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在XXX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业也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蓬勃发展着。在企业的金融需求,个人以及经济增长的情况下,金融业起着关键且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业逐渐地在国有经济中提升份额,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尽管近些年我国的金融监管能力已明显提高、金融监管体系也得到有效完善,但当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仍存在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结构自我监督不够等问题。本文探究金融监管体系中的金融监管目标、金融机构、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限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系,现状,面临问题,对策

  1绪论

  1.1研究背景

在如今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业也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蓬勃发展着,各类金融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果想要保证金融业在市场中能够持续稳定运行,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隐患,维护存款人以及投资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利,需要从根本上保证银行业的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其的监管则必须跟上。然而,尽管近些年我国的金融监管能力已明显提高、金融监管体系也得到有效完善,但当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仍存在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结构自我监督不够等问题,于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了解金融监管体系现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有效的对策,顺应时代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1.2研究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现在所处的金融环境开始日益复杂:国外金融机构开始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金融业务呈现多元化、交叉经营的特点……因此,XXX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金融市场是判断国家实力的重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一个完善科学的金融监督体系能够有效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稳定就业,减缓通货膨胀,逐步完善出口商品获得外汇收入,增进国际收支,有着关键的地位,而且也可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规避违规犯法行为,有力地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我国提出一系列的监管方案以实现降低风险的目的,但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市场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和相关国家的经验交流以及合作,积极地向国外发达国家吸取先进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糠,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进行经验相融合,并结合我国国情,然后采取有关的措施对其进行调整,保证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正常的运作,及时的采取措施抵御金融风险,从而创造出一个稳定发展的金融环境。

2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2.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

金融监管包括了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督两个方面,这是一种有着专业性和特殊内涵的XX调控政策。我国促进就业率,保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抑制通货膨胀以及调整国际收支离不开一个健全的金融管理体系。

金融监督体系又可以被称为监督体系,这是一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由中央XX所领导,主要的针对对象是专业的金融机构以及商业,调控的方面包含了制度,组织,以及机构,是一种国家上层建筑范畴。主体包含了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保监会等等。当前中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涵盖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三个结构。

xxx金融稳定的发展委员,简称全稳委,由xxxxx在2017年的11月份批准建立,这项机构的成立主要目的是补齐监管的短板,有力地敦促监管协调,防范风险隐患以及金融性事件的发生,从而保障金融体系能够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准。xxx金融稳定发展委员的主要任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解决机制性和体制性问题,协同防范,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统筹协调监管问责,健全早期干预机制以及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改进监管方法,补齐监管短板以及健全监管制度。在这一系列的职能进行过程之中,有效落实了xx以及xxx的决策,维护金融稳定等重大的职责。

PBOC是我国xxx的组成部门之一,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货币政策的正确颁布,可以向xxx的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相关的建议。这种监督主要所涵盖的时期是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的时候。这能够大大提升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所以中国人民银行经过了xxx的审批,针对银行业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合理的监督和审查,从而保障了金融的稳定。

中国银保监会或银保监会,有效整合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应职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隶属于xxx,主要的存在意义是监督保险业以及银行业的相关管理,从而保障保险业和银行业能够平稳,可持续发展,防范以及解决各类的金融危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这项机构的建立代表着中国进入了混业监管的状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这项机构隶属于xxx,在法律所认可和承认的范围之内监督并且管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保障其按照市场秩序和法律法规平稳运行相关业务。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拟订方案,政策起草,法律法规进行发展统一规划,提出改革以及科学的建议,从而针对证券市场集中监管,还在同一时期负责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交易上市以及结算,对证券期货交易所进行管理;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等职责。

2.2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过程

整体看世界各国的金融业都呈现统一、裂变、协同的周期性循环发展规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形成与发展也经历了“统一、裂变、协同”的发展路径,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演变历程中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趋势的演进过程。

具体看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即1948年-1978年,在该阶段我国的金融业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

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初的金融业刚刚起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职能也进行了数次优化调整。因为当时的中国金融业刚刚起步,金融市场完全以银行为主,业务比较单一,中国人民银行集多项职能于一身,因此,形成了我国特有的金融业监管体系,这种监管体系是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金融管理体制。后来,我国依据计划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而形成针对金融业发展的监管机构制度。

第二阶段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金融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时期,即1978年-1991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过程中,改革开放的相关政策极大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并有力推动了银行业的专业化发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逐渐恢复了专业银行职能,同时其他金融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譬如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此时业务相互融合,金融机构之间没有明确的业务界限,这对金融市场体制和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被正式确立为中央银行,又具有监管的身份,成为相对独立、全面、统一的监管机构,此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行使对各金融行业的全面监管职能,从而建立并完善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第三阶段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分业监管确立时期,即1992年-2017年。该阶段我国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发展。

1992年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进入深水区,首先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出台,为分业的金融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成立了专门监管机构证监会和保监会,自此后央行不再对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从而确立了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在各自的领域实现监管的“多头”监管模式。央行对维持金融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仍然起主导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共同推动下,我国金融业得到迅猛发展,“多头”监管模式很快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的发展要求。因为由中央银行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导致重货币政策制定和货币稳定,而轻银行业的具体金融业务监管。因此,我国决定将央行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剥离,从而成立了银监会来统一监督管理我国银行业运营。进而形成了由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分头管理模式。随后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不断创新的推动下,我国各种金融机构在金融监管体系范围内展开了混业经营尝试。

第四阶段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变革完善时期,即2017年至今。该阶段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各种监管功能尝试、完善和提升时期。

自2017年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日渐明晰,所以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开始对金融业进行协同监管。混业经营进一步加剧了我国金融业市场的竞争烈度,为有效防范我国金融业发展系统性金融风险,xxx于2017年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涉及金融监管协调的相关问题。并于2018年将银监会和保监会进行合并来进一步适应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需要。而保留了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相对独立的监管职能促进直接融资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目前由金稳委、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全新监管模式。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变革历程

1948年-1978年 单一的监管机构制度
1978年-1991年 我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主要对国有专业银行进行审批监管
1992年-2017年 分业监管:形成“一行三会”基本模式的金融监管体系
2017年至今 功能监管的尝试:“一委一行两会”全新监管格局

 2.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

目前由金稳委、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全新监管模式。这种全新监管模式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央行的宏观管理职能,而且有利于增强我国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我国金融业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近两年我国对金融业的新监管模式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新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银行和保险领域无序化竞争发展模式;其次,银行和保险领域基本实现了合理有序的运营管理,空转资金现象显著下降;再次,新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带来的金融系统性风险。

当前,我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十四五”时期,以xxxx同志为核心的xx将会继续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但近年来国内外金融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譬如美方对我战略遏制升级、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自然灾害、地缘政治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金融监管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监管体系决定了改革需要循序渐进、稳中求进。“一委一行两会”新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对之前的“一行三会”监管体系进行了合理性与科学性的改善,尤其是银行保险监管具有了显著的成效、在金融监管协调上也发挥了更好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金融市场稳定,防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能一直适用、一直完美的监管体系,只有相对适合目前金融业发展现状的监管体系。随着时代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金融业务在混业范围的不断扩大、创新金融业务的层出不穷以及金融监管在职权上的限制等问题成为现阶段中国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障碍。

3.1金融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首先,目前我国各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障碍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因为“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下各监管机构已经自成监管体系。而目前金融行业的业务边界日渐模糊,导致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突显协调性问题。目前改革完善后的金融监管体系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金融业监管协调障碍问题,譬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其次,中央宏观金融监管与地方具体金融监管落实方面存在协调障碍。金融监管权责不协调,中央的垂直监管体系与地方的属地监管体系之间协调不足、权限界定不明确、风险处置责任划分模糊等问题,从而导致监管重叠、监管真空或监管“越位”等现象发生。

 3.2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行金融监管立法有许多原则和规定不仅缺乏操作可行性,而且已经严重滞后于金融业发展进程。首先,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譬如金融监管法律涉及的监管范围还是不明确,并且不是特别全面, 存在着一切方面的缺失,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并不是特别紧凑,系统性不强,比如没有旨在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监管也存在差距,特别是对于已经在金融市场上运营的私募基金和工业基金,没有对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得到相应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监管。

3.3金融机构自律监督不足

金融机构抵御金融市场风险的基础是在运营过程中进行有效地自我监管,而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主要依赖XX职能部门的外部监管,而忽视了自身的内部有效管控,这不利于建立稳定高效的金融体系。因为单纯依靠外部金融监管无法真正满足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监管欠缺完整性。因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发生许多金融大案。因此,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自律机制很有必要,同时不应该忽视相互制约的原则。各个金融机构颁布的行业自律规章从数量已经不少,但是这些制度仍然没有达成相互监督、环环相扣的效果。其次,监管执行难度大。制度的制定如果没有进行严肃认真的执行,那只能是摆设。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建立的制度都落实得较少或形同虚设,达不到预期目的。对于金融机构自律机制与行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的不清楚,只将自身发展放在第一位,寻求一时的高速发展,忽视了制度执行,却忘记了金融风险的加倍增加。最后,金融机构内部自我管控能力较低。譬如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短板:①各大商业银行内部机构设置重叠现象严重,②各大商业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机制有待完善,③各大商业银行内部普遍存在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现象,④各大商业银行内部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如果各大商业银行不能有效弥补这些内部自我管控短板,无法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来有效降低金融市场风险。

 3.4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国家货币政策目标与金融监管目标在概念内涵和外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前者是一个政策性宏观目标,而后者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研究分析我国针对金融监管目标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的内涵和外延高度重合了,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等。

4 国际典型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

  4.1X金融监管体系

自从X的金融危机爆发之后,X在金融监管方面就存在了越来越严重的缺陷和问题。这次的危机主要暴露出来的是微观审慎监管对于全面控制金融体系稳定所存在的不足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他们无法协调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无法面对危急的情况准确做出反应,我国的相关体系与之类似,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研究X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很有必要。

4.1.1次贷危机后X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主要内容

(一)建立保护消费者的金融机构

使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以及其他金融产品时,能够获得更加准确,更加科学的信息数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他们能够更加放心,更加安心消费,货币流通量在此情况下得到了提升,带动了经济的增长,为国家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二)监管体系最优化模式的建立

X的财政部于2008年的春季发布了一篇名为《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的方案,这项法案中明确的提出了很多有重大意义的建设性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针对的方面是金融市场监管对象,监管要求,以及监管权力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三个方面的改革意见,也就是说,敦促建立一套金融监管体系短中期发展以及长期优化监管的体系和框架,从而持续推动X经济革新,经济增长,增加金融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大作用。

(三)由功能性监管向目标导向性监管的转变

2010年X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发挥了作用,在发布之后,XXX对金融监管的政策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其主导并不是利润了,而是针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改善,在监督金融公司以及管理公司的过程中,主要由XX负责,进一步完善了XX系统协调金融市场的体制和规范,在X的金融历史上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4.1.2X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不断发展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发展潮流。考虑到这种情况,我国要继续深化并且改革金融监管体系,使之适应金融的发展,防范风险的发生。为了达到目的,我们能够向X的监管体系借鉴有效的经验和先进的方法,通过颁布法律来监管金融,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21世纪,我国的混业经济模式不断向前进步,所以也要设置一些专门负责的监管机构,对此负责,增强中央和地方XX间的协调性,重视系统风险。按照当前中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最恰当的选择是将中国人民银行视作最高的监管机构,而且目前中国的相关体系改革应与国情结合,从实际出发,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经济权益,做到经济发展与时代相适应。

 4.2日本金融监管体系

日本在战后一段时期找到了与当下国情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以以银行为主要融资方式的金融体系,对推动日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页献。作为与日本有着相似的银行主导型融资结构的中国,了解日本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对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2.1日本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亚洲金融危机后建立高度集中的新型金融监管体系

首先,实施新《日本银行法》,法律规定了日本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强化了日本银行在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决策权。日本银行开始摆脱大藏省的控制,独立性大大增加。然后,2000年7月,合并金融监督厅和大藏省金融企划局,成立金融厅,负责原由大藏省负责的金融事务,金融厅由此成为日本金融监管体系的最高行政部门。下设三个职能部门、六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对不同种类的金融活动进行监管。此时,日本的分业监管模式被打破,金融监管变得集中和统一。

(二)次贷危机后进行短期和中长期金融监管改革

首先,短期改革主要是为了防范外部金融风险转移到内部。利用向金融机构注资的方法,有效提升资本的充足率,进一步监督和检查市场上银行的借贷行为。

(2)在日本的市场竞争力改善以及金融监管的改善中,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是中长期的改革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有效地建立起市场和XX的联系,使得重大的风险隐患被有效监管起来,而且还要实行一系列的激励性监管政策,使得监管向大众公开,让大众得以监督,还需要加强内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流,加速信息的传播,重视国际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而且也要大力培养相关层面的人才,重视金融市场的科学研究。

4.2.2日本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21世纪初,日本建立了一套以金融厅和日本银行为主体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将系统性风险以及宏观审慎的监管放在了重点地位。两者各司其职,有着明确的负责范围,这使得日本有了更为有效的监管体系。在中国,货币形式的分析以及宏观经济的把握是中央银行的职责,中央银行能够有效地制定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的经济。所以,应当保证中央银行的行使权利以及职能地位,让其在防范系统性风险以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上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加强金融监管立法,进一步规范法律保障体系。

日本已经进行了相关立法,确定了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以及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和日常监管工作的体系和规范。金融厅在监管过程中的依据主要是国家颁布的《证券法》以及《银行法》等等,日本的法律体系目前来看是较为完善且科学的。而相对于我国来看,金融业更加快速的发展也需要进行法律的加强,体系的完善,使得金融立法和发展快速的经济相呼应,这样才能够避免领域监管的空白,促进金融有效发展。

(三)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相结合,互相促进和补充。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和创新,这使得日本更加适应了自由竞争的金融环境,使得日本的XX行政干预被大大弱化了,更多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也应当向日本借鉴相关的先进经验,将市场的主体看作关键,并且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使得金融创新进一步进行。而且还要在过程中加强监管,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和市场环境。

4.3德国金融监管体系

与X、日本不同,德国的金融监管始终利用银行的全能作用,合理规划金融资源,切实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化。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后,德国的金融领域进一步强化宏观审慎制度管理,形成科学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我国也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监管体系,因此,向德国进行学习经验很有必要。

4.3.1金融危机后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主要内容

2008年,国际上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一直以来,欧洲金融监管因存在监管缺陷,受到世界各国的争议和指责,金融机构改革势在必行。为进一步强化经济宏观审慎制度管理,成立了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受欧盟框架的极度影响,德国开始了系列监管改革步伐。

(一)建立经济金融稳定委员会。

经济金融稳定委员会不但包括德国中央银行,还包括国家财政部以及联邦金融监管局,在微观监督管理和宏观审慎监督管理中起到连接和纽带作用,及时把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因素及时向国家财政部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风险预警并提出合理应对措施。

(二)全面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监督管理外部合作。

首先,颁布金融方面的专业性法律,在金融业务管理中具有业务数据查询和调查资格,充分行使宏观审慎监督管理权力。

(三)建立金融稳定内部管理机制。

2009年5月,金融稳定部正式成立,旨在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并于三年后实现宏观审慎监督管理的组织框架建设,下设的国际金融体系部细分为宏观审慎监测和宏观审慎政策两个部门,强化金融稳定部的内外部协调与服务功能。

4.3.2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危机后,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四大部门分别行使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局为全面稳定金融工作和宏观审慎监督管理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真正实现了数据信息的迅捷安全及时准确。因此我国中央银行也应加强内部监管合作,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另外,在外部监管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XX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利用金融机构的高度自律性和行业协会监管的职能作用,金融机构既要接受德国中央银行的行业监督管理,对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实施的监督管理也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也接受联邦审计院以及审计师事务所展开的双重审计,全力予以配合,无条件接受监督管理。所以,纵观我国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当前的首要问题是要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做到提前辨别风险,实现风险预测、及时预警和安全防控金融风险等相关工作。

 5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5.1对金融机构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

金融监管当局要在强化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上下功夫,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杜绝超范围的监督管理,更要杜绝各XX职能部门的层层监督管理的累积重复管理,掌握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不但要严格控制宏观杠杆率上升速度过快等现象,也要杜绝实体经济被强迫抑制发展节奏的情形发生,最终实现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程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完成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开展所有有效监管工作。法律是开展一切工作的行为准则,必须保证法律规定下的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具有绝对的权威和强制性,更要保证此行为的严肃性与保持一贯性,从多角度出发,确保其行为的有效性。

第二,在整个金融监督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稽核作用。作为中央银行或金融当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稽核职责范围内开展的各种监管检查,主要针对主营业务是否包括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以及校核企业周转资金是否可以满足企业正常运转等情况进行严格稽查,同时准确评估企业资产水平和清偿能力,甚至还包括准确掌握企业的阶段盈利状况以及在企业运营期间经营管理的整体情况。

第三,采取四个结合的监督管理方法:一是根据检查地点来划分,把现场与非现场稽核有效结合;二是根据检查时间来划分,把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完美结合;三是根据检查侧重点来划分,把全局与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内容充分结合;四是根据监督管理的范围来划分,把外部与内部的监管与自律管理充分结合,有效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5.2加强金融立法建设

金融监管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施行,所以,形成一套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我国金融经济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搞活经营状况,面对较多的金融输入风险的同时,必须全面提升金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控金融领域的各种风险。所以应该努力改变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和执法不严的现状,主要是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

在立法上颁布有关《金融处罚条例》以及各种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央行金融监管在执行时做到有法可依,全面维护法律权威,大刀阔斧地对金融领域实行监督管理。在执法上坚决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良好,对本地区、系统的任何非法集资金融活动彻底清查。大力开展金融机构体制建设,对机构内所有人员从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从严从重处理,确保金融秩序严肃、规范。

5.3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当前,纵观世界金融监管整体情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对风险目标实行全面监管运行机制,监管对象为风险目标,并把之列为监管工作重点,形成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督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改单纯性的业务监管方式;并且把现场和非现场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有效结合,主攻监管对象为非现场监督管理。目前,受金融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对于非现场范畴内的金融监督管理检测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络以及计算机的科技作用,有效实现金融风险的准确预测,坚决做到事前预警,把非现场检测作为现场监管的主要目标,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另外,在战术上密切掌握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的金融形势,形成严密的宏观审慎体系,侧重控制跨境资本的流动,全面做好金融监管工作。

5.4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力争金融监管队伍素质训练有素,精干高效,把业务培训与大力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有效结合,不断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大做强,为金融监管队伍输入新鲜的血液,形成监管强而有力的专业队伍。当前,只有不断充实我国金融监管专业人才队伍,才能确保我国增强国际金融竞争优势,形成持续稳定的经济发展源动力。所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提高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极为关键的任务。

 结 论

改革开放后,在XXX的引领下,中国金融坚持开放搞活,不断变革和进步,在金融监管机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金融监管体系则要跟上需求,以全面发展之势实现以高新科技为创新手段的金融监管方式,做到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保障有力的监管新格局,在运营方式上与国际先进国家接轨,形成符合国际化经济大国金融行业特征相一致的金融经济体系。因此,做好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工作,不断寻找问题,不断找到最有效的应对对策,并进行恰当的改革尤为重要。

致 谢

匆匆数载已逝,时光一去不返,毕业已然临近,回想点点滴滴,无不感慨。于学业而言,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于生活而言,我体验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而这一切,要归功于我的授课老师们,我的志同道合的同学和朋友们。

本论文至此顺利搁笔,而最先应该感谢的是我敬爱的指导老师。论文选题是第一步,接下来要构思,形成结构框架,之后查阅收集资料,最后仔细论证,直到得出论证结果,每一步都非常不易,但每一步都有指导老师的耐心引导和细心教导。为此,我感动在心。我的指导老师对待工作非常认真,对待学生耐心、和蔼,对待事情客观、宽厚,这些高尚的品格都是我应该努力去学习和拥有的。我经常请教老师,老师每次都耐心解答我的疑问,逐个击破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在测试修改阶段老师依旧耐心检查指导,认真负责。在老师的谆谆教导和耐心帮助下,我的毕业论文才得以顺利完成。希望借此机会向李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另外,我还要对在设计以及论文完成过程中帮助过我的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本文最终得以顺利完成,是与同学们的帮助分不开的,在开题时给我提供了不少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的建议,在此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学校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在这两年中我成长了很多,度过了美好的大学时光,并在这里认识了许多良师益友,给我的人生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母校为我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美好的大学生马上就要结束了,走向社会开辟新的征途,我将努力工作和实践,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相信在这里学到的知识能够让我更好的融入社会,做出一片业绩回报社会,回报学校,再次真诚的感谢、感谢老师、感谢同学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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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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