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变革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时期。人口居所变迁、工作岗位变动的频率的加快使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中。社区属于城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有序、逐步发展,XX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要求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不断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同时,民主社会的呼吁声也越来越强。并且,我们要明白,作为一个城市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它对于国家基层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进行了多次社区改造,取得一定成果。但探索过程中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急需解决。一方面,期初社区改造主要面向于大中型城市,由于这些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全面,改造效果立竿见影、形式多样;而另一方面,大部分中小城市、城镇及偏远地区限于发展不全面,基建不完善,理念不创新等原因,发展缓慢,甚至倒发展,与大城市的社区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因此,从现实意义出发,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值得研究,从理论意义出发,我国缺少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相关理论研究,所以,此次研究意义重大。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目的:
  通过山西省部分中小型城市社区管理与创新研究,梳理城市社区建设历程,总结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查找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潜在的问题,深入挖掘剖析问题原因及影响因素,吸收借鉴国内外行之有效的做法,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形成适合本地发展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社区管理提供参考。简而言之,对城市社区管理模式进行研究,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功能,进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快速发展。
  1.2.2研究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有利于实现区域自治,维护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方针,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山西省部分中小城市社区管理深入调研,总结成效,吸取经验,发现问题,并进行深刻剖析,完善了社区发展新理念,提出了一种新的思路,对实现“美美幸福新山西,共建小康大家庭”具有积极作用。
  (1)有助于使社区内居民平衡好自身利益,避免冲突,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实现群众的幸福感,提升居住的满意度。
  (2)社区作为仅高于村委会的基层组织,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对国家和XX负责,具有管理作用;另一方面对群众负责,具有服务作用,实行新的社区管理方式,对国家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3)有利于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社区的管理工作,才能让群众生活的更加舒适、更加幸福。

  1.3国内外研究动态

  1.3.1国外研究动态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佩蒂南德.滕尼斯在他出版的社会学著作,《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andGesellchaft)书中,第一次提出“社区”的概念,并对社区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其后,学者不断地对这一科学进行研究、论证、补充。
  齐美尔、沃斯提出社区失落论,他们认为城市的强刺激环境使人们渐渐失去本真,进而形成阴暗奸诈而又冷漠无情的人格,人与人之间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利益关系,使得社会管理变得更加复杂,这便使得滕尼斯提出的理论不再适用;继而刘易斯、甘斯提出了社区继存论,把城市居民分成五类进行分析;费舍尔、雷顿提出了社区解放论,即个人在社区行为上是自由的,可以同时参加多种社会关系并且不受约束。
  F.亨特在《社区权力结构:决策者研究》中,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社会名流掌握着地方政治,很多事关地区发展的方案通常由这些名流进行商议决策,而地方的官员只负责配合,从而用这种方式实现少数人的利益需求;达尔提出多元政治论,选民投票选举官员,官员要向选民负责,多个群体共同掌握政治权力。
  1.3.2国内研究动态
  我国的社区管理形式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理论的进步在不断变化,有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极大的丰富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在社会结构转型研究方面,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变革,我国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的社区机构、体制、观念也都发生了变化。
  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发展变化研究的方面,我国进行了多次探索,甚至走了一些弯路,因为我们建国后对于社区定位、行政结构、权利划分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没有系统的研究,这就要求,社区改革在我国已经是势在必行。

  1.4研究内容

  本文共五个章节对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进行研究,第一章绪论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通过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归纳出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并提出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章对社区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收集相关理论运用到分析中去;第三章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针对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出其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出问题存在的原因;第四章收集相关资料总结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发展的情况,吸取创新经验,从而找到适合山西省本地社区管理发展的道路;第五章总结出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改革措施。

  1.5研究方法及措施

  1.5.1综合分析法:
  深入到山西省主要城市社区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者的建议和意见,运用行之有效的科学手段确保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措施;
  1.5.2文献资料法:
  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搜集,理清山西省城市发展历程,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1.5.3比较研究法:
  通过与国内外其他城市地区的社区管理模式进行比对,选择出适合本地发展的最优模式;
  1.5.4理论分析法:
  综合运用公共行政、治理理论、社会学等相关理论对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进行理论阐释。

  第2章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社区:
  所谓社区,一般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以聚落为依托或以物质为载体的人类活动高度集聚的地域空间,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场所。主要有以下特征:(1)区域特征。社区并非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基层XX按照一定界限人为划分的;(2)行政特征。社区是一个对上(XX)负责,对下(群众)服务的组织体系。(3)功能特征。社区面向居民直接提供一般公共服务;(4)价值特征。社区一般是以居民在长期的生活相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价值认同、行为规范、道德约束,并以文化背景凝聚起来的社会共同体。
  2.1.2社区主要功能和职责:
  现行模式下,社区具有自治、教育、服务、组织、保障等五大基本功能,主要承担职责有:(1)社区居民自治、民主选举、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2)履行XX职能。协助XX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优抚救助等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3)反映居民意愿。监督和评议XX派出机构的工作,对本辖区的社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2理论基础

  2.2.1治理理论
  “治理”一词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拉丁文词根是指“操舵、驾驶、领路”,意思是治理的方式、引导和领导的行为。治理理论相当庞杂,既包括全球治理、民族治理、国家治理,也包括地方治理、公司治理,以及社区治理。治理理论认为,治理不是单一的一种活动,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2.2.2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公共组织、执行公共政策时,XX的工作重心不是掌舵,也不是划桨,而是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构建公共机构,这些机构具有完整的整合力和回应力,集中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
  2.2.3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理论认为,单靠XX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是存在缺陷的,需要各级XX、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这些XX、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则构成了公共管理的多元化主体。该项治理需要建立起XX、社会组织及公民之间的统一协调关系,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统一化管理结构。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撰写了与本论文课题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通过资料查阅法分别对社区、社区功能和职责、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概念进行了整理总结,为研究本课题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第3章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3.1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1缺少完整的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社区制度发展比较晚,比较缓慢,并且各个地区差异较大,缺乏普遍性,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即使有一些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也与实际具有很大的差距,并不能发挥指导作用,造成了大城市情况各不相同,小城市各有各的难处的尴尬局面。
  3.1.2社区居委会自治流于形式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按照“费随事转、权责对称、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没有相关激励机制,社区改革之后居委会工作人员少了很多补贴,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没有减少,尤其是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需要常常挨家挨户进行社区工作,例如调查问卷、宣传宪法,计生工作等,但工资待遇每个月只有2000左右,在全市属于较低收入水平,因此,居委会工作人员可能会降低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另外,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治理中的机会很少,参与意识薄弱,很多社区居民和单位认为社区工作由社区服务中心包办,做得好就行,与自己没太大关系,不仅平时工作繁忙,也没有参与社区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这样也导致了改革工作无法深入、全面的开展。
  3.1.3社区应急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一些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社区安全基础差、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低,还没有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条块结合的事故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需要面对大量的征地、拆迁、拆违控危、农转非等涉及到百姓具体利益的问题,此类问题若不及时处理,便会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公众事件。但大部分社区都无力及时处理一些突发的公众事件,缺乏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的公益设施和紧急开支,各个部门之间也缺乏一定的应急联动响应模式。社区的应急能力直接影响到社区发挥凝聚民心、维护基层稳定的职能。除此之外,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等都具有时间紧、任务繁重的特征,若没有XX立即采取措施和资金的支持,社区难以确保及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应急任务,后果十分严重。
  3.1.4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社区治理难点较多
  XX对基层社会的管理方式是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方式转变的重点在于社区治理中出现的难点。由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在城市周边建设了配置设施完善的新型小区,加上XX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继搬出老城区,大量有条件的市民开始往新型住宅小区转移,将自己在城区内的老旧住房变为出租房,租给流动人口使用,由于住户多数是租户,人员不稳定因素大,给社区环境卫生、安全稳定、人员控制等方面带来难题。另外,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由于开发难度大、开发成本高、居住人口多且杂,所以一直是城区内的社会管理服务的难点和重点。
  3.1.5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缓慢
  管理权限的划分也是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人口由于其复杂性和流动性的特征,一直是基层社会管理各主要部门的难点所在,且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由于责任、权利、利益分配模糊不清,难以在配合进行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问题上形成合力,横向上无法连接到综治、公安、住建、统计、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且人员资料信息库不够完善,很多信息仍需要居委会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入户调查,这样就无法实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无法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综合信息从而进行有效管理,无法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影响了均等化服务的推进。
  3.1.6社区服务专业化程度不够
  当前山西省社区组织的生长还不适应城市社区人口演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也比较低。随着社区人口的导入,居民需求越来越个性化,社区组织正值快速成长的机遇期,当前普遍呈现的是社区居民居民参与热情不高,参与意识比较低,导致社区服务单一化,且社区组织大多只是中老年人的业余活动团体,公益性的大型组织还比较少。山西省大多数中小城市社区市民相对于大都市来说整体的服务于社会的意识较弱,影响力不高,多数是为了完成单位行政任务而开展,虽然服务形式发生了转变,但落实到具体事务上仍然有很大缺陷。

  3.2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3.2.1法律制度的缺陷方面
  由于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山西省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且在试点的基础上决定的,尚无大城市成熟运行的具体经验借鉴,在国家层面还尚未进行全国性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都是各地自己进行探索,《山西省城市社区工作条例》是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并实施的,所以存在缺乏法律支撑的问题。例如新型社区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能还没有具体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导致社区的某些工作和成果在某些领域因为合法性的问题遇到质疑和拒绝,同时,社区服务中心的公章和提供的证明在很多地方也会因为不具有与街道办事处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不能被认可。
  3.2.2体制诱因方面
  社区的运行机制仍需完善,从实际推进改革的情况可以看出,社区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主要依靠授权来执行工作而不具备行政职能,XX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工作职能和隶属关系还没有理顺,很多社区服务中心依旧承受着XX职能部门安排的行政管理事务,没有经过合理分配,社区再下达给居委会,导致的后果则是繁重的社区行政管理工作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无法完全承担的任务,难以彻底改变行政化倾向,也导致居委会忙于完成上级下派的行政任务,无暇考虑本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从而使得新的三级管理体制无法促进居民自治组织功能发挥,也使社区组织的培育遇到障碍。另外,在指导改革的文件中,也没有完全明确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各自的职能、职责、性质、任务及服务内容等。
  3.2.3社区经济来源方面
  随着一系列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相关改革,成立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没有经济职能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全靠财政预算拨款,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社区应急设施建设相对缓慢,且每年社区在应急预支方面的支出仅占“三公”经费的很小一部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能缺乏公益设施、专业人员和紧急开支。因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经费的拨付需要一段时间和程序,在决定社区发展的重要环节,基础设施投入、聘请服务人员、应急管理、各类公益活动开展等,都需要资金保障,在一些突发事件发生时,若不能及时处理,会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引发公众事件。
  3.2.4部门利益枷锁方面
  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涉及与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工作只靠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去做是相当有限的,所以需要上级部门以及社区内的居民,单位,社区组织等共同参与和努力。从上级来看,XX和XX职能部门只需要将决定和任务下派到社区,或者直接略过社区将任务交给区位会去做,又由于社区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很多工作只能依靠授权,但社区又完全依靠财政支撑,只能承担上级分配的许多任务,不能完全的去行政化,从而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从下级来看,社区居民和单位、自治组织对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性质还没有完全了解,导致缺乏参与社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向社区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
  3.2.5居民自治意识薄弱方面
  居民参加社区公共管理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原因主要是怕麻烦、没时间、不懂、维权意识不够等,这与过去“管制型”的XX有关,居民早已习惯有事直接找XX部门解决,主动参与的意识淡薄,难以从归属感上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由于社区与社区内成员沟通机制不完善,导致居民和社区内单位没有归属感和主人意识,也不愿意为社区工作尽力,影响社区服务的发展。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整理撰写了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并针对这些弊端分析出问题存在的原因,运用综合分析法从法律制度、经济来源、居民参与度等多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4章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

  4.1国外主要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治理是一个全球性课题。一般来说,研究者把国外社区治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4.1.1居民自治型
  这种模式以X为代表。X作为法制传统国家,社区居民具有高度参与社区组织的自觉,非XX组织发达,具体承担社区服务功能。XX和参与其他方面的管理模式一样,给予社区非官方非常高的自治权利,仅仅在法律制定、财政核算方面有一定钳制。社区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私人化的市场服务和公益性的福利服务。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强调法制功能,依法管理。二是社区非营利组织成为社区发展的主力军。三是社区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注重人与自然和谐,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保证居民生活质量。四是社区社团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4.1.2XX主导型
  这种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新加坡是强势XX,在借鉴西方国家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又保持了良好的东方文化传统;一方面制定法律,约束、调节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一方面设立专门的社区管理机构一国家住宅发展局,制定政策、发布社区规划,提供资金支持,并对社区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社区即XX,二者紧密结合。XX在社区设立各式派出机构,对社区的干预较为直接和具体。二是社区组织体系高度完善。XX组织机构职能分明,结构严密,对社区的管理井然有序。XX主导型的社区治理结构是一种强XX、弱社会的模式。
  4.1.3XX社区合作型
  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日本。日本XX与社区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彼此相互支持、并行不悖,在保持亲密关系的同时,对社区事务采取相对宽松的管理,共同推动社区管理与公共事务发展。在具体分工上,XX主要行使宏观规划、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与监督。社区组织具体负责内部事务管理。这种密切分工,保证了社区的正常运转。日本社区治理实行柔性文化建设与刚性管理双重驱动,形成了XX有限介入、社区组织积极响应的良好格局。

  4.2国内社区管理模式创新

  上世纪末,随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深入,社区建设越来越成为发展的热点,民政部确定了26个“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社区建设实验,并取得了有益的实践经验,这些实验区分分布的在北京、上海等较大型城市。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4.2.1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的特色是把社区建设与强化XX管理结合起来,重点实现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结合。这种强化XX集权的管理,主要是市一级XX和县一级XX的部分管理剥离出来,下放到乡镇(街道)基层XX,进一步加大基层XX的管理权限,将街道作为社区的主要聚集地,形成“街道社区”集中发展的模式。通过发挥XX促进社区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力量的干预,引导社会管理的创新,逐步形成开放式发展、社会共同参与的的社会管理新体制。本质是强化基层XX行政管理职能,实现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
  4.2.2深圳模式
  深圳社区治理主要是在体制机制上实现了创新,加强了社区工作站的建设,并将其作为社区管委会以外的独立机构,隶属于街道办事处。通过社区工作站来落实街道的各项行政工作,服务社区建设发展,定期向办事处汇报工作情况。深圳主要是通过加强政策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体制机制等三个方面,来实现这种管理体制的创新。
  4.2.3沈阳模式
  沈阳市是通过建设自治体系,实现基层社区的管理。沈阳市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这种形式保障全社区成员的共同利益。社区内的事情都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表达、诉求和决定。除此之外,沈阳还设立了议事协商机构和办事机构,分别是代行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沈阳模式实现了社区自治组织的体制创新,是国内社区服务管理市场化的典型代表。它实现了社区民主自治,是在原有传统管理体制下的大胆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现代化公关管理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趋势。
  4.2.4武汉模式
  武汉市模式的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街道的行政管理权并不延伸至居委会,居委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自治,自治的方式是靠制度来落实。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来确定居委会的法定职责,确定居委会的各项公共管理职能,其人事权、资金支配权和资产管理权等内部管理职能,也是通过这一制度来落实,居委会实行完全自主的管理与考核。武汉的社区治理模式最核心的特点是街道行政体系的完善,以及社区自治体系的建立,是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强化服务、创新管理的一种新机制。

  4.3对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的创新与启示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社区治理模式,都各有特点和长处,也各有缺点和不足。纵观各地的社区治理模式创新举措,对山西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因时因地制宜。只有立足本地实际,做好结合文章,才能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和工作体制。今后的社区建设,应立足新兴城市的基本定位,充分考虑社区形成多样化的现实状况,走一条外部借鉴与内部整合相统一的创新之路。
  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上海、深圳、武汉的社区治理体制改革,都是市、区两级XX的职能调整,首先对XX职能、部门职责进行梳理和界定,通过简政放权向街道、社区移交社会管理事务。而沈阳模式,侧重于社区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创新,缺乏XX改革的配套支持,居民自治就失去了基本的体制保障。
  发挥XX主导作用。居民自治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是社区建设的必然结果。但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决定了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XX为主导,把XXX领导、XX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有机地结合起来。
  决策与执行分开。决策与执行分开,已经成为当前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主题。居委会议行分离,议事权由居委会行使,具体事务由社工办承担。社工办人员均为职业社会工作者,由居委会择优聘用,XX承担全部人员工资和公务经费。
  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自2008年,全国开始推行社会工作者资格认定,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借此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引导专职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居委会成员等向专业化发展。
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培育新型社会组织。社区新型社会组织主要指居民委员会、社区活动团队以及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协会、服务中介等,这是提供社区服务的主体力量。例如,上海普陀区社区管理是在社区内创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和扶持的方式,这种模式叫作“长寿模式”,从而探索出“管理寓于服务、服务渗透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新体制。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依据前两章的写作思路进行拓展研究,通过比较研究法,分别总结出国内外不同地区不同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从而分析出适用于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与启示。

  第5章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改革措施

  5.1增强城市社区法治建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改革需要通过完善法制建设来进行支撑,在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后续工作上,不仅需要明确社区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还要依法规范XX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这还依赖于国家法定制度建设。

  5.2完善社区运营机制和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需要XX出台相关文件,对社区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使社区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大胆进行工作创新,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在明确和保障居委会日常工作经费来源的基础上,对已经在居委会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要建立保障机制,使其能够安心工作。同时加大人才引入,合理配置居委会人员的工作数量和工作量,在上级下达任务的情况下,考虑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数量,是否能及时完成,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5.3健全社区应急工作长效机制

  城市社区除了需要因地制宜建立一套符合自身情况的应急预案体系之外,还需要构建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构,进一步完善社区内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体制、机制,制定出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明确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应急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能力。可建立社区应急管理储备公益性的基金,研究并制定应急储备资金的限额、管理、审批、使用办法等,使城市社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快速的解决,以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

  5.4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是社区发展的硬件设施,基础设施的好坏与社区的发展,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满意程度息息相关。近年来,一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从山西省改革落实情况来看,老的社区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困难。2014年10月xxxx《关于加强地方XX债务管理的意见》即国发43号文出台以后,不允许地方XX再盲目依靠土地财政、资源财政等融资进行城市扩建,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城市“造城式”的发展,必将会降低XX投入到社区的资金,已经没有了经济职能的社区只能靠财政提供资金,在XX还没找到新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改善老旧城区住宅环境的方式之前,在基础设较为落后且人员复杂的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要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并非易事。如何广开融资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共同进行社区基础设施值得思考。

  5.5开拓多元供给主体合作共治新格局

  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改革的最原始、最主要的力量是来自于XX等权力部门的推动,XX不仅是改革的推动者,也是改革的对象。近年来地方XX关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少,都在进行符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地域特色的改革探索。应摒弃“全能XX”的观念,重新考虑XX该以何种角色介入到社区管理中,确立规范XX的退出机制,尽早培育出能够接任XX的社区权力主体,可以借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依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可以从业主委员会着手增进居民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感,社区居民为实现自身诉求在社会中行使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另一个侧面推进了社区组织的萌芽,从而维持社区功能的完整发挥、维持社区安定的生活秩序,营造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做到从统治到善治的转变。

  5.6局部推进社区服务供给机制创新

  为适应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构建具有普惠性质的可持续发展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当下我国地方XX根据社会公共需求的变化,将养老保障体系、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教育体系、公共住房保障体系等视为完善公共服务的重点,其实,社区服务是一种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社区服务直接面对居民、为居民服务。所以,应该进一步发挥其便民、利民、公益、福利、互助和地域性的特点,解决服务“零公里”的难题。同时,由于社区服务在吸收就业、维护稳定方面作用突出。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延续,避免走XX包办的路线,也有利于满足社区服务对象多元化的需求。

  5.7运用大数据创新社区治理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是进行社会治理的一种技术支撑。推进公民的网络参与能促进对公民自治能力的培育,提升XX决策能力,加强网络世界合作治理和网络公共服务职能将成为构建服务型XX的重要课题。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除了能给地方带来巨大经济价值之外,还带来了巨大的社会价值,给地方XX进行社区治理创新带来机遇。山西省应该抓住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机遇,强化地方XX的电子政务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加快建立连接各部门的全市共享的人口信息综合平台,对人员流动可以更加清晰直观的进行管理。并借此实行更大范围的政务开,提升新型社区网格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便于XX进行有效管理通过技术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塑造廉洁、高效的XX形象。
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8构建城市社区文化

  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逐渐被快速的生活节奏和相对封闭的居住空间阻碍了,因此我认为可以在社区内举办与社区福利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以减轻个人和家庭的心理压力;可在社区内建设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舞蹈排练室等各类促进社区居民交流的场所,不仅能增加居民间的互动,还能促使居民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幸福指数;在老城区尤其是具有历史名胜古迹、历史传承的社区,将社区文化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达到社区文化和居民道德建设并举,通过一系列构建社区文化的活动,将社区建设为真正意义上的“关系密切、疾病相抚、守望相助的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

  本章小结:

  本章节主要针对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运用综合分析法以及文献资料法进行分析、整理、总结、撰写,完成本篇论文正文最后部分的填充。

  结论

  由本文通过调研山西省城市社区管理改革的过程及成果,总结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立足国情,结合我国社会管理理念和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从构建服务型XX的角度,思考如何突破现有体制框架的束缚,通过改革建设出具有包容性的社区。
  山西省此次改革暂时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不仅受到我国体制因素的制约,还因为我国社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不完善、部分管理方式与基础设施落后、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和志愿服务意识不够等因素,导致改革阻力较大,但这次改革在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乃至基层社会管理的改革中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不仅全面展开了一次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取向的行政体制改革、巩固了基层党建基础、提高行政效率、社区居民认可程度较高、从制度层面给予了改革相应的保障之外,还取得了很多有目共睹的成效。但要完善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不仅需要打破我国户籍制度和传统社区组织形式固化、贫富差距等对社区发展的制约,还要适当调整XX和社会的权力边界,建成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优质公共服务及福利资源共享、社区服务与社区福利全面覆盖会的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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