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滞缓的原因分析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环境的关注越来越高。针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也成为目前提倡环保,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的焦点。我国已经在垃圾分类上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决定在全民的范围内推广垃圾分类,彻底突破环保的瓶颈,将垃圾分类的理念变成实际的公民行动。本文以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滞缓的原因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法、比较法、举例分析法等方法,对京沪杭垃圾分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借鉴日本、德国等在垃圾分类上推行比较早的国家的先进经验,与京、沪、杭等地的试点及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发现中国的垃圾分类普遍存在着执行滞缓的问题,并且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发现存在着垃圾分类制度不完善、垃圾分类法律与法规不健全、垃圾分类执行机构与流程不明晰、缺乏垃圾分类的公民教育及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产业经济链条等原因造成的,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提出了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健全相关的法律与法规、明析垃圾分类的执行机构与流程,对公民实行垃圾分类及社会责任、公民责任的教育,形成完整的垃圾分类产业经济链条等措施。为京、沪、杭三地垃圾分类滞缓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字: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滞缓,原因分析

前 言

近几年来,垃圾分类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国家在北京、上海和杭州都做了很长时间的试点工作,虽然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进展也都在做垃圾分类的工作,但总体上而言,三地都存在着垃圾分类推行不畅,垃圾分类执行滞缓的现象,为了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特以京、沪、杭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展开对其滞缓原因为研究。

本文采用文献法、比较法、举例分析法以及访谈法,首先对与京沪杭相关的文献与资料进行了整理与分析,将近几年来的先进研究成果都搜集在一起,进行归类与分析,发现世界各国的垃圾分类的方式都不尽相同,但相对而言都有着较为先进的地方,以日本和德国为例,日本非常注重立法及技术的使用,而德国则在细节上特别注意垃圾分类的合理与流程的科学性。而且德国的垃圾分类技术也很先进,在这些方面是值得我国学习的。

本文研究了京沪杭的垃圾分类制度现状后,发现存在垃圾分类的法律与法规不健全,没有垃圾分类的专门法,而且在法律上,现有的条例与政策,明显存在着执行力不强,监管力度差的弊端,由此提出缺乏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执行的部门及流程不明晰,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尚未形成,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制度等影响京沪杭垃圾分类执行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京沪杭垃圾分类执行滞缓的措施。有利于京沪杭垃圾分类执行效率,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发展。

1绪论

 1.1研究背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OECD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生活垃圾产量保持5%左右的增长,2018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28亿吨,当前中国已超过X,成为全球产生垃圾最多的国家,在过去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始终高于无害化处理量,大量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堆放。2020年,我国确定了北京、上海、杭州等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垃圾分类制度深入人心,同时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持续性差强人意,长效机制还需完善,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还需加快建设。

1.2研究的意义

理论意义:垃圾的处理成为各国的环保的重要内容,在垃圾分类的研究中,在理论方面可以增加目前的研究范围及研究对象,对于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尤其是在人口比较稠密的一线大城市,垃圾分类的理论还相对滞后,需要在执行层面上有更深入的研究,因此具有典型的理论研究意义。

现实意义:现阶段我国对于垃圾分类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环境对于垃圾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人口的增长,一线大城市只是在不断地应付那些垃圾,填埋技术已经远远追不上垃圾排放的速度,因此对大城市垃圾分类的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垃圾的分类处理,可以说是垃圾资源化、产业化的一场革命,将彻底扭转我国在垃圾分类处理上的落后地位,对于变废为宝的能源利用,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3研究内容

本文以京沪杭垃圾分类滞缓的原因为主要研究内容,在对京沪杭垃圾分类现状进行分析后,着重分析了京沪杭一线城市的垃圾分类的状况,总体上讲,一线城市的生活节奏快,人均产生垃圾的数量要多于普通城市,而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执行的部门及流程不明晰;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尚未形成等几个重要因素,再根据这些滞缓的原因,有针性地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最后达到提高京沪杭垃圾分类的发展。

  1.4研究方法

  1.4.1文献法

在撰写论文的时候,由于国家大面积地实行垃圾分类试点才刚刚开始,实际上的研究也不是很丰富,因此在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把国内的资料与国外的资料都一起查阅了,这样可以多增加一些研究的一手材料,通过总结和分析,掌握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及研究成果,针对于我国在垃圾分类方面的不足之处,再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弥补研究的空白和不足。

 1.4.2比较法

应用比较分析法的时候,针对的研究内容就是国内和国外的国家垃圾分类的比较,同样是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日本与德国的方式就不同,而同样处于一线城市地位的京沪杭垃圾分类的形成与取得的效果也不相同,所以没有比较就不知道优劣,而这些比较也使研究更具有差别化与针对性,使研究更加深入。

 1.4.3举例分析法

举例分析法,是在垃圾分类上找到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然后进行举例分析,举例分析法与案例法略有不同,本文只是截取一部分先进的做法,或是垃圾分类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而并非整体案例分析,因此也并未引入案例,只是根据论证的需要,选取其中重要的部分进行论证而已。举例分法更有利于对垃圾分类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论证,简洁明了,突出重点。

 1.4.4访谈法

访谈法,是在北京、上海、杭州三个城市一共选取七个采访对象,逐个进行采访根据采访内容进行分析,总结各个城市垃圾分类滞缓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2文献综述与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借鉴

  2.1文献综述

  2.1.1对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的研究

徐林、凌卯亮、卢昱杰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指出影响因素分为几个方面,人们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XX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引导,企业在垃圾分类上的特色的做法可以大大推动垃圾分类的科学进行;冉冉在如何理解环境治理的“地方分权”悖论,从一个推诿政治的理论视角出发,指出行政管理权的一个弊端,即使发生了推诿,也没有相应的权利进行制约,因此发生迟缓的原因就是因为地方分权,使权力主体发生了改变;谭爽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社合作,在XX与社会的共同的齐发共管之下,才能将垃圾分类纵向地推进下去,而不能因为受到一些影响就停顿不前;

李熠煜、杨旭在央地关系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偏差分析,是一个过程论的视角,就是要注重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与合作,从中心到四周,处理好分权与集权的关系,才能使垃圾分类的政策与制度顺利地从中央到地方,使的行XXX得以执行。

 2.1.2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项目的经济性研究

李婷婷、常健在“一主多元”协作模式的复合演变逻辑及其破解中指出,对于垃圾分类的经济项目的实施,需要考虑实际的行为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同实现,既要满足垃圾分类的社会需要,又要考虑其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发展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对产业经济的需求,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

 2.1.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立法思路及权利保障

王利明、秦天宝等在垃圾分类管理的立法思路及公众权利保障研究中指出,垃圾分类在许多领域仍存在盲点,没有法律的保障,则寸步难行。特别是在一个新的环保观念推行的时候,必然会受到为数很多的阻力。而对于行XXX的顺利实施,就必须有法律作为权利的保障。在立法层面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而立法的思路就是尽量减少行为不受到法律的约束,垃圾分类的每一个步骤与流程都列入法律监管的范围内。

 2.1.4城市垃圾分类执行困境及解决的措施研究

李熠煜,杨旭,汤资岚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困境及其破解路径中指出,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执行层面上,存在着执行困境,而成功解决的办法,就是要捋顺各方面的关系,达到在垃圾分类行为的统一、标准的统一及处理过程的协调,要集中社会各界的力量,一起参与到垃圾分类之中去,才能使国家的政令统一,在垃圾分类上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集中百姓的力量办大事、办好事,使我国的垃圾分类得以顺利地推广与实施。没有百姓的支持则寸步难行。而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这就需要上下一心,共同地实现在行动上的统一。

  2.1.5国外学者对垃圾分类滞缓的研究

Calvin Wan、Geoffrey Qiping Shen、Ann Yu以香港的案例研究为例,论述了支持回收政策措施意愿的关键决定因素,指出人口多,并不是管理不顺利、垃圾分类不彻底的原因,而真正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的是人们的实施意愿究竟有多么强烈。而只有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才能在行为上配合XX出台的实施环节上,显出高效性和一致性。Dorina Grazhdani评估影响固体废物生成和回收率的变量指出,在生活中会时常遇到固体废物,就涉及到回收与利用问题,而垃圾分类是整个过程中的一小部分,大多数都是在倒垃圾的同时,就将固体废物扔掉了,没能实现资源的回收与再利用。Ankinée Kirakozian环境偏好、公共政策、社会影响作为家庭回收的决定因素,在垃圾分类上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上面三个因素,也是影响垃圾分类的重要因素;梅赛德斯·桑切斯,娜塔莉亚·洛佩斯-莫斯克拉,费尔南多·莱拉-洛佩斯改善西班牙的亲环境行为,政治因素、社会人口及公民态度是三项主要因素,要着手从政治层面、社会人口方面及公民对于垃圾分配的态度三个方面的综合考量,多诺万·斯托里、洛伦佐·桑图奇、罗文·弗雷泽从发展中国家吸取的经验教训,为废物转化为资源计划设计有效的伙伴关系。虽然在垃圾分类发展上我国走了很多的偏差与教训,但总体上讲,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位,要建立一定的合作机制,使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都从能源角度出发,做到垃圾分类资源与回收再利用一体化,一条龙服务。

总结:对于垃圾分类滞缓原因的分析,前人和学者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有居民、XX、社区及企业事业单位;城市垃圾分类要考虑到持续性和经济性,要有权利保障和立法思路,在遇到执行困境的时候,一定要政令统一,上下一心。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就是在立法上存在着不足、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缺乏公民教育等,希望在研究中进一步弥补前人研究的不足,给相关企业以借鉴作用。

国外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分析日本、德国等较早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这些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于垃圾分类格外重视,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各个国家结合本国的国情,探索出了适合各自国家的治理措施,在法律制度方面趋于完善,形成了国家、社会、民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

 2.2国外先进国家的垃圾分类经验借鉴

  2.2.1日本

垃圾分类在发达国家已经践行了几十年,大都探索出了适合自己国情或者地区特点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较早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主要是日本、德国等,对于垃圾分类制度的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日本垃圾分类是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其基于国家资源特点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了以公民参与为中心社会各界全方位参与的垃圾分类协同治理机制。其成功执行并且不断推广垃圾分类的原因有三点:

(1)完备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

在垃圾分类方面日本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具体分为基本法、专项法和综合法三个方面。1993年的《环境保护法》明确建设经济社会,2000年的《循环型社会促进基本法》转型建设循环社会,这些基本法都为日本后期构建垃圾分类法律体系提供了依据;1970年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了废弃物处理方法,1991年的《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明确了垃圾的再次利用和循环使用标准,这些综合法的出台统一了垃圾处理标准;专项法方面,对于不同行业制定了针对性法律,给各个行业的垃圾处理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2)较高的国民素质

日本极度重视教育,早就已经达成高等教育的普及,塑造了日本人高素质的优秀品质,尤其在垃圾分类方面展现的淋漓尽致,对于XX实行的各种制度都能严格遵守,有助于垃圾分类的开展。国民素质的提高不仅可以使国人更好地理解垃圾分类的政策,而且还可以使大多数的公民有一定的配合度与协调性。公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我国是人口大国,如果能在推动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上,迈出关键的一步,那么较高的国民素质,便会在许多细节上自动自觉地遵循国家的规划,并且按照应该做的事情,一步一步地做好,这是值得借鉴的。

(3)重视培养环保意识

日本XX非常重视民众环保意识的培养,在幼儿园时期就会向小朋友教授简单的环保知识,并且在食品外包装上印有详细的该商品的处理介绍。同时日本会向民众展示垃圾分类并且回收利用后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于这些方面的宣传,垃圾分类的意识深深植入每个日本民众的头脑中,成为一种习惯。关于日本垃圾分类的文献,对于立法措施都有大篇幅的提到,而且都放在了论文第一条,可见日本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视以及垃圾分类立法是进行垃圾分类的关键因素。中国国土面积大、人口多,部分地区经济水平较低,对于日本垃圾分类处理的经验不能照搬,得从中国国情出发,明确国家、XX、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的责任。加强XX监管,将垃圾分类处理落实到实处。

  2.2.2德国

德国是最早实施垃圾分类的国家。在 1965 年,联邦德国各市便成立垃圾处理中心。在1972年,德国就出台了《废物管理法》,关闭当时不合规范的填埋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目前德国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高达 65.6% ,资源化利用率达88.2%,是世界上垃圾分类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总结德国垃圾分类取得这么大成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统一垃圾分类标准

德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垃圾分类标准,根据不同类别的垃圾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比如:黄色的垃圾桶用于回收包装类的垃圾;棕色垃圾桶用于有机垃圾的回收;蓝色垃圾用于回收报纸、书籍等。严格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有利于居民更加清楚各类垃圾所属的类别,做到动作统一。

(2)法律明确规定垃圾分类是国民的义务

关于垃圾分类,德国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法律规定每个居民都直接对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任,XX会给每个居民提供有偿的服务,而且收费较高。更严格的一点是,垃圾要正确分类,否则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居民垃圾分类出现错误的情况,会进行30~5000欧元不等的罚款。有些小区使用公用垃圾桶,如果有居民存在垃圾分类错误的情况,对整个小区给予处罚,严重的情况会被赶出小区。

(3)XX与环保协会对垃圾分类的宣传

德国垃圾分类中德国XX和民间的环保协会对民众的宣传活动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与日本类似,德国人从幼儿园就开始接受垃圾分类的教育。健全的法律保障、行业内的监督、产业化、市场化的处理方式、以及XX与教育机构的环保宣传,都是德国垃圾分类取得成就的原因。

3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现状

  3.1北京垃圾分类制度现状

北京:2020年5月,北京正式实施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生活垃圾的处理进入新阶段,也取得了突出成效,在《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家庭厨余分出率、垃圾减量率等重要指标快速提升,市民关于垃圾分类的意识也得到提升。厨余垃圾总体日分出量增长了6109吨,其中家庭垃圾增长4248吨,餐饮单位增长1861吨,分出量整体增长了12.7倍,分出率达到21.78%;塑料制品、一次性用品等进入末端处理的其他垃圾仅有1.53万吨,同比下降35%;可回收物分出量4024万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西城区、石景山区可回收物中转站基本覆盖全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已经选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场址并纳入分区规划。而且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很多居民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在街头、小区的垃圾桶能明显的看到很多标有“可回收垃圾”或者“不可回收垃圾”的垃圾桶中被各种垃圾填满;垃圾桶的数量过少,清理不及时,垃圾被堆放到外面,脏乱差现象很突出;垃圾桶旁边有专门的人进行监督、引导,但是监管力度差,在非工作时间还是存在乱丢垃圾现象;居民在丢到垃圾桶时是分类的,但是由垃圾车运走时没有进行分类运输,导致之前的分类引导作废。

3.2上海垃圾分类制度现状

上海在2016年实施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垃圾进行具体的管理。上海在街头已经达到了环保垃圾箱的全覆盖,可以看到垃圾箱上标着可循环的标志,还有不可再生垃圾,但是其中的分类并不是很多,有的甚至很简单,原因是公共设施与民用垃圾分类设施有一定的区别,公共场合没有厨余垃圾及有害垃圾的区别,只有可循环和不可循环两类,而居民区则设有垃圾分类投放的集中点。

上海实行的是定时、定点扔扔垃圾,这样的话,可以在志愿者与社区卫生人员的共同监管下,减少违规操作。而在居民垃圾分类的设施上也很有特色,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这各简单的分类方面与国家现在颂布的垃圾分类的标准称呼有一定的不同,但由于简单易记,很容易被老百姓接受,而便于管理。在垃圾投放点,上海有许多区域对于垃圾分类并没有进行得很彻底,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在垃圾分类上的热情并不是很高。由于年轻人吃外卖的比较多,所以总是把餐盒与里面的饭菜直接丢到垃圾箱里,这样是不对的,饭菜属于湿垃圾而塑料盒属于可回收垃圾,这违规很常见,老人多的社区可能会好些,对于垃圾分类,整理得详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甚至将大件电器产品都随手丢弃,对于垃圾分类并没有真正做到完全融入生活。

 3.3杭州垃圾分类制度现状

杭州很早就实行了垃圾分类的试点,便仅有条文是不够的,还要加强考核指标的制定与实现。2013年杭州市区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垃圾分类制度执行难的问题,考核结果是按照月、年为单位反馈给各区XX,并且是各类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但是其实进行考核的核心是实行垃圾分类小区的覆盖率,制定的形式意义大于其产生的实际效果。而从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试点到现在,仍然没有哪个区域真正普及了垃圾分类,在各个街道与社区,仍然以传统的方式,对各企业和居民区进行布告栏的宣传,在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的时候,虽然有标准垃圾回收的垃圾桶,但实际上的垃圾分类,也只是简单地分装了一下,并没有检测得十分彻底。过于形式化的垃圾管理,使许多居民的热情一落千丈,分类与否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很多的原来准备分类的居民,后来也就不再进行垃圾分类。许多已经取得的成果,在十几年间,又重新回到了未实行垃圾分类以前,垃圾分类滞缓现象严重。

 4 关于垃圾分类的访谈

  4.1确定访谈的对象

为了解垃圾分类在北京、上海和杭州的实际执行状况,以及垃圾分类制度的发展,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以及作为不同的职业的居民他们对垃圾分类的不同角度的看法。反映出来自于基层及一线接触到垃圾分类的人们的好的建议,是否真的存在滞缓现象,希望通过此次的访谈得到答案。首先,确定访谈对象的基本信息,如下表4.1所示:

表4.1 访谈对象的基本信息

地区 年龄 婚姻 职业 性别 姓名
北京 23 未婚 装修工人 张先生
42 已婚 社区人员 王女士
上海 21 未婚 大学生 李先生
27 未婚 垃圾分类志愿者 刘先生
杭州 32 已婚 机关办公人员 毛女士
45 已婚 环卫工 孙先生
25 未婚 老师 郑女士

从上表可见,从北京、上海和杭州三地,分别选择七人作为访谈对象,其中,北京市两人,上海市两人,杭州市三人,由于杭州在垃圾分类的推行上,与其他两市相比,经验比较丰富,因此,在杭州多选取一名访谈对象。

 5 访谈的结果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

  5.1访谈结果分析通过上述的访谈结果如下:

(1)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

对于“1.您知道垃圾怎么分类?”只有两个人知道的比较清楚,两个人的身份分别是社区工作者以及老师,平时负责向社区人员、学生普及、教授相关知识。其余五个人大体了解,但是对于垃圾分为哪几类,每一类别包含哪些形式的垃圾都不清楚,对于垃圾分类知识了解的非常欠缺。

对于“2.您接受过垃圾分类及公民相关义务的教育吗?是哪些形式?”回答是只有三人接受过系统的垃圾分类及公民相关义务教育,但是大多采用讲座、印刷宣传单等形式,流于形式、效果欠佳。

以上两点说明,在垃圾分类知识与公民义务的普及上,北京、上海及杭州做得都很不位,宣传教育普及面狭窄,而且形式单一、实用性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对于“3.您知道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只有北京和杭州的两位被采访者能具体讲出相关法律,但是对于包含哪些内容,具体奖惩措施有哪些,都是不知道或不了解,这说明,人们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对于“4.您知道垃圾分类的执行部门及流程有哪些吗?”的结果是每个人都知道平是环卫工人负责处理和打扫,但是应该所处哪个部门回答不统一,对于垃圾分类后续的处理流程更是不清楚。

在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国家没有明确的将垃圾分类行为列入其中,各个城市也没有将自己地区的条例宣传、普及到位,大多数认为垃圾分类工作应当由环保部门负责,导致居民对于垃圾分类问题不重视,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3)垃圾分类是否存在滞缓

对于“5.您觉得在2020年试点刚开始实行时垃圾分类的管理严格吗?”的结果是开始三地都十分严格,垃圾桶旁会有专人看守,丢错垃圾会进行教育以及罚款的处罚。与后面“8.你所在的小区在垃圾分类方面是否要求依旧很严格?”相比,每个人都反应管理方面出现松动,可能对于大件垃圾会有明确罚款,但是小件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没有非常明确,丢错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在对“9.您觉得您所在的城市有垃圾分类滞缓的现象吗?”每个人的回答也都很统一,一致认为身边的垃圾分类工作存在滞缓现象,在取得一定成效后止步不前,没有进一步的推动。

针对上面三个问题能够明显看出,对于后来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呈现了松懈状态,部门管理不到位。

(4)垃圾分类后生活的变化

对“6.您所在的小区垃圾分类的设施齐备吗?”的结果是三地在实行垃圾分类后垃圾桶的数量明显增加,但是垃圾桶的容量以及垃圾处理速度依旧不能满足小区的需求,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完善,有的甚至有误导居民的可能。

在对“7.在实行试点以后垃圾分类方面有哪些变化?小区是否方便、干净了很多”三地都明显的感觉到卫生整洁、环境优化,乱丢垃圾现象改善了很多。

三地实行垃圾分类后生活环境、卫生状态都得到了改善,垃圾分类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垃圾分类滞缓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对“10.您觉得垃圾分类执行滞缓的原因有哪几方面?”的结果进行总结,XX部门的教育、居民的环保意识都没有做到位,主要是法律,执行监管部门模糊及知识普及和公民义务教育和保障制度及设施完善等方面。

对于“11.你觉得你周围是否形成了垃圾分类的产业经济链条?”回答结果是没有形成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也没有听说过相关的公司进行这一方面的工作,了解废品回收行业,但是回收后废品用作哪些方面也是不了解。

对于“12.您对垃圾分类致滞缓的现状有什么好的建议?”主要是加强垃圾分类的知识普及,完善垃圾分类的法律制度及明确具体执行部门的职责与流程,加强产业经济链条、强化保障制度等。

垃圾分类工作的滞缓原因分析,从不是一方的责任,需要居民、XX、企业的三方配合,对于垃圾处理流程也要形成完整的闭环,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5.2存在的问题

  5.2.1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

从上面的访谈结果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和杭州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法律监管的缺失。而且虽然上述三个城市都有各自相关的垃圾分类的地方法规,但一方面其法律层级过低,另一方面,通过上面的访谈发现,其法律的监管力度非常薄弱,而且没且个统一的法律来对垃圾分类进行监管,相应的处罚也多为行政罚款,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警示力度太小,无法从根本上来促进垃圾分类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加强法律与法规的约束。尽早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5.2.2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与公民义务教育十分不足

首先,是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从上述的访谈中发现,在北京、上海和杭州三大城市,虽然在垃圾分类的试点中,走在了其他城市的前列,但其对于公民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做得还很不到位,尤其是领导的不重视及公民个人的意识不强,造成很多居民并不了解此项举措的深远意义。

其次,对于垃圾分类相关的公民义务教育的不足。公民所处的环境其实已经十分恶劣,如果不注意环保,将会加快大气的恶化。而垃圾分类的目的也正是阻止环境的继续恶化。这是做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有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才是垃圾分类迟迟难以推进的一个重要问题。

 5.2.3具体执行部门及流程模糊

由于开始国家希望公民能顺利地进入垃圾分类,所以制定了齐抓共管的社区与环卫和城管的连动机制。但由于并没有跟进的制度和规定作为后续发展的指导,所以也造成了多头管理的现状,由于各个部门都有自已的工作,也没有专门规定哪个部门负责的详细执行的部门责任与义务,造成具体执行层面上的流程模糊,监管不利。社区与环卫均没有执法权,城管还不能做到长期的执守,因此,存在着具体执行部门及流程模糊的问题。

 5.2.4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薄弱

现在垃圾分类的产业经济链长薄弱,没有形成相关的比较科学的产业发展目标。与原来的废品处理不同,现在的垃圾分类的下一个目标,必然是要明确对资源回收与利用的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如可循环的资源的回收与利用及有机垃圾的科学的处理与回收,这些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而我国在这个方面起步还很晚,尤其是在北京、上海、杭州这种大型的城市,这方面的潜力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蕴藏着巨大的财富,所以要跨出现在的局限,放眼长远目标,解决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链条薄弱的问题。

5.2.5保障制度不强

保障制度不强是北京、上海和杭州三大城市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从上面的访谈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很多地方的垃圾储运能力不强,基础设施无法保证垃圾的完全清运,不能实现一天24小时的倒垃圾的需要,而且对于现有的垃圾处理技术,也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垃圾快速处理的技术难题。一方面缺乏技术保障,同时也缺乏人才的保障。没有相关的垃圾分类的专家对居民进行必要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及公民义务教育。还有相关企业在拒不服务管理的情况下,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也没明确这方面的处罚,造成垃圾分类的推进,没有强大的保障制度。

 6 导致京沪杭垃圾分类滞缓的原因分析

  6.1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不健全

针对垃圾分类问题,xxx颁布了相应法规,但是其中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等主要是从垃圾处理方式角度考虑的,给地方各级XX、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是并没有上升到法规层次,不能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法律约束。

从上面的北京、上海和杭州的垃圾分类情况可以看出,不同的城针对于政策的解读也不同,而且每个城市都根据已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这样存在着标不统一,整体上不好规范的现象,如上面的论述也会发现,各地方的条例远没有法律、法规的级别高,而且在约束力上与法律、法规相差甚远。

 6.2缺乏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

在整个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完善的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同时居民具有全面的垃圾分类知识并且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们对于垃圾分类制度的普及程度不够,公众不了解哪些垃圾可以进行回收,哪些垃圾只能进行填埋销毁。另一方面即使垃圾分类制度得到了普及,公众对于规定的遵守也有一定的问题,违反规定的人没有任何处罚,遵守规定的人没有奖励,在这种情况下,环保意识较差的居民难以改变其已经形成的习惯。

 6.3执行的部门及流程不明晰

目前的情况是垃圾清理是归环卫部门管理,但片区垃圾分类服务又是社区的管辖范围,然而社区和环卫部门对于那些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的居民及企业都没有执法权,而且XX对于垃圾分类只是在垃圾箱和装运设备上有一定的投入,而对于除这些储运设备之外,对于垃圾分类的其他投入很少,而且缺乏必要的监管,例如对居民有志愿者监管,由于志愿者是自发的,也不赚工资,全凭一份社会责任心,这样没有专门监管,垃圾分类肯定效果不好,而且对于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的行为规范方面,也缺乏力度,例如为了省事,把分好类的垃圾又重新混合到一起运输。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就是没有注意垃圾分类的流程,不管是哪一个流程不符合规宺,都会造成垃圾分类的失败。

 6.4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尚未形成

在几十年前,领国日本就已经实行了垃圾分类管理,而目前我国才刚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之前,我国废品回收业就十分发达,对于可回收垃圾如塑料、纸壳、琉璃瓶、报纸、饮料瓶这样都属于可回收的范围。居民会因为废品价格的上升而选择将这些可回收的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而在实行垃圾分类后,单靠XX的主张,没有经济的支持是不行的。所以要对以前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整合和管理,提升其服务质量,在垃圾分类的产业经济链条上,要注意对现有市场资源的利用,一方面可以开展对可回收资源的回收工作,而且要将那些居民分好类的垃圾按可回收资源的市场价格补偿给居民,这样可以提高居民参与可回收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从这一突破之后,居民在有利可图的情奖品下,更加积极地参与垃圾分类。但目前还没有这项服务。

 6.5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制度

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是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动的保障制度,例如对于不遵守垃圾分类制度,乱排乱放的企业,就可以联合城管、工商、行政等多执法单位进行执法,如果单一使用环卫部门,可能就无法达到这种保障效果。而且在保障制度上,还需要有人才、技术、电力能源及交通运输等多行业的协同合作。而现在在保障制度上,还很欠缺,没有强有力的保障制度。

 7 解决京沪杭垃圾分类滞缓的对策

  7.1健全垃圾分类的法律与法规

健全垃圾分类的法律与法规。针对于在执行层面,对于违规行为监管力度不强,基层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应该加强垃圾分类的法律与法规的建立与健全工作。在日本和德国、X等国家都有与垃圾分类相对应的法律条款,在我国宪法是第一大法,而我国只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环保立法,垃圾分类目前还没有立法,就该参考西方发达的垃圾分类的做法,并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制定统一的衡量标准,统一技术规范,并建立专门的垃圾分类法,打击那些因自已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环境污染,扰乱垃圾分类的行为,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2加强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

加强对公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垃圾分类是一个具体的民生工程。由于北沪杭很多的青年人都忙于工作而没有时间参加垃圾分类的知识讲座,也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不是很了解,其实垃圾分类涉及到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 ,一个小小的钮扣电池就可以污染上百亩土地,而湿垃圾与干垃圾无法在一起燃烧,产生强致癌物质二噁英,造成居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这些都是目前非常到关注的事情。

同时要加强对于公民责任和公民义务的教育。由于有些人并不在乎废品回收的钱,觉得很微薄,但是如果把垃圾分类的工作做好,就会使很多垃圾可以回收再利用,将这些钱捐赠给贫困学生,就可以解决许多贫困学生无钱上学的困难,给贫困山区通水电,给弱势群体以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些都是垃圾分类的深远意义,而且可以降低污染排放,使环境更加美好。

而且这种公民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青年人可以在网上学习,开放网络平台,介绍垃圾分类的情况及知识,而对于普的居民可以采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公益活动,专家讲座、现场体验、小组学习等方式进行。教育活动要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断更新知识内容,简化不必要的环节,生动有趣,使居民们喜闻乐见。

 7.3明晰垃圾分类的具体执行部门及详细流程

在执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居们个人及企业将垃圾进行详细的分类,普遍的认为垃圾分为四类,一种厨余垃圾,也叫湿垃圾,是不可以燃烧的垃圾,所以要把这部分垃圾挑出来,单独存放,其它的垃圾就叫干垃圾,在干垃圾中有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可加垃圾包括塑料、饮料瓶等,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还有一种是有害垃圾,这种垃圾需要物殊处理,同样也不可以与其他的垃圾混在一起。要明确是哪个部门负责清理,哪个部门负责运输哪个部门进行居民监管与员工监管,这些事情明无误,并制定绩效考核体系,把垃圾分类的具体执行部门与考核标准制定下来,有利于统一监管。

要细化垃圾处理的详细流程,每一步骤都怎么做,达到什么分类目标,应用什么技术,要做到详细而没有盲区。要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免造成垃圾分类的二次污染。很多的垃圾分类人员并未接受了专业的垃圾分类的培训,要在流程上,技术上,进行专门的技术指导,以及标准化流程的训练,使垃圾分类更加专业。

 7.4构建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

在垃圾分类实施的过程中,要建立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有经济做后盾,才能看到垃圾分类的效益,不仅有社会效益,也要有经济效益,在这两种效益的共同作用下,才能使垃圾分类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同时在相关的领域,要建立产业经济链条,发挥资源再利用的优势,将能源的回收再利用作为终极目标,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如下图5.1所示:

图6.1垃圾分类产业经济链条

e581b9e3eb8f6cb22480e4101f12f994  通过建立垃圾分类产业经济链条,使得垃圾能根据不同的性质得到妥善的处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能产相关的可回收资源,最后由能源回收部门进行回收。有这样两个例子,一个是日本的堆肥技术,也就是现在的酵素生产,其实并不神秘,现在日本有许多的化妆品都是用酵素作原料,然后再加入有机成份,而这个酵素就是由堆肥技术演变而来的。在中国的家庭里,可以用堆肥技术把绿菜叶等有机物质放在堆肥的大桶里面,进而使桶里的物质在一定的温度下,自然发酵,还可以不断地将新的厨余垃圾里面的有机物质放入堆肥桶,最后发酵成营养液,可以用来做肥料,也可以用来制作相产的产品,例如上面提到的化妆品,当然技术是不同的,得到的成果也不同。也可以制作沼气,在中国农村,使用新能源沼气,就是利用人类的粪便等排出物,其实这也是垃圾,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在家庭利用垃圾制造沼气,用于家庭,也可以将制造的酵素与沼气供应给能源回收部门。就如同挪威的许多居住在海岛上的居民,用风力发电一方面供给自用,另一方面发到岛上的供电系统,同样也可以获得收入一样。有关垃圾分类获得的能源也要遵循这个规律,一方面自用,另一方面可以在公用环境下,利用新能源技术供到公用的网络,给社区和公共设施使用。而在中国相关的垃圾分类的产业经济链条一旦形成,必然会使我国的垃圾分类大大向前推进,京沪杭的垃圾分类的滞缓状态迎忍而解。

 7.5健全保障制度体系

首先要培养人才,做好人才制度保障。在垃圾分类制度上,需要很好懂得专业技术的人才加入进来,培养一大批垃圾分类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垃圾分类推广的一线工作中去,使更多的居民和百姓,了解垃圾分类。

其次,要针对于垃圾分类的技术研发,做好垃圾分类的技术科研工作,尤其是在家庭用堆肥技术及其他先进的能源技术的研究上,能使更多的先进技术,应用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去。

最后,要做好交通及能源部门的保障工作。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需要用专门的车辆用来运输,而且也需需要电力与能源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地实施下去,所以在能源部门和交通电力方面都要健全保障制度体系。

结 论

总之,从京沪杭垃圾分类的现状来看,我国一线城市的垃圾分类一直处于滞缓状态,究其原因,在于三个城市均存在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不健全,缺乏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执行的部门及流程不明晰,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尚未形成及没有强有力的保障制度等重要的影响因素,通过研究表明,健全垃圾分类的法律与法规 ,加强对公民垃圾分类知识及公民义务的教育,明晰垃圾分类的具体执行部门及详细流程,构建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产业经济链条,加强保障制度等措施的实行,必然会使京沪杭的垃圾分类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快速路。

致 谢

四年的大学生涯即将结束,我们就要奔赴到新的岗位,在社会上得到新的锻炼机会,但在山东交通学院生活与学习的这段时光里,我们和老师一起学习行政管理的知识,科学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老师总是以他那一丝不苟的制学态度,渊博的学识,带领我们去攻克一个又一个学术的堡垒、徜徉书海,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武装了我们的头脑,为我们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大学良好的学习氛围里,我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的营养,在老师孜孜不倦的引领下,我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特别是在本次论文的创作中,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在迷茫中理清思路,找到前进的方向。多次耐心地讲解,使我最后能顺利地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在此,我特向我的指导老师表示衷心的谢意!同时也要感谢我的同学及父母,感谢他们一直以来的默默支持,感谢我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这么多的实习机会,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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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滞缓的原因分析

京沪杭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滞缓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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