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加快以及创新创业浪潮的兴起,小微企业,特别是与互联网技术融合紧密的电商化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电商化小微企业与互联网联系紧密,是小微企业新兴的发展方向,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一类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特别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加快以及创新创业浪潮的兴起,小微企业,特别是与互联网技术融合紧密的电商化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电商化小微企业与互联网联系紧密,是小微企业新兴的发展方向,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一类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特别是大力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
  但电商化小微企业由于有着先天的不足,包括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了其融资难的问题。中国XX、金融当局近来不断加大力度,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进行支持,但这仍然无法完全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衍生出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的融资形态。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也多了新的融资渠道和选择。
  本文试图从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角度出发,对各融资渠道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供融资方案。全文共分七个章节。第一章为引言部分,阐述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第二章为小微企业的现状及融资困境,对于小微企业有了清晰的界定,并对其融资困境进行分析。第三章为电商化小微企业及融资特点,这一章专门讲电商化小微企业,对于本文所讨论的电商化小微企业进行定义,并对其与传统小微企业融资的区别进行分析,以便寻找新型融资渠道。第四章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详解,对电商化小微企业传统和新兴的融资渠道进行逐个分析,对其利弊进行阐释。第五章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电商平台融资,对电商平台融资进行单列一章,详细阐释网商银行、京东金融等电商平台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第六章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策略,对上述的各融资渠道进行综合比较,并提出可行的融资方案。第七章为基本结论以及展望,对文章进行总结,提出政策建议,最后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展望。
  关键词:小微企业;电商;互联网金融;融资

  一、引言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就业岗位的重要创造者。
  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小微企业不仅在我国的企业数量上占绝大多数,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占比绝对多数。
  近年来,准确地说,2003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创立淘宝网以来,小微企业进入了电商化的新风口。电商平台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插上了翅膀。但是,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经营不善、寿命短等问题仍然大面积存在,特别是融资难题,困扰着中国小微企业的设立、发展和壮大。
  目前,已经有不少研究者对商业银行、民间借贷、电商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大多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本论文将对电商平台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进行细致的、实践性的分析,通过对传统融资渠道和电商平台贷款融资的对比、不同电商平台推出的不同的贷款融资产品的对比,对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提出一个角度独特、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本论文将先对电商化小微企业进行定义、并通过详实的数据对其融资困境进行阐述,指出问题所在。之后,将对多种融资渠道,包括不同电商平台提供的融资渠道进行比较,分析其可行性和适用企业类型,最后得出结论。
  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包括阿里网商贷(原蚂蚁微贷、阿里小额贷款平台)、京东金融(京保贝、京小贷)、腾讯(微业贷)等巨头的融资产品进行分析,并进行对比。

  1.2文献综述

  就小微企业的融资以及电商化小微企业新的融资渠道,目前的文献已有了大量研究。
  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渠道构建、新型渠道探索、政策环境改善、以及小微企业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在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刘春苗(2013)探讨了小微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困境,从小微企业自身、银行方面原因、以及外部环境原因进行分析,并从以上几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武锐、胡金焱(2015)对小微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融资进行了分析,运用数学模型,对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不同环境条件下不同的作用进行了比较。
  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电商平台的崛起,小微企业与新型技术结合也日益增多,对于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很多研究者也开始关注。清华大学微金融课题组(2015)通过大规模的调查数据,认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仍然存在,即便在“互联网+”时代,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十分有限。
  李超、骆建文(2015),以及吴昊、杨济时(2015)分析小微企业与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联合进行融资的方式,指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新融资方向。沈建男、骆建文(2015)分析了P2P网贷平台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分析了小微企业在通过这一渠道融资时的风险,从多个方面对小微企业通过P2P网贷平台进行融资进行了策略以及风险控制办法分析。
  然而,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这一新兴事物,融资依然十分困难,但在文献搜寻过程中,笔者并没有发现基于电商化小微企业传统融资以及新型融资渠道的比较研究。
  针对上述不足,本文将尝试分析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从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等传统融资渠道以及从P2P网贷平台、电商平台等新型融资渠道融资各有何优点及劣势,如何融资才能使电商化小微企业顺利融资并尽量降低融资成本。这些也正式当今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亟待解答的问题。

  二、小微企业的现状及融资困境

  2.1小微企业的现状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中国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却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同类型企业发展相对落后。
  2.1.1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特点
  中国的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关系到国民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但由于国内外经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市场需求不足的影响,中国小微企业的生存一度出现困难,甚至在某些领域出现了“倒闭潮”。
  中国的小微企业近年来的发展由以下几个特点:
  (1)小微企业数量多、占比大,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增强经济活力的“基石”。
  对于小微企业的数量,近3年来,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没有发布官方的报告,最近的可靠数据来自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3月发布的《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当时,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如果算上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所比达94.15%。
  这份报告也承认,因“缺乏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对于小微企业的数量长期以来并不清楚,直到现在,小微企业对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仍然没有准确的数据,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3月曾发布报告称,小微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占比已达30%。
  2013年10月,xxxxxxxxxxxx在一次xxxx常务会议中强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2014年9月,xxxxxxxxxxxx首次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
  在政策推动下,全国新增市场主体保持了旺盛的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工商总局2017年2月公布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年,全国新增市场主体超过1600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4.51万户。
  从数量上看,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持续上升,虽然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占比还没有具体数据,但从历史数据来看,其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小微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吸纳器”。
  就业问题事关民生大事,而小微企业则是中国就业的“主渠道”。
  首先,多项主要数据说明小微企业在就业方面的巨大作用
  从主要数据来看,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要承担者。按照前文所提到的西南财经大学的同一份报告,到2014年底,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口总数上升至2.37亿人,占比提高到了30.7%。
  而2017年6月,xxxxxxxx在参加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提供的数据更加令外界看重中国小微企业的重要,数据显示,中国的小微企业每天新增1.5万户以上,而且提供了目前中国80%的就业岗位。
  虽然与西南财经大学的报告统计口径可能有所不同,但从数据分析,不到3年,中国小微企业在就业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2017年4月,xxxx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更是提出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其次,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符合我国社会转型的要求。
  目前,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着城镇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问题,小微企业是这些转移就业的主要去处。
  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文化基础、技能水平不高,大中型企业向这些人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非常有限,而小微企业就业门槛较低,能够很好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国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超过80%的农民工在小微企业就业。
  (3)小微企业生存竞争激烈、关闭和破产率高、融资难
  小微企业虽然在数量上增长迅速,但由于这些企业在现代会管理水平上仍然有较大欠缺,特别是企业的信息化率低,有进取精神但竞争能力弱,在大中型企业的夹缝中生存比较艰难。
  有广泛引用的数据称,中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3.7年。这一数据被各大新闻媒体所引用,但其出处存疑,目前没有国家工商总局或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说明中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
  不过,从河南省工商局2015年12月发布的《河南省小微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可以管窥中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
  这份报告指出,小微企业中,5年以下的占60%左右,6至10年的占20%左右,10年以上的小微企业仅占到14.2%。特别是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进入退出比较频繁,这一类型的小微企业平均年龄为3.4年。
  虽然河南并非中国小微企业最为发达之地,但从这份报告中,也能看出,中国的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与X的小微企业平均8年以上的平均寿命相比,关闭和破产率仍然较高。
  根据清华大学微金融课题组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小微企业经营年限在5年以下的占近55%,10年以下的占近80%,48.8%的小微企业处于初创成长期。
  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对市场、政策等外部因素的敏感性普遍较高,对于风险的抵御能力也较弱。而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并不像往年如此强劲,而是进入了机构调整的“新常态”,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加上世界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不足,这导致小微企业的订单量不足,生产波动大。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资金、原材料等生产资料缺乏,导致价格高,往往流向了大中企业,这导致小微企业的生存困难进一步加剧。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发布的问卷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
  从这份调查报告可以看出,订单不足、市场竞争压力大、市场需求不足等问题严重困扰着中国小微企业。
  2.1.2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经营环境上,与大中型企业有着不小的差距,这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如此。但中国的企业营商环境,与世界发达国家有着不小的差距。
  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人人机会平等》报告显示,中国在营商容易程度排名方面,排名在全球纳入统计的19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8位,同为亚洲国家的韩国、日本分别为第5位和第34位。而在开办企业方面的排名,更是排到了第127位。在中国开办企业平均所需天数为28.9天,而在韩国,平均只需要4天。
  整体的营商环境势必影响到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在当今市场中特别注重的创新方面,小微企业更是面临着比大中企业更多的困难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世界上几个主要国家的“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阻碍因素”表获得有意义的信息。
  从上面中可以看出,不管是从创新资金、创新产品需求、创新人才还是创新信息,在上面所列的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芬兰、挪威、土耳其,小型企业(含微型企业)都比大中型企业阻碍因素更大。
  而且,在创新方面,创新资金不足这一项是阻碍小型企业(含微型企业)发展创新项目的最大因素,特别是在西班牙,小型企业(含微型企业)阻碍创新发展的因素中,创新资金不足的因素占到了74.82%。我国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阻碍因素并没有进行类似的调查,因此,这方面的数据比较缺乏。
  不过,博鳌观察、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光大银行曾在2013年博鳌论坛上发布“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的报告,这一报告指出,虽然金融创新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不少便利条件,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依然无法一蹴而就。调查发现,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希望得到长期资金支持的企业有1/3。
  在同一报告中,调查显示,经营期限在1至3年间、资产规模100万至300万之间的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中,融资满意度最低,甚至低于经营期限一年以下,资产规模在100万以下的企业。报告称,这与现实状况基本相符。至于原因,将在后文细数融资方式时进行解释。

  2.2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及优势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小微企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也越来越紧密。虽然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如大中型企业,但它们创新动力足、对新鲜事物接受快,因此,对于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往往抱有极大的热情。
  电商化小微企业,指的就是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小微企业,通常通过网络经纪模式、网络销售模式、企业整体电子商务模式等进行经营活动。
  小微企业的融资与大中型企业融资不同,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与传统的小微企业没有太大的差异。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难题,也是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短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要设计符合其融资需求特点的融资支持。
  根据清华大学微金融课题组《“互联网+”时代: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报告(二)》的调查发现,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有7个特点,本文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后,归纳如下:
  (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且旺盛、融资规模普遍不大
  报告显示,在小微企业中,曾经融过资的占到74%,而企业规模越小,融资比例也越小,大多数依靠自筹的资金解决。在融过资的小微企业中,几乎百分之百有继续融资的需求。不过,从融资规模上看,平均融资规模并不大。根据下图所示,融资规模在5万以下的比例最大,达到30.7%,其次是5-10万,达到23.6%,也就是说,过半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在10万以下,可以明显看出,融资规模越大,所占比例越低,融资规模5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只占到4.6%。
  (2)融资资金用途多样,融资需求大多为短期流动资金
  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用途多样,与大中型企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同,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用途较为随意,比如购买原材料、甚至包括用于消费等小微企业主的家庭用途。
  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短期流动资金。
  (3)融资频率高,要求放款快
  小微企业的融资频率高,而且缺乏计划性,根据调查,1/4的小微企业过去两年的融资频率在3次及以上,规模越大,融资频率也越高。此外,小微企业对于融资资金的放款时间要求极高,要求融资时间在10天以下的过半数,营业收入小于50万的小微企业中,能接受的融资时间在3天以下的大约为六成。
  这使传统商业银行渠道的贷款往往难以符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传统商业银行对于贷款审批严,时间长,而且需要抵押担保,这些都是小微企业难以满足或者难以接受的。
  但电商化小微企业,也就是小微企业与电子商务结合以后,部分的融资困难可以得到有效缓解。
  从这份报告的“小微企业融资时遇到的最大困难”一表中可以看出,抵押担保不足、申请过程太复杂、到款速度太慢、企业信用等级低等困难都困扰着小微企业,其中,抵押担保不足成为小微企业融资时的最大困难,占到28.8%。
  很多小微企业在自己的财务管理方面并不规范,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这使得银行、贷款机构难以准确了解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可能会给出过高的利率,反而使一些财务状况较好的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而利率市场化的脚步越走越快,银行等贷款机构存贷款利率差越来越小,这也使他们不得不将这部分成本上升转嫁到议价能力相对较弱的小微企业身上。
  小微企业想要融资,必须提供大量材料,证明自己的业绩,还要寻求担保公司担保,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也极为繁琐。
  而电商化的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就有着普通小微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同为小微企业,加入电商平台之后,这些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淘宝、京东、苏宁等网络电商平台,详尽记录下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比如原材料订货订单、销售数量、现金流等。网络电商平台往往有自己的风险控制系统,可以监测某家企业交易的真实性、信誉度,而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电商平台本身又是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因此,这些数据往往比小微企业自制的财务报表更真实、更可信,可以为贷款机构提供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证明。
  再加上网络交易的实时性,贷款机构能够实时监控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等状况,控制风险,这也增加了电商化的小微企业获得合理利率贷款的可能性。
  此外,网络电商平台还为交易提供客户评价功能。通过收集这些评价,贷款机构也可以看出该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降低贷款风险,进而降低合理的贷款利率区间。

  三、电商化小微企业的传统融资渠道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既包括传统的银行贷款、亲戚朋友借款在内的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也包括新兴的P2P网贷平台、电商平台贷款等方式。从理论上说,电商化的小微企业可以从上述任何一个渠道融资,但这些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融资风险大小,资金能否准时到位等因素各不相同。

  3.1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融资

  虽然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逐渐多样化,但银行贷款在小微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依然是不可或缺的方式。据统计,通过债券以及金融租赁公司获得融资的数额仅占融资总量的1.8%。
  相比小微企业,电商化的小微企业在争取银行贷款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优势。与小额贷款公司、网贷平台、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相比,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较低,但贷款门槛较高。电商化的小微企业借助其所在平台——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所提供的数据,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增加。但是,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多数“嫌贫爱富”,虽然电商化小微企业有着平台数据的支持,但由于企业规模小,“内部制度安排仍存在不合理、信用度较低、信用意识较弱、缺乏可行的融资渠道”导致贷款议价能力低等原因,通过银行贷款成为其主要融资渠道的电商化小微企业仍是少数。
  不过,随着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传统商业银行也在逐渐发生改变,开始重视原先被忽视的包括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在内的所谓“长尾客户”。
  (1)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融资”
  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善融商务融资”,这一融资平台集合了e联通、e速通、e贷款、e点通、小企业客户在线融资、个人助业贷款、借贷通这几个业务。
  其中,e联通、e速通、e贷款、e点通都需要在建设银行自有的善融平台拥有平台认证会员资格,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但无需提供抵押担保。e联通针对小微企业信誉不足等问题,提出可以由3个以上企业联合组成联保体,向建设银行联合借款,相互担保,以寻求更高的额度和更低的利率。
  建设银行的小企业客户在线融资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并支持支持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担保方式,最高额度可达1000万元,这一额度可以满足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2)中国民生银行的“小微金融”
  中国民生银行一直是中国小微金融的领军者,坚持“做小微企业的银行”战略定位。近年来,中国民生银行依靠“互联网+”战略,推出了“小微金融”产品,包括网乐贷、微贷、易押贷、供应链产品(商链通)等。
  据中国民生银行官网介绍,网乐贷是民生银行推出以信用为授信基础的经营性贷款产品,无需抵押,最高额度20万,5分钟知晓额度。经营性微贷业务的贷款对象也是小微商户,最高不超过50万,而且无需抵押和担保。
  此外,还有中国工商银行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的网贷通、公司逸贷、融e贷等融资产品,中国农业银行的简式贷、置业贷、租金贷、经营贷等融资产品。
  不过,传统商业银行起步较晚,总体来说,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不大。但在XX政策的推动下,传统商业银行努力转型适应小微企业,特别是与电子商务结合紧密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现象有目共睹。
  与此同时,传统商业银行在为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问题。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报告指出,2017年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仍在下降,而且没有见底,其中,小微企业仍将是不良贷款主要增长点。
  另外,由于国内外市场政策环境的变化,不少小微企业在现阶段面临着经营困难,这也对融资提出了新的需求,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信息不透明,这让很多传统商业银行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对小微企业续贷审核趋紧,导致续贷面临诸多困难。
  对于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判断,是传统商业银行在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时困扰的突出问题。

  3.2电商化小微企业的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是小微企业的一个重要外源性融资方式,在银行信贷等渠道覆盖不到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替代和补充作用,也可以说,没有民间借贷,就没有小微企业的兴起。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报告,民间借贷在小微企业中起的作用可以用“半壁江山”来形容。根据这份报告,民间借贷占到小微企业负债总额的45.7%。
  从负债的小微企业数量上来看,仅从民间借贷获得融资的占到了62.9%,同时从银行和民间借贷获得融资的也有14.1%,也就是说,有77%的小微企业有民间贷款的负债,这个覆盖面远远超过其他融资渠道。
  民间借贷之所以成为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有着其独特的优势。
  首现,民间借贷符合小微企业的借款规模需求,手续简便。从前文的论述中已经得知,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在10万以下的占到50%以上,而这种小规模的融资,对于很多银行来说是所谓的“长尾”客户,对这种融资需求并没有积极响应的愿望,而民间借贷虽然资金规模不大,但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能够很好地满足。此外,对于大多数民间借贷,都是基于血缘关系或者地域关系,借款人与贷款人往往相互了解,贷款人对于借款人的品质、所经营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都在事先了解,信息渠道畅通,获取信息的成本是比较低的,因此,民间借贷手续简便,甚至部分民间借贷不打借条。
  其次,民间借贷比较灵活,但利率较高。民间借贷往往具有“随借随到”的特点,利率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数额、借款人的信誉进行协商决定,因此,这种借贷具有银行贷款无可比拟的灵活性。但民间借贷往往利率较高,此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一直维持着最高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的规定,而在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为24%和36%,年利率在24%—36%的视为自然债务区,超过36%的视为无效。即便如此,民间借贷的利率也远高于银行贷款。很多民间借贷基于熟人进行,名义上的利率可能很低甚至无息,但隐形利率,例如借款人所欠的“人情债”、“人情支出”往往较高。
  不过,民间借贷这种非正规的融资方式,其风险性不言而喻。非正规金融,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指的是没有被央行或者金融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这包括合法的和不合法的金融方式。
  最新的统计显示,仅仅2015年上半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而且,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已经成为仅次于婚姻家庭纠纷的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
  引发民间借贷风险发生有多个主要原因。
  首先,民间借贷监管薄弱,导致违约率高等问题。由于民间借贷受到市场、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变化大,同时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导致违约风险较高。
  其次,民间借贷利率高、随意性强、规范性差等原因也为小微企业在融资成功的情况下埋下了隐患。在借款人失信之后,贷款人通过合法的手段追讨借款无效的情况下,很容易寻求非法手段、甚至可能牵涉黑社会等问题,这不仅使借款的小微企业良性发展经受巨大打击,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最后,民间借贷的资金用途难以控制,在炒房等投机机会增多时,可能导致产业空心化等问题,甚至银行信贷都有可能卷入到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中,为投机行为提供融资。

  3.3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65家,贷款余额9377亿元,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82亿元。
  央行公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显示,在小微企业分布密度较大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都相应较高。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小额贷款公司与其有着天然的匹配型。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项目,放款规模比较小,但由于管理扁平化、贷款比较灵活,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来说,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有着更大的优势。
  小额贷款公司往往与小微企业在同一个地区,对一个地区的小微企业情况有着较深的了解,因此,也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但有研究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的作用并不相同,对小型企业来说,小额贷款公司往往起着正向作用,而对于微型企业来说,它们的正向作用就没有那么强烈,在某些年份,甚至出现了负向作用。
  这份研究解释说,小微企业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一般来说,由于企业规模的不同,前者的信用高于后者,这样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贷款给信用较好的小型企业,而微型企业则会受到排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运行风险增加的时间段,微型企业的贷款难度大幅加大。
  除此之外,小微企业在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时,也会遭遇到不少困难。根据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的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由于无法吸收存款,资金来源有限,而且在成立时和运行中承受了巨大的税费压力。
  小额贷款公司的兴盛与否很大程度上与市场经济环境有关。2014年下半年起,由于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率迅速攀升,甚至出现了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倒闭的情况。有统计显示,2013年,72家小额贷款公司关闭。2014年,超过150家小额贷款公司关闭,2015年仅前5个月,关闭的数量就超过2013年全年。
  因此,在经济不景气,小微企业需要融资度过难关时,小额贷款公司本身也会遭遇困境,因此,小微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在这些时候,将会非常困难。

  四、电商化小微企业的新型融资渠道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很多与互联网关系密切的融资渠道也不断发展兴盛。例如P2P、众筹等融资方式,也为小微企业、特别是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打开了新的渠道。不过,当前,P2P、众筹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来说,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4.1电商化小微企业的P2P网贷平台融资

  P2P网贷,英文全称为Peer-to-Peer,也就是“点对点”,一般翻译为“个人对个人”,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贷款。而P2P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一个中介的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升级版。P2P网贷平台从多个方面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1)P2P网贷平台近年来发展迅速,提供的资金量巨大
  中国首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2007年6月成立以来,P2P网贷平台仅仅走过了10个年头。在这10年中,P2P网贷平台持续增长,特别是2013年以来,平台数量呈爆发式增长,2017年3月,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281家。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至2017年6月底,P2P网贷平台的贷款余额,也就是网贷平台已经放出但还没有还款的贷款总额(不含利息)增至10449.65亿元,这也是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借款人数也连续多月增长幅度超过10%,6月份环比上涨15%。
  P2P网贷平台的迅速发展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了大量的可用融资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P2P网贷平台贷款的特点符合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P2P网贷平台的贷款到底是否便利了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呢?我们可以从P2P网贷平台的几个特点来分析。
  首先,P2P网贷平台的贷款以短期、小额贷款为主。根据《经济日报》的报道,统计数据显示,P2P网贷平台行业的人均借款额为7.7万元,这仅仅是去年8月14.1万的一半左右。在政策的引导下,有更多的P2P网贷平台向“小额、普惠”转变,这一变化更加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是一个利好。
  其次,P2P网贷平台的借款期限较短。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2017年6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台的平均借款期限为8.78个月。这也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基本相符。
  再次,从P2P网贷平台的分布上看,小微企业数量多、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P2P网贷平台的数量也更多。虽然P2P网贷平台基于网络,空间上的阻碍并不像如银行、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传统融资渠道一样严重,但目前,由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仍然需要在线下由P2P网贷平台进行核实,因此,P2P网贷平台的分布地域和小微企业的数量多少有着紧密的关系。
  下表显示的是2017年6月,全国各地区P2P网贷平台的占比情况。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从表中可以看出,P2P网贷平台中,广东、北京、浙江、上海这四个省市占到了P2P网贷平台全国成交总量的80%以上,这些省市金融发达,民众参与金融的意识强,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能够吸引到足够的资金进行贷款、持续运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根据以往的数据,广东、浙江、江苏这三个省是P2P网贷平台借款人的主要来源,三个省加起来,借款人可以达到全国的三成以上。P2P网贷平台的合理分布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资需求。
  最后,P2P网贷平台的低门槛贷款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小微企业是金融业的弱势群体,银行贷款门槛高、担保、抵押要求严等原因常常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尽管XX层面多次强调银行业要扶持小微企业,但小微企业在传统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严重,仍然存在无法抹去的“长尾效应”。而P2P网贷平台本身出身草根,贷款额度低、门槛比银行低、手续相对简便,这对于尚无现代化管理、财务体制的小微企业起到了很好的助力发展的作用。
  看到P2P网贷平台的良好前景,有自媒体称,P2P网贷平台三年就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不过,实际上,虽然P2P网贷平台确实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但说解决为时尚早。
  首现,从P2P网贷平台本身来看,仍然面临着不少发展的障碍和风险。
  P2P网贷平台从成立之初起,就缺乏政策法律支持,XX对于P2P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处于真空,未来监管走向仍然无法确定。在P2P网贷平台成立之时,由于需要吸引资金,往往会付出较高的利率来吸引投资者,但这一举措在筹措到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增加了债务违约的风险。某P2P网贷平台甚至给出了年化60%的高利率,但之后在获得资金后却“跑路”。
  根据网贷之家2017年6月的最新数据,广东、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停业及问题平台占比最高,广东达到了16.59%,北京也接近10%。这些数据可以明显看出,P2P网贷平台关停风险大、屡次“跑路”新闻的爆出也让不少投资者感到恐慌,这对P2P网贷平台发展极为不利。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在发力。2017年7月7日,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至此,已经有北京、上海、广东(除深圳外)、厦门、深圳等五个地方出台了地方性的P2P网贷平台备案办法,推动了P2P网贷平台的合规进程。
  其次,小微企业的违约风险较高,导致P2P网贷平台贷款利率高。
  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抵押、信用等问题,难以符合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渠道的评级,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融资。P2P网贷平台在小微企业贷款资质审核上程序简便、贷款到账迅速,但这也出现了潜在风险,就是P2P网贷平台获取的小微企业资质信息“水分”大,真实性存在问题。为了防范这一风险,P2P网贷平台往往会采取两种方式,第一是在线下进行实地严格调查审核,第二是提高贷款利率,进行风险溢价。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小微企业从P2P网贷平台获得融资都会抬高其成本。这对于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最后,在P2P网贷平台还有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隐忧。P2P网贷平台发展历史短,因此,对于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考虑得不多,特别是中小平台,在网络风险方面预估不足,投入不够,导致遭到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有数据显示,2013年,近70家P2P网贷平台因为黑客攻击而被迫关闭,2014年,超过160家因为黑客攻击造成不良后果。
  下表是第三方安全问题反馈平台乌云网在2014年至2015年8月间对P2P网贷平台行业的网络安全漏洞统计。
  从此表可以看出,P2P网贷平台的漏洞类型大多数都是高危漏洞,这给P2P网贷平台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黑客攻击技术的升级仍是最大隐患。

  4.2电商化小微企业的互联网众筹融资

  互联网众筹的英文为InternetCrowd-funding,这一融资模式最早在2006年由X人提出,第一家众筹平台网站Kickstarter于2009年4月在X诞生,目前,这家网站主要为创意型项目提供众筹融资平台,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众筹平台。
  根据对投资者回报方式的不同,互联网众筹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在这四种模式中,捐赠模式很明显不适合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债券模式实际上与借贷融资没有本质区别。电商化小微企业通过众筹的融资主要通过股权模式和奖励模式,也就是说,投资者对小微企业或者其项目进行投资之后,将获得小微企业或其项目的股权或者物质回报。
  众筹方式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首先,众筹方式,这里指的是股权模式和奖励模式的互联网众筹,与其他融资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不需要进行本金利息等资金的偿还,可以用股权来回报,或者用物质,包括产品和服务进行回报。这样对于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十分有利。
  其次,众筹模式融资方式简便、成本低、速度快。特别是本文所讨论的电商化小微企业,对于众筹融资有着天然的优势。电商化小微企业与互联网电商关系密切,而互联网众筹也需要借助网络进行推广,电商化小微企业更懂得如何在互联网上进行营销,快速吸引众筹资金。
  再次,众筹模式融资方式资金来源广泛,是一种直接向大众融资的方式。小微企业可以在众筹平台上设置不同的融资目标,分成不同的融资份额,份额可大可小,供投资者选择,这样的方式更加灵活、也更加让投资者接受。
  最后,融资同时进行企业、产品推广。电商化小微企业在互联网众筹融资时,可以方便地通过平台对自己的店铺、产品进行展示,吸引大众关注,提升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在融资的同时进行广告宣传。
  即便如此,在我国,互联网众筹这种形式发展,从2011年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上线至今,也仅有数年,时间短、监管不足、模式不规范等问题也制约着众筹作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发展。
  有统计显示,2015年11月,国内最大的三家众筹平台——京东众筹、淘宝众筹和苏宁众筹新增项目的成交额为1.41亿元、1.35亿元和0.25亿元。
  其中,京东众筹是目前最成熟的众筹平台,根据京东众筹官网上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7月底,京东众筹共筹资46.7766亿元,单项最高筹资1.0113亿元。不过,即便是这样最成熟的众筹平台,绝大多数也是产品众筹,难以见到股权众筹的身影。
  更重要的一点是,互联网众筹仍然没有受到大多数人的关注。与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仍有不小的差距。
  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来自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信用、法律风险。众筹项目、产品能否兑现,需要众筹平台进行核实。而且,小微企业与众筹平台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众筹平台还担负着资金托管的责任,这期间容易出现信用问题,众筹平台是否能够承担起金融机构的智能,进行资金托管,也存在着法律风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xxxx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xxxx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而众筹平台与发行证券有着很多类似之处,这一形式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众筹平台、小微企业以及投资者都面临着法律风险。
  媒体报道说,非法的众筹平台成为了非法集资的重灾区,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众筹需要厘清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才能继续发展。
  二是监管缺失、知识产权保护难。互联网时代的众筹融资,有着门槛低、交易便利的优势,但在监管方面却十分薄弱,没有响应的法律保护、众筹平台方对众筹项目的监管不利、甚至对众筹平台的监管疏漏,都是互联网众筹的致命弱点。不少投资者可能误信虚假众筹平台、或者虚假项目,导致投资利益受损。小微企业也有可能没有识别非法的众筹平台,而导致损失。
  传统的众筹往往在私下进行,众筹项目往往处于保密状态,而互联网众筹需要小微企业将自己的创意、计划等都公开在网络上,这意味着,这些创意很有可能被窃取,鉴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不健全、不到位,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使不少创意型的小微企业冷对互联网众筹这种融资渠道。

  4.3电商化小微企业的电商平台贷款融资

  4.3.1电商平台贷款融资的优势
  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在吸纳大量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在积极为解决这些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做出努力。多个电商平台推出了面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贷款,以解决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问题。
  与传统银行进行的授信评估方式不同的是,这些平台以入驻的电商化小微企业的交易数据作为基础,用大数据的方式来对贷款额度、风险进行评估,这使得电商化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降低、速度提高。
  1、成立时间短,但发展迅速
  电商平台天然贴近电商化小微企业,在给这类企业融资时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发展势头迅猛。以阿里巴巴旗下的网商银行为例,据披露,截至2016年年底,网商银行贷款余额约329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256亿元,增幅351%。
  2、电商平台贷款定位精准专注电商化小微企业服务
  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融资过程中繁复的资产、流水证明、担保抵押等环节让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者难以应付,可能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最终可得的贷款额度却非常少,难以满足融资需求。而电商平台多为信用贷款,无需担保抵押,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省去了繁复的手续,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此外,电商平台掌握了大量电商化小微企业的经营数据,这种“大数据战略”不仅能够使人工智能就能够审核批贷,而且对于贷款风险也有了大数据支撑,风险可控。
  以网商银行为例,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2016年年底,商业银行整体的不良贷款率为1.74%。而网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远远低于平均水平,为1%以下,这受益于大数据所带来的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4.3.2电商平台贷款融资的不足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的发展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被普遍看好的电商平台贷款也是如此。这种融资方式虽然大幅度助力了电商化小微企业,但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1)大数据算法科学性存疑
  电商平台通过计算机提取数据之后,根据一定的算法,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评估,但这种算法是否科学还有待商榷。正是因为这种大数据算法,将部分实际上资质良好,但在此电商平台上数据不佳的电商化小微企业排除在了借款人之外,电商平台在贷款时仍需拓宽数据来源,对人工智能应用进行升级。
  (2)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经营平台限制
  在中国大陆市场中,主要有阿里、京东、苏宁、腾讯等企业经营电商平台,这些电商平台的大数据并不共享,也分别建立了自己的贷款融资平台,小微企业很难跨平台进行融资,这对小微企业通过电商平台融资进行了不小的限制

  五、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策略

  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使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在前述文章中,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优势劣势进行了详尽解释。
  电商化小微企业在实际融资过程中,融资的渠道包括:传统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P2P网贷平台融资、互联网众筹融资、电商平台融资。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关注的最核心要素就是融资的成本,而融资成本中,最重要的就是贷款利率。如果对这些融资渠道的利率分别叙述,无法得出直观的结论,笔者试着将这些融资渠道的平均利率进行罗列,并结合融资的其他方面进行比较,得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行性策略。

  5.1不同融资渠道的比较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的比较分析
  5.1.1不同融资渠道的可获得性比较
  不同的融资渠道,利率高低不同,这与不同融资渠道融资的难易程度息息相关,也就是说,融资利率与融资可获得性是市场均衡的结果。
  1、银行贷款是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传统银行通过金融创新,也正在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由于传统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最低,几乎是其他融资方式的1/3,也成为了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但从可获得性上来看,银行贷款对于微型企业来说几乎不可获得,而对于规模稍大的小型企业来说,如果经营规范、自身建设良好,还是能够获得低利率的商业银行贷款。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到2016年12月底,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2.1%。而大多数商业银行贷款被规模稍大的小型企业获得。
  2、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是银行贷款的补充。民间借贷是小微企业5万以下融资的主要来源,有将近80%的小微企业通过这一方式融资。而资金规模越大,民间借贷的支撑力度越小,而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融资的比例逐渐上升。由于这两种融资方式利率较高,通常年化利率在25%上下,因此,虽然比较容易获得资金,但对小微企业造成了不小的负担。借贷利率越高,经营风险也越大,无异于饮鸩止渴。
  3、基于互联网的融资渠道比重逐渐上升。互联网金融有申请贷款便利、额度透明、期限灵活、利率多样等特点,逐渐成为了小微企业、特别是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渠道。但互联网金融也并非能够完全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在一些电商平台,对小微企业的门槛也有一定要求,为了防范风险,仅凭大数据分析,就对不同的小微企业贷款的额度也有限制。
  根据在融资渠道多样化的今天,根据调查,24%的受访小微企业主认为“筹资扩张困难/借贷难”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小微企业融资缺口仍然高达22万亿元,超过55%的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需求未能获得有效支持。

  5.2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策略

  根据以上的分析以及对比,可以总结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基本融资策略。
  (1)重视传统商业银行贷款渠道。对各种渠道的利率比较中能明显,传统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比其他融资渠道的融资利率要低很多,这可以大大减轻电商化小微企业的利率负担,对于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颇有裨益。但初创小微企业又往往难以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融资,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
  要破除这一悖论,实际上多个主体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作为,从银行方面来看,不少传统商业银行也正在向“电商化”转型,对于小微企业也提供了不少的便利,小微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便利积极申请融资。从小微企业这一方面看,积累信用,加强自身的信誉建设,与银行积极取得联系;还可以实行企业联合贷款,由于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规模小、信誉度积累不够,无质押品,因此,在在单独申请传统商业银行贷款时,难度较大,小微企业可以建立信用共同体,以共同体的形式联合向银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风险,或共同提供质押品,降低贷款风险,使银行可以给予小微企业更多贷款,也可以提供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融资额度。
  (2)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融资便利。P2P网贷平台融资、电商平台融资是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便利,对于本文所讨论的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更是有着天然的贴近性。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利率仍然偏高,但是对于急需资金的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可以说是雪中送炭。而且互联网金融具有贷款门槛低、交易成本低等特点,这些特点可以抵消一部分利率高的劣势,因此,也可以成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但P2P网贷平台目前监管仍然处于真空状态,小微企业在申请此类互联网金融融资时,要注意风险,尤其在进行企业理财时,对于此类平台更要十分谨慎,对于平台的属性、信誉、过往记录进行评估后才可进行金融操作。
  (3)民间借贷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可作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渠道。在目前正规金融机构无法覆盖所有小微企业时,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必要渠道和补充。小额贷款公司也已经在部分地区成为了小微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不过,就本文所讨论的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可以从互联网金融获得融资,对从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需求有所降低,更是由于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较高,不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甚至有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只当作融资的补充渠道。
  (4)互联网众筹可以作为创新性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之一。目前,互联网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渠道,对于有创新性产品或者项目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融资渠道,既能融资,还能推广自己的企业及产品。不过,在众筹融资过程中,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综上所述,积极争取传统商业银行贷款、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融资,以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和互联网众筹作为补充融资渠道,多渠道结合、多方向融资,不失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合理策略。

  六、基本结论以及展望

  6.1基本结论

  本文从小微企业,特别是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紧密的电商化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出发,指出融资难依然是困扰电商化小微企业创立以及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普惠金融不断覆盖更多的企业,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之前大为丰富。
  本文通过对传统融资渠道(包括传统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和新型融资渠道(包括P2P网贷平台融资、电商平台融资、互联网众筹融资)进行逐个分析其利弊,并对各融资渠道的利率、融资门槛进行对比,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策略进行可行性设计,以期提供最佳方案。
  即便如此,电商化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仍会有阻碍。这就需要XX、金融当局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解决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使融资不再难。
  (1)加强对电商化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XX监管部门和金融当局近年来不断加大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实施“互联网+”战略以来,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XX部门要确保这些政策落地生根,培育电商化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才有发展的源泉,也更加能够获得融资渠道。
  XX还应该建立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系统,加强融资担保工作。由于电商化小微企业往往创立时间短,运作不规范,信用积累薄弱,XX应该促进建立科学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系统,指导小微企业建设自身信用,与此同时,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培育信用担保市场。
  此外,对于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应当进一步加强。税费负担对于初创型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在企业成长期,应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也可以对税费进行返还或延后支付等多种性质,减轻企业负担
  (2)加强金融改革,鼓励金融创新。
  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融资难是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XX金融当局应该加强金融改革,鼓励专门性金融机构的建立,适当放宽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金融机构。
  金融当局更要鼓励金融创新。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来说,还可以有多种金融形式可以尝试,比如,引入风险投资、国际投资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投资,符合要求的电商化小微企业在平台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
  (3)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让诚信企业畅通无阻
  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法提供可信的信用记录。虽然目前已经有商业机构试水征信领域,但要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可信、普惠的信用体系,需要XX、金融当局共同努力,为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为借款人提供信用记录,以控制金融风险,进而降低融资成本。
  (4)加强市场监管防范融资风险
  不少小微企业由于在正规的融资渠道难以获得贷款,这就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寻求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XX部门有义务对非法融资进行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这对于小微企业也能起到保护作用。
  对于大型平台,例如阿里、京东等开设的电商平台融资,在鼓励的同时也应该进行适当引导,大型平台影响范围更大,一旦出现问题对于电商化小微企业带来的冲击巨大,这是监管层必须要注意的。

  6.2本文研究不足与展望

  目前,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话题研究已经很多,但是对于与互联网联系紧密的电商化小微企业如何融资、有何新渠道,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并不多,因此也缺乏理论支持。
  对于互联网金融对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很多研究都对此表示支持力度较大,但由于互联网金融仍属于新兴事物,很多数据并不完整,或者更新不及时,导致难以进行准确的定量研究。
  建议未来可在建立互联网金融对电商化小微企业融资以及风险控制进行数据采集,传统银行领域也应该研究如何对电商化小微企业进行更大力度支持,在这些方面进行进一步研究,有望为电商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提供更加精确、更加可行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清华大学微金融课题组:《“互联网+”时代: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报告》,《中小企业金融》2015年7月,第50至53页;2015年8月,第50至53页
  [2]“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研究”课题组:《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的中外比较研究》,《调研世界》2016年第3期,第8~15页
  [3]“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课题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现状及创新路径》,《博鳌观察》,2013年4月,第94至101页
  [4]施志君:《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第二版)》,2004年3月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5]刘春苗:《探讨我国小微企业银行贷款融资的困境》,《时代金融》2013年第5期中旬刊,第180-181页
  [6]常艳军:《小微企业续贷难在哪儿》,《经济日报》,2017年6月26日,第7版
  [7]高翔:《信贷可及性低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因——访汇付天下首席经济学家、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教授》,《上海证券报》2014年7月23日第A06版
  [8]武锐胡金焱:《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了吗?———基于山东省数据的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总第235期,第117至122页
  [9]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中国式解答———对国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调查报告》,《武汉金融》,2012年第5期,第16页至26页
  [10]岳品瑜:《北上广深P2P备案政策五大差异》,《北京商报》,2017年7月10日第007版
  [11]王景斓:《小微企业融资策略》,《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8x期,第68-69页。
  赵聪、赵丽娜:《P2P网贷模式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究》,《时代金融》,2014年第11期中旬刊(总第570期),第128-129页
  [12]陈杏头:《P2P网贷与小微企业共发展:现状、问题、对策与建议》,《浙江金融》,2015年1月,第14-17页
  [13]邹辉霞,刘义:《P2P网络借贷模式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15年2月,总第454期
  [14]罗荷花,李明贤:《不同类型银行为小微企业融资的行为逻辑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14年第2期,第135-139页
  [15]彭涛:《大数据时代的小微信贷——兼论银行与电商平台的竞合关系》,《时代金融》,2013年第5期下旬刊(总第517期),第232-233页
  [16]卢珊珊:《互联网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XX监管对策研究》,《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年4月,第31-32页
  [17]宋慧中,于松涛:《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策略研究》,《征信》,2015年第4期总第195期,第78-80页
  [18]陶士贵,许艺琼:《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创新》,《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8卷第2期2016年6月,第45-52页
  [19]贾俊生:《江苏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调查》,《上海经济研究》,2017年第1期,第119-124页
  [20]李佳伟,封思贤:《降低P2P网贷市场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思路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5年第2期,第147-150页
  [21]李阳,胡文博等:《民间金融弥补“麦克米伦缺口”的有效路径》,《税务与经济》,2017年第1期(总第210期)
  [22]南智慧:《民间金融与小微企业发展》,《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2期,第31-36页
  [23]李朝晖:《我国P2P网络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关系的实证研究》,《财政金融》,2015年第2期,第43-47页
  [24]高孝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研究》,《经济地理》,第33卷第12期2013年12月,第42-48页
  [25]周霖,温锐,付志强:《金融错配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解困误区及对策》,《当代财经》,2017年第1期总第386期,第60-135页
  [26]王华兰,石庆诚:《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小微企业模式探讨》,《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18期总第164期,第69-70页
  [27]董朝阳:《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年5月号上(总第464期),第64-65页
  [28]刘志祥:《小微企业融资文献综述》,《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年No.2x期,第70-72页
  [29]罗荷花,李明贤:《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及其融资可获得性的影响因素分析》,《经济与管理研究》,第37卷第2期2016年2月,第52-60页
  [30]吴昊,杨济时:《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方向———基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商业银行融资策略》,《财经问题研究》,第4期(总第377期),2015年4月,第49-53页
  [31]文学舟,樊彩云:《信用担保介入对小微企业P2P网络融资行为的影响》,《商业研究》,2016年11月总第475期,第1-7页
  [32]史建平,王胜春等:《在规范中继续成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科学决策》,2013年11月,第70-94页
  [33]LJun,YXiaoqing.AnalysisofInternetFinancebasedontheLongTailTheory:theFinancingofSmallandMicroEnterprisesForExample.AdvancesinComputerScienceResearch,August2015
  [34]ADAArdila.PromotionofMicro,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throughMicroFinance.SmallEnterprisesDevelopment,Management&Extension(Sedme)Journal,Vol35,No4(2008)
  [35]TARiley,WFSteel.DevelopmentofMicro,SmallEnterprisesandRuralFinanceinSub-SaharanAfrica:TheWorldBank'sStrategy.WorldBankOtherOperationalStudies,1998
  [36]GAgeba,WAmha.MicroandSmallEnterprises(MSEs)FinanceinEthiopia:EmpiricalEvidence.EasternAfricaSocialScienceResearchReview,2006,22(1):63-86
  [37]ALepp.FinancialproductsforMSEs–themunicipalsavingsandloanbanksofPeru.SmallEnterpriseDevelopment,2012,7(2):15-25
  [38]SelamawitNiguseKebede.DeterminantsofMicroandSmallEnterprises'AccesstoFinance.DevelopingCountryStudies,2014,21(4):90-103
  [39]NDGFumo,CJCJabbour.BarriersfacedbyMSEs:evidencefromMozambique.《IndustrialManagement&DataSystems》,2011,111(6):849-868
  [40]Quaye,DanielNiiObli.TheEffectofMicroFinanceInstitutionsontheGrowthofSmallandMediumScaleEnterprises(SMEs):ACaseStudyofSelectedSMEsintheKumasiMetropolis.KNUSTSpace.23-Oct-2011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3838.html,

Like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Previous 2020年2月3日
Next 2020年2月4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