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公民参与视角出发,对公民参与宿城区项里社区治理的情况进行了实证调查和研究。分析出公民参与智慧社区存在参与社区治理程度不深、治理能力薄弱、公民参与治理效果不好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发现存在包括公民缺乏主动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的意识、公民参与条件不足、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并根据原因分析,有针对地提出改善现状的建议,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推进公民参与治理的制度建设、为公民参与治理提高参与条件,完善权利救济制度。从公民参与视角来研究智慧社区建设,探索便民、高效的社区建设模式。建立解决社区难题、共享社区资源的平台,达到行政高效、服务精细、治理到位的智慧社区新高度。
关键词:智慧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
一、绪论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环节,也是公民行使参与权的最便捷的方式,更是构建服务型XX的基础。只有做好社区治理的基本环节,国家的运行才能更加稳定和协调。在传统的社区治理中,更强调自上而下的体制,在如此体制下上级对下级有着极大权力,公民基本没有参与权,更无法有效参与到智慧社区的治理。因此,社区自治能力较弱,与国家提倡的全过程民主不符。现在社区需要的是公民广泛参与治理,需要公民自治制度,应强化公民主体地位和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意识,推进智慧社区更快更有效的发展。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 研究背景
智慧社区概念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大潮背景中,是随着我国智慧城市规划的研究提出来而逐步产生的,社区也是我国城市公民工作休闲、学习、生活时所需处理的生活基本服务单元,是指一个城乡个体公民之间的相互依存互助的一个社会共同体或者组织。对智慧社区管理系统的创新建造,既更加有利于促进社区综合治理行动的规范有序健康进行,同时它也显著提高智慧社区和公共信息服务,在大大改变着人们匆忙的物质生活的节奏方式的同时又提升着各项公共社会职能。然而,当下中国在和国际论坛上,对智慧社区问题的有关理论研究探讨仍多半偏向于实践研究与社区科学方面交叉的相关理论实证研究,社区实际管理运用技术层面亦相对缺乏,从强调公民自主参与社区的理论维度切入来实证研究在当下我国智慧社区研究发展演变过程里并不属多见。
图1-1智慧城市涵盖内容
2.研究意义
(1)现实意义
公民自治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的很重要地组成部分,智慧社区地建设也同样重要,公民自觉有效的参与则是进行智慧社区建设活动的一种重要参与方式。在当今新常态XXX背景要求下,怎样才能在进行智慧社区地建设实践中更好更多地引入公民参与是一个重要问题。面对智慧社区的高度信息化和社区建设实践中必然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提出保障公民平等参与决策的一系列有效行动对策,有助于更好保障社区公民共同的议事参与权和集体决策审议权,有助于依法保护每个公民利益。公民主体自然是我国智慧社区规划建造和治理过程的重要主力军,同时智慧社区公民群体是现代智慧社区重要的一个组成性部分。因此,公民也要充分发扬好主人翁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智慧社区的实践活动,在积极履行人民自身主体权利保障功能的同时,推动智慧社区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向前深入发展。
理论意义为丰富治理理论的内涵和创新社区公共治理发展方向提供一条新的思路。随着国家信息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向前深入,社区民主治理进程中的智慧互联网因素正被XX摆在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历史位置点上,在中国城市发展现代化进程中,全过程式民主不断发展,不仅有了完整的制度程序还有了实践环节。本文主要研究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以及如何改进、发展公民参与式治理,丰富充实当代社区民主治理新理论。
(二)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从其起源来分析,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理论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雅典民主制度使得全体公民都是统治者,所有人都可参与政治,造就了空前的政治热情。
1969年谢里阿恩斯坦发表了论文《市民参与的阶梯》,提出了“公民参与阶梯论”。他认为公民参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无参与形式、象征性参与形式、完全型参与形式。每个阶段的公民参与的过程和程度又有不同,所以三个形式又表现了八个层次:XX操纵、宣传教育、给予信息、政策咨询、组织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授予权力、公民自主控制。这三个阶段,八个层次共同构成了阶梯理论。
无参与形式 | XX操纵
宣传教育 |
象征性参与形式 | 给予信息
政策咨询 组织形成 |
完全型参与形式 | 合作伙伴关系
授予权力 公民自主控制 |
图1-2公民参与的三个阶段和八个层次
2.国内研究综述
20世纪80年代前后,我国开始兴起公民参与理论。随着国内学者的研究和国家大力发展全过程民主,公民参与理论也在中国生根发芽。我国新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提出“XX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这确立了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也为公众参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公民参与理论方面:学者陈尧认为,公民参与治理是全过程民主的核心,是推动全过程民主的动力;学者王大广认为,公民参与基层治理是构建XXX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蔡宝刚认为,要增强公民参与治理能力,培育公民治理意识,应通过法治建设为公民参与保驾护航。
学者罗崇菲认为公民参与治理必须要梳理公民和XX部门的关系,把公民参与作为公共管理的核心;学者郑雅倩提出智慧社区的建设应该围绕公民来建设,公民是社区的主人。只有让公民生活满意的社区才是智慧社区发展的目标。公民对社区满意了才会积极参与社区的治理。公民与智慧社区是相互发展的,公民治理意识提高社区发展和谐,而社区发展和谐反过来有对社区内的公民有益。
3.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概念。公民参与包含三个要素:参与主体、参与客体、参与途径。它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完善。我国的全过程民主就是其发展的产物。两者都强调公民参与管理。全过程民主包括民主决策、选举、管理、监督等过程。现如今公民参与在国家政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公民参与。本文将公民参与定义为:公民或公民团体在法律和政治构架允许的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共事务或国家公共政策的过程。
智慧社区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与社区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以先进的数字化技术为依托,整理统合并合理分配社区资源,提升公民居住体验的组织形态。从2008年提出“智慧地球”开始。全球各国将目光投入到智慧城市和社区上,并大力发展与智慧城市相关的科学技术,取得良好效果。
(三)研究方法
1.实地调查法
对宿迁市项里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问题进行详细调研、并主动与相关社区负责人代表及部分社区公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获得项里智慧社区建设真实运作情况。
2.问卷调查法
为了解智慧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详细情况,对项里智慧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
3.文献研究法
在研究中收集与本文相关的资料,阅读文献和期刊等文献资料,关注社区最新动态,掌握社区发展和建设情况。重点查询国内公民参与研究
二、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现状
项里社区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等十余项荣誉称号。
2023年10月,被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一)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措施
图1-3项里社区为民服务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建有为民服务中心,内设有普法教育宣传室、社区艺术团等活动室。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社区建设的第一要务,引导广大社区工作者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服务向民生倾斜。大力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同时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把养老、救助等民生问题作为社区的服务重点。公民自治制度化。提出在社区、小区、楼栋三级分别搭建议事平台,提升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具有宿迁特色的协商民主模式。宿城区全面推行社会自治“三征两评四公开”、“一家双联三议事”、“四务公开”等制度,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实现“社区事代表议,公民事自己定”。运行管理规范化。“政社联建”融合开展,“政社联建”覆盖率达到85%。普遍设立社区管理服务站,实行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值、首问负责、一岗多责等工作制度。
(二)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的成效
1.社区充分整合辖区资源,凝聚骨干力量,成立了由“关爱未成年人”、“党员责任田”、“百合花曲艺团”、“宿迁学院”、“人民医院”这五支队伍构成的“五星志愿联盟”。“联盟”积极履行为公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职责,勇做项里社区志愿服务排头兵。其中,由“中国好人”李再华老人牵头组建的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近年来共向社会募捐168万元,解决社区158名孤残特困儿童上学问题。
2、在市文明办和团市委的悉心指导下,社区成立“青壳”公益超市。以“青壳”公益超市为站点,为社区公民提供专业化的公益服务。自青壳公益超市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关爱未来,助力成长”、“文明舞起来”广场上的文明实践、“心相伴苔花开”等系列特色主题志愿活动150余场。
3.整合小区在职党员、业委会、物业、党员楼栋长等力量,常态开展普及宣讲、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党委和驻居单位、社会机构、社团组织共驻共建,让公民形成有困难找社区的意识。做到“小事不出网格,难事不出社区”。近年来,社区与共建单位开展志愿活动295场,送服务项目3000多件,惠及群众2.8万人次。
三、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更好的了解宿城区项里社区公民参与治理情况,现基于相关实际情况制定问卷,并利用制度好的问卷进行调查。纸质问卷共发放50份,网上问卷150份,收回纸质问卷20份,网上填写问卷90份。其中有效问卷共计110份。
(一)公民参与智慧社区程度不深
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公民表达思想、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公民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决策方面缺乏公民关注,缺乏公民参与能力,缺乏有组织的参与等等。社区公民在智慧社区里生活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社区治理义务。一些社区公民经常对智慧社区的决策视而不见,认为这是管理者的事,与自己无关,所以放弃了参与的权利;或认为他们已经参与社区的治理,比如参与了很多社区活动,但这些活动多为公民组织的兴趣活动,政治性活动公民很少参与。这两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
如图1-4所示,关于宿城区项里智慧社区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调查结果显示:有59%的人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参与过智慧社区的治理,偶尔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人只占23%,。而根据问卷显示经常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公民却只占该指标的10%。由此可见项里社区多数公民并不十分关注智慧社区,同时他们也就不可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智慧社区的治理当中去。
项里社区公民主要参与社区中的文化、娱乐、健身等社会性活动,对社区举办的公民会议、选举活动、投诉维权、政策决策等政治性活动,参与多为被动且人数少。从社区参与的深度层次上讲,公民参与已经不是简单地参与社区文体等活动,而是公民参与的行为是否涉及到权力的运转,是否参与社区政治性活动、是否参与到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流程。公民参与社区决策的次数普遍偏少,公民的政治性参与只是象征性、被动式、浅层的参与,并没有真正深度地参与到决策的起草、制定、实施、评估等环节。并且公民并没有参与到社区权力的运作过程中。这就违背了民主的原则,是一种单面性的决策过程。久而久之,当公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逐渐形式化时,公民参与的热情自然就会随着管理的形式化而消退。这就使得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实际效果很不理想,和理想中的政治参与之间有很大差距。
(二)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效果不明显
一方面是公民参与主观能动性不强,缺乏积极性。主观意愿对参与情况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调查结果看,我们可以知道有33.4%的社区公民并不愿意参与到智慧社区的治理当中去。而愿意参与的人占比只有不到23%。其中有可能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公民占到31.5%。最后选填不知道的人占比12.1%。智慧社区内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意愿普遍不高。在实际接触中,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公民对于社区日常事务不感兴趣。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为社区的发展做出贡献,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有选举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在年轻群体为主的社区中,由于青年人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等原因,在个人事务与社区事务发生冲突时,青年人会坚定地放弃社区参与。
另一方面是社区工作者的回应有效性不强,针对性不高。在调查访谈中发现,社区居委会除了要加强社区日常管理外,还面临着小区环境、物业管理、社保兜底等众多条线工作,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工作。由于身兼数职,甚至还有许多APP打卡、系统数据后台录入等考核性操作,导致用于研究、解决公民提出诉求的时间较为有限。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诉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回应,问题也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公民参与效能感低下,直接影响了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现今,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长时间的开会和缺乏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持很难调动社区公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此外,最重要的是很多智慧社区内的公民对社区治理已经完全失望。据调查结果显示,公民本身是愿意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但当他们发现自己参与社区治理效果不明显后,慢慢也就不会再参与治理了。
(三)社区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能力薄弱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公民的参与能力指的是对社区相关政策比较了解,能够提出有效建议;能够运用制度化手段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公民的参与能力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如教育水平、知识储备、生活阅历等,但最主要的还是教育水平。由于公民的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他们的参与能力也差异很大。其中教育水平低的公民的参与能力不足,管理、决策、参与、法律等知识相对匮乏,无法有效参与。有的公民则表示参与过程过于冗长,一个决策要召开多次会议,并且一次会议下来没有什么实际成果,效率低下,公民在这种会议上难以发挥自身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实际作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智慧社区必须与时俱进,管理者会加大对先进设备的投入,治理的重心会从线下转为线上,来提升社区居住体验。这在客观上又加大了公民的参与难度,从而降低了他们的参与能力。
托马斯教授认为,管理者在决策之时因为决策质量的因素必须首先确定好参与者的能力和水平。在公民参与过程中,倘若公民的参与能力有限,无法有效参与,参与过程便难以展开,获取的信息也会变得匮乏,进而影响到决策。因此,只有具备一定参与能力的公民参与其中,方能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思考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制定出的公共决策也才能够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公共利益。
(四)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权利救济无法保障
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是有其宪法依据的,中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依法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但公民参与在中国尚未发展成熟,因此在公民参与的程序、法律保障和救济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规范。所谓“无救济无权利”。参与权是公民参与基层治理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但如果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权利,参与权就只是“纸张上的权利”。目前,公民参与治理的司法救济主要来自《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虽然宪法以其最高的权威性明确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资格,但这些制度和法律对公民参与权利的保障仍比较有限。
当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据权利救济制度公民应当向XX求助,获得救济,但因制度的不完善,基层XX不能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益,公民难以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从而使得自身权利难以弥补。例如,当出现危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严重问题时,人们会首先去投诉或上访。往往在公民投诉或上方后问题得到解决但自身所受侵害却到不到救济。或者说公民会在投诉后受到他人威胁而放弃权利救济或放弃诉讼。在一些垄断行业,公民虽然享有参与权和权利救济,但公民无法实质性地参与决策过程以及公民权利救济单一,因为他们通常无条件、单方面地制定规则。
四、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存在的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一)公民缺乏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意识
从调查来看,社区公民对智慧社区相关产品认知不足,使用率较低。许多社区公民宁愿参与自己组织的活动,也不愿参与社区会议。尽管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但公民几乎没有实际经验或应用。还有许多智慧社区公民对社区发布的一些政策,举措不关注,甚至阻挠社区政策的实施。如果社区内的公民的互动和信任程度高,公民更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事务。反之,公民则不愿意参与社区事务,偏被动和消极。
1.公民自身保守的思想。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使中国人民信奉和惧怕权威,逆来顺受等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历朝历代实行的愚民政策,所以大部分的中国公民还没有主动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我利益的意识。在阿尔蒙德和西德尼合著的《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中根据欧洲国民对待国家政治体系和国民自身的政治态度,将政治文化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村落地域型政治文化。二是臣民依附型政治文化。三是积极参与型政治文化。对照阿尔蒙德的理论,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总体上还是一种臣民依附型文化。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下,公民对政治系统设定的目标认知程度不高,消极服从,在心理上充满对政治权力权威的崇拜,在政治生活中的责任感和主体性受到限制。
2. 社区公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公民与公民之间也缺乏信任。智慧社区的建筑形式使得住在一栋楼里的公民互相不认识,甚至是门对门的邻居也没有说过几句话。这就导致了生活在智慧社区的公民不可能像生活在农村的公民一样邻里和睦,相互信任。智慧社区的公民之间的关系更像是陌生人。农村公民则是遇到事情大家主动帮忙,一起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公民之间的异质性进一步加深这类人群之间的不信任,导致社区在开展活动的时候,都不愿意参加。
图1-6阿尔蒙德三种理论模型
(二)公民参与智慧社区制度保障有待完善
1.决策回应不及时。社区公民是智慧社区去治理的主体之一。社区应该在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再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智慧社区内的所有权力,都是由整个社区公民所赋予的,所以一个好的智慧社区应该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社区公共决策从提出到实施要经历九个步骤:提出决策议题、酝酿、制定初步方案、公示、党员大会研究通过、讨论表决、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公共决策的每一个步骤都离不开社区公民的参与。没有得到广大社区公民的信任和支持社区决策就不可能被监督执行。在这过程中,社区只要充分听取了公民诉求,让社区公民觉得自己参与进了决策中去,公民就必然会大力支持社区公共决策。而现实是:社区内公民反应的问题管理者互相推诿,社区在制定决策时完全不考虑公民的意见,颁布的政策也没有有效的解决公民问题。公民满心期待地把自己的诉求发出去,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可想而知,公民到底有多失望,这也让公民放弃了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想法。
2. 信息公开形式化。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令人惊叹。我们不用出门就能真正了解这个世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充分的信息,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决策。公民的民主意识正在增强。对于社区决策的相关信息,大多数社区公民要求社区披露自己的决策过程,社区需要做出阳光决策。社区一直采用科层决策模式,只有社区内的相关人员参与,没有太多考虑社区公民的参与程度、意见和接受度。社区发布的信息很少。即使公开,也是敷衍了事,人民群众仍然难以获得与决策有关的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不了解决策具体情况的公民,对社区做出的决策是不能接受的。
(三)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条件不足
1.公民参与渠道单一。通过本次调查发现,在智慧社区治理过程中,社区公民参与社区事务的主要方式是参加居委会召开的现场会议,而通过社区服务平台反映问题或在线交流等方式参与的比例较少。虽然项里社区在小区都设置了公告栏,但是通过笔者观察发现,效果不佳。在新的通知公告张贴后,只有少数公民驻足观看,更多的公民路过宣传栏却并不会扫一眼,完全忽视通知栏的存在,信息传递效率不高。另外,当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也是只知道找社区居委会或者自己找关系,不清楚自己维权和求助的各种渠道。因此,社区活动的参与途径单一也影响了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水平。可以看出,大多数社区公民的参与模式非常传统。在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公民参与的渠道主要依靠单一的会议模式。这种方式并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和公民需要。然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会议方式不能保证每个公民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得到充分收集,公民不能自由发言,也不能满足社区公民对智能生活的各种需求。社区内也没有规定强制参与会议,很多公民也就可参可不参。智慧社区并没有把合适的、有效的参与渠道提供给社区内的公民,这种情况大大限制了社区内公民参与治理的水平提高。渠道单一,公民不能及时反映情况,着势必会降低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热情,降低参与次数,参与的次数少了,公民的治理水平也就低了。
2.. 公民参与能力不足。智慧社区的工作较为复杂,没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接受新事物的思想是胜任不了社区的工作的。社区公民要参与到社区的事务当中就必须具备基本的参与事务的能力,只有这样公民才能够快速有效的参与到社区决策中去。随着智慧社区治理的透明化,本身不具有参与治理能力的公民是不可能取得社区内其他公民的认同和拥护的,做出的决策也不可能在社区内施行下去。同时也因为社区内参差不齐的文化水平,社区推行的一系列提高公民生活水平的举措,不能得到完美实现。许多社区公民仍然困于生计,没有任何意愿去关心社区决策。他们的文化水平和思想使得他们很难提高参与智慧社区治理能力。
(四)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
1. 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赋予的权利不能给予法律救济,任何关于权利的宣言都是“空头支票”。目前,在《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必须参与诉讼第三人只能参加到一审中,还是诉讼一审和二审都要参与。如果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只参加了二审,一旦出现对最终审理结果不满意的,就无法再进行上诉,从而无法实现保护第三人权利。
2. 权利救济制度难以落实。一方面是由于权利救济制度在中国兴起时间太晚发展缓慢,所以我国宪法中公民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宪法原则难以在现实政治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这使得权利救济制度成了“纸上的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构不时侵犯公民权利,而公民也没有意识到自身可以行使权利救济。这是因为宪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对权力行为的细化,这使得很难确定其行为的性质和责任,因此它们是间接的。与此同时,宪法缺乏调查违宪责任的常设机构和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则是公民对权利救济的不了解、不重视,没有充分了解公民在受到利益侵害时应如何进行维权。部分公民则认为权利救济太麻烦,不重视权利救济,宁愿放弃也不去进行权利救济。殊不知正是这样的态度才使得权利救济难以在中国发展起来
五、公民参与项里智慧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
(一)培育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意识,强化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深度
一般来说,个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治理的主观能动性成正向关系。社区内的区间成分复杂,来源众多,社区公民之间不信任,社区与社区公民之间也存在着不信任,导致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较为淡薄,甚至是缺乏。
1.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丰富信息宣传渠道。网络媒体传播凭借内容更新及时、自由互动交换、内容信息丰富、形式灵活多样新颖等多种特点,已迅速成为中国当今经济信息交流传播利用的一大重要媒体渠道。社区可以创建微信群聊、建立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关于社区的大小事情。从这些渠道开始加大宣传力度,让公民认识到参与社区治理对自身和社区都有益处,社区变得更好,公民也就生活的更加幸福。
2.培育社区公民对社区机构和XX的信任。通过解决公民生活难题,提高公民对于社区工作的满意度。在社区工作过程中,要开展一些社区公民喜闻乐见的互助式活动,鼓励邻里帮扶,大家互帮互助,从而在社区内形成远亲不如近邻的和睦氛围和互相信任的友好关系。同时还要在突破血缘、地缘基础上增加业缘和趣缘等关系网络,重塑公民的信任和价值观念,对智慧社区的认同感。只有这样,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更好地建设社区,增强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才能打通公民之间的不信任的堵点,在合作共赢中增强彼此互动和信任。
3.营造良好政治文化氛围。智慧社区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来面对公民,让更多社区公民对智慧社区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到智慧社区的建设对社区内公民有多大益处。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可以提高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二)推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效果
1.健全决策回应机制。社区公民在社区里生活,对社区各方面都很了解,因此社区公民关于社区的提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对社区的完善具有很大作用。在社区公民提出建议后,社区管理人员却没有进行有效的反馈,没有解决反映的问题,这极大地打击了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从而促使公民越来越不愿参与社区治理。因此,首先社区应该建立有效且多样的沟通渠道。社区管理者想要快速回应公民沟通渠道是关键。多样的沟通渠道可以拉近公民和管理者之间的距离,增强对XX的信任感;又能提升XX工作效率,加快决策回应速度,所以建立多样化的回应渠道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只有对社区公民的建议回应迅速,工作到位,社区公民才更愿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所以对管理人员要求更高,不要尸位素餐。最后,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让XX承诺和信息公开等具有可行性。
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社区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关联、管理及传输、记忆检索等。一方面,为社区公民提供一个充分了解社区的平台;另一方面,又推进社区信息有序的公开,充分保证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区公民的监督,促进社区决策更加合理。在信息时代,信息公开使得社区公民利益最大化。治理项里智慧社区是全体社区公民的责任,除去需要的保密内容其他方面不应隐瞒或含糊,必须全部公开包括决策过程、资金往来、日常活动等信息。社区信息的公开有助于社区决策的透明化,也能促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因为社区公民只有在充分了解智慧社区建设的前提下才可能去参与智慧社区治理。
3.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社区可以建立一个以社区内公民为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社区内的一项重要政策一旦确定下来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政策的好坏需要时间才能看出效果。而一旦一项政策产生严重后果,社区内的全体公民都将受到影响。所以一个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使得一项政策在制定和颁布时,经过决策者慎之又慎的检查和考虑,大大增加了决策的合理性,而公民也能提高治理社区的水平。责任追究机制让智慧社区管理者不再随意做出决策,也使得管理者的权力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提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条件,加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能力
1.健全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渠道。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渠道的多与寡直接影响着社区公民的治理水平和治理意愿。智慧社区可以构建业委会、楼管会等公民自治组织,这种方式有利于构建社区公民共同的目标与诉求,建立共同的社区目标,可以有效保障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意愿以及保证社区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渠道多样化。要积极的在社区开展调研,从而可以调查出公民喜欢的参与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从而实现社区的精细化治理,精准服务。例如,设立线上和线下的社区信箱,每天或每周收取信箱信件,及时反馈信件内容,解决信件反映的问。线上信箱是为社区内年轻人和会灵活使用电子设备的中年人准备的,而线下信箱则是为一些不便使用电子设备的人准备的。
2.提高社区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能力。阿尔蒙德认为,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与公民的受教育水平成正比。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能力的提高,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改善。一方面,可以通过鼓励増设阅览室、政策普及室等,可以让公民随时参阅图书,保证他们能够先从思想上提高政策本领。从而减少公民因为政策不了解,而采取无序化的表达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社区不仅要定期开展理论知识的培训与普及,也要提高社区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表达能力。表达能力指公民在陈述意见、发表看法、提供建议方面有突出表现。这也是社区公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突出的表达能力使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时游刃有余。社区可以经常举办学习会、调解会、听证会等能增强公民参与能力的会议。
(四)完善权利救济制度,保障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救济
1.创新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形式,确保参与权的有效实现。扩大行政案件受理范围,除人身、财产权益外,公民的申诉、控告、知情权也可以纳入保护范围。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先以积极的、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和平谈判。如果沟通失败,应考虑适当引入上级机关的专项问题调查和案件监督机制,并通过谈话检查、责令改正或训诫等方式,督促基层机关及时作出回应和反馈。制定关于权利救济的法规,建立平等、民主、和谐、包容的协商沟通机制,构建互助、互爱、互惠、互信的治理共同体,保障公民的程序性参与,只有完善的权利救济制度才能缓解公民参与的后顾之忧。加强宪法实践也是今后不断完善和完善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要途径,对完善我国的公民权利救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学习,普及权利救济制度。尤其是对权利救济方面的学习。在社区设立普法宣传室。公民学习权利救济有很大益处。首先,当公民学习权利救济之后,认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还有其他补救办法,不再只是干着急而不做出行动;其次,自身和社区能够迅速作出反应,以专业和高效的方式处理争端,避免再次受到侵害;第三,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受损的权利得以恢复;最后,社会正义得以维护,学习法律的理念深入人心,最终依靠司法力量进行最终判决。学习法律不仅保护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大大激发了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六、结论
公民有序参与治理是加强智慧社区治理的重要方式。社区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基本单元,公民可以依靠社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自身所在智慧社区高速发展。目前,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前景光明,但社区公民参与治理意识不足、治理效果不明显、治理能力薄弱等问题仍然突出。这不是单一发展科技可以解决的,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关乎着众多因素。如果不能解决好这一系列的问题,社区公民就不可能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
总之,要推动社区和谐、快速发展,必须发挥公民主体地位,加强公民参与治理的深度和广度。要努力通过培育公民参与智慧社区治理意识、完善公民参与治理制度、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等多样方式来充分的调动各类公民组织参与本社区各项管理事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主动性,推动各社区之间的共同协调和谐发展。
希望自己在以后对社区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时,可以更加全面,使得本文提出的治理制度与当今公民日益增长的权利行使需求相适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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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光飞逝,转眼间。四年本科学习生涯即将落下帷幕。回首往昔点滴,在我学习成长的道路上。有太多良师益友,他们陪伴我、鼓励我、帮助我,与我一同走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首先感谢生我养我的父母。,没有他们无怨无悔,不辞辛劳的付出,就不会有今天的我。是他们把我抚养长大,是他们给予我美好的生活。
其次感谢所有在大学期间给我上过课和给予过帮助的老师们:是你们的治学态度深深影响了我,通过一节节精彩的课程,让我在学校学到了很多,并且在未来也想继续在学术上有所精进。感谢我的同学们,感谢能在学校里相遇并且共度了这几年愉快而又充实的时光。感谢我的室友,是他们陪伴我共同成长。
最后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对我论文的悉心指导,从文章的选题到写作都离不开老师的帮助和关心,同时老师为人处世的原则,治学的严谨态度和广博的学识也都让我受益匪浅,尤其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我从最初对选题的迷茫到确立了自己擅长的领域开始着笔,再到论文的写成,老师耐心地为我梳理写作的思路,指导我如何进行修改,如何收集资料以及如何确定研究方向,并且为本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在此,向老师表示诚挚的敬意。
再一次感谢我的父母、同学、恩师!感谢我的母校!祝各位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心!愿我校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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