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体系的不断丰富,风险投资逐渐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1985年我国引入了风险投资,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风险投资行业在我国也飞速地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和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强大的支撑。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高新技术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高新技术的崛起推动了创新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的掌握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从某个层面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而风险投资的出现将高息技术产业与金融行业紧密的结合到了一起,为社会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投资传入我国,瞬时间,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接二连三的出现。但当时我国的经济与科技实力相对较弱,资本市场发育并不完全,且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完善,导致风险投资最初在我国的发展差强人意。而很多人都认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机制的欠缺是影响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的首要因素。在创业板创立以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只有回购、并购、清算,主板公开募股发行和海外公开募股发行。但是由于我国主板上市的条件较高,如: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公司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等。使得很多有好的商业构想与技术优质企业不得不选择海外IPO,造成了我国品质好潜力大的企业的流失。为了能够留住好企业,2004年我国推出了中小板市场,中小板的推出为风险资本推出提供了一条道路,同时也为创业板的创立“试水”,但在中小板上市的条件与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基本一致,只是规模变小了而已。2009年10月23日,我国推出了创业板市场。在我国首批于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有82.1%的企业都有风险投资的背景。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投资创业板的风险投资机构取得了非常高的投资回报。尽管创业板不是服务风险投资的退出而成立的,且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也相对较高,相较于主板与中小板来看,创业板为风险投资资本的退出提供了一条良好的渠道。2019年11月8日,证监会拟修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其中包括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这也使得在创业板上市更加得到青睐。

  (二)研究意义

  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最后的环节,对于风险投资收益的实现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风险投资的退出途径有很多种,基本的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有IPO退出、并购退出、股权回购退出、新三板退出及清算退出几种形式。考虑到风险投资退出途径众多,本文通过IPO方式研究退出风险投资回报的影响因素。在样本的选取上,选取创业板最有投资价值的企业——爱尔眼科为研究对象,对其的风险投资退出过程进行研究。以此帮助爱尔眼科培养专业化人才并提升风险投资服务能力,进而拓宽市场渠道,为进一步的风险投资退出提供可行性建议。从理论意义上看,本文是对风险投资一般机理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针对创业板这一新兴市场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回报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弥补了我国创业板市场风险投资退出回报研究的不足,也为今后创业板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提供理论支持;从现实意义上看,风险投资获得良好的回报是风险投资得以发展的根本,本文通过深入了解达晨创投对于爱尔眼科的风险投资退出回报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识别可行的投资机会,并且对于优化我国风险投资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创业板及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实践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14]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Gompers和Paul Alan(1998)发现,较新的风险投资公司在首次融资阶段面临压力,希望在下一次融资时可以有一个记录表明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有价值的项目,结果相对于较早的风险投资公司往往是尽快的而不是最优化的将项目推向公开市场。[3]Gilson和Chelier(2003)则从税收角度出发对不同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在可转换优先股条件下,是效率最优的退出方式,Murray对种子期和早期阶段投资退出的研究也发现,处在早期的投资者更倾向于通过兼并收购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接着依次是企业回购、IPO、二次收购。Petty等在研究X风险投资家通过出售完成风险资本的退出过程中发现:尽管出售往往可以比IPO获得更多的现金流量,却容易使风险企业家失去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所以易遭到风险企业家的反对。[3]李夏(2002)对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规模和收益等进行了比较研究后发现:从行业分布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涉及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电讯、制造、医药、公用事业及传媒等行业;从公司规模来看,上市公司之间规模差距很大;从公司业绩来看,网络公司的业绩远不如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亏损的上市公司多为网络公司;在营业收入结构中,网络股的“其他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相当高,说明网络公司的主业不明确,盈利能力低,营业收入不足以应付高昂的营运成本,必须利用所筹集的资金进行资本经营以维持其正常的运作。[3]

  二、风险投资相关理论概述

  (一)风险投资的相关概念

  1.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是指投资机构向初创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取得该企业一部分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风险投资分为风险资本的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三大主体。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指风险资本的原始提供者;风险投资机构也是风投公司,是具体运作和经营管理资本的组织;风险企业是指风险投资的接收者,需求方,也称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客体是风险资本,是指投资于未上市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是一种有组织有中介的长期资本形式,其特点为高风险高收益的并存。在风险投资中,投资者提供风险资金,承担投资风险,获取投资收益。风险投资机构筹措风险资金,选择风险投资对象参与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企业则提供创新技术成果,提供风险资金需求,实现风险资本增值。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过运作过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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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退出是整个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最困难也最重要的部分。风险资本的退出能否成功受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策略的影响,只有风险资本成功的退出,风险投资机构才能收回原有资本,进行新一轮的风险投资。一个风险投资机构能否将风险资本从成功增值,不仅关系到风险投资机构是否能够良好运营,而且也关系到投资者对该机构的认可度与该机构在行业内的实力。因此,风险投资机构需要未雨绸缪,事先进行规划,选择合适的时间与退出方式,来做到风险资本增值的最大化。目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有四种,分别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回购和清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在证券市场首次发行股票,使得该企业从一个私人持股公司通过上市变为一个公众持股公司,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来实现风险资本的增值。并购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售出其所持有的风险企业的股权,以实现风险资本的成功退出。回购是指风险企业的管理层或员工以票据、现金等形式购回风险投资机构所持有的股份,进而来实现资本的退出。清算是指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公司成长缓慢、未来收益不理想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

  (二)风险投资机制的相关理论

  1.垄断优势理论
  优势理论是由X海默在其1960年的博士论文中提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是结构性市场不安全,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市场不安全的长企业,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获得的各种垄断优势是该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轻松过主推力量。[11]直接投资的方式来利用其独特的垄断优势。
  2.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是指,任何个体、群体或地区,一旦在某一个方面(如金钱、名誉、地位等)获得成功和进步,就会产生一种积累优势,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和进步。[15]新兴产业是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新兴产业的出现带来了更多地需求,若风险企业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使得进入该行业壁垒很高,那么则会形成垄断,产生“马太效应”,形成风投公司投资的动因。

  三、创业板公司的风险投资退出现状分析——以爱尔眼科为例

  (一)我国创业板公司的风险投资退出现状

  1.我国创业板公司规模
  2009年10月30日,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创业板的推出丰富了我国产业结构,推动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并且对于拓宽科技成长型企业融资成长起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20年2月,创业板上市公司共有797家,其中90%都具有风险投资的背景。如图2所示,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段期间内,在我国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数量呈现出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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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创业板公司的区域分布
  图3中我们得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地区分布集中于我国的北京、深圳、浙江等科学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一线城市,而在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区上市的公司相对较少,这也说明了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依旧不平衡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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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创业板公司的行业分布
  图4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所属行业以环保制药,软件通讯等高科技行业居多,这也说明了创业板为什么能成为我国高新科技技术发展的“助推器”。然而创业板市场太过于偏重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这是我国创业板设计和运作中的一个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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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创业板公司市盈率水平
  从图5中我们可以看出,自我国推出创业板以来,其市盈率一直都高于主板与中小板,高溢价发行和高市盈率使企业价值发现功能和公司长久运营能力弱化。[12]虽然有下降的趋势,但是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超募资金的形势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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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习xxxx宣布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科创板市场,并试点实行注册制。有人认为科创板诞生后创业板将会被边缘化。因此我就科创板推出是否会影响创业板这个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认为科创板的推出不会影响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并且,中国在2004年推出中小板与2009年推出创业板后,市场也一度出现了类似的的说法,但最终结果均证明了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原因则是,科创板与创业板的定位不同。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创业板重在创新,是为了创业类公司级投资者提供融资和投资服务的板块。因此无论是哪个板块,都是国家为了丰富我国的经济结构,完善我国经济体系而创立的。

  (二)爱尔眼科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分析

  2009年10月30日,达晨财信通过IPO方式退出爱尔眼科,爱尔眼科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IPO上市的医疗机构,达晨财信此次退出账面回报倍数为10.5倍,内部收益率184.45%,风险资本增值比例高达19.46倍。
  1.爱尔眼科简介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15.SZ)是知名全球连锁眼科医疗机构,IPO上市医疗机构(股票代码:300015,2015年入选沪深300指数股)。2006年,爱尔眼科被评为“中国最具特色实力眼科医院”。爱尔眼科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开设眼科医院有80余家,并且,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是中国最大规模的眼科医疗机构之一。
  2.达晨创投简介
  达晨创投是中国第一批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本土创投机构,成立于2000年4月,总部位于深圳。达晨创投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风险投资公司之一。它主要着眼于医疗健康、军工、智能制造、节能环保以及机器人等特色细分行业开发与投资。
  3.爱尔眼科风险投资退出过程
  1.a轮融资
  2007年8月15日,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爱尔眼科进行了a轮融资,陈邦先生、李力先生、万伟先生、郭宏伟先生、林芳宇女士、深圳达晨财信和湖南爱尔投资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各自在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所拥有的全部权益投入股份公司。[12]达晨创投拟增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800万元,增资后占股比为3%,2007年8月15日交易完成而后爱尔眼科通过资本重组扩大了规模,2007年12月,爱尔眼科公司2007年第十次股东会决议,公司由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07年9月30日经爱尔眼科按照1.27:1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爱尔眼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00,000,000元。
  2.IPO退出
  爱尔眼科2009年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决定,爱尔眼科于2009年10月首次发行A股3,350万股。每股发行价28元,募集资金9.38亿元人民币,股份发行数量33500000,交易股权25.09%,爱尔眼科主要股东、达晨创投及流通股股本情况如表1所示。至此达晨创投完成退出,退出回报倍数为10.5倍,内部收益率184.45%,发行后爱尔眼科总股本为13,350万股。爱尔眼科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133,500,000股,转增后爱尔眼科的总股本267,000,00元。[12]
  2010年4月,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达到了267000000股。[12]爱尔眼科对2009年上半年按调整后的股数200,000,000股重新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2009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2,879,476.88元。2010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2元。2010年收盘价44.10元,2010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33元,市盈率66.82倍。从表2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上市后的爱尔眼科的成长潜力仍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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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定增扩容
  2018年,高瓴资本斥资10.26亿元参与爱尔眼科定增,成为爱尔眼科的第六大股东。2018年3月高瓴资本第一次出现在爱尔眼科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截至2019年9月,高瓴资本持有爱尔眼科股份4874.86万股,持股市值达到了20.47亿元。与2018年3月相比,高瓴资本持仓市值增长超10亿元。继高瓴资本之后,另一世界级投资人淡马锡也入股爱尔眼科。三季报显示,高瓴资本为爱尔眼科第六大股东,持股数量4874.86万股,占爱尔眼科总股本的1.57%;淡马锡为爱尔眼科第七大股东,持股数量3097万股,占爱尔眼科总股本的1%。

  四、我国创业板公司的风险投资退出存在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首次公开上市和并购作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两种主要渠道在法律体系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在我国,证监会针对于首次公开上市等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发布了相应的《发行上市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约束每种市场的上市条件就仅仅只有一套标准,也就是说,企业若想要在某一个板块上市就必须达到,就必须要达到该板块唯一的一套上市标准,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IPO的效率,影响了风险资本的增值,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而X的纳斯达克市场,仅是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就有三套上市标准,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运营模式,所处行业,来进行较为有针对性的发展,以便能够实现较为快速的IPO。《办法》的第38条和第39条规定,国家证监会招股说明书要求具体详细内容和格式标准是相关信息公开的最低标准,对于投资者的投资意向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公开,无论指导意见是否作了具体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然而却对“最低要求”和“重大影响”的含义模糊。这往往会使没有经验的初创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不及时不准确。上市后会对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
  并购过程中,针对维护债权人利益的规定也很少。其中包括债权人的知情权的规定过于潦草,对于债权人的异议权的规定不公平以及没有针对并购过程中债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等。

  (二)退出门槛高

  2009年10月23日,我国推出了创业板市场,在上市条件方面《办法》做出了下列规定:1.规定公司必须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两年的累计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的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2.须是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3.公司必须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二)项规定和第(三)项“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对公司的股东,高管提出一系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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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中看出,我国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呈现出了递减的趋势。图7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我国IPO的过会率也在降低。这些无不说明了,在我国公司想要上市的困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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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NASDAQ Listing Standards&Fees》《Catalist listing rulebook》《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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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与表4表现出,我国相较于国外与香港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来说,我国的上市条件还是处在一个比较不容易达到的水平,对企业的各方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此外,X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也要远低于全国市场上市标准。这也体现出,我国对于创业板市场的利用还不够全面,对于各项上市标准的制定方面还不够灵活,造成了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门槛较高,不能有效筛选出优质企业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体系不完善

  风险投资退出需要有经验的金融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特别是想要以IPO方式退出的风险投资企业,更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中介机构作为媒介。风险投资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中介服务机构;如今除了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一般的与风险投资相关的中介机构以外,还存在着一系列特殊的与风险投资相关的中介机构,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项目市场潜力调查机构、督导机构、自律职能的行业协会等,它们各自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其中包括寻找有潜力的“目标公司”,预测市场及公司经营发展前景,资产价值形态评估,选择和确定交易的方式以及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6]爱尔眼科拥有商标59个,专利27项,著作8篇,而这些这些知识产权如何界定却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详细的披露。并且,在爱尔眼科的招股说明书中虽然有对爱尔眼科业务与技术的详细阐述,但对于这种阐述是否是完全客观的不带有主观色彩的阐述,可能一些投资者会存在怀疑态度。但如若有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能够对爱尔眼科市场发展潜力进行更加客观的鉴定评级,若有相关的督导机构或行业协会对其进行严格监管,那么则会缩短投资者决策时间,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使得风险投资更有效的进行。因此,现阶段虽然我国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了较好的发展,但中介机构体系仍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风险投资行业协会、风险投资代理顾问机构以及风险投资的保险机构等相关机构。[6]

  (四)风险投资机构人才匮乏

  风险投资的过程中专业人才是不可或缺的,专业人才是风险投资能够更高水平,高效率运作的前提。风险投资这个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其他方面要求都非常的高,是一项充满技巧与风险的工作,在会计核算、风险投资设计与安排、资产评估等方面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技巧。然而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人员缺乏与风险投资所相关的知识储备与专业技能,使得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服务水平得不到提高,限制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且由于运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不够成熟,导致了很多的优秀人才的流失。

  五、促进我国创业板公司风险投资退出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体系

  一方面,要加强对于风险企业的资产与纳税的监督管理。要对即将上市的企业财务状况与纳税状况做严密的检查,严防偷税漏税,公司债务等情况发生,避免不良企业借助创业板上市恶意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可以效仿X创立大量监管上市企业做出数据公开的组织。例如,X的证券市场组织、联邦储蓄银行等。站在多方面来监管以使得对于数据公开的关注度提高。提高相关公开数据流程的标准,数据公开绝不是任意的能够简化的,而是必须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后才能公开,若审查过程中存在缺陷则必须暂停交易活动。建立层次丰富的信息披露制度,如企业年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发布。同时也要注重创业公司的成长性信息的披露与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使得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状态和公司的市场价值,以便于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二)降低退出门槛,拓宽退出渠道

  一方面,拓宽交易市场,丰富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除在一板、二板市场交易外,我们可以更加灵活地利用三板、四板股票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已经拥有新三板转板机制,并且我国证监会在2020年3月6日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试点期间,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且符合我国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即可以在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制度安排;(一)转入板块范围。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二)转板上市条件。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此项改革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开阔的成长道路,同时也使我国各板块更加紧密的融合在了一起。然而,企业想进入新三板精选层也并不容易,进入精选层有四套不同的标准,如其中一套标准为:股票总市值不低于2000000000元,最近两年税后利润均高于15000000元且ROE平均不得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税后利润高于25000000元且ROE不低于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而这种标准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并不算低。截止到2020年3月8日,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8808家,而能够符合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只有235家,仅占了新三板企业的2%,并且若想转板还需要同时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因此,我们在利用三板市场的同时也不能轻视四板市场的作用。我们可以在四板市场制定低于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建立更为有效灵活的投资退出机制。但降低上市标准不代表降低监管,相反,要增强对于四板市场的监管水平,防止心怀不轨之人借此出现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适当降低企业盈利能力的各相关指标标准。从国内与国外的创业板上市条件来看,我国对于企业盈利能力的各项财务指标要求相对较高,而对于企业的创新能力则不够重视。这甚至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达到指标而弄虚作假,而这并不是制定这些标准的初衷。因此,可以适当降低这些相关的指标,但并不是放松了对企业的筛选,而是要更加注重企业创新能力,公司管理能力等一系列非财务指标的考察。以保证优质的企业能够进入市场。

  (三)促进中介机构发展

  发达的中介机构对于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也是必不可少,因此我国XX应当大力培育发展中介机构,保证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加强监管力度,致力于提高产权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市场的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实行资质等级管理,并坚决将不恪守职业道德和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清除出风险投资行业。[6]中介机构也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评估部门和技术先进性认证部门,加强对风险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使风险投资退出更为顺畅。

  (四)打造专业化投资团队

  风险投资行业是一个对企业投资经验和资源积累有较高要求的行业,投资经验和资源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才能获得,但由于国内风险投资机构从业时间远远低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普遍缺乏项目投资经验和管理能力,难免会有一些投资失误。[6]
  达晨创投之所以能够如此优秀,离不开的是它的专业团队和良好的公司治理。首先,达晨创投拥有实力强大的投资团队,如,肖冰,邵红霞,刘昼等人,他们都拥有着极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丰富的风投经验。其次,达晨创投拥有独特的经营策略和经营理念。在策略方面,达晨创投对于风控非常的重视,在达晨创投投委会组成中,风控占了很大一部分,并且总是遵循着风控前移的原则,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管理,把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个岗位。在理念方面,达晨创投认为,时间是最大的成本,整个机构的高效运转是优秀的投资回报的前提,要正确把握方向,掌握节奏,重视方法,以投资正确项目,投资明星项目为工作目标。再次,达晨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也是独特的。管理制度上,达晨的管理较为人性化,如达晨的项目经理能够自主的安排出差出差行程,可以不需要公司的批准,并且对项目经理不实行考勤的制度。最终的个人业绩则是考核内容,职位的升迁也取决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员工工作氛围也相对简单轻松。在激励机制方面,对于核心管理人员,达晨会给予比例不等的股权;对于外部投资经理,达晨也会将投资项目净利的2%—3%作为奖励。
  以上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思路,我国风险投资机构需要着力于培养一批专业化的风险投资操作人才队伍,同国际风险投资惯例接轨,通过构建一个完备的英才培植系统促使大量热爱风投事业的高层次人才加入到风险投资行业,以人才资源弥补本土风险投资机构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从业时间和管理经验上的差距。首先,通过优化制度和政策环境来引进海内外一大批经营人才、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其次,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人才创新能力方面加以高度重视和重点培养;第三,培养通晓企业管理理论、具备金融投资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

  六、结论

  风险投资是连接新兴高科技产业与金融行业的一座桥梁,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的二十多年来,它促进了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退出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它决定了风险投资机构能否获利进而进行资本循环。创业板市场是我国区别于主板市场与中小板市场而新创立的二级市场,它具有独特的上市标准,管理方法和监管制度。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为风险投资拓宽了市场,推动了风险投资的发展。但是创业板依旧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法律体系并不完善,退出渠道较为单一等。因此,创业板与科创板的创立不是解决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唯一途径,只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市场结构,规范和发展企业风投机构,培养专业化人才,全面协调发展,吸取外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优势,结合我国自身情况,才能呈现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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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谢

  经过了五个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此篇论文。虽然写作过程很漫长,但带给我的收获也颇多。在此,我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在百忙之中依旧耐心细心的指导我如何完善论文,对我的论文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我也要感谢学校图书馆老师对我查找参考资料方面的支持,以及校领导对此届毕业生的帮助。本文引用了许多学者的文献,若没有这些学者研究成果的帮助,我恐怕很难完成此篇论文。最后,向所有在我论文写作过程中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表以最诚挚的感谢。由于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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