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保护的研究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的发展,素质教育水平也随之提高。在各大高校,大学生出于各种原因,进行实习。除了学校统一的实习活动,现在越来越多学生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选择自己主动联系校外企业,自行与企业进行协商,在企业中进行工作和学习。但进行自主实习的大学生在法律上无法被认定为劳动者,所以在实习过程中不受劳动法保护,造成大学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劳动权益时常受到侵害,且维权困难。针对这一现状,本文将从自主实习的定义和自主实习过程中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入手,调查广州工商学院大学生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的基本状况与诉求,以了解全国大学生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以此为基础提出关于保护大学生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的建议。

  关键词:自主实习;劳动权益;高校大学生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素质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大学生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知识型人才,受到了学校、社会、XX等多方的重视和保护。当代大学生为了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能力,除了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以外,更多人选择了自己在外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实践来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但由于我国对大学实习生的劳动身份定位模糊,在法律上不承认实习生是劳动者的身份,实习生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也没有专门的以实习生为对象的劳动保护法,造成实习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可依,由于维权渠道少,越来越多实习生选择沉默,这已经严重阻碍了大学生进行规范有效的实习。

  (二)研究意义

为了大学生在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得到保护,实习能够规范有效地进行,也为了大学生将来能更快地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本文认为研究大学生在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保护是必要且急迫的。本文将讲述实习生的两个身份界定的观点,然后在自主实习的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观点下,对广州工商学院自主实习的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大学生在自主实习期间的具体情况,从法律、学校、XX、企业和实习生方面为在自主实习中保护实习生的劳动权益提出建议,从完善法律法规,学校创建部门和实习生平台,XX设立机构,加强企业的规范管理,企业通过改善自身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实行措施。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自主实习研究

自主实习是大学生在校期间,为了积累经验和提升自身的能力,主动联系企业进行学习实践,实习内容由企业与学生进行协商与规定的实践活动。从大量文献资料来看,国内大多数学者是认同这一概念的,并不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部分学者会将自主实习划定为专指应届毕业生的实习方式。丁小浩、马世妹、朱菲菲提到根据不同维度对大学生实习进行了分类,其中根据统一单位实习的人数划分为分散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1

由于我国法律上对实习生定义模糊,所以对于自主实习生的界定,业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吴佳倪提到:一种观点是认为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具有劳动者身份;另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生实习具有劳动者身份。2在实习生身份无法认定的基础上,邱海萍提出:“对实习生的身份认定不应该一概认为大学实习生就是劳动者,也不能一概否认大学实习生具有劳动者身份,应该有条件地认定实习生劳动者的身份”[邱海萍.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34(03):115-119.];闫琼针对在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到自主实习是大学生课余时间进行的一项实习活动,目的是为了提升自我素质,在实习期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是确实存在的[4]。

对于自主实习难以统一管理和维权渠道少,有学者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式,陈国海、关翩翩提出了基于行动学习法的大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对帮助学生制定实习计划、互相监督、共享资源和智慧等许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大的作用;[5]鲍鑫扬将劳动关系和自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进行对比,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自主实习的劳动权益保护制度这一想法,以保证自主实习生在劳动权益受侵害过程中有制度保护和途径可以维权。[6]

对于实习生,保护好自身的权益,需要有安全意识,段胜霜提出要从安全意识入手,因为学校对于实习实践安全权利问题管理不理想,不够重视,所以她认为可以从安全管理制度入手、加强学生安全问题管理的思想教育入手,形成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来保障学生的实习实践。[7]

2.国外自主实习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自主实习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主要是对社会实习实践进行了研究。张晓莉通过对多个国家的实习生制度进行分析,总结出:“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实习生的管理,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实习制度,保证学生熟练掌握某种特定技能的同时,使其自身权益也得到保障。”而自主实习生同样受到这些制度的保护,例如X自主实习的学生,即使是“无薪实习”,《联邦劳动法》也作出规定和要求:必须提供类似职业学校一样的实习培训,并且能够使实习生受益。[8]

RobbieWelchChristlerTourse,KathleenMcInnis-Dittrich,SheilaPlatt基于发展性学习法的概念,探讨了社会工作领域教育的能力框架和学习模式。该模型既可以作为学生在课堂和领域中必须掌握的不同类型的学习的一种方式,也可以帮助管理者在这一过程中学习。在应用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获得能力,反思这一应用,并根据通过反思获得的洞察力进行必要的改变,被称为实践,这是从事自主专业实践的能力的先驱。[9]IanP.Herbert,AndrewT.Rothwell,JaneL.GLove,StephanieA.Lambert等利用布迪厄对实践过程的叙述,探讨这些个人行为和倾向的应用,这些行为和倾向超出了通常有大学学位授予的可观察到的知识和就业能力,探究这些东西可以预测毕业生的就业前的准备状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方面的优势。[10]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自主实习的研究,运用文献查阅的方式,了解自主实习的研究的最新进展,了解自主实习生的法律界定,清楚大学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原因。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广州工商学院大学生在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受到的侵害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广州工商学院的大学生在自主实习期间对待不公平待遇的应对办法,同时获知学生对于自主实习的想法。根据文献和问卷调查,以确定大学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最迫切的需求,为他们寻求有效的方式和法律途径,解决大学生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途径和维权渠道少的问题,分别从自身、XX、学校、企业等方面为大学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维护劳动权益提建议。

2.研究方法

(1)文献查阅法:通过查阅现代期刊和文献,了解现在大学生自主实习的研究现状以及对此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

(2)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对现在大学生自主实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二、自主实习定义及实习生身份界定

  (一)自主实习的定义

自主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未毕业之前,为了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自动联系企业,自己与企业规定工作内容与工资报酬的社会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自主实习在性质上属于勤工助学的范畴,可适用于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两者的区别在于自主实习并非学校统一管理的实践活动,而勤工助学是在学校组织之下的活动。自主实习是除了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以外,大学生将学习成果运用于实践的另一种选择。相对于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自主实习更加自由,大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自身条件及需求,通过各种招聘渠道,选择自己喜欢的企业和工作。自主实习给大学生选择的范围更广,更能满足大学生的实习需求,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可能会引起部分学生不满,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工作效率。但由于自主实习是学生自己联系企业,自主实习中学生的实习数据收集难度大,学校的统一管理困难,所以实习生劳动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更是难以一一解决。

  (二)自主实习的大学生身份界定

对于自主实习期间的实习生是否被认定为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现在争议较大的问题,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实习生的身份,所以就产生了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实习生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满足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主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年龄须满16周岁,二是具备工作所需的劳动能力。即使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认定实习生的身份,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实习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自主实习中的实习生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具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能力这两个条件,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这个时候的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认为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

另一种观点是由于实习生并未毕业,还是持有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实习生并不能认定为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本文认为自主实习属于勤工助学的范畴,实习生身份界定的问题可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界定。如果自主实习的实习生的主要目的是积累社会经验和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并不是以就业作为目的,实习生就符合以上规定,所以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关系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人身隶属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本文是在此观点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分析,进而提出保护自主实习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三、大学生自主实习的劳动权益现状分析

——以广州工商学院为例

  (一)大学生自主实习的劳动权益现状

现在社会用工需求越来越大,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人才储备资源,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和重视。越来越多企业招聘实习生为企业培养人才资源,社会对实习生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在对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也没有明确实习生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由哪一方负责,

造成越来越多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在实习的过程中受到侵害,维权也成为实习生面临的难题。

自主实习中的实习生,因为学校统一管理难度大,使得了实习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有很大一部分企业为了满足企业短期的人力资源需求而招收人力成本较低的实习生,甚至钻法律的漏洞,欺骗或者利用实习生为企业创造价值,却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在自主实习的过程中,实习生时常会面临被乱收费、工作量大、薪资没有保障、加班现象严重甚至不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

正如现在新冠型肺炎病毒疫情泛滥时期,为了保障实习生的安全,大部分学校都采取了延迟或中断实习生工作的措施,自主实习的大学生的实习工作同样受到这些措施的限制。一些企业因为自身经济状况和利益放弃了将要入职的实习生,甚至有企业辞去了已入职的实习生,造成有一部分实习生不得不重新找实习,说明自主实习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连基本的工作都难以保障。有些实习生会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但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会找不准维权渠道。有些实习生会选择求助老师,通过学校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但一部分实习生会认为麻烦,选择忍气吞声或是辞职,而且这部分学生的人数并不在少数,这样就使得很多实习生的劳动权益被侵害却不被知道,企业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实习风气日渐低下。

  (二)对广州工商学院的自主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现状分析

为了更深入了解自主实习中实习生面临的具体情况,笔者对广州工商学院自主实习的实习生劳动权益保障状况进行了调查。本次参与调查的人数为50人,其中,78%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的自主实习经验比较丰富,所以数据会显得更客观。

1.实习生求职现状

广州工商学院(下文简称“广工商”)的实习生选择自主实习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这次调查发现大部分实习生主要是为了寻求未来发展、为将来入职积累经验、毕业要求而进行自主实习。实习生最主要的是通过网络招聘、招聘会、亲戚朋友介绍等方式来寻找实习,根据调查结果,在寻找实习的过程中有50%的实习生会被企业刁难,30%的实习生受到歧视,也有部分学生遇到乱收费、被招聘信息欺骗等情况。说明实习生在寻找实习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因为实习生自身工作经验缺乏、学历低等原因,时常面临被企业会刁难、被歧视等情况。而实习生的社会阅历不足,无法判断企业的好坏,还可能会落入企业宣传陷阱,招聘时企业夸得天花乱坠,去到工作又是另一番景象。

2.实习生在职现状

在被调查实习生中,有45%的实习生在自主实习的过程中有受到过不公平待遇,而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无故加班或者没有加班费这一个现象,将近81%实习生遇到了这个情况的,实习生遭遇到的还有克扣工资、无缘无故被解雇、加大工作量和被安排去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待遇。这一数据非常明显表现出自主实习期间无故加班非常严重,大部分实习生表示企业因为实习生工资较低、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能力未得到很好的开发,所以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太过复杂的工作给实习生,一般会安排一些简单、琐碎的工作。但工作量却不少,企业时常会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让实习生加班,部分企业还不支付加班费,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

实习生向用人单位反映这些状况的时候,有45%的学生表示用人单位会推卸责任,敷衍了事,31%的实习生表示用人单位不理会,只有23%学生表示自己的请求被认真对待并得到解决。这就说明企业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很多企业并没有履行维护实习生劳动权益的责任。当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时,有一部分企业选择敷衍对待,没有为实习生营造合理良好的工作环境。

在实习生希望得到的保障中,希望薪酬待遇得到保障是实习生的最强烈的诉求。一般实习生在自主实习的单位中获得的工资并不高,因为实习生主要是为了积累工作经验和学习,所以主观上不会对薪资报酬过于关注。但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实习生的工作短期性、社会经验不足等情况,以实习生来工作是为了学习为借口,时常拖欠或不发实习生工资。或是利用一些公司的规定,克扣实习生的工资,比如:某公司实习生在本单位实习了一个月之后,在26号的时候选择离职,到了工资发放日,本公司以实习生没有提前60天告知公司这一规定,不发放实习生工资。实习生提前结束实习,用人单位直接不支付实习生的工资。这些情况太普遍了,使得薪酬待遇得到保障成为实习生最主要的需求,也表现这种侵害劳动权益的严重程度。

3.实习生维权方式的有效性分析

广工商的实习生遇到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绝大部分会选择先向用人单位反映,因为与用人单位反映然后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用心解决问题,这就是最便捷有效的维权方法。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敷衍了事或是不理会,这种方法就无效。

其次,实习生会选择向学校、老师寻求帮助,学校作为保护实习生安全的责任方,随时都要关注着实习生的工作动向。在实习生劳动权益受侵害不懂维权的情况下,学校提供的专业意见就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帮助,能让学生更准确地寻找到维权的方法和渠道。

选择法律途径,是实习生在维护劳动权益过程中最科学有效的方式,但是实习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对其他维权方式更复杂,过程也较繁琐,所以实习生一般会把这种方法在前两种方法无果的情况再进行。又或者是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这种方法途径维权。

  (三)大学生自主实习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根据自主实习的实习生现状,笔者分析了大学生在自主实习期间受到侵害的原因。原因有很多,主要总结为:

1.针对实习生劳动权益的保护法缺失

由于实习生是否被认定为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存在争议,实习生是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也没有明确实习生适用于哪些法律,这就给实习生的维权增加了难度。维权渠道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的,因为实习生法律身份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选择保护劳动权益的法律渠道时,实习生难以准确进行维权。

2.学校宣传不足和管理不到位

学校除了毕业实习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以外,其他学生的自主实习是很少会进行管理的。因为学生联系公司进行实习,一般不会上报给学校,学生遇到的大部分问题都会选择自行处理。选择自主实习的大学生很多,学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同,加上部分学生不上报学校,学校无法知晓学生在校外的具体实习情况,学校管理的难度大。虽然毕业的自主实习,学校会进行统一的管理,但重视程度不高、管理方法的落后都会使得学校在自主实习的管理不到位,无法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问题。

学校的宣传工作是重点,校方作为在学生实习中承担保护责任的其中一方,对于学生实习安全的知识宣传是必须的。学校没有做好实习保护的教育工作和宣传,使得学生在法律保护这方面不了解。学校一般并不会开设专门的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的课程,一般讲到劳动权益只是通过在日常授课的时候会提到实习这一部分,并不深入。这就是使得学生对实习生的特殊性一知半解,对维权渠道了解的少之又少。

3.学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

现在保护实习生的其中一个措施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学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三方的合作来保障实习生的基本权益。当实习生劳动权益受侵害,哪些责任由谁来负责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学校和用人单位在面对自主实习中的实习生劳动权益受侵害需要负责时,会出现推卸责任的行为。各地方也出台了实习生权益的保障措施,但是落实的效果却差强人意。因为措施并不详细,会强调学校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会讲述该如何做好实习的管理工作,却不细化具体的责任是什么,实习生哪些事情由校方负责,哪些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责任界限不明确,很多都是空白的状态。

  四、自主实习中实习生维护劳动权益的建议

  (一)完善有关实习生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

正如上文所述,本文是在实习生身份认定第二观点的基础上进行的,自主实习的实习生不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实习生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时,就需要找适合实习生的法律进行维权。在没有以实习生为对象的劳动保护法、实习生也没有劳动法保护的情况下,就需要完善实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实习生的定义,明确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应受什么法律管辖。笔者认为应该专门制定一个以实习生为对象的保护法,内容可以包含对实习生身份的界定,明确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关系,在实习过程中学校、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分别扮演什么角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劳动权益受侵犯时,具体由哪一方来负责哪些部分,都应该具体列明。还可以将实习生按具体情况分类,哪一种情况下,应该受什么样的保护。实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更多的规范企业的行为,让企业认真对待实习,做好实习的安排,让企业成为保护实习的有力一方。

  (二)加强学校、XX和企业的管控措施

1.学校

学校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开展实习教育课程和实习保护权益的活动,让实习生充分的了解自己面临的社会状况,清楚法律的盲区,让实习生了解在劳动权益受损时应该怎么去维权。更要对实习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让实习生清楚维权的重要性,实习生应保持积极的态度,不能在被侵权时选择忍气吞声、消极对待。

学校应采取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实习作为学校的重要事宜,要高度重视。学校要加大实习的投入,实时跟进自主实习中实习生的现状,主动为实习生排忧解难。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应该设立专门的实习管理部门,创建实习生管理平台,专门对实习生进行管理,要求实习生及时上传实习的相关资料与信息,可以实时了解到实习生的情况。实习管理部门可以利用实习管理平台为实习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管,为实习生提供各种实习的信息、实习的岗位推荐等。实习管理平台需要开设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栏目,负责对学生宣传实习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方法。平台中还需要一个老师与学生的互动栏目,让学生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咨询,老师针对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必要的帮助。

2.XX

XX应该设立专门的实习生管理机构,自主实习相对于统一实习,学校的管理是相对较弱的,这个时候就非常需要社会和XX的协助。实习生是我国很大的群体,每年实习的大学生数量庞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实习生的实习质量。实习生管理机构可以将实习生分类管理,将自主实习设为一个部门,自主实习的实习生在劳动权益受侵害时,可以直接找到机构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可以大大提高自主实习的实习生维权的效率。

对于现有劳动权益保障机构,应将自主实习的问题摆在重点处理事项之一。XX重视实习,加大对自主实习大学生的实习指导和监管,积极保障实习生劳动权益,规范企业的行为。对于企业在自主实习中的不良作风需要严加管理和打击,应出台更多实习相关的管理政策,来约束和规范企业在实习中的行为。在XX的政策中,笔者比较认可的是《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本规定中对校外用人单位进行了约束,确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须与学校和学生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学生双方协商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XX的这一规定,通过细化了企业的责任,给学生的基本劳动报酬提供了保障,保护了北京大学生在实习中的劳动权益。

3.企业

企业应该端正对实习的观念,遵守法律法规,为实习生安排学习和工作。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当实习生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时,要及时进行处理,为实习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会成为实习生的职业选择对象,企业做好实习保护工作,能提高企业形象,为企业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例如大润发对从事导购的实习生的保护措施是保留实习生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到了工资发放的日子,会主动联系实习生了解实习工资发放的情况。因为从事导购的实习生是其他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所以与大润发不具备劳动关系,实习生的劳动报酬也不由大润发发放。如果实习生所在公司不支付劳动报酬,大润发就具有监督的作用,大润发的人事部会通过联系实习生所在的公司,为实习生索要劳动报酬,保护实习生的劳动权益。而在大润发实习的大学生,大润发会统一管理,作为储备干部进行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会根据校方要求与实习生签订《三方协议》,给实习生最基本的工作保障和安全保障。这些做法,体现了大润发在实习生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所以假期选择在大润发兼职、实习的学生不在少数。

  (三)实习生在自主实习中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实习生应主动了解有关实习的各种政策和法律,了解实习时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积极学习相关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培养实习生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持积极的心态,对实习中的不平等待遇,要积极维权。

在选择实习企业时,要去了解企业的详细情况,避免落入企业的陷阱,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实习诈骗状况。在自主实习时,实习生最好是与用人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是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时,都要仔细阅读协议的内容。在实习中要保留自己在用人单位实习的各种证据,以便发生侵权行为时有证据维权。

当劳动权益受侵害时,实习生应该先选择与用人单位反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学校反映情况,求助老师,让学校与用人单位进行联系;或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在其指导之下进行维权,必要时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五、结论

综上所述,现在最大的问题仍是实习生的法律身份界定没有得到解决,自主实习的实习生面临了很多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在分析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之后,本文认为要为保障实习生的劳动权益,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学校、实习生、企业作为自主实习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在保护实习生劳动权益中起着重要作用,XX做好协助工作,法律不断完善,自主实习的质量和效率才能不断地提高。当实习的风气越来越好,实习生作为社会的储备人才,将来才能为国家创造更多价值。

  参考文献

[1]丁小浩,马世妹,朱菲菲.大学生实习参与方式与就业关系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36(05):33-41+166.

[2]吴佳倪.论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9(25):73-74.

[3]邱海萍.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34(03):115-119.

[4]闫琼.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劳动关系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9(26):189-190.

[5]陈国海,关翩翩.基于行动学习法的大学生自主实习管理研究[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7(22):40-44+64.

[6]鲍鑫扬.学生自主实习的劳动权益保护初探[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6,32(05):82-85.

[7]段胜霜.高等学校实习实践学生安全意识干预研究[J].体育世界(学术版),2020,(02):48-49.

[8]张晓莉.国外对实习生的制度保障[J].人力资源,2014(03):40-41.

[9]RobbieWelchChristlerTourse,KathleenMcInnis-Dittrich,SheilaPlatt.TheRoadtoAutonomousPractice[J].JournalofTeachinginSocialWork,1999,19(1-2).

[10]IanP.Herbert,AndrewT.Rothwell,JaneL.Glover.etal.Graduateemployability,employmentprospectsandwork-readinessinthechangingfieldofprofessionalwork[J].TheInternationalJournalofManagementEducation,2020,18(2).

  致谢

本文是在邱盛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论文从选题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了邱盛老师的热情帮助和精心指导。邱盛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学术眼光、精益求精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我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极大地促进作用。在论文完成之际,我要感谢邱盛老师对我在四年学习和生活中的关心和教诲,特向邱盛老师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在此,还要感谢朱萍萍、王光辉等老师在四年的学习中给我的帮助和支持。他们所讲授的《人力资源规划》、《劳动合同法》等课程给我思想的启迪,从他们所讲授的课程中我学到了人力资源规划的相关内容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在我研究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我能够顺利完成课题的研究和论文的写作。衷心感谢朱萍萍、王光辉老师给予的帮助!同时我还要感谢同学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感谢付苗苗老师、夏璐老师等所有任课老师的精心授业和教辅人员的辛勤工作!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主要文献资料已开列出来,本文的有些句子或段落引自这些参考文献。在此向所有的作者表示深深的感谢!

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开展了一些调查活动,因为各位同学的积极配合,我才能得到本论文的数据,在此对接受了课题调查的所有同学表示感谢!

 

高校大学生自主实习中劳动权益保护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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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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