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脚步的冲击下,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问题逐渐演变为严峻的社会问题,近些年来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重点。本文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地区养老的现状为起点,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现存的农村地区养老相关法律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的执行及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并思索出具体的问题及如何解决诸多问题,再以发达国家日本和X的农村养老模式的先进制度和成功经验为分析总结目标,对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养老模式提出了完善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基础,加强农村地区法律制度宣传等解决措施。以多渠道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拉近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地区养老以及城市地区养老的发展程度,让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得到最根本的社会保障。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建议
第1章引言
1.1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伴随着我们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老龄化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到2020年12月我们国家60岁以上的人群已经达到2亿多,占比总人口的18.3%。根据往年的老年人人口增加的规律来推算,在2027年我国老年人人口将超过3亿,并且从2021年到2036年,极大概率是我国老年人口增加的第二个高峰期,养老负担可见越发沉重。养老问题属于全世界都在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国家自从改革发展以来社会经济进程越发加快,但是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仍有很大一段差距。目前来看,我们国家的农村养老法制体系还没得到充分完善,伴随着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的增加,以子女为赡养的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逐渐跟不上时代的脚步。2016年X总X曾说过:”我们要努力增强群众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正确思想观念,积极看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断补充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的相关政策,更应该做好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农业发展的进程中,农民是我们农业建设的道路上的重要力量。城镇地区的养老模式已经进入接近完美的状态,而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却依旧是原地踏步,从2000开始,农村的老年人数量就开始大幅度上升,甚至已经超过了城市地区的数量,这增大了农村地区的子女赡养老人压力,进而开始奔向城市地区,以家庭养老为目的的养老方式更是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都是依据过去的养老而进行,由此可见,制定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的法律法规是目前来看的首要问题。
1.2文献综述
由于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脚步的加速,相比较城市地区的养老模式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仍存在尚未解决的诸多问题。当前国内对城镇化没有准确的定义,但张凯丰学者指出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为重要发展目标。在中国知网以”农村养老制度”农村养老的法制规范”等进行检索后筛选出和主题密切相关的论文,其主要内容涉及立法层面不到位,落实制度缺乏现实性及其国外的养老发展模式的研究。
在立法方面首先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执行农村老人养老单行法律,其次完善不同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让老年人在家进行养老并提供资金政策上的支持,下一步进行相对应的法制宣传,但是农村地区相对偏远,交通不发达,法制的宣传很难拿及时送到,很多老年人可能存在懂法却不知相应的法律制度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现象,这也加大了农村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建设的难度性,也影响着它的时效性。(姚立瑛,2018)
在落实制度方层面,认为法制宣传力度不够,老年人受到侵权行为时,往往是从道德层面去谴责,不知道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XX在养老法律制度宣传工作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农村养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有必要加大。(杨雯静,2020)
在国外养老模式方面,日本对老年人的养老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善的相关法治体系,我们可以从中参考很多经验和启示。第一,重点完善专门立法部分。对老年人设立单独的立法机构和体系,第二,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明确国家与地方XX的责任,我们国家在学习日本的养老法治体系成功的原因的同时,也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看是不是日本的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是否适应本国的老年人养老程度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如何解决等,(曹海苓,张若开,2018)
1.3研究内容
本文在绪论方面,主要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背景进行论述,第二章主要介绍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地区养老的发展现状数据研究,为下文的问题做铺垫,第三章主要讲述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面临的诸多问题,第四章介绍了养老模式相对完善的国外农村的养老先进制度及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到的措施和启示,最后进行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村养老水平。
1.4研究办法
本文的研究办法是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为中心,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了解、分析、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相关养老问题。
(1)文献查阅分析。在阅览室翻阅对应此次研究主题的相关书籍,或上网查找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养老问题该如何解决的报道并上网站分析现在农村养老面临的困难,努力提出解决对策。思想上也要时刻注意是否国家对农村养老有了新的政策,紧跟领导人的脚步。
(2)理论分析法。将对此次论文相关的具体文献通过比较及引用,从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补充的知识体系,并且从实际出发,按照国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作为支撑我们国家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础。
(3)比较分析法。把客观事物加以对比。因各地区发展程度及人文教育不同,所以我们可以重点分析对比农村养老该如何进行,此外我们需要分析国外农村养老成功的经验并取精去粕,为我国所用。
第2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的发展现状
在农村地区,因为国家政治的开发、生活压力大、农村大多数子女都不肯在家务农,更向往大城市的工作。继而生活条件变好后,老年人的寿命得到延长,老年人的老龄化在当今社会即将变成普遍现象,据国家发布的上一年人口调查老龄化总数正在疯狂上涨,已经达到这些年的最高点,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老年人数量更是有可能突破3亿,这是一个庞大而又恐怖的数据。所以农村的养老模式不该仅限于家庭子女养老,单单自己已经无法解决家庭老人的养老问题,XX应该强势介入。而这其中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集中于农村地区,既而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更加备受关注。在现如今的大多数农村家庭来看,主要还是子女赡养居家度过晚年生活,农村老人甚至很喜欢这种模式,对新型的养老模式没有什么兴趣,甚至多数农村地区的老人都不知道有什么机构可以养老,除了”养儿防老”模式外,其余都不清楚,XX应该加强职能加大宣传,从根本上把新型养老模式灌输给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提高他们对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认知。
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对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的法律制度层面还不够完善,在1996年,我们国家发布了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尽管是面对老年人的但却没有专门针对农村老年人的。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的规定,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面向群体是18-60周岁之前,没有说明60岁以下的老年人应该怎么办。《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自己年老后又没办法照顾自己时,可以享受XX的补贴帮助,XX也应该为公民提供保障养老需求的保险制度”;《婚姻法》中”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手段对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法律法规来看我们国家是在尽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但是法律法规分散较广,也没有重点针对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的,而我国又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不仅如此现行法律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法律监督方面监督体系的不健全。这也造就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地区的老人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制定专门面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必须加快农村地区养老问题的解决及发展,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制度、公共服务短板必须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
第三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3.1专项立法体系的缺失
在现如今的依靠法治来治理国家的时代中,大家都应该按照法律制度来严格执行,所以我们必须要用养老相关法律制度来解决养老问题的存在。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中就缺乏有利的法律支撑,2009xxx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没有真正可实施的政策性法律文件。201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尽管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已经步入了一个全面发展、城乡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体系改革阶段,但是这些条文中涉及到的内容都比较空泛,没有明确详细的界定,因此也无法真正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我们国家法律都应该由XXXX及其委员会提出相关意见并定制,现在看来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的解决是基于我国的”软法”,可是由于相关法律政策分散十分严重,更是急需依靠地方XX发布行政性文件。在发达国家,较对于日本,就养老问题在半个世纪时就已经出了近10多部法律法规,对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有了根本保障。
3.2法制宣传缺乏现实性,制度难落实
就现在看来,我们的国家以各种法律体系为依托,进行乡镇养老建设,其内容比较空泛,缺少足够的事实依据性,导致我国乡镇社会保障的法规体系建设工作缺少连续性与稳定性,随意程度较高。因为地方XX的偏远,对于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工作做得并不到位,很可能就会出现对养老金的监管失控,进而产生滥用、移交养老金的问题,这导致我国农村养老法律机制达不到预期效果。相关数据表明,农村老人根本不懂法,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大程度归咎于农村发展落后和法制宣传出现差错,农村老年人总体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思想传统、只想着养儿防老,对建设起的养老基础保障制度普遍存在排斥现象。同时,也因为地域发展差异,农村地区的交通不够发达,信息传播途径单一,互联网及新媒体传播还没有真正连通起来,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明显的成效,而且我国存在养老问题的地区分布较广,政策办法后难以得到统一执行,这也给很多不思进取的工作人员借机捞钱的机会,对待真正的养老问题的解决不尽心尽力,散漫的态度对待农村老人。总之,XX在养老法律制度宣传工作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农村养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有必要加大加强。
3.3模式单一,难以满足养老需求
在现如今的社会发展中养老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了较高期待。现如今的养老模式过于单一,多数人都是靠着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以子女为养老的模式而进行。例如:”养儿防老”,就是农村老年人的根本追求,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的养老孩子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很少想着进入养老机构度过自己的晚年,而即使仅有的机构化养老模式也是过于片面,不能全方位的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很多老人甚至惧怕去机构养老,邻里邻居也会觉得这是儿女不孝顺的行为。且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养老基础设施还未完善,加上农村劳动力的缺失,老年人负担起家里的重任,人口基数大在这养老需求倍增的时代,很多民办养老机构也开始创办。但是我们国家各对民办养老机构政策不够细化、可实施性不够强,支持力度远不如公办机构。XX的态度也让很多资本家对民办机构的运行保持了怀疑的态度,利润更是没有保证,最重要的是无法保证老人入住后的风险,没有相关法律支持。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民办机构的创立信心,结果也会导致农村过分依赖XX,对我们的农村养老发展弊大于利。
第4章发达国家农村养老的先进制度和成功经验
4.1日本农村养老先进制度
很多国家都对老年人设置了专门保障权益的法律,日本就属于运用这一模式来进行养老改革。日本XX通过立法来把解决养老问题看作是发展的必要工作。尽管日本的农民在其国内已经占到很少的一部分,但是依旧以三个模式来阶段运行并实施。第一,国民年金制度。国民养老金的面向群众是全国国民,秉持自愿原则,达到年龄标准(60周岁以下)的农民都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除外对于生活拮据的群众,经个人申请,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免费享受国民年金制度。第二是国民年金基金制度。它是对国民年金制度的补充项目,是为了让大家拥有更好的养老生活质量,也是依着自身自愿的原则,在日本18至60周岁的国民可以在原有的保险基础上多交些许费用,这样年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附加养老金。最后一个农民年金基金制度的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日本的工业化快速发展,也是为了不再让农民依靠土地。农民因进城或者满65周岁转让土地使用权后XX会给相应补偿。这三项制度的实施,已经意味着日本进入重点解决农村地区国民养老工作的问题,这些措施,不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保的意愿,更是活跃了日本的工业化发展。
4.2德国农村养老的先进制度
德国作为全世界工业强国之一,1951年就发布了保障农民养老生活的法律法规,其具有广覆盖、高标准、高津贴等特点。1957年实施的《农民老年救济法》成为了保障农民老年养老生活水平的重要
依据,《救济法》则是以强制力要求全体农民必须参加老年医疗保险,包括农场主、私营农民和其他农业从事者。德国这一政策就是对于农村老年人进行专项养老而设置的,其经济主要来源是个人和XX。对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农民提供了补贴帮助,收入高相应的补贴也会减少,呈反比状态。但是伴随着农业从业者数量的减多,国家对农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资金和财政补助也愈加偏低,这些资金的使用很多时候都是为了支持农场主的养老保险金。在德国的领取养老金设置的年龄门槛也不同,男女相差5岁,只有在连续十几年不间断的缴纳保险才能在年老时领取养老金。德国的法律政策不仅很好的控制了农民的养老问题,也为社会的发展夯实了坚定的法律基础。
4.3发达国家农村养老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来是靠XX出台各种政策条例来具体进行。其最大的坏处是该制度的实施很大几率会受到客观的因素影响。例如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这些都会导致我们制定的政策有不可控制的随意性。并且在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制定的立法环节上出现严重薄弱现象,这已经在妨碍我们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常规进行。例:日本XX在1961年发布了《国民年金法》,强制介入养老问题。以年龄设置为门槛,青少年的18周岁到老年人的60周岁必须参保,因此进开始了人人都有养老金,晚年生活均得到保障的时代。德国在1951年就开始设立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相关法律.
因此对于我们国家而言,要想建设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首先必须强调立法的方式,这样才会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养老权益,所以我们现在也急需要一部专门针对农村养老的相关法律制度。在这一基础上,XX也需要发挥起主导作用,国家应该从自身方面开始加强调宏观控力度,在社会福利领域发挥作用,以经济化来强调社会化的进程,保障社会化的发展。农村的养老保障能够一方面为农民在身体和精神上都能够得到政策性的帮助,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其进行实施再分配所能够得到的社会基本公平,我国的农民就是属于这种。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中坚力量,为工业化的发展夯实了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要保障他们的养老权益。但就目前看来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我们要从中修订国家政策,补充政策的不足之处,尽快拉近城镇和农村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第5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完善的相关建议
5.1完善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基础
加强法制监管是落实法律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建成完整法制体系的重要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出一部专门针对农村群体的养老保险法,重点
创办农村养老的法律监督和建立相关法律保护机制,加强使用诉讼途径解决养老纠纷,必要时可以为老年人权益诉讼提供绿色通道。在农村养老相关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以建立完整的养老法律保障体系,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的老人可实施减免诉讼费用的制度,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对农村地区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合理使用司法资源,加强法制工作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对监管制度进行改良,让更多农村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发布行政性养老相关文件,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国家可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对相关法制人员工作成果的考核,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热情。
5.2加强农村养老法律制度宣传
较于农村地区,获得信息的方法落后闭塞,对法律认知不到位,这局限了中国养老制度的发展。对此,XX应该把重点放在宣传教育上,让农村老年人知道时代在进步,固守自封是不可取的,应该紧跟时代的发展变化,接受创新的养老模式。很多农村老人不懂得利用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一般在渎职的XX官员的诉说下有什么就信什么,更多时候都领取不到属于自己的保障福利。我们由此可知,法律宣传工作还没有通知到各家各户,应该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在网络高速发展期,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媒介来进行普法宣传,例如电视播放,在电视播放节目上增加法律专栏,宣传内容方面主要是社会化养老的几种模式进行解说,村委会成员可定期挨家挨户的做思想工作,在家常聊天之中向老人普及养老服务法律知识,这既能给予老年人陪伴还可以宣传法律知识。
5.3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多方面的养老方式
我国地区发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区的养老模式种样多,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养老需求跟养老服务业呈相反对比,对这种现象我们首先应该丰富养老生活模式。尽管我国敬老院已经遍布全国,但限制性比较多,只对五保户开放。这样一来,覆盖面就会有限,我们理应考虑周全,
对需要被XX照料的孤寡老人敞开大门,增加养老幸福指数,让老年人不再恐惧老年生活。对养老模式的机构化,XX可以加大资金投入,在创造公办养老机构的同时对民办养老机构保持大力支持状态。因XX投资有限,我们可以尽快办理民办服务中心。在生活上可以组织志愿者前去照顾老人,为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慰藉,思想上也可以建立一个小队,专门负责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认知能力懂得自我养老能力的必须性,也可以不定期的让老年人和自己的子女进行视频交流,语音通话。既满足了他们对儿女的关怀心理又让儿女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样在精神和生活上丰富当地老人的生活,对社会发展又重大意义,并且群众领导可以进行监督模式,根据国家2014年出台的《意见》,XX应该让群众有参与感让广泛群众踊跃跟进才会多方合力促进制度的推进。不可以让村民监督变成华而不实的表面工作。
结论
《老有所养》中国农村老人的普遍愿望,《安享余生》也是他们的毕生追求。城镇化逐渐深入发展让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做的不到位,都忙着照顾自己的家庭,没能及时照顾好老人,让老人没有幸福感,甚至一切都是要看子女眼色。比如经济层面困难,没有资金收入来源的老人老了只能在家带养孩子,没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老年生活;老年人法律知识还很缺少,出现子女不赡养的问题时根本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不知道XX的相关政策;并且社会机构养老发展也很缓慢,养老形式单一。由于我们国家在尚未发展好之前就进入了老龄化阶段,人口基数过大导致养老问题越来越严重。所以面对中国农村养老这一宏观性的命题,XX不得不肩负起重任。在中国设立的几十年里,XX对于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责任和规划并未有所作为,尽管现在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地方的重视,但农村养老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但是每个地区的问题都不同,这是很难的事情,应该充分发挥本国特征利用创新思想来做出养老问题的对策。
本文以存在的问题为依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的对策及建议。第一个国家应该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养老工作,制定专门针对农村地区养老的相关法律,其次要在制定法律后进行宣传,让传统老年人的思想可以转化,接受新型养老模式,最后要探索建立多种养老模式,不能居于”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等模式。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变成由社会提供养老模式已经是可以看到的未来,我们要做的就是逐步落实相关规定,转变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的思想,让他们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让农村养老不再是阻碍我们发展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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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老师对该论文的任务书,初期报告,初稿等等过程中一直尽心尽责,不怕麻烦,好多次我都是凌晨给老师发消息,很可能打扰到老师了,在此,对穆老师说声抱歉!在老师一丝不苟的态度下我才完成了毕业论文的终稿。在写论文的期间,穆老师以身作则的带领着我,精益求精的工作状态真的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知道了一名从事法律教学的老师的严谨作风以及不畏辛苦的师者风范,更是我学习路上的榜样。在这四年中很感谢可以在河北金融学院就读,更是感谢所有老师,让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高中生迈进后大学生活时的重要指路人,让我知道人生的很多道理,不单单是只有天赋,还需要认真刻苦的学习才能成就自己。
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同学以及朋友,是他们的爱与支持让我顺利完成学业,遇到再多的困难也不放弃!
最后,对评审我的论文的老师表示感激之情,让老师们费心了!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次论文写作中,好多次我都感觉自己油灯枯竭,不能用准确的词语表达出自己的看法,我深知自我的水平还不到位,在学习的途中上还有很多路要走。成功的道路不远,远的是你去拼搏成功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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