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一个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国家,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和广州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做好垃圾处理与人类的生活质量提高息息相关,而目前提升垃圾处理效果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对垃圾进行科学预处理,也就是垃圾分类。本文是从XX角度出发,主要探究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进度缓慢的原因,从XX和城市居民双重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推进政策落到实处的方法。分析广州市前二十年做好垃圾分类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泊,在现有基础上改进政策的提出方式、执行方式,了解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真实态度,研究一定的可行对策。
关键词:垃圾分类,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阻滞,垃圾处理
第一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在人类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环境的破坏也愈加严重,环境污染成为当前全球各个国家需要共同治理的问题,而城市垃圾的日益增多是众多环境污染现象之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同时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和受害者。在2004年中国就成为世界第一垃圾制造大国。全国各地人口激增,对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城市垃圾的产量越来越多,甚至超过地球环境本身的自净能力和所能承受的范围。根据调查发现我国很多大中小的城市都有着被生活垃圾围绕的困扰,“垃圾围城”已经是我国各个城市常见的现象;垃圾长期堆放在路边不仅影响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而且也还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空气污染、水土污染和对土地的污染。这些最终都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根据调查到的数据表明,截止到2018年底,广州市的常住人口数量相较上一年增加40.6万人,数量已经达到1490.44万人,而人口数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就是广州市的生活垃圾产量也呈现上升趋势。广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的清运量达到745.30万吨,相当于广州市全年人均产生生活垃圾500公斤。广州市目前是我国生活垃圾数量排名前十的城市之一,同时是广东省生活垃圾最多的一个城市。
2000年广州市被我国定为首批垃圾分类执行试点城市之一,于2011年4月初开始实施,在2015年9月初被完善并正式执行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最终目标是为了从源头减少广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产量,提高生活垃圾可循环利用率。然而,至今已经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广州市的垃圾分类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并没有想象中的令人满意。政策推行初期阶段,大部分市民认可了这一政策的实施并不反感,但是大部分市民实际上并没有对日常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打包,对于“干垃圾”、“湿垃圾”的区分也没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知,目前广州市的垃圾处理技术人不成熟,垃圾现状也并不理想。
而广州市作为中国五大中心城市之一,在预计人口规模会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每天仍有近7成的垃圾需要进行卫生填埋和焚烧,这无疑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重环境破坏的程度,所以执行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在垃圾处理方面的可持续能力上需要加强。
实施垃圾分类措施是在源头对垃圾处理进行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最终目标是为了资源可以循环利用,也就是增加可回收物品的数量。当前我国很多城市都存在诸如生活垃圾堆放在城市某个角落,或者对垃圾分类不重视,随意混装混袋的处理生活垃圾,造成垃圾的二次污染等问题。目前世界上对于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有垃圾填埋、垃圾堆肥和垃圾发电等,而这些垃圾处理方法都是需要先对生活垃圾进行一定的分类处理,分出可利用资源和不可利用资源后才能对垃圾进行更好的妥善处理。所以一个城市要想更好的持续发展进行垃圾分类是必然的,这关系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作为我国一线城市之一的广州市,做好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不仅有助于自身的未来发展,更是作为我国其他中小城市对垃圾治理的榜样,增加我国减少环境污染的决心和力度。
做好垃圾分类,减少广州市填埋的垃圾数量,增加垃圾的可循环利用,健全垃圾处理技术有利于缓解广州市XX的城市生活压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市容市貌,改善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的分类处理之路。管理好城市生活垃圾,调动市民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参与热情,建设更好的城市精神面貌刻不容缓,对优化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于“垃圾分类”在近年来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热度不断上升;本文的重点在于如何更好的推进垃圾分类政策在广州市的有效实施落地,做好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政策”落实到位不仅对于我国的环境治理有着重要意义,对于世界共同保护自然环境促进人类自然和谐发展也有一定意义。
1.2 文献综述
国内研究在垃圾分类处理领域较有代表性的学者如熊文辉(2003)提出广州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从源头分类收集到最后清运处理的各个环节都是处于一个混合状态,垃圾混装混袋是阻碍垃圾分类的重大障碍,市民无法自发完成垃圾准确分类。
学者杨文(2012)提出垃圾分类工作要及时推进,推行实名制以立法形式强化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贺芸、曹守青和毛悦(2013)提出要完善相关环境政策体系和激励体系,开拓城市居民学习回收垃圾分类的途径,鼓励其积极行动。
学者娄成武对德国、巴西的垃圾处理模式与中国目前进行的处理方式进行对比分析,认为力量分散、管理阶层全职不清晰等等问题是我国在垃圾分类处理中需改进的一大方面,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国外研究Hertz(1996)等最早关注居民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学者认为居民从源头进行垃圾分类是能够对后期垃圾处理起到高效作用的一个策略,能够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可以通过对居民分类指导,制定一定的鼓励制度,以强制执行手段促进居民源头分类行为。
Pitchayanin Sukholthaman和Alice Sharp(2016)开展从垃圾源头分类会对后期垃圾处理起到的影响的研究,以泰国曼谷的垃圾管理体系为例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要通过激励、社会公益、建立完善垃圾体系、健全立法来实现垃圾源头分类。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本方法主要是对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类文献资料进行了大量的查询和阅读,了解掌握国内外现状,包括各类书籍、期刊、论文、杂志、网络信息等相关资料,主要了解有关XX对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等相关概念,把握我国XX在处理垃圾中存在的问题。
(2)综合归纳法
通过对文章的梳理,整理分析其中能够体现事物本质关系的各方面内容,进行概括总结,有条理,有逻辑的对其进行归纳,更好的揭示其中隐藏的规律。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比较与分析,更好地总结出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各流程的特点与成效,更好的提出加强垃圾分类的措施,表明实施垃圾分类的意义。
(4)实地调研法
为更好地了解当前地方XX对于实施“垃圾分类政策”的态度和情况,发现其中的问题,采取实地调研法可以以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来较为直观地了解实际情况。在确定的地点范围内进行实地考察,并搜集大量数据资料以统计分析。
研究内容本文主要是研究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改进方法,在前期阶段就开始查阅关于实行了“垃圾分类政策”的国家的相关文献资料,以及我国关于“垃圾分类”政策的相关情况,了解国内外的背景和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的现状。
其次,调查了解周围群众关于垃圾分类政策的看法,广州市居民作为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主体,了解他们的意愿也是主要步骤之一;以实际情况为依据,调查政策实施所面对的问题。
第三部分,根据收集的相关文献资料和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撰写论文和随文资料,丰实文章的论述依据,提出相对应的可行的解决措施,帮助垃圾分类政策能够更好的实施。
第二章 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基本状况
2.1 垃圾分类概念
垃圾分类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和分类收运,将其中尚有利用价值的垃圾回收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行为。
2.2 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相关管理机构
通过资料可以得知,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由广州市城管委包括城管部门和各街(镇)XX部门为主导,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等单位相互配合,主要是由街道办人员去监督落实各社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目前 广州市执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区人民XX确定执行目标,统筹规划事件,镇人民XX和街道办事处则负责其所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引导负责辖区内的居民做好垃圾分类。除此之外,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主要对下级区域内的行政管理人员起到一起督促作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条例,区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中单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检测,以及对有害物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污染和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裂管理的有关工作。
在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内生活垃圾的运输,主导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工作;街道办负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环境保护部门、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做好协调配合和作用。
2.3 广州市垃圾分类相关法律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了对垃圾的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为四种: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明确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对不同类垃圾如何分类并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或者相对应的容器内;还规定了个人、单位。餐饮生产者或市场管理者未按照规定投放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个人处200元罚款,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以下罚款。
2019年推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采用四级考核法,逐级监督,进行排名评分,建立考评小组,对有瞒报和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扣分。
2.4 广州市垃圾分类执行现状
广州市城市卫生环保部门在广州市被定为全国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后迅速做出反应,逐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及配套管理制度,之后几年间,共投放了约7000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陆续设立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街道每个月都有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做了很多动员工作,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在社区宣传栏进行垃圾分类告示,积极开展政企合作带动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能卖拿去卖,干湿要分开,有害单独放”这三句简洁的垃圾分类定义是曾任广州市市长的陈建华总结的。经过十余年的尝试,广州市部分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有了一定的意识提高,目前“高楼层楼道撤桶”工作已经在黄埔区,南沙区全部完成了,越秀,花都,番禺,增城4区也已经完成80%,同时规定居民在家中分类垃圾定时拎下楼。在广州地铁、公交车上也经常会播放“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怎么分类?”的小视频,通过十余年的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政策,“垃圾围城”问题在广州已经得到一定的解决,广州市进入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列。
根据调查显示,广州市的城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处理是有着较高的意识上的接受度,但是在行为上大部分人并没有落实,具体表现为日常生活中扔垃圾大部分垃圾还是混装、混袋的丢弃,大部分居民一天生活中对于厨余垃圾和其他灰尘等废弃物都是直接一个袋子就装好,随便扔进垃圾桶。只有对于“废报纸”、“易拉罐”等可变卖的经济价值较高的可回收物品会进行分类单独储存,其他的不论“干湿垃圾”都是统一装袋。垃圾分类工作基本靠城市居民的自主性去行动。
其次,数据表明有超过95%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需要接受专业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教育。对于部分环卫工人做出的调查也表明他们大部分是不会对垃圾进行一个准确分类,如何分类仅仅是依靠自己的直觉和平时偶尔看见的一些宣传语提示。目前国内首部垃圾分类科普读物《广州垃圾分类学习小手册》已经出现方便居民阅读和学习,但是据调查大部分广州市居民并没有读过此类书籍,缺少获取的途径,目前公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缺乏可咨询的途径和专业性的培训,给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未能提供便利性。
第三章 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部门权责不分明,监督不力,政策形同虚设
在广东省社科院国学中心主任柯可看来,广州市的垃圾分类处理总体仍然对源头的垃圾分类不够重视,以烧埋为主,但与之相配套的制度管理体系也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在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没有监督落实责任到位,政策执行形同虚设。
按照《管理规定》中的条款由各社区制定辖区内相关的管理条例,对各部门进行权责分配,但到目前为止也只有越秀区于2015年正式出台法律《2015 年越秀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分配;其中30个工作任务都有提到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分局、街道办。而在垃圾分类执行中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的主要单位是城管部门和街道办,但是街道办作为一个基层单位,要去很好的落实区域内甚至包括做好整个广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显得有点势单力薄,资源不足。根据《管理规定》第六条,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但是在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实际执行中,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叉其实很少。就其中的环境保护局,其单位只是负责垃圾处理后的空气、水源等污染处理工作,而且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的主要职责中也没有相关工作描述。部门之间完全谈不上相互监督,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下。
我国从早之前就制定“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关于环境的治理原则,但迄今为止几乎没有执行。也没有直属部门去管理,各部门之间权责不分明;广州市虽然一早就制定了垃圾管理收费制度,但是真正落实到各街各巷的寥寥无几。在我国大多数城镇都是立个牌子警告不许随意乱扔垃圾,除此之外并没有张贴明确的惩罚条文。类似的政策执行情况还很多,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政策形同虚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单位管理部门并没有做到相互辅助工作,例如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处以罚款,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应的处罚部门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权利,虽然有出台正式的奖惩制度但是没有具体落实到各社区内,目前并没有出现因为不按要求对垃圾分类打包而进行处罚的案例。相关部门对于暂行规定和出发规定并没有真正执行到城市居民身边。公众并未真正投入到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来,这是阻滞政策推行原因之一。没有明确细则规定城管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许多地方城管主要是依据当地出台的红头文件和XX行政命令开展城市管理,没有明确的执法文件可以依据。
《暂行规定》虽然对垃圾分类规定分类标准,并且制订了惩罚措施用于约束各类人员进行垃圾分类,但在具体的推广实践中各部门协调准备工作并未做好。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处罚部门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少有罚款事件公布执行,造成了相关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3.2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广州市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只是对垃圾分类工作做一些技术上和行为上的指导,而且可操作性很低,实施的这些“暂行规定”也是缺乏法律效力,没有一个完整的配套分类流程和配套监督制度,主要还是为了维持“混收混运”体系,并没有实质性突破。规定中虽然有条例说明XX及市民的义务权利,有出现对于垃圾分类的原则条文,但是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分类确立标准,和相关文件的下发。规定虽然将垃圾分类为四大类,但是缺乏相对应的分类宣传手段。
现行广州市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为例,依照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对不按照条例规定随意乱丢弃和堆放垃圾的人进行处罚;《暂行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个违规个人或者单位罚款金额等;条款和条例仅仅明确规定了处罚的范围和金额,但没有做到细节处,例如在《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及《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中没有提到详细具体的执法程序,对于相关执法人员如何去进行操作也没有说明,缺乏具体的执法行为细节。除此之外,目前广州市的法律规定中对于个人违规丢弃垃圾的处罚也欠缺有效的取证手段和追踪违规人员的方法。
另外,在《管理规定》对于企业单位部分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激励制度是保持激励的态度,并没有强制性的去规定奖励细节和方式;面向个人奖励的条款也只有第五十三条提到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人员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动员活动,设置物质上的奖励或者组织积分制度等等形式,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由XX主导的对管理部门和个人单位的类似积分类奖励制度也是一句话带过,没有细化。
根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规定,环卫清洁人员在进行分类收运的时候要遵循分类原则,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轻易发现,几乎所有的工人及其垃圾收运行为都是将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在市城管委管理下的环卫清洁公认是垃圾分类收运的实际执行者,目前只有新出台的《广州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提到对于环卫工人城市环境保洁作业、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制定了规范标准,并没有对垃圾收运的行为规范进行详细规定。并且在条文中,只提到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对市民的垃圾投放行为进行引导、监督,对于垃圾的分类运输行为没有过多规定。
3.3 奖惩制度不均衡
广州市街道推行垃圾分类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大部分是靠环卫工人和一些巡查员去推动和约束居民,缺乏奖惩制度使得环卫工人与公众这个利益链条的关系单薄。虽然我国提倡实行垃圾分类已有多年,但以混装丢弃的形式来处理家庭生活垃圾才是城市居民一直以来的垃圾处理方式,并且这种处理方式方便快捷形成多年的习惯。目前广州市大部分地点已经完成“撤桶”工作,要求居民自行打包好垃圾扔到垃圾收集点,有些收集点离居民甚至有点远,这意味着居民的工作量增加,因垃圾分类异于传统垃圾处理,客观上要求市民分类放置垃圾,这需要人们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个体工作量,有的还出现“居民把垃圾分好了,却看到环卫工重新混在一起”的现象,打消城市居民的积极性,缺乏动力去完成,光靠城市居民的自发性去完成垃圾分类工作是不可能的。据调查显示,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开展的好坏暂时没有对他们的工资待遇有影响;城市居民表示:张贴告示并没有实际罚款到个人身上。要有相对应的奖惩机制来对居民起到一个约束性。
在暂行办法中,对于再垃圾分类中各项虚假行为也出相应规定进行惩罚,但缺乏与之对应的奖励制度,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文。
3.4 宣传不到位,便利性不足
宣传手段单一,收效甚微。XX在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前期就积极开展市内社区活动对城市居民传播垃圾分类的作用,采取海报宣传和在校内讲座等方式,对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都积极发动他们去自发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对城市环境的保护。这种宣传方式在政策执行初期确实有一定作用的,但是随着宣传热度降低、环卫工人混合收运、收集点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影响下,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就出现滞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没有与时俱进,跟不上政策的发展变化,没有持久性,宣传工作逐步与引导市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出现脱节,宣传不到位,造成居民垃圾分类的实际参与率、投放准确率不高。宣传方式只有宣传栏张贴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广告,而且有一些长时间没有更新,画面模糊,《宣传手册》的出版也有一段时间,但是调查显示大部分广州市居民并没有阅读过此类书籍,甚至社区内有些居民根本不知道这类书籍,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还是依靠自己的直觉去投放垃圾,城市居民大部分都没有阅读过类似这种手册和相关的这类书籍,没有普遍简单的途径去获取这些资料,不利于居民自发去了解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
第四章 推进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对策
4.1 明确权责内容,设置监督体系
完善细则条文规定各部门在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权责内容,基层组织虽然是执行的主要部分,但是其他协调部门具体如何调配要分工明确。健全XX相关管理机构,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并明确规定其工作内容与要求,使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度化,有序开展。
建立由上至下的责任人相关联制度可以有效的提高各阶级执行垃圾分类政策的行动力。逐级监督,分工明确,让各部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监督上下级的工作,做好内部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做好规划工作,让市民在合理制度的管理下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2019年,上海就实施将沿街的商店也纳入考评体系,对达标和完成垃圾分类较好的地点进行模范示范展示,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中的第九章详细的说明各类主题的法律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工作。
4.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广州市XX应该在“广州市城市省会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细化对各项错误分类垃圾的处罚规定。XX应在接下来的工作对现有条例进行综合,通过吸收近几年政策执行遇到的困难进行更好的完善,建立更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将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奖惩制度上升到法律程度,向公众展示威信力。建立清晰有条理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并落实到各个街道,真正实施到人民群众身上,可以进行一定的举例演示更加客观的让市民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及建立奖惩机制在市民心中的地位。明确各部门对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问责对象,对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每年进行绩效考核,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严惩予以公示,使得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根据。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谁制造的谁负责。收费制度应该体现出有利于鼓舞市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减量和减少垃圾处理成本的原则,以促进政策执行主体进行无害化的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结合广州市这些年来对于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教训,可以从中得知,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应当由核心管理机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透明化建设、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形成。而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需要各个部位相辅相成做好管理监督工作,体系才能发挥其最大的功效。在完善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过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各执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细节处体现。明确责任和义务,才能各自负责好自己的区域,打好配合。明确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规定企业在回收利用废弃物中的义务,明确居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习惯中必须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其次,要完善生活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发挥企业与XX双重合作的作用,不断加快我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垃圾真正实现分类处理。
4.3 完善奖惩机制
细化垃圾分类政策中的各项相关激励制度和便利性,从广州市居民的角度出发,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从而为XX制定相关决策提供依据。设计合理的奖励制度是对于XX命令的有益补充。要做到对于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有着同等的对待,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不仅是居民,对于从事垃圾分类政策执行人员也是基于一定的奖励制度,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对于市民可以运用网络建立数据库,将居民个人在垃圾分类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出的贡献和积极行动记录下,在社区网络中公布,对于表现优异者制定一定的奖励措施实行。对于管理体系人员可以制定由上至下的与各阶级人员相对应的激励措施,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评测体系,对各人员工作作出要求,按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奖励的制度。
4.4 改变宣传模式,提高便利性
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程度很大程度上跟城市居民有这离不开的关系,只有市民的行为意识和素质提高才能打造一个干净美好的城市。随着社会和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化普及全球,XX必须要做到信息透明化,让公众充分参与到政策中来,可以运用网络来实现。一个公共政策的制定势必要得到民众的认可才能进最后并最终得到一个完美的结果。
在垃圾分类管理配套设施齐全的条件下,加大宣传力度,不要局限于小区内的宣传栏宣传语等,要有规律、有组织的对居民进行一定的教育培训,增强公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同感。组建以XX为中心,企业为辅助的民间组织或者协会,自发去进行、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的进行,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
利用网络等便捷性工具为公民做好“垃圾分类”提供更好的服务,搭建互联网平台,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标准,为城市居民提供查询,预约回收,起到引导促作用,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便利性。
第五章 总 结
一个城市要想不断的向前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就必须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人类的经济发展与生活垃圾是“相伴相生”的,垃圾是人类制造的,反过来对人类造成一定的困难这需要世界人民共同进步去提出解决对策。要想建设美丽而干净的广州市,就必须要城市居民与XX进行相互合作思考妥善的解决方法。本文主要目的在于提出建议如何完善广州市垃圾分类政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更好的在城市居民中执行落实到位。其中,主要还是XX起到一个引导作用,由作为最关键执行主体的公众来完成垃圾分类目标。而在这个不断完善的进步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做到推进政策执行,不放弃。XX必须把更多的力量吸引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给城市居民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动力才能实现对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从而实现自身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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