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影响了校园秩序与社会秩序,也对当事学生个人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基于此背景,本文采取调查法进行研究,通过200名大学生的回溯性报告,探讨了中学时期校园欺凌与大学生心理发展的关系。结果显示:(1)中学时代所受的校园欺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日后的心理健康状态,这种影响持续到大学,且可能继续持续;(2)校园欺凌事件及其长远影响的归因具有多面性,家庭、学校甚至社会都需要为校园欺凌泛滥的社会现状负责;(3)校园欺凌是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人所需面临的共性问题,建议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干预相结合”的路径应对校园欺凌问题。
关键词:欺凌,回溯性,校园,预防,干预
前言
xxxxxxxxxxx曾在一项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xxxx: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中国XX网[EB/OL].[2016-12-12].http://www.gov.cn/xinwen/2016-12/12/content_5146858.htm.]]。尽管如此,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见诸于媒体,以“校园欺凌”四字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的相关网页贴文多达12,400,000个。根据检索结果显示,中学校园是校园欺凌的“重灾地区”,而中学生是校园欺凌的主要受害者,以班级甚至校园为单位的欺凌事件数不胜数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并未阻挡校园欺凌的脚步,相反,欺凌的形式呈扩大化趋势,涉及到人身、财产、心理等多个方面。同时,欺凌的范围由校园扩张至网络空间。
据此,本文以中学时期所遭受的欺凌经过时间沉淀后,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影响为切入进行回溯性研究,通过调查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状况,来分析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进而探究同类事件的预防和解决之道,同时号召家庭、学校及社会加强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重视、对被欺凌者的关注。
1文献综述
1.1概念界定
1.1.1校园欺凌
目前,不论是学术界或是法律规定都未对校园欺凌做出明确定义。早期学者Olweus认为,当一个学生长期而重复的地处于来自其他学生或群体的负面行为中即定义为受到校园欺凌。[[[]刘皓颖.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及对策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6.]]国内学者任海涛在其论文中认为校园欺凌是在幼儿园、中小学及其合理辐射区域内发生的教师或者学生针对学生的持续性的心理性或者物理性攻击行为,这些行为会使受害者感受到精神上的痛苦。[[[]任海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02期:43-50.]]X教育部采用校园霸凌的概念,将校园霸凌定义为一个学生重复地被一个或多个学生骚扰、欺负而成为受凌虐学生,导致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形。我国仅在2017年12月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明确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虽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定义,但各个观点对校园欺凌内涵的把握趋同,即校园欺凌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攻击性行为的特殊要素。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在:
其一,环境与主体的特定性。首先,校园欺凌往往发生在校园及其合理辐射区域内(如学校附近的公共设施、网络社交软件等);其次,校园欺凌的主体是学生和老师,且受欺凌者往往是学生。中学阶段的未成年人尚处于心智发展不成熟、是非观不明确、判断力较差的时期,因此导致欺凌者攻击行为的发生。而有些学生会选择效仿从身边人的做法,加入到欺凌者队伍之中,或成为校园欺凌的旁观者。
其二,力量的不平衡性。校园欺凌通常为一种持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行为。
其三,行为的反复性。一方面,反复性将偶然行为、过失行为排除在校园欺凌的范围之外,也即欺凌者需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另一方面,校园欺凌只可能有零次或无数次,作为校园欺凌的攻击对象,受欺凌者的遭受欺凌的情形会反复且以不同形式出现。
其四,影响的潜在性。校园欺凌是硬暴力与软暴力的结合,除了严重的直接暴力,学校和家长难以发现学生遭受了校园欺凌。一旦受欺凌者选择或被胁迫隐瞒,学校和家长就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而且,欺凌行为一旦对受欺凌者心理健康状况产生影响,事后的补救和干预往往无法给予实质性帮助。
本调查将校园欺凌的范围界定为具有以上四种特殊要素的攻击性行为。
1.2中学生校园欺凌的现状
1.2.1社会现状
校园是教书育人、追求进步之地,而学生是我国未来的中坚力量。但是这片本应光明的领土上却滋生了欺凌之种。2016年四月至六月,教育部曾开展一项名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研究”的项目,项目针对全国29个县市104825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这十万名中小学生之中的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遭受欺凌的占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66%。[[[]李灵.重视生命教育,防治校园欺凌【J】教育实践与研究(C),2017年27期:8-10.]]残酷的数据反映出在我国三成以上的中小学生遭遇了校园欺凌,其中近半的欺凌行为发生具有经常性。尽管校园欺凌问题已逐渐被重视,在各大会议场合中均有涉及,但仍停留在商议阶段,未真正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产生有效的阻止作用。
而我国更加匮乏的是针对已经发生的欺凌时间的补救措施。受教育体制影响,学校和家长往往过度重视成绩,这导致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手段单一——草草惩罚欺凌者便了事,忽略了对受欺凌者的关注。新闻报道中,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不堪忍受心理痛苦而选择自杀的事件已屡见不鲜,何况心理疾病、不良心理特征等状况的出现。
此外,网络上关于校园欺凌的讨论热度不减,与校园欺凌相关的网贴数量逾一千万。虽然这显示出了社会公众对校园欺凌的重视,但这些帖子的内容往往观点不一、良莠不齐,其中一些舆论会对欺凌者形成错误引导,或对受欺凌者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
1.2.2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呈现理论和实践都相对滞后的现状。与X相比,X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以近半世纪,现已经形成了具体的欺凌防治体系,包括:(1)健全的法律支持;(2)系统的干预项目;(3)规范的处罚措施;(4)专门的举报渠道;(5)提供帮助的平台。但我国大多学者仍执着于概念的界定和辨析等理论研究方面而忽略实践,而且研究范围往往过于宽泛,无法做到理论结合实际、解决个案问题。[[[]向敏.中美校园欺凌防治比较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5.]]新加坡面对校园欺凌采取“零容忍”态度——由学校设立课程教育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方式;由XX和学校建立完备的制度来应对各种形式的校园欺凌;由教育部制定条例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提供指导;由全社会共同参与校园欺凌行为的监督与抵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学校欺凌事件管理包”(SchoolBullyingManagementKit),指导学校和教师如何处置校园暴力事件以及为受欺凌学生提供帮助[[[]新加坡使馆教育处.新加坡:纪律当头,对校园暴力零容忍.【J】人民教育,2016年,第11期:31.]]。
我国研究上的不足已经带来了一些切实的问题:其一,法律法规设立缺少理论依据;其二,家长及教师自身有关校园欺凌防治的知识缺乏,但无专业机构进行培养,处理此类事件的方式也不规范;其三,即使家长、学校及社会重视校园欺凌,也难有科学性的对策。这些问题都是治理校园欺凌亟待解决的。
1.3问题提出
1.3.1研究目的
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目前我国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现状与校园欺凌事件日益增多的社会现实之间出现断层。因此,本研究的设计目的在于:
(1)探究中学时期所受校园欺凌与现在心理状况之间的关系;
(2)通过调查研究的结果,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提出当下行之有效的应对校园欺凌的具体措施;
(3)呼吁大家重视校园欺凌,关注受欺凌者心理状态。
1.3.2研究思路
本研究的思路是:问题提出——现状研究——调查研究——讨论成因——提出对策。
具体而言,本研究以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提出了以回溯性的角度研究校园欺凌的新视角。通过对校园欺凌的社会现状以及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研究学习,设计出了以本科在读大学生为被试的调查问卷,旨在了解校园欺凌对受欺凌者造成的影响的长远性,并进一步探究校园欺凌及其影响的成因、提出可能的应对策略。
2研究方法
2.1被试
调查将被试范围限定为大学本科在读学生(出于校园欺凌后果的长远性与记忆的可靠性的综合考量)。
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份,其中女生133份,占比为66.5%,男生66份,占比为33.5%。调查样本总体情况如表1:
2.2问卷
2.2.1调查方法
(1)调查法,即通过问卷获得原始资料的方法。此次研究围绕校园欺凌现象的类型、成因、影响及应对方式设置问卷,采取线上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作为数据支撑。
(2)归纳分析法,即对研究显示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归类的方法。此次研究的问卷设计的内容是分散的,而在分析、讨论过程中对被试反应出的数据进行重新的整合。
2.2.2调查内容
除收集被试总体信息外,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下方面:
(1)曾受欺凌的发生率;
(2)遭受欺凌的类型;
(3)受欺凌者对其所受欺凌的评价,进一步分为即时影响和后续影响;
(4)第三方对欺凌的态度,分为家长、学校及旁观者态度。
如此设计的理由是:通过第一、第二部分,可了解校园欺凌事件的现状,从程度和手段方面对校园欺凌更进一步认识;通过第三部分,可收集所受欺凌的影响,包括严重程度和对受欺凌者心理状态的长期影响;第四部分可反映除当事人外的第三方是否在具体的某次校园欺凌事件中各尽其责。
2.3数据统计
问卷将被试划分为曾受欺凌和未遭受欺凌两类:其中曾受欺凌的有47名,占比23.5%;不曾遭受欺凌的有153名,占比76.5%。对两类被试进行区分并收集表2、表3所示信息:
2.3.1欺凌行为当事人角度(47人)
从受欺凌者角度直接对其所受欺凌的痛苦程度和对现在心理状态的影响做出评价。
2.3.2未受欺凌的旁观者角度(153人)
设置旁观者角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问卷完整性,另一方面可以分析旁观者因素对校园欺凌行为所起的作用。
3研究结果
3.1数据描述
3.1.1曾受欺凌的发生率
在回收的200份有效问卷中,仅有47名(23.5%)的大学生具有受欺凌经历,尽管占比不到四成,但这仍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其中11名(23.5%)学生在小学阶段经历校园欺凌,其余76.5%学生在中学阶段经历欺凌。可见中学时期是校园欺凌的多发期,此时学生的心智水平明显发展,人际关系敏感程度也相应提高。
3.1.2校园欺凌的类型
(1)按效果分,可将校园欺凌的类型分为身体欺凌和心理欺凌。身体欺凌指殴打、损坏财物等物理性的攻击性行为,给受欺凌者的身体或财物造成损害;心理欺凌指谩骂、恐吓、鼓励等精神性的攻击行为,给受欺凌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伤害。
调查显示,曾受欺凌的四十七位调查对象中遭受心理欺凌的有16人,占比34.04%;遭受身体欺凌的有13人,占比27.66%;两种欺凌都有遭受的共18人,占比38.3%。
(2)按形式分,可将校园欺凌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包括直接身体欺凌和直接言语欺凌,直接身体欺凌是指欺凌者直接对受欺凌者进行的殴打、抢夺或损坏个人物品等伤害;直接言语欺凌是通过口头方式,进行言语讥讽、侮辱、谩骂,或起侮辱性绰号、恐吓威胁等的欺凌。间接欺凌是指借助第三方的参与所完成的欺凌如传播谣言、离间、孤立、排挤等。根据调查结果(图1),在调查对象曾遭受的校园欺凌中,三种欺凌形式都占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率,言语欺凌尤甚。
3.1.3校园欺凌的后果
调查将校园欺凌后果分为当时造成的痛苦程度及后续的心理影响,旨在表明校园欺凌对受欺凌者的危害具有长期性,不仅需要预防,还需要积极事后的补救来缓解受欺凌者的不良心理状态。
(1)当时的痛苦程度
调查采用五点量表法收集调查所指受欺凌者对其所受欺凌的痛苦程度的评价,结果(图2)显示,31.91%曾受欺凌的大学生对中学时期遭遇的欺凌事件感到非常痛苦,57.45%大学生感到痛苦,仅有10.64%比重的调查对象持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所受欺凌并未产生痛苦的人数为零。这一数据反映出的是校园欺凌的即时性。
(2)后续的心理影响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人格特征形成的关键期,该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受到生理上的急剧变化的冲击,也因此加深了校园欺凌的影响深度。超过五成(55.32%)曾受欺凌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中学时期遭受的校园欺凌对其现在的心理健康状态产生了影响,其中17.02%认为这种影响已达严重程度。具体影响如图3所示:
其一,校园欺凌行为导致受欺凌者出现社会化障碍。社会化(socialization)是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学习和掌握知识、技能、语言、规范、价值观等社会行为方式和人格特征,适应社会并积极回馈社会的过程。[[[]360百科.社会化.[EB/OL].[2018-4-12].https://baike.so.com/doc/3312611-3489130.html.]]中学生适应校园环境、吸收知识、进行人际交往的过程就是社会化的体现。欺凌者通过孤立、排挤、传播谣言等形式,使受欺凌者与周围同学逐渐疏远,受欺凌者采取退缩行为进行自我保护,人际交往能力变低,进而影响社会化的正常发展。调查中,曾受欺凌的四十七位大学生中有四位出现该状况,降低了其校园生活质量。
其二,校园欺凌行为导致受欺凌者产生不良人格特征。受欺凌者遭受来自他人直接或间接的攻击性行为,长此以往,将产生自卑、内向等不良人格特征。在这种消极情绪的反复折磨下,受欺凌者还可能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数据显示,87.24%曾受欺凌的大学生或轻或重地产生了不良人格特征,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充斥着孤独与自卑却无处缓解。
其三,校园欺凌行为导致受欺凌者产生学业适应困难。校园欺凌行为多发生在校园内部、同学之间,因此在遭受欺凌的环境下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也很困难。根据调查问卷的反馈,五成以上(53.19%)大学生出现了失去学习积极性的状况,具体表现为失去学习兴趣、无法集中注意力、逃课等。
事实上,研究显示欺凌者的心理健康状态也会受其所实施的攻击性行为影响,形成不健康的人格特征、出现社会化障碍,甚至形成攻击倾向,逾越法律边界。因此加强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干预已是大势所趋。
3.1.4第三方对欺凌事件的态度
(1)家长态度
根据曾受欺凌的四十七位大学生的回答,父母对其遭遇的态度如图4所示。问卷结果显示其中55.32%采取消极处理措施的家庭,受欺凌者的心理健康水平也更低。
(2)学校态度
为了避免结果误差,调查选择从旁观者角度考察学校应对校园欺凌事件采取的措施,153位旁观者的反馈如图5。数据显示,大部分学校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仅24.68%学校选择视而不见。但是学校处理校园欺凌行为的措施仍然具有局限性:学校处理的主要是影响恶劣的暴力型校园欺凌,而忽视了对心理欺凌的干预,且这些措施主要以事后救济的方式为主,危害既已发生,对受欺凌者的意义不大。更重要的是,这些预防措施多以威慑为主,并不能从根源上制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3)旁观者态度
调查显示,在未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其余一百五十三位学生中,有62%的人在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时会选择坐视不管,甚至有3%的人会选择参与欺凌。面对自己的同窗遭遇不公正对待、遭遇攻击的情况,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旁观者会选择放任甚至助长这些行为,这一结果不免让人心寒。旁观者的漠视于欺凌者而言是一种默许,于受欺凌者而言是增加其心理压力、导致不良情绪出现的又一根稻草。
3.2影响受欺凌者心理痛苦程度的因素分析
3.2.1受欺凌时心理痛苦程度的影响因素
以受欺凌者遭受欺凌当时的心理痛苦程度为因变量,分为无所谓(1)、痛苦(2)和非常痛苦(3)三个水平。以性别、独生子女、教养方式(哑变量)、受欺凌时的年龄、受欺凌类型(身体、非身体)、所受欺凌严重性(完全不严重~非常严重,5个水平)、自我应对方式和家长(积极、消极)、学校应对方式为自变量(积极、消极),进行多元回归。并将与因变量显著相关的变量模型显示如下表4:
结果显示,在所受欺凌严重性和家庭教养方式两方面能够显著预测其受欺凌时的心理痛苦程度。由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知,F(1,44)=5.94,p<0.01,调整后的R²=0.177,拟合较好。其中,所受欺凌严重性与受欺凌心理痛苦程度显著正相关(β1=0.195,p=0.022),即当高中生受到的欺凌越严重,其受欺凌的心理痛苦程度越深。由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知,F(1,44)=5.59,p<0.02,且调整后的R²=0.183。其中,家庭教养方式项系数β2=0.232,p=0.006<0.05,表明家庭教养方式对学生受到欺凌时的痛苦程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与专制型和民主型家庭相比,放养型家庭孩子受到校园欺凌后,其心理痛苦水平最高。同时,对比所受欺凌程度与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受到欺凌时其心理痛苦程度的影响发现,相较于家庭教养方式,学生所受到的欺凌严重性对其受欺凌时的心理痛苦程度影响更深(β1=0.395,β2=0.325)。
3.2.2成年后心理痛苦程度的影响因素
以受欺凌者成年后对当时所受欺凌的后续影响程度进行的评价为因变量,从无影响(1)到严重影响(5),共有五个水平。同样以性别、独生子女、教养方式(哑变量)、受欺凌时的年龄、受欺凌类型(身体、非身体)、所受欺凌严重性(完全不严重~非常严重,5个水平)、自我应对方式和家长(积极、消极)、学校应对方式为自变量(积极、消极),进行多元回归:
结果显示,只有是否为独生子女一项能够显著预测其受欺凌时的心理痛苦程度。影响如表5所示,其中,F(1,45)=4.59,p<0.05,且调整后的模型拟合优度为0.072,拟合较好。独生子女项β3=0.830,p=0.038,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可认为相较于非独生子女而言,受过欺凌的独生子女在成年后体验到的心理痛苦感更高。
4讨论
4.1校园欺凌事件的致因
本调查仅从他方角度讨论校园欺凌及其后续心理影响的致因,原因在于,从个人角度分析校园欺凌的致因,抛开基因遗传等生理性因素外的其他因素都可以通过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及正确的社会引导来予以纠正,也即家庭、学校、社会三个主体在校园欺凌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1.1家庭因素
调查显示,放养型家庭孩子受到校园欺凌后,其心理痛苦水平高于专制型及民主型家庭孩子,独生子女在遭遇的欺凌后的持续性心理痛苦感更高非独生子女家庭,可见家庭教育方式及家庭环境对中学生遭受校园欺凌事件后续的心理健康状态会产生间接的影响。
究其原因,家庭是中学生最主要的生活场所,是学生生活起居的中心,对中学生心理发展带来的影响往往是潜移默化的,良好家庭教育的缺失势必导致中学生不良心理状态的形成。一方面,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欺凌者出现暴戾、自私、占有等不良性格特征,也导致受欺凌者出现缺乏安全感、自卑、软弱等情绪。这是导致欺凌者出现攻击性行为,或受欺凌者遭遇不公正对待但不敢反抗使其进化为持续性行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家庭教育的缺失又体现家长在孩子遭遇校园欺凌事件后的冷处理、消极处理:若父母不与孩子沟通,便无法了解孩子在某一欺凌事件中所处的形势和地位,亦无从给予孩子处理这一问题的建议。若父母没有对遭遇欺凌的孩子给予及时的安抚和心理疏导,便会加重孩子内心的不安全感,甚至随着时间的推进形成心理缺陷。
4.1.2校园因素
学校是校园欺凌发生的始源地,校园欺凌围绕校园发生,因此学校方面与校园欺凌相关的致使因素很多,如校园风气、校园秩序、教育理念等。目前中学校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教育重心以应试教育为主,注重成绩而忽视德育,所谓的思想品德课仅是一种灌输式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理念更无处落实。此其一;校园秩序管理薄弱,针对校园攻击性行为的事前预防和事后纠正均缺乏。此其二;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不高,一方面利用成绩给学生施压,另一方面又缺少相应的心理辅导,使学生神经高度紧张、心理压力无处释放。且忽视校园欺凌事件对欺凌者与受欺凌者双方的潜在心理危害,对于遭遇欺凌事件的学生未进行及时的心理干预。此其三。
4.1.3社会因素
校园欺凌不仅是校园事件,更是社会公共事件。近些年频频受到热议的校园欺凌热点事件反映出社会公众对校园欺凌的关注程度,也彰显社会因素对校园欺凌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针对暴力型校园欺凌行为的立法尚不完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作如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刑事责任年龄,即十四周岁以下的人犯罪一概不处以刑罚,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处以刑罚,只有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八类暴力性犯罪可作为例外。而现实是,我国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的同时,并未对后续的XX管教等其他制裁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因此,这一规定成为了中学生实施暴力的保护伞。而遭到攻击的受欺凌者往往由于求救无门而更加失望、沮丧、恐惧,心理状态进一步恶化。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作为媒介的不良指导。由暴力游戏、灰色文学,到近年来迅速风靡的短视频类应用软件,这些媒介为中学生提供暴力示范,引起其盲目效仿。同时,网络上关于校园欺凌的议论中往往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会对中学生产生误导的言论,这些不良信息引导中学生实施欺凌,又使得不幸被欺凌的对象因为其遭受的普遍性而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4.2校园欺凌事件的应对
为了尽可能使该“校园欺凌”相关课题的研究呈现完整性,也为有效地满足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本文将在吸收借鉴国外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目前我国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手段是“惩罚欺凌者+补充规章”,也即“惩罚+预防的模式,但这一做法忽略了对受欺凌者的关注。校园欺凌事件一旦发生便会产生不可逆的影响,因此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建议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干预相结合”的路径,一方面从根源上阻断校园欺凌的产生,另一方面也做好正确应对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准备,双管齐下。且校园欺凌问题是整个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人所需面临的共性问题。结合上文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分析,探讨校园欺凌事件具体于个案的应对措施也应当从以此四者为主体入手。
4.2.1受欺凌者自身
调查将曾受欺凌大学生在当时采取的应对措施与现在会选择的应对措施进行对比。对比发现,遭受欺凌当时受欺凌者多采取默默忍受这种消极的处理手段(53.19%),而问及其现在会选择的应对措施,所有受欺凌者均表示会坚决反抗。
调查显示,受欺凌者对待欺凌的态度是否积极与其所遭受欺凌的心理影响程度是否严重之间成正比。受欺凌者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时若能采取积极行为进行反抗,如向家长、老师寻求帮助,向欺凌者直截了当表面自己的态度,那么其遭受重复性、持续性欺凌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因此受欺凌者应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交方式进行社交、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处理矛盾,同时还应保持积极、良好的个性特征,面对欺凌行为应当保持自信、保持坦荡,不躲避、不畏缩,与欺凌行为正面较量。
4.2.2家庭及学校责任——建立科学的校园欺凌行为心理干预系统
目前我国关于校园欺凌的具体对策研究多从预防角度出发,对于学校应负的责任集中在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完善校园管理体系这些方面。缺陷在于,由于学校重视程度和实施力度不够,难有成效。而且这些做法事实上忽视了事后对受欺凌者心理健康状况的关心。
有实验结果显示心理干预对初中生遭遇心理暴力、目击心理暴力和目击躯体暴力的程度上起到了明显干预效果。[[[]朱俊.初中生校园暴力行为及其心理干预研究–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两所初中为例.【D】四川师范大学,2016.5.]]手段包括给予受欺凌者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心理康复、心理危机干预。这要求家长和学校之间保持沟通,家长与教师提升心理学、教育学的知识储备,以及家长和教师对受欺凌者给予充分关注与倾听。
具体操作时可以分成一下几个层面进行干预:
第一层面:学校与家庭联合形成的干预。这一干预措施要求学校与家庭协作构建一个坚决反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环境,针对对象是全体学生。学校需要在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活动,如将禁止校园欺凌和惩罚措施写入校纪校规、开展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培育课程等;家长需要向孩子进行相关新闻、事例的介绍,引导孩子对校园欺凌产生对立、不屑的态度。
第二层面:课堂干预。这一干预措施要求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的教师在课堂上开展反对校园欺凌的课程与互动,针对对象是班级内学生。这是由于在较小范围内开展指导活动的效果往往更明显,而且校园欺凌事件多以班级为单位。教师可以通过情景剧、播放视频等形式加深学生对校园欺凌的理解,还可以组织悄悄话小纸条等活动促进学生间的彼此理解。
第三层面:直接干预。这一干预措施要求针对受欺凌者和欺凌者进行有可操作性的一对一干预。具体做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处仅举例:对于欺凌者,家长和学习可以按照其行为恶劣程度进行惩罚;对于受欺凌者,学校可以在专门的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家长可给予其心理支持等。
4.2.3社会责任——校园欺凌的法治化
实务中忽略的又一关键是,怠于对欺凌者的惩罚和教育。处理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依赖教育感化是远远不够的,私以为校园欺凌法制化是时候干预措施中最为有利的一项。各地可以依据本地现实状况,对于已达到一定程度的校园欺凌行为因地制宜地进行立法,制定出一套系统、程序性的规则。具体做法可以是,针对无需负刑事责任的暴力型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予以强制性的XX收容管教,亦可以通过立法允许学校对性质严重的欺凌者予以停课等处理手段。而具体的要件和实施程序则需要立法者的进一步努力。法律的威慑力可以起到事前预防作用,强制力则可对欺凌行为事后干预。
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公安机关可以开设专门的网站,一方面进行相关法律的普及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开设举报监督通道,向受欺凌者提供法律帮助,调动社会公众监督校园暴力的积极性。
5研究创新、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的创新性在于调查从大学生对于其曾经遭受欺凌的回溯性角度入手进行研究,从而探知曾受欺凌对大学生现状的影响程度,使得校园欺凌所致危害的持续性得到了重视。同时,回溯性视角有助于研究欺凌事件的应对策略对受欺凌者后续心理状况的影响,以便为欺凌行为的事后应对策略提出更行之有效的建议。既然研究之目的在于既要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也要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最小化危害的处理,因此本研究提出了“事前预防”与“事后干预”结合的双位一体治理模式。而本研究也存在许多不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调查问卷设计不够系统和全面、收集调查问卷数量较少、与理论知识结合较浅、参考文献不足,以及数据分析挖掘不够等等。
展望未来,未来研究可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在扩大研究对象的同时根据年龄、性别或地区进行区分,使得调查更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2)设计关于心理干预的具体实验,研究并提出一个系统的、将原理与实际操作方法相结合的心理干预理论;(3)目前校园欺凌的研究大多从受欺凌者入手,而从欺凌者角度分析其实施欺凌行为的心理状态和产生的心理影响,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应对同样大有裨益。校园欺凌这一课题的研究仍任重而道远。
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中学时代所受的校园欺凌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名学生日后的心理健康状态,这种影响持续到大学,且可能继续持续。而校园欺凌对不同学生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有的人饱受欺凌折磨,几年后仍失眠、焦虑,有的人却对自己遭受的欺凌行为持无所谓的态度。
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并对受欺凌者产生长远影响的归因具有多面性,除由基因遗传导致的个人因素外,家庭、学校甚至社会都需要为校园欺凌泛滥的社会现状负责。而负责的具体手段也即本文提出的应对校园欺凌的措施——采取“事前预防与事后干预相结合”的路径。这一路径落实到个人身上,指事前进行良好社交,事后培养正面心态;落实到学校和家长身上,指事前引导孩子反抗欺凌行为,事后针对欺凌当事人直接干预,建立科学的校园欺凌行为心理干预系统;落实到社会,指通过完善立法,事前发挥威慑警示作用,事后救济受欺凌者、惩罚欺凌者。
校园欺凌的严峻性导致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急迫性。若想真正消除校园欺凌,还需要社会各个主体的团结协作,而作为有机会深入研究校园欺凌相关理论知识的我们,也应在这条路上保持高度的热忱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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