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在增加居民财产性收人、完善融资结构、加快银行经营转型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这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银行理财产品却仍存在着产品同质化严重、风险监管能力不足以及产品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尽管从目前来看并未发生什么差错,但也不能对这些风险视若无睹。本文在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若干个银行理财产品失败的案例,针对银行理财产品中发现的三个问题,提出与其相对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发展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自2004年光大银行发行“阳光理财B”以来持续迅速发展,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的样式种类、发行款数和资金规模都在急剧膨胀,并因此成为我国银行业重要的利润增长来源。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具有风险低、信誉有保障、安全性高、资金链优势、专业性强、网点众多、快捷便利等众多优点,现推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新募集资金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保险类、信托类和证券类等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在拓宽投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加快了商业银行转型的进程,成为推动国内理财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中流砥柱。
近几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一方面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技术的发达以及投资理财的宣传推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秉持着对商业银行的信赖以及自身保守的投资风格,相对比证券或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他们的投资方向会更偏向于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但是投资者也必须明白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一本万利,因为到现在为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仍存在着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自身的风险监管方面不足、以及产品的设计方面,如说明方法不规范或不全面等问题,使投资者难以真实了解理财产品真正的收益和所需承担的风险。
而另一方面,在银行理财产品飞快占领理财市场的过程中给商业银行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冒进的行为,如大量增加相似型理财产品的数量、跟风加杠杆等操作,风险也接踵而来。因此,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并对其产生的风险加以防控,做好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1.1.2研究意义
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越来越大,其理财产品中存在的不足也慢慢地显现出来。首先是银行理财产品虽然发行数量很可观,但由于投资方向一昧地模仿国外的理财设计,到目前为止理财产品仍存在着缺乏产品创新,银行间相似的理财产品泛滥,导致产品同质化进一步加剧等问题。其次是一些商业银行的销售人员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在该产品的说明方面一直向投资者介绍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而有关风险提示方面的解释却一笔带过,甚至避而不谈,使投资者仅关注于高收益率,而难以正确认识到购买该理财产品时自身所需承担的风险程度。最后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投资者获取银行理财产品其他信息的渠道相对来说很少,对于一些年龄较大的投资者,更多地会比较愿意接受银行工作人员来介绍和推荐购买理财产品,但因为各个商业银行的驻点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性参差不齐,导致不同投资者之间对该理财产品的理解也存在着差异。二是投资者在获取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等相关信息时的渠道比较单一,不是银行定向通知就是银行网站上发布公告,这对投资者来说是比较不利的,因为投资者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取到该理财产品相关的历史表现情况,从而很难对该理财产品是否值得投资下定义。
本文针对所发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仍存在的问题,提供商业银行设计制订更受投资者欢迎的理财产品的思路,做好风险评估,对商业银行有效提高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收益有着重大的意义。
1.2文献综述
朱文娟(2019)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问题分析》中侧重点在于解决理财产品市场中银行与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与购买者之间的纠纷等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她提倡相关银行负责人员对此应予以充足的重视,从不同的角度找出引起这些事件的原因,从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来更好地解决问题,而且在她看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未来健康的发展与切实保障购买者权益息息相关,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还应通过实行有效的举措来规范理财产品市场,从而达到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未来发展往理想方面进行的目的。
唐微微(2019)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研究》中则更加着重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方面,她认为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辨别出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历程中最频繁发生、最需要解决的风险,从实例中了解该风险,并针对该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是目前中国银行理财市场中所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她的文章中提到,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依然存在着很多风险,而在这些风险中又以刚性兑付、高杠杆率、多层嵌套最为严重,她提倡商业银行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策略,在完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制的同时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管控效率。
孟艳菊(2010)在《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中更加注重于产品的创新,她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理财产品的创新仅体现于基本设计上,如不同的产品周期、投资标的、合作企业等,而对于核心环节的创新却少之甚少,而从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银行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市场的占有率和利润率,更值得重视的应该是产品的设计和创新方面。她还在文中强调商业银行对于产品设计创新这一难题,更应该做到多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衡量投资者所需承担的风险,为投资者讲解风险以及提供全面的风险揭示和风险说明,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而不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理财产品发行理念来设计和推出理财产品。
桑桐(2018)在《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问题研究》中围绕着理财产品的监管展开论述,由于理财产品市场日渐复杂,他认为原有的监管方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先从外部监管入手,提出外部监管中的不足,如证监会和银保监会之间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和协调机制,再自然而然地切入到银行的内部监管,分析并提出内部监管仍存在的问题,如因内部监管不善而导致销售环节出现的不当行为,然后是针对以上提出的监管方面的问题来给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如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能力,并顺应理财产品的发展来转变监管模式。最后是关于制定监管机制方面,他认为制定适用于当前理财产品市场的监管体制需用充分考虑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行现状,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机制,并且落实该机制能否有效地预防或降低理财产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1.3研究方法
本篇论文主要采用了以下三种方法:
文献研究法:本文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为研究目的,通过在各大学科网络平台上调查相关文献来获得资料,从文献中汲取精华部分,确保文献的引用能够达到权威、全面的作用,为文章的论点提供支撑力度,再通过其现有的文献进行总结和评述。
描述性研究法:本文将目前商业银行理财市场中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思考,再给予叙述解释出来,通过目前所了解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现状提出问题,描述当前理财产品设计中的不足等现状,结合现状提出自己的看法,再针对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对可行的建议。
综合分析法:通过了解资管新规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实施的具体情况,为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理财市场现状,以便对目前市场中仍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这一部分论述提供基础。
第二章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2.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
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2.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本文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来划分理财产品的种类,其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详情如下表所示:
类型 | 定义 | 风险等级 |
债券型理财产品 | 指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一般投资于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 较低 |
信托型理财产品 | 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由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由信托公司负责投资 | 低 |
挂钩型理财产品 | 也称为结构性产品,其本金用于传统债券投资,而产品最终收益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 | 高 |
QDⅡ型理财产品 | 投资人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进行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投资人的理财产品 | 较高 |
虽然银行在向投资者介绍理财产品时都会提到该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但仍存在着投资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市场上的波动风险、宏观政策下的利率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因素,从而导致收益率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再加上不同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也不尽相同和理财产品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其风险也存在着差异,所以投资者不应仅从分类上来选择理财产品,而是要深入了解每款理财产品,在选出自己心仪的理财产品后密切关注该理财产品的动向。
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上半年)中所述,从资产配置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6月末,非保本理财共持有资产余额25.12万亿元。其中,存款、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余额占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66.87%。债券是理财产品重点配置的资产之一,在非保本理财资金投资各类资产中占比最高,达到55.93%(如下图所示)。
2.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点
(1)资金链优势,风险低,收益比储蓄高
我国居民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信赖是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信赖银行的缘故,银行发源早、信赖度高,很多风险规避型或者是懒得打理资金的客户为图个安心落个清净直接就把钱存银行,再加上很多客户心里会这样觉得:“我不太愿意告诉别人我有多少钱”。综合以上情况,银行的资金链优势就在于它能够更容易、更清楚地了解客户的资金情况。除以之外,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投向风险较低且具有稳定收益率的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等,因此其收益要普遍高于同期定期存款,这使得投资者正常情况下都能够得到确定的预期收益,这对于保守型投资的客户来说的确是不二选择。
(2)信誉好,安全性高,专业性强
其实所有投资者在咨询理财产品时更关心资金的安全问题,银行存在的历史更久一些,在百姓的心里,相对于证券和保险公司等其他后来新出现的金融公司,银行无异是最得百姓信赖的,而且国家对银行的审批是最严格的,成立一家银行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从民众的角度上来看,银行的信誉度会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而关于专业性,这么多年人们都把钱存在银行,在人们心里银行就相当于是一个管钱的机构,所以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和服务肯定会比自己理财更专业,那么能在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再多一些收益又何乐而不为呢?
除此之外银行的理财服务也会比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更加周到,首先是证券公司,其推出的理财产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而几乎不会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更谈不上帮助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有效合理支配,而且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投资者对于自己的资产是否如实和盘托出都存在着不确定性;其次是保险公司,其理财产品主要是围绕着保险计划来制订设计,更多地还是偏向于销售本公司产品;而商业银行因可以同时代销多家公司的不同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上可以更好地取他人之精华,设计出更受投资者欢迎的理财产品。
(3)网点众多,流动性好,快捷便利
众所皆知银行线下的网点数量众多,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小镇几乎都有身影,只要是在银行的营业时间内,都能办理各种理财产品及服务。在流动性上,就拿储蓄来说,很多民众在储蓄时很多时候会陷入两难:若选活期存款,那么回报率就很低;若选定期存款,当自己需要用钱,又因提前取出而需要多交手续费。在这中情况下,即存即取且收益高于储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能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再加上直接通存通兑的便利性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过程简单,投资者有闲余资金时,只要理财经理向其推荐风险适合且期限恰当的理财产品或是投资者自己去咨询理财产品,然后直接在柜台办理一些类似于存取款的手续就可以完成购买,这是十分便利的,因此银行理财产品的优势其实很难被其他金融机构超越。
第三章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
3.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主要存在着两个市场因素,一是居民的财富增加,再加上这些年市场上对理财的普及和宣传,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居民对理财产品的需求,其次是市场资金的需求太旺,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与此同时,在经历了p2p网络信贷、虚拟货币比特币等高风险的金融理财时,深受民众信赖的商业银行一推出收益相对较高、且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产品,立刻就俘获了民众的芳心。以工商银行为例,下图为其在短时间内就已售罄的理财产品。
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数量的猛增、理财产品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理财产品品种不断的创新正是体现了理财产品规模正在不断扩大的现象。除此之外,各大商业银行通过不断扩大理财产品的设计创新和产品数量来谋取经济利益,如可观的中间收入,更是加速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形成规模化的趋势。下表是在各大商业银行官网上所查询可购买的理财产品数量。
商业银行 | 理财产品数量(个) |
中国工商银行 | 175 |
中国民生银行 | 444 |
中国建设银行 | 31 |
中国农业银行 | 100 |
交通银行 | 146 |
招商银行 | 28 |
中信银行 | 212 |
3.2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伴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不断调整,老百姓们的投资渠道也在逐步增多,为了更好地留住老客户和吸引新客户,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上以不同的投资类型,投资方式以及投资方向等形式来创新,从而推出新颖的理财产品。从理财产品发行的种类上来看,以工商银行为例,目前热门的理财产品就有“灵通快线”、“步步为赢”、“稳得利”、 “珠联币合”和 “汇财通”五种,而且每一款理财产品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如 “灵通快线”系列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是中国工商银行自行开发设计的创新型理财产品,其目的在于满足投资者现金管理需求,其特点为安全性好,流动性强和预期收益高。
从理财产品设计创新上来看,现下结构型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上发展最迅速、最具潜力的业务之一,但什么是结构型理财产品呢?其概念为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型金融理财产品。而民生银行理财产品中的聚赢系列是就很典型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现已推出的就已经包括了聚赢股票、聚赢黄金、聚赢商品、聚赢多资产等多款可供选择的结构型理财产品,但其风险较高。
除此之外,在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后,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加快净值化转型进程,中国理财网在2018年年底公布的理财评价里揭示了各大银行在转型创新方面的成果,从理财市场综合能力排名前50的银行来看,各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具体体现在银行净值化的转型进程以较快的速度推进以及新推出的部分创新型理财产品也备受投资者的青睐,如部分银行发行将理财与养老有效结合的开放式净值型养老理财产品,比如上海银行推出的养老无忧、工商银行推出的如意人生养老系列和广大银行推出的颐享阳光养老系列等。
3.3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自2004年伴随着国家相关鼓励政策和国内股市行情的好转,商业银行的重心就逐渐偏向于设计、推出以及宣传理财产品,一直发展到现在,如今银行理财产品的样式、种类以及资金规模对比之前可谓是今非昔比。目前各大银行为了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都纷纷开设子公司,其目的是使理财产品设计以及推广变得更加具有专业性。从子公司的数量上来看,如2019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全资设立的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开张。还有除邮储银行外,其他五家国有大银行的理财子公司都纷纷登场了。再从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如农银理财在开张当天就发布了“4+2”理财产品体系;如中国工商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推出的独具自身特色的新一期科创板主题“科创优选”的理财产品。在各大银行都在抢占理财市场份额的时候,中国建设银行当然也得“紧跟潮流”,其理财子公司建信理财7月份也推出了两款理财产品,“乾元”建信理财粤港澳大湾区指数灵活配置理财产品和“乾元—睿鑫”科技创新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第四章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存在的问题
4.1理财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
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8年)》来看,目前我国新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中低风险产品为主,从产品风险等级来看,2018年,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量为98.45万亿元,占比为83.37%;风险等级为“四级(中高)”和“五级(高)”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量为0.20万亿元,占比为0.17%。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是理财资金配置的主要资产。(详情如下图)
由上图可知,国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性质以固定收益类为主,几乎所有银行主要的理财产品都围绕着债券、基金等风险低的金融性证券。而且各大商业银行更多的是销售理财产品,所提供的理财服务仅限于客户在购买时对理财产品的介绍,以及购买后所发布的产品公告。
对比国外的理财方式,比如说X,对比国内银行,X的银行的理财产品很少,最基本也最主要的理财产品就是储蓄,特点和国内的定期活期一样,即收益低、风险低。但X的证券、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和服务却数不胜数,其理财所能涵盖的范围包括现金管理、遗产管理和合理避税等方面,并能从不同角度出发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比如X的ETF基金,它不仅拥有投资多样化、可用保证金购买、管理费极低等特点,还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资产增值税等优势。又比如X的退休基金,光种类就包含了社会保险福利、部分公司和XX机构提供的退休金以及个人养老金账户(401K和IRA)。又比如X的Betterment证券公司,它推出的理财投资服务是一个线上的个人投资服务,将客户的银行账户与股票、债券的长期投资账户连接在一起,通过直观的用户界面与客户快速高效的投资方式相结合,方便客户进行各种繁琐的投资操作和管理,十分适用于想同时进行多种投资方向或是多种投资项目交易的客户。而且客户账户中的资金增长是免收个人所得税的,客户账户里的资金也可随意提取,不收取额外费用。所以我认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其实民众很需要专业的理财管理,我觉得相对比证券或者是其他理财公司,商业银行推出理财服务绝对能更容易受到民众的支持,所以现下银行所推出的理财产品除了产品要创新,服务也不能落下,无论投资者是否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服务都应该一直存在,都应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真正有效的理财方式,都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去管理资产,而不仅仅是为了销售理财产品。
4.2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滞后
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型的银行业务,存在着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多项风险。现如今国外很多知名银行几乎都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监管机构,并依照着一系列严谨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对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而相比之下,国内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由于缺乏经验,再加上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程序并不太完善,导致其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预防不当,当出现问题时由于经验不足从而不能很好地解决等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商业银行对风险疏于管理甚至置之不理。
最经典的例子便是2008年的QDII理财产品,当年的QDII产品由于发行时机不当导致爆发集体性的深度亏损事件可谓是人尽皆知,最瞩目的亏损便是民生银行的“港基直通车”QDII产品突然清盘,其实这就已经说明了哪怕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其实也存在着很大的投资风险。在亏损发生后,媒体采访多名已购买民生银行非凡理财“港基直通车”产品的投资者,他们回应只是在十九号那天接到银行的一个电话叙述由于亏损导致该理财产品被自动结束而已。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上来看,购买该产品后在未到期的情况下被告知即将承担50%以上的损失,而在未购买该产品时银行工作人员以及产品的宣传和说明并未向投资者提及风险方面投资者应当承担的部分。更令人愤怒的是,虽然民生银行在之前宣传该理财产品的广告上并未给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率等确切的承诺,但“自动终止机制”却被民生银行故意宣传美化成“产品结构科学,超额回报与风险控制相结合”的优势。显然,民生银行为了销售出理财产品刻意针对投资者对风险提示进一步弱化,而且在获悉该款产品清盘后,记者也尝试着在民生银行网站查询该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结果却是耗时十几分钟后才在 “产品信息”栏中找到了该产品由于亏损过大而被迫清盘的终止公告。这就说明民生银行在产品被清盘、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时候还在对此事遮遮掩掩。
还有近日中行原油宝巨亏海外翻车事件也是备受关注,原油宝是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权益资产,说白了原油宝就是银行推出的一种新型高风险理财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不管盈亏多少都一直是投资者自己在操作。但在今年4月15日,芝商所清算所就发布公告称允许负油价情况的出现,工行、建行及其它机构在芝商所修改规则后不久均对有关理财产品进行了移仓操作,而中行却对其置若罔闻,仍然手握仓位。果不其然负油价的情况变成了现实,就在4月22日,XWTI5月原油期货暴跌至每桶-37.63美元,对于购买了中行原油宝的投资者来说,不仅亏完了本金还要倒贴一大笔钱给中行,更有投资者亏损达900多万元,其中包括近400万本金和需补偿给银行的500多万元。
追根究底其实还是银行在设计的这款原油宝忽视了一些风险,首先是银行没有考虑参与原油宝期货的投资者们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期货购买业务操作流程上也未设定数量限制,盲目追求原油宝期货的业务规模,具体表现为由于投资者增多,中行对投资者规定的购买数量从最开始一手一手地买演变成最后十手十手地买,无形中放大了投资者的风险。其次是中行的产品风险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在发生原油宝事件之前,中行在保证金充足率低于20%时会强制平仓,而事实上,这次中行并没有对保证金不足的客户进行强制平仓,也没有及时迁仓,最终导致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相对比同样面对着XWTI5月原油期货暴跌至每桶-37.63美元,工行和建行等其他机构在芝商所修改规则后不久就进行了移仓操作并使投资者避免了这次风险的做法,可以明显看出中行在风险监管和防控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进步空间。
以上实例不仅仅是警示商业银行应当做好风险预估,揭示投资应承担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在未发生亏损时及时地、定时地向投资者公示投资方向、投资收益情况、以及投资进行时由于其他风险因素变化的情况下风险系数是否会增加;在亏损发生时应该站出来为投资者详细说明此次亏损发生的原因、银行在该产品刚发生亏损时所做的补救措施,并总结出投资这个方向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的经验和教训,而不应该仅仅是告知投资者亏损发生了。
4.3理财产品业务运作透明度低
为什么说银行理财产品透明度低?其实从银行理财说明书上就可以明显看出来,购买理财产品后的资金去向有很多,比如企业债、同业拆借及其他金融债券,看起来是在分散风险,但买了哪几个企业的债券,跟哪几个银行进行拆借以及对各个不同投资方向的投资资金比例等确切的信息却不见踪迹,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只有一个大致的方向,而资金具体投去了哪里,投资者是不知情的或者是之后才知情。
而这样会给投资者带来怎样的风险?早在2008年便有真实的例子,当年除了QDII理财产品,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也是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多发地带,原因正是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方向和投资组合比例含糊不清,据当年的公开资料所示,存在少数商业银行违反协议书的嫌疑,具体违反操作为动用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然后到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股票,由于风险系数过大加上当年的雷曼兄弟破产事件对股市的影响,致使产品到期亏损了将近17%。更令人气愤的是,当时一出现亏损有些银行不仅不及时通知投资者,甚至还动起了歪心思,居然内部自己“私了”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而2018年3月投资者王翔将建行告上法庭的事情也闹得沸沸扬扬,事情开始于2015年6月,当时股市行情一片向好,王先生经建行理财经理推荐在恩济支行购买了96.6万元“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但随后不久恰逢2015年股市大跌、基金大幅亏损。当2016年初王先生要求赎回时才被告知该基金已经亏损近30多万,其后王先生与恩济支行多次沟通想要赎回但恩济支行一直以持有该产品有回本可能为由一直推脱,直到2018年王先生才赎回该基金,但当他赎回时,金额已经严重缩水至仅剩38.95万元,于是他以建行在明知其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情况下,欺瞒并推荐其购买第三方发行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使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惨遭损失为由将建行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处王翔胜诉,理应获得赔偿。在起案件中,首先是建行恩济支行明知王先生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而为了自身银行的利益欺骗王先生该理财产品为稳健型;其次是建行恩济支行在王先生购买该基金产品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甚至还有哄骗欺瞒嫌疑。追根究底这起实例主要还是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透明度太低导致,投资者无法得知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究竟是不是真的符合自己的投资承受能力,也根本无法从其他地方得知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只能对理财经理的推荐听之信之。
虽然银保监会要求各家银行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经营、收益情况,但现实中商业银行更多是只在其营业网点或者是网站上进行不定期地公布理财产品的收益变动情况或者是发布到期兑付的通知,而关于具体的运行过程几乎只字不提。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到推出的过程来看,差不多都是各大商业银行总行设计出理财产品然后分发给分支行进行销售工作,分支行待产品募集期满或是完成销售任务后就将所有委托资金移交总行,最后再由总行根据既定协议进行统一操作。因此,就算是各分支行其实也并不一定真正了解该产品具体的经营运作情况,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就更加谈不上能够向投资者全面地去说明并讲解具体的资金投资去向。导致理财产品业务运行透明度低的原因除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机制,还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问题,就像上面那个例子,一出现亏损银行不但不及时通知投资者,反而还内部消化隐瞒了下来,这是个别出现问题被揭露出来的,那还有一些未曾被揭露而使消费者蒙在鼓里的又有多少呢?所以我认为为了理财市场未来向良好的方向发展,着力解决商业理财产品业务运行透明度低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第五章 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中所存问题的对策
5.1解决产品差异化程度
解决产品差异化严重程度可先从银行内部切入,首先是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上,应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充分了解不同投资者所偏好的投资风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及做好风险管理的情况下,尽量拓宽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尽量满足各阶层投资者的需求,其次是理财产品的期限方面,能实现同产品多期限,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同时合理配比好期限和收益率,使理财产品被更多投资者所适用;最后是商业银行应该注重理财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专属的理财方案的同时对其进行分层化服务,再按照客户的资产总额和投资偏好对客户进行细分,站在银行的角度,根据投资者来细分理财经理是比较高效的一种管理办法,这样不仅能够实现商业银行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理财需求,还能精准推荐最适合投资者的理财产品。
除去商业银行内部在理财产品设计方面的创新建议,其实成立理财子公司也是解决该问题的一种方法,因为商业银行毕竟是银行业,为了银行内部的正常运营,其所能设计的范围是不能包含高杠杆、高风险类的投资,再加上数字化转型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经之路,所以为了更好地为风险爱好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及进一步进军理财市场,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纷纷设立子公司,充分研究金融科技,旨在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为了使理财产品更具专业性、规范性。除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外,目前加码金融科技已成为目前各大银行的趋势所在,有些商业银行为更好推进金融科技加码,还对其子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适用于该银行的调整,如工商银行成立的金融科技研究院,其主要业务方向是开展金融科技新技术前瞻性研究及技术储备、重点金融科技领域战略规划布局和创新应用。又如招商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金融科技办公室,由总行战略规划与执行部更名改组而成,定位为全行金融科技的统筹管理与推动部门。
中国银行业的理财市场报告(2018)中也提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截止至18年底,已经有12家商业银行成功获批成立金融理财子公司。未来理财子公司将从产品转型与创新、投资者教育等多个方面加速资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行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
5.2加强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因发源时间较早,且其业务和运营一直受到银保监会的监管,然而伴随着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如何有效增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这也是商业银行一直以来都不可忽视的重点。
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院表明,银行业在金融科技战略中的风险管理方面仍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投入成本引发的财务风险。由于进行科技研发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都较大,而科研成果的产出周期一般都较长,如果银行未能平衡好科研与正常经营中的资金分配比例的话,一旦银行出现资产和负债出入太大的话,对银行来说财务风险系数会大幅增加;二是金融科技技术自带的风险,一方面是研发出的技术可能不成熟或是不太适应当前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技术在应用中,由于银行内部人员操作不当或是向外宣传有偏差等行为从而 形成的操作风险;三是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由于改变客户关系、流程节点,合同流程或是管理关系等行为,有可能与现行的银行法存在着某些争议而无法顺利进行,这类风险也应考虑周全;四是信息安全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诈骗的形式从电话也转移到了互联网上,多年来互联网诈骗的新闻层出不穷,所以对于银行来说,为了防范该类风险,不仅需要维护银行的网站安全,还需要提醒投资者以官方公告和官方链接为准,最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信息安全。因此,针对以上四点,商业银行应加快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管制度,不但要考虑理财产品设计带来的风险,还要做好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管理。
5.3增强产品信息透明度
2008年的理财产品集体亏损给了投资者一个很大的警示,那就是对于具体的投资方向、投资比例还是风险提示,投资者都可谓是知之甚少,针对增强产品信息透明度,可先从银行外部,也就是监管部门切入,首先银行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把控各大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防止商业银行为追求过大的利润而导致银行无法承受运营带来的风险;其次是明确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真实性,跟踪理财产品的投资进程,防止银行夸大或吹嘘理财产品、或是银行内部人员对其收益或亏损进行“私了”,或是银行不及时更新收益情况导致投资者在面对受损时无法及时止损,又或是银行次级贷款等不良信贷包装成理财产品进而出售给投资者,使投资者受蒙骗;最后是银行监管部门应该尽快成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包括明确规范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规范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对银行违规行为不容姑息、加大惩罚的同时也要向民众公布银行被惩罚的来龙去脉。
然后是银行内部所需做出的两点努力,一是商业银行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披露理财产品的具体投资方向、投资比例等详细事宜,最好也出现在产品说明书里,该理财产品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后才可推进市场;二是商业银行应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真实的收益情况,别出现所投资的金融场外交易都已经进行到4月份结果收益情况还停留在2月份,当出现亏损时也不应该瞒报、谎报,而应该如实公布。此外,还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对投资者进行售前以及售后服务,当出现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有疑问或是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异议等情况时有工作人员为其解惑,做到有问必答,真实可靠。
值得令投资者高兴的是,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关于理财产品《2018年(上半年)评价结果特点说明》中叙述到在信息披露方面,商业银行正在不断加强地信息披露的程度,部分机构信息披露得分较2017年提升超过20%。下图为中国工商银行近期的信息披露情况。
由上图可知该银行对于收益情况的披露比较及时,但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面以及投资者的服务方面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第六章总结
在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由于商业银行与生俱来的优势,再加上产品数量快速膨胀以及可供选择的类型不断增加,现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很多投资者的不二选择。而正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很多问题也开始变得不容忽视,商业银行的侧重点不应只围绕着市场占有和银行收益,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于理财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创新、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信息透明度等问题,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而不仅局限于眼前。同时,商业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更多地应该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衡量投资者的风险,并为其提供真实、全面的风险揭示,真正做到为投资者服务,为投资者着想,而不是仅仅只是为了销售理财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更好地以投资者的角度来完善理财产品设计。总而言之,只有当商业银行真正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通过金融科研技术来有效抢占市场而不仅仅注重于产品的数量和种类,才能使理财产品在理财市场推出时更顺利、更吸引投资者,才能促使国内的理财市场更好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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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四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四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老师的教诲与指导,师兄师姐和同学的帮助历历在目,父母的支持与鼓励总使我的步伐不断向前迈进。我是幸运的,能结识这么多的良师益友,顺利、愉快地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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