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改用肯定列表制度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内容摘要: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增长较快,2003年至2007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达14.3%,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但是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巨大地挑战。在环境意识等方面有着日益

  内容摘要:自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增长较快,2003年至2007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达14.3%,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但是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巨大地挑战。在环境意识等方面有着日益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绿色保护的措施和惩罚力度也更加繁多和苛刻,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本文通过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剖析,主要简述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进而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农产品出口,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肯定列表制度;出口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严格限制,而相对具有灵活性、隐蔽性和针对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特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对外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的主体,演化为当今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最大障碍。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标志着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已趋向制度化、法律化。国际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强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构成巨大地威胁。在环境意识等方面有着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绿色保护的措施和惩罚力度也将不断繁多和苛刻,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遭遇国外绿色贸易壁垒。
  研究我国农产品出口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产生原因以及主要出口市场的代表性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有助于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有效的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持并开拓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对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有积极意义。

  一、文献综述

  针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简要综述,分为国外研究成果和国内研究成果两类进行介绍。本章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产生、发展及研究成果进行回顾与述评,奠定论文的理论基础。

  (一)国外研究情况

  西方学者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判断一种非关税措施是否构成非关税壁垒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判断该非关税措施对全球的总产出或总福利的影响,技术贸易壁垒是指那些能够减少全球总收入或总福利的相关贸易措施。随着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已经在各国之间达成共识,因此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协调发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倍受关注,这在客观上推动了环境壁垒的兴起。

  (二)国内相关研究介绍

  卢立岩(2004)提出日本通过采取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措施限制中国农产品的进口,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使用最普遍和广泛的一个。
  周宏深、朱涛等人(2006):介绍了我国出口日本农产品现状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内容,对比分析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农药残留新标准与日本原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的差异,总结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不利影响。
  高东微、李建军等人(2007)在对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进行深入剖析之后提出:其中的内容存在许多不科学之处。例如对食品的分类原则,对部分大类食品采取了生物学分类法,按照生物学种属进行分类􀀁另一些大类食品采取了形态解剖学的分类方法,同时还有一些大类食品又按照其主要食用部分进行分类。又如对检测结果的判断,规定检测值经四舍五人后与限量标准进行对比,不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不确定数导则的规定。
  苏方宁(2007)详细的解释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的原因及其出台背景。同时,深入分析了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王腾(2008)。山东作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第一大省,且出口市场以日本为主,同时分析了“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提出XX作用的发挥是我国应对日本的绿色贸易壁垒一大出路。
  庄飞翔(2011)认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绿色壁垒已日益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
  马进军(2007)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到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因做出了深入剖析:绿色壁垒具有的法律基础、所谓“中国威胁论”的存在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制约。
  从文献综述来看,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文献研究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业出口的影响。但是,总的来看,这些研究都较为零星、分散,绝大部分停留在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的表面分析,以及所带来的影响,现在的研究难度就在于如何将肯定列表制度这样一种特殊形态的制度化的绿色壁垒从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分离出来,用具体的产品作为案例建立相对独立、直观的实证分析框架。同时,绝大部分的国内研究侧重绿色贸易壁垒的负面效应,而对于绿色贸易壁垒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导向性,以及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诱导效应,至今为止仍缺乏对其全面系统的阐述与探讨这既是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也是本文所设想努力解决的问题。

  二、简述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一)对肯定列表制度的介绍

  1、肯定列表制度的制定
  日本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特别是日本近几年连续发生了雪印事件、疯牛病和禽流感等,而且国内还出现了没有登记的农药违法使用情况。在这基础上,2002年日本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用来加强和协调一些机构来管理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农林水产部门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取缔和处罚没有登记的农药。厚生劳动省在2003年重新修订食品卫生法,以修订案为依据,逐步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中使用“肯定列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以《食品卫生法2003修订案》中第11条第三款作为法律依据:任何食品,只要含有“农药取缔法”中规定的农药活性原料,或含有“确保饲料安全及品质改善法律”中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或含有“药事法”中规定的兽药(包括由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的物质,但不包括经日本厚生劳动省确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任何物质),并且如果用量超过厚生劳动省在听取药事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水平(一律标准),就不得生产、进口、加工、使用、销售或者为销售而储存,但食品中已建立最高残留限量标准的化学物质除外”。
  2、肯定列表制度的简述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指定的标准具有明确原则。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明确了制定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一般通则,确立了残留标准体系修订的决策树和基本原则。深入研究发现,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确定的暂定标准参考了Codex、日本国内标准和国外标准,大部分标准有严格的来源依据。日本作为中国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家,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标准详细并极为严格,为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主要源头,对我国蔬菜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日本是一个农业资源紧缺的国家,同时也是典型的经济发达国家和消费大国,而其农业生产受到资源条件的限制,本国农业生产难以满足国内需求,需要进口大量农产品来弥补国内供求缺口。肯定列表制度可以说是超过合理限度的、包含歧视因素、贸易影响较大的技术贸易壁垒,其目的主要是保护日本缺乏生产效率的农业。

  (二)“肯定”的含义

  “肯定列表制度”的英文名称为“PositiveListSystem”,与之相对应的是日本过去执行的所谓“Negativelist”的农业化学品残留制度。这两种制度从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根据以前制定的标准,日本对186种食品中农业化学品的残留规定限量标准,仅涉及250种农药和33种兽药,对应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别是9013和308条。称过去的制度为“Negativelist”,是因为在该制度下,日本只禁止农业化学品种类和含量违反上述MRLS规定的食品在日本的生产和销售,对于未制定MRLS的农业化学品残留无明确要求。如果把“Negativelist”的有关规定看作是一个限定范围,那么在范围以外的食品和农业化学品在残留限6规定方面就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处于没有限制的状态,也即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因此,按照日本过去的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即使发现某种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允许其在日本销售。

  (三)体系结构分析

  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2003年修订案)中第90条第三款。该条款可以简要表述为>对于已建立最高残留限6标准的化学物质,其在食品中的含6不得超过最高残留限童标准,对于未制定限6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含6不得超过厚生劳动省确定的一律标准,但经厚生劳动省确定的豁免物质不受此限制。根据这一条款制定的“肯定列表制度”,以厚生劳动省公告的形式主要规定了3方面的内容。
  ①豁免物质。厚生劳动省2005年第498号公告规定了豁免物质。豁免物质指在正常情况下在食品中的一些残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对于这一部分物质,没有任何残留限量要求。目前,日本确定的豁免物质有65种,主要是一些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些天然杀虫剂。
  ②特定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厚生劳动省:2005年第499号公告规定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标准》进行部分修订,同时公布了修订内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标准》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段制定,1959年以厚生省第370号公告的形式公布并经过了多次修订。这项规定基本上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加工设备、清洁剂等各方面的卫生要求。其中第一部分第A节是对食品中含有成分的一般性规定,“肯定列表制度”对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通过修订后的第A节体现出来。
  ③一律标准。厚生劳动省:2005年第497号公告规定了一律标准。对在豁免物质之外的并且没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采取“一律标准”,也就是说在食品中的含量标准是不得超过0.01毫克每公斤。

  (四)农产品残留物标准

  现在,对日本出口的农产品面临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其中最大的障碍是农药残留超标。2005年日本厚生劳动省所公布的对于世界各国进口食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查命令)的种类为119个,涉及批批检验的国家共有25个;针对我国的品种有30个,占全部检验品种的25%,其中植物产品农药残留检查的种类有16种,占我国总检验品种的53%。在我国输日农产品中数量最大的就是蔬菜类,在日本市场约占70%以上的份量,可是蔬菜也是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最频繁的一个种类。
  出口蔬菜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拒收、退货、索赔现象时常发生,甚至多次引起日本封闭海关。从我国蔬菜出口农药残留事例的分析可以可能出,不仅有我国农产品的内部自身生产原因,也存在一些外部因素,比如进口国利用技术性措施进行贸易保护。日本每年需要进口的冷冻菠菜大概达到4-5万吨,几乎全部来自我国,为了阻止我国冷冻菠菜对日本国内市场的冲击,日本于2002年4月颁布了新的蔬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菠菜的毒死蜱限量为0.01mg/kg,如下图所示,远远高于日本国内生产其它蔬菜中同类农药的水平,如2002年日本规定萝卜的毒死蜱限量标准高达3mg/kg,直到2004年才从3mg/kg调整0.05mg/kg。
  各国蔬菜农药残留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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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及变化

  (一)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1、加大了开拓市场的难度
  现在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地区主要是X、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总量几乎是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量的90%。这些国家和地区最为盛行绿色贸易保护主义。由于存在绿色壁垒,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这种市场排外将缩小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日本又制定了严格而又繁琐的肯定列表制度,对进口的农产品农药的残留量、卫生检验和保护特定物种的规定更加严格要求。这大大加深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使得我国的许多产品由于达不到标准而无法进入其市场。
  2、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农产品出口受发达国家近年来不断推出一些规定,针对农药以及有毒物质残留量,以及严格要求卫生检疫制度和农产品加工,造成农产品出口困难,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日本提高技术标准与法规的水平,在短期内将对无力应对该措施的出口国造成严重影响,大大减少其产品进入进口国市场的机会。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之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量短期内迅速降低,原先供应国际市场的产品不得已转向国内的市场,以致国内市场供给过多,降低出口价格,贸易条件恶化,减少了贸易收益。2003年,日本以农药残留超标、抗生素问题为理由对我国各种蔬菜实行多种限制,给我国经济造成了惨重损失。2003年1—11月,X拒绝中国产品共计1283批次,其中食品、农产品就占一半多。2005年,欧盟根2005/34/EC指令,决议对动物源性产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问题作了新规定,添加了孔雀石绿、甲孕酮等苛刻的检测指标,使我国淡水小龙虾出口面临新的壁垒。
  我国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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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自中国出口协会)
  3、加大了出口成本
  发达国家虽不对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来对进口农产品设置贸易障碍。日本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以后,我国为符合进口国要求而进行相应的技术与生产等的调整,使得产品成本提高,特别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受技术条件、资金、原材料、管理等因素制约,供给弹性变小,按照新的标准,我国的众多企业无法在短时期内达到进口国要求而无法出口。我国的出口企业为能顺利通过由此形成的绿色贸易壁垒,不仅需要在技术创新、通信交通等方面大量投资,还需要支付其他的用于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额外的费用,提高了厂商产品供给的总成本,从而造成产品丧失原有的低价优势,降低了生产者的利润空间,影响企业发展。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山东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变化

  自2006年5月29日开始,日本农药残留检疫制度开始由否定列表制度转向肯定列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转变)。肯定列表制度是与“否定列表制度”相对来讲的。“否定列表制度”不能限制国际上还没有制定药残标准的食品的流通,而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可以对其流通进行限制,具体可以参见下表: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前后的对照表(资料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食品残留农药的新制度(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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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日方进口统计资料,中国香菇、木耳、大蒜、大葱、豌豆、烤鳗、蜂蜜等商品的比重在日本进口中均占90%以上;胡萝卜、绿豆、荞麦、红小豆、菜花、板栗、姜、花生、茶叶、洋葱、香肠、冷冻菠菜等商品的进口份额均在50%以上。对日本出口的主要植物性农产品有:蔬菜类、粮谷类、坚果类。下表显示出近几年来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情况。
  2000年-2005年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情况(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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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中国农产品月度统计报告整理
  与日本相比,由于我国的资源总量大,劳动力成本低,农产品价格上的比较优势,输日运输成本低而且时间短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农产品在日本进口农产品中的份额不断提高。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总数额是371.0亿美元,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金额为82.5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2.50%;2008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365.5亿美元,对日农产品出口金额为70.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9.30%。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前相比,对日农产品出口虽然在出口额上有所增长,但日本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有了明显的下降。从统计上看,日本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所占比重在不断下滑,由2001年时35.80%下降到2008年19.30%,下降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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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列表制度”的推行对山东农产品堆日出口贸易有一些正面的导向效应。
  1、有助于完善农产品出口的监控体系
  “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有助于严格加强农产品出口的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标准。当前,农业生产处于由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转变阶段,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也是对农产品生产、监管、检疫、出关抽查的全新考验。长期来看,不仅能促进山东农产品出口的严格把关,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国内的食品安全。
  2、降低交易成本
  技术标准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山东及其他省市的农产品由于其成本优势比较明显,因此,只要农产品能够遵守发达国家的标准,并且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得到发达国家消费者的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农产品出口的价格会提高,同时,可以增加农产品的出口量。
  3、有助于发展山东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
  绿色贸易壁垒是科技进步的产物,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绿色贸易壁垒将不断繁琐复杂,贸易壁垒的效应将日趋放大,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将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客观上要求发展中国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制度的设计与强化实施逐步并最终彻底放弃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变为源头防控,努力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肯定列表制度对山东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具体影响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使得山东放慢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速度,2005年下半年,山东农产品对日出口增速为20%左右,2006年同期降为8.5%。“肯定列表制度”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检测项目增大
  新制度下每种农产品需检测的农药种类比原有制度多出几倍;再者日本明确了残留标准,但我国无相对应标准的种类很多,这进一步增加了可能性残留超标;日本目前没有限量标准,但我国农药的使用,一旦确定就将使用“一律标准”,超过标准的残余的概率非常大。日本省于2006年11月29日决定,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品)实施BHC命令检查。结果我国出口日本的鲜姜有9例被检查出BHC超标,山东地区的鲜姜出口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企业、农民损失较大。受其影响,其他产品在日本通关时间延长,影响产品质量,增加了检验费用。
  2、出口难度加大
  日本市场在山东农产品出口市场中所占份额下降与以往的规定相比,“肯定列表”的限量指标大幅度增加,涉及所有农业化学品管理,限量标准更加严格,检测项目也是增多,从而加大出口风险和出口难度。山东农产品的出口在亚洲达到70%以上,对日本市场的依赖性更大,全省85%以上的冻菜销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后,许多出口日本的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由于对日出口难度的增加,许多山东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始将市场转向欧洲、美洲、澳洲等国家。
  3、对日出口成本增高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更多,各一类的检测项目增加5倍以上。从而使山东对日农产品的出口成本大幅增加,许多企业利润大大降低,即使能输出到日本,市场的竞争优势与以往相比也大打折扣,进而降低山东输日农产品的竞争力。山东农产品出口日本的最大优势在于价格,低廉的价格和相对稳定的质量曾经是山东农产品的竞争优势。“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山东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了山东农产品的竞争力。
  4、加大了开拓市场的难度
  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增加了山东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目前山东农产品主要进出口贸易有X、日本、欧盟、韩国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与这些地区的贸易额占山东进出口总额的80%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这种排外的市场使山东的农产品出口面临缩小的可能,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制定一系列严格、繁琐的卫生检疫制度,严格要求进口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卫生检验和保护特定物种的规定。这大大加深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使得我国的许多产品由于达不到标准而无法进入其市场。
  5、严重影响农民收益
  山东作为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基地,许多农民都是专门种植针对日本市场所需农产品来走上小康之路的。由于“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许多农产品出口企业迫不得已减少对日农产品出口数量,甚至另寻市场而放弃日本市场,由此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在2006年由于出口青葱受到绿色技术贸易壁垒,日本的进口企业和消费者怀疑中国出口到日本的青葱的安全性,通关时间的延长也严重影响新鲜青葱的质量,出口数量大幅度下降。山东章丘是出口日本大葱的主要种植基地,农民也一直按照日本市场需求种植日本品种的大葱。但由于这件事的影响,农民只得将产品降价内销,大大降低了经济效益。

  四、结论及应对措施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当今世界上涵盖范围最广、标准最严的农药等残留限量管理制度。标准苛刻的“肯定列表制度”的制定将会严重影响山东农产品的对日出口,使山东农产品出口日本充满着变数,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本文对与农业技术壁垒相关协定进行介绍,奠定了分析技术贸易壁垒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技术贸易壁垒的特点和产生原因;并以此为依据,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分析,通过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分析,定性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为超过合理限度的、包含歧视因素、贸易影响较大的技术贸易壁垒。其目的主要是保护日本缺乏生产效率的农业。
  山东省是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省,同时也是农业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省。山东省XX有必要加大对该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出口。进出口商会要组织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和同国外相关利益团体(如进口商联合会等)进行交流与合作。农产品企业应该进一步打造集“生产、仓储、冷链运输、订单管理、市场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改变出口多以简单加工、批量出口为主的现状,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争取获得国际贸易中的主动地位。通过研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会在目前以致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给山东的农产品出口带来显著影响。山东XX、企业应认识到,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增强危机感,改善管理水平,消除入世后在国际贸易中可能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提高山东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才是发展山东农产品出口的长期的明确选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单方面地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不是医治山东经济、保护山东农产品产业的灵丹妙药。公正合理的自由贸易给各国、各地区都会带来的互利双赢早己为世人所证实。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在世界贸易范围内、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只有合作、双赢才是正确的选择。
  山东为应对“肯定列表制度”已经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应急应对措施,并利用外交手段与日方交涉,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山东省在农产品出口问题上还应在以下方面加强力度:
  1、增强出口企业在原料采购环节的自检自控能力,对农产品出口至关重要,不少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问题就出在原料上。改变以往农产品由农户生产、公司收购的模式,通过“公司+基地”模式,实现标准化生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注册,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成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优质畜产品基地,对农药化肥供应实行备案和市场准入,形成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在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的基础上,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抓好农产品的源头建设,努力发展绿色的有机农产品,建立一些对外开放性的无公害的生产技术示范基地,要真实体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无公害化绿色生产技术管理。在这基础上,提高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实现竞争的优势转移到高层次品牌、技术等方面,这是生产农产品企业面对贸易磨擦的根本途径。另外,企业要积极把握国际农产品市场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了解不同国家需求产品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拓宽出口市场,并尝试将出口市场向多元化发展。发展生态农业,生产出更多品质高、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尽快抵制绿色贸易壁垒的不良影响,提高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竞争力。
  3、面对农产品出口贸易领域出现的这种新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突破绿色贸易壁垒,开辟农产品出口的新局面。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形成预警机制才能在对外贸易中更加得心应手。XX应加快制定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缩小与国际要求之间的差距;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度的修订工作;改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做好技术储备,提高农产品检测技术和设备水平,培养一支技术过硬、与国际接轨的人才队伍。
  由于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内容及影响涉及面广,本文只涉及了一部分与山东农产品出口有关的内容,且本人对这些内容的论述也不够深入,尚存在许多遗漏。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能够对此有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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