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百姓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也成了大多数人常涉及的税种之一,这就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的收入或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款,它是我国的第四大税种,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总值约占我国税收收入的7%以上且目前还有上升的趋势,是一项影响力不可小视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的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不仅仅能为纳税人减轻税负,也可以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的意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和税收体系的正常运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个人所得税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角度,结合相应的案例,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和途径。本文的意义在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帮助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税负,进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法制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税收
一、税收筹划的基础知识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给人们带来了丰富多样的收入形式、能够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也不断增多;我国人口还在增长,这就导致财政收入中由个人所得税带来的税收金额比重越来越大;而出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经济利益的考虑,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策略筹划日益引起了纳税群体的关注。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
税收筹划并非投机取巧,而是在合法的法律程序范畴内进行灵活的调整,这种调整做出的行动都是在法律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从纳税筹划的立足点到具体实施每一个步骤,是对税务条款的灵活运用,对纳税人和企业都有很好的经济推动和调节作用。违法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的,属于偷税行为,显然要加以反对和制止。
2、整体性
纳税筹划并非简单的帮助个人和企业减少税负,如果只是这样也就不值得研究探讨了;实际上,纳税筹划充分发挥作用可以在国民经济整体上产生良性推动作用,一方面减轻纳税人和企业的经济负担,一方面从长远上激励企业、个人发展,推动国民整体发展水平上升。不过企业要注意的是,选择纳税筹划的方式,也要从整体来考虑,不一定最减轻税负的就是最好的,反而要选择对企业实现价值和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纳税筹划方案才是最好的。因此,企业要把握这个整体观念和大局思路,切勿因为目光短浅导致无法长远发展。
3、专业性
税务系统是一个庞杂的工作内容,尤其是经济发展多样化和世界各国经济联系的加强更加让税务问题复杂化多样化。多样化的税务现象和问题自然就需要更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来处理才能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因此,许国属于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机构和人员就顺势诞生了。从国际国内的情形来看,各种专业化的税务问题研究、代理、解决机构和人才培训机构层出不穷,这也可见税务产业的发展正在向专业化迈进。
4、风险性
纳税筹划是有风险的,尽管很多纳税方案理论上可以少缴税或降低税负,获得税收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纳税筹划的成本和筹划风险有关。
(三)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在企业中应属于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总体上将其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一致的。
1、实现税负最小化
要进行纳税筹划最初目的就是让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发现仅仅通过纳税筹划来降低纳税负担存在很多却显不足;这种理财观念可能会把纳税筹划的发展引入到误区之中;不过实现税负最小化作为纳税筹划的最初动机,也是造成纳税筹划蓬勃兴起的主要原因。这一点还是毋庸置疑的。
2、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克服税负最小化带来的问题,也就是充分考虑到了税收的收入和成本的问题。通过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可以在增加纳税人收入的同时,考虑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输出,降低税金缴纳额度,让个人在缴纳税收之后获得利润最大化。这种税收目标在国内外受到了相当程度的热捧和认可,在很多地方也有以此为目标的税收筹划和执行方案。可以说,在短期的纳税筹划行为中,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还是非常有可行性的。
3、实现纳税风险最小化
纳税的风险控制是必要的,能够为纳税行为和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一般来讲,通过纳税风险调控可以达到三方面的效果:第一是让纳税人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各种原因引起的经济违规和相关税务机关的处罚,降低损失;第二就是可以让纳税人和企事业单位规避名誉损失,避免未及时交税和其他问题引发企业和个人的信任危机、信用危机、名誉危机。第三就是通过规避纳税风险还可以让企业的经济管理更加明确清晰、有利于企业资金账目控制,对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使用监督有所帮助,有利于企业发展保持良性、合法的正轨。
4、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那谁统筹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其目的自然要以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利益或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划为方向。现代理财观念在企业中的运用基本确立了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最终目标,而纳税统筹也必然要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来配合财务管理部门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需要企业充分考虑未来现金流通的风险因素和能够创造的价值;企业以纳税筹划来评测未来先进流量的净现值,以此来弥补税负最小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缺陷,这种行为对于评测纳税筹划方案好坏的标准是非常合适的。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企业的名誉、信誉、形象、盈利与否都有很大程度的影响;税收筹划通过对经营风险、经营模式、财务管理、成本管控、前景预测、竞争力评估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最终制定并加以实施;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切实可行的;通过对纳税筹划的运作,企业必然更深入的了解自身的情况和行业的情况,这对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观念的进步都是很有好处的。纳税筹划对纳税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内财务管理、税务监督管理、税务工作制度和章程等内容也有长远的影响。这些方面也极大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有利于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
企业要经营、要发展,就不能忽略成本管控;而纳税筹划的运作,就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减少税负金额,缩减企业经营成本,这就直接为企业创造了经济价值。而且纳税筹划站在长远和大局的角度考虑,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这样经过深思熟虑的筹划方案更能发挥效力,为企业带来短期和长期的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企业开始重视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则有同步性和客观一致性。
税务筹划与纳税意识的一致性关系体现在:其一,税务筹划是企业将纳税义务灵活发展成为一种纳税决策的过程,是与我国经济体制、我国税收体制、企业发展前景等内容有机结合形成的。这是一种建立在合法合理基础上的优化了的纳税意识,更加主动、也更加富有战略意义和眼光。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强与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具有共同点,即企业税务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一定是税务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增强纳税意识,也必然要遵从这个原则。应有之义。其三,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基础。
(四)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制基础,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同时也拥有相应的权利。纳税人提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要进行效果预测对比,尽量选择减轻税负最多的那个方案;这样做可以短期看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个人和企业的税负,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资金运作风险,不需要担心这部分资金出现盈亏和漏洞等问题,相当于获得一笔没有投资成本的收入,增长了经济利益。这是纳税筹划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在各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任职或有过雇佣关系,并由此而获得相应的奖金、分红、工资、补贴、加薪等各种所得。它是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来源。其适用5%到45%的几级超额累进税率。能够在保证呢个不增加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员工的薪金水平,保证员工的切实利益,降低纳税负担,这是企业进行工资薪金纳税筹划的重要任务。
1、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实行工资收入福利化、实物化、费用化。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向往高薪,因为他是地位的象征,是自己实力的体现,工资收入的增加,可以给个人带来一系列有益。使个人的生活水平相应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对工资、薪金适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因而工资数额的提高,也意味着上缴税款的比重增加。怎样使自己的工资实际水平保持不变,同时又使所承担的税收款项最小化,是纳税人所共同关心的。
目前存在一种情况让员工多承担了不少税收负担,这就是部分企业给职工提供的收入虽然很高,可是在一些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XX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企业并没有为职工缴纳,这就造成员工较高的收入无法转换成社会福利来享受,反而因为较高的收入而承担了较高的税负,这就让员工的处境大为不同了。如果企业能够稍微降低职工工资待遇,把这一部分资金用作员工社会保障款项的支付,那么这一部分费用是可以获得免税政策扶持的,一方面是对XX社保项目政策的积极回应,一方面也是切实为员工降低了税收负担,而企业并没有因此付出更高的成本支出。这种费用不会给职工带来税负负担,也不会给企业带来税负负担,这种筹划方案的可行度也就非常高了。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将过高的工资收入直接转化为给员工的通信、交通、补助和补贴,这样在名义上降低了员工收入,实际支付却没有减少,还让员工少缴纳税负,也显示了企业的多方面关心和福利待遇优厚。这种变通的方式为员工提供了多想福利,是企业、职工都满意的一种筹划方案。比如为员工谋取其他福利,增加交通费用、通信费用、膳食补贴等,或者建立员工娱乐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等,这些方法变相的增加员工收入,让员工感觉多方面的关怀和温暖,提高了员工的忠诚感和对企业的依赖。
例如:某公司财务经理李先生,2010年月工资为5000元,因为工作的需要不得不另租一套住房,房租大概是每个月2000元,如果李先生的房租需要自付的话,那么李先生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000-2000)*15%-125]=325元,如果改由公司出钱租房,只发放李某3000元月工资,那么此时李先生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2000)*10%-25=75元,则经过税收筹划可以节税250元。而公司也没有增加支出
这种纳税方式让纳税人降低了税负支出,而收入却没有减少,而是以纯工资之外的形式进行补贴,这对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非常合理可行的避税方式。要是个人消费水平稳定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那么提高工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是合理避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思路。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总之,企业支付的工资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合理地选择职工的收入支付方式,提高职工工资实际消费水平和能力自然是最好的办法。不考虑税收筹划而单纯增加工资额度,不一定是提高员工工资收入的最好的方法。
2、均衡发放员工工资,避免工资薪金收入出现大幅波动
工资、薪金收入不均衡时可能多纳税,在实际生活中,纳税人如果遇到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可以借鉴该政策思路,将每月收入平均分摊。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税收支出。
例1李先生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的职员,业务淡旺季分明,工资一年中波动不稳。李先生7、8月份工资加奖金均为4100元,而9月份为600元,10月份为600元,11月份为500元,12月份为5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人员共代缴代扣李先生八月份个人所得税380元。
但是李某实际平均每月工资、薪金为1733元,如果每月平均发放,不用纳税。因此,企业在年初就可以对本企业经营情况作出分析,根据企业经营周期的波动性,事先做出有意识的安排,对员工讲清楚,预先做出一些纳税的筹划工作,将工资、薪金平均发放,达到为员工节省税收的目的。
3、合理利用税收临界点
要合理筹划薪金税负筹划,就要熟练的掌握和运用当前的税收政策,对任何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很大的好处,一方面节省纳税金额,增加员工收入,另一方面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进一步盈利。而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反而因为众多企业和个人经济的发展,会有更多机会创造更大的价值,获得更大的收益。这样看来,合理的纳税筹划是对企业、对个人、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短期发展都有利的。掌握税收的临界点,不过界,就形成了纳税筹划效果的最大化,纳税筹划效果更明显。
(二)劳务报酬所得
人们通过获得劳动报酬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一定要认真比较,看看把这部分所得算作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算作劳动报酬所得;这是因为二者缴纳的税负是不一样的。如果经过对比发现以薪金的形式缴纳的税负会更少一些,毫无疑问在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并为之提供服务输出之前,一定要谈好将收入作为薪金的形式,这样才能保证通过薪金纳税筹划来获得好的效果。
例如:周女士2008年到一所外语学校任教,每月获得的收入在2500元左右。假如周女士选择和所在的学校建立雇佣关系,那么计算周女士纳税费额等于(2500-1600)×10%-25=65元。如果周女士没有以雇佣关系来获得报酬,而是以劳务报酬的方式来获得这2500元,那就意味着周女士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达到了惊人的(2500-800)×20%=340元。通过这样的数据对比,相信你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对劳动报酬的计税方式进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为别人提供劳务服务来获取报酬的人可以与被服务一方协调降低薪酬水平,提高其他福利待遇,这种方式通常可以通过住房、通讯、交通补贴的形式来进行,这样降低了所得报酬的税负金额,却没有减少个人和被服务一方的经济收入,这相当于扩大了费用开支,相应的降低了自己的劳务报酬总额,从而使得该项劳务报酬适用较低的税率。这些日常开支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有个人负担就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由对方提供则能够扣除,虽然减少了名义报酬额,实际收益却有所增加。
例如:同样以周女士为例,她如果到外地进行授课活动,按照合同应该获得5000元的话;假如周女士要求获得餐旅、通信费用补贴2000元,这些从薪金里扣除,那么周女士最后交税所得也会大不一样。如果没有获得补贴,那么一次性收入5000元就应该缴税800元,而获得补贴之后再交税的话,就是440元,从这就可以直观的看出来,通过这种补贴的方式周女士可以少缴纳税费800-440=360元。
除此之外,大家要知道,在收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你获得这些费用的次数越多,需要支付的税负就越少;也就是说,一次性的支付完税负是最不好的了。这就要求大家注意对劳务报酬次数的划分,尽量增加报酬支付次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中指出,从事一次性劳务获得报酬的,按照取得此项收入一次来缴纳所得税;而在同一个项目连续获得收入的,可以以每月的收入总额来计算一次费用。照此来看,如果纳税人为对方提供了劳务服务,那么能够将这一次服务的费用分到两个月去支付是最好的了。例如:赵某应邀到某企业进行文艺演出,时间为28天,那么最好赵某能够与企业协商将演出安排到两个月之间来进行,让演出时段跨越两个月的范围,这样就可以将劳务报酬计为两次纳税;这样每一次缴纳的税负都会大幅降低,绝对比一次性缴纳税负要实惠的多。
例如:陈女士在某企业工作之余自己努力学习并成功考取了会计资格证,之后又与某个会计事务所协商好每年在此事务所做三个月的兼职,那么比如在年底进行兼职的话,按照签订的合同来看,假如每个月得到报酬30000元,那每个月要缴纳的税额就是=30000*(1-20%)*30%-2000=5200元,总应纳税额为5200*3=15600元。如果陈女士和事务所协议薪酬在年后分月支付,那就意味着将三个月的纳税额划分到全年当中去,这样的话,则每月大约支付7500元,则月应纳税额为7500*(1-20%)*20%=1200元,总应纳税额为1200*12=14400元,则经过税收筹划后周女士可以少缴税款1200元。
个人在签订劳务报酬合同时,不仅仅要关注其法律意义,同时也要关注其税收意义。如果可能的话,将一次劳务活动分为几次去做。从而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作为生产经营的实体,他们的纳税过程更要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联系起来。良好的纳税筹划是建立在对税法的熟练掌握基础上的,而个体工商户要实行纳税筹划,自然也要对纳税相关法律章程足够了解。在纳税筹划含义认识上的误区。提到纳税筹划就会联想到偷税,有些个体商户借着税收筹划的名义来偷税漏税,对于到底什么才是纳税筹划,他们了解甚少。个体户纳税群体是全国最广大的纳税群体,差不多每一个公民在一生中都会与个人所得税有所联系;而纳税筹划自然也就因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者有利而受到人们的一致认可和关注。学好纳税相关法律、做好纳税筹划准备工作,这必然成为前提条件。熟悉纳税法律法规,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多纳税、也不少纳税,合法筹划、灵活掌握,自然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1、收入方面
纳税人可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进行纳税。
一般的经济主体都希望尽早获得收益,但是对于按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经营者来说,在某些场合下却希望延期获得收入,以减轻当期收益,使得其经营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以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
这种纳税方法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超过最高税率是经常使用,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时,或者说每年的收入情况极具变化时,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某一年的收入可能很少,相应的期应纳税额也就会很少,但可能是另一年的收入却很多,以至于要使用最高税率,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将每年的收入额平均,则其应纳税额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小刘是一家个体饰品店的店主,刚开始做的时候小刘就以独特的眼光获得了进货优势;有一位客户订购了价值20000的产品,小刘获利在60000左右;第二年的时候随着另外两家饰品店的开张,小刘面对激烈的竞争开始考虑调整商品价格,这一年小刘的收入受到影响,只有第一年的三分之一,差不多20000左右;通过计算我们可以知道小刘在第一年需要交税金额为60000×35%-6750=14250元,第二年他应该缴纳的税额为20000×20%-1250=2750元,两年一共要缴纳17000元。如果小刘第一年与客户的那部分货款能够在年后付款的话,就可以看出第一年的交税金额为40000×30%-4250=7750元;他在第二年要缴纳的个税金额为7750元;这样的话两年一共需要缴纳税款15500(元)。很明显,用第二种方式的话,这两年要总共少缴纳1500元,这也看出了个体经营者要学会纳税统筹的重要性。
2、成本费用方面
(1)尽量把一些收入的项目转换成费用开支;在很多时候,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和经营收入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彻底分开的,没有办法条理清晰的分辨出来。这种情况会让个体商户存在实际支出的费用超过限定的扣除标准;这样来看,用户的水电费用交通通信费用支出也可以计入工商户的经营成本中。这样一来,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就有一部分转换成经营开支,避免了过度的税负负担。
(2)个体商户要明白在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收益性指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因此要是能想办法将一部分支出转化为收益性的支出,就可以少缴纳部分税费。
(3)如果个体商户经营过程中用到的是自己的房产,我们建议商户采用收取租金的方式来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这样虽然会让你的纳税总体额度增加,但是实际上租金是可以作为经营费用来抵消这一部分应纳税额度的;而且自己的房产进行维修护理的费用也可以作为经营支出来避税。这种方式拥有自有房产的朋友一定要考虑。
(4)个体商户也可以考虑雇佣临时工来扩大经营成本的范围。这种临时工和家庭成员雇工的使用更为灵活,可以扩大相关人员的费用支出,还有利于增加个人收入,能够减少纳税额度。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个体商户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是可以算作产品成本来免税处理的,这就让你少了很多税费支出。
3、筹资方面
个体工商户自身实力决定了多数时候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一般来讲,个体商户的筹资渠道有下面几种方法:第一是融资租赁;第二是自己积蓄;第三是贷款。要是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考虑应当首选金融机构贷款作为发展方式,而融资租赁可以看作第二选择,这是大众化的方式,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并不推荐。
(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也可以叫做购买性租赁或者金融租赁,这是租赁公司根据个体商户的实际情况和申请来与供应商签订一种供货合同,可以为商户提供生产设备。根据这个合同,供应商将设备转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与个体商户签订租赁合同,然后个体商户就可以通过支付租金来使用设备。融资租赁把资本和事物设备两方面相结合,这样既不会让个体商户承担购买设备的风险和资金,也可以让这种支付的资金抵消利润,降低个人所得税金额。
比如某个体工商户王某打算购买一台设备来扩展业务范围。我们已经知道这个设备的售价为200000元,此外还另需支付手续费2000元。经过评估认为在十年内可以无损耗使用,折旧方式为直线法计算;那么王某现在可以用两种方式来实现计划;第一是直接购买此设备;第二是融资租赁购买。如果直接购买,那么固定资产入账总价值为202000元;每年折旧费用为202000÷10=20200元;在所生产的产品都已经销售出去的前提下,那么每年可以抵税费额为20200元。
若采用融资租赁设备的方式,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10年租赁期的租费按年支付,那么,2000元手续费就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此一来,个体商户每年需要偿还的费用总额=300000÷10=30000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0000×7.7217=231651元;没有确认的融资费用还有31651元。同样在所有产品都销售一空的情况下,那么每年的抵税费用除了20000元之外,还有每年3165.1元可供抵税。这样算下来,第一年的抵税费用达到了25165.1元,比直接进行购买多了将近五千元——4965.1元(25165.1-20200)。之后9年每年的抵税费用是23165.1元,比直接购买增加了2965.1元。由此可见个体商户采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短期内缓解了资金压力,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也会节省大笔税费开支。
(2)金融机构贷款。个体工商户向银行贷款,这是大众化的筹集资金的方式,这样贷款造成的利息部分不必用来支付税费,降低了税费负担,而且银行融资借贷的信用保障也让很多个体商户满意放心。
(3)自我积累。这是个体经营者最常采用的也是最笨的一种方法,简单来说,这种筹资时间周期很长,容易错过最佳投资时机;另外个体积累筹资不能带来抵税效益,所有税费还是个体户自行承担,因此不建议采用这样的方式。
四、个人所得税应注意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推行的时间短,纳税筹划的思想还不被普遍认知与重视。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不了解纳税筹划,在纳税筹划含义认识上有误区。提到纳税筹划,一般人会单纯的认为就是少缴税,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再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筹划,选择税负最轻方案。
(一)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税率设计不尽合理
当前我国的工资薪金税率计算方式为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率的最高级别为45%,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相对偏高的。这个级别的税率一方面很少有人能达到使用标准,另一方面让部分达到标准的人产生了偷漏税的念头;因而这个设计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2、税制模式存在弊端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是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平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将个人所得收入划分为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等11个类别;这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不足之处,税率不同、免征税额不同、导致税负的额度也有所区分;而且很多人对个税制度不了解,容易产生高收入高税负的情况,尤其是应税来源少却多交费、应税来源多却少交费,交税不公平且容易拉大差距。因此,个人所得税缴纳者一定要熟悉掌握不同的税收制度。
3、征收管理力度不足
税收的征管力度也有待提高,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落到实处。当前的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还不能满足当前经济条件下的税务工作,导致税收征管力度大幅削弱;尤其是人工征税的方式已经很落后,税务部门无法及时获得纳税人的情况,得不到及时的反馈,这都增加了税务登记和问题处理的难度。税务代理制度也存在缺陷,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为中介机构的作用;还有很多地区的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完善,税收征管非常难。还有就是对于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能对违法犯罪人员起到惩处震慑的作用。而且我国税务法律对偷漏税的界定仍然很模糊,这样对税收征管部门来说如何执法就是个难题,而某些人更会打擦边球,钻空子。无法起到有效的约束管理作用;因此说,亟待形成强有力的征管制度,打击违法犯罪和投机者,形成优良的税务风尚,避免国家税务工作的障碍和损失。
4、缺乏对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
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是在熟悉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我国的税法变化很快,这就要就筹划人员要及时关注我国税法的变化,并深入了解,,找到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但是现实中真正能够做到对税法及其相关知识了如指掌的人真是少之又少,能够将税法吃透找到合理的筹划方法的人就更少了。
(二)个人所得税的注意的事项
1、纳税筹划需要协作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不能单纯依靠纳税人自身情况去完成,更多的情况下需要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乃至专门的纳税筹划机构一起工作才能完成。目前,伴随着纳税筹划的需要,一些中介组织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了,并为不同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服务。
2、纳税筹划必须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
纳税人要在合法的条件下来进行纳税筹划,合理的规避不必要的纳税额度,降低纳税负担。,筹划工作必须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完成。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实际发生了,应纳税额确定完成,这时候再通过各种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就是属于偷税行为。所以,合理预期是保证纳税人合法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
3、纳税筹划考虑时效性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势必会有不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内容发生变化更新,这就要求纳税筹划站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确切把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自己的筹划方案,从而获取良好的实际规划和更大的经济利益。总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案很多,纳税筹划中的任何一点对法律、法规的使用不当,都可能走向法律犯罪的道路,所以对纳税筹划者来说,始终保持谨慎不单是一个策略问题,更应是一个贯彻纳税筹划全过程的战略方针。
4、纳税筹划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是有其成本的,只有在纳税筹划为此付出的成本小于其收益的情况下,纳税筹划才有其存在的意义;不然的话这项工作就毫无价值了;总之,从理论和实际的情况来看,积极的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对个人都是非常有利的;优秀的纳税筹划会为企业和员工带来不少收益,也就调动了企业领导和员工的积极性。以此形成良性循环,对企业和个人的长期发展都极为有利。而国家也没有受损,因为企业和个人的长足发展,必然从长远和大局上给国家带来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可见良好的纳税筹划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很好的效果。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也将处于会越来越重要地位,影响百姓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多的。在认真学习、研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研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问题,得到了以下结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存在着一定的筹划空间,我们应该仔细推敲并合理开咱税收筹划工作;实践中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可以确保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也有助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普及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前提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因此每位纳税人应该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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