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研究

摘要: 政治秩序理论是政治学的一大重要问题。在目睹很多后发国家出现政治动荡、X等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出现结构性弊

  摘要:政治秩序理论是政治学的一大重要问题。在目睹很多后发国家出现政治动荡、X等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出现结构性弊病、中国模式取得的巨大成就后,福山的研究重心逐渐转向了政治秩序问题。福山的现实关怀和对前人的传承使得他形成了自己的政治秩序思想。国内虽有很多学者展开对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的研究,但很少有学者对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展开全面、系统地研究。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福山政治秩序理论展开系统研究,以完善国内对西方政治秩序理论的研究。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是这样一种逻辑:三大要件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表层,三大要件的动态平衡是福山理论的核心要义,政治秩序难以避免政治衰败,这是政治秩序理论的一大补充。这是一种由表及里的理论。本文从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形成背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要件、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核心要义、政治秩序到政治衰败几大方面入手,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展开研究,最后得出几大结论: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看起来是要件问题,但其核心要义在于基于国家与社会有效互动基础上的动态平衡;福山的“平衡”在实行起来具有很大困难;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既存在理论贡献又存在理论缺陷;福山的理论有所修正,但未在根本上突破“历史终结论”。
  关键词:政治秩序;构成要件;动态平衡;政治衰败
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研究

  第1章绪论

  1.1选题的依据与意义

  政治秩序问题是政治学中的一个经典问题,在理论研究、实践指导上都具有重大意义。一般意义上的“秩序”,即一种稳定的、充满规律性的、有序的状态。随着很多学者对政治秩序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政治秩序理论不断得到完善。一些学者对政治秩序进行了界定,如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专门探讨政治秩序问题,亨廷顿认为政治秩序比政治自由更为重要,政治秩序的建立就是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来平衡政治参与与政治制度化。“人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可有自由而无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然后才能谈得上限制权威”。[0]安德鲁•海伍德曾在《政治学核心概念》中专门提到政治秩序的有关界定,“政治秩序指的是通过法律体系和XX自上而下地实行社会管制。”[1]国内学者杨光斌认为,“好的政治秩序就是权威、民主与法治的平衡。”[2]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6页。]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吴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版,第18页。].学习月刊,2017(8):11—12.]
  弗朗西斯•福山继承并发展了亨廷顿的政治秩序理论,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政治秩序与政治衰朽: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两部著作中系统地提出其政治秩序理论,其中包括:政治秩序构成要件之间是什么关系,各国政治发展不同的原因,政治秩序中的政治衰朽,X否决政治的表现形式,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启示等。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是对政治秩序理论的一种发展,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秩序维护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国内对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的系统研究仍然比较薄弱。
  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秩序面临严重挑战,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很多发展中国家面临民主转型,其国家权威无力、法治建设严重缺失、政治秩序动荡不安。福山提出的政治秩序要件: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现状提供指导,这些发展中国家政治动荡、社会失序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其国家构建出现巨大问题。同时,近年来以X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出现了“否决政治”,党派之间相互拆台,很难取得重大建设成就,出现了福山所谓的“政治衰败”,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对于分析X政治具有重大的现实导向性。值得注意的是,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对中国政治的发展,尤其是法治与民主问责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系统研究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有利于科学分析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动荡,深入解读X等国的“政治衰朽”,为转型期中国政治秩序的构建、政治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
  关于福山的政治秩序问题的研究是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的一大热点问题,国内多数学者都是依据《政治秩序的起源》与《政治秩序的衰朽》的主要脉络来进行研究,着重分析福山的政治秩序的构成要件;也有少数学者从《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开始探究,接着分析《政治秩序的起源》与《政治秩序与政治衰朽》,分析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的变化之处与不变之处。但是,国内的研究成很少系统地研究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很少将福山与亨廷顿的政治秩序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国内学者对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的研究比较片面,更多的是侧重于评价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的理论缺陷。本文的研究综述将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对福山政治秩序三要件的研究
  包刚升在《福山的菜单与政治现代化的逻辑》中提出,福山的政治秩序三要件“国家构建—法治—民主问责”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次序问题,但各国发展的实际情况表明,国家构建、法治、民主问责有时是同步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是一个优先次序的问题。[3]刘金祥在《政治秩序是历史文化的产物》中认为,政治秩序的发展并不仅仅是福山认为的“国家构建—法治—民主问责”的这样一个发展次序,政治秩序本身是植根于其文化土壤的产物。[4].开放时代,2015(3):214—233.].书屋,2014(10):13—15.]
  二.对福山政治秩序理论中“政治衰败”的研究
  杨光斌在《福山眼中的X政治制度正在褪色》中强调,X政治衰朽的根本原因可归结为其否决型政体,X政治衰朽的表现形式是被分权制衡体制及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所牵制,形成一种互相否决的政治局面,这是当代X政治呈现的一大结构性难题。[5]陈伟在《政治衰朽及其克服》中指出,要真正克服福山所言的政治衰败,关键在于监督管控拥有一定实权的利益集团,增强国家自主性。[6]高新军在《福山论民主的发展与衰落》中从国家构建、法治、民主问责三个方面将中美进行比较分析,作者最后得出结论,中国政治如果不能更加推进制度化,那么X可凭借其强大的自我纠错机制得到更加持续的发展。[7].人民日报,2015-7-15(007).].中国图书商报,2013-01-08(058).].国外理论动态,2012(12):9—12.]
  三.对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的评价研究
  包刚升在《福山的菜单与政治现代化的逻辑》中认为,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从研究方法上讲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认为宏大叙事可能难以充分把握。[8]李月军在《比较历史分析视野下政治秩序的起源、变迁与终结》中运用比较研究法质疑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认为福山对国家构建、法治、民主问责的实现问题流于表面,没有深入探索。[9]李盼盼在《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研究》中认为,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具有一定的空想主义色彩,这种理论实质上福山是在给自己构建一个宏观的具有参考意义的现代政治秩序发展模型。[10]孙其宝在《福山政治发展与政治秩序理论研究》中提出,福山的政治秩序和政治发展思想有其理论贡献,“三要件”就是其理论特色,但福山的理论也有其内在缺陷,即福山政治发展理论存在明显单向的自由主义倾向。[11]许莅在《福山国家构建思想研究》中指出,福山的政治秩序观,特别是其国家构建理论,虽然有其独特的理论贡献,但仍然注重西方政治制度的外来移植,仍未真正否定其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历史终结论”。[12].开放时代,2015(3):214—233.].国外理论动态,2013(7):111—118.].郑州大学,2017.].上海师范大学,2016.].吉林大学,2017.]
  1.2.2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术界的政治秩序理论研究主要与民族国家、政治参与有关。西方学术界对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研究既存在肯定,又存在批判。。如迈克尔•曼在《自由的秘方:国家、法治与问责制的平衡》中认为,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的一大重要理论贡献在于其心怀X政治衰败并提供了对策。[13]约翰•伊肯贝里德在《政治与法治》中指出,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尤其是国家构建理论,是在多国国家弱小导致政治失序的背景下提出的。[14]格雷•麦利瑞斯在《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国家的起源:一种历史的评判》中认为,福山这种一般意义上的政治秩序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充分解释各国的政治发展。[15]

  1.3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性研究法三大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指的是一种通过认真搜集、整理文献,经过仔细研究,形成对研究对象清晰认识的研究方法。本文要认真搜集福山的著作及各种论文讲稿,特别是福山的关于政治秩序的两部著作,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逐渐形成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系统脉络。
  二.比较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是政治学研究的一大通用方法。本文将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与亨廷顿的政治秩序思想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分析福山的政治秩序思想与亨廷顿政治秩序思想的异同点,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总结出福山政治秩序思想的理论贡献与不足;将中国的政治秩序与西方国家政治秩序进行比较分析,分析中国政治秩序构建中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分析西方政治秩序构建中的优势与不足。
  三.定性研究法,定性研究法指的是运用价值判断和逻辑推理对研究对象进行定性研究的方法。政治秩序理论是福山的一大非常重要的理论,但这个理论本身的性质有待分析。本文通过价值判断分析福山的的理论立场是什么,分析其政治秩序理论是否超越了福山原有的立场;通过逻辑推理界定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第2章福山政治秩序理论提出背景:传承前人与现实关怀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集中体现在其近年来的两部著作《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中。任何理论的提出,都具有其独特的、内在的、复杂的背景。要系统地对理论展开研究,必须要从其提出背景入手,追本溯源。所以,要系统地研究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就需要从其产生的背景探起。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的提出背景,既包括福山本人对其恩师亨廷顿的政治秩序理论的传承,也包括福山对当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的强烈现实关怀。换言之,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的提出,是传承前人与现实关怀共同作用的结果。

  2.1继承亨廷顿的政治秩序理论

  亨廷顿作为福山的恩师,在1968年出版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系统探讨政治秩序问题,亨廷顿将政治稳定作为其政治秩序理论的逻辑起点。亨廷顿认为,很多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动荡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化水平不能承载其国内民众的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水平。亨廷顿的政治秩序理论,其逻辑结构为:权威——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平衡——民主。福山对亨廷顿的政治秩序理论的继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重权威的作用,亨廷顿认为,包括政治秩序在内的政治现代化,以权威理性化、世俗化,各政治部门职能专门化,各阶层政治参与扩大化。亨廷顿极其重视权威的作用,福山也继承了这一点,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与《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一直强调国家建构,也就是促进强国家建设。福山认为通过强国家建设,在民族国家内部树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来确立政治秩序,促进政治发展。显然,这一点直接继承了亨廷顿的强化权威思想。
  注重民主的作用,如前文所述,各阶层政治参与扩大化是亨廷顿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福山也继承了亨廷顿的这一思想,强调民主问责,即民众政治参与和XX的有效回应,这直接传承了亨廷顿的民主理论。
  传承一些其他理论,如亨廷顿认为,政治参与与政治制度化发生严重失衡,会造成“政治衰败”,福山的两部著作里,也提出了“政治衰败”的概念。亨廷顿著作中的政治稳定、政治制度化等理论也能在福山的著作中找到踪迹。

  2.2对各国政治现状的现实关怀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的提出,与其强烈的问题意识密不可分。福山在21世纪后观察各国政治现状,发现很多国家的政治秩序出现问题,“中国模式”创造了巨大奇迹,因此,他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得到了修正。
  很多后发国家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动荡与社会失序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一大批后发国家面临着民主转型,这些国家国内出现了国家权威无力、国家分裂、贫富悬殊等问题。在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阿拉伯之春”给很多后发国家带来国家权威缺失、恐怖主义泛滥、政局动荡等严重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国家沦为“失败国家”,“阿拉伯之春”转变为“阿拉伯之冬”。这些后发国家在移植西式民主制度之后,出现各种问题,甚至沦为“失败国家”,未能取得良好的治理绩效,这使得以西式民主为傲、坚信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历史发展终点的福山不得不持续关注这些亚非拉后发国家的政治现状,反思其政治秩序问题,思考如何在出现严重问题的后发国家走向自由主义民主这一所谓的“历史终点”。在福山看来,这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严重的政治动荡,不能凸显自由民主的优越性,更不能巩固自由民主体制,其出现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在与其国家权威缺失,国家能力不足,其今后的政治发展首先要促进国家建构。
  X政治出现了结构性弊病
  X的政治制度中,“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是其显著特点。近年来X政治制度日益凸显其结构性弊病。X两党之间相互否决,X的国家能力与国家自主性受到严重削弱,无法集中力量提高治理绩效,其中以XXX关门、X高铁计划一直难以彻底实行为典型代表。X政治制度凸显的结构性弊病,引发了福山等人的关注与忧虑,所以福山决定针对X的结构性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福山认为X的自由民主制度本来没有问题,X政治发展面临的问题在于其党派、部门、利益集团互相否决,其国家无法超越于各利益集团而缺乏自主性。在福山看来,X的自由主义民主制度虽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但这种相互否决、相互拆台的问题一定要解决,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国家建构入手,提高国家自主性与国家能力。
  “中国模式”创造的巨大奇迹引发福山深入思考
  福山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之际提出了“历史终结论”,认为共产主义全面走向衰退。但近年来“中国模式”使得中国的治理绩效不断优化,中国的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举世瞩目,这不能不引发福山等人的关注与思考。福山认为,中国创造巨大奇迹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国家建构,强大的国家能力促使中国飞速发展,这样,福山逐步形成了高度重视国家建构的政治秩序理论。但同时福山认为中国的法治及民主问责制仍然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所以在福山看来,政治秩序的构建仅仅具备国家建构仍然不够,法治与民主问责也要非常完善,中国的政治发展就非常典型,如果中国的法治与民主问责制不能有效完善,那么中国模式的持续性就难以预测。
  本章小结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的形成背景在于其传承亨廷顿的思想,关注各国政治现状。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虽然与亨廷顿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政治秩序理论未能在根本上突破亨廷顿的“权威——法治——稳定秩序——民主”的分析框架。很多后发国家政治失序、X出现政治衰败、中国取得巨大奇迹引发了福山对政治秩序的深入思考。看到很多后发国家的政治动荡以及X政治出现了结构性弊病,福山认识到增强国家权威、提高国家能力的必要性;看到中国模式取得的巨大成就,福山在认识到增强国家权威、提高国家能力的必要性之余,还注意到了法治与民主问责制完善的重大意义。基于此,福山提出了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问责制三者缺一不可并实现三者间动态平衡的政治秩序理论。

  第3章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构成要件: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问责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由三大要件组成: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问责。“我在第1卷中提出,构成政治秩序的有三种基本类型的制度:国家、法治和负责制。”[16]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实质上是将三大要件序列化。这种序列化的深层含义是,前一种要件为后一种要件奠定基础,后一种要件巩固发展前一种要件。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19页。]

  3.1国家建构

  国家建构是福山政治秩序要件中更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福山所认为的国家,不是“原始的部落国家”,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是一种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国家,是一种强调中央集权、垄断武力,享有高度自主性的国家。“国家是中央集权且等级分明的组织,在界定领土上享有合法的武力垄断。除了复杂性和适应性,国家还有非人格化程度的深浅。”[17]所以,福山所谓的“国家建构”,指的是将国家构建为拥有较强的国家权威、强大的国家能力和高度国家自主性的国家,这种国家有能力在特定的疆域内垄断暴力。本文认为,在这里,“非人格化的国家”指的是一种国家不为某些社会集团绑架而独立自主履行职权的国家。在福山看来,国家建构最为成功的就是中国,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国家建构方面都远不如中国。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19页。]
  西方国家长期倡导“守夜人XX”、“强社会”,但福山却超越了很多传统西方学者的观念,在政治秩序理论中,将国家建构置于首位,并着重论述了中国的国家建构的问题,这足以彰显出福山对国家建构的重视。福山关于国家建构的论述主要分为三大方面。
  3.1.1现代国家的源泉
  在福山看来,虽然国家的产生众说纷纭,但国家的产生、发展是一个线性的过程。福山将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原生型国家,一种是竞争型国家。原生型国家,指国家在部落社会中首次出现;竞争型国家,指的是对第一个出现的国家追随形成的国家。福山认为,社会契约说、国家源于水利工程说、地理环境决定论等学说论证原生型国家的起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社会契约说不能解释国家形成的根本原因,国家源于水利工程说不能解释有的国家的水利工程是在其国家建立后产生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只是突出国家产生的地理物质条件,忽视了人的能动性。所以,在福山看来,原生型国家源于若干因素的综合,即资源丰富、社会规模大、出现初级分工与执政精英、居民受到环境制约、部落群体动机强烈、基于领袖魅力服从国家权力。“但到最后,有太多互相影响的因素,以致无法发展出一条严密且可预测的理论,以解释国家怎样形成和何时形成。”[18]福山认为,大多数国家都属于竞争型国家,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国,以中国为代表的竞争型国家的起源在于战争。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88页。]
  3.1.2国家建构的途径
  一.军事压力的推动
  福山认为,战争推动国家建构虽不具有完全普适性,但很多国家的自身建构,源于战争。福山以中国为典型代表展开详细论述。福山认为,中国国家建构的源泉,要追溯到中国的东周时期,中国东周时期的大小战争推动了国家建构,出于赢得各种战争的需要,很多旧制度被废止,很多新制度产生。“激烈的战争造就强烈的奖励,导致了旧制度被摧毁和新制度的取而代之。它们都与军事组织、征税、官僚机关、民间的技术革新及思想有关。”[19]处于赢得战争的需要,统治者需要改革军事组织。但更重要的是加大征税力度,加大征税力度就需要建立强大的官僚体系来保障收税的有效开展,需要提高生产技术来增强农业生产力。在这种制度旧废新立的作用下,中国国家建构能够实现。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105页。]
  二.政治制度改革为国家建构准备条件
  福山认为,不改革政治制度,国家建构无从谈起。福山以英国为例着重论述了政治制度改革对国家建构的重要意义。福山指出,英国在19世纪出现严重的“庇护政治”,其XX要职人员的挑选依靠的是私人关系。“结果是,英国并没有像普鲁士那样自主且精英的正规官僚体系,只有一个私人关系密切的官僚集合体,他们的能力要打问号,训练更是通常踪影皆无。”[20]英国后来进行了政治制度改革,包括XX公职人员的公开招考、择优录取、择优晋升,大学招生制度科学化、透明化等等。政治制度的改革,使英国基本摆脱了“庇护政治”,XX公职人员的录用与晋升,不再以“政党分赃”为基础,这为英国等国成功的国家建构准备了条件。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114页。]
  三.民族认同感是国家建构的必要条件
  福山认为,真正成功的国家建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族认同程度。“国家建设成功的关键在于并行发生的民族建设,,民族建设是创建民族认同,让人们对之忠心耿耿,以取代对部落、村庄、地区和种族的效忠。”[21]通过民族认同,可大大减少国家建构的高昂成本,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其成功的国家建构都离不开民族向心力,这种民族向心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民族认同。现代国家的发展,必须要克服几大危机,其中首先就要克服认同性危机。“现代国家的建构需要经历五种危机,这就是认同性危机、合法性危机、渗透性危机、参与性危机和分配性危机。”[22]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168页。]
  3.1.3当代中国的国家建构
  福山在论述国家建构的问题时,不仅在国家构建的起源与途径上对中国展开详细论述,而且福山的理论也侧重于当代中国的国家建构。福山非常赞赏中国的国家建构,认为这种成功的国家建构是中国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在福山看来,当代中国成功的国家建构在于两大方面:中国xxxx领导下的中央集权制和高度的国家自主性。
  一.中国xxxx领导下的中央集权制
  福山指出,中国xxxx作为执政党,建立了纪律严明、等级严格的政治体制,这继承了古代中国官僚体系的遗产。“在中国,接管国家的不是庇护主义的政客,而是要国家服从于意识形态目的的纪律严明的列宁主义政党。”[23]中国xxxx领导下的中央集权制,极大地保障了国家权威,有力地提高了国家能力,能够充分整合国内各种资源。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38页。]
  二.拥有很大程度的国家自主性
  福山发现,当代中国拥有一大独特的优势,就是中国拥有高度的国家自主性。“如果说有一种特性,把中国的党国体制与其它发展中国家区别开来,那就是自主程度。中国XX不是强大社会利益集团的简单传送带,它能按照自己的旨意来设制定独立的政策议程。”[24]福山认为,当代中国的高度自主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独立于社会各利益集团自主设定议程、制定并执行公共政策;二是对下级授权,使下级拥有自由裁量权更加能动地执行上级命令。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41页。]
  (一)超脱于各利益集团之上的高度自主性
  当代中国的国家权威非常强大,多数情况下XX能超脱于各社会集团之上,自主制定并执行公共政策。正如政治学家西达•斯考切波所言:“国家不仅应该被看作社会各阶级为经济利益而斗争的舞台,更应被当作国内主权所协调的行政、政策和军事过程,是一个自组织系统。”[25]中国与X等西方国家相比,其决策制定与执行效率很高。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法国、俄国、中国革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29页。]
  (二)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下级XX
  福山认为,中国中央XX在保证自身权威的同时,对自身掌握的大量权力进行了大胆的下放。各级地方XX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独立灵活地制定、执行政策。这种富有活力的制度安排,使得地方XX积极性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程度增强,经济社会实现飞速发展。“在较低的级别,中国xxxx允许下级XX在执行任务时享有高度自主。很明显的实例就是下放大量权力给省市,让他们以因地制宜的方法执行。”[26]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41页—342页。]

  3.2法治

  在福山看来,政治秩序的第二大构成要件就是法律。福山认为,法治可用来制衡国家权力。法治包括这样几层含义:法律的产生基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共识;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体系做到公正;统治者的权力得到有效约束;主权本身并不在于统治者,而在于法律;统治者的合法性在于其统治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的适用对象为一国范围内的全体公民。“最深刻意义上的法治意味着:社会产生共识,其法律是公正和既存的,能够约束其时统治者的行为;享受主权的不是统治者,而是法律;统治者的正当权力只能来自法律,方才享有合法性。”[27]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262页。]
  福山注意到,世界各国的法治建设参差不齐。欧X家一贯注重法治,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和对XX权力的约束。福山对欧美的法治建设非常满意,认为欧X家真正实现了法治,在政治秩序三大要件中的“法治”这一环上,欧X家享有巨大优势。但福山认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严重缺失,无法有效解决“坏皇帝”问题,人治色彩仍然比较浓厚,非正式制度发挥着各种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福山在论述法治问题时,着重论述了中国的法治。
  福山关于法治的论述可分为法治的起源、法治的实现途径以及当代中国的法治。
  3.2.1法治的来源和形成
  福山坚定认为,法治植根于宗教。福山以欧洲为例,详细阐述了法治的起源。福山认为,法治植根于宗教包括:其一,宗教权威的独立存在使统治者认识到自己不是法律的终极来源。其二,宗教法律促进了法律的建制化和理性化,天主教会本身独立于政治权力,教皇发起的“叙任权之争”促使天主教会演变为现代的、等级的、官僚机构,使得世俗领域与精神领域分离,教会颁布的法律逐渐合法化、制度化。“叙任权斗争对欧洲法律和法治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一,教会阐述系统性的教会法规取得合法化;第二,教会创造了建制性的权威的单独领域。”[28]第三,宗教作为一套话语体系凝聚共识、构建法律体系。在中世纪,欧洲政教合一,宗教通过自身的话语体系,增进社会成员认同,凝聚社会成员共识,推动法律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得到制定,这符合福山关于法治的界定。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242页。]
  如前所述,福山眼中的法治包括这样几层含义:法律的产生基于社会共识;法律体系公正;统治者的权力得到有效约束;主权不在于统治者,而在于法律本身;统治者的合法性在于其权力来自法律;法律的适用范围为全体公民。所以,福山认为,法治的形成,首先需要法律体系本身的完善以及有关法律的实体管理机构的建立,如法官、律师、法庭等。但是,福山清醒地指出,要实现法治,仅靠法律管理实体机构、法律程序本身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法治自身实现公平正义,即实现法治公平正义的精神内涵。
  3.2.2当代中国的法治
  福山以历史的视角,对法治问题从古代考察到当代。福山对作为西方知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学者,一贯对中国政治展开密切关注。福山在论述政治秩序要件中的“法治”时,专门强调了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福山认为,当代中国的法治也没有真正实现。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当代中国仍未完全实现法治,非正式制度仍然在很多领域发生作用。“xxxx领导下的改革始于1978年,从那时起,中国缓慢走向更加基于规则的政治体制。但法治的确立还有遥远的路程,XX的可持续性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法治能否成为21世纪政治发展的主调。”[29]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25页。]
  福山认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滞后,是由古代中国注重人治的历史传统演变过来的“尽管有20世纪早期的巨大破坏,王朝中国和今天中国xxxx主持的政治体,相互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延续性。”[30]福山认为,虽然中国法治仍然滞后,特别是中国人治的历史传统根深蒂固,但中国绝不能因此降低对法治的要求。福山看到当代中国面临的一大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法治问题。“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中国政治的中心问题不是如何集中和部署国家权力,而是如何以法律和民主负责制来予以限制。”[31]福山指出中国需要重视并强化法治,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25页。]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25页。]

  3.3民主问责制

  民主问责制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中的第三大要件,民主问责制的出现滞后于国家建构与法治。福山的民主问责制,实质上是两大制度的结合,即民主制与问责制。福山所谓的“民主制”,仍然是西方的多党竞争的“党争民主”,但福山认为的这种民主,不仅仅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程序民主,其中也增加了实质性的、注重回应的色彩。
  福山所谓的“问责制”,不再抽象地强调民主至上、程序至上,而是更加注重XX对民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性回应。在这种制度下,XX,或者说统治者,强调对民众负责,将民众利益置于统治者个人之上。“我们使用‘负责制’一词,主要指现代的民主国家依靠程序来保证XX回应公民的需求。”[32]福山认为以X英国为代表的欧X家程序完善,但对民众利益的回应力不足,所以欧X家的民主问责制并不十分完善,福山着重探讨了中国的民主问责制。福山关于民主问责制的理论,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20页。]
  3.3.1民主问责制的起源
  福山认为,被称为“议会之母”的英国是民主问责制的发源地。在近代,英国各社会阶层为保护自身利益反抗国王,迫使议会不断回应社会各阶层的诉求。英国逐渐形成民主问责制的原因在于,英国的社会结构更加合理,社会流动机会更多,英国XX没有被寡头彻底绑架;英国中央XX相对强大;社会契约的思想深入人心。“首先,英国的社会结构不同于匈牙利其次,尽管英国有个人自由的传统,但它的中央国家既强大,又在社会上获得大致的好评像霍布斯洛克那样的思想家转而赞成国家和公民之间的社会契约。”[33]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388—389页。]
  3.3.2民主问责制形成的条件
  福山认为,民主问责制不是在现代国家形成后就自发形成的。一个国家要形成民主问责制,需要满足几大条件。具体包括:第一,政党在民主政治中发挥关键作用;第二,经济发展催生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催生民主问责制。第三,福山认识到,中产阶级对于民主本身不具有关键的作用,中产阶级的数量、经济安全程度与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着民主能否健康发展。换言之,中产阶级的存在并不直接意味着民主的到来,但是一定数量的中产阶级在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获得充分的经济安全感的情况下,有利于巩固民主。“中产阶级在这场斗争中是否愿意支持改革派,取决于自己的人数、经济安全感和社会地位在促成自由民主制上,广泛的中产阶级的存在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但是在维持它的时候却非常有用。”[34]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405页。]
  3.3.3中国的民主问责制
  福山认为,中国的民主问责制仍然严重缺失。福山对于中国的政治制度存在天然的偏见,福山认为中国不是一个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威权国家。”[35]福山同时认为,中国的各种程序不完善,无法真正实现福山所谓的“程序性回应民众利益”。但福山也注意到,中国仍多少具备一定的民主问责。“但可以说,xxxx和国家还是在回应中国社会中不同参与者的需求。”[36]福山认为,要解决中国民主问责制的严重缺失问题,需要以增强对国家本身程序约束为主。“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对国家的正式的程序的约束。这意味着,首先,要稳步拓展以规则为基础的决策,让上级的XX和xxxx也接受法律的约束。其次,正式约束需要正式参与的扩大。”[37]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45页。]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45页。]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345页。]
  本文认为,福山关于中国民主问责制的观点比较偏激,福山用那种陈旧的视角来看待中国政治。首先,中国并不是福山意义上的“威权国家”,中国的民主是一种多样的、独特的民主。中国的民主可以分为选举民主、协商共识民主、参与民主、社会自治几大方面。中国的民主要素在近年来更加凸显,如人大代表选举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下降、从中央到基层关于各种议题的协商、网民通过互联网参政议政、社会媒体议程设置等。其次,民主的含义本身具有一定的争议,民主的核心含义在于“主权在民”,但福山认为的民主,是那种西式自由主义民主,是一种以各党派互相竞争为主要特征的民主。王绍光把福山心目中的民主称为“选主”,王绍光指出:“选主就是以竞争选举为特征的民主制度。”[38]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民主是一种中国xxxx领导的、注重治理绩效、注重回应社会诉求的人民民主,在制度上体现为民主集中制。正如杨光斌所言:“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在中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历经革命时期的1.0版、新中国第一个3年的2.0版和改革开放以来的3.0版,因而是中国道路的核心制度。”[39]民主本身不仅仅只有自由主义民主,也包括以中国为代表的人民民主。最后,中国的民主问责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中国的协商民主是一种重要的回应民众诉求机制。抗战时期的“三三制”、XXX十三大提出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和今天的“共识民主”、“社会共治”,都是协商民主的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协商民主在当代中国出现了新形式,如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在这种机制下,通过各政治主体平等协商,XX吸纳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反馈。虽然中国的民主问责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但中国并不是福山所认为的民主问责制严重缺失。综上所述,福山认为中国民主问责制严重缺失是一种偏激的观点。.社会科学报,2010-07-08(003).].北京日报,2017-4-24(019).]
  本章小结
  本章着重阐述了福山政治秩序的构成要件: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问责。国家建构、法治和民主问责都具有各自的起源,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这三大要件的构建,都需要一定的途径。其中,国家建构在福山看来更为重要,其要义在于高度的国家自主性和较强的国家能力。福山对中国的国家建构非常赞赏,将中国的国家建构列为世界典范。法治的要义在于,法律体系公正,法律制定基于社会认同,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本文认为,值得注意的是,福山关于民主问责制的论述,不仅注重程序意义上的民主,还侧重于XX对民众利益诉求的有效回应,这超越了很多西方民主理论家。但是,福山认为中国严重缺乏民主问责,这种观点比较片面,与中国的政治现实并不相符。

  第4章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核心要义:动态平衡

  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看起来分为国家建构、法治和民主问责三大要件。但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核心要义在于一种动态平衡,这贯穿于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始终。福山认为,要构建一种有效的政治秩序,真正促进政治发展,需要具备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问责,但仅仅具备三大要件仍然不够,还需要三大要件之间实现平衡。这一思想体现在福山著作中各方面。“相比之下,在政治上发达的自由民主国家享有三大制度——国家、法治和程序性负责制——并使之处在某种平衡状态中。”[40]这种三大要件之间的“动态平衡”,在福山眼中是一种理想的政治秩序。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21页。]

  4.1福山所谓的“平衡”——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动态平衡

  福山的“平衡”,指的是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三者之间的平衡。国家建构,即国家权威大、国家能力强、自主程度高;法治,即法律公正,保障人权,整合民意,限制XX职权,这实质上制衡了国家权力,整合了社会力量;民主问责,不仅强调程序民主,更侧重于民选XX对民众诉求的有效回应,这无形中增强了社会力量。三者实现平衡,即在国家拥有权威,国家能力强的同时,法治约束XX职权,民主问责强调XX的回应程度,扩大社会的影响力,是对国家的又一种无形的制约。换言之,在这种平衡的状态下,国家不会因为自主性程度低下、权威缺失、国家能力不足而缺乏作为;社会力量不会因为国家建构中国家的膨胀而严重限制、甚至吞噬社会。这种平衡,不是在现代国家诞生那一刻起自发形成的,是国家发展史中国家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各种博弈的产物,这种平衡不是一种一劳永逸的平衡,在现代国家构建成功后仍然需要国家与社会力量做到有效互动,这就是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促进了现代国家的成功构建,现代国家的成功构建巩固了这种动态平衡。

  4.2动态平衡的实现情况

  动态平衡是福山心目中的理想政治秩序。这种动态平衡毕竟具有强烈的理想化色彩,所以福山在论述他心目中的理想政治秩序——三大要件动态平衡之余,理性地考察了世界各国的三大要件动态平衡的实现情况。在福山看来,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国家自主性程度低下,国家权威缺失,国家处于严重的弱势地位,国家疲软无力,不可能实现动态平衡。以X为首的很多西方国家,其法治程度相当高,其社会力量异常强大,XX不得不疲于回应各种利益集团,XX无形中就被各种社会力量绑架,自主性程度受到严重破坏,出现了福山所谓的“否决政治”,政党之间、利益集团之间斗争极化,显然,以X为主要代表的很多西方国家的政治秩序也没有实现福山心目中的动态平衡。在福山看来,中国的国家建构非常成功,但中国的法治未能真正实现,中国的民主问责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所以,福山认为中国的政治秩序也没有实现动态平衡。

  4.3动态平衡的实现难度

  福山的“平衡”看起来符合时间逻辑,从理论上讲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政治秩序、政治发展模型,但在各国政治的实际运行中,具有一定的难度。这种难度,既包括三大要件内部的结构性张力,也包括各国不同的历史传统导致的“路径依赖”。
  4.3.1三大要件内部的结构性张力
  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结构性张力。首先,国家建构与法治之间就存在张力。国家建构,就需要国家权威非常强大,国家享有高度感的国家自主性,这要求国家的职权大幅度扩张,不受制约。而法治则要求限制XX职权,倡导“有限XX”,这样,二者存在内在的结构性矛盾。其次,国家建构与民主问责也存在张力,国家建构需要国家拥有极大的权威,国家在缺乏制约的情况下无限扩张,国家在缺乏制衡的情况下职权无限膨胀,这使得社会的力量非常渺小,在这种情况下,XX缺乏制约与监督,难以产生责任XX,难以真正回应民众诉求。最后,法治与民主问责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张力。民主强调释放人性,法治侧重约束人性。正如杨光斌所言:“民主张扬人性,法治约束人性。”[41]
  4.3.2“路径依赖”决定了多国难以实现真正的平衡
  路径依赖即初始选择对后来路径演变的巨大影响,强调传统与习惯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一贯注重以德治天下,法治建设一直不完善,这就是路径依赖决定了中国法治的不完善,因此,“路径依赖”决定了中国的政治秩序难以实现福山所谓的“平衡”。欧洲很多国家长时间国家权威不足,这种历史传统也决定了欧洲国家难以真正强化国家权威。多国的历史文化表明,由于“路径依赖”,很多国家政治秩序的建立有其独特的路径,也有其内在的不足,因此很难实现福山意义上的真正平衡。福山在此特别指出X,X虽然是一个法治国家,但X民众对国家一贯充满不信任感,千方百计地限制国家职权,X的国家权威先天不足,这样,XXX在出台各种政策之时面临各种阻力,对民众利益的有效回应也更加困难,无法真正实现“动态平衡”。所以,X的政治现状表明,基于“路径依赖”的各国很难切实做到三大要件的“动态平衡”。
  本章小结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的核心要义在于平衡,这种平衡是一种基于国家社会力量之间有效互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三大要件只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的表象。福山认为,包括X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政治秩序并未实现平衡。本文认为,这种动态平衡具有一定的实施难度,一方面,三大要件之间存在张力,另一方面,各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决定了很多国家出于路径依赖很难真正实现福山所谓的平衡。

  第5章政治秩序到政治衰败:原因及表现

  福山在阐述他的政治秩序思想时,特别提到了政治衰败问题。关于政治衰败问题,福山的恩师亨廷顿曾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专门论述了政治衰败的问题。福山虽然在其著作中也沿用了亨廷顿的“政治衰败”这一术语,但福山的“政治衰败”已经不再是亨廷顿意义上的“政治衰败”。福山所谓的“政治衰败”指的是一种政治制度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而逐渐趋于僵化。在福山看来,无论在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中,具体的政治制度因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总会趋于衰落,造成政治衰败,除非这种政治制度的适应性不断增强。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样的政治秩序,如果不能适应环境变化,都有走向政治衰败的危险。福山认为,解决政治衰败问题需要做到三大要件之间的平衡。“我认为,运作良好的政治秩序必须让三个政治制度——国家、法治和民主负责制——处于某种平衡之中。”[42]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492页。]

  5.1政治秩序容易走向政治衰败的原因

  福山认为,政治秩序即使实现构建,也不能完全避免政治衰败。政治衰败包括两大原因:其一,人类遵循规则并不完全处于工具理性,换言之,人类对于制度具有很强的情感依赖,很多人不会因为制度不能适应环境变化而心甘情愿地变革制度;其二,政治过程中精英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精英在情感上偏爱自己的家族和朋友,任人唯亲,导致XX工作人员近亲繁殖,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考虑而阻止变革。“精英或当朝群体的摄取过程,就是所有折磨现代制度的疾病。”[43]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421页。]
  虽然福山指出了政治衰败的原因,但福山并未具体指出如何真正解决政治衰败。他仅仅抽象地谈到具备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并保持三大要件平衡。本文认为,政治制度适应环境变化的有关因素包括很多,如政治体系保持对环境的反馈性,政治体系内部对适应环境达成共识等等。福山却没有依据这些因素,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5.2政治衰败的表现

  在福山看来,制度僵化和家族复辟是政治衰败的重要表现。福山认为,制度的长期存在具有其内在价值,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这是制度趋于僵化的重要原因。制度在环境变化时难以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长存带有明显的社会价值:如果不存在遵循规则和行为模式的天性,就要不断举行谈判,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就制度而言,社会是极端保守的,这意味着,促使制度成立的原始条件发生变化时,制度却做不到随机应变。”[44]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409页。]
  关于第二种表现形式,家族制复辟,福山认为,很多情况下,人类更倾向于将政治利益赠予家族乃至朋友。这种现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弱化,但家族复辟的风险一直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很多公职人员仍希望将职位传给自己的亲人。福山明确指出,制度僵化与家族制复辟常同时发生。家族化当政者,也就是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会千方百计破坏变革,导致制度僵化。当制度僵化甚至崩溃时,往往家族化当政者不断寻求复辟来挽救摇摇欲坠的僵化的制度。

  5.3X的政治衰败

  福山对X的政治制度虽引以为傲,但福山敏锐地发现X政治制度的结构性弊病。X的政党斗争极化,两党相互否决,很多重大事项难以实施。福山指出,这就是一种“否决型政体”,这种“否决型政体”就是X政治衰败的主要原因。在福山看来,X的政治衰败的根源在于X独立之初开国元勋们设计的相互制衡的体制未能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革,这种相互制衡的体制随着时间的推移演变为“否决政治”,政党之间相互否决,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否决,X的很多重大决策无法科学制定,无法有效推行。福山坚定地指出,为了解决“否决型政体”所带来的困境,X需要遏制“否决者们”,增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的能力,防止三大机关陷入无止境的内耗。“XXX需要从抑制否决者统治的制度安排方面入手,提高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的能力。”[45]本文认为,这种解决方案在本质上讲就是增强国家能力与国家自主性,即搞好“国家建构”这一环节。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523页。]
  值得注意的是,福山虽然指出X的政治衰败问题,但同时福山指出,X的政治衰败不是X的根本制度出现了衰朽,更不是以X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出现衰朽,X的政治衰败,只是X的具体政治制度出现衰朽。“我不认为,以确立起来的民主国家遭遇了系统性的‘治理危机’。”[46]在福山还强调,中国模式作为X模式的主要对手,仍然不可避免地像X一样面临政治衰败,缺乏可持续性,中国模式并没有在根本上优于X模式。“中国今天在经济上快速增长,但三条之中只有一条,即强大的国家。这样的情境能否长久?”[47]因此,福山并未真正推翻其早年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在他看来,人类政治制度的发展仍以X自由民主制度为终点,中国模式不应该被完全肯定。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版,第497页。]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432页。]
  本章小结
  政治衰败也是福山政治秩序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政治衰败指一种政治制度未能适应环境变化而趋于僵化。福山指出,在任何政治秩序下,政治衰败都可能出现,各种政治秩序都有走向政治衰败的危险。这在实质上就是指政治秩序存在内在的局限性。在福山看来,解决政治衰败依然要保持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之间的平衡。但这种观点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虽然中国模式对X模式带来巨大挑战,但中国模式仍然和其他模式相同,都面临着政治衰败。X出现政治衰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否决型政体”,但X的政治衰败只是其具体政治制度的衰败,不是X根本制度的衰败,更不是X为代表的西方文明的衰败。福山后来在一次演讲中指出,X的自由民主制度,依然是最理想的政体。由此,本文认为,福山的观点看起来是在否定自己,实际上未能在根本上否定自己当年提出的“历史终结论”。

  结论

  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在表面上看来,仅仅包括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但福山政治秩序理论是一种由表及里的理论,其要义在于基于国家与社会力量有效互动的动态平衡。但这种动态平衡,在具体运行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一,三大要件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性张力;其二,“路径依赖”决定了很多国家的政治秩序的演变有其独特的路径与内在的不足,福山所谓的平衡难以真正实现。
  二.福山并没有在根本上否定“历史终结论”。首先,福山认为中国模式虽然是X模式的主要对手,但中国模式也面临政治衰败,并未在根本上比X模式优越;其次,福山所认为的X的政治衰败,只是X具体政治制度的衰败,不是X根本制度的衰败,更不是以X为代表的西方文明的衰败。所以,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是对其原有理论的修正,福山还是那个支持西方自由民主的福山。
  三.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具有一定的贡献:其一,从历史宏大叙事角度出发,使得其政治秩序理论的论据较亨廷顿更为有力;其二,福山发展了亨廷顿提出的“政治衰败”概念。亨廷顿认为的“政治衰败”仅仅指的是政治参与与政治制度化未能平衡,而福山所认为的“政治衰败”指的是政治制度未能适应环境的变化。但福山强调的“国家建构、法治、民主问责”三要件未能真正突破亨廷顿的“权威——法治——稳定秩序——民主”这个政治秩序理论框架。
  四.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一,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未能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福山把国家达到治理绩效优秀的境界称为“到达丹麦”,中国的治理绩效也很优秀,但福山并未将国家达到治理绩效优秀的境界称为“到达中国”;其二,福山关于政治衰败的解决方案,只是抽象提出三大要件的平衡,并未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解决方案,这为世界各国解决政治衰败问题带来一定的困惑。其三,如前所述,福山未能在根本上否定“历史终结论”,仍然信奉西式自由民主,其观点非常片面。民主不仅仅包括福山信奉的西式自由主义民主,也包括中国的人民民主。西式自由民主引发多国国家分裂、社会撕裂、甚至沦为“失败国家”,多国的政治现状充分证明福山坚信的自由民主并没有其所谓的优越性。其四,福山认为中国严重缺乏民主问责,此观点也比较片面,中国的协商民主就是一种注重回应的机制,其主张通过平等参与达成共识的民主,这并不符合福山的观点。综上所述,福山的政治秩序理论是一种由表及里、为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作辩护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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