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行业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 ——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审计产生于股份制公司诞生之后,公司股东数量众多,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企业的股东便选择了一位经过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总经理运营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被分离开来。所有者为了监督管理者是否按照规定治理公司,于是找专门的机构来进行鉴定,审计由此产生。

审计的监督作用也日益被大众所认可,对于经济的良性运行功不可没。但在外部环境以及公司内部的影响之下,财务xx越来越频繁。由于审计的第三方特性,其面对的危机越来越重。不单是我国,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如何防范企业xx是个大难题。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关于审计制度建设确实不太完善。近几年发生了几起企业财务xx波及事务所的案例,比如 “绿大地”、 “江苏雅百特”,以及浙江九好的财务xx、信息披露违规等等。这也给审计行业敲响了警钟。

案件事发,除了这些企业被点名、惩罚之外,它们的外部审计机构也要担责。由此也可以看出,要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实在是一个“大大的”难题。审计风险被多种因素影响,不是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从第三方审计机构来看,哪些审计风险较容易被避免。因此,分析成因及各个影响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字:审计风险专业胜任能力 职业道德素质

本人论文题目为《论会计行业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例》。伴随股份制企业的产生、经济的迅猛发展、时代大背景之下各种新创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社会越来越渴求得到公正、透明的财务信息。审计可以监督一家企业的信息披露,增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由于一些经济、企业方面等的影响,审计的真实性遭到行业质疑。因此讨论审计风险成因、影响要素及提出解决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本人选择的参考文献内容主题大多关于审计风险的发展历史、影响因素以及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参考大量审计风险失败案例并结合兴华事务所案例进行分析。以此来论证本人所写论文观点的真实性,使论文有理有据,更能突出主题。

第1章 导论

第1.1节 研究的背景

国内:审计产生于社会的需要,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社会希望其能真实反映被审单位真实财务情况。但事实上,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并未认真执行。现在社会普遍认为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了很大影响,如果大众不再相信审计机构,这对一个国度的经济环境来说有很大的坏影响。审计受限于内外部各种不确定的因素,目前来说在我国,这一方面的法律制度确实不完善,而法律的修正从来不是一件小事。事务所本该是一个完全独立、不受被审单位利益影响的机构。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大量的审计失败案例?站在事务所的角度,审计人员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国外:目前来看,国外的相关审计制度要比国内完善。但这并不是说国外没有xx行为的公司。财务xx不分国界,国外的部分研究者认为企业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地反应各种财务信息,因而产生了审计风险,也就是说企业蓄意xx才是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这不是只靠制度就能解决的问题,行贿是双方的事情。或是被审单位故意不配合审计工作;或是审计人员被贿赂,企业真实情况被遮盖。在现在这样一个全球互相关联的大数据背景之下,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人员该如何去做才能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者还认为审计师的工作能力不足也可以导致风险的产生,即在财务报表没有看到隐藏的风险。

第1.2节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一些代表性成果有:何 敏以及丁双双认为虽然进入21世纪,但我国审计制度发展空间仍然巨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较高。韩跃则论述了审计风险产生的基本概念、原因、发展历程,以及研究的意义。并且认为只有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完善法律体系才能震慑不法分子。宋王军在《新形势下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中认为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审计人员处于巨大的风险和压力之下,改变思路处理问题很重要。

专门研究审计风险的学者商明蕊,张一诺在研究之后认为:审计风险的形成是由于会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审计人员能力和道德素质的不均衡所致,是事务所和被审企业的共同问题。张子芳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样的组织,风险或多或少都会存在,永远不会消失。改善行业处境绝不是单单一方就能做到的。石明宇认为审计是中介,审计风险就是伴随其产生的。但风险是可控的,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审计人员职业水平等等可以提高审计质量。毛艳羚在《基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原因与对策分析》一文中指出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首要的是审计人员应坚持职业原则、保持独立;其次是提升能力水平。在共同作用下,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便不是问题。

国外的Mautiz和Sharaf认为有能力的审计师可以根据经验观察到公司交易或资产某些方面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在上世纪80年代时,X审计诉讼案件可以说是集中爆发,使一些学者不得不开始反思。比如Balachandran、Nelson等研究了制度对审计的影响,也就是在宏观背景的影响下会发生什么!Schwartz则注重于法律施加给审计的影响。

审计风险模型最早由D. H. Roberts提出,经历了三次修改才形成被国际认可的审计风险模型。风险的发生总是受多方影响,这个风险模型目前来说很全面。总的来说,国内的相关审计研究是不如国外的,这和我国的经济政策是有关系的。国内、国外侧重点各不相同。比如国内侧重风险损失,主要研究审计制度的影响;国外比较侧重于从审计风险模型角度去研究。但随着发展这些差异都会缩小,考虑周全才是最合适的。

第1.3节研究的目的

围绕审计风险展开研究是由当前的经济形式和审计风险多发引起的。通过对其展开研究我们就会得知对审计施加影响的有哪些,哪些是比较重要的。审计风险频发给企业、投资者和国家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我们对此该如何去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采取何种方式应对等等,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审计人进行思考!

第1.4节研究的方法与范围

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历史分析。其实历史分析方法是从唯物辩证角度来看待问题,也就是看待问题用发展变化的眼光、比较过去和现在的不同,从而得出客观的结果。比如,现在发生的某件事情在过去是否有相同的例子、它们各自的社会背景及形成因素,以时间轴为纵线,剖析其规律并提出方案措施。

例如,以现金为例。审计中,涉及到资金往来的项目都是要重点检查的,透过现金流可以看出企业当前的真实处境;交易、收入是否合规;是否提前确认收入;是否隐藏关联方;是否资金流通正常等等。历史分析法在企业财务分析中也是常用的。

第1.5节研究的意义

近几年的财务xx事件的频发,“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审单位和事务所都不能幸免。这些频发的事件,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秩序与事务所自身的发展。在社会眼中,事务所已不再中立,为了改变目前的处境,事务所内部制度和人员的改革是很迫切的。社会热衷于研究审计风险,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研究可以从不同视角进行解读,比如从会计师事务所本身以及被审单位和制度监管三方面去解读,得到不同的信息,最后反馈到问题当中,提出确实可行的措施。这对于经济运行环境来说很重要。

第2章 审计风险及审计失败

第2.1节广义审计风险和狭义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可从多方进行解读:狭隘的审计风险认为,风险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审计人员没有能力,因而无法发现问题。它只从一方面解释了审计风险,忽视了看待问题需全面的方式。与狭义相对,审计风险考虑全面需从三方进行考虑,从事务所、上市公司、报表使用者这三方进行分析[1]。风险产生由各方共同作用,只有充分考虑这三方,才能对审计风险了解的更加透彻和明白。审计风险虽然并不能完全做到规避,但通过一些切实可行、有效的方案可以减少风险的产生。

基于广义审计风险影响之下诞生的审计风险模型就很好地兼顾了被审单位和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多重影响,外部因素虽然也会对审计造成影响,但以上两方的影响是最大的。

第2.2节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身为审计人员,职业品德和专业能力是必需具备的,否则其领导、参与的审计工作不会被人信服。诚信、公正是注册会计师必须要具备的素质或者原则,在工作中就是要保持正直和诚信、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公正处事。诚信无关行业,它是第一原则。能力当然也是不可或缺的,这是衡量一位审计人员是否合格的标准,也是保证审计高效运行的保障[2]。

尽管普通审计人员未被要求必须遵守独立性原则,但每一位审计人员都应保持客观独立,也就是保证自己不受到金钱诱惑、不会违背道德要求。试想一位审计人员被利益蒙蔽并被查明,可想而知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客观公正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添加任何个人偏见,做到公平处事、不偏不倚。如果一位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表现出很一般的专业水准,那么,人们就不得不怀疑注册会计师和其所在事务所的能力水平了。

除了道德层面的要求之外,审计人员要具备与工作相匹配的能力。通过形式不限的课程、培训获得胜任能力,并运用该项能力专业地完成审计工作。

以上几种原则,并没有“谁先谁后”、的顺序,作为专业人员,这几种原则是必须同时具备的,缺谁都不行!

第2.3节审计业务三方关系人

了解三方关系人就要知道审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在前文当中也已说道是由股份制公司诞生引起的。所有者以及预期使用财务报表的人为了监督管理者是否按照规定治理公司以及外部监管的需要,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工作。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出具一份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告。也就是说,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就是注册会计师、被审单位和预期财务报表使用者。

第2.4节审计风险导致审计失败

即便不管被审单位不可消除的错报风险,如果审计工作没有按照规则开展,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旧是不可信任的,这已经可以说明审计失败了。会计师或是受贿、或是能力不足等等原因导致无法出具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

我们并不能认为,审计失败只是第三方的责任。正所谓“孤掌难鸣”、“一个巴掌拍不响”审计失败可以归根于两种原因:一被审计单位拒不配合、或注册会计师无能力专业的进行审计工作;二是审计人员被贿赂、独立性受损与被审单位串通一气,而导致审计失败[3]。

第2.5审计报告最后的把关者——项目质量风险防控

依照规则,在出具最终版审计报告之前,事务所应该进行项目组外成员质量风险防控措施。即选择没有参加该项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小组的责任人,并且承担该项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力发现问题。

一般来说,事务所都具有风险防控部门,至于这个部门该如何正确地起到监督作用、保持独立也是需要客观考虑的。要注意树立风险防控意识,传达给事务所员工明确的信息:“质量第一”。

第3章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欣泰电气审计失败的综合分析

3.1节 公司简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已经具备有关部门批准的执行相关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提供IPO审计服务、大中型企业债转股审计评估、工程造价、税务核查等资格。2014年,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列第15名,全年业务收入达6亿元,总体实力一直在不断增长。

上市公司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上世纪90年代末,专门从事于节能型输变电设备供应。2014年在创业板上市,第二年涉嫌财务xx被证监会调查,第三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成为创业板A股退市的第一家。

北京兴华在2011-2014四年间一直担任欣泰电气外部审计机构,并且一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伴随财务xx罪名被坐实,给欣泰电气提供IPO审计的多家中介机构纷纷被处罚。欣泰IPO审计机构之一北京兴华涉事的三位注册会计师分别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事务所被没收营业收入322万元,并被处以三倍罚款。

第3.2节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低下

3.2.1 审计人员未对资金科目未实施积极函证

资金科目可谓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在2015年调查中发现欣泰电气通过虚构客户、虚增交易事项、从企业外部借款冲减应收账款等方式实施xx。具体是这样做的:其一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从其他企业借到款项之后,出纳人员到银行取出存款并填写交款单,交款单上的付款人写的并不是借款单位,而是应收账款客户单位。这样操作使得这项资金的流入完全就是收回应收账款的金额,会计分录“一增一减”,应收账款比例自然就会下降[4]。

其二完全靠公司的资金进行流转,公司先将部分资金以“应付款”的形式转给客户,客户再以偿还货款即“应收款”形式转给欣泰电气。这样的流转,企业的资金一点都没有减少,反而会使应收账款比例下降。这样做的基础是必须有一些“客户”愿意和你这样做,这些客户只能说有相当一部分是伪造的,这是欣泰电气撒下的“弥天大谎”。这个谎言却在当时没有被审计人员所揭穿!

作为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并没有认真核查应收账款及交易的真实性,也没有核实关联方交易。这本来就是一个很容易揭穿的骗局,只要审计人员足够严谨、足够专业,可惜的是兴华事务所并没有认真执行,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从上述行为中可以看出,职业道德并未被这些审计人员牢记在心中,除了道德素质的低下以外,还明显地表现出没有专业职业能力,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很难被认可。其实,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属于“知法犯法”行列中,即便他们明确的知道职业要求、具备专业能力,却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不遵守准则。

合格的审计人员,需要明白其要具备哪些能力,必备的能力、道德缺一不可。如果其不具备,他就无法被评为为合格。

3.2.2 未对应收账款实施积极函证、未实施替代程序

在调查中还发现欣泰电气xx的另一种手段,即通过向外部筹集资金、再伪造银行收款证明的行为,注意收款单位注明的是客户。冲减应收账款、伪造大量资金流动的假象,以达到公司持续获利的能力的目的。在上市之前,欣泰电气便进行了一系列的冲减应收账款和少计提坏账准备的行为。

欣泰电气曾于2011年提出申请,希望在创业板上市,但证监会在审定其财务报告之后,对其持续获利能力感到怀疑,因此并未核准其申请。直到2014年,欣泰电气才被正式批准获取上市资格。而在这几年当中,欣泰电气一直利用伪造的票据虚增经营活动、虚减应收账款,上述行为迷惑了外界广大投资者,使得他们认为企业营运能力较强。

表 3.1 2012年——2014年欣泰电气虚减应收账款金额

虚减应收账款金额(万元) 少记坏账准备金额

(万元)

2012年12062726
2013年199401240
2014年7262363

对于一家急切上市、希望获取投资的企业来说,上述一系列的虚减、虚增行为,可以达到企业账面上的大量资金流动的效果,从而达到证监会“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

应收账款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体现了一个企业资金的周转能力,因而“应收账款”项目是审计人员必须实施积极函证的。在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兴华事务所员工对于大量的应收账款科目红字冲销没有做到关注、也没有谨慎的对待、更没有实施积极的函证程序,来证明上述应收账款是否已经真实地收到[5]。

在2013年应收账款科目审计中,兴华共向欣泰电气46家客户发出询证函,没有一家进行回复。假如注册会计师遇到客户不回函的情形,是需要施行替代程序的,而仅有13家客户被施行,没有被实施的客户中有19家为欣泰电气虚构的客户[6]。在这过程中,也可以想到兴华事务所实施的是消极的审计程序。暂且不说欣泰电气的“猖狂”,在这一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根本就没有按照审计正规程序来执行,如果事务所锲而不舍地追查下去,那欣泰电气的“弥天大谎”就很容易被拆穿。

而兴华事务所在2012年审计应收账款科目时,实施的也是消极的函证程序。其对欣泰电气51家客户进行询函,共计44家回函。在剩余没有回函的客户中,仅有一家实被施替代测试,并且其中的两家是欣泰电气虚构的客户。难道这还不够“凑巧”吗!为什么兴华不实施替代测试的这些客户中,偏偏就有虚构客户呢?兴华事务所本身就是一家较为著名、实力雄厚、排名靠前的事务所,难道它的员工都不具备专业能力吗?兴华的所作所为,很难不让人怀疑双方之间存在串通、舞弊的行为。

需要实施的审计工作反而没有实施,在工作中依然存在消极、懈怠的态度,足以证明审计本身毫不严格和正规。这样做可以表明两个现象:一为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素养;而为存在蓄意串通。

3.2.3 疏忽关联方交易

据公告显示,欣泰电气控股大股东为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欣泰成立时间要比欣泰电气晚。而温德乙同时是两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人掌握两家公司的话语权,在这层关系当中,双方极有可能存在关联方交易。欣泰电气的另两位股东:刘桂文、蔡虹与温德乙是亲属的关系,这也表明了欣泰电气实属为家族企业。那么其企业的内部控制程度想必只是个摆设,通过另一例子也可发现。在调查中发现,公司资金共有6388万元曾被非法占用、转移,后证明是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以集体员工名义转移的,而这一事项却未反映在当期的公司财务报表中。

图 3.1温德乙控股关系

论会计行业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 ——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法律从来不允许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经发现,严重的话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看出,在强势的股东面前,公司的内控制度根本就是一个“花瓶”仅仅只是摆设。

那么,既然是关联方交易,其信息更要公开透明。因为关联方交易涉首先涉及到XX监管,企业隐藏关联方交易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是一丁半点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信息的透明度,它很重要。但在当年的财务报表中,欣泰电气故意不反映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兴华事务所也没有发现该项问题。不透明的信息极大地误导了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在审计过程初期,兴华事务所并没有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全面状况、没有对关联方交易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也没有发现兴华关联方利益输送,审计报告不得不令人质疑。

在承担审计工作之前,要对即将审计的公司做全面的了解,虽说兴华已经连续4年审计欣泰电气,但这并不是偷懒的借口。整个审计过程下来,可以发现兴华审计人员工作准备并未做好,松懈的心理导致审计失败并蒙蔽了投资者。

第3.3节 审计工作重点认识不清

3.3.1 审计前,未对相关行业细致了解

欣泰电气属于电气生产企业,其主要原材料为硅钢片。2010年,市场上的硅钢平均价格为1.9万元/吨,介于1.7万元/吨——2.1万元/吨之间。而欣泰电气的公告则显示其采购的硅钢价格为1.49万元/吨[7],比市场价格要低得多。试想在一个平均价格为1.9万元/吨的市场之上,谁会卖这么低的价格。欣泰电气更改商品价格,通过这种手段低级的方式降低成本费用,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如此拙劣的骗局很容易被内行人一眼看穿。

在承接审计项目之后、未正式开始之前,审计人员就要对自己即将审计的行业做出细致、认真的了解。如果对该公司从事的行业不了解的话,就很容易被动,没有办法判断所见情景的真假。审计人员如果真的了解这一行业,他对钢片的价格心中有数,自然就不会被轻易糊弄过去。只要查询一下,是哪家客户这么“大方”、提出质疑、等待对方回答,这一骗局自可揭穿。

但兴华事务所自2011年起就开始审计欣泰电气,4年的时间,审计人员不可能对该行业一点都不了解,且兴华事务所在全国也是很著名的事务所,专业能力肯定是有的。然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情况,实在让人怀疑兴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在审计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3.4会计师独立性受损、风险防控制度未被认真执行

早在欣泰电气计划进行IPO上市时,兴华事务所就已经担任其外部审计机构,为其上市提供审计。直到2015年事发后,欣泰电气才决定不再聘请兴华事务所,于是聘请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经过认真审计后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由此可见一斑。

对于虚增应收账款、关联方交易以及利润xx等一系列“手段低级”的xx行为,身为国内著名事务所的北京兴华却没有识别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这也说明了兴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损、双方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在这4年的合作当中,兴华注册会计师从中收取了多少好处不得而知,多年的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以及IPO资格审计等等。但这也说明了在国内甚至世界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会计师独立性极易受到利益诱惑而损伤。审计中的“种种不专业”行为,不得不让外界怀疑。

由于事务所属于中介机构,双方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利益诱惑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对xx行为可能会“熟视无睹、睁眼瞎”。加强道德培训是很有必要的。独立性师审计公正的保证,一般审计人员也应当自觉保持,与诱惑划清界限、保持充分独立。遗憾的是,兴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兴华事务所与欣泰电气有很大的可能存在串通、舞弊等行为,这种高额的利益诱惑最终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利益损失。

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之前,事务所内部还具有最后一道“把关程序”——项目质量风险防控。事务所内的项目质量风险防控在正规情况下,挑选的都是该项审计小组之外的成员,确保审计报告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兴华事务所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根本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试想,如果事务所的风险防控部门真的按照规定流程来进行的话,认真查看审计工作底稿,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就会被一眼看出。结果并没有,可见建立一个有效并被认真执行的风险防控制度多么重要。

第4章 规避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对策

第4.1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4.1.1事务所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建立举报系统

学习有学习的态度,工作也有工作的态度。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处事公平是最为重要的。不但为防范审计失败,而且还要保证自身的独立,最为关键的是审计人员要有道德意识,并时刻坚守。开展审计的前期工作要准备好,哪些是必须准备的、哪些值得着重关注“不打无准备之仗”。对于个人来说,不时强调约束自己会相较容易,但对于事务所来说,约束众人的行为就比较难了[8]。

在员工进入事务所初期,由于尚未工作,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都是未可知的。事务所应当统一组织员工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这种培训多久举行一次、开展时间、参与人员、主题都要清晰明了。具体工作如下:

(1)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道德培训讲座,具体内容以世界范围的审计失败案例为主。会议小组成员在案例讲解完毕之后,各自与其他成员进行讨论,并在会议中当场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及所学知识。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结束后给每位与会人员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对不善发言及认识不充分员工后期进行多次讲座培训。每次评分需记入档案,相当于道德素质评分,并告诫员工此项评分将影响后期升迁和奖金。

(2)事务所可自行建立一个监督、举报系统。如果某位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他审计人员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比如:接受被审单位的金钱、礼品等等。欢迎进行举报,事务所会保障举报人信息不会泄露,并给予金额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开除且不再留用。

(3)事务所应当在每1年都要求员工签署个人遵守职业道德的书面保证函,这一项并不违反法规规定,其目的是确保员工主动遵守职业道德。

由于一项审计项目时间较长,两个月举行一次较为合适。讲座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老调重弹、只讲术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兴华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的操作没有按照职业规定进行,导致审计失败。这对于其他审计人员来说,是值得借鉴的。谨慎的专业态度、对不合理情况的警惕需要贯穿整个审计过程。事务所定期开展审计师思想教育活动,给员工树立法律意识、告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坚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9]。

在当前行业领域越来越广泛的情景下,审计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随时保持谨慎,提高能力水平。

4.1.2 审计人员需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要做到几下几点才能有效避免利益诱惑。

(1)首先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懂得自我回避。所谓回避制度,其实是员工自我要求不被利益所诱惑。如果不从审计人员自身着手,或者说自我约束,那么外界无论采取何种措施也是没有用的。但每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又相差很大,从进入审计行业之前,审计人员接受的教育就已经在反复强调公平、独立的重要性。

(2)个人想要提高约束自己的能力可以定期参加一些法律、经济讲座,听课的目的就在于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也可以说是时不时地警告自己不要触犯自己的道德底线。

4.1.3区分注册会计师和一般审计人员,分别进行专业知识考核

审计师应该增加对他们专业知识的理解。我国的会计知识时常更新,知识储备、思想是要不是更新的。学习新知识,是自觉行为;审计人员也要清楚,学习新技能是一项保证,保证你不会落后于同行!在对公司员工的访谈中也可发现,部分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并不足够。

虽然注册会计师都经过考试获得专业职称,但这并不代表每名会计师都有经验和能力。对于事务所来说:在员工被正式聘请时,可以进行一次入所考核,这次考核只是记录审计人员的目前水平、并建立能力档案;以后定期实施考核制度,审查审计人员是否一直在成长。每一季度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在这里要区分注册会计师和一般审计人员。具体方法如下:

(1)注册会计师由于已经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知识的掌握较一般审计人员强。所以1年进行两次专业知识考核,评判注册会计师的考官必须是所内德高望重、资历深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如果注册会计师持续2次考核成绩在(60-70范围及以下),给予警告;3次及以上,事务所将不让其领导审计小组开展审计工作。

(2)对于一般审计人员:事务所考核内容分阶段难度递进增长,考核内容为单项科目以及综合科目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成绩在60分以下超过2次,事务所将辞退该员工,每次考核的成绩都记录到员工专业能力档案中。建议每两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定期开展“知识讲座”,为基础审计师提供知识培训,增强其专业能力。

第4.2节 了解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点”

在承接项目之前,对该单位的内外部情况做出深入了解。审计人员在了解的过程中,还需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社会环境以及政治因素做出综合评定,对被审计单位做出清晰、正确的解读[10]。

首先,在审计工作刚开展时,一旦发现企业的财务信息不正常、波动变化,审计人员就要及时调整方法,把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做出系统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每次工作方法的变革、改动以及思路都要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4.2.1 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按照准则要求实行

检查审计工作流程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可以这样做:(1)检查审计工作底稿。项目小组成员在出具报告之前需要认真按照法规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检查每一项该实行的流程是否实行。(2)如果发现某一流程没有实施,责任到人;1次工作没有做好,给予警告;超过两次则辞退该员工。以上发现的问题由注册会计师进行记录,项目结束之后统一汇总上报,再由HR计入员工能力档案中。

其次,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在于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被审单位中的诸如内控体制、方法运用等等,这些方面出现的风险是无法通过审计消除的[11]。这也被称之为固有风险,只能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来识别。检查风险则受限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不具备专业能力就以为发现不了问题,也没有承担审计工作的能力。所以说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是他们必备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也是必要的,通过检查就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历史分析法,不同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各自对比。如果发现被审单位在之前年度存在不良行为,事务所就要好好思索是否要承接该项业务了!事务所要明白,承接审计业务不能只看重获取利益的大小。

第4.3节 注重风险防控制度与质量控制复核

有效的质量控制部门可以很好地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它起到的作用将是至关重要的,而不仅仅只是一个“摆设”!对于项目组外成员进行复核是法律所规定的的,并且要求是项目组外成员。但不排除项目质量小组与审计小组存在沟通的可能。具体方法如下:

4.3.1 审计小组之外监督

(1)项目质量复核小组成员由该项审计项目之外成员组成。在质量复核小组之外再选取具有复核经验的员工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质量复核小组有蒙蔽的行为,则更换质量复核小组成员,对涉事员工在全体员工面前进行批评和警告。如上述行为有2次,则不再留用该员工。

(2)质量控制部门应当定期与员工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口头沟通,向他们强调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强调事务所的审计价值观、强调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重要性。主要目的就是警醒审计人员不要逾越法律和内心道德的要求,从心理上起到震慑作用。

(3)定期更新质量控制手册,对一些新出现的制度缺陷做出快速反应。明确表示事务所“质量第一”的规则,定期对员工业绩进行评价。欢迎、鼓励员工发现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对于可以改善事务所工作环境的一些建议,给予当月工资1/2的额外奖励。

(4)在项目复核过程中,质量复核小组很可能会与项目负责人发生意见分歧。事务所应当建立处理意见分歧的渠道,帮助双方解决困难。如若双方发生分歧,事务所应当排遣一位双方都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协调和沟通。双方意见无法统一,最终审计报告是无法发布的,这一点项目负责人应当明确。所以项目复核小组的意见如果是正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接受改进意见。

4.3.2 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

(1)根据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案例来看,一些审计项目负责人会连续1年以上审计一家上市公司。这样很可能会导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到损害。所以事务所必须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使其不再连续审计同一家上市公司。即一位注册会计师审计一家公司不得超过两年。

(2)同时欢迎事务所其他员工监督这一规定的执行,如若发现一位注册会计师在两年以上审计同一家公司的行为,对提出质疑的员工给予金额奖励,对负责安排审计项目的员工进行批评并影响升迁和奖金发放。

制度的责任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力、经验可以应对困难,必须能够了解质量控制问题。当然,需要给予质量控制制度负责人一定的权限,并委派另一人监督质量控制制度负责人的工作,使其“用权不滥权”。为了使审计报告高质量,除了项目组内复核,还需要项目组外成员复核[12]。这项复核是必须实施的,它是审计报告的最后一道“质量检测”。实施项目组外成员复核需要注意:复核人员组成应当选择没有参与该项审计业务的人员,但是项目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并不能代替审计小组进行最终决策。

对于审计风险的理论多样化,在进行文献分析时,要多思考、参考各家文献所要表达的最终意思。审计风险不单单涉及到会计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本身,它还影响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企业形象。审计风险发生频繁的国家,会给外界投资者带来非常不好的印象,造成投资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和一些其他例子,我们也能看到:带来最大影响的还是个人。个人自我约束,强有效的法律起到震慑作用。只有这样的“内外兼修”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事务所,发生大的审计风险也是致命的。其造成的后果不可估量,所以企业、事务所在行事之前都要做好准备。如果违法反击,企业和个人就该明白以后可能会承担的后果。

哪里都有风险,它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很多新创企业和新兴事物在不断出现,事务所依然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风险,更不要说,当前世界范围金融监管环境的不断加强造成的压力。总之,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自我约束、与时俱进!

事务所要明白审计报告的真实,有赖于人员的专业能力、道德素质,以及事务所的风险防控制度等等,绝不仅仅只是一方面的。专业、负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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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陈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J].财税金融,DOI:10.19463/j.cnki.sdjm.2018.36.031.

首先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对我论文的研究方向做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推荐,在我遇到困难之时,给予我悉心指点,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改善性意见,以此向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

此外,还要感谢朋友以及同学带给我的大力支持和帮忙,也要感谢参考文献中的作者,通过研究他们的论文,使我获得了启发。

最后衷心感谢我的老师、朋友,以及同学。

论会计行业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 ——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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