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

【摘要】本研究目的是在对国内外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领域分析的基础上,以广东省为例,对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探讨,通过对广东省的现状的分析,再借鉴国内外的运行经验,因地制宜对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提出建议。运用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首先阐述相关概念,在系统的了解后对广东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进行必要性介绍,包括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商业护理保险的滞后和社会保障的不完善;之后在介绍省内长期护理保险的探索历程和国内外经验介绍的基础上,对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提出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关建议,即分别从企业和XX两个角度提出建议,以期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同作用,共同为广东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助力。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人;人口老龄化

1 前言

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逐渐对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发展开始重视。在2016年初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就曾提出要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始探究,而在同一年的7月份,又指导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实施。以上这些政策都表明长期护理保险受到高度的关注和重视。而广东省作为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较为严重的地区,其面临的人口超前老龄化影响将更为深刻,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社会呼声日益提高,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已为大势所趋。

广东省现在已发展成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同时,广东省还是我国人口数量较多的省份。一方面,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将面临因人口老龄化带来问题。据有关数据显示,广东省的人口基数在全国排名靠前,截至2018年末,全省人口11346万,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8.62%,较2010年的6.75%提高了1.8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渐严重。另一方面,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的影响下,传统家庭结构已多向“4-2-1”模式转变,传统家庭的护理模式受到时间、资金、精力等的限制[]。老年人对于美好的晚年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养老护理需求矛盾日渐凸显,如果只依靠子女或者亲戚的护理服务是无法进行的,医疗费用、服务时间、护理精力远远是跟不上的。此外,每年的通货膨胀容易导致原本步入小康家庭回到“因病致贫”的窘境。

1.2 研究意义

从全国发展趋势来看,探究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是解决广东老龄化速度加快所带来的养老护理问题所必经的过程。

从理论价值方面上,我国在长期护理保险上的实践较短,理论和实践结合也相对不足。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运行的时间较短外,还因为社会的关注度不足。因此,本文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内外发展经验介绍,通过归纳总结和分析,为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补充提供相关的理论建议 。

从现实意义方面上,广东省作为国内经济发展速度位于前列的城市,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示,其中之一就是养老护理问题。第一,随着老年人的年龄增长,其患病的风险将会大幅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加会使家庭负担加重,长期护理保险能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和减轻护理服务的负担。第二,随着我国“4-2-1”家庭结构的普遍发展,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减退,长期护理保险可以补充家庭养老服务,增加家庭幸福感、安全感。第三,有利于刺激涉老产业及其他产业的出现和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由此看来,长期护理保险在为老年人增添健康保障、为XX完善社会养老体系、为社会增添就业岗位上具有重大意义。

总而言之,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研究具有以下几点意义。第一,有利于减少家庭养老的负担,促进广东省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第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减轻社会养老的负担。

2 理论基础

2.1 概念介绍

2.1.1 长期护理

在X的健康保险组织中对长期护理的定义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患有慢性病的病人(比如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的状态)被持续地提供居家服务、医疗服务、社会服务等护理服务。[]长期护理的周期比较久,有的可以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长期护理的重点在于维持老年人的当前身体状态以防恶化。由此看来,长期护理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群体。

长期护理可以被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家庭护理、中级护理和专业护理。这三个层次按照护理难度由低到高划分。

1、家庭护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照顾。第一,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比如穿衣、如厕、吃饭等,以维持老人基本的生活需求;第二,关照老人的精神心理方面,通过与老人沟通交流,增添生活的乐趣 ,排除内心因子女离家、退休、衰老等所引起的消极情绪。

2、中级护理。它介于家庭护理和专业护理之间,一些老年人身体素质较差,患病率较高,虽然不用接受日常生活照料的家庭护理和专业的医护服务,但是需要接受定期的日常保健服务和护理服务,以维持身体健康状况。

3、专业护理。它是指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主要是针对患有重病、半失能或者是失能的老年人。这种护理服务的提供以期使这类老年人群体可以恢复身体健康或防止进一步的病情恶化。

2.1.2 失能老人

失能老人,顾名思义是指无法自己打理生活的老人。在长期护理保险中,失能老人是主要的服务对象之一,所以,对于失能老人的概念界定将确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对象的其中一大覆盖范围。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定义,一共有六项指标,分别为用饭、穿衣、上厕所、室内走路、上下床和洗澡。而等级分别划分有“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其依据是六项指标中能否做到一至两项、三至四项和五至六项。

2.1.3 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各年龄的分段中,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上升,致使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超出某一个临界值。而对于人口老龄化中的老年人口的年龄下限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水准来确定的。

国际上对于人口情况的研究,有人提出老年人口的下限可以按照60岁或者65岁来划分。而我国老年人口的年龄划分是以60岁还是65岁呢?其实,关于对于这个问题,这个界限是根据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物质生活条件来确定的,所以它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一般情况下,在经济发展较落后、医疗卫生水平较低下的历史时期,其老年人口的年龄下限会较低;相反,当进入到经济条件发展较好、医疗水平提高的历史阶段,其年龄界限也会相应的提高。通过对有关数据的研究调查显示,广东省2010年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76.49岁。所以,广东省的人口老龄化研究,其老年人口的起点界限应该提高。由此来看,广东省的人口研究不应该把60岁作为老年人口的年龄界限。因此,根据以上的分析以及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将广东省老年人口的年龄下限设为65岁更为合理。

2.2 文献综述

我国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20世纪末,此阶段处于摸索时期,国内的相关研究文献较少。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当时一个较新颖的话题,学者们在研究时多把重点放在国外的文献上。第二阶段是在21世纪初,此时的我国经济发展到了快速期,经济的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我国老年人口的平均年龄较以往提高了不少,老龄化的进程加快促使了国内学者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此阶段的研究重点多集中在借鉴国际经验、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逐渐深入。第三阶段是在近十年里,我国从理论研究开始过渡到实践阶段,在“十三五”提出试点项目的规划后,有15个城市陆续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此阶段研究的重点有试点地区的发展现状及经验总结、筹资方式、给付方式等等,研究方向较之前更加多元化,研究成果相对丰富。以下从两个方面进行评述。

首先,是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选择。我国学者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模式选择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分别是建立以商业性模式为主和以社会性模式为主。但目前大多数提倡以社会性模式为主,他们普遍认为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XX采取强制手段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更快地普及长期护理险的意识和满足长期护理需求,而且商业性护理保险的成本较高,保费较高,比较难普及发展起来。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提倡以商业性模式为主,他们也不反对前者的观点,而认为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可以照顾到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情况,而且我国养老健康险的市场发展空间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近些年有学者提出将社会型的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即由社会型长期护理保险提供基本的保障,再通过商业型长期护理保险进行补充。

其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发展的主要概况。由于我国的区域发展水平和老龄化进程不同,因此我国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时,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适合本地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在参保对象方面,有4个地区涵盖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其覆盖范围是最大的,其余的有8个地区仅覆盖到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3个地区覆盖到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保参保者。

(2)在基金来源来方面,主要是来自医保统筹资金,有些地区再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上个人的缴费、单位的缴费和财政的补贴。

(3)给付对象及评定的依据方面,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试点地区的给付对象为失能的参保人员,而有四个地区延伸到失智参保人员,分别是青岛、成都、广州和上饶。二是给付对象的年龄限制,在大部分试点地区没有年龄限制,但是上海市和青岛市有特殊的规定。三是在评定依据上,大部分试点地区的给付条件是达到重度失能,少数有涵盖到中度失能,一个地区有延伸到轻度失能。

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关注度逐渐上升,目前国内研究多集中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模式选择、筹资、给付、评定依据等方面,而国外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较早,其研究多关注在现行制度中出现的难点破解、制度发展中需要防范的问题、制度发展推进的风险分析等。

3 人口老龄化急需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3.1 近年来广东省人口老龄化的风险增加

3.1.1 人口老年化程度正在加大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的人口调查资料显示,广东的人口年龄构成特征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1](见表格1)。省统计局还表示,若按国际的标准来权衡,广东现今的人口年龄构成呈现为“老年型”,并且人口老年化有加重的趋势。

表格 12017年广东人口结构类型及其变化

类别 国际通常使用的人口老龄 2017年 2018年
结构类型判别标准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全国 广东 全国 广东
少年儿童人口比例 >40 30~40 <30 16.80 17.21 16.86 17.18
老年人口比例 <4 4~7 >7 11.39 8.62 11.94 8.62
老少比 <15 15~30 >30 67.80 50.07 70.82 50.17

3.1.2 老年人口质量低

(一)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内有79.9%的老人是小学文化程度或未上过学,拥有中学文凭的占17.2%,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9%。总的来看,全省老年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较低,精神层面的活动娱乐相对较少,容易受消极情绪的影响。

(二)约有一成的老年人无法生活自理

在广东省内65岁及以上的老人的调查中,显示有68.4%的处于身体健康,21.0%的能保证基本的正常生活,而有8.7%的属于无法正常工作或生活。[4]

3.1.3 广东老年人口的护理问题日益严重

根据有关统计网站上显示,目前全省累计共有养老机构465家,养老床位11.08万张(见表格2),养老机构与床位的数量严重不足。平均每个城市有22家养老机构,平均每家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23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只有11张,这暴露出当前养老床位与老年人口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养老床位资源的紧张,也反映出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日益严重。

表格 22019年广东养老机构数、床位数及其所占比例

城市 广州 深圳 珠海 佛山 东莞 中山 汕头 湛江 茂名 潮州 揭阳
机构数(家) 94 44 19 33 9 3 7 8 44 4 7
机构数占比 20.2% 9.5% 4.1% 7.1% 2.0% 0.7% 1.5% 1.7% 9.5% 0.9% 1.5%
床位数(张) 38719 7679 3200 8681 1860 2290 1128 775 10527 1155 1017
床位数占比 34.9% 6.9% 2.9% 7.8% 1.7% 2.1% 1.0% 0.7% 9.5% 1.0% 0.9%

表格2(续表)

城市 韶关 肇庆 江门 阳江 汕尾 清远 梅州 云浮 河源 惠州 合计
机构数(家) 25 19 39 16 3 18 48 4 6 15 465
机构数占比 5.4% 4.1% 8.4% 3.4% 0.7% 3.9% 10.3% 0.9% 1.3% 3.2% 100%
床位数(张) 4573 2706 7574 3086 327 4282 5964 1279 1453 2538 110813
床位数占比 4.1% 2.4% 6.8% 2.8% 0.3% 3.9% 5.4% 1.2% 1.3% 2.3% 100%

3.2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滞后

我国内陆于2005年首次推出长期护理保险的产品“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而至2017年为止,国内约有十几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其在销售的产品也有 100 余款,产品较为丰富,但是这些产品的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性;覆盖的对象范围有限,导致市场较小;给付方式也比较单一。

比如在投保的范围条件上,多数产品限制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投保,然而这类群体才是最需要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的。在给付的选择上也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方式,缺乏服务给付或者是两者的相结合,而且给付的前提是由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需求标准去评定的,我国目前缺少法定的专业评定机构,在给付时容易受主观或者不同机构的评定偏差的影响,缺乏公平性和专业性。

3.3 广东省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对老年人群体的长期失能生活进行覆盖。为解决失能护理的广泛社会问题,参照发达国家建立起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

社会保险在我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干层”,是涉及人群最全、社会保障资金最多元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一部分老年人没有普通医疗费用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较小。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也被规定不支付特别护士和日常护理服务项目产生的费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不保障老年人的长期失能风险。[]

在我国还没有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之前,我国的家庭结构发生转变,家庭传统护理功能减弱。为了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省内多数地区建立起日间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界于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之间,结合两种模式的优势,依托社区使老年人白天在社区活动、接受基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共享社区设施资源,晚上归家与子女共处。[]

但是日间照料中心也存在一些缺陷。第一,资金筹集方式不合理,缺口大,收取的费用难以维持日常开支。虽然国家制定了一些补贴政策,但由于步骤繁琐、条件苛刻,资金紧张现象还是存在。资金的不足甚至影响了日间照料中心的继续发展,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状况较落后的地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较差。第二,是不能满足多层次护理需求。虽然日间照料中心建立之初是为了解决半失能、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XX监管和法规的不完善[],没有购置相应的护理设施,也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使得日间照料中心逐渐只能收住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因此,虽然日间照料中心弥补了长期护理保险供给的一定空白,但实际上只能发挥最基本的养老功能,不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多层次护理需求,不可能代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因此,在商业保险不能为社会提供长期护理风险保障,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范围有限、护理方式不足的情况下,广东省有必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4 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4.1 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集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要先考虑资金的来源。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那么后期的制度运行很有可能出现问题。所以在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要探讨筹集资金的方式[]。在青岛市的运行实践中可以看到,资金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即从中划入一定比例的金额致力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资金筹集上看,为了解决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难题,优先选择覆盖参与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所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都依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有关规定显示,青岛市的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筹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来自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每年按其结余的20%划入;第二部分是来自参保者的个人账户,即每个月从账户中的0.5%标准划出。城镇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基金以当年的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总金额不超过10%的标准来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 根据上文对国外的运行经验介绍,了解到在资金筹集方面,X主要是由个人投保或企业为职工缴费投保,而日本则是由个人、企业以及财政税收按特定的比例出资。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一项来源较稳定、资金较雄厚的基金,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前期建设,基本医疗保险不失为一项较好的资金筹集来源,所以在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时,资金筹集可以考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转。而在后期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和负担压力,可以由财政、个人、单位三者一起分担,平衡三者的负担,但是需要明确个人缴费的责任。

4.2 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的可行性分析

从覆盖范围上看,适合走从中心城市到边缘城市,逐渐覆盖所有地区的发展模式。因为中心城市有完备的养老护理基础设施,便于快速推进制度建立。比如运行较好的吉林省。由省会城市长春市首先开启探索,积累经验后,定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方针策略,在松原市和吉林市实施试点,并按照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制度建立取得理想成绩。而广东省也在广州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广州城市的经验,可以逐步在我省其余城市开展下去。

4.3 广东省发展以社会保险为主导,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的模式

从政策分析上来看,在2019年的两会上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提到,要多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一起发挥作用。而从国情上来看,我国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都是由国家统一部署安排,属于社会性保险的模式,但是覆盖范围较小,在此情况下,应积极提供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在市场的调配资源作用下,扩大覆盖范围。

据此,广东省在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可以考虑以社会保险为主导。社会保险的缴纳费用相对商业保险低,有利于统筹保费的使用。可以参照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方式,按照“覆盖广、各方承担、统账结合”的原则,使长期护理保险逐渐开展起来。“范围广”指的是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一部分,即社会统筹和个人的账户两者结合。[]

同时还要通过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补充。作为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填补,它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护理需求。因为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成本较高、服务内容较全面,所以适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或者生活水平较高的群体,可以根据投保者的病史、年龄、护理服务的需求等提供个性化的产品。

5 广东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探索历程

广东省在2017年8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的人群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障和维持基本的生活起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实践阶段,原则上涵盖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在今后的探索中再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广州试点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在事前工作中,规范失能评估和相应的服务项目给付标准、评估人员和长护定点机构的确定和签约第三方商保公司。事中工作包括规范失能认定的流程、提供护理服务和相关机构的管理工作。事后工作包括服务质量的评价、费用的报销、监督检查和相关数据分析。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的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工作已基本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相对完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首先是居家护理的服务较少,广州市内仅仅有三家机构提供,而且其居家服务有区域的限制,这其中的原因是家庭护理的专业人员少。其次是失能评估的认定的通过率较低,究其原因可能有两点,申请人的资料不够齐全或者认定机构鉴定标准不统一,没能够准确把握评定标准。

从广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内容上来看。首先,其筹资来源的渠道比较单一,据有关规定表示,在试行期间,长期护理保险的基金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中,按照每人每年130元的标准对参保者进行筹资。其次,服务内容上安排了生活照料和医疗专业服务两种项目,但是在规定中并没有详细介绍。

除此之外,商业保险公司也提供了相关的支持。广州市有四家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其中,分别是泰康人寿、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和人保健。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一增加便民网点,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宣传工作;二外包服务,市医保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服务项目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总而言之,广州试点工作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果,为广东省继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积累了不少经验。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还要多注意筹资来源,因为资金来源的单一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持续发展;其次也要继续完善失能评估的标准和加强相关监督,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普及到有需求的人群,保障失能群体的权益。最后商业保险公司也要在参与经办的过程中分析参保者的投保特点,以便可以更好地设计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6 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经验介绍

6.1 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日本为例

日本是在老龄化的重压之下产生了长期护理保险,又因为其是由XX强制执行,经过多年来的运行也有不少较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的老龄化出现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快,但是日本在成为一个老龄化国家以后,人口迅速老龄化,在发达国家中排名第一[]。据统计,法国的老年人口占比在100多年内从7%上升到14%,而日本经历这一个过程仅仅用了24年。在这种国情下,日本XX在1997年就制定了关于护理保险的法律,探索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并在2000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

(1)保险覆盖范围。因为是社会性保险,投保方式采用强制投保。根据规定,民众必须从40岁开始缴费,用来支撑未来可能发生的长期护理费用。在保障范畴上,日本将参保者划分为两类;第一类为40-64岁的参保者,第二类为65岁及以上年龄的参保者。

(2)资金筹集方式。因为日本采用的是社会性模式,所以保费主要来自于公费筹集和个人缴费[]。其中一半来自于中央XX的地方XX,而另一半是由社会缴纳的保险费组成。在社会缴纳这部分又分为两部分。第一类的参保者若是有参加医疗保险的雇员,则个人和单位各自承担一半的保费;若是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则与XX各自承担一半的保费。第二类参保者根据具体的收入情况和当地XX部门决定。总体而言,第一类参保者的缴纳的保费大概占社会缴纳保险费的33%左右,第二类参保者的缴费大约占17%。XX补贴方面主要是由中央XX与地方XX共同出资,具体是中央XX、都道府和市盯村按2: 1:1的比例进行出资[]。

(3)护理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机构护理、居家护理还有出借设施。其中机构服务有特别护理安养院和老人医院等专业机构的护理。居家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阿尔茨海默病老人的疗养院服务等。最后就是出借护理床、电动起立床、康复训练器等设施。

(4)给付方式。实物给付为主要方式,同时以现金支付为辅。护理服务根据对身体状况的评估分为六个等级,从需要支援到1-5级。这些等级按照护理难度低到高划分,其相应也有最高的赔付限额。其中,需要支援是指具备能够自理生活的能力,但完成比较费力从而需要他人帮助的,这一群体通常是不能申请机构护理的。而第5级是指完全失能,日常生活起居需要他人全面照料。[]

6.2 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X为例

X在二战后经历“婴儿潮”,而这最后一拨人口(1946-1964年出生)也即将进入65岁。除了出现这一种情况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逐渐缩小,“丁克家庭”模式正逐渐成为主流。2018年,X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比例为15.81%。据联合国发布的全球人口展望报告预测,至本世纪中期,X60岁及以上人口将占27.9%,在这种情况下,其带来的护理需求随之增加。[]

(1)覆盖范围。每个年龄的人都可以投保,但是因为其保险费较高,所以投保年龄一般为50-70岁。保险企业承保在医院、家中接受一年以上的护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2)给付方式。一共有两种形式,分别是现金给付、实物给付。其中:现金给付为主要方式,实物给付为辅助方式[16]。现金支付即给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以天、周、月、年的赔偿金额,用以支付养老院、家庭护理或门诊费用。实物给付是指在护理院、居家护理等机构接受的服务。这些机构是保险公司与之签订合作合同的,故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3)保费的缴纳。保险公司通过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评估、工作性质、给付方式等来确定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除此之外,长期护理保险在保单设置上还加上了通货膨胀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在合同中一般有约定保险金额可以按一定的增长率增加,然后来抵消保险金额实际价值受到的侵蚀。

6.3 我国试点的“先驱者”——青岛市和长春市

为了缓解全社会由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相关护理难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人力社会资源管理保障部于2017年在我国组织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19年全国两会再次提及长期护理保险,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有望成为继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保“第六险”。

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运行较良好,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与2个重点联系省份都已出台了指导制度建设的试点办法与方案。本文将运行制度成效较好的青岛市和吉林省进行列表格分析。

表格 3青岛市和长春市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比较

地区 青岛市 长春市
试点开始时间 2012.7 2015.5
资金筹集方式 1.城镇职工护理保险基金,从医保统筹基金中以当月医保个人账户划转0.2%的2倍为标准划转;2.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0.2%从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同时市财政每年从福利公益金划转2000万元。 照护保险基金通过从医疗保险统筹账户划转0.3%和从个人账户划转0.2%作为职工医疗照护保险基金,按照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账户划转作为城镇居民照护保险基金。
保险覆盖范围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参保人。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包含新农合的参保人员。
保险支付与待遇标准 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城镇职工报销比例:90%(划为一档的缴费人员按80%报销;划为二挡缴费人员按40%报销;定额包干、超支不补) 1.在定点养老机构和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报销不设起付线,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为90%,城镇居民的报销比例为80%;2.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床位费、设备使用费、治疗费用等由医疗照护保险承担。
护理服务形式 居家护理,即护理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老年机构护理,即入住老年护理院(或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接受医疗护理服务;医院老年病房专业护理,即入住二、三级定点医院设立的专护病房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社区巡护,指护理服务机构(含村卫生室)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家中提供巡诊服务。 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

青岛、长春这两个第一批被列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的城市已经开始探索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道路。我们可以注意到在筹集资金的方式、实施的范畴、服务形式和给付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小的差异[],不过这些也为建立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详实的经验以供借鉴,积攒了不少实战经验。

7 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7.1 广州市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广州试点工作的实践中,可以发现有以下几点问题:第一,参保范围较狭窄。由上面的介绍可知,青岛市和长春市的给付对象涵盖到城乡居民,而广州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只覆盖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这违反了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公平性的准则,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第二,筹资方式单一。

青岛市的的筹资机制是多元的,由上面分析可知,护理保险的资金来自医保基金、个人、单位和财政等多渠道。而广州市的筹资方式仅仅是参保人员的缴费。这种资金筹集模式存在这样的弊端:如果参保人员的缴费出现问题,导致资金的短缺,那么就会无法正常给付,这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继续开展。第三,失能的评估认定时效较低。青岛市的试点要求参保者在提交相关的申请之后,有关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评估和上传系统。而广州市的试点的评估认定确定时效是60天,这就造成失能评估认定的效率较低。

7.2 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第一,护理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的匮乏。由上面的数据可知广东省的床位数量和老年人口严重不匹配。另外,护理专业人员与失能老年群体存在供需矛盾,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专员相对缺失,而对于一些失能老年人,特别是重度失能的群体,需要的是高专业化的护理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服务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我国在2006年颁布过关于健康保险的管理办法,但是到现在仍然没有明确定位长期护理保险。此外,我国的财政政策没有对投保者实施税收减免,而在X等一些发达国家有规定对投保者进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7.3 商业保险公司遇到的问题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上,要警惕道德风险的存在。通常保险公司出险时才与参保者和医护方联系,容易出现因道德风险而骗保。比如,参保者与医疗护理服务机构串通欺诈,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以达到获得给付金额的补偿;护理保险机构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故意不对参保者进行及时的诊疗,造成护理服务费用的增加。道德风险的产生不仅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使保险人的经营成本增加,还会影响到整个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秩序。

缺乏专业人才,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一个完善的保险产品设计需要大量的数据缜密分析和专业人才来准备,我国目前大多数产品限制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投保,这也是由于统计数据的不够全面,精算人才的缺失,造成保险公司较少尝试对较高龄的老年人口进行保障。

8 对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建议

8.1 保险公司角度

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8.1.1 增加产品投入力度,丰富种类

成立市场调查部门,针对老年人口展开调研,分析各种客户的护理服务需求,为保险公司提供数据支撑,以便下一步更好的设计产品。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设计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并且要考虑到老年人群体的收入普遍不高,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8.1.2 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一直是保险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加大风险管控力度,严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执行。第一,在承保之前,组织被保险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状况。第二,承保过程中,及时跟进被保险人情况,进行核保。第三,承保过程后,定期组织对被保险人进行复查,以复核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状况有无变化,并及时进行相关的诊治,以防病情进一步变坏。第四,在理赔过程中增加调查工作。在医生出具诊疗报告后,增派理赔员再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走访调查,以防骗保事件。

8.2 XX角度

8.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有法可依

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方式、保险给付的方式和细则等内容。因而可以最大化地对被保险人服务。其次,划分多种护理等级,多层次的选择有利于适应不同服务需求的人群。对于这个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将护理等级划分为六级,能够很好地做到对不同需求的保险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8.2.2 加大XX扶持力度,出台财政税收优惠措施

从当前广东省的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可预见,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前景巨大。但是市面上的商业长护险产品的保险费较高,由于价格的昂贵导致需求不足,进而市面上的产品也比较少,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潜力不足。因此,XX部门可以出台相关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助推长期护理保险更好的发展。例如:X在前期发展中为鼓励民众投保长期护理险,颁布了《联邦健康保险可转移与说明责任法案》,其中规定通过税收的方式对购买长期护理险的个人和企业进行补贴。[]

详细能够通过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来推行。第一,购买商业长期护理险的公民在计算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第二,为职工投保的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通过这种政策来刺激企业对商业长期护理险的购买,促进长期护理险市场的发展。

总结

面对一直加剧的老龄化所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国外发达国家在探索中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而广东省也是面临着日趋严重的老龄化,因而亟需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以应对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压力。由于我国整体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还未建立完整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而是在我国一些地区先行试点;而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则因为保险费较高、服务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导致发展仍不成熟。综上,作为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广东省,可以在分析我省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借鉴我国试点城市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行经验,通过XX的鼓励引导、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商业保险公司加大对长期护理险的开发力度,最后探究出适合广东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道路。从而减缓老龄化所带来的的冲击,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缓解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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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广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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