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摘要: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许多非农业用地持续增加,大批的农业用地被征用,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但却产生了大批的被征地农民,这些农民的就业问题就变得非常引人关注,由于他们自身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技能程度较低

  摘要: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许多非农业用地持续增加,大批的农业用地被征用,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但却产生了大批的被征地农民,这些农民的就业问题就变得非常引人关注,由于他们自身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技能程度较低,使得“就业无门、种田无地”的状况始终存在,极大地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生活的稳定性,而且长此以往将会引发一定的社会矛盾,在损害个人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必须进行有效解决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各级XX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以浙江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为研究对象,以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及社会资本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被征地农民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思路与措施。文中首先对基本理论和基础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厘清,奠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以新城街道165名被征地农民为问卷调查及访谈的对象,深入分析了该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思想动态及现状;在此基础上从劳动力迁移、社会分层、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的视角,探讨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主要因素;然后以新城街道为例,分析了该区域内对于被征地农民就业采取的主要途径,包括XX安置就业、个人自主就业、筹资自主创业等三种,以及分别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思路。
  本课题的研究,对于未来城市化进程中我国XX寻求有利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实现被征地农民的自我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人力资本;政策;培训

  1总论

  1.1研究背景

  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脚步不断加快,诸多的实践已经表明,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途径。2007年我国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预测:到2030年,从规模上来看,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5%以上,城市人口达10亿左右,城市数量达到1000个左右。不难看出,我国城市化发展已经驶入了快车道,这就直接加速了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同时也加快了公共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这种城市快速扩张的形势,导致了土地的大规模征用及使用,从而使得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数量急剧上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要》,在未来20年间,我国占用的耕地面积将会超过5450万亩,换句话说,未来会有更多的农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去土地,他们也由此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物质保障。按照当前我国每年非农建设而被征用的耕地面积来推算,我国每年都会增加超过300万的被征地农民。对于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我国XX如何通过进行征地补偿、再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他们的生存及生活问题,已经成为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选择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实证调查及研究。

  1.2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被征地农民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在大形势下产生被征地农民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何在这样的条件下消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研究的目的便是以具体的实例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明确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生存现状,特别是在失地之后的农民再就业现状;二是挖掘出影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主要因素,并从多个方面提出解决影响再就业的措施与建议;三是通过研究要最终实现在城市化进程中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在失地之后的安置问题,使其享受到社会的公平待遇。
  本课题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本课题的研究,对于填补国内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研究内容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从而促进对被征地农民的扶持安置政策进一步发展;
  二是本课题对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现状的研究,为解决该地区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养老问题等一系列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本课题通过调查之后得到的研究成果,对于未来城市化进程中我国XX寻求有利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利益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实现被征地农民的自我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3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选择以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为研究对象,从微观的角度对这一群体的再就业问题进行研究。整个研究过程以著名的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及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进行深入的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明确了该地区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对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质性分析,并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实现途径进行了深入研究,最后提出我国解决被征地农民在就业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1.4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本课题以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为实例进行研究,具体的研究思路如下图1-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为完成本文的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
  一是文献研究法。在本文研究过程中,对国内外一些相关理论的文献,以及在本课题领域内的一些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课题研究的思路,为后文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是调查问卷法。为进一步探究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现状及这部分群体的思想状态,本文在研究时通过设计一定的调查问卷,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进行抽样调查,形成统计结果。
  三是访谈法。在进行问卷调查时,结合深入实地进行访谈的方法来了解问题的现状,访谈的对象仍旧以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为主,同时也涉及到对周边群体的访谈。
  四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整个研究过程以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的现状为根本,通过调查的方式统计出基础的定量数据,以这些数据为基础进一步归纳出再就业实现的途径以及思路。

  1.5数据来源

  1.5.1调研地概况
  本文调研的对象为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
  嘉兴市秀洲区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东邻上海,西靠杭州,南濒杭洲湾,北接苏州,是上海经济区的黄金腹地,也是浦东开发区的理想延伸地,极具开发潜力。全区总面积542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下辖5个镇、3个街道。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使秀洲区两万多农民告别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完成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新城街道地处嘉兴市城市西区,距市中心1.5公里,是秀洲区行政中心所在地,也是嘉兴市城市副中心。新城街道距沪杭高速公路出入口仅20公里。市区中山路、洪兴路、昌盛路等主要道路贯通街道,320国道、京杭大运河、乍嘉苏高速公路都在街道境内穿过,并设有出入口和码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气候宜人。总面积12.9平方公里,辖九里、木桥港、义庄3个行政村和亚都、秀和、春晓、中山4个社区,常住人口1.5万余人,外来人口2万余人。
  1.5.2数据的获取
  本文大部分数据来源于实地调查,由笔者本人在2011年花费两个月的时间在新城街道进行调查。调查的方式主要为问卷调查法和对象访谈法。首先通过对被征地农民个体进行访谈,方式有电话访谈、入户访谈两种,通过这两种方式了解了该街道农民的思想状态及生存现状;在此基础上设计问卷,并进行抽样调查,为保证调查抽样的随机性,在选择样本时采取在户口薄上随机选择的方式。
  本次在访谈的基础上,共发放调查问卷173份,回收173份,其中有效问卷165份,问卷有效率符合调查需求,可以以此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的统计分析。

  2研究综述

  2.1概念界定

  2.1.1被征地农民
  我国XX对被征地农民的定义如下: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并在城市规划进程中,因规划所需属于规划区内(包括县城、镇等)的因征地而失去二分之一以上农业土地的农民群体;以及那些在规划区以外的因征地而使得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归属区平均农业人口耕地面积三分之一的农民群体。
  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被征地农民的要素有两个:一是全部或部分失去农业土地的群体;二是必须为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1.2再就业
  “再就业”一词的来源并非源于理论研究界,它实际上是国家出台的一种优惠政策,其实质是XX通过减免税收及提供贷款等方式促进社会机关团体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增加经营项目、拓展创业渠道,从而更多地吸纳下岗人员重新就业。再就业实际上是对资源的重新整合。合理利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再就业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一般地,人们对于再就业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再就业具体指在某一时期内出现的因为企业倒闭等原因而使部分工人下岗无工可做,之后通过一定的方式重新寻求到合适工作机会的过程。
  鉴于本文研究的中心,对再就业的概念做如下定义:再就业是指原本依靠农业土地为生的农业人口在被征地之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再一次获得赖以生存的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的过程。也就是说,本文所定义的再就业对象为被征地的农民,同时只有获取到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才算再就业,排除打短工、零工的就业机会。

  2.2理论回顾

  从根本上讲,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实际上完成的是劳动力的迁移过程、人力资本的转移过程以及社会群体的重新分层过程。可以说,本文所研究的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涉及到经济发展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稳定的问题。因此,本节将重点从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以及人力及社会资本理论三方面进行阐述,作为后文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基础。
  2.2.1劳动力迁移理论
  国内外学者对于劳动力迁移的定义为:劳动力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以及在一国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过程。
  有关劳动力迁移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朔到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迁移的理论也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最有代表性的劳动力迁移理论为刘易斯和托达罗的迁移模型。
  在刘易斯的劳动力迁移模型中,将每一个国家划分为不同的两个部门,即传统经济部门与现代经济部门,也就是说,每个国家都是一种二元化的经济格局,国家一方面是以传统经济部门来完成对劳动力的提供从而维持基本的生活;另一方面则是跟随社会发展而不断扩张的现代经济部门,只有当现代经济部门将传统经济部门所剩余的劳动力全部吸纳,国家的这种二元经济格局才会被打破,才会出现一体化的局面。实际上刘易斯的这种二元模型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也反应了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迁移过程。
  该模型的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城乡之间越来越需要重新配置劳动力资源。如下图2-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上图中X轴长度代表全部的劳动力,在不断的经济发展中进行重新分配。假设在初始状态下,城乡劳动力需求曲线Da与Du的焦点所决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为OaLa,此时的城市劳动力数量为LaOu。这是所产生的均衡点就代表了农村和城市完全相等的工资水平(图中Wa=Wu)。那么,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其规模逐渐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提高,城市劳动力需求曲线便上移,即从Du移动到D’u。这时如果农村的劳动力需求曲线不变,城乡劳动力需求曲线相交形成的新的均衡工资将会提高,而这并非刘易斯模型所假设的可以在保持工资不变的情况下扩大城市劳动力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刘易斯便假设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零或者负数,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影响农业的产量,这就是刘易斯的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模型。
  显而易见的,刘易斯的劳动力迁移模型并不能很好的解释有关农村劳动力迁移的一些规律,也无法解释农村劳动力不断涌向城市的原因。为此,托达罗提出了自己的模型,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释。托达罗模型认为:农村劳动力之所以朝着城市进行迁移,其根本动力是未来在城市所获得的预期收入而非即期收入;对个体劳动力而言,其迁移的决策是与多个因素有关的,主要包括有个体素质、找到新工作的概率、新的收入以及迁移过程所产生的成本,最终当预期收入大于迁移成本时,便会产生迁移决策,否则就不进行迁移;在同一时间或者地区内,劳动者所做出的迁移倾向是不同的,这是由于其个体不同的素质和特征决定的。托达罗的劳动力迁移模型如下图2-2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2.2.2社会分层理论
  社会分层,顾名思义,就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由于自身的能力、机会等的不同而导致其获取和占用社会资源的多少不同,从而被按照高低有序进行区分的不同层次的一种现象。
  基于社会分层理论方面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课题。从历史上讲,社会分层理论主要分为两大派别,一个为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学派,另一个为西方社会学派。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学派主要是根据对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多少进行划分;而西方社会学派则采取多指标的体系来进行划分,强调的是个人主义与意识。
  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完全依托马克思的基本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它也是历史唯物主义中最为重要的理论之一。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有:阶级的含义,明确指出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的范畴;阶级产生的条件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及剩余产品;阶级的内部关系分为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阶层分析实际上是阶级分析的具体化。
  西方社会学派的社会分层理论比较著名的有韦伯的分层理论、帕森斯的职业分层、帕累托的分层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属于“三位一体”的分层模式,他在其理论中按照财务、权利、声望三大指标综合对层次进行分析。该理论认为财富是根本的经济基础,也是经济标准,它反应了社会成员本身拥有的经济财产,包括有土地、金钱及其它,拥有财务较多的社会成员,其实现物质享受、就业机会及政治需求的机会会更多;权力是该理论的政治标准,它是指社会成员对其它社会成员控制与支配的能力,权力包含有个人权力及社会权力,个人权力为个人拥有,社会权力则是通过社会组织赋予个人的;声望是该理论的社会标准,声望主要指社会成员在其生活环境中所收到的赞誉及尊敬,是由社会其它成员的共同评价来确定的。在以上三大指标的前提下,该理论认为这三大指标在任何社会都是为社会成员所期望的,这也就导致了争名逐利现象的产生,社会分层便将上述活动通过层次划分将其纳入制度中来。
  X社会学家代表人物帕森斯提出了职业分层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成员处于不同等级之中,划分层次是必然的,但同时也是有一定作用的,这是因为社会的发展需要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来发挥不同的作用。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该理论认为韦伯的财富、权力及声望指标都是依赖于职业的,职业的等级实际上就代表了上述三大指标,也代表了所处的阶层。帕森斯的职业分层理论对于X社会学的分层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
  意大利社会学家帕累则以社会成员的生存竞争能力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并将社会层次分为精英阶层与非精英阶层。精英阶层还可以划分为两类,即非统治精英与统治精英。非统治精英主要是指在社会活动的某个领域中取得非凡成就的社会成员,如富豪、科学家、音乐家等,这些人代表着这一领域内的生存竞争的较高水平;统治精英则是指社会中的统治者,如XX的决策者,政策的制定者等。对于非精英阶层则是指一般的普通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属于生存竞争能力较低的社会成员。
  2.2.3人力资本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又叫非物力资本,是指劳动者通过教育、培训、实践等多方面的投资而得到的自身知识与技能的积累。社会资本则是指人们在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由于团体互惠、合作而为其带来的资源,某个社会成员的这种资源越多,其社会资本就越高。
  人力资本理论是由X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创立的,他的人力资本理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观点:一是人力资本是与人息息相关的,具体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的总和,人力资本的数量、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整体的人力资本。二是人力资本是需要投资的,这种投资主要包含有教育培训、迁移成本、医疗保健等方面。三是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人力资本的不断增长能够显著提升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人力资本投资是效益最好的投资,所有投资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收益,人力资本投资也不例外,但众多的实践表明,人力资本投资是效益最高的投资。人力资本投资具有超高的耐用性,要比物质性投资更加耐用。
  社会资本理论正式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被研究者所关注,很多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从各个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研究,得到了多学科的理论。社会资本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决策者认为是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三个思路。
  对于社会资本,在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都有理论产生。布迪厄是从社会学领域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初步分析,它在关系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场域及资本的概念。其中场域是指由各类社会关系组合起来并表现出的一个社会场合,它属于一个网络,是社会之网,处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场域中的一员,社会成员由于在场域中处于不同的位置而获得不同的社会资源与权力。布迪厄的理论认为:场域是不断变化的,变化的根本就是社会资本。布迪厄指出社会资本实际上就是各种明显的或隐蔽的资源的组合,这些资源与某些持久占有场域的社会成员是密不可分的,尽管社会资本为每个成员都提供支持,但位置的不同使得成员所获得的社会资本也并不相同。
  科尔曼从微观与宏观交接的角度对社会资本做了研究,提出基于社会结构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资本的最终目的是要为社会结构服务的。该理论指出由于一些社会成员为了获取利益,处于其它社会成员的控制之下,这些成员之间进行利益交换,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并逐渐演变为一种资源,同时也成为了一种社会结构。该理论认为社会资本实际上是社会结构资源被个人拥有的那部分财产,它不是单独的实体,而是有很多形式的多种实体;同时,社会资本是无形的,它可以和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之间形成转换关系。
  帕特南从政治的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研究,他将社会资本提升到政治的层面,该理论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群体的甚至是国家的财产,而并非个人的私有财产,一个社会如果能够意识到社会资本是重要的,那么这个社会发展的重心就不应该放在增加个人的机会上,而是要把注意力放在社会群体的发展上,为各种社会组织的存在提供基础。

  2.3文献综述

  2.3.1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素研究
  自劳动力转移理论产生以来,有关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就层出不穷,国内外大量的学者针对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过程、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就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素方面来讲,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下:
  X学者Berverly的《劳动力—1870年以来的劳工迁移与全球化》一书着力探求影响劳动力迁移的因素,并在很多方面对传统的研究理论进行了发展与托破,对劳动力的迁移与流动、资本循环及世界政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探讨了劳动力迁移危机及其严重性,具有极高的理论意义。
  我国学者苗瑞卿等人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与数量影响因素分析》一文中以托达罗劳动力迁移模型为研究基础,提出了新的修正意见;之后对新古典主义和结构主义方法进行融合,建立了新的劳动力转移模型,最后通过对新模型的递推求解,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劳动力转移效率的主要因素,并论证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
  我国学者高吉俊等人在《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分析》一文中指出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文中以吉林省实际情况为例,对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影响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作了定量分析,指出劳动力个体素质和第一产业的生产效率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2.3.2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历来都为国内外XX所重视,国内外学者对其的研究也涉及到多个方面。
  X学者奥托马斯在《X联邦征地农民补偿研究》一文中指出XXX鼓励农民保护农业土地资源,不会轻易征用农民土地。因此进行土地征用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合理的补偿来进行。补偿可以有多种方式,最重要的方式之一便是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保障农民基本的生存条件。
  日本学者宫川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与社会保障》一文中指出在当前日本特别注重教育培训的背景下,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增强其就业的能力能够达到换取社会基本保障的目标,从而减少国家保险基金的支出。
  我国学者汪小红在《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探析》一文中指出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重要课题之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的特殊时期,国家应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利用失地的契机,彻底扭转固有观念,争取掌握一定技术技能,摆脱传统的生活方式,寻求到新的非农就业岗位,实现与城市民众共同享受城市化经济发展的硕果。
  我国学者刘立国在《我国被征地农民就业促进问题探析》一文中在研究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影响我国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因素,并从政策的角度对已有安置政策和方式进行了分析与评估,指出我国必须构建和完善被征地农民XX主导型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学者李莹在《建国村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调研》一文中以陕西省汉中市建国村为例,通过对该村失地农民再就业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及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许多农民成为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的失地农民,这就要求在提供就业岗位和保障政策时需要注意农民自身的素质问题。
  2.3.3农民分化问题研究
  英国学者哈尔斯在《英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民分化状况》一文中指出工业化的进程为农民分化带来强大的推动力,文章在探讨了英国早期农民分化过程的基础上,指出英国现有的农民结构与组成不利于两极分化模式的出现,不同类型的农民在工业化进程中产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文中重点揭示了人口增长及农业商品化对农民分化的影响。
  我国学者高敏在《农村经济结构二元化条件下的农民分化——基于二十个村庄的调查研究》一文中指出在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发展的同时,我国农村内部也出现了二元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这就使得我国部分农民对从事的行业产生了分化,是否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成为了关键。通过调查发现,从事农业生产与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都表现得不同,必须加以疏导,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
  我国学者刘洪仁等在《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的农民分化问题研究》一文中通过实地考察与问卷调查等方式,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利用数学模型对农民分化进行了量化研究,然后结合定性分析的方法,深入研究了XX如何以政策的手段来调控引导农民分化。此文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我国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性的依据。
  我国学者卢倩云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研究》一文中指出我国正经历着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社会阶层不断发生分化,特别是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农民逐步远离赖以生存的土地,职业与身份开始转变,产生了具有不同特点需求的阶层。但是我国发生的这种阶层分化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建设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影响,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和促进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发展。
  2.3.4被征地农民素质培训及社会关系网络问题研究
  我国学者童华胜在《城市化进程中城郊结合部失地农民继续社会化研究》一文中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城郊结合地带失地农民继续社会化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全新从社会学的视角对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进行了研究,重点分析了非经济因素对实现失地农民市民化产生的影响;之后以城市化理论为基础,对城郊结合部失地农民这一主体的生存状态及对城市的适应性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从政策体系、职业培训、转变生活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继续社会化的建议。
  我国学者崔晓光在《被征地农民就业适应性培训研究》一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热点。文章以XX安置就业的被征地农民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重点分析了城市化主要特征,并在解析城市化与就业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就业适应失调的中心假设,然后进一步细化为心理、技能、空间三个分假设;之后通过具体的调研数据,透视了被征地农民多个维度的就业适应失调表征;最后从政策扶持、培训教育与自我调适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我国学者赵国庆在《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一文中在阐述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市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分析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根本原因,最后从相关土地制度的构建与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基本利益的对策与建议,从而为更好的保护失地农民利益,促进推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鲍海君等人在《隐性职业素养:失地农民培训的关键领域》一文中指出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的最终目标是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素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发现培训以实践技能为主,忽略了对这种职业素养的培养。文章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指出了隐性职业素养才是失地农民培训的关键领域,在失地农民在就业培训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秩序意识和合作意识的培养,最后分析了6S管理模式在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2.3.5研究评述
  综上所述,当前研究被征地农民的系列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转型的现实所需与必然选择,国内外学者对于被征地农民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产生了许多有代表性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这些成果对于后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依据。但是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于被征地农民的研究大多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虽然各有侧重,但理论性研究居多,实证性研究偏少,而且在这些前人的研究文献中,尚未看到综合运用多个理论的角度对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进行研究。因此,本文结合当前形势所需,系统性的审视了我国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综合运用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及人力及社会资本理论,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达到在理论上理清一些误区,在实践中推动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解决。

  3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基本情况

  3.1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总体情况

  新城街道现有土征人员劳动力3075人,统计发现,大多数失地农民还处在“上岗无位,转业无能,发展无力”的状态,特别是“4050”人员在寻找工作时碰到了更大的困难,为此,秀洲区委、区XX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富裕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他们以提高农民、转移农民、保障农民为宗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拆除就业门槛,废除歧视性政策,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及失地农民再就业。
  根据省、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新城街道区XX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被征地农民培训与就业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扶持政策,为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首先通过对辖区内持有《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开展跟踪服务,深入被征地农民的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就业状况和培训就业要求,最终建立基础台账;其次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在2011年一年社区新岗位就开发出500多个,使400多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2011年全年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率达75%,一些“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了再就业;再次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帮助被征地农民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了解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类专场招聘会的推荐工作;最后是培养创业与再就业典型34个,发挥典型引导作用,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施再就业援助计划,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援助,近三年来,新城街道辖区内被征地农民接受技能培训平均为324人,效果显著。
  目前,新城街道仍然保持着社会秩序良好、人文环境和谐、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文明街道的现状,在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新城街道在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问题、就业安置政策缺乏、没有合理解决社会分层问题、以及没有注重被征地农民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的积累等方面,这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城街道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积极安置工作,必须要予以解决。

  3.2调查设计

  本次调查按照新城街道地域划分选择了不同村庄的被征地农民进行问卷抽样调查的主要对象,主要包括有中山社区(前身殷秀村)、义庄村、木桥港村以及九里村四大村;在此基础上,对这四个村(社区)的部分被征地农民、负责征地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村委会领导进行了访谈。
  本次抽样调查主要采取笔答问卷、入户访谈、电话访谈三种调查方法。笔答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有调查者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家庭劳动力等基本情况,被征地面积与比例,征地后家庭收入情况,征地前家庭收入情况,征地意愿,征地安置费用,征地补偿措施,征地年限,自身非农业技能情况,征地后的生活满意程度,再就业培训状况,再就业岗位提供,再就业意愿,征地后吸收的社会保障措施等;入户访谈与电话访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征地发生时的知情权,征地后再就业情况,征地后新技能掌握情况,征地后思想状况,对再就业现状的认可程度等。
  在调查过程中,对笔答问卷选择使用了统计软件与EXCEL软件相结合的方式对抽样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

  3.3问卷结构与统计分析

  3.3.1问卷的结构和内容
  本次问卷调查,设计的调查问卷题目共为20题,其中包含了被征地农民家庭状况3题,征地及补偿安置情况3题,再就业相关情况10题,征地后被征地农民思想状态4题,具体的问卷调查表如下表3-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3.3.2参与调查的被征地农民整体情况统计
  通过对本次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得出本次参与调查且问卷有效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的年龄段从20岁以下、21至30岁、31岁至40岁、41岁至50岁、50岁以上的人数分别为2、52、77、23、11,其具体分布如下图3-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同时,参与调查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程度分布从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专科、本科及以上依次的人数为52、104、9、0、0,其分布百分比如下图3-2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此外,参与调查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的性别按照男女的人数分别为97与68,占据比例分别为58.8%与41.2%。这些农民中的家庭劳动力分布按照1人及以下、2人、3人、4人、5人及以上人数分别为58、61、27、2、0,其分布图如下图3-3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在健康状况一项中,参与调查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的健康状况按照良好、一般、欠佳、糟糕的划分,统计人数分别为92、51、22、0,其具体分布如下图3-4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上述参与调查的被征地农民整体情况可以看出,参与人数的整体年龄在21岁至40岁之间的人数比例超过了75%,说明这部分群体以中青年为主;同时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比例占据了90%以上,表明参与调查的被征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此外,对于家庭劳动力及自身健康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家庭劳动力为2人或以下,而健康状况的整体情况不错。从总体看来,此次选择调研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的整体情况,其特征基本符合我国农民的状况,其问卷调查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3.3被征地农民家庭状况情况统计
  前文所述,本问卷调查从第1题至第3题是有关被征地农民家庭状况的调查,现对每个题目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对第1题“您的家庭当前总人口数是多少”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2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上述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被征地农民的家庭当前总人口数来讲,超过80%的被征地农民的家庭人口数在6人以下,但其中有65%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家庭总人口数在4人到6人之间,相对较多的家庭人口无疑会给被征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带来很大的生存压力,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大部分的被征地农民去实现再就业。
  3.3.4征地及补偿安置情况统计
  本问卷调查从第2题至第4题是针对XX在征地之后对农民的补偿安置展开的调查,现对每个题目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对第2题“您被征地的土地面积占拥有土地面积的比例是多少”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5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统计结果来看,参与调查的被征地农民被征用的土地面积绝大部分在70-100%以上,只有大约8.97%的农民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在50%-70%。被征地土地面积的比例多少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自身对于再就业的积极性;后期的访谈也证实了这个问题,被征地比例在50%-70%的大多数农民都对再就业表现出较大的兴趣,而被征地面积在70%-100%以上的农民才对再就业有更大的兴趣。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素质条件的限制或自身对个人技能的不自信,很多农民甚至认为脱离了这些土地,自己将变得无法生存。
  对第3题“土地被征用后,您是否享受到XX的补偿”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6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上表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有89.7%的农民享受到了XX的补偿,另有一小部分农民没有享受到XX的补偿。究其原因,未享受XX补偿的农民是由于在征地后XX所提供的补偿方案多变,引起这些农民迟迟未能享受到征地补偿。是否享受到XX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再就业积极性,特别是对于一些征地面积较大,获取到补偿较多的农民,再就业的积极性往往很低,甚至对以往的农业生产也不再有任何积极性。
  对第4题“您最认可的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方式是哪种”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7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由上表结果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46.67%的人希望得到土地补偿金这种方式的补偿,这一方面是因为金钱补偿能够更能直接的反映利益所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多数农民对于眼前利益较为重视所导致;同时,有24.85%的的被征地农民希望得到就业安置,表现出对就业的渴望,这部分农民多数为原本土地面积较少的那部分群体;此外一些人希望提供就业培训的机会和社会保障,从而解除他们一定的后顾之忧。可以看出,直接使用补偿金和就业安置是被征地农民最为期望的补偿方式。
  对第7题“您对征地后的补偿措施是否满意”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8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65人中有21人对补偿措施非常满意,有98人基本满意,但有38人不太满意,有8人非常不满意。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表现满意的119人中,有超过90%的农民被征较多的土地,由于秀洲区采取的XX补偿方式以补偿金为主,因此这部分农民所获得的补偿金较为丰厚,比较满意;而在不太满意甚至非常不满意的人群中,由于被征的土地较少,所获得的补偿金无法满足未来的生活需求,再加上丧失土地所带来的变相失业,让这部分农民心生不满。
  对第8题“您愿意被征地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9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由统计结果可知,其中超过53%的被征地农民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征用,其主要原因是这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再就业谋生手段或技能,土地被征用之后,将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但仍然有超过40%的农民愿意土地被征用,事实上,因为该项调查是基于土地被征用后所做的调查,所以这些愿意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仅仅是由于得到了充足的补偿金而产生的意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愿意被征地;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农民是真正意义上的愿意被征地,因为他们拥有外出谋生的手段或技能,征地恰好成了这些农民再就业的助推器。
  对第9题“您对征地后的生活状态满意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0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征地后生活状态满意与不满意的农民分别占据的比例为56.36%与43.64%,满意当前生活状态的农民主要是一部分得到丰厚补偿金的以及另一部分通过再就业寻找到适合自己岗位的,这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被征地前,而且还免去了征地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劳作之苦,因此表现出对现在生活状态的满意态度;相反,对于那部分不满意当前生活状态的,往往是一部分获得部分或没有获得XX补偿的农民以及没有通过再就业渠道寻找到合适岗位的农民,这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比征地前要低,表现出对生活的忧虑。
  对第10题“您期望从事非农业类的工作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期望自己从事非农业类的工作,而且进一步调查发现,这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年龄普遍为30岁左右,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特别是一些有非农业技能的农民,更是表现出对从事非农业类工作的强烈期望;此外对于不期望从事非农业类工作的34人中,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了超过90%的比例,这说明被征地农民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就业的积极性会降低,多数会安于现状,同时一些家庭人数较少的被征地农民,也对从事非农业类工作表现的不够积极,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
  对第11题“您觉得自己具有非农业之外的技能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2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的被征地农民不认为或不确定自己具有非农业之外的技能,这也是我国农民的普遍状况。参与调查的被征地农民中有少部分认为自己具有一定的非农业技能,经过调查发现,这部分人群的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这表明年轻一代的农民拥有更多的谋生手段,只要给他们创造一定的再就业机会,他们就愿意放弃农业生产而转从其它行业。
  对第12题“被征地后,XX为您提供就业岗位了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3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根据统计结果发现,秀洲区新城街道参与调查的165位农民中,大多数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就业岗位,其根本原因是当地XX在征地后并没有对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予以重视,没有相应的政策补偿手段出台,补偿措施偏重于金钱补偿,对农民在精神需求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方面关注的很少。在参与调查的XX为其提供就业岗位的39人中,几乎都是农民自己要求XX为其提供就业安置补偿之后才获得相应的就业岗位的。
  对第13题“您希望自己实现再就业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4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超过75%的被征地农民愿意获得再就业机会,尽管他们对自身的基本技能和再就业状况并不了解,但在失去部分或者全部土地后,再就业已经成为他们谋生的唯一途径;但是,在被调查的人群中,仍有一部分人不希望自己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是由于自己年龄或身体状况的原因,要么年龄偏大,要么健康状况不太好,客观条件不允许他们实现再就业。
  对第14题“您希望XX提供再就业培训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5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统计结果表明,所有的被征地农民都希望XX提供再就业的培训,而不论自己是否会真正实现再就业,当前,提供再就业培训的前提是这些培训必须是免费的。在大多数被征地农民眼中,再就业培训不只是提升自身技能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XX在被征地后给予自己的补偿措施之一,从一定程度上能体现当地XX对民生的关注。
  对第15题“您希望参加什么样的再就业培训”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6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希望接受的再就业培训是由XX主办或企业主办的,而只有极个别的人愿意参加个人主办的再就业培训,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被征地农民对XX和企业的信任感。就秀洲区新城街道的实际情况而言,当地的XX以及一些企业或个人先后举办过相关的再就业培训,但却没有形成规模,举办的次数也较少,达不到解决农民再就业的目的。
  对第16题“您参加过有关的再就业培训吗”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7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上表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参与调查的165名被征地农民中,有75人没有参加过任何再就业培训,比例超过45%,这一方面说明秀洲区新城街道的整体再就业水平偏低,另一方面也说明XX对于再就业培训的影响力还很小;此外,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过多次再就业培训的农民仅有23人,这说明该地区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积极性并不很高,或者对再就业培训的本质认识不清。
  对第17题“您希望自己再就业时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8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从统计结果发现,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倾向于农民工职业与自主创业,这部分群体的典型特征是年龄较小,干劲较大,身体状况良好,而且有基本的文化水平;同时,有超过53%的农民希望自己再就业从事农民工职业,这与我国当前的大环境有相当大的关系,农民工职业是当前农业生产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此外在参与调查的一些身体状况不太好,年龄较大的农民,希望自己能够充当临时雇工或到企业入职。
  对第18题“您认为自己再就业过程最大的障碍是什么”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19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上表数据显示,超过70%的被征地农民认为文化程度低和专业技能缺乏是实现再就业的最大障碍,这两大因素归根到底都是农民自身素质的问题,与农民培训脱离不了关系,也就是说,农民文化程度低与专业技能缺乏,除了农民自身先天条件的不足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和XX针对农民的培训有关的,必须在再就业过程中抓好这一环节。
  对第19题“您觉得自己选择再就业的理由是什么”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20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可以看出,被征地农民对于自身再就业的理由各有不同,这与个人的根本需求有一定的关系,每个人的需求不同,其表现出来的理由便不同,但不容忽视的是,有41人选择“不得已如此”这个理由,多数原因是由于失去了大半或全部土地,使得生活没有了着落,在这种形势下,不得不选择通过再就业来谋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XX对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导致无法再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不得不作出再就业的决定。
  对第20题“您认为自己再就业能够让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么”这一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3-2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根据统计结果,有超过65%的被征地农民认为再就业能够让家庭生活水平提高,这部分群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本依靠农业生产家庭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另一类是拥有一定的非农业技能,且年龄相对较小的农民;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对再就业是否能够为家庭生活带来改变不太确定,其根本原因是对未来的再就业生活认识不清,且以前从未从事过非农业类的职业,无法进行判断,这部分人的典型特点是无特殊技能,年龄相对较大。
  综上所述,通过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详细分析,不难看出,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其生活状态和思想状态都在征地前后产生了较大的改变,再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大多数被征地农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调查结果同时显示,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期望得到就业安置,且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但是,也存在不少的农民对于再就业的兴趣并不大,这不但与存在的客观因素有关,也与农民的主观因素有关。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的解决不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深入挖掘影响农民再就业的因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前文对浙江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征地情况及再就业问卷的统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用地都被转变为非农业生产用地,如工业用地,这使得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这部分农民成为了无田可依,缺田可种的特殊群体,他们生活在城镇的边缘,构成了新一类的弱势群体。被征地农民的生存状态将极大的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他们生存状态的好坏取决于是否能够形成良好的再就业局面,以保障这类群体的安稳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此,本章从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以及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理论等三大理论的基础上,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在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4.1劳动力迁移理论视角下的影响因素分析

  劳动力迁移理论的核心思想之一便是每个国家存在一种二元化的经济格局,二元化的分割程度越大,国家传统经济部门与现代经济部门之间劳动力转移的趋势就越严重,这种理论具体到国内,可以将其扩展为我国城乡之间的二元化格局,当前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这种格局,决定了我国的农业劳动力势必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那么,从理论上讲,被征地农民的出现,将会更加加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这种倾向具有一定的两面性,一方面是劳动力的转移可以促进农民再就业机会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大量劳动力向城市涌入,会造成城市劳动力需求逐渐饱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一般来说,在这种矛盾存在的条件下,如果XX不积极采取措施来缓解再就业的这种矛盾,将会出现难以化解的局面。但就我国的现状而言,通过前文新城街道的部分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地方XX对于再就业方面的政策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4.1.1XX征地补偿资金不到位加剧了农民再就业矛盾
  从劳动力迁移理论来看,当前的我国依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城市与乡镇之间的二元结构无法及时避免,最突出的表现是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要比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高出许多,当然这种高收入的原因是非农产业能够产生较大的收益,但是,这种高收益对居民或工作者来说具有较高的门槛,这使得被征地农民通过自主再就业的渠道想要进入这些城市的非农部门非常困难,而且再加上农村普遍的教育水平都较低,使得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素质也无法适应城市非农部门的要求。然而,城市高收入的现状对被征地农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正如在前文针对新城街道的一项调查中所显示的有超过55%的被征地农民希望通过再就业实现收入增加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而且调查还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越高,他们希望去城市实现再就业的意向就越强烈,劳动力迁移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同时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迁移竞争也会随之增大。
  面对上述矛盾,实现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相对平衡本是各级XX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但就国内当前现状而言,XX针对被征地农民的这方面矛盾表现的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矛盾。尤其是在被征地农民所获取补偿方面。
  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多数地方XX都是按照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的,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土地补偿费,规定是按照被征取土地的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进行补偿;第二部分为附着物补偿,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第三部分为劳动力补偿,是按照被征取土地的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至6倍来补偿。此种补偿方法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中,已经显得偏低,没有任何的市场特点。此外,对于征地补偿,并不能完全按照补偿的标准将款项完全补偿到农民手中,而是存在很多的混乱现象,部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款被无故剥夺,等补偿到农民手中时只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这也是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表现出的部分农民对于XX补偿不满意的根本原因所在。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的不足或不到位,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失去大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的农民无法利用这些补偿实现自主创业,而不得不跟随大流去拥挤的城市中谋求再就业岗位,无形中加剧了劳动力迁移过程中的再就业矛盾。
  4.1.2征地就业安置政策的缺乏成为劳动力迁移的阻碍
  在劳动力迁移理论中,还有重要的一个观点便是通过政策与制度的不断变迁来实现对非农产业和农业的不断促进,当二者的状态达到某种平衡时,剩余劳动力市场便会促进产业的调整和优化,从而促使社会实现发展,该观点的路径如下图4-1所示: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基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
  根据以上观点,并结合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政策现状,将观点进一步细化后,可作如下描述:由XX主导的就业安置政策,不但可以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问题,而且能够促进劳动力迁移过程中剩余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从而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然而,在我国实际的征地就业安置过程中,大多数的地方XX缺乏此方面的政策,最为明显的表现便是XX没有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市场建设方面下大力度。以前文调查的秀洲区新城街道为例,整个秀洲区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几乎没有考虑就业市场的问题,更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仅有的政策也是零散的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但大规模就业市场及相关政策的缺乏,无法辐射到秀洲区大部分的被征地农民,这也是在问卷调查中165人中有126人对XX是否提供就业岗位选择了否定的答案的原因。实际上,通过对就业安置政策的完善,能够进一步对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进行良好的解决,就业安置政策越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路径才会越宽广,这时,原本存在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与劳动力迁移之间的矛盾会由于再就业路径的宽广,逐步将不同经济体之间的需求与供给趋于平衡。

  4.2社会分层理论视角下的影响因素分析

  4.2.1社会分层明显化加速了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被征地农民在部分或失去土地之后,再就业已经成为其必然的选择,通过前文对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调查结果可知,绝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都愿意获得再就业机会,而且从他们对再就业的职业选择来看,以农民工职业和自主创业为多数,很多被征地农民工选择这些职业的原因和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分层有较大的关系。以农民工为例,目前看来,依靠体力劳动谋生的农民工在总体上的经济地位在其周围相当于中上等的阶层,大多数进城工作的农民工,都获得了比在进行农业生产时更大的收益,尽管城乡二元化的结构造成了农民工在城市中基本上是被边缘化,属于城市中的最低层,但不同范围内社会分层的不同导致被征地农民对农民工职业产生了一定的向往。
  根据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认为财富是最为根本的经济基础,也是经济标准,它反应了社会成员本身拥有的经济财产,拥有财务较多的社会成员,其实现物质享受及其它需求的机会会更多。该理论从侧面反应了社会分层的一个标准便是财富,财富基本上决定了社会成员的地位与层级。同时社会分层理论还认为,整个社会中有一种倾向,那就是社会劳动力有从社会底层向社会高层流动的趋势,这种趋势的产生是由于社会成员本身对财富、地位的追求所致,而且随着社会贫富差距带来的分层明显化,使得这种趋势愈演愈烈。
  纵观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生存状态,那些获得再就业机会的农民要比没有进行再就业的农民要好的多,社会分层的一系列影响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行为,显而易见地,被征地后的农民在离开自己的家乡或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财富的增长后,他们最终向往的是可以得到社会的接纳,特别是让他们脱离社会的最低层。在针对新城街道已经实现再就业的农民的一项调查显示,关于是否愿意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这个问题,绝大部分的农民都回答不再愿意回去,这些再就业的农民尽管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还受到一定的排斥,但他们却对未来始终充满着信心与热情,更趋向于继续朝着社会高层流动,调查中同时发现,对于一些新生代的被征地农民,这种欲望更加强烈,他们选择通过再就业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
  4.2.2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
  按照前文对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的调查显示,农民工是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选择的主要职业,其根本原因是农民工要求门槛较低,而且呈现出越来越走俏的趋势,当前在很多的大城市中,一个合格的农民工并不比普通工薪阶层收入低,反而还高出许多。换句话说,农民工基本上是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最主要途径,而农民工的就业往往以城市中为主,这就要求被征地农民必须远离家乡去实现就业。然而在大多数的城市中,由于社会分层所带来的城市管理体制却为被征地农民带来了群体性歧视,就算是在今天国家极力倡导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追根到底都是由社会分层所带来,财富及地位决定了标准的不同,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户籍制度。
  无法否认的事实便是我国社会现存的户籍制度是社会分层,尤其是城乡分层的最大表现形式,而且为被征地农民实现入城再就业带来了巨大的阻碍,户籍制度把城市居民与被征地农民严格分离开来,这种分割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尽管从现在户籍制度上,农户与非农户的户口限制不再和过去一样严格,外出就业已经比较方便,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户籍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种身份的象征,已经存在了很多年,这种象征在原本是农民的再就业农民身上印上了深深的烙印,这种烙印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存在。事实上,户籍制度作为社会分层的表现形式,确实是被征地农民在城市实现再就业时面临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基础,这个制度导致被征地农民即便实现了在城市的再就业,也无法彻底地融入立足的城市、企业甚至是社区中,在很多情况下,被征地农民依然无法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生活待遇、社会保障和工作机会,而城市中的企业对于再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的关系也大多是在雇佣的基础上维系的,没有将这些人看作企业的主人,也没有对他们付出必要的关心。即便是在城市中的社区,针对再就业的被征地农民也没有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没有完善服务管理体系,这让被征地农民在实现再就业之后很容易产生被歧视的感觉,一旦这种感觉大于他们对高层生活的追求时,便会失去了再就业的兴趣和动力。
  被征地农民转为农民工已经成为他们实现再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说,户籍制度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会产生很强的连锁反应,被征地农民会因此而对XX的征地措施表现出不满。

  4.3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影响因素分析

  4.3.1再就业培训的缺乏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
  从舒尔茨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中可以看出,人力资本是人的知识、技能的综合,人力资本需要在不断的投资中获得增长;同时,人力资本对个人而言,是改善人的生存条件及经济收入的主要源泉。一般来讲,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生存能力及社会位置都是人力资本在个人身上的集中表现,尽管对社会的制度和结构来讲,个人并没有能力改变,但个人却可以凭着自身拥有的资本(包括知识、能力、经验)来改变当前的生活环境及所处的位置。也就是说人力资本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个人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当代社会对于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改变具有明显的特点便是频繁而且快速,人力资本也由此必须维持一个适当的持续增长的过程,否则对个人而言,人力资本将会与社会脱节,从而失去更好的改善自我的机会。
  将人力资本的理论应用到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中,就要求被征地农民必须持续实现个人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更新,才能满足再就业的基本需求,这种人力资本对被征地农民的具体表现便是在失地之后的转岗转业技能,而当前被征地农民的转岗专业技能不足,人力资本低下正是令他们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实现再就业的根本原因。通过前文秀洲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的调查结果可知,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认为文化程度低和专业技能缺乏是阻碍他们再就业的最大问题,占据比例分别为43.03%与29.09%,而且绝大多数的被征地农民希望参加再就业的培训以获取到能让他们谋求新职业的资本。
  然而,恰恰是再就业培训的这种不足成为了被征地农民进一步再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原本从事农业生产不需要太多的技能,被征地农民的人力资本普遍比较低,很多人没有非农业类的技能,而大部分的再就业岗位又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部分知识,这使得被征地农民无法实现直接转岗,在没有接受正规且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之前,再就业几乎是一句空话。从另一方面来讲,XX目前在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方面也关注不够,同时一些实现再就业后的企业也对于这部分群体的培训力度较小,长期以来XX举办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大多数是针对城镇居民而没有包括被征地的农民,这无疑加剧了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难度。
  4.3.2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受所处社会范围的影响较大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资本理论中,布迪厄从社会学领域对社会资本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场域的概念,认为每个社会成员都属于场域的一员,但社会成员在场域中的位置决定了他们拥有的社会资源的多少,他指出社会资本的本质就是社会成员所拥有的明显或隐蔽的社会资源的多少,社会资本会为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支持,社会资本积累越多,社会成员的发展潜力越大,其相应的社会地位也就越高,否则也成立。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一样,同样是个人在社会中生存所具有的条件之一,人力资本强调的是个人的专业技能与知识,而社会资本强调的是个人拥有的各类资源和范围。
  对被征地农民而言,他们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基本是原本从事农业生产所固定的那一片社会范围,即农村社会资本,农业生产是他们曾经赖以生存的手段,农村也便是他们的根,而且这些被征地农民的大多数家人也在这片农村社会范围内,也就是说,他们拥有的社会资本是基于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产生的,其资本圈子以所在的区域为根本,这种社会资本相对封闭、保守的,它在农民被征地之前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在农民被征地后,如果要实现再就业,势必要接触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其社会范围将发生改变,由此带来的社会资本也将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一些在城市中实现再就业的被征地农民,他们的未来被寄于更多的期望,此时的社会资本是基于法制关系、契约关系和信用关系基础上的,进入一个相对陌生的城市,被征地农民在谋求职业的同时,虽然需要求助于曾经在农村中的社会资本,但随着自身社会角色的改变以及空间位置的转换,他们的社会资本将有很大一部分被重置或增加,形成新的助力于其工作的社会基础。
  然而,当前的现状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资本更新速度和更新方式都远远无法满足他们再就业所需要的速度与方式,虽然他们会与新的工作环境及岗位中的个人、组织以及XX产生交集,但这种交集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被征地农民无论从生活方式上还是交往范围上都和所处环境的需求截然不同,特别是一些处于城市中的被征地农民,始终难以和城市居民融为一体,他们以曾经从事农业生产的种种方法与现代社会中的习惯进行碰撞,却始终找不到能够全部融入新的环境中的切入点,所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资本无法适应他们再就业的需求,而这种社会资本是由他们曾经的社会范围所决定的。

  5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实现途径研究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影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因素众多,无论是从劳动力迁移理论还是社会分层理论,或是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理论的角度,都有很多影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因素。浙江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程”的典型代表之一,多年来新城街道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实现,特别是通过建立档案、了解需求、增强培训、提供信息、鼓励创业、开发岗位等多种方法进行了扶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随着秀洲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依然在增加,而且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当前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已经显现出明显的不足。本章将针对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实现的主要途径进行分析。

  5.1XX安置就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动而引发的征地行为是由XX主导的,因此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也应该由XX主导来进行安置,这是因为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不但关系到农民的生活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问题,而通过XX主导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就业安置,可以增进被征地农民与XX之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在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的问题上,XX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5.1.1新城街道安置就业现状
  截至2011年底,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总数已达到3075人,占整个街道总人口数的16.76%,这个数据在近年来增长尤为迅速,面对庞大的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群体,新城街道采取了一系列就业安置的措施,目前已由XX完成的就业安置人数达到616人,占所有被征地农民的20.03%
  为实现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安置,新城街道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首先是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现状进行调查,最近三年来,秀洲区新城街道每年都要发动有关部门到所辖社区和农村内进行摸底调查,了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状况,之后根据调查情况按照家庭劳动力分布等主要指标建立全年跟踪档案,划分片区由专人负责掌控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动态。
  其次是积极发展社区及村镇服务业,创设新的社区岗位,并安排区域内家庭劳动力较少,家庭人口又较多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就业,特别是结合社区的环境、卫生等情况,增设了保洁员、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岗位,这些岗位的技术要求都比较低,较为适合被征地农民。
  再次是拓展与周边城市的劳务输出关系,新城街道通过与周边一些较大城市进行合作,扩大被征地农民的走出去范围,合作的行业重点在于建筑行业和工业行业,并通过集体组织被征地农民外出务工的方式,避免被征地农民在就业之后的孤独感与挫败感。
  最后是做到XX安置的持久化。新城街道非常清楚,要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并非是几天或几个月的事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个过程会程序很长的时间,因此,XX专门针对XX安置就业的情况出台了指导意见,要求有关部门避免急功近利,坚持持久化的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安置。
  5.1.2新城街道安置就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新城街道在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就整体而言,XX在就业安置的主导性方面表现的还是不足,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缺乏宏观的针对本区域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管理体系,XX安置就业,在新城街道表现出更多的是直接为被征地农民创设岗位或推荐就业,这样的做法失去了XX在就业安置方面的真正作用,所能起到的实际效果将大打折扣,远不如通过合理的再就业管理体系获得的效果大,这些管理体系可以包括再就业劳动力市场体系、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体系等,借此来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会。
  二是XX对就业安置没有突破传统的局限,从秀洲区新城街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就业安置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安置是XX采取的直接手段进行,而且对于就业安置的理解仅限于表面,没有探究到就业安置更深层次的本质,如XX完全可以通过提升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来间接的促进他们的再就业。
  三是在安置就业过程中并没有重视再就业培训工作,再就业培训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就业能力的主要方式,被征地农民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在再就业过程中可选择的就业范围和岗位十分有限,一部分农民根本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这就要求XX必须重视再就业的培训工作,而从近年来新城街道的表现来看,对于再就业培训并不太重视,仅仅依靠XX自己举办了为数不多的培训会。

  5.2个人自主就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在新城街道所有的被征地农民中,绝大多数的农民是通过个人自主就业的方式来完成再就业的,这种方式主要是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来获取,体现了当代被征地农民的一些典型再就业特征。
  5.2.1新城街道个人自主就业现状
  目前,在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中,有超过70%的人是通过个人自主的方式实现了再就业,个人自主就业的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从事的为农民工职业,这也正符合了前文问卷调查中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职业向往的结果,有相当多的被征地农民愿意从事农民工职业;此外,在新城街道还有一部分被征地农民从事的是那种熟练机械工职业,这种职业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只需要一段时间的熟练操作即可,这部分农民以新生代的被征地农民为主。个人自主就业已经成为了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主要渠道,在这条渠道上,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个人自主就业的大多数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社会资本,他们所就业的区域一般为大城市,其就业来源的渠道多半是由城市中的亲戚、朋友或已经在城市中有打拼经历的老乡介绍获得。针对新城街道个人自主就业的一部分人调查显示,就业渠道由城市亲属、朋友介绍的比例占42.30%,由同乡介绍的占47.8%,其余的为自荐方式。
  二是个人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在城市中实现了个人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都在就业的企业享受了一定的优待,并完善了再就业的用工机制,如当前的农民工都享有休假、劳保、保险福利等权利,而且在工资发放方面由工资保障金作为支撑,专款专用。
  三是个人自主就业以新生代的被征地农民为主,新生代被征地农民相对来说具有比老一代被征地农民更多的技能和知识,他们对于新专业技能的接收能力更快,而且视野也更加开阔,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因此,这部分被征地农民不会轻易安于现状,便纷纷通过个人自主就业的方式来实现再就业。
  5.2.2新城街道个人自主就业存在的问题
  个人自主就业是当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主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与XX安置就业相比,此种方式由于缺乏一定的XX就业政策支撑,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得不到持续的再就业培训,新城街道大部分通过个人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所从事的都为体力劳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再就业培训非常有限,即便有个别从事重复性的机械操作的,也仅仅在就业之初接受简单的培训,根本无法实现再就业的持续培训,尤其是一些技能培训更是缺乏,这使得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渠道无法拓宽,增加了再就业的压力。
  二是个人自主就业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新城街道的很多被征地农民感受最深的便是经常遭遇到在生活方面的待遇歧视,他们通过个人自主就业,实现了从农业生产到农民工,甚至是城市工作的转变,但他们的身份始终无法改变,待遇的歧视也无法彻底消除,他们在择业指导、生活援助、公共卫生等方面都无法享受到同城市居民一样的政策待遇,这都是由于个人自主就业的配套改革措施不完善造成。

  5.3筹资自主创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筹资自主创业也是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的一种再就业方式,这种方式的再就业者相对较少,源于自主创业本身的风险和需要的能力。不过,筹资自主创业确是最有利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一种方式,因为通过自主创业,不但可以解决创业者自身的再就业问题,还能够为更多的被征地农民带来新的就业岗位。
  5.3.1新城街道筹资自主创业的现状
  在XX安置就业和个人自主就业的基础上,新城街道还通过扶持创业的政策来为被征地农民筹资自主创业提供帮助,当前,新城街道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新办企业由被征地农民自主创办,而且每年还有不少的被征地农民主动加入到自主创业队伍中去;同时,调查结果显示,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通过筹资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的平均年龄为36岁,并且在近年来更趋于年轻化,创业的主要类型为工商业。在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方面,大多由被农民自主借助新城街道的扶持政策来实现,XX在这一过程中也体现了较强的协助作用
  首先是XX倡导被征地农民进行筹资自主创业。多年来,新城街道积极鼓励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征地补偿金进行自主创业,并持续通过区域内的致富带头人进行创业宣传,吸纳被征地农民进行有关资质的获取,以及一些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特别是一些公共项目,被征地农民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应的优先权。
  其次是鼓励被征地农民通过自主创办各种实业,包括养殖业、加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等比较能够和农民原有技能相契合的产业,并通过XX积极对有筹资自主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实行项目规划、场地论证帮助方式,优先并简化创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以及在税收政策上实行部分优惠来提升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的可行性。
  最后是开展创业培训,由于大多数被征地农民在筹资自主创业方面的意识较为薄弱,新城街道这一弱点,分阶段展开了农民创业培训,增强了被征地农民的创业意识,短短几年,创业培训的效果比较显著。如2003年被征地的夏某,通过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各项创业培训活动,了解创业流程,在街道妇联的牵线下成立了以加工为主的珍珍绣花站。之后,在上级各级组织的各种政策扶持下,获得了无息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到2011年,她创办的绣花站年创收达百万元,并带动了区域内200多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5.3.2新城街道筹资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与XX安置就业与个人自主就业两种方式相比,筹资自主创业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表面上看,正是这种风险性,导致了被征地农民中没有多少人去选择这种再就业方式;而实际上,新城街道在这种就业方式上政策、方法等的不完善,也是导致被征地农民不敢去尝试自主创业的原因之一,在鼓励被征地农民筹资自主创业的措施上,依旧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
  一是缺乏有效的贷款优惠政策,被征地农民的自主创业,在缺少专业知识的同时,也缺乏大量的资金,创业所需要的资金除了XX提供的征地补偿款之外,还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来实现,但普通的贷款政策往往具有高门槛、高利率的特点,此时就需要XX会同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如特别针对自主创业的无息贷款、小额贷款等。
  二是创业培训工作不到位,近五年来,尽管新城街道针对被征地农民的自主创业进行了一些培训,但培训的数量却相对较少,培训宣传力度也不足,几年来总共开展的创业培训组织工作22期,参加培训的被征地农民总共只有307人次,远远没有达到培训的预想效果,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对创业培训的重视不够,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是没有将自主创业与产业发展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自主创业项目的选择与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在进行自主创业项目选择时,大多数的倾向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因为这些产业不但要求的技能知识低,而且能够增加其它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岗位。但是新城街道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在发展区域经济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不但使筹资自主创业的机会减少,而且也不利于吸纳更多的被征地农民。

  6新城街道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思路与措施

  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产生与XX主导的城市化征地活动脱不了关系,因此在解决被征地农民面临的再就业问题时,XX必须充分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从多方面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施以援助,才能较好的解决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本章将重点从政策角度对解决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思路进行探讨。

  6.1完善补偿措施并积极调整经济发展思路

  前文所述,新城街道针对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的不到位,就业安置政策的缺乏,以及社会分层的明显化都是导致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关键因素,想要减少这些因素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新城街道必须从最初的征地补偿措施出发,合理安排经济发展思路,提供新的就业岗位,降低社会分层的明显化来解决。
  6.1.1以人为本合理制定征地补偿措施
  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整个征地过程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有三个,分别为XX、开发商和被征地农民,只有保证每个利益主体的自身利益,征地程序才能有步骤的逐步展开并完成。对利益主体之一的被征地农民来说,其真正的利益所得是在征地之后的补偿措施,而且补偿措施对于被征地农民完成再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中,以人为本是其核心,那么在征地补偿过程中,结合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实际,必须坚持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作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基本思想。鉴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是一个牵扯较广、影响较大的工程,并非某个单独的部门就能轻易解决的事情,新城街道在考虑这一问题时必须从全面的角度进行考虑。
  首先是要完善现有征地的一切程序,表面上看来,新城街道的征地过程似乎和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没有太大的关系,实际上,这一过程对于指导他们的再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征地过程的完善与否、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被征地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他们与XX之间信任感的建立,无论是积极性还是信任感,对今后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都有极大的影响。那么在进行征地程序完善时,主要是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过程有充分的知情权,如XX通过申请并公告的方式,让被征地农民明确征地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等;以及在被征地之后的补偿问题要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包括在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申诉,这时就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征地法庭来进行仲裁。
  其次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立合适的征地补偿机制,前文已经说过,当前我国的征地补偿相对偏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根本的保护,他们不但无法得到相对丰厚的征地补偿金,而且自身的积极性也会被打消。针对这个问题,新城街道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建立合适的征地补偿机制,具体可以有:以市场的标准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也就是在考虑土地进入市场后可能的增值,以及农民收入在土地中的增长,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多种方式的征地补偿机制,充分建立经济补偿、服务补偿及保障补偿全面的模式,如使用附近土地与被征用土地进行置换,采取入股的方式补偿被征地农民等。
  6.1.2以促进就业为根本调整经济发展思路
  在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问题上,必须以他们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能够提升被征地农民持续增长的物质、精神收益为基础,保证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的生活状态越来越好。这种策略可以通过新城街道主导发展能够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一些产业为主,如劳动密集型产业。
  首先是建立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为中心的产业发展策略,可通过快速发展新城街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实现,劳动密集型产业相比其它产业而言,具有要求技术简单,进入门槛较低的特点,由于被征地农民技能相对薄弱、素质也不高,因此发展这种产业可以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会,从而吸纳更多的被征地农民。根据专家测算,一个单位的资本能够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劳动密集型产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至少2.5倍,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小型企业,吸纳劳动力的数量更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8倍以上。因此,新城街道在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的产业政策上,需要重视适度地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规划发展,以扩大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容量,同时应特别注重小企业与个人私营在政策上的扶持力度。根据调查发现,新城街道区域中年产值在30万至50万元的小型企业都拥有较高的劳动力需求,比那些大型企业更能够为低技能水平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再就业机会。
  其次要统筹协调发展城乡经济,降低社会分层明显化。从前文的调查及分析可以看出,城乡经济结构的二元化是导致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遇到阻碍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曾在很早以前指出:“城乡关系一旦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将跟着改变”,也就是说,共同发展城乡经济是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主要方法,在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上也是如此,城乡经济发展二元化的现状,让农村几乎所有基础设施和条件方面都与城市具有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造就了农村农民先天条件的不足,使得他们无法适应被征地后到城市中实现再就业的生活,在城市中始终享受不到同等的待遇。因此,新城街道必须在根本上促进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避免城市与乡村的差距越拉越大,主要是推进农村的不断发展,从而实现保障被征地农民应该享受的就业等待遇,使被征地农民能够尽快与城市市民进行融合,增强他们进行再就业的主动性,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
  6.1.3进一步完善社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的完善是被征地农民能够实现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有利保障,这种保障机制对于促进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为被征地农民消除后顾之忧,社会保障机制主要从养老、失业、医疗等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完善养老保险机制,扩大保险范围。就新城街道当前大多数农村而言,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使得部分农民的养老方式基本是后代,很显然,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缺乏养老保障是他们对今后生活产生忧虑的最重要原因,当前依靠子女责任及其道德行为的方式,具有很大的风险,特别是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如果拿不到足够数量的征地补偿金,很可能导致他们会由于家庭劳动力缺失或生活压力而盲目选择再就业,为自身的再就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所以,新城街道应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机制,具体可通过将征用的土地再投入新的使用后所获得的增值收益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础资金,同时由XX、集体以及个人等三个方面共同筹资,逐步将所有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的范畴。
  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失业保险措施,失业保险是保证被征地农民通过自身努力依旧无法实现就业的一种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那些筹资自主创业失败的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起码能够满足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失业保险,新城街道可以根据被征地农民自愿的方式,选择从征地补偿款中扣除或个人进行缴纳作为失业保险的基金,XX再对其进行适当补充,之后让被征地农民能够在失业之后领取到一定数量的救济金,可规定对于那些努力寻求就业岗位依旧没有获得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在其一直不能就业或就业之后又下岗的条件下,XX根据其失业保险基金的情况,可为其提供一年或两年的的失业救济金,如果在领取年限内依然无法实现就业,则让其进入低保用户行列。
  三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机制。基本医疗保险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被征地农民是否实现再就业,都对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些被征地农民家庭中,因身体状况原因而导致的无钱看病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被征地能明的基本医疗保险,可采取依靠XX出资部分、征地补偿费中抽取部分或者由农民自行出资一部分来建立。

  6.2以提升人力资本为根本强化被征地农民培训

  6.2.1建立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相关配套政策
  从前文的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理论可以得知,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影响被征地农民工实现再就业的重要因素,只有被征地农民的人力资本能够满足再就业的需求,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机会才会更多,再就业的选择性才会更大,因此,XX有必要通过各种方式来促进被征地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
  人力资本的提升方式不外乎学习、教育培训等集中方式,但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讲,各种各样的培训是最为有效的提升自身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方式,那么新城街道就需要在再就业培训方面提供完善的配套政策,只有再就业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才能得到更好的促进。
  首先针对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应出台《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办法》,此政策主要目的是明确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内容来进行培训,并重点根据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现状,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周期、次数等具体问题,以及从街道、企业、个人的角度量化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考核,以更加明确的方法督促XX、企业乃至个人举办多种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培训班。
  其次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制定相应的培训等级制度,培训等级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被征地农民在经过培训后的知识或技能认可度,这有利于他们再就业的顺利完成,对于这一点,可通过在制度中规定区域或附近城市中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的一些技能培训学校作为被征地农民技能认证的机构,并对多种技能,如电工、焊接、车工等方面进行职业技能认定,认证合格后办法相应的职业技能认证等级证书,并统一进行管理。
  最后是出台促进用人单位与被征地农民的定向培训制度,在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很多的用人单位看重了一些农民自身的发展潜力,但由于这些农民当前不具备能够马上为企业创造收益的能力,需要接受企业的培训才能胜任,但很多企业却担心在为这些农民提供培训之后却无法继续让他们为企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XX出台相应的政策,来协助企业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定向培训,为企业与被征地农民之间提供沟通机会,并保证定向培训的有效性。
  6.2.2构建完善的再就业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
  再就业培训无疑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最佳方式和途径之一,因此新城街道必须通过打造完善的再就业培训网络,从而加大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
  一是建立以转移劳动力为主的培训互动平台,针对被征地农民的数量较多的特点,而且分布不集中,XX可以通过在多个村庄中建立农民培训基地,把各类培训尽量延伸到农民生活的第一线,并且对于再就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全部享受免培训费的优惠,所有的培训费用由XX负责,被征地农民可以自行选择自己需要学习的培训课程,XX负责根据培训学员的情况灵活地进行培训班的建立,然后根据被征地农民的不同培训类型、年龄层次、就业期望、硬性需求等,明确为每个被征地农民建立培训规划,将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充分结合起来,将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充分结合,提升培训的效果。
  二是新城街道应积极引导开展多方面的培训,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不是短期的过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情,必须循序渐进,跟随被征地农民的需求而不断进行调整,因此,在开展培训方面,可按照入门式培训、专业式培训及创业式培训进行。入门式培训主要是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再就业初期的相关基本知识进行培训,如劳动保护、就业法规、安全防范意识、创业思想等内容,这种培训能够比较有效地提升被征地农民的思想认识,提高他们对再就业的兴趣和积极性,并对新的形势有了全面的认识;专业式培训是针对被征地农民的提高式培训,技能的缺乏是被征地农民的阻碍,因此可通过专业式培训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成功率,通过上门了解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意愿,满足他们的技能需求;创业式培训是针对具有强烈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的培训,可以通过创业意识、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在自主创业过程中相关程序的熟练掌握以及对管理、经营、市场等多个方面的把握,增强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
  三是开展被征地农民精神文化培训。被征地农民一般存在两种极端情形,一种是由于被征地之后导致的生存环境逐步恶化,生活条件日益低下,这些农民一般都是在征地前的生存条件也并不太好的,但在征地之后失去了基本的维持生活的基础和条件;另一种是一些农民在被征地之后获得了较好的征地补偿,瞬间拥有了上百万的资金或新的住房,这种农民因无法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过着吃老本过活的生活。无论上述两种的哪一种,他们的精神文化严重不足,精神危机明显存在,对于这一点,还需要XX在做好物质工作的同时,加强在被征地农民精神文化的培训,通过倡导积极、进取的思想,帮助两种较为极端的群体收获正常生活的安置,实现对他们的人文关怀。

  7结论与展望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极大地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数量,由此带来的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无可避免,切实安排好这个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关系到个人的生存和政治的稳定,因此研究这方面的课题非常有意义。本文围绕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问题,以浙江嘉兴秀洲区新城街道的被征地农民为调查研究对象,展开探讨,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是以劳动力迁移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以及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理论,结合被征地农民的现状,分析了三大理论在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方面的应用,拓展了这些理论的应用范围;
  二是以新城街道165名被征地农民为调查对象,通过设计包括被征地农民现状、征地补偿及安置现状、再就业情况、被征地农民思想状况等四大类20题的问卷,对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相关现状进行了统计与分析。
  三是创新以三大理论为基础,分别从XX征地补偿及安置就业因素、社会分层及户籍制度因素、再就业培训缺乏及社会资本积累不足等方面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可以得出XX作为主导引导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性。
  四是根据前文对新城街道被征地农民的调查结果,对新城街道采取的就业安置措施进行了现状分析,分别从XX安置就业、个人自主就业及筹资自主创业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并指出各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政策与培训的角度提出了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思路与措施。
  尽管本文对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限于本人水平及时间有限,文中疏漏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还请见谅!通过本人对被征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调查及研究发现,该领域的课题研究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将会显得非常重要,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需求将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发生改变,XX针对征地补偿的措施在未来还需要与再就业进行充分搭配,才能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关于这些方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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