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演变、规模与政策选择

非正规金融是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一种金融形式,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大量的资金的需求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了发展的温床。非正规金融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历史悠久,且持续活跃,尤其是四大银行制定了逐步撤出农村市场的经营策略,地区经济在

  非正规金融是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一种金融形式,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大量的资金的需求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了发展的温床。非正规金融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历史悠久,且持续活跃,尤其是四大银行制定了逐步撤出农村市场的经营策略,地区经济在农业银行与信用合作社等主要资金需求无法被全部满足的时候,非正规金融就变成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以此为基础,本文首先分析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演变过程,然后通过实地调研得到相关数据,并对规模进行测算;最终寻找到福建省非正规金融出现的现实问题,且根据问题提出合理的政策与处理意见。

  一、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演变

  (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定义和主要存在形式

  农村非正规金融也就是农村民间或地下金融等名字,也就是农民在特定地区内,以个人信用为基础,通过亲情、友情和其他人际关系作为联结方式,进行有利息或无利息的并且根本上是以自身经济利益为目的民间借贷行为。本文以中国人民银行对非正规金融的解释为基础,是相对于在国家一张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正规金融机构以外的资金借贷活动。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按照性质不同划分,有着"灰色金融"与"黑色金融"这两种主要存在形式。"灰色金融"一般情况下指虽然不被当下的法律允许,但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人民生活发展的需要,此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金融项目。其中"黑色金融"一般表示不被法律支持,也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甚至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地下金融业务。促进非正规金融发展最主要是针对灰色金融进行正规化管理,让这部分民间借贷在XX和央行的管理与法律的制约下进行良好的发展。

  (二)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演变

  非正规金融在福建省农村区域非常流行,在古代就在民间开展资金流通活动的相关金融机构,发展时间长,影响相对深远。此类金融的发展对加快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缩小城乡差距有积极影响,并且由于两缘关系(地缘、血缘)紧密,借出方对贷款方的收入和偿债能力情况以及资信都较为了解,具备信息与监督
  非正规金融组织充分利用了其在农村中的信息优势,为多数有资金需求的个体农户放贷,进而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融通改善,为福建省农村个体农户、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便利和福利,促进了经济增长。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存在形式一般是民间借贷与集资,私人钱庄和合会等,但是在本地农村中最普遍的是民间借贷和合会,接下来根据案例分析福建地区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历程。
  1、福建省民间借贷的演变
  民间借贷是一种传统的非正规金融活动,特别在众多农村区域,因为从银行与信用社中无法得到贷款,此方式被普遍认可,甚至变成最普遍的非正规金融方式。民间借贷通常相对分散且隐匿,利率高低各异,借款具体手续不统一,管理受到阻碍,显然黑色借贷因为利率明显高于普通水平,民众只有在资金需求十分迫切时才会使用这一方式,风险较大。在本地区,有资料记录的非正规金融最初出现在明代。民间借贷最开始以农作物(以谷物为主)的借贷为主,后来逐渐转变为货币的借贷,比重从农作物到货币逐渐增大。在此后的发展历史中,民间借贷一般是小额短期借贷,且十分频繁,主要用于日常生活,例如操办红白喜事、缴纳田租、拆东墙补西墙式的还债以及为经营成本借贷,部分农户甚至以借贷度日,说明当时福建农村小农户贫困程度严重且有加深的迹象,一些地主甚至都要以“胎借”的形式借取经营成本,他们用自己的房屋、土地作为抵押品,让出使用权与收益权,获得借款。在福建省农村地区,农民是主要需求借贷的对象,农民大量的资金需求,包括有些非金融需求(遭遇严重疾病是应属于社会保障需求)也需要通过金融来解决。由于农民缺少资金通路,例如生病、婚嫁、盖房等重大事件都需要充足的借款,一般需要向周围亲人和朋友筹集资金。还有日常生产,比如购买生产工具等。具体的演变过程可由图1表示:
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演变、规模与政策选择
  在国内宏观调控和利率方针调整的作用下,民间借贷领域得到更高的发展积极性。此类借贷的发展历史较长,属于直接融资形式,在众多农村区域依旧被普遍使用,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区域,受到税费改革、金融变革与宏观调控等相关情况影响,之前被限制的民间借贷开始得到全新活力,且规模日益庞大。
  (2)福建省农村合会的演变
  因为无法满足民间资金需求问题,福建民间进而衍生出民间集资和最早形式的"会"的组织。合会是一种传统的合作金融组织,是多种金融会的总称,普遍出现在福建地区大众经济与日常生活中。在国外被叫做"轮转基金",在我国就是轮会、标会、摇会等。即便名字各不相同,实际运作形式众多,然而根本上就是参会成员彼此间的有息借贷。也是民间普遍使用的自主互助性融资方式,主要功能是储蓄与信贷。在以农业为核心的福建省农村区域,在地缘因素影响下,大众通常利用地缘、亲缘关系来建立紧密的互助关系,合会就是非正规金融组织,主要基于亲情、乡情等独特情感关系建立的互助、合作性质的自发性民间融资组织。
  “摇会”就是其中之一,它是福建省民间金融互助组织,清代道光年间就在福建民间广泛存在,它的运作模式是由若干"会友"组成,每人每次参会都需缴纳一定资金,之后就由"会首"或其中一名"会友"轮流收取众人的资金,从第一个"会友"收至最后一位为止,这一轮的"摇会"就算结束。哪位"会友"在哪期收款一般使用抽签方式来确定,或者使用"中标"形式,也就是在会时期,"会友"各自在白纸上撰写中签金额,金额越大中标的可能性也越大,但众"会友"交的会钱数目,要扣去签码上所写的数字,也就是目前福建省民间标会的原身。标会从最初家户间标会变成目前的投机性标会,原本重点是朋友之间彼此帮助的重要方式,在互助基础上也会思考经济效益;后者就转变成以效益为主的投机活动,所以风险更大。

  二、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规模

  (一)入户调研结果

  就是因为非正规金融的规模无法精准确定,因此近期福建省农村此类组织的具体规模无法精准统计,缺少清楚的数据内容,本文借鉴周伟峰在2015年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闽东区域的民间标会现状进行分析,他主要通过发放问卷开展分析,结果显示,有74.76%的调查对象参加过民间标会,其存在极为普遍,且民众参与度很高。因为在我生活中最经常接触的就是标会这一非正规金融组织,所以在2017年暑期在福建省福鼎市D镇进行的入户深度调研入户调研,对100个农户进行采点取样,收集有关民间标会的数据。此处大概95户农户积极进行调查,此处参加民间标会的有77户,占据访查总数的81.05%。
  1. 亲戚朋友中参与标会的人数调查。
  如图2显示的是在访查对象中,亲戚朋友中通过标会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的人数。调查的所有对象中,亲戚朋友中并未参加标会的有18人,占据综合人数的18.94%;有1~2人参与标会的有21人,占总人数的22.10%;有3~4人参与标会的有27人,占总人数的28.42%;5人以上参加标会的有29人,占总人数的30.52%。这项调查说明该地参与民间标会的人数众多,且地缘、血缘关系身后,多为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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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参与标会每月资金的调查
  图3指出调查对象每月参加标会的具体数值。在有参与民间标会的77个农户中,每人每月投入标会的金额在100~500元的有10人,占调查对象有参与标会人数的12.95%;500~1000元的是9人,占据调查对象有参加标会人数的11.69%;1000~2000元的有14人,同理计算,所占比值是18.18%;超过2000元的人数是44人,同理计算,所占比值大概是57.14%。
  有近6成的调查对象每月参与到民间标会的金额超过了2000元。从2017年福建省福鼎市XX工作报告可知,2017年度福鼎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0元,可见该地标会的资金规模十分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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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参与标会者学历调查
  根据图4我们就可以知道调查中有参加标会的77个农户受教育情况。分析指出,学历在小学和以下人数是六十三人,占据所有对象有参加标会人数的比值是81.81%;学历为初中水平的九人,所占比值是11.69%;学历是高中水平的是四人,所占比值是5.19%;学历有大专或大学以上水平的1人,占调查对象有参与标会人数的1.3%。
  调查发现有8成以上的人文化水平只有小学,这也证明了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认为标会这一途径比银行等正规金融更方便快捷。文化水平的不足,导致了风险意识的不足,但这也是发生倒会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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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参与标会者年龄分布调查
  图5显示的是参与标会的人中年龄的分布结果。77个调查对象中不存在10~20岁的人参加;20~30岁的人数是10人,占调查对象有参加标会人数的13%;30~40岁的有27人,占调查对象有参与标会人数的35%;40~50岁的有25人,占调查对象有参与标会人数的32.47%;超过50岁的是15人,占据调查对象有参加标会人数的19%。
  利用非正规金融机构开展资金融通活动的人中,中老年所占比值高,此外受教育水平通常不高。因此这就是福建地区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风险较高的现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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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为什么选择民间标会这一非正规金融组织进行资金融通的问题上,有参与民间标会调查对象回答大都是因为“利息比银行高”、“手续方便简单”、“都是熟人”诸如此类的回答。“亲戚朋友信任对方,风险比较小”(样本74,女,52岁)。

  (二)民间标会规模的测算

  在全球范畴内,发展中国家农村非正规金融所占比值高,目前在农村金融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福建地区的民间资本存量超过2.2万亿元,大概接近2017年底金融组织人民币存款余额的百分之五十。因为受金融组织准入门槛限制、投资方式不多和实体经济效益较少等影响,民间资本和实体经济两者间缺乏对接的渠道,少以及实体经济回报率低等影响,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之间缺少对接的桥梁,除一部分民间资本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流入中小企业外,大量民间资本投向房地产、原材料等炒作,甚至从事一些地下金融活动(民间标会、高利贷等)。
  由于非正规金融的交易活动一般出现在地下,因此具备隐蔽性,对相关内容以及数据进行采集相对艰难,对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也难以进行精确统计,目前绝大部分数据都是通过调研和测算得到。本文参考郭沛(2004年)的规模测算方式(:①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主体是地区个私企业与农户;②农村个私公司杂居国内此类公司的70%);③此类企业主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④投资大部分是积累产生的内源融资以及通过各种借贷得到的外源融资,忽视非正规股权投资不;⑤非正规外源融资比值各年度基本相等;⑥有非正规借贷行为的农户占据总数的75%),2017年底地区农村人口数为1377万人,16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82.3%,超过60周岁人口占占据总数的16.7%(我国统计局官方信息)之后依照调查得出的样本内容可知,参与标会的真实人口数占据总人数的65.6%,进行估算:
  1377万人*75%*65.6%=677.5万人
  福建省农村参与民间标会的人数在650万人至700万人左右;根据调查中每人每月投入标会的平均金额,测算出:
  650万*2000=130亿元,700万*2000=140亿
  所以参与民间标会的资金规模为130亿元至140亿元。

  三、福建省非正规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非正规金融立法不全

  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因为自身制度的原因,在对农村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极易出现风险问题。前文提到的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根源是地缘、血缘、亲缘,但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使得民间金融资金募集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三缘"关系进一步被淡化,从而导致通常的人格化合约机制无效化,合约不能顺利实施,非正规金融风险提高。而此时正是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运作,假如不进行科学引导与法律管理,会阻碍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不利于国家稳定。
  因为我国长久以来并不关注农村非正规金融,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者其他规范性制定对民间借贷做出详细的要求。只是在部分司法解释中调整民间借贷行为,比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规定》中清楚要求"民间借贷利率不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非正规金融开始和非法金融混合起来,前者组织与项目在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金融发展范围之外。行政法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也清楚指出三种具体的非法民间融资行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非法放贷等;第二款对非法与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做出详细要求,要求较为详细。然而因为其并没有法定统一的记录,难以获取其行业的标准数据,存在于法律的真空区,其运作不受我国宏观调控管理,交易环节不被XX监督,结果也无法得到法律认可与维护。即便是这样,非正规金融没有违背法律,被我国社会所默许。但是非法金融影响社会稳定发展,是法律条文与道德规范所不认可的,需要明令禁止,如果出现违规操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就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和保障,因此此类金融产权的保护必须通过私人来提供,因此就会造成发展以及管理混乱等相关问题,很多违法行为随之出现,例如因为高利率而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债权人会对无法按时履约的债务人进行暴力催收,进而引发大规模跑路等恶性影响,有损社会经济发展,衍生出诸多不稳定因素。

  (二)非正规金融监管不到位

  在国内数值较高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中,只有小额信贷位于国家金融监管中,剩下的金融方式都缺乏合理的监督与管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要求: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的金融组织与活动全部是非法金融组织与活动.对于上述机构和业务活动需要全部取缔。当时非正规金融受到一定的打击和影响,然而也有少部分机构为避免监管开始转移到地下开展,交易相对隐蔽。在前文的调查中的出目前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庞大的结果,这也造成了监管难度更加扩大,放大了金融风险。如今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即便进行相应的监管,然而也基本上是事后监管。换句话说,金融法律的事前风险防范体制无法对约束与规范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XX对此部分金融交易只能进行事后监管,主要是在风险出现之后对有关责任主体进行刑事处罚或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比如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2011年出现的典型"倒会"事件,涉案资金达到2亿元,涉及人员6000余人,导致相对恶劣的负面影响,被确定成严重危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出现倒会问题以前,XX组织甚至不积极介入标会交易,甚至是默认乃至放任其进行,即便了解到标会等是非法活动,也不会马上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监管不足和大规模标会随之产生相对恶性的循环。上述例子始终在告诫我们要持续强化对非正规金融的严格监管,因此必须对本地区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科学发展制定完整的政策性规划。

  (三)非正规金融规模过大

  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也产生一定的风险。由于内部制度限制,本地区非正规金融组织容易发生风险问题。在本省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活动的利率比一般正规金融高,为了得到上述高利率效益,贷方会把手中不使用的资金握在手上,此外寻找民间借贷等融资活动,因此更多的农户不把资金放到正规金融组织中。这样的行为使得民间金融资金募集规模不断扩大,导致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减少,放贷的水平下降,影响信贷业务的进行。在前文的调查中,有部分民众回答选择非正规金融进行资金融通的原因正是因为利息比银行等正规金融组织要高。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本质是地缘、血缘、亲缘,然而伴随经济进步,人民群众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在前文的调研结论中也得到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巨大这一结论,这导致出现"三缘"关系进一步被淡化,进而造成普遍出现的人格化合约机制无效化,合约不能高效执行。此外农村区域大部分资金的自由流动缺少引导与调节,容易让人感觉到盲目与混乱,造成非法金融活动的频繁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村区域的稳定发展。现在需要法律条文来约束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运作,假如不进行科学引导与法治管理,不利于金融行业发展与国家稳定。

  四、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政策选择

  (一)尽快完善非正规金融组织的立法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完善的法律制度,所以,利用立法清楚划分农村非正规金融和相关活动,也是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国内需要尽早制定以及健全《民间融资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为地区金融产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在此部分,很多地区逐渐开始进行试点活动,比如2005年8月,温州市人民XX制定《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对民间金融组织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可以通过登记、自律管理等形式开展监管。此时,需要创建高效科学的相关法律制度。第一,尽早修订《农村合作金融法》,尽量把农村非正规金融添加到地区金融发展系统内,让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组织内,在利益基础上全面关注自愿性,尤其是对部分具备组织系统完善的金融组织实施相应的改造,让其在农村金融领域内得到更大的发展;第二,持续健全反垄断法,突破金融产业的垄断限制,营造和谐稳定的便于金融产业发展的环境;第三,放宽利率限制,让利率生成机制科学体现资金供求关系,尽快完成利率市场化,如此便于激发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灵活性、便利性等优势;第四,尽早创建存款保险制度,提高民营银行的良好信誉,确保金融秩序的平稳发展。

  (二)建立完备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并非单纯的取缔,也需要关注事前审慎防范,避免风险的产生。因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原本表现出不规范性,也许就会变成非法资金的帮凶,而上述方式本身就会变成带有一定的犯罪属性,金融资源与非法组织的融合,肯定回限制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完善的非正规金融监管系统,需要按时筹集此类金融活动的相关内容,在合适的时候向社会公开信息与揭露风险,产生风险自负和内敛机制,对于部分被证明具备较大社会风险的活动,需要马上禁止,给予相应的惩处。健全的非正规金融监管举措一般是:第一,完善的监管指标系统与相关预警系统。需要坚持贯彻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联动制度,依照高风险、严监管理念,强化对重点组织与产业的实际检查,激发检查效果;第二,要开展法人机构的属地监管,科学分配管理人员,增加地区相关监管人员;第三,促进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进度,提高披露活动的公开度,提升社会监督力度与产业约束能力;第四,强化资本、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等重要部分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创建资本补充、约束与改善制度,限期达到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加快此类组织的正常发展;促使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创建分工科学、职责清晰、报告路线清楚的企业管理结构,完善彼此制衡的运作制度,提升综合决策水平。

  (三)实现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合作交流

  农村区域的正规金融组织因为XX补贴与金融组织扶持,资金相对充足,组织制度与经营模式相对完善与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与宏观调控等部分都具备更大的优势。其中非正规金融组织类型众多。此外大多数分散在不同区域,且涉及范围广泛,经营形式众多,信息流动快且具有创建基于农村社会关系的监督体系等优点。在科学监管基础上,和正规金融开展全面的沟通和交流,可以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平稳发展,且促进所有金融组织的正规化。即便上述两类金融产业在存贷款业务上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然而在具体功能上可以彼此补充。两者自主加强合作,可以加快农村区域的金融发展。

  (四)加强对民众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前文的调查中针对农户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非正规金融的风险了解程度不够深刻,容易上当受骗的问题,以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存在的风险隐患为主题,深入基层,在乡村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金融法规的同时,详细讲解其危害性,提高参与人员的金融知识与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阻止本地区农村高利贷与非法集资的发展。
  总而言之,最主要的是将法律政策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结合福建省农村农户众多,文化水平不高的特点,并根据历年发生的事件总结经验,真正推出有利于福建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更好造福于人民的政策,才可以得到广大民众的自主支持和配合,帮助XX部门管理与监督非正规金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福建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杭.贷款利率市场化对农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关系的影响研究[D]2017.
  [2]MadestamA.Informalfinance:Atheoryofmoneylenders.[M].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2014,107(1).
  [3]彭向升,祝健.促进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路探讨[J].农业经济2017(4).94-96
  [4]IFAD.RuralFinancialServicesInChina.[D]ThematicStudy.Volumel-MainRepor.(1.December2001):ReportNO.1147-CNRev.
  [5]王静,杨建州.非正规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X农业探索2017(2).41-45
  [6]刘丹,王翌秋,沈晖.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相互关系及其区域变动[J].农村经济2016(6).86-93
  [7]聂高辉,邱洋冬.非正规金融研究述评[J].南方金融2017(4).25-32
  [8]高银宝,谭少华,曾献君.闽南农村非正规经济的特征、机制及效应———对龙海市某村民间标会点的实证[J].地方财政研究2017(10).75-83
  [9]郭民乐,苏也夫.农村合会稳定性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福建连城的调查[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0-24
  [10]王岩,李杰辉.标会投融资效率、风控和存续空间探索基于惠安县五个标会点的调研实施方案[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2).15-22
  [11]李建军.中国地下金融规模与宏观经济影响研究[M].2005.
  [12]徐慧.时代金融.利率市场化下农村非正规金融风险管控研究[J].时代金融.2016(15).180-181
  [13]尹志超,宋鹏,黄倩.信贷约束与家庭资产选择: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J].投资研究2015(1).
  [14]廖莎.我国民间标会的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J].商情.2015(32).
  [15]毛明江.民间标会的是与非[N].2011.08.02.
  [16]周伟峰,周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福建民间标会倒会事件分析[J].银行家2015(8).118-121
  [17]福建省金融运行报告[R].2017.http://jrb.fj.gov.cn/ct/1171-109634
  [18]林梅琴.民间标会利益在上,陷阱在下[J].福建人2015(4).24
  [19]腾讯大闽网[N].2015.http://fj.qq.com/a/20150912/028569.htm
  [20]陈丽萍,陈海云.关于民间标会风险规避之法律探析[M].2014.
  [21]许金祥,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商情.2017(13).
  [22]林复旺、马雨伟、郑立君.民间标会机制法律问题研究.{J}福建金融.2017(7).47-52
  [23]薛亚平.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及防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0).82-83
  [24]吕雅君.论我国民间合会及其法律规制[D].2013.
  [25]祝健,吴荻.福建省民间借贷监管困局及其破解[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31-36
  [26]井深,肖龙铎.农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发展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17(4).77-85
  [27]耿志民,朱亚辉,赵兴盼,乔恩红.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演化困境及其破解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1).35-42
  [28]常宇豪.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三十年进程与衍变[J].南方金融,2017,(2).70-80
  [29]殷浩栋,汪三贵,王彩玲.农户非正规金融信贷与正规金融信贷的替代效应———基于资本禀赋和交易成本的再审视[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2).67-73
  [30]周玉英.从文契看清代福建民间借贷关系[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115-119
  [31]赖永文,沈礼明,林路曦.福建省非正规金融变迁、效应及规范发展研究[J].福建金融.2012(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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