贷款在银行资产表出现,不受信贷监督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有鉴于此,我国中央银行宣称,目前的计划就是把商行的一些保证资金和存款里面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存款、承兑汇票归入到存款的准备金的范畴里以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管,但相应成效还待验证。

  三、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

据统计,在社会总融资总额中银行信贷的比例不断降低,截至2012年11月,银行信贷所占比例为54.75%较2002年同期的92%,下降了近37.25%。而2002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为2万亿元,至2011年同期却达到了18.2万亿元,融资总额的快速上涨以及银行信贷比例的下降都彰显了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在此期间,三个表外融资指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呈现出高速膨胀趋势,委托贷款新增上2011年的数据是12962亿元而2002年的仅为175亿,是2002年的74倍!同期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购金额达16.5万亿元之巨。

而据银监会估计,2011年前两个季度,我国“影子银行”的资金量约有3.6万亿元,2013年“影子银行”的资金规模达8.2万亿元。但很多金融学者认为,真实的数据要远远比这个高,依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中国的“影子银行”大致的规模达到了20万亿,约等于同期正规金融信贷市场的三分之一。德意志银行(DeutscheBank)估计,2013年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规模为21万亿元,约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0%。,这些非银行贷款融资的规模相当于广义的全社会融资总额,实际上按照国际影子银行的标准化定义,“影子银行”的规模在我国所占比例实际十分小,究其原因是高端型金融创新的产品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我国更侧重于融资,而不是交易及期限流动性转换管理,有鉴及此,我国影子银行的界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

以世界范围内对于从影子银行的分析看来,我国的标准的影子银行商品价值10万亿,而在银行行业的总资金里面还占了不到百分之十。而一些信托企业、金融租赁企业、贷款企业、农社等在信用方面有着很多功效,这些机构完全可以将其当做是信贷性的影子银行,其业务规模不容小视。同时民间借贷的力量也不可忽视,典当行、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还包括有组织的借贷,如商会、企业家俱乐部等,其范畴大概已经达到了五千亿还多。而不容易进行统计的地下金融包括合会、经纪人、民营钱庄等。这些年毅力啊,民营钱庄一般都在进行转型,没有一定身份的民营钱庄还是属于少数,民间借贷经纪也游走在民间借贷与放贷方之间,比如投资企业、当铺、普通人、法人等单位或者是个体,或者是在网上利用有关的平台进行贷款等等,这些情况压根也很难进行统计。由此看来,中国的影子银行规模远比官方公布的要大得多。

当前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迅猛,形式层出不穷,缺乏有效的监管方式,对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困扰与挑战!就影子银行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总结了以下三点。

  四、影子银行对经济的负面影响

  (一)引起中国实体经济“空心化”

金融本身就是建立在实体经济之上的虚拟经济,而影子银行却又是建立在传统金融之上,而它的过热也就导致实体经济的逐渐衰落。影子银行其资金大部分投放于高利润高风险的投资,追求的是高于银行的放贷收益等金融投资获得的收益回报,比之传统的银行业务,影子银行的资金更具有逐利性质。而影子银行投资的这些领域带来的收益绝非普通实体投资可以获得的。在当前,我国实体企业经营利润大多在3%-5%之间,对它们而言,2%左右的月息大大降低了其盈利,过高的融资成本给实体经济带来沉重的压力,减缓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趋势。实际上影子银行投资在实业经济的资金还不是很多,影子银行更多地将资金投放房地产,大宗商品交易等高收益领域。社会曾流传这样一个故事:丈夫开厂资本5000万辛苦经营一年才赚100万,而妻子用两百万炒房,一年后以350万的价格,卖出赚了150万。“金融投资”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导致很多中型、小型公司压根就没有心思展开实体业务,转而去发放高利贷以获取高利润,而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造成了实体经济“空心化”。

  (二)影响经济转型

从源头上说起,中国影子银行的爆发式发展源自于国家对金融市场过度的,不科学的管制让一些合法的金融服务根本不能符合经济快速腾飞的要求,进而出现了通过影子银行来进行非正式的融资的情况。这种国家计划与市场经济混合存在的“双轨制”肯定难以避免引起各种弊端,实际上这种“计划市场”的资源配置与“市场经济”是相违背的。其表现为大型国企利用对金融的把控,增强了在国民经济领域内的领导地位,乃至对一些中型、小型公司、私企的金融活动进行掌管。这不符合我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目标,甚至对于一些货币政策的运行产生了影响。不符合经济转型的需求。“影子银行”在现实运转当中避开了一些比较古老的货币政策的控制和监管,挑战了旧有的金融管控及监督机制,它所提供的银信合作、企业转贷、民间借贷、信用证融资等增加了市场流动性,盘活了市场,但也由于投资的盲目性,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增加了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形成多角信用风险

影子的业务游离在正规金融机制的监管之外,涉及到很多经济主体,而且危险也很大,假如出现了违反条约的情况,那么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乃至会影响到其他的行业,让金融危机在某个区域内出现。金融乃是专门经营风险的比较特别的专业部门,当中必须要具备有专业技术的人员、金融管理技术、相关的经验以及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不是很多不属于金融部门的架构,多方的经济主体,非专业的风险管理,很可能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认识及投资领域的认识造成亏损,引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多角信用风险。

  五、中国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

  (一)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影子银行由于其隐秘性,要比普通的银行信贷链条长很多、有着更繁琐的操控,资金在实际的流动当中,总共要经历三个步骤,当中有很大的赶驴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危险:投资者投资理财产品时需承担的兑付及市场波动风险;金融机构利用理财产品充当中介需承担资金期限、结构转换风险;企业资金投向风险,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二)资金投向风险

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投向盲目,重视高收益的同时忽略了随之而来的高风险。在11年,在信托上的资金重点是流向了房地产行业,这样房屋价格就是提升,速率比较快,直接导致了我国对于房地产进行调控,目的就是能稳定房屋的价格,这令人堪忧;在一年后,信托上的资金大面积的投入到了硬件建设以及工商公司,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上”而投向基础设施的信托资金究其原因是源于“政信合作”,直接让这部分资金流到了城市、保障房的建立等项目里。这些都说明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投向盲目,存在巨大的危机。

  (三)最终投资者风险

风险和利润很难平衡,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投资人员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比如在11年到12年里,各地区的私人贷款资金链出现问题,借贷人逃跑的事实,而在12年底华夏银行的违反条约的案例。这些年以来,中国的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一般的收益比率在百分之九到百分之十一,这要比存款或者是贷款的利率要高很多。而这部分资金在贷款给中型、小型的公司利率又有所增加,提升了六个百分点,和当初预想的回报比率相比有了很大的差距,其中的收益差价成了金融中介机构口袋里的利润,而投资者由于银子银行投资的隐秘性,未意识到这一点的风险,对风险错误的低估或者认识不清晰都将引发最终投资者危险。

  (四)监管风险

对于银行的充足率的监督管理产生了影响,让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更大。表面上,银行借道理财产品在资金的充足率方面做出了调整,改善了监督管理指标,不过实际上依旧会管理贷后的事宜,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而通过资产池运作的理财商品,借期短,放贷时间长,假如资金链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就会更危险。

  (五)政策风险

它让我国对于信贷方面的政策的管控失去了效力,加大了政策风险,商行资金利用信托、证券等企业的途径,避开了我国相关政策的约束,让宏观调控失去了作用,同时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增加实质上是对存款的变相替代,而这些存款并不需要向央行交纳法定存款准备金,让准备金率失去了效应,让宏观调控更具风险。

  (六)市场价格风险

哪些已经买了理财商品的人看来,这个商品的发行部门的背后有着国家的信用的支撑,基本不会出现违背条约的危险,在2012年年底华夏银行理财商品出现问题,不过购买的人还是得到了赔偿,这让本来有些担忧的人也开始放心了,这样一来,理财商品销量剧增,而那些发行理财商品的部门就提供了更高理论更加有风险的商品,让资金的吸引力得以加强,正因为这样,几乎没有风险,同时又有很少的利润的资产没有了保障,基本没人在进行投资,让资产的价格产生的极大的变化,让市场出现了混乱的情况,最后会导致错配资源。

  六、影子银行风险的化解对策

  (一)明确界定“影子银行”

因为中国的“影子银行”可以说刚起步,到现在,中国针对“影子银行”还没有给予详细的概念,而且对于其本质也没有多少了解,在这样的前提下,对于金融的监督管理根本不能对“影子银行”制定出相关的监督管理体系,更别提对其有效的监督管理了。有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要对于“影子银行”自身的特性以及有何种服务进行细致的界定,之后要建立一些监督管理办法,要制定出管理“影子银行”的范畴。为影子银行提供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化解影子银行引发的风险创造出一个基本点。

  (二)进行宽严相济的监管

“影子银行”在国内发展如此之快,这就证明其还是有一定的价值的,而且我国也必须要有“影子银行”存在。可以补充合法的金融途径所缺少的东西,并且可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朝着多方向发展。因为一些“影子银行”运作不合理进而对所有的“影子银行”进行约束或者是禁止其运作,那么最终的结果势必会对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一些“影子银行”的资产只能迫于无奈转向地下,这样一来监督管理就会变得难上加难。不过也不可以对影子银行的管理太过于放松,采取不管不顾的方法,这样一来,会让其内部的一些不合法行为继续扩张。所以,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督管理一定要有紧有松,针对不一样的“影子银行”有不一样的管理政策,这要看其自身的情况,比如经营方法、服务的种类等等。我国有关部门一定要对一些“影子银行”存在的非法行为比如高利贷、传销、非法集资等行为进行强力打击,必要时应该坚决取缔;相反对于那些合法经营,可以让金融市场的压力减少的“影子银行”,一定要多予以支持,为其提供良好换进,降低各种门槛,把其归入到正规的监督管理途径当中。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如今有专门针对央行活动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于商行活动进行规范的《商业银行法》,而有关证券《证券法》与《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过对于“影子银行”来说,还不存在任何法律,所以,怎么能最快速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法的监管,让其有法律作为后盾,让金融监督管理的力度提升,更加透明,这乃是在对“影子银行”监督管理上面临的难题。

  (四)实现利率市场化

一些“影子银行”的非法高利贷行为对于金融秩序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乃至会影响到我国的国民经济。实际上,可怕的不是高利贷,而是不能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一些金融传销行为不能很好地管理,而且更让人感到害怕的就是大部分“影子银行”使用各种不法行为来套取利率比较低的银行资金来放宽,而且你做我也做,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非常不好的循环。

为什么现在的人或者是“影子银行”都很喜欢放贷,而不是把这些资金存到银行里面,基本原因就是中国对于利率方面的管理有缺失。这样的管理对于放贷的途径进行了限制,激发的贷款的各种需求,让市场当中效率比较低的贷款项目越来越多,从而出现了贷款资金求大于供的情况,而一些大型公司、国有企业、一些地方性质的融资机构以及有渠道的市场主体能够利用这种比较低的利率通过银行获取到贷款的资金,而对于那些中型、小型的公司来说,在这样的情况里只能是干瞪眼,根本不能得到更多的发展资金,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影子银行”,最终就会导致一些缺钱的公司反而得不到钱,而不缺钱的公司则会有更多的资金,进而让私人贷款的利率提高程度较大,而正规贷款的利率特别的低的情况。假如对于利率的管理实行开放政策,那么高利贷就会失去吸引力,一些“影子银行”就会倒闭,而其余的则会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想要完美的解决“影子银行”存在的问题,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求大于供的情况,让其趋于平衡。因为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是很健全,公司融资途径比较少,有关部门必须要开拓金融市场,增宽公司的投融途径,支持有实力的公司比如一些上市企业、国企和资金以及信誉都很不错的公司到进入市场进行融资。并且监督管理与掌控一些大型的公司的各种转贷或者是贷款等行为,有关机构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就要对其作出处罚,而且要在处罚之后对其进行考察,要依照一定的标准来决定其信贷的多少。利用这些方法能够基本解决目前求大于供的情况,这样一来,成本低廉且有着严格的监督管理的正常融资途径就会有着更优秀的功能,根本上解决了“影子银行”超出范围的扩展行为,此外,让资本市场的功能得以完美体现,让贷款或是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升,“影子银行”自身存在的问题利用这些方法都可以完美解决。

  (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想要让“影子银行”更加科学,更加规范,那么必须要推进金融方面的更新。如今,中国的金融市场随着我国的经济的良好发展也在不断地加快发展的步伐,不过,还是有很多问题,比如发展水准很低,比较严格的金融管理、有比较良好的市场投机环境等等,这类情况虽然让“影子银行”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对其规范的发展还是有不良影响的。想要快点让这些问题消失,那么一定要保障经济以及金融系统保持稳定运作,增强改革的力度,在金融方面不断地创新,设计出较为科学的产品以及提供科学的服务,并且要有合法的监督管理制度。在开拓市场的同一时间,要设立比较紧密的监督管理以及评估体制,防止出现商行为“影子银行”提供隐蔽的资金的情况,预防金融方面的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七)增加国债发行规模

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向很大一部分都是地方XX相关的企业,而且其信托贷款利率一般都保持在百分之十之上,这样一来,有高利率的贷款必须要有当地的XX或者是有关的公司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假如有关公司在运作上出现了问题,当地XX的财政状况不好,不能对公司进行支持的时候,那么这种“无风险收益率”的神话马上会彻底消失,而当中没有办法偿还的贷款最终的承担者只能是我国的中央XX。宁可承担这种高风险高利率贷款,不如国家加大国债的发行量,凑集资金支持地方XX,及企业发展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成本。不过,要想这么操控的话,必须要我国XX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对于一些地方XX以及有关的企业的发展项目进行鉴别,同时在预算方面要予以限制。

  七、结语

“影子银行”这一概念首度在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X被提出,因2007年,其引发的全球次贷危机而受到各国学者重视。近年来“影子银行”在我国高速经济的带到下有了爆炸式的发展,一方面它推动了我国的的金融创新,弥补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工具上的不足,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但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金融事业的稳定发展,本文有鉴于此,就明确界定“影子银行”、进行宽严相济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利率市场化、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国债发行规模等几方面进行探讨,从而希望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作出一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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