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摘要: 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公民为导向,以提高公民利益为目标,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强调公共服务型政府将公民作为治理体系的中心,政府治理角色的转变是服务而非掌舵,对当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解决行政审批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和

  摘要: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公民为导向,以提高公民利益为目标,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强调公共服务型XX将公民作为治理体系的中心,XX治理角色的转变是服务而非掌舵,对当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解决行政审批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赤峰市行政审批也同样面临类似问题:如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审批流程复杂、服务意识淡薄、重审批轻监管、中介服务不规范等等。本文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阈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进一步拓展了化解当前行政审批共性问题的新思路,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理论;行政审批;XX职能转变;服务型XX

  引言

  行政审批问题是现阶段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因为行政审批不仅是XX公共管理的必要方式,而且是其权力运行的体现和服务公民的窗口。从XX层面来看,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XX职能的突破口,作为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从民众层面来看,当前我国行政审批点多面广,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化解行政审批突出问题,是以公民需求为导向,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从企业层面来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降低商务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热情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解决行政审批突出问题,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我国自1998年在深圳率先启动行政审批改革,2001年xxxx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在全国范围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以来,各级XX大力精简行政审批数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但是随着各项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行政审批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改革突围必须面对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这些问题发端于制度层面,多为各地共同面对的共性问题。赤峰市行政审批也同样面临类似问题:如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审批流程复杂、服务意识淡薄、重审批轻监管、中介服务不规范等等。本文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阈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应对策,进一步拓展了化解当前行政审批共性问题的新思路,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相关概念

  (一)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为:一是行政审批是依法作出条件选择行为,直接关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从审批事项确定、审批办理过程再到审批后续监管全部过程必须完全在法律框架内组织实施;二是行政审批是现阶段XX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是调节和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主要手段;三是行政审批对象是行政机关外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不在审批范围内。

  (二)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确立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具有行政审批权的XX机关及其授权单位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进而批准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是2004年6月29日《xxxx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2004年8月2日《xxxx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后确立的概念,非行政许可是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内部审批项目,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二是行政确认项目,即属于行政机关对有关法律事实、法律地位、法律关系等的确认、认可、证明;三是行政许可项目,即属于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本文中的运用

  1、行政审批要以公共服务为核心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服务才是XX核心的职能,而不是管制的工具,XX作用逐渐转变为与私营部门及NGO一起为公民及社区所面临的问题找寻解决方案,XX角色已从一个控制者而转变为议程安排者。随着XX作用和角色的不断转变,要求XX必须比以往更加注重私营部门、社会团体及非盈利组织的作用,不断打破XX一手包办各类公共事务的垄断权,与私营部门、社会团体及非盈利组织等多重机构一道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运用上述理论视角审视行政审批问题,就要求加快推动管制型XX向服务型XX转变,进一步清理、精简、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能够进行自主决定的,通过市场能够进行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及中介能够进行自律管理的各类事项,XX都应无条件退出,在这些领域XX不应进行任何形式的管制和所谓的“掌舵”,通过简政放权推动XX职能转变,真正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参与公共事物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和发展动力,释放改革红利。
  2、行政审批要以公共利益为目标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XX要切实担负道义责任,推动社会、公民达成共享利益和形成共同责任,公共行政过程中要秉持公平正义民主的价值准则,积极主动服务公共利益和增进公民权,使公共利益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运用上述理论视角审视行政审批问题,就要求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行政审批工作的首要目标,将行政审批工作的中心由服务部门利益转移到服务公共利益,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减行政审批环节,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引导和鼓励公民、社会、市场等主体的民主参与和共同监督,增强行政审批流程的透明度,确保审批程序公正透明,保障公民参与、监督等权利,以保障公共利益为目标,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公开化、公正化、规范化运行。
  3、行政审批要以服务公民为宗旨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XX应该在遵守法律、履行职责的基础上,为公民提供更多、更高质量、更高效的服务,XX与公民互动的复杂性也同时要求XX必须全力改进服务质量,高度重视公民的需求和利益,为公民积极参与和更好地履行公民责任搭建平台。运用上述理论视角审视行政审批问题,就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破除官本位思想,强化民本位意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人性化的服务,将行政审批工作寓于服务之中,为办理审批事项的企业及群众积极主动地提供更好更快更多的与审批事项相关的各类服务,满足其更多需求,同时要积极主动为公民表达诉求、满足需求、共同参与搭建良好平台,与办事企业和群众之间建立起更为密切的信任与合作关系,提升行政审批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4、行政审批要以权责分明为关键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XX不应只是关注市场,而要主动承担责任、符合道德、民主原则和公共利益。运用上述理论视角审视行政审批问题,就要不断强化XX责任意识,建立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特别是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力度,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问题,把行政审批工作重心与重点由过分关注事前审批向严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形成“宽进严管”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监管责任不缺位、不错位,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建立全民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创新监管手段,调动公民参与热情,培养公民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公众在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中的作用,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逐步形成XX监管为主、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并举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行政审批监管体系。
  5、行政审批要以民主参与为基础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XX都应该具有开放性、可接近行和足够的回应力,改变以往传统XX回应公民需求只有“可以”或“不可以”这两种答案,要进而主动邀请公民协商如何更好地实现其需求。不再依靠XX单方面的力量制定政策,而是通过与公民和社会团体等力量集体协作、集思广益,才能使政策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实。运用上述理论视角审视行政审批问题,就是要引导鼓励和培育发展中介组织、行业协会、非盈利组织等有序有效的承接XX精简和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健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同时加强对中介组织的有效监管,确保中介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XX与公民、社会组织多主体、多层次、多元化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二赤峰市行政审批存在问题

  近年来,根据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赤峰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力度,先后进行了六次集中清理工作(见表2-1)。其中:2002年开展了第一次集中清理工作,各部门填报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共900项,经认真审核,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46项,减少项目370项,取消项目63项,下放项目21项,共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33项,取消下放比例48.7%;2003年开展了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5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11项;2005年开展了第三次集中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38项,保留初审上报行政许可事项26项,合计为164项,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47项;2007年开展了第四次集中清理工作,鉴于机构职能调整、审批项目下放等原因,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增加39项,行政审批项目总数达到203项;2011年开展了第五次集中清理工作,共审核43个单位上报许可类审批事项210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121项,经审核确定取消许可类审批事项69项,保留141项。取消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36项,保留85项。接收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4项。市本级依法保留的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共215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85项,行政审批项目总数达到300项;2013年开展了第六次集中清理工作,以2008年至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增减为依据,严格执行xxxx六批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精神,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30项(其中新增15项)、非行政许可类项目85项进行了严格审查,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2项(其中新增15项),下放项目25项,取消项目50项,合并项目3项,取消下放比例达到33.9%;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保留20项,下放项目1项,取消项目64项,取消下放比例达到76.5%。全市共保留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172项,下放、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3项,取消下放比例为45.4%。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一)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行政审批绝对数量较大,表2-2中反映出有85.7%的受访者认为现在行政审批事项数量过多或较多,可以看出行政相对人普遍对当前行政审批数量过多不满意,认为XX管制过多。赤峰市通过近年来多轮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下放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得到了大幅精简,但是目前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多达172项,绝对数还是很大,行政审批事项有着巨大的精简和下放空间。在行政审批中XX起到的更多是掌舵作用,而不是服务职能,如果要更好地发挥掌舵职能,就必然要求XX掌控更多权力,从而导致行政审批数量繁多。赤峰市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多达38个,基本上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特别是在经济投资领域设限过多,XX管制过宽过滥,传统管制型XX模式仍未根本转变,严重束缚了市场手脚,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比如,赤峰市某医院从立项到建设,经过了28个部门审批,加盖了180个公章,历时635天。XX公益类项目尚且如此,其他项目审批难度可想而知。

  (二)流程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行政审批流程复杂,表2-3中反映出几乎全部受访者均认为目前行政审批程序过于复杂或复杂,有60%的受访者认为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并且认为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程序复杂和管理体制等问题造成的,可以看出行政审批程序繁杂和效率低下已经成为行政相对人意见最大、反应最为集中的问题,严重危及公共利益。目前,行政审批环节相对较多,手续比较繁杂,且办件时间较长,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层层审批问题严重,导致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不高,忽视公共利益。有的部门把行政审批事项在单位内部处室间再进行分割,一个事项需多个处室审批签字,造成了行政审批来来回回,程序非常繁琐复杂,办理周期极为漫长。有些审批项目在走完审批程序后,还需审批单位领导签字复核,造成重复审批。一些审批项目把中介组织的认证评估作为前置条件,且审批材料过多,审批环节复杂。据办事企业和群众反映,行政审批服务时间承诺制大多都无法兑现,具体办件时基本都超过办件期限。以市政项目为例,从工程项目的立项、选址、环评、土地、可研、预算等共计需要10多个环节近200多个工作日,房建项目审批环节甚至超过了20个。多环节、多层级、长时间的重复审批,造成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的极大浪费,不但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竞争性、效率性和市场主体自主性的发挥,影响了经济发展活力。

  (三)行政审批人员服务意识不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行政审批人员缺乏服务意识,表2-4中反映出有44.9%的受访者对目前赤峰市行政审批服务整体情况不满意,特别是有59.5%的受访者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普遍反映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浓厚,忽视公民利益和需求,缺乏服务意识和民本意识。突出表现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现象,一些行政审批人员对办事群众推脱扯皮、敷衍了事、态度冷漠、冷眼相待,甚至刁难拒办等问题时有发生,当官做老爷的衙门习气严重,不能也不愿积极主动地回应公民诉求。更有甚者,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了行xxx力扩大化,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把行政审批当成“寻租”工具,导致了目前行政审批工作中衙门作风、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问题时有发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但严重污染了市场环境,阻碍了经济发展,同时抹黑了XX形象,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此反映强烈。

  (四)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仍然存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表2-5中反映出有80.1%的受访者认为行政审批监管存在漏洞或责任缺失,说明XX缺乏责任意识。目前,赤峰市行政审批部门将工作精力和工作中心基本上都放在了行政审批环节,只注重单一责任而忽视了多重责任,对相对人取得审批后能否严格落实审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监管不到位、跟不上,出现了重前不重后、重权力轻义务、重利益轻服务等问题,往往是一些违规行为暴露后,或接到投诉举报后,再对相关问题进行管理,诸如此类的被动监管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很多不良后果,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由于监管缺失,导致了部分企业挖空心思获得审批权后,在合法化的外衣下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与监管责任缺失不无关系。一些行政审批部门把审批作为监管的唯一方式,存在以审批代替管理的倾向。

  (五)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社会组织功能不完善,表2-6中反映出有50.4%的受访者认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待加强,33.1%的受访者对中介服务不信任,仅有2.9%的受访者对中介服务表示满意。近年来,赤峰市行政审批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出现盲目、无序、混乱发展的现象。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业务标准、监管机制,一些中介组织在服务职能上重复交叉,在业务标准上各行其是,在行业发展上无序竞争。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功能不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发展不健全,仍有许多空白领域。中介机构自身管理不够规范、业务能力和服务经验不足,不能很好承担XX转移的审批服务事项,一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转移给这些中介组织,往往存在只收费不管理或因能力有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领域的社会组织竞争不充分,比如,施工图纸审查、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在全市范围只有1、2家中介服务机构,极易形成垄断格局,不能通过市场竞争倒逼服务水平提升。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内容不明确,行政相对人无法分辨哪些是行政审批部门设定的审批事项,哪些是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不了解相关领域存在哪些中介组织,及各中介组织基本情况,很难进行自主选择。

  三、中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对策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弱化XX管制

  1、加大取消力度
  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集中梳理,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虽原来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后来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以及xxxx、省历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明确取消、法律对市级审批又无相关强制性规定的,不属于XX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采取的管理手段,包括投资、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原列入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但是属于初审上报、核准确认、监督备案、检查验收、认证认定等内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从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一律剔除。要立即启动取消程序,设定审批事项取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时限予以取消。
  2、加大下放力度
  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而实际审批权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一律下放。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审批权的,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率、便于监管、方便申请人的原则,依法定最低层级确定审批权限,能放的全部下放到县。凡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能够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都要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交由具备承担相应审批事项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承担,推动XX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根据事权原则,将审批事项及时下放给地方,对取消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行风险评估,对那些存在潜在风险的行业和领域,要进行重点监测和预警,不断规范引导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不能减完了之、放任自流。
  3、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
  大力清理部门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由于非行政许可事项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且存在许多寻租隐患,必须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坚决堵住行政审批这个“偏门”。对符合行政许可标准且却有必要设置的,应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规程,尽快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除此之外全部予以取消或移交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办理,并且要严格规定今后不再设置非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省级以下的XX部门,按规定没有行政审批设定权,但是有些地区和部门却利用红头文件设置规章制度等形式人为设定了许多非行政许可事项,对此必须集中力量严格进行清理取消,坚决杜绝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为公民共同参与搭建平台
  在新的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过程中,应该更加广泛地听取和回应公民、社会的意见,为公民表达需求、满足公共利益提供良好的平台,提高公民参与度和积极性。面对当前行政审批问题,XX应该与公民和社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努力找寻解决方案,XX角色应由控制者转变为组织者、协调者和议程安排者。尽快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后,果断进行精简,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到位,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将行政审批转化为行政服务,寓行政管理于公共服务之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化、透明化、民主化进程。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保障公共利益

  1、减少审批环节。本着能减则件、能并则并的原则,坚决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办理环节,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XX应组织和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行政审批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广泛征求专家、社会、企业、公众等意见,形成共同的行政审批公共利益观,在此基础上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的流程图和业务操作规范手册,具体包括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结果回复、监督方式等,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各申报材料明确具体、审批环节衔接紧密、审批办结时限明确到天、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并积极主动面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最大程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严防以权谋私,将XX利益和部门利益让渡于公共利益,坚决杜绝“批出来的腐败”。对保留的合理收费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明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期限,确保各项收费事项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知情权。
  2、大幅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按照精简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行政审批办事程序进行优化,尽量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力争做到行政审批程序最简、时间最短。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许制,即对受理的要件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未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没有做出合理解释,也没有说明延期理由及时间的,将视为行政审批部门默许该事项,同时要追究该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大力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重点加大对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等前置性审批事项,比如对企业工商注册、商事登记制度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自行设立的前置条件,应该全部转为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按照项目核准权限市级已经核准的,在办理贷款时金融机构仍然要求出具省级核准文件,类似前置审批事项应坚决予以取消。
  3、加快推行网上审批。以规范审批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满足公民诉求为重点,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针对网上办事特点,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区分,并在互联网开设登陆窗口,扩大用户人群。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将梳理出的网上办理事项及其内容分批进驻上线,逐步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反馈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快建立与网上审批相适应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推进系统内信息互联互通。所有网上运行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均要承诺和规定审批时限,并通过信息技控手段监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运行。

  (三)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满足公民需求

  1、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素质
  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公共行政人员尊重公民的前提,是其自身首先活动公共机构的尊重。要加强行政审批人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窗口服务作用,增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审批人员综合素质,实现其自身价值。围绕提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公务礼仪、电子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知识培训,不断拓展工作人员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使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不仅具备较强地政治素养、法律法规知识,而且会服务懂管理,并能熟练掌握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满足行政相对人多样化需求;通过施行定期轮岗、AB岗等制度,提升审批人员业务水平,消除以往习惯于凭经验办事而忽视法定程序的问题。各行政审批部门要选派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进驻窗口,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服务质量。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使用服务用语,注重仪容仪表,多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换位思考,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2、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务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效率及鼓励公民参与、表达等民主原则。因此,要转变高高在上、僵化刻板、效率低下的传统服务方式,创新和丰富行政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一表登记、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提升服务质量。破除墨守成规的思想,变坐等审批、被动审批为主动审批,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活动,满足行政相对人不同需求。严格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增强服务的积极性、超前性与主动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前一次性告知相关程序、要件和要求,让行政审批相对人全面了解掌握审批材料、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帮助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要主动指导、主动联系、主动沟通,认真了解行政相对人各项需求,耐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探索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在行政审批窗口设置离岗告知牌,开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醒短信,方便行政审批相对人随时掌握业务流程和审批进程。开设行政审批服务热线、建立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等作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的有益补充,为广大公民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加强行政审批监管落实多重责任

  加强内部监督体系。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是指行政审批部门内部自上而下的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在行政审批部门内部要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尽快实现行政审批权与监督管理权相分离,将行政审批权力从各科室进行剥离,归并到单独设立的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行使审批职能,其他科室主要负责批后监管和业务支持等工作,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室,专门负责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完善外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行政审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纠正,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面向全社会进行通报,要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并选择一些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以事说理,以案明纪,以此增强行政审批人员的行风意识和法纪观念。要整合XX部门各方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整合工商、质监、药监、安监等监督检查执法力量,组建具有综合性、权威性、专业性的监管委员会,加大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监督质询问责程序,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巡视视察活动,增加行政审批工作建议议案,对行政审批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同时,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和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参与监管。
  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监管手段创新。推广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全程监控,通过程序监察、时限监察、收费监察、投诉监察等,对行政审批过程、结果、绩效等进行全面监察,在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可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增强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和可控性。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界定行政审批范围、标准和职责,使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人员对审批过程和结果负责。将行政审批事项责任细化到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增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方式、程序和处理结果。对违法私自设立审批事项、违规违纪审批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利益构成侵害的,要做出相应赔偿。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错必纠,确保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有效监督职权滥用、以权谋私等问题。

  (五)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扩大民主参与

  制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经营规范、服务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与XX部门挂钩、行政干预、部门垄断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市场上未纳入工商和民政社团登记管理的行业协会,限期进行相关登记,否则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中介机构经营范围、业务种类、承担责任等进一步作出明确和规范,对不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违法经营、恶意竞争、管理混乱的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顿规范,限期整改,确保中介机构合法合规进行经营。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登记记录中介组织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办理效率、违法违规等情况,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信用评级、黑名单等制度,向社会进行公示,形成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合理划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职责,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对行政审批部门私下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以及个别中介机构垄断经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并公开曝光。
  XX要为公民服务、公民价值、公民参与的实现创造机会,这就要求XX必须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包容性、可接近性及回应性,在行动上要更加民主化和公开化。因此,要鼓励和培育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主体,充分调动公民和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取消中介组织市场保护政策,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主动制定公布向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移交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行政审批服务中来,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水资源评价、地震评价等中介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家,鼓励更多中介组织进入市场提供服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加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置中介组织进入市场门槛,不得以备案等形式设置行政审批条件实现中介机构管理方式从注重机构设立审批向加强执业人员管理和执业实绩考核等方面转变。

  结论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等事物时一种重要的事前规制手段和准入审批制度,是一个复杂和系统的过程,直接关乎公共利益、公民权利与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行政审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XX职能的突破口,作为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各项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行政审批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改革突围必须面对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这些问题发端于制度层面,多为各地共同面临的共性问题。本文在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通过对赤峰市行政审批现状和问题进行理论分析,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化解当前行政审批共性问题思路,希望能够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解决当前行政审批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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